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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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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来宾市2019年高三下学期语文4月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普及,孩子们“触网”的年龄越来越小,玩网游已经成为不少孩子的“家常便饭”。网游并非天生就是洪水猛兽,其危害在于“沉迷”。

    青少年沉迷手机游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网络游戏日益成为“流行趋势”,成为孩子们日常生活 中交流的主要话题,孩子普遍认为不玩游戏就落伍了、掉队了,于是跟风攀比,不由自主深陷其中;其次,一些家长没有意识到游戏成瘾的危害,有些更是打工在外,鞭长莫及,孩子一旦缺乏家庭监管和约束,“放养”之下“游戏瘾”则野蛮生长;再次,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不够、协作不强,孩子的课外时间出现了引导“盲区”和管理“真空”;最后,部分企业和工商个体,以出租手机、出卖成年人身份证号等方式,诱导青少年沉迷游戏,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在逐渐滋生的游戏热上“加了一把火”,恶劣影响愈演愈烈。

    随着技术的进步,如今的网络游戏更是特别容易让人上瘾。对于自觉性和自制力尚很差的中小学生来 讲,尤其容易着迷,因此必须集合家长、教师和社会的力量,共同为孩子营造安心读书、健康成长的环境。

    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开展专题教育、规范学校管理、推动家长履责等做法,是堵住上瘾漏洞的关键一环。 要把预防的篱笆扎紧,就需要学校和家庭无缝衔接。如今,多地集中在开学后、放假前等时段对中小学生进行预防沉迷网络教育,向家长推送防范知识;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板报广播、案例教学、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增强对不良网络游戏危害性的认识……这些都是值得推广的好做法。老师不埋怨家长疏于管教,家长不“甩锅”给老师,而是共同负起责任,无疑将给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

    “堵”的同时如果缺乏“疏”的举措,难免会让孩子在好奇心和冒险意识的驱使下,钻空子、想歪点子去接触游戏,从而适得其反。因此,学校和家庭应该积极创造条件,让孩子参与更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更多文体爱好,以充实美满的陪伴、健康积极向上的兴趣排挤”手机控”的时间和空间,降低沉迷的可能性。

    当然,因为害怕沉迷网游而盲目排斥网络的做法也是要不得的。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调查发现,很多青少年学生对信息课堂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信息技术课就是电脑课,玩电脑就是聊QQ、玩游戏;部分教师的教学过程也缺少明确计划、有效益控和管理,放任学生上网娱乐。长此以往,学生对网络的认识就会狭隘和片面,对网络的使用也就容易限于游戏之类的娱乐。因此,必须加大力度实施网络素养教育,重在引导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使用网络、获取信息、创造价值,而不是被网络所牵制。

(选自《人民日报》《疏堵结合让孩子远离游戏瘾》,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项是(   )
A、作者认为“触网”的年龄越来越小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普及关系密切,青少年玩网游并不可怕,可怕 的是沉迷游戏。 B、家长的教育至关重要,有些留守儿童患上“游戏瘾”,与家长在外打工以致无法监管和约束孩子有着密 切的关系。 C、把孩子沉迷于网游的原因“甩锅”给老师和认为沉迷于网游是家长疏于管教都不对,家校合力才有助于 解决问题。 D、作者认为电脑课并不仅仅是信息技术课,青少年学生不能仅仅把上信息课等同于玩电脑、聊QQ、玩游戏。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综合运用了举例论证、道理论证等多种论证手法,指出防止青少年“沉迷”网游的最好方式是疏堵 结合,以疏为主。 B、文章第二段作者从孩子自身、家长、教育部门和企业等不同角度,条分缕析地论述了导致青少年沉迷手 机游戏的原因。 C、文章第四段主要论述防止青少年沉迷网游的方法,认为学校和家庭无缝衔接是应对青少年沉迷网游的一个重要方法。 D、文章第六段告诉我们不要因噎废食,不要因为害怕沉迷网游就盲目排斥网络,而是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的价值。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日常生活中,网游是青少年交流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个孩子如果不玩游戏,就会感觉到自己落伍了、掉队了。 B、部分企业和工商个体为了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不惜出租手机、出卖成年人身份证号给学生,导致青少年沉迷游戏。 C、造成青少年沉迷网游有多种原因,内因主要是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外因主要与家长、学校及社会有关。 D、家长多陪伴孩子,多培养孩子积极向上的兴趣,孩子用到手机上的时间和空间自然会少,孩子就不会沉迷于网游。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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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忧与守制

