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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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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百色市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选文

    菜大爷

刘奇叶

    菜大爷是居住在城郊西村的一位退休工人。菜大爷姓蔡,“菜大爷”不是他的真名,而是邻里送给他的一个雅号。

    菜大爷的住房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建造的砖瓦民房,后面有个小菜园子。退休后,他把下地种菜当作一种乐趣。菜园子一年四季都能产菜,除了供给他与老伴儿老两口平常生活吃菜外,总是还剩余不少菜。于是,菜大爷在闲余之际也挑着自己种的菜到菜市场上去卖。

    菜市场离菜大爷的家很近,穿过一条街道就到了。买菜的很有眼光,尝过菜大爷的菜后,下一次哪怕菜大爷卖得比其他的摊位贵,也会被一扫而光。

    人们知道,菜大爷种的菜用有机肥料施肥,吃起来好吃又健康,属于真正绿色环保的蔬菜。菜大爷除了平常注意累积肥料,还经常去附近的养猪场挑猪粪施肥。渐渐地,前来买菜的人们都知道了菜大爷的菜好,亲切地称他为“菜大爷”。知道大伙儿对他种的菜十分钟爱,每次上市场卖菜归来,菜大爷心里头总是乐滋滋的。

    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但菜大爷觉得现在的生活很不错,他喜欢这种自娱自乐卖菜的滋润生活,所以一直没有答应儿子离开这个城市,他也打心里舍不得这个菜园子。

    隔壁的邻居老李头也卖菜,但他的菜是从外地贩来的蔬菜,属于无机肥料种植的那一种,味觉营养都没法跟菜大爷的菜比,人们一般不喜欢买他的菜,所以老李头每天卖菜总是早上出去,很晚才归来,有时候还要剩余些许残菜回来。

    偶尔,老李头会同菜大爷一块去市场卖菜,两人年龄相仿,又是邻居,还算谈得来。

    一天,老李头天没亮就贩回满满一担的蔬菜,在家里照常分拣为几元一把的小份后,刚要挑市场上去卖,突然感到肚子一阵绞痛,顿时瘫倒在地上。这一切正好被菜大爷瞧见了,他赶紧叫车把老李头送进了医院急救,接诊医生说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切除手术。

    手术后的第二天,菜大爷去医院看望老李头时,老李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老伴儿正在给他喂粥,一见菜大爷来了,老李头两口子一个劲地道谢。见老李头手术很成功,菜大爷也为他高兴。聊天中,一贯热心肠的菜大爷问老李头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如果有就尽管说,邻里邻居的互相照应嘛。老李头听了,却欲言又止的样子,菜大爷便追问他是什么事情。原来,他是心痛前日贩回的一担蔬菜还放在家里没有卖掉,担心自己住院几天后,那一担蔬菜会白白地烂掉,怪可惜的。菜大爷听了,未加思索地答应帮老李头把菜挑去市场上卖了。

    回去后,菜大爷二话没说,到了老李头家便把那担蔬菜挑去了市场。才到菜市场口,买菜的人们就一窝蜂围拢上来,容不得菜大爷说明一下这菜的来源情况,那担菜又被一扫而光了,哪有菜大爷陈情解释的空隙?望着一副空空的担什和一堆零零碎碎的钱币,菜大爷愣在那里好一阵,仿佛做了一件大亏心事似的。

    当天下午,菜大爷把卖菜的钱如数交给了老李头,说了一声家里有事就走了。老李头高兴地接过钱一点,居然比平常赚的钱要高出一倍多。他心里对菜大爷钦佩得五体投地!

    半个月之后,老李头出院了,特地买了两瓶好酒去敲隔壁菜大爷家的门,结果敲了半天没有人应。老李头问其他邻居,邻居说,菜大爷老两口搬儿子那儿去了。

    菜大爷为什么突然搬走了呢?好久好久,老李头仍没有想明白。

(选自2016年第4期《小说月刊》)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交代“菜大爷”雅号的由来,一方面暗示菜大爷受到了邻里四周的爱戴,另一方面也为下文写他特别重视清名埋下伏笔。 B、小说写菜大爷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这是倒叙手法,这种写作技巧的运用,避免了平铺直叙。 C、小说中两次写到菜大爷的菜“被一扫而光”,突出了顾客对菜大爷的信任,说明不管是否绿色环保,只要是菜大爷卖的菜,顾客都欢迎。 D、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物的内心,比如菜大爷替老李头卖完菜后,“望”的动作,“愣”的神情,寥寥数语,就刻画出他的愧疚。
(2)、小说设置老李头这个人物,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菜大爷突然搬走为结尾有什么好处?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

