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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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龙亢农场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反对票

刘清才

    李希三从局长位子上退下来,走进霍然茶社,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要了一杯茶,眼睛投向窗外。这是他第一次来这家茶社,这里的一切他都感到新鲜。虽然每天上下班都要路过这里,也曾想上来喝喝茶,聊聊天,但是,一个接一个的工作催着他,就像大风中的风车,一个劲儿转不停,一直没有时间。回眸担任局长的这些年,每日每时不如同箭在弦上,片刻不敢放松,深恐有半点闪失。还好,自己在任期间,所作所为有目共睹,虽不敢说有口皆碑,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是肯定的!

    王大为在李希三对面一屁股坐下,一口喝光服务员端过来的一杯热茶。他是应李希三之约,来跟老局长聊天的。两个人都不嗜烟酒,都爱好喝茶。不同的是,李希三温和谦恭,而王大为则性格直率。按说,王大为心里应当高兴才是,因为经过李希三力荐,他荣升为代局长,只等任命状下来,就是名副其实的局长了!但他面色阴沉,两把刷子似的眉毛紧紧蹙着,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李希三看他一眼,知道他心里想什么。因为就在前天,在上级组织部门来人考察他的民主测评会上,有五个人给他投了反对票!虽然这区区五张反对票与二十几张赞成票比起来不算什么,但是他心里毕竟不痛快!他懊恼地想,这几个人究竟是谁呢?

    大为,李希三呷了一口茶,说,十年前,在考察我的民主测评会上,也有一个人投了反对票!

    王大为眼里显出一丝愧疚,低下头去。不错,那个投反对票的就是他。当时,说真心话,我心里特别沉重。李希三抬手搔了搔花白的头发。我把这张反对票郑重地搁在心里,时时不能忘记。

    王大为看一眼李希三,想说什么,但又把嘴边的话咽回去。十年前,李希三是副局长,王大为从别的单位调过来不久,他对李希三并不了解,他只是认为,既然是组织考察,就不能没有不同声音,就不能没人唱黑脸,于是,他投了反对票。

    后来,在跟李希三工作一段时间后,他就后悔了。他看出,李希三作风正派,公正无私,严于律己,选他当局长选对了人,他真不该投那张反对票。尤其是,李希三对王大为的工作能力颇为欣赏,许多重要工作都让他去做,三年前,又跟上级建议,提拔他担任常务副局长。可以这么说,李希三对他王大为有知遇之恩。多年来,他几次想要告诉老局长,投反对票的就是我,但是一直没有坦白的勇气。

    其实,我非常感谢这一张反对票!李希三指了指头顶,十年来,这张反对票就像一条举在头上的鞭子,时刻鞭策着我,警告着我,使我像一头拉车的老黄牛,一直老老实实向前走,不能走歪路,不能走邪路!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如果没有这一张反对票,我不敢想象,到现在,我会是一个什么样子,也许……

李希三眼圈一红,说不下去了。沉默了一会儿,接着道:一把手握有绝对的权力,在对权力没有有效制约的情况下,权力如何用,为谁用,是为人民群众,还是为个人私利,只能凭自己的良心来把握。有一回,我弟弟领着一个开发商季先生来找我,想要一个建设项目。季先生跟我弟弟是战友,曾经救过我弟弟的命。他来了,我很为难。给他和不给他都在一念之间。但是,我最终还是回绝了他,因为我想起了那张反对票!

    王大为也熟悉这位季先生,是一位正直的商人。后来,季先生听从李希三的建议,参加公开招投标会,拿到了项目。当然,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关键的时候,都是那张反对票发挥了重要作用。李希三说罢,紧紧握住茶杯,就像握住那张反对票。王大为心里忽然打开一扇门,豁然开朗了!同时,他也明白了老局长约他来霍然茶社聊天的真正用意。今后,他也要像老局长一样,把反对票当做高举在头顶的鞭子。他问道,局长,你想知道,十年前,那张反对票是谁投的吗?

