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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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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云南省2020届高三下学期语文统一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叶落桃园

刘庆邦

    大叔第一次从台湾往家里写信是1979年,从他1949年离开大陆,时间整整过去了三十年,如果他离开大陆时还是一个青年的话,三十年后他差不多已经变成了一个老人。

    后来大叔回忆说,为了写这第一封信,他不知流了多少眼泪,眼泪不知打湿了多少信纸。算起来,他的父亲母亲都七十多岁了,他不知父母还是不是在世。他担心这一辈子恐怕不一定能见到父母了。一想到这里,他就禁不住流下泪来。大叔把信寄给在香港九龙的朋友,由朋友转寄到大陆的河南省沈丘县刘庄店镇南面三里的刘楼村。在信封上,收信人大叔没写三爷的名字,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的名字叫刘本德,我们村还有一个叫刘本德的,他是刚刚摘帽的地主家的儿子。

    队长从大队里把信捎回后,就交给了村里的刘本德。村里的刘本德确有一个舅舅在香港居住,他以为是舅舅给他寄的信。他拆开信,找识字的人把信念来念去,信上的话跟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于是,他把信退还给了队长。既然信已经拆开了,队长就把信交给一个在村里教小学的老师,让老师在吃饭场里把信念一念,看看这封信跟村里人到底有没有关系。

    老师念信时,三爷也在饭场里吃饭。三爷对这封信并没有很注意听,他不会想到会有人给他写信。但是,当他无意中听到写信人自我介绍说:我的大名叫刘本德,我的小名叫天增,天增?三爷听到“天增”二字,如在晴天里听到天边传过来的一声雷,他一下子愣住了,同时他的手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手里的饭碗差点儿掉在地上。

    他对念信的老师说:你再念一遍,他是说他叫天增吗?老师把那段话又念了一遍,确认写信人的小名是叫天增,老师说,天是天地的天,增是增加的增。三爷的眼圈儿顿时有些发红,说话也有些喃喃,他说:天增是我的大儿子啊!又说:天增你这孩子,你真的还活着吗?

    快,快把信念给他娘听听!三爷让老师拿着信跟他一块儿回家去了。

    三奶奶生了病,正在床上躺着。听老师念了信,特别是听大叔在信里写遭:娘啊,儿不能在娘跟前尽孝,都是儿的不孝啊!三奶奶一下子哭了起来。她还像儿子小时候叫儿子的小名一样,说:增儿啊,增儿啊,你真是小增儿吗?

    老师是本字辈,他劝三奶奶说:三大娘,大哥有信儿了,这是天大的喜事,你应该高兴才是啊!

    三奶奶不哭了,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她说:我早就知道,俺大儿不会死。他娘还没死呢,他怎么能死!他不回来,我就不死!

    村里年轻人说,以前没听三爷三奶奶说过他们还有一个大儿子呀,两个老人的嘴可真够严的。村里人估计,名字叫刘本德的大叔既然还活着,一定是在台湾做了官,发了财,混出了人样儿。当时生产队还没有解散,土地还没有分田到户,打工的潮流还没有兴起,人们还都在村里待着。听到大叔来信的消息后,人们纷纷到三爷三奶奶家里去了,好像大叔已经从台湾回来了一样,他们要看看大叔长什么样。来到三爷三奶奶家里,他们要求看信,要求把信的内容听一听。看到了大叔的信,他们像是看到了大叔一样,喜事让三奶奶的精神好了不少,她不在床上躺着了,要求吃饭,要求吃药,说一定要等到她的大儿子回来,跟她的大儿子见上一面。接着,三爷三奶奶就把已经分开家的全家人召集在一起,开始商量给大叔写回信的事。商量的结果,一是告诉大叔,他的爹娘都还活着,全家人都很好,二是希望大叔能赶快回来与家人团聚。三爷的二儿子也是读过初中的人,这封回信本应由他来写,但他不敢写,他说他现在是提笔忘字,写不成句儿。他又说,台湾使用的是繁体字,他不会写繁体字。家书抵万金,给大叔回信事关重大,没办法,三爷只好请那位念信的老师来写。