   古代作品中,时有关于某官丁忧、某官守制的记述,如《儒林外史》第四回:“先母见背,遵制丁忧”,《寓圃杂记》:“成化初,(陈)缉熙守制于家”,等等。

   什么是“丁忧”呢?《尔雅•释诂》:“丁,当也。”《日知录•期功丧去官》注:“古人凡丧皆谓之忧。”可知丁忧是值丧、居丧的意思。丁忧一词源于《书经•说命》:“王宅忧”。王宅忧就是商王居父丧,宅忧就是丁忧。古时候,不管是兄弟丧、姊妹丧,还是从父母丧、从兄弟丧,都可以称之为“忧”。只是到了后来,丁忧才特指遭父母丧或承重祖父母丧(所谓承重,是指长房长孙)。

   《日知录•奔丧守制》上说:“《记》曰:奔丧者自齐衰(丧服)以下。以是古人于期功之丧无有不奔者。”“期”,指一年的丧服,可见古人遇有祖父母丧、伯叔父母丧、兄弟姊妹都要奔丧。陶渊明《归去来辞》自序“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职”即是一例。后来又将奔丧限制在期服(即一年的丧服)的范围之内。至明朝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才废除了期年奔丧的制度,认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均为一年的丧服,如果都让奔丧守制,有的一个人连遭数丧,或者道路数千里,那就会导致居官日少,更易频繁,旷官废事,于是决定“今后除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忧外,其余期服不许奔丧。”自此以后,相沿成习,奔丧丁忧仅限于父母丧或陌生祖父母丧。

   那什么是守制呢?所谓守制乃是指遵守居丧的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一,一般人要谢绝应酬事务,做官的则要解除职务,在家守孝二十七个月(不计算闰月)。官员隐匿亲丧,被认为是“大不孝”,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如后唐明宗天成三年(928年)闰八月,滑州掌书记孟升因隐匿母丧被大理寺断为流刑,而明宗则认为“将复投荒,无如去世”,于是赐其自尽。

   二,禁止婚娶。丧中婚娶被认为是违背礼制的。《春秋》文公二年(前625年)冬记载:“公子遂入齐纳币。”纳币之事照例是不必记载的,史官为什么要大书特书呢?原来这年冬天,文公的父亲僖公死了才不足二十五个月,而文公在居丧期间,竞张罗着送彩礼,所以史官乘笔直书而加以讽刺。

   三,禁止饮宴。儒家认为,“夫君子之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论语•阳货》),所以饮宴也是在禁止之列的。在居丧期间因宴饮而被责罚的事例也不少。如唐宪宗元和九年(814年)四月癸未,陆赓故世,其子慎余、其兄博文在居丧期间着华丽的衣裳穿街过市,并饮酒食肉,结果都被打了板子,慎余流放至循州,博文被递解原籍。

   四,禁止赴考。起初限制极严,即使是缌丧(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仅三个月的丧服)也不准赴考。宋天禧年间,举人郭稹冒缌丧赴考,被同辈告发,被交付御史台劾问(见《日知录•缌丧不处赴举》)。到了明朝限制放宽,除了服三年之丧的不得赴考外,余者皆不限。

   对于守制在家的官员,皇帝一般都要派遣官员慰问,并赐给钱米等物。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月命吏部:“凡官员丁忧,已在职五年,廉勤无赃私过犯者,照名秩给半禄终制;在职三年者,给三月全禄。”(《日知录•奔丧守制》)清初,只有满族大臣居丧,皇帝才派官赐给茶酒。至康熙年间,汉大臣陈廷敬有母丧,康熙皇帝便命令阁员查阅《明实录》中有关慰问的条例,并派遣内阁学士屯泰、翰林掌院事学士喇沙前往赐给茶酒。从此以后,慰问之典便成为定例。

   丁忧和守制,从字面上是有区别的:丁忧是就居丧而言,守制则是就遵守居丧的制度而言。但在具体使用时二者的意思并无严格的区别,既可以说某官丁忧,也可以说某官守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诗骚”传统,又称“风骚传统”,即《诗经》和以《离骚》为代表的楚辞所形成的文学精神的传统。《诗》是周代礼乐文化的产物,是对维系群体利益的“礼”“义”“和”“孝”“敬”“德”等伦常的形象再现,而《骚》则是对支撑个体存在的理想、信念、情感的浪漫表述。