    李希三豁达地笑了笑,说,这已经不重要了!

    王大为万千感慨,一直皱着的两把刷子似的眉毛不由松开。他一脸敬佩地看向老局长,发现对方那温和的、充满无限希望的眼睛正在注视着自己。到现在,他才真正了解老局长。同时,他也不再猜想那几个投反对票的人究竟是谁了!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一段写李希三“就像大风中的风车,一个劲儿转不停”,暗示李希三作风正派、工作认真。 B、小说插叙了开发商季先生的情节,表现了“反对票”对李希三的警醒鞭策作用。 C、李希三早已知道原先投自己反对票的人就是王大为,请他喝茶是想告诉王大为自己没有记恨他。 D、文章有很多细节描写生动传神,如“李希三说罢,紧紧握住茶杯,就像握住那张反对票”,这些描写很好地表现了人物的内心情感。
(2)、小说以“反对票”为中心,联系起李希三和王大为两人,用意颇深,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3)、文章结尾写“一直皱着的两把刷子似的眉毛不由松开”有何寓意和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长生不死的祖父

渡边浩二

    祖父是一位巨富,他仅靠一代的奋斗便构筑起现在数亿万日元的家业。可是他在刚过花甲之年,打算将家业传给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的时候,被查出患了癌症。

    由于内脏的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所以虽然还会有复发的可能,但是医生说,只要依靠药物抑制就无大碍。

可是祖父似乎并不满足这一点,继而提出一项有些出人意料的要求,那就是用别的健康人的内脏来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但不能是死人,而必须是活人的内脏!

    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植物人,然而几乎是空手而归——植物人的家属拒绝拆除维持亲人生命的医疗器械。

为此,祖父想方设法,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以高额的补偿金换回了一个植物人的身体。

    就在这时,政府却出面干涉了。国家法律认为,植物人虽说处于死亡状态,但仍是活着的人。因此,夺取他们的脏器,无异于杀人害命。所以,祖父的行为可以说是购买人体,甚至也可能构成杀人罪!

    祖父并不因此而断念,他有自己的主张——植物人的躯体,即使不卖给我,也是必死无疑。那么,趁活着的时候将肉体提供给需要的一方,结果不都是一样吗?

    而政府告诉祖父,只有在拆除医疗器械之后,才能摘除脏器。但祖父不同意这一做法,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决在传媒界引起很大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若脑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那么,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上。祖父仍然固执己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

    祖父对此事所持有的热情令全家都感到吃惊。他已经上了年纪,即使接受了那种手术,恐怕也不会延寿多少年。并且,已决定稳居静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像对“生”有着如此强烈的愿望。

    判决花费相当长的时候,最终以祖父败诉而告终。

    司法界的结论,仍是依据常识,认为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

    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只有在拆除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所有细胞都死亡时,才可以称其死亡并允许进行脏器移植……这就是判决书上写着的最终结论。

    审判刚刚结束,祖父便去世了。或许是让人担心的癌细胞扩散所致,但祖父也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

    可在这之后,却引发了小小的骚动。祖父的律师开始采取行动。律师们拿出祖父临终时托付的文件,对给祖父下死亡定论的医师提出死亡证明无效的起诉。

    令人费解的是,祖父在生前,将手术中摘除的一部分癌肿寄放在某研究所的仪器中了。那是具有特殊作用的仪器,其功能就是维持细胞的生命力!众所周知,癌细胞不同于一般细胞,只要不断汲取养分和氧气,它就会无限地分裂下去。也就是说,它是长生不死的细胞!

    我去看过那些细胞,在玻璃容器中,仿若一片牛肉。然而,那却正是“长生不死的祖父”的形象。

    律师们提出,只要有一部分细胞还存活,祖父就没有死亡。

    司法当局一定不知如何是好。

    按常理,祖父的确已经去世,但政府当初正是以“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来答复祖父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承认,祖父仍旧活着。

    只要不拆除医疗器械,祖父……祖父的癌细胞就会永远活着。并且,祖父生前已嘱托家人不能拆除医疗器械。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奉养祖父直到永永远远!