    等大叔踏上大陆的土地时,时间又过去了九年,到了1988年秋天,大叔在台湾住在桃园县,他从桃园机场坐飞机,绕道香港,飞到郑州。从郑州下飞机后,他打了一辆出租车,不惜长途奔跑几百里,不惜花费好几百元的打车费,直奔家乡而来。是年,大叔已六十多岁,两鬓已有了白发。“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大叔一见到三爷三奶奶,就按传统的礼仪,双膝跪地,给二老磕头,他说:爹呀,娘呀,都是儿子不孝啊!大叔喜极而泣,磕第三个头时,眼泪已经流得一塌糊涂。

    三爷和三奶奶也哭了。三奶奶说:我的儿,赶快起来吧!你回来了,啥都有了!

    三爷也说:你不能回来,这不能怨你,不能怨你。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大叔写信时“不知流了多少眼泪”,回大陆访亲时“眼泪已经流得一塌糊涂”,“眼泪”这一细节写出了两地亲人不得相守但终于相见的苦乐悲欢。 B、三爷听到“天增”时,“愣住”了,手“哆嚓”,眼圈“发红”,说话“喃喃”……这些动作神情,反映了他由震惊、怀疑到确认的心理变化过程。 C、“生产队”“分田到户”“打工”等词语,以及关于大叔从台湾绕道香港回乡的情节,交待了故事发生的背景,体现了这篇小说偏重纪实的特点。 D、标题“叶落桃园”意蕴深远,既指大叔住在台湾桃园县,又暗示了大叔少小离家,死里逃生,流落异乡,有家难回的坎坷经历,可谓一语双关。
(2)、小说第三自然段对情节发展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围绕“信”来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尘埃里的上帝

李代金

    威尔逊原本有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但是一场车祸夺去了他的双腿。从此他成天闷闷不乐。妻子建议他在自己家旁边开一家超市,他想了想,便同意了。超市开起来了,附近的人都到这里购物。超市人来人往,大家还跟威尔逊聊聊天,威尔逊的脸上成天都堆满了笑容。

    威尔逊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一家人过得开开心心,可是邻居蒂芬妮的丈夫却因为车祸去世了。因责任在蒂芬妮的丈夫,蒂芬妮得支付对方一大笔赔偿金,她家顿时陷入了困境。

    威尔逊决定出手帮他们,他知道,他现在之所以过得开心,是因为大家照顾他的生意,如今他人有难,他也应该主动帮忙。他跟妻子一说,妻子满口答应。

    妻子说:“我们要帮她,但这不能明帮,只能暗帮。”威尔逊点头。明帮,蒂芬妮肯定不会接受,就算真的接受了,心里也会有负担,也会想方设法报答他们。如何暗帮呢?威尔逊想了想,便有了主意。

    威尔逊取出一笔钱,用一个袋子装好,然后交给了儿子马克,对他交代了一番。马克带着这笔钱,去了蒂芬妮家。他把钱袋悄悄地藏在了一个角落里。然后,他跟蒂芬妮家的比尔和大卫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不一会儿,马克就大叫起来:“哇,这里有好多钱!”马克的叫声引来了比尔和大卫,他们见到那袋钱,不由吃了一惊:“这是我家的,这是我家的!”