(一)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一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是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裾边扫一扫吧,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在古老的大陆上,千屋万户是如此。二十多年前,初来这岛上,日式的瓦屋亦是如此。先是天暗了下来,城市像罩在一块巨幅的毛玻璃里,阴影在户内延长复加深。然后凉凉的水意弥漫在空间,风自每一个角落里旋起,感觉得到,每一个屋顶上呼吸沉重都覆着灰云。雨来了,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婉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或是在江南的泽国水乡,一大筐绿油油的桑叶被啮于千百头蚕,细细琐琐屑屑,口器与口器咀咀嚼嚼。雨来了,雨来的时候瓦这么说,一片瓦说千亿片瓦说,说轻轻地奏吧沉沉地弹,徐徐地叩吧挞挞地打,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惊蛰到清明,在零落的坟上冷冷奏挽歌,一片瓦吟千亿片瓦吟。

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一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注]余光中,台湾作家。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二)活着的伤疤

牛汉

    从口外草地回来的人,身上多半带着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伤疤。如果伤在手上脸上,谁都看得见,而有些伤是很难看得见的;首先,他就不愿让谁看见,而有些伤,即使让你看,你也看不见。这些伤,痛在骨头里,只能从他们艰难的步态(并非由于衰老,他们大都不过三十几岁的人)和深重的哮喘声中,猜想到他们曾经遭受过难以想象的磨难和病痛,小灾小病难不倒他们。

    秃手伯失去双手,一目了然,他无法瞒过谁,但是他那满胸脯的伤,却从来不让人看。

    我也只见过一回。

    有一年夏天,他一人在河里洗身子,我悄悄地游到他身边,想帮他擦擦后背,才第一次窥见他胸脯的伤疤(只听说狼差点把他的胸脯撕开)。不见则已,一见真把我吓得目瞪口呆。这哪里是伤疤?我心想,他回来已有两三年,再早的伤也早该结疤,但现在看见的是血淋淋的一个胸脯。我觉得血还不住地在流,映着夕阳的光辉。秃手伯的满胸脯伤疤,像多年之后我见到的红珊瑚,从形象到颜色,都十分相像。

    我惊奇地对秃手伯说:“伤口还在流血,可不能见水!”

    秃手伯很平静地说:“不碍事,早已不见血了,这叫红疤。很不吉利。”

    秃手伯用“手”抚摩着自己多难的胸口,叹了口气,说:“红疤,就是说这伤还没有死。”

     “还没死?”伤还有不死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是的。没有死,伤还活着。天阴下雨时它不让我安生,整个心口还像那只狼在咬我撕我。”

    我禁不住想去摸摸秃手伯痛苦的血红的胸脯,他没有阻拦我。我不敢用手摸,生怕血冒了出来。

     “愿意摸就摸摸,不碍事。”

     “疼吗?”

     “不疼。”

    是的。伤疤显然没有死。我觉得它还在折磨他,哪有不疼的伤?尤其这红疤,还活着的伤疤,更不能轻信它。

    几乎没有摸到一点光滑的好皮肤,蚯蚓似的隆起的密密的伤疤,仿佛在蠕动着,它们比好皮肤还要硬得多。

    一条条隆起的弯曲的伤疤里,似乎都生出了自己的筋骨,自己的血管,自己的神经,自己的记忆,难怪它不死!

    几十年过后,我才知道伤疤也是一种生命。看得见的伤疤,有许多一直活着,看不见的伤疤,有的也一直不死。

    记得过了好多天,我问秃手伯:“你胸脯上的那些伤疤为什么不愿意让人看见?”

    他皱着眉头说:“伤疤千万不能露给别人看,不能让人为自己承担痛苦,更不愿让谁可怜。”

    以后我再不向他提伤疤的事。我跟他常常一起吼唱西口调。

…………

    有关伤疤的道理,半个多世纪之前,秃手伯就对我讲过,当时我并不理解。直到我的身上心灵上,带上了许多伤疤,也很大,也很深,而且有的到我死后,可能仍然活着不死,我才真正地悟知了伤疤这个活东西。      

(选自《小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娓娓与喋喋

余光中

     不知道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讲多少句话?如果有一种电脑可以统计,像日行万步的人所带的计步器那样,我相信其结果必定是天文数字,其长,可以绕地球几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几场。情形当然因人而异。有人说话如参禅,能少说就少说,最好是不说,尽在不言之中。有人说话如嘶蝉,并不一定要说什么,只是无意识的口腔运动而已。至于说话而成艺术,一语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要记入《世说新语》或《约翰生传》才行。哲人桑塔耶纳就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艺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他所指的贵族不是阶级,而是趣味。

     最常见的该是两个人的对话。其间的差别当然是大极了。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有口才,甚至也不必都能健谈:往往一个健谈,一个善听,反而是最理想的配合。可贵的在于共鸣,不,在于默契。这世界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都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

     如果是几个人聚谈,又不同了。有时座中一人侃侃健谈,众人睽睽恭听,那人不是上司、前辈,便是德高望重,自然拥有发言权,其他的人就只有斟酒点烟、随声附和的分了。有时见解出众、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独揽话题,语惊四座。有时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与主客,一来一往,你问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谈话的大势,也能引人入胜。