    那么,祖父为何要这样做呢?

    读到这里,不知有人能否破解这个谜。我也是看了祖父的遗书(不,因为他并没有死,所以正确来讲不应称之为遗书),才恍然大悟的。

    祖父并不是对“生”留恋不舍,而是为我们子孙后代设计了一步很巧妙的棋。试想一下祖父打下的江山和积累的巨额资产,就会晓得由于他的死,我们将缴纳多么大的数额的继承遗产税。但只要祖父一直这样活下去,我们家族就再也不必缴继承遗产税。

    我们一家的巨额财富,将永远这样得到保障,不必缴一分一厘的继承遗产税!

(选自《外国小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小偷

(美国)雷蒙德·卡弗

    他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轻女孩时,他正在出售机票的柜台边等候。她光亮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一个髻——那男人想象它放下来披散在她小小的背后的样子——并在穿着皮衣的肩上,挂着一个沉重的黑皮包。他设法一睹她的面容——她排在他前面——但直到她买好票,转身离去时,他才见识了她的美貌,她脸色苍白、双眸漆黑、嘴唇丰满,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着她看,所以突然将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职员打断了他。那男人只好不再看——他猜她大概二十五岁吧——买了一张到东部某城市二等舱的往返票。他的飞机一小时后起飞,为了赶时间,他走进机场的一间鸡尾酒吧,点了一份加水威土忌,然后一边啜着酒,一边看着候机室川流不息的人潮,其中有不少他认为还是待字闺中的美丽少女,穿着流行杂志上的服饰。后来,他又看见了那个穿皮衣的黑发少女,正站在服务台附近,和另一名穿着滚灰毛巾边外套的金发少女谈得很入神。他很想在她搭机飞往她要去的地方之前,吸引她的注意,好请她一起喝杯酒,但他又想,即使她朝他这边看,酒吧间的阴影可能也很难让她看见他。过了一下子,她们两个分手了,但没有一个朝他这边走过来。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土忌。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正准备买本杂志在飞机上看,他觉得有人挤着他。起初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谁以后,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

    他说。她抬头看看他——她脸红了吗?——她嘴角泛上一抹怪异的笑,稍纵即逝。她从他身边移开,走入候机室的人潮中。那男人拿着杂志站在柜台边,伸手去掏后面口袋的皮夹时,发现皮夹不见了。我会是在哪儿掉了呢?他想。他脑中开始列出皮夹中的东西:信用卡、 现金、会员员卡和身份证件。他的胃中翻搅着类似害怕的情绪。那女子那么靠近我,他这么想,并且立刻想到了是她扒走了他的皮夹。他该怎么办?他的机票还在,安稳地放在西装里面的口袋——他伸手进去摸一下那个信封,确定还在。他可以搭这班飞机,抵达目的地后,打个电话叫人来接他——因为他连搭公共汽车的钱都没有——然后处理完事情,再回家。但是现在,他必须得先处理一下遗失的信用卡——打电话回家,叫他太太从书桌的最上面一个抽屉里找出电话号码,再打电话与各个公司联系——好麻烦啊,这整件事简直令人窒息。他该怎么办?首先:找个警察,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描述那名年轻女子的样子。她真该死,他想,她装出注意到他的样子,站得靠他那么近,还在他说话时,脸红得那么漂亮——这一切竟然只是为了扒他的钱。她的脸红并不是害羞,而是担心被识破,这点最令他受不了。该死的骗人的动物。他将对警察隐瞒一些细节,只告诉他她做了什么,皮夹里有些什么东西。他咬紧牙根,他可能再也看不到那个皮夹了。那黑发女子再度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时,他吓了一跳,而又非常高兴,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就近告诉站在X光机附近的警卫。她背对着候机室前面的窗户坐着,计程车和私家车在她身后逐渐聚拢的暮色中缓缓移动。她似乎正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她旁边有个空位,于是那男人走过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 他说。

    她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认得他的样子。

    “我不认识你。” 她说。

    “你当然认识。”

    她叹了口气。把书摆到一边。“这就是你们这些人的想法——像捡抬迷途的动物一样捡女孩子吗?你以为我是什么?”