    马克把钱交给他们。他们赶紧去把钱交给了蒂芬妮。蒂芬妮拿着钱喜出望外,激动得流下了泪水。因为这笔钱,蒂芬妮的难题一下就解决了。威尔逊脸上堆满了笑容。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蒂芬妮的难题解决没多久,她自己却病倒了。治吧,没钱;不治吧,只能病死。蒂芬妮不怕死,可是她死了,两个孩子怎么办?他们还小,难道要让他们成为孤儿吗?蒂芬妮为此整天以泪洗面。

    威尔逊同妻子商量,想再次帮助蒂芬妮一家,妻子点头同意了,她也不忍心蒂芬妮有个三长两短,否则那两个孩子就太可怜了。

    威尔逊再一次取出一笔钱装入一个袋子,然后交给马克。马克带着这笔钱去了蒂芬妮家,并悄悄把钱袋藏在一个角落里。

    当然,马克又找比尔和大卫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没过多久,马克又装着无意的样子发现那袋钱,并叫了起来:“哇,这里有好多钱!”马克的叫声引来了比尔和大卫,他们看到那袋钱,顿时就笑了起来,跳着说:“这是我家的钱,这下好了,妈妈有救了!”他们从马克手里接过钱,欢呼着跑去找蒂芬妮。蒂芬妮从两个孩子手里接过钱,一问,得知是从家里找出来的,愣了愣,不由喜出望外。

    蒂芬妮病好从医院出来后,就去找了份工作,努力地挣钱。威尔逊见此非常高兴,心想这下好了,他们一家可以过上好日子了。可是,蒂芬妮一家却省吃俭用,她把钱都存了起来。两年后的一天,蒂芬妮走进了威尔逊的超市,威尔逊以为她要买东西,可是她却将一袋钱放在柜台上,对他说道:“威尔逊先生,谢谢你们对我的帮助,我这次是来还钱的,请您收下。”

    威尔逊吃了一惊,却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说道:“你这是干什么?我们什么时候帮过你啊?”蒂芬妮告诉他,她每次需要钱的时候,马克与她的孩子捉迷藏都找出一袋钱,而那个地方,她查过,她的丈夫根本不会藏钱在那里,不用说,是威尔逊一家用这种办法在帮她。威尔逊说:“不,你弄错了,我们从来没有帮助过你什么。倒是你,帮了我们,你家周围栽满了花,大家闻到花香,就都喜欢来我的超市购物了!”

    蒂芬妮心想,也许那真是丈夫藏的钱。他们帮了我,没理由不承认。威尔逊说得有道理,卡尔森就曾开过超市,但生意却不好,最终关门了,现在他的生意这么好,真是我家帮了忙。于是蒂芬妮带上钱,开心地走了。

    威尔逊脸上堆满了笑容,对妻子说:“你看,我不承认,还说她帮了我们,她多开心。大家总是照顾我们的生意,可他们却从不承认这是对我们的照顾。上帝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上帝,他总是将自己放到尘埃里,跟常人没有什么两样。”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各题。

    “我有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先生今天去世了,他也得了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痛苦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夜里,他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了。后来,他们在那棵常春藤下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别处挪来的梯子,还有几支散落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和了黄色和绿色的颜料。”苏艾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看看墙上的最后一片叶子,它在风中不飘不动,你不觉得纳闷吗?那是贝尔曼先生的杰作﹣﹣﹣那晚最后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节选自欧•亨利《最后的常春藤叶》)

    “慢性饥饿,医生这样说的!你要晓得,他是这样去做活的!他想把店铺撑下去;但是除了自己以外,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他接了一份定货后,要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他老坐在那里,只管做呀做呀﹣﹣我愿意代他说这句话﹣﹣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出比他更好的靴子!但是也得看看同业竞争呀!他从不登广告!他肯用最好的皮革,而且还要亲自做。好啦,这就是他的下场。照他的想法,你对他能有什么指望呢?”