    随着全球化引发的本土文化的深刻变化,在当代中国,文学领域内“我(们)是谁”的认同问题被推上了理论前沿,逼迫我们作出回应和解释。“诗骚传统”所特有的道德承担和哲学品格在当代社会正可以成为医治当下文学疾患的良药,成为正在重建中的具有当代性和民族性的“新文学”的重要基础。

    首先,弘扬“诗骚”传统关注现实人生的精神,使当代文学重新担负应有的社会责任。由周代礼乐文化孕育而成的《诗》,成为后世儒家学派的经典,不仅蕴涵着儒家的礼教、乐教思想,也体现着儒家所提倡的大同世界的社会理想与贤人政治观念。先秦时期中华人文精神不是空想的,不是神道,而是和理性思维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力求符合实际的、辨证理论观点的结晶。而这一点正是中华人文精神得以“自强不息”、永不衰竭的主要原因。

    其次,提倡“诗骚传统”中兼济与独善相结合的人格,使当代文学成为重塑国民灵魂的一个重要途径。“诗骚传统”形象地展示和诠释了先秦哲人的人生智慧,倡导勤学好问、刚毅自省等优秀品质。历代对《诗》的阐释发挥构成了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在人生诸观念,比如苦乐观、生死观、穷达观、处世原则等多方面的内在意义。忠信诚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价值系统,成为历代文人在面临重大人生抉择时的重要思想支撑点。

    再次,发扬“诗骚传统”中的人文精神和理性精神,使当代文学成为价值的引领者。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精神在中国古代从来不是借助抽象的概念建构而成的,而是通过诗、骚加以形象的表述,又以“诗骚传统”的延续而代代相传。《诗》《骚》在被儒家经典化的过程中,其中的人文精神和道德倾向被逐步地发掘出来。随着历代文人的讽诵,儒家的思想也代代相传。以屈原的《离骚》为代表的楚辞,展示了人在现实中进与退的矛盾冲突和精神层面的取舍与延宕。历代文人在对屈骚的解读中反观自我,在他所处的时代中找到自己。

    由此可见,“诗骚传统”实际上就是古典人文精神和中华民族文脉的载体,历代能得此传统之真义的文人,才是中国文脉与人文精神的承担者。立足当下文学时代性、民族性缺乏的现状,借助于对诗骚传统形成历史的梳理及再阐释和再承续,我们便可以找回我们民族精神的源头,找回那使人的信念清澈明晰的真理。

(摘编自《论“诗骚传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近来,许多平时从未展出过的油画作品渐渐出现在博物馆、美术馆展览中,这是充分活化文化资源的好事。但不无遗憾的是,一些展出作品虽已经过初步修复,却仍可见颜料脱落、画面破损等问题,反映出当前国内馆藏油画作品的保存、修复依然面临挑战。

    ②新中国成立前后,第一代、第二代油画家接力创作,铸就了20世纪中国油画的不朽丰碑。其中一些兼具历史与艺术价值的作品距今虽不过百年,但由于绘画材料、保存方式等未受到高度重视,画作遭受了不同程度损伤。例如,徐悲鸿所作《愚公移山》被误以正面向内卷致颜料脱落;司徒乔《放下你的鞭子》因长期未经修复出现画面开裂等病害。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们失去的将不仅仅是那些厚重的色彩,还有时代的见证。

    ③国内油画修复事业起步晚、社会关注度低是客观现实。1999年,上海油画雕塑院从国外引进修复设备,成立我国第一家专业油画修复研究机构。短短20年,修复工作虽取得了进展,已有一批经典油画得到修复,但在修复专业建设、行业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还有许多空白需要填补。

    ④目前,我国博物馆、美术馆展览接连不断,但也存在过分关注展览策划而忽视基础保管工作的现象。当博物馆、美术馆将大部分注意力投入到展览工作和“明星文物”中时,展厅外的库房是否已分门别类地建立恒温恒湿的保存环境?当展厅里观众络绎不绝时,那些库房中落灰的“大多数”作品又该如何有尊严地与世人见面?