    “你扒走了我的皮夹。” 他说,并且为他用了“扒走”这个字而沾沾自喜,认为比偷、窃,甚至抢字,更口语化。

    “你说什么?” 那女子说。

    “我知道你做了——在杂志摊那边。如果你把它交还给我,这件事就算了,否则,我就把你交给警察。”

    她神色凝重地端详他。“好吧。”她说,然后从她腿上的黑包包里拿出一个皮夹。

    他接过来。“等一下,” 他说,“这不是我的。”

    那女子跑了,他在后面追,就像电影里的画面一样——旁观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闪来躲去,以免撞到人,他沉重的呼吸声提醒他,他已经老了——后来,他忽然听见后面有个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个人!”他前面那个黑个黑发女子不见了,这时有个穿海军军装的年轻女子伸脚绊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机室的瓷砖地板上,但还是紧紧抓住那个不是他的皮夹。那是个女用皮夹,里面塞满了钱以及各种信用卡,而皮夹的主人是那个穿着滚毛边外套的金发女郎——那个稍早前他看见和黑头发的女扒手说话的女人。她也是气喘吁吁的,身边还有个警察。

    “就是他,” 金发女郎说,“他扒走了我的皮夹。”

    而他却无法向警察证明身份。两个星期后——困窘和愤怒己渐平息,家庭律师的钱也付了,家中的混乱也恢复了——早上的一个邮包寄回来了那个皮夹,没有附带任何解释。皮夹原封不动,钱一毛不少,所有的证件也都在。虽然事情过去了,那男人觉得他的后半辈子,看到警察都会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会觉得羞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选择

罗伯特·库克

    “有钱是多么快活!”坐在茶几旁的肖夫人,当她拿起古色古香的精细的银茶壶倒茶时,心里也许是这样想的。她身上的穿戴,屋里的陈设,无不显示出家财万贯的气派。她满面春风,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然而,由此而认定她是个轻浮的人,却是不公平的。

    “你喜欢这幅画,我很高兴,”她对面前那位正襟危坐的年轻艺术家说,“我一直想得到一幅布吕高尔的名作,这是我丈夫上星期给我买的。”

    “美极了!”年轻人赞许地说,“你真幸运。”肖夫人笑了,那两条动人的柳眉扬了扬。她的双手细嫩而白,犹如用粉红色的蜡铸成似的,把那只金光灿灿的戒指衬得更加耀人眼目。她举止娴静,既不抚发整衣,也不摆弄小狗或者茶杯。她深深懂得,文雅能给予人一种感染力。

    “幸运?”她说,“我并不相信这套东西,选择才是决定一切的。”年轻人大概觉得,她将富有归于选择两字,未免过于牵强。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很有分寸地点点头,让肖夫人继续说下去。

    “我的情况就是个明证。”

    “你是自己选择当有钱人的啰?”年轻人多少带点揶揄的口吻。

    “你也可以这样说。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拙笨的学生……”肖夫人略微停停,故意给对方说点恭维话的机会。但年轻人正在暗暗计算她在学校里呆的时间。

    “你看。”肖夫人继续说,“我那时只知道玩,身上又有一种叫什么自然美的东西,但却有两个年轻人同时爱上了我。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他们为什么会爱上我。”