    “但是饿死﹣﹣”

    “这样说,也许有点儿夸张﹣﹣但是我自己知道,他从早到晚坐在那里做靴子,一直做到最后的时刻。你知道,我往往在旁边看着他。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怎么能活得这么久,我也莫名其妙。他经常断炊。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朱成玉

    临终时,祖母颤巍巍地示意我们点上一根儿蜡烛,说要和它一起熄灭。我不知道祖母此举有何深意,只知道那个时候经常停电,而一根蜡烛的价钱是5分钱。

    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窃贼瞄见金子一般,灵光乍现,随即又仿佛一个跋涉了许久的旅人到达了目的地,长舒一口气,卸下所有。

    祖母没有活过那根蜡烛,先它一步,咽了气。祖母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酒窝像一朵莲花。她奋力伸出手去,骨瘦如柴的手,指着我们,像菩萨的手,伸到我们中间。

    祖母去了,电却来了,电灯照亮所有人的忧伤,却再也照不亮祖母的前额。

    父亲吹灭了蜡烛,说:“留着这根蜡烛,等出灵的时候,点着它,给你奶奶在那边照个亮儿。那边太黑了。”

    那边是哪边?父亲又没去过,怎么就知道那边是黑的?年少的我满是疑惑,可是看着一张张因为悲伤而严肃异常的脸,我又不敢问太多。

    父亲似乎看出我的疑惑,接着说:“你奶奶这一辈子苦啊,在晦暗的地方呆得时间太长了。”

    祖父和祖母结婚后几年后便当了兵,然后杳无音信,祖母一生没有再嫁,独自一人养大父亲和叔叔。因为祖父当的是国民党兵,所以,“文革”的时候,祖母免不了受了很多红卫兵的“声讨”。祖母忍受着尘世带给她的一切苦楚,正如她那苦命的村庄,终日沉默,一言不发。

    她在村庄里扎下根去,哪都不去。她说就算临死前最后一刻,也要等着祖父,她就那么执拗地信着,祖父还活着。

    那段日子,祖母常常去当铺。从最开始的手镯,到后来的银饰,甚至她最割舍不下的香炉、银制的烟袋锅,都一一典当出去,只为了让她的孩子们不挨饿。为了孩子,她把自己典当得干干净净,空剩一副嶙峋的瘦骨。

    老了,本想着该享享清福,却不想又得了重病。

    祖母卧床不起,躺在床上,谁都可以推开她的门进去,看她躺在床上的狼狈的样子。

     “离远点,我身上臭!”她老人家总是这样对我们说。

    祖母是个极其干净的人,大家闺秀,年轻时候有洁癖,她的床,别人坐过之后,她都要重新洗一遍。每天会洗好几遍手和脸,爱用香皂。可是她老了,病了,臭气在体内生发。她的所有器官都坏了,功能丧失,大便经常要由父亲和叔叔轮流用手指头抠出来。每当这时候,祖母只能无可奈何地拉被子遮脸。有时候她会像疯子一样发火,有时候会像小孩一样哭。一生的尊严,劈里啪啦全毁了。

    最难熬的是夜。一切都停了下来,唯独疼痛,还在漫无边际地爬。

    祖母在黑暗中,忍着疼痛,她的手紧紧攥着,她的嘴紧紧咬着被子,她不喊叫,她心疼她的儿孙,不想让自己的喊叫惊醒了我们。

    祖母在黑暗中,被疼痛戳醒,就那么睁着眼睛,我想,她的脑海中定是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往日时光,这岁月的皮影戏,终于要演到最后一幕。

    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祖母在黑暗里对抗疼痛的方式,竟然是给我们一粒粒地嗑瓜子,早上醒来,她的枕头边儿上堆满了很大的一堆瓜子仁儿。只有早晨,她才能睡一会儿,我们轻手轻脚,从她的枕头边搬走一座山,尽量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来。

    想起父亲说的话,祖母更多的时光都是在黑暗里,而她并没有因此消沉,照样带领我们把日子过得柳暗花明,风生水起。说白了,祖母是一个可以驾驭苦难的人,这苦难的烈马,一旦驯服,可以驮一个人奔往幸福。

    在黑暗里又怎样?那就去做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这是祖母的哲学。

    祖母大限将至,在那幽深的黑夜里,尚且咬牙活着,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挥霍生命?