    ⑤推进油画修复工作,树立正确修复理念、加强预防性保护意识不可或缺。国际文物修复领域,“可逆性、可识别性、最小干预性”是三大公认修复原则,但在国内实际操作中,一些画家自己充当修复师,盲目选用材料,对画作产生了不可逆影响;一些商业修复工作过度清洗、修补作品,把修复变成了“整容”。这些问题都反映出公众对油画修复的态度、方法还需改进。油画“修复”不是简单的“修理”“修剪”,而需要完善的专业学科体系作支撑,遵循规范的操作流程,对症下药。更重要的是将“修复”贯穿于艺术品保护全过程,从保存、维护、包装、运输到展览,都将艺术品安全置于首位,让预防性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同时还应认识到,没有一劳永逸的修复工作,随着岁月流逝,艺术品处于变化的状态,需要一代代人在传承中守护。

    ⑥油画艺术作品数量多与专业修复人员少的矛盾是我国油画修复行业面临的严峻考验。法国2002年颁布的《博物馆法》要求,修复师必须接受5年培训并获得毕业文凭和专业证书。这意味着想成为油画修复师并非易事,不仅修学时间长,还需具备生物、化学、历史、艺术等多方面素养。故而,推进高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建立一批油画修复工作室,加强人员交流,形成权威行业标准,通过法律法规治理行业乱象,才能让更多对油画修复感兴趣的人踏进来、走下去。此外,推动油画修复行业进步也并非是要在短时间内培养起一大批水平参差的从业者,也不必每个博物馆、美术馆都要设立修复人员职位,而应注重人才质量。以日本东京国立博物馆为例,该馆既有自己的修复人员,也会通过招投标方式与高校、专业公司合作完成修复项目。法国的一些博物馆也会选择雇用自由职业的修复师。这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修复工作的经验对我国油画修复行业的未来发展不无启迪。

    ⑦油画修复不仅是还作品以昨日风姿,更是铺就文化传承的明日之路。在油画修复工作中对作品的再认识,有助于不断深入、修正、补充艺术史。另外,公开修复过程、展出修复作品也是向公众揭开修复工作面纱、吸引人们走近艺术的捷径。据悉,今年7月荷兰国立博物馆将修复伦勃朗的《夜巡》并通过网络直播修复全程,相信这一举措将为油画修复界“圈粉”不少,也将廓清许多公众的认知误区。对于博物馆、美术馆来说,重视修复工作还意味着获得更多捐赠藏品的可能。只有当公众充分信任博物馆的保存、修复、研究能力时,才会愿意将珍贵的作品捐献给馆方,实现更广泛的文化共享。

(摘编自马苏薇《破解油画修复难题》,《人民日报》2019、4、7)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苏轼的意义

李泽厚

    苏轼作为诗、文、书、画无所不能,异常聪明敏锐的文艺全才,是中国后期封建社会文人们最亲切喜爱的对象。其实,苏的文艺成就本身并不算太高,比起屈、陶、李、杜,要逊色一筹。画的真迹不可复见,就其它说,则字不如诗文,诗文不如词,词的数量也并不算多。然而他在中国文艺史上却有巨大影响,是美学史中的重要人物,道理在哪里呢?我认为,他的典型意义正在于,他是上述地主士大夫矛盾心情最早的鲜明人格化身。他把上述中晚唐开其端的进取与退隐的矛盾双重心理发展到一个新的质变点。

    苏轼一方面是忠君爱国、学优则仕、抱负满怀、谨守儒家思想的人物,无论是他的上皇帝书、熙宁变法的温和保守立场,以及其它许多言行,都充分表现出这一点。这上与杜、白、韩,下与后代无数士大夫知识分子,均无不同,甚至有时还带着似乎难以想像的正统迂腐气(例如责备李白参加永王出兵事等等)。但要注意的事,苏东坡留给后人的主要形象并不是这一面,而恰好是他的另一面。这后一面才是苏所以为苏的关键所在。苏一生并未退隐,也从未真正“归田”,但他通过诗文所表达出来的那种人生空漠之感,却比前人任何空头上或事实上的“退隐”、“归田”、“遁世”要更深刻更沉重。因为,苏轼诗文中所表达出来的“退隐”心绪,已不只是对政治的退避,而是一种对社会的退避;他不是对政治杀戮的恐惧哀伤,已不是“一为黄雀哀,涕下谁能禁”(阮籍),“荣华诚足贵,亦复可怜伤”(陶潜)那种具体的政治哀伤(尽管苏也有这种哀伤),而是对整个人生、世上的纷纷扰扰究竟有何目的和意义这个根本问题的怀疑、厌倦和企求解脱和舍弃。这当然比前者又要深刻一层了。前者(对政治的退避)是可能做到的,后者(对社会的退避)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除了出家做和尚。这便成了一种无法解脱而又要求解脱的对整个人生的厌倦和感伤。

    这种整个人生空漠之感,这种对整个存在、宇宙、人生、社会的怀疑、厌倦、无所希冀、无所寄托的深沉喟叹,尽管不是那么非常自觉,却是苏轼最早在文艺领域中把它充分透露出来的。