    年轻人似乎已横下心不说任何恭维的话,但也没有流露出丝毫烦躁的神色,虽然一直在考虑如何将谈话引到有意义的话题上去。他太固执了,怎么也不肯逢迎。

    “两个当中,一个是穷得叮当响的学艺术的学生,”肖夫人说,“他是个浪漫可爱的青年。他没有从商的本领,也没有亲戚的接济。但他爱我,我也爱他。另外的一个是一位财力显赫的商人的儿子。他处事精明,看来前程未可限量。如果从体格这个角度去衡量,也可称得上健美。他也像那位学艺术的学生一样倾心于我。”

    靠在扶手椅上的年轻人赶忙接住话茬,免得自己打呵欠。

    “这选择是够难的。”他说。

    “是的。要么是家中一贫如洗,生活凄苦,接触的尽是些蓬头垢面的人。但这是罗曼蒂克的爱情,是真正的爱情;要么是住宅富丽堂皇,生活无忧无虑,服饰时髦,嘉宾盈门,还可到世界各地旅游,一切都应有尽有……要是能两全其美就好了。”

    肖夫人的声调渐渐变得有点伤感。

    “我在犹豫不决的痛苦中煎熬了一年,始终想不出其他办法。很清楚,我必须在两人当中作出选择,但不管怎样,都难免使人感到惋惜。最后……”肖夫人环视了一下她那曾为一家名叫《雅致居室》的杂志提供过不少照片的华丽的客厅。“最后,我决定了。”

    就在肖夫人要说出她如何选择的这相当戏剧性的时刻,外面进来了一位仪表堂堂的先生,谈话被打断了。这位先生,不但像一位时装展览的模特儿,而且像一幅名画里的人物,他同这里的环境十分协调。他吻了一下肖夫人,肖夫人继而将年轻人介绍给她的丈夫。

    他们在友好的气氛中谈了十五分钟。肖先生说,他今天碰见了“可怜的老迪克·罗杰斯”,还借给他一些钱。

    “你真好,亲爱的。”肖夫人漫不经心地说。

    肖先生稍坐了一会儿就出去了。

    “可怜的迪克·罗杰斯,”肖夫人喟然叹道,“我料你已猜到了,那就是另外的一个。我丈夫经常周济他。”

    “令人钦佩。”年轻人略略地说,他想不出更好的回答。他该走了。

    “我丈夫经常关照他的朋友,我不明白他哪来这么多时间。他工作够忙的。他给海军上将画的那幅肖像……”

    “肖像?”年轻人十分惊讶,猛然从扶手椅上坐直了身子。

    “是的,肖像。”肖夫人说,“哦,我没有说清楚吧?我丈夫就是那位原来学艺术的穷学生。我们现在喝点东西,怎么样?”

    年轻人点点头,似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快手刘

冯骥才

    ①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有时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免要到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②快手刘是个撂地摆摊卖糖的胖大汉子。他有个随身背着的漆成绿色的小木箱,箱上架一条满是洞眼的横木板,洞眼插着一排排廉价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十分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他两只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动一下,嘿!四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

    ③有一次,我亲眼瞧见他手指飞快地一动,把一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禁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哪,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珠子朝我惊奇地一闪,跟着换了一种正经的神气对我说:“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行!我说准了!”我一口咬定。谁知快手刘哈哈一笑,突然把右手的茶碗翻过来。“瞧吧,在哪儿呢?”咦,碗下边怎么什么也没有呢?难道球儿钻进左边那个碗下边去了?快手刘好像知道我怎么猜想,伸手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什么也没有!球儿都飞了?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个球儿居然又都出现在碗里边。四周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之声。“你输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我臊得脸皮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在人圈后边去了。他的戏法,在我眼里真是无比神奇了。

    ④他那时不过四十多岁吧,正当壮年,精神饱满,肉重肌沉,皓齿红唇,乌黑的眉毛像用毛笔画上去的。他一边变戏法,一边卖糖,一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却转动灵活。这双异常敏捷的手,大概就是他绰号“快手刘”的来历。