    终于知道祖母为何在临终前执意要点上一根蜡烛,她是需要这根蜡烛为她送行。她不想,临死前的最后一刻,都是黑暗的啊!

    现在想想,祖母临终的眼里,一定是看到了祖父,嘴边才绽开了一朵莲花。

    想起祖母的这个夜里,我把灯关上,点燃一支蜡烛。倾听黑暗的蜡烛,时而被风吹熄,时而被风吹亮。

    夜里的云朵在窗玻璃上颤抖着,想借点光亮取暖,捎带着擦亮了属于思念的天空。

    忽明忽暗的蜡烛,是奄奄一息的祖母,为了祖父和她的孩子们,咯尽了最后一滴血。

(摘编自2015年11月《思维与智慧》)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老屋

【苏联】佛洛伦斯·简索·曼

    看着房地产广告,她的眼睛被一行字吸引住了——“幽静的凉台”。她一直向往着有一个凉台。她这会儿把广告从头至尾读了一遍:“出售房屋。八个宽敞房间,两间浴室。树荫掩映草坪。幽静的凉台,安谧而迷人。价格从优,情愿牺牲。”后面是经纪人的姓名。

    这对我们太理想了!她抬起头,凝望着丈夫。乔正坐在对面埋头看书,他把一天中的这个时间称之为“缓冲时刻”。两个孩子睡着了,他也能够松弛一下。看到乔神色倦怠,萨拉心中一阵触痛。

    她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环视着这座老式房屋。所有房间都很宽敞,也就是这一点,还有那间巨大而不实用的厨房,常常成为她和乔之间争执的话题。他喜欢它啊——这幢老宅从祖上到他传了三代了。但她不喜欢,因为没有帮手,要管理这么大个家的确是件操心费力的苦差事。每谈及搬家,他就会把它称做“妙不可言的老房子”,眼里闪着光;而她则称它为“旧仓库”。

    现在,她要把这条广告念给他听听,可他那削瘦的脸上泛起的倦容,使得她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萨拉叹口气。有时她真想听到他吐出一些美丽动听的话。他深爱着她可并不溢于言表。这是他的天性。

    她使自己从臆想中摆脱出来,重新研究着广告。“情愿牺牲。”这意味着是桩好买卖。如果那房子像广告上说的那样而且价格公道的话,乔看了或许会……她被突如其来的兴奋攫住了。

    明天得找人来照看一下孩子,我要去看看那所房子。

    第二天,在房地产办公室,西姆斯太太向她道歉说,这条广告“被搞错了”,她说:“它本应该下星期才刊登出来。但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别的房子。”

    在后来的一个小时里,萨拉情绪低落,在一个新区,她看了三幢由设计师构思布局的“摩登之家”。房子还漂亮,可房间给它的印象似乎是太……窄了,她想,仿佛一位吝啬的建筑师一寸一寸地算计着,好把这些方块都挤在一起。在一间被称之为“大师卧房”的屋子,她不由得感叹道:“他真的是一个矮子大师。”

    “我带你去另一处。”西姆斯太太说。

    但在开车前往另一处新住宅区之后,萨拉更泄气了。一幢幢房屋紧挨在一起,前面一棵树佝偻着身子,房间的天花板低矮得给她一种强烈的压迫感。

    看到她的沮丧表情,西姆斯太太突然说:“我可以带你去看看你感兴趣的那座房子,不过,只能在外面看。”

    “哦,太好了!“萨拉说。她们驱车向城市另一方驶去,直到车开上一条宽宽的林荫路时,她才回过神来。

    “瞧,就是它,”西姆斯太太说,“很可爱,不是吗?”萨拉望着这座漂亮的红砖小楼,它前面是一大片草坪和两株悦人的古树。一股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

    “不错,很可爱。”她说着并缓慢地下了车。“多谢您啦,西姆斯太太。我住得离这儿不远,我可以走回去。”