    宋人笔记中传说,苏作了上面所引的最后那首小词后,“挂冠服江边,弩舟长啸去矣。郡守徐君犹闻之惊且惧,以为州失罪人,急命驾往谒,则子瞻鼻鼾如雷,犹未兴也”(《石林避暑录话》),正睡大觉呢,根本没去“江海寄余生”。本来,又何必那样呢?因为根本逃不掉人世大罗网。也许,只有在佛学禅宗中,勉强寻得一些安慰和解脱吧。正是这种对整体人生的空幻、悔悟、淡漠感,求超脱而未能,欲派遣反戏谑,使苏轼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于是,行云流水,初无定质,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这里没有屈原、阮籍的忧愤,没有李白、杜甫的豪诚,不似白居易的明朗,不似柳宗元的孤峭,当然更不像韩愈那样盛气凌人不可一世。苏轼在美学上的追求是一种朴质无华、平淡自然的情趣韵味,一种退避社会、厌弃世间的人生理想和生活态度,反对矫揉造作和装饰雕琢,并把这一切提到了某种透彻了悟的哲理高度。无怪乎在古今诗人中,就只有陶潜最合苏轼的标准了。只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此中有真味,欲辨已忘言”的陶渊明,才是苏轼所愿顶礼膜拜的对象。终唐之世,陶诗并不显赫,甚至也未遭李、杜重视。直到苏轼这里,才被抬高到独一无二的地步。并从此之后,地位便巩固下来。苏轼发现了陶诗在极平淡朴质的形象意境中,所表达出来的美,把它看作是人生的真谛,艺术的极峰。千年以来,陶诗就一直以这种苏化的面目流传着。

    “人生何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苏轼传达的就是这种携带某种禅意玄思的人生偶然的感喟。尽管苏轼不断地进行自我安慰,时时现出一副随遇而安的“乐观”情绪,“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鬓微霜,又何妨”?但与陶渊明、白居易等人毕竟不同,其中总深深地埋藏着某种要求彻底解脱的出世意念。无怪乎同样具有敏锐眼光的朱熹最不满意苏轼了,他宁肯赞扬王安石,也决不喜欢苏东坡。王船山也是如此。他们都感受到苏轼这一套对当时社会秩序具有潜在的破坏性。苏东坡生得太早,他没法做封建社会的否定者,但他的这种美学理想何审美趣味,却对从元画、元曲到明中叶以来的浪漫主义思潮,起了重要的先驱作用。知道《红楼梦》中的“悲凉之雾,遍被华林”,更是这一因素在新时代条件下的成果(参看本书《明清文艺思潮》)。苏轼在后期传统美学上的深远的典型意义,其实就在这里。

(选自《美的历程》,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说“孝”

    两千多年前神州大地上一对师徒的对话,揭开了人类这条河流之所以生生不息的秘密。徒弟子路在河边问道:“老师,我想听听您的志向。”老师孔丘想了想,说了十二个字:“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孔子的这三句话,也可以用三个简单的字概括:老者安之,是孝;朋友信之,是信;少者怀之,是慈。请注意,为什么孔子把孝而不是信、慈排在了首位?同样,为什么此后世世代代的中国人,也同样把孝称为百善之首呢?

    也许有人会说,老人是智慧的化身,后辈需要向老人学习,以传承各种知识和技能,所以当然要孝敬老者。然而此情非中国独有,世界上各个文明都是如此,这一点不足以说明孝在中国具有至高地位,而且考古资料也表明“孝为首”的情况未必自远古就如此。在已经发现的我国最早文字——甲骨文中并没有“孝”字,孝字出现于更晚些时候的商周金文中。

    我们不妨先看看荀子对人类生存处境的一段论述。荀子认为,“人生不能无群”,“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类相对于其他物种,在力量、速度上都没有什么优势,却能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胜过其他动物,是因为人懂得群体合作。人为什么能做到群体合作,就在于每个人都知其本分,各行其正,各安其所。所以,人不能无群,既在群体中,就不能不讲本分,否则,就不免会陷于纷争、动乱和瓦解。无疑,为了群体的共存,人还需要把自己天性中那些合作、利他的因素利用起来。

    孟子曾把人的天性中固有的四种合作、利他的因素,称为“四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端”,是起点的意思。仅仅有一个起点,当然是不够的,关键在于这些合作、利他的因素,通过怎样的道路,渗透到人们点点滴滴的生活实践中去。似乎正是在这一点上,中国文明和世界上的其他文明,渐渐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在基督教文明等神教文明和佛教文明等相信轮回的文明中,合作性的因素在一定意义上是以来世许诺的形式向信众颁布的。人们安守本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相信,只有诚实善良,“不杀人”,“不偷盗”,才能在死后获得拯救去往天堂,或修得善果减除后世轮回之苦。