    ⑤我上中学以后就不常见到快手刘了。只是路过那路口时,偶尔碰见他。他依旧那样兴冲冲地变“小碗扣球”。

    ⑥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了。往昔美好的故事,亲切的人物,甜醉的情景,就像鲜活的花瓣夹在书页里,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了的回忆。谁能使过去的一切复活?那去世的外婆,不知去向的挚友,妈妈乌黑的鬈发,久已遗失的那些美丽的书,那跑丢了的绿眼睛的小白猫……还有快手刘。

    ⑦高中二年级暑期,我回家度假。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心中怦然一动,竟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和变戏法,但人已经大变样子。十年不见,他的模样接近了老汉。饱满的曲线没了,脸盘仿佛小了一圈,眸子更没有当初左顾右盼、流光四射的精神。这双手尤其使我动心——他分明换了一双手!手背上青筋缕缕,污黑的指头上绕着一圈圈皱纹,好像吐尽了丝而皱缩下去的老蚕……他抓着两只碗口已经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笨拙地翻来翻去,那四个小球儿,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他的手不灵了!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哪!”

    ⑧我也清楚地看到,在快手刘扣过茶碗的时候,把地上的球儿取在手中。这动作缓慢迟钝,失误就十分明显。孩子们吵着闹着叫快手刘张开手,快手刘的手却攥得紧紧的朝孩子们尴尬地掬出笑容。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他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边什么也没有……”这些稚气又认真的孩子们偏偏不依不饶非叫快手刘张开手不可。他哪能张手,手一张开,一切都完了。我真不愿意看见快手刘这一副狼狈的、惶惑的、无措的窘态。多么希望他像当年那次——由于我自作聪明,揭他老底迫使他亮出一个捉摸不透的绝招,小球突然不翼而飞,呼之即来。如果他再使一下那个绝招,让这些不知轻重的孩子们领略一下名副其实的快手刘而瞠目结舌多好!但他老了,不再会有那花好月圆的岁月年华了。

    ⑨我走进孩子们中间,手一指快手刘身旁的木箱说:“你们都说错了,球儿在这箱子上呢!”孩子们给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眼角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的快速度把手里的小球塞到碗下边。“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快手刘笑呵呵翻开地上的茶碗说:“瞧,就在这儿哪!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情圈

    这两口子从乡下到城里来打工,不知不觉过去了大半年。

    男的叫古正风,四十来岁,眉粗、鼻高、身体壮实,见人一副笑模样。妻子叫刘秀姑,肤色黑,但眉目清爽。他们是雨湖公园的合同工,古正风在花木队侍弄树圃、花坛,每月工资一千八百元;刘秀姑在清洁队打扫亭阁、厕所,每月一千五百元。

    雨湖公园很大、很美,又处在城市的繁华地带,天天都是游人如织。为上下班方便,这两口子租住马家巷的两间小平房里,一间是卧室兼餐厅,一间是厨房,不到四十平方米。租金很便宜,每月六百。房东叫马绍祺,他家有一个独立的院子,出租小屋不在院中。古正风只在交房租的时候,才去马家院,交了租金不坐不喝茶不扯闲话,转身就走。

    在马家巷住了大半年,他们除了认识房东之外,巷中还有三十来户人家,几乎不打交道。他们觉得很寂寞。在乡下,一个村的人都知根知底,没有不认识的,东家做寿,西家结婚,都会闻讯而至,帯上一点礼物或礼金去表示心意,邻里关系鱼水情深。俗话说:“人情是把锯 , 锯来又锯去。”真是一点也不假。

    古正风对妻子说:“城里人有他们的交际圈,我们被隔在外面,既然我们想在这里长久地生活,就得把自己融进去。”

    妻子问:“人家不请,我们能厚着脸皮上门送礼?”