    车开走了,她茫然若失地站在人行道上,过了一会儿。她迈步踏上了门前长长的甬道,拿出钥匙,打开房门,静静地站着,环视着四周,听着后院传来的孩子们欢快的笑声。

    一种新奇之感悄悄地袭遍全身。还是老房子高大、宽敞、空气畅通!她看到宽大的门厅,雅致的楼梯,起居室里可爱的窗户——从中望去,一幅树影姿安、枝叶依依的景色映入眼帘。一切似乎都是以前没有见过的。

    “安谧而迷人。”她想着广告上的词儿,心里好像被什么触动了,眼中放出异样的光彩。

    晚上乔回到家。“我今天干了件荒唐事,”她说,“我去应征那家出售自己房子的广告了。”

    他默默地凝视着她,然后说道:那应该在下星期登出来!在你生日那天!”“经纪人已经道了歉,”她扬起眉,“告诉我,咱门的凉台在哪儿?”

    他脸红了,说:“就是艾米房间外面的那个。”她吃了一惊,大叫起来:“你是说那个小木头平台?”“是啊,它也算是一种凉台。我是想吸引买主。”他嗫嚅着,“我知道你十分讨厌这个旧仓库。”

    “不,它不是旧仓库!蓦地,她喉头一阵刺痛,“它有很多地方让人依依难舍!”她颤声说。

    “那篇广告一定费了你很多心思。”

    一阵沉默,他们目光相遇了。房子那一边传来一阵孩子们的尖叫声,随后又远去了。他蠕动着嘴唇:“我是想让你高兴。”“情愿牺牲。”她想起来了。走上前,她依偎在乔的怀里并低语:“我就待在这里,真的,哦,乔,我爱你。”

    他把地紧紧地揽在怀里。

    多美啊,她想。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要他跟我说甜言蜜语。不错,那天她看过的几所漂亮木楼和她的梦想大相径庭。如果她的“梦中之屋”只是一个梦,那么它似乎再也无关紧要了。她将拥有她的天地——吱嘎作响的地板,不合时宜的厨房,所有额外的活计——一切。

    “情愿牺牲”又浮现在她脑海里。这句话似乎很奇妙,将他俩融化在一片温馨之中。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都市里的野菊花

罗捷媚

    在桂城居住十多年了,很多地方都去过了,唯独紫荷苑没有去过。每次经过门口,只是扫一眼,以为那不过是个普通的公园,没什么好看的。

    一个深秋的午后,风轻云淡,阳光煦暖。应好友之约,到紫荷苑赏睡莲。走进去,里面是一个狭长的湖,湖面满是睡莲,却都没有睡,都在艳艳地绽放着各自的花朵。淡紫、深紫、全紫,如一大片彩云被碧绿的莲叶映衬着,煞是美丽。

    “看,野菊花!”正当我陶醉在这紫花绿叶之中时,好友惊喜地叫道。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只见一丛野菊花正从矮矮的篱笆后面探出头来,花朵虽小如分币,颜色却很纯正。在墨绿的花茎上,一圈浅黄的花瓣含着金黄的花蕊,宛若含笑的亭亭少女。阳光照过高处灌木的缝隙,洒在它们身上,星星点点地晃动着,有一种律动的美。走近细看,绿叶之中,有的正在怒放,有的微微露出笑意,有的才羞涩地露出一点金黄。微风轻拂,清香淡淡,令人神清气爽。

    真没想到,在繁华的都市里还能遇见我儿时再熟悉不过的野菊花!