    然而在中国,在热衷鬼神祭祀的商代被周代取代之后,人们似乎渐渐形成了关注现实世界、慎言死后世界的传统。孔子的“不知生,焉知死”,便是对这一传统的精练表达。相应地,中国人摸索到了一条立足于现实世界、发扬合作利他天性的道路。这条道路,自然要从一个人出生时最先相遇的两个人——父母开始,从自己和这两个人无法割舍的关系开始。如此设想,我们似乎就容易理解,孝为什么被无数中国人作为修身的起点,成为百善之首。

    在人类社会中,代际关系具有不可选择性。人能够选择职业、住所、生活方式,却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这一不可选择的事实从消极的一方面理解,是无法逃避的深深的无奈。不过,从积极的一面来理解,代际关系的不可选择性,恰恰使“孝”在中国文化中成为修身的起点,成为百善之首。每个人都无可回避地处于与父母的实际关系中,正因为如此,“孝”是每个人都不能不终生面对的事情,同时也就为每个人的合作利他品德的修养提供了牢固的依靠。你想修养你的德行,成为一个仁慈、有合作精神的人吗?请从那个你一出生起就必须与之合作的人开始,请从孝开始。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孝”字的结构:上面是一个老人,下面是一个孩子。老在上,子在下。孝的含义,就这样清晰地呈现着。

(摘自《国学》,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社会是由众多家庭组成的,家庭和谐关乎社会和谐。要在家庭中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就需要有家庭伦理。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维护家庭关系的种种伦理规范,它们往往体现在各种“礼”之中。从《礼记》中可以看到各种礼制的记载,如婚丧嫁娶,这些都包含着各种家庭伦理规范,而要使这些规范成为一种社会遵守的伦理,就要使“礼”制度化。

    在中国古代,“孝”无疑是家庭伦理中最重要的观念。《孝经》中有孔子的一段话:“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这是说“孝”是“天道”常规,是“地道”通则,是人们遵之而行的规矩。为什么“孝”有这样大的意义?这与中国古代宗法制有关。中国古代社会基本上是宗法性的农耕社会,家庭不仅是生活单位,而且是生产单位。要较好地维护家庭中长幼尊卑的秩序,使家族得以顺利延续,必须有一套维护当时社会稳定的家庭伦理规范。这种伦理规范又必须是一套自天子至庶人都遵守的伦理规范,这样社会才得以稳定。

    “孝”成为一种家庭伦理规范,并进而成为社会的伦理制度,必有其哲理上的根据。《郭店楚简·成之闻之》中说:“天登大常,以理人伦,制为君臣之义,作为父子之亲,分为夫妇之辩。”理顺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是“天道”的要求。君子以“天道”常规处理君臣、父子、夫妇伦理关系,社会才能治理好。所以,“人道”与“天道”是息息相关的。

    “孝”作为一种家庭伦理的哲理根据就是孔子的“仁学”。以“亲亲”(爱自己的亲人)为基点,扩大到“仁民”,以及于“爱物”。基于孔子的“仁学”,把“孝”看成是“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它体现了孔子“爱人”(“泛爱众”)的精义;另一方面,在孔子儒家思想中,“孝”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有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因此,“孝”不是凝固教条,而是基于“仁学”的“爱”不断释放的过程,只有在家庭实践和社会实践中,以“仁学”为基础的“孝”的意义才能真正显现出来。

    社会在发展,现代社会中的家庭伦理会变化。“孝”的内涵也会随之变化。例如“四世同堂”“养儿防老”,就因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逐渐消失而失去意义,又如“二十四孝”中的某些形式已没有必要提倡,但作为“孝”之核心理念的“仁爱”仍有家庭伦理之意义。在家庭不再是生产单位的情况下,保障家庭良好的生活状态,将主要由社会保障体系来承担,但“孝”的“仁爱”精神则不会改变。对长辈的爱敬,对子孙的培育,都是出于人之内在本心的“仁爱”。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批评抹掉了“爱”,一味说“恩”的“父为子纲”说,提出:“我现在以为然的,便只是‘爱’。”“孝”之核心理念“仁爱”作为家庭伦理仍具有某种普遍价值的意义。

(摘编自汤一介《“孝”作为家庭伦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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