    “我们不是认识房东马绍祺吗,这个老爷子很热情,巷里人有什么喜庆事,请他知会我们一声。俗话说伸手不打送礼人。我们去送礼,别人会赶我们出来?”

    不久,巷口的李家孙子结婚,给各家送了请帖,只是没有送到古家。马绍祺遵嘱,把这件事告诉了古正风。古正风喜饱了,买来包封,特意在里面放了一百元钱(乡下一般只放四十元),去了李家。

    李家人满脸是笑,接过包封,说“愧领了!我们过去没有人情来往,所以没送请柬给你,请多多包涵。明天中等的喜酒,请你们全家光临。”

    古正风夫妇吃过这一回喜酒后,巷里的男女老少对他们刮目相看了。他们认为这对外乡人重情重义,不小气,应该高看一眼。老人亲切地叫他们“小古”“小刘”,同龄人称他们“古哥”“古嫂”。

    古正风和刘秀姑的心,像泡了一汪蜜水。

    谁家有个喜事,都会正经地把请柬送上门来,不送就觉得对不起古正风夫妇。古人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往而不来亦非礼也。真是至理名言。

    乡下的“人情”大概有婚丧、乔迁、生子、做寿等几大项,但城里又多了许多项,如干部荣任新的职位;孩子考上了大学;知识分子职称晋升……都要设宴招待邻居、好友,被邀请的人自然不能空手去。更奇怪的是,城里人过生日都下请柬。古正风觉得这是乱了规矩。俗话说“生日无请。”古书上还说“寿者为尊。”说白了,谁的诞辰都不能主动请人来吃寿宴,唯我独尊,指令人家来拜寿是失礼。凡至亲好友,会记得寿者的诞辰,主动上门庆贺的。城里人居然不知道这个规矩,怪!

    一天刘秀姑说:“我俩每月工资三千三百元,除去房租六百、伙食纲和其他费用一千元,应存下一千七百元。可现在每月送人情就得七八百,一连几个月了,这怎么好?”

    古正风愁锁眉头:“我原想进入城里人的人情交际圈,现在看来,我们还不够这个资格。这繁多的礼尚往来,农村人还没有这个经济条件,承受不了,往后的日子还长,人情是把锯 , 锯伤的是我们自己。”

    “那怎么办?”

    “我们得去暗暗地寻一处出租房,要离马家巷远一些。”

    过了些日子,古正风从乡下把父亲接来了,说要在城里为老人做七十大寿。

    古正风到各家各户去送了请柬,这叫“入乡随俗”。

    巷子里的人家都很高兴,表示一定来为老人拜寿。何况,古正风早有人情在前,他还是第一次请大家去捧场,大家自然是都乐意去,送的礼金也很客气。

    寿宴过后,一天夜里,古正风先让约请来的搬家公司把东西运走。然后,一个人去了房东马绍祺家,说是一个亲戚有多余的房子,邀他们去免费住。这当然是谎话,但他说得有情有理,令人信服。待交情房租,古正风向马绍祺双手抱拳,说:“马老,多谢你照顾,我们后会有期!”

    望着古正风远去的背影,马绍祺依依不舍,突然发觉自己年老记性差,刚才忘记问古正风新家的地址了……

(节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抬头见喜

老舍

    对于时节,我向来不特别的注意。拿清明说吧,上坟烧纸不必非我去不可,又搭着不常住在家乡,所以每逢看见柳枝发青便晓得快到了清明,或者是已经过去。对重阳也是这样,生平没在九月九登过高,于是重阳和清明一样的没有多大作用。

    端阳,中秋,新年,三个大节可不能这么马虎过去。即使我故意躲着它们,账条是不会忘记了我的。也奇怪,一个无名之辈,到了三节会有许多人惦记着,不但来信,送账条,而且要找上门来!