    小时候,一到秋天,漫山遍野都是耀眼的野菊花。它们从不在意恶劣的环境,不嫌弃贫瘠的土地,小路边、石隙间、山坡上,一株株一丛丛,相依相偎,欢快热烈地沁吐着芬芳。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野菊花,不是因为“此花开后更无花”,而是因为它是一种药材,摘下来晒干能换钱。那时生活贫困,野菊花给了农家人一个生钱的机会。每年中秋以后,大人们开始忙着收割晚稻,孩子们就开始采摘那漫山遍野的野菊花。

    深秋的清晨,野菊花的花瓣上都染了一层淡淡的霜,太阳出来后,霜渐渐变成露珠挂在金黄的花瓣上,像晶莹的钻石闪闪发光,煞是好看,滴到手上冰凉冰凉的。山上的野菊花长得很密,每次弯腰采摘,都要跟花朵进行一次亲密接触。采着采着,衣袖和头发也就粘上许多花瓣,看着同伴的头发和衣服满是缤纷的“落英”,有的连睫毛上都有,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山野间充满了我们欢快的笑声。笑归笑,手脚却都不停下来,手脚麻利的一天能采到十来斤。尽管晒干的野菊花只卖五分钱一斤,可是一个秋天下来,也能为家里挣到几块钱。几块钱拿到现在根本算不了什么,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离开家乡快四十年了,我一直没再见过野菊花。眼前的野菊花,和儿时家乡的野菊花一模一样,花朵虽小,却清香四溢,“珠蕊丹心耐寒侵,玉骨冰肌傲霜立”的诗句突然涌上心头。寒露成霜,无损其清香,它甘于寂寞,乐观生存,给这个寒秋平添了几多的温暖和妩媚。

    长期以来我始终被一个问题困惑着。小时候,我们虽饱受贫困和饥饿的困扰,却能乐观向上,快乐地生活,如野菊一样独立寒秋,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委屈,相反却为给家里挣回几块钱而感到无比自豪。如今,条件改善了,生活富裕了,我们再也不用为挣几块钱而辛苦劳作了,可我们却找不到生活的快乐和生存的意义了,这究竟是怎么了?

    如今,在这都市的一角,在这喧闹城市的夹缝中,多年不见的野菊花竟顽强地生长了起来,它虽远不如紫荷那般耀眼繁盛,却像一位老朋友,在时隔四十年之后与我重逢,让我感到说不出的亲切,那些郁结在心中的困惑不觉间消逝了。野菊花绽放出的暖意和清香,悄悄地融入了我的心里,相信也会融入更多人的心里。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谁毒死了村长的狗

陈永林

    村长的狼狗竟被哪个吃了豹子胆的人毒死了。

    村里人都担心村长怀疑自己毒死了那条狼狗,便都去村长家向村长表明自己的清白。当然去村长家不能空手,都拎着鼓囊囊的包。村长听了村人的表白,说,谁毒死了我的狗,我心里清楚。村里人就说,那就好,那就好。村里人很想知道村长怀疑谁毒死了他的狼狗,但又不敢问。村长便说,村里这么多狗,可为啥单单毒死我的狗?

    村长这话传到村里那些养了狗的村里人耳朵里。那些养了狗的村人惶惶不安。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们都毒死了自己的狗。但他们都装模作样地站在村头骂:哪个短命鬼毒死了我的狗?毒死了我的狗的人有命做二十岁没命做三十岁……啥恶毒的话都骂出口了。他们心里暗笑,自己骂自己还骂得这么起劲。

    村里再没一条狗了,一到晚上村里变得死静。原来村里不是这只狗叫,就是那只狗叫。有时一只狗莫名其妙地叫一声,村里所有的狗都跟着叫起来。村里人总要被吵醒几次。特别是那些上了年岁的人,晚上本来很难睡着,好不容易睡了,又被狗叫声吵醒了,只有睁着眼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熬到天亮。他们心里都感激那个毒死了村长的狗的人。

    如果不是二狗想讨好村长,那么村长的狗被毒死的事就会成为无头案。可是二狗有许多事要求村长。二狗想当村里竹器厂的厂长,二狗想在公路旁申请一块宅基地,这些事都要村长点头。二狗就找到村长拍着胸说,村长,我一定要查出谁是毒害你狼狗的凶手。村长说,这事就算了,查出谁是凶手又有什么意思呢?村长这态度很让二狗失望。但二狗又一想,村长表面不支持他追查凶手,不见得心里也不支持他追查凶手。二狗这样一想,很为自己的聪明高兴,很得意地笑了。