    设若专讲三节的热闹有趣那一面儿,我似乎是最喜爱中秋。我至少有三次喝醉是在中秋;酒入愁肠呀!这三次“非杨贵妃式”的醉酒我还都记得很清楚。第一次是在北平,好友卢嵩庵从柳泉居运来一坛子“竹叶青”。又约来两位朋友——内中有一位是不会喝的——大家就抄起茶碗来。坛子虽大,架不住茶碗一个劲进攻;月亮还没上来,坛子已空。干什么去呢?打牌玩吧。各拿出铜元百枚,第一把牌将立起来,不晓得——至今还不晓得——我怎么上了床。牌必是没打成,因为我一睁眼已经红日东升了。

    第二次是在天津,和朱荫棠在同福楼吃饭,各饮绿茵陈二两。吃完饭,到一家茶肆去品茗。我朝窗坐着,看见了一轮明月,我就吐了。这回决不是酒的作用,毛病是在月亮。

    第三次是在伦敦。那里的秋月是什么样子,我说不上来——地许根本没有月亮其物。中国工人俱乐部里有多人凑热闹,我和沈刚伯也去喝酒。我们俩喝了两瓶葡萄酒。酒是用葡萄还是葡萄叶儿酿的,不可得而知,反正价钱很便宜;我们俩自古至今总没作过财主。喝完,各自回寓所。一上公众汽车,我的脚忽然长了眼睛,专找别人的脚尖去踩。这回可不是月亮的毛病。

    对于中秋,大致如此——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它坏。就此打住。

    至若端阳,似乎可有可无。

    新年最热闹。也最没劲,我对它老是冷淡的。自从一记事儿起,家中就似乎很穷。爆竹总是听别人放,我们自己是静寂无哗。记得最真的是家中一张《王羲之换鹅》图。每逢除夕,母亲必把它从个神秘的地方找出来,挂在堂屋里。姑母就给说那个故事;到如今还不十分明白这故事到底有什么意思,只觉得“王羲之”三个字倒很响亮好听。后来入学,读了《兰亭序》,我告诉先生,王羲之是在我的家里。

    中学的时期是最忧郁的,四、五个新年中只记得一个,最凄凉的一个。那是头一次改用阳历,旧历的除夕必须回学校去,不准请假。姑母刚死两个多月,她和我们同住了三十年的样子。她有时候很厉害,但大体上说,她很爱我。哥哥当差,不能回来。家中只剩母亲一人。我在四点多钟回到家中,母亲并没有把“王羲之”找出来。吃过晚饭,我不能不告诉母亲了——我还得回校。她愣了半天,没说什么。

    我慢慢的走出去,她跟着走到街门。摸着袋中的几个铜子,我不知道走了多少时候,才走到学校。路上必是很热闹,可是我并没看见,我似乎失了感觉。到了学校,学监先生正在学监室门口站着。他先问我:“回来了?”我行了个礼。他点了点头,笑着叫了我一声:“你还回去吧。”这一笑,永远印在我心中。

    我好像没走就又到了家,母亲正对着一枝红烛坐着呢。她的泪不轻易落,她又慈善又刚强。见我回来了,她脸上有了笑容,拿出一个细草纸包儿来:“给你买的杂拌儿,刚才一忙,也忘了给你。”母子好像有千言万语,只是没精神说。早早的就睡了。

    中学毕业以后,新年,除了为还债着急,似乎已和我不发生关系。我在哪里,除夕便由我照管着哪里。别人都回家去过年,我老是早早关上门,在床上听着爆竹响。平日我也好吃个嘴儿,到了新年反倒想不起弄点什么吃,连酒不喝。在爆竹稍静了些的时节,我老看见些过去的苦境。可是我既不落泪,也不狂歌,我只静静的躺着。躺着躺着,多处烛光在壁上幻出一个“抬头见喜”,那就快睡去了。

(有删节)

【注】抬头见喜:老北京人过年的风俗,原以残烛结穗在墙上的烛花投影取譬,现多指在屋内贴上“抬头见喜”等吉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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