    二狗四处寻找线索。二狗的工作得到全村人的支持。二狗尽管没说是村长让他追查凶手,但二狗话里弦外之音让村里人觉得二狗追查凶手是村长授意的。村里人很是羡慕二狗。如果村长不信任二狗,会让二狗干这事?因而村里人对二狗极热情,二狗到谁家找线索,谁都会递烟递茶,有的人还下面条下鸡蛋,还留二狗吃饭。吃饭时二狗当然坐上席。谁都不敢怠慢二狗,都担心二狗怀疑自己毒死了村长的狗。二狗怀疑谁毒死了村长的狗,那么村长自然也怀疑谁毒死了他的狗。

    通过几天的调查,鸟蛋成了二狗怀疑的对象。村长的狗在被毒死前的几天,鸟蛋还拿扁担打过村长的狼狗。那时鸟蛋还说要毒死村长的狗。二狗找到鸟蛋说,你拿什么毒死了村长的狗?鸟蛋忙说,二狗,你莫乱说,我哪敢毒死村长的狗?二狗说,你没毒死村长的狗,那么是谁毒死了村长的狗?鸟蛋说,我干吗要毒死村长的狗?二狗说,你恨村长的狗!村长的狗咬死了你十几只下蛋的鸡,那天你拿扁担打了村长的狗。这就是你作案的动机。鸟蛋急了,我的好二狗兄弟,你真的别乱猜疑,我有这心也没这胆。我如果毒死了村长的狗,我全家人都没命过年。二狗听不进鸟蛋的话,二狗去村长家报喜,可村长到沿海农村考察去了。

    但全村人都知道鸟蛋毒死了村长的狗。村里人在路上遇见了鸟蛋,都冷着脸不搭理。鸟蛋主动打招呼,村里人也聋子样没听见。村里人都想疏远鸟蛋。如果跟鸟蛋亲近了,会被怀疑是鸟蛋的同谋,谁会那么傻?再说疏远了鸟蛋从另一个角度来讲那就是亲近了村长。鸟蛋便见一个村里人就解释,我真的没毒死村长的狗,我如毒死了村长的狗,那我就断子绝孙。村里人说,毒没毒死村长的狗,自己心里最清楚。

    鸟蛋去了村长家,对村长的女人说,大嫂,你要救救我,现在全村的人都说我毒死了你家的狗。全村的人都不理我了……

    村长的女人打断鸟蛋的话,村里人咋都说你毒死了我家的狗,咋不说别人毒死了我家的狗?

    鸟蛋的腿一软,扑通一声跪下来,大嫂,你也以为我毒死了你家的狗,这真冤枉我,我如果毒死了你家的狗,出门就遭雷打死……村长的女人再不理鸟蛋了,任一脸泪水的鸟蛋跪在那儿。

    村长考察回来时,鸟蛋已疯了。疯了的鸟蛋一见人就说,我没毒死村长的狗,我没毒死村长的狗。鸟蛋翻来覆去的就这一句话。村长很痛心,他叫来了二狗,狠狠地扇了二狗一巴掌,都是你这狗日的办的好事!二狗挺委屈,村长,你的狗真是鸟蛋毒死的,他恨你的狗,有作案的动机……

    村长打断二狗的话,放屁!我的狼狗是我自己毒死的!二狗不懂,愕愕地望着村长。村长说,我这狼狗不是条好狗。一到晚上不管什么人到我家里来,它都狂叫着要咬人,吓得人都不敢进我家的门了。

    二狗听了村长的话,脑子开窍了,因为有了那条狼狗,那些送礼的不敢进村长家的门,村长自然恨它。二狗说,那真不是条好狗,是该毒死。

    后来,二狗当上了竹器厂的厂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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