     最自然也是最有趣的情况,乃是滚雪球式。谈话的主题随缘而转,愈滚愈大,众人兴之所至,七嘴八舌,或轮流做庄,或旁白助阵,或争先发言,或反复辩难,或怪问乍起而举座愕然,或妙答迅接而哄堂大笑,一切都是天机巧合,甚至重加排练也不能再现原来的生趣。这种滚雪球式,人人都说得尽兴,也都听得入神,没有冷场,也没有冷落了谁,却有一个条件,就是座上尽是老友,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良宵苦短,壁钟无情,谈兴正浓而星斗已稀。日后我们怀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难忘的高潮。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毕竟愈来愈快,无所为的闲谈、雅谈、清谈、忘机之谈几乎是不可能了。 “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在一切讲究效率的工业社会,这种闲逸之情简直是一大浪费。刘禹锡但求无丝竹之扰耳,其实丝竹比起现代的流行音乐来,总要清雅得多。现代人坐上计程车、火车、长途汽车,都难逃噪音之害,到朋友家去谈天吧,往往又有孩子在看电视。饭店和咖啡馆而能免于音乐的,也很少见了。现代生活的一大可恼,便是经常横被打断,要跟二三知己促膝畅谈,实在太难。

     剩下的一种谈话,便是跟自己了。我不是指出声的自言自语,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发现自己内心的真相,需要性格的力量。惟勇者始敢单独面对自己;惟智者才能与自己为伴。一般人的心灵承受不了多少静默,总需要有一点声音来解救。所以卡莱尔说:“语言属于时间,静默属于永恒。”可惜这妙念也要言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吃西瓜  冷清秋

     不了,真不了。打个嗝,全是西瓜味。

     你不好意思说你撑得弯不下腰, 够不着地上的工具。这怎么说得出口。

     可怎么能怪自己嘛。大热天,恰又口渴。也不是没吃过,没今儿这般敞怀罢了。最主要还是心里舒畅。做这行,形形色色啥人没见过,可这么热情善良,见面就递着西瓜和笑脸还是头一遭。

     原本是拒绝的。组里也规定维修人员到客户家不许吃东西,可眼瞅着那堆积的笑意从皱纹里一圈圈漾出来,托西瓜的手不停颤抖,总觉得不接过来吃掉,就对不住人家。好在吃进肚子里,组长看不见,他也不能扒开嘴检查不是。违规就违规吧。

     当然是喜欢的。能不喜欢嘛?那么甜,那么爽口。但天地良心,大口解决的原因绝不是贪图好吃。是想快点结束好干活。组长给制定计分制。上门维修一户一张积分卡,月底按劳付酬。这耽搁下去的可都是自己的钱。三两口吃完,你抹下嘴去找工具。

     可对方显然误解了你的意思,又一块递了过来。你说不吃,伸出的手一挡,西瓜跌在地板上。正尴尬,对方却拾了起来,掌心蹭蹭再次递给你。盯着地板上的印迹,你的心里直犯嘀咕,接与不接都不是。得亏斜过来的那只手夺了去放在一边。

   “噗嗤”一声儿你忍不住笑了,想起乡下的娘。娘就这样。小时候你吃饺子掉地上,娘叨叨着捡起来围裙上蹭蹭继续朝你嘴里塞。小么,也不知嫌弃,仍大口大口嚼地得劲儿。

      又想起昨天那户。当时就要脱鞋进门来着,怕弄脏了地板,但是人家皱眉掩鼻连连摆手,并递过来塑料袋,示意你套脚上。你想说经常洗呢不臭。

可终究没说,说那干啥,没意思。

     都吃啊。你憋半天说出来的却绕了道。你总是不会拒绝。

     你吃,你吃。年纪大了吃不得这些呢。眯着眼,蜷在那儿的他温情地望,让你想起幼时经常放牧的那只老绵羊。

     递过来的瓜瓤都触到了鼻子尖。你寻思,放回去谁还会吃啊。就这样“为难”着自己一块接一块。

     眼瞅着就快完了,她居然一弯腰从桌下又抱一个来“咔嚓”成了两半。

     脑子里“嗡”一声,腿就软了。搁谁抗得住啊?自进门嘴就没让闲。就是再盛情难却,可毕竟肚子的需求有限啊,它已经在向你告饶了。难不成还要继续“为难”不成。

      不了,真不了,你摆着手。头发花白的她还不及你的肩膀高,正孩子般扁着嘴,盈着泪,和你对视。

     你不自在。求救似地扭头望向屋里的另一个主人——那只老绵羊。他正卖力地摆弄着那风扇,颠过来倒过去地研究。你觉得好笑,说实在的若不是怕擅自脱岗会被投诉,你一刻都不想再呆下去了。

      你踢踢脚下的工具箱。“咔咔”两声,老绵羊惊醒般站起来。你个蠢婆娘,老让人家吃什么西瓜啊,去,去端碗绿豆汁。老太婆哦哦地应答着去了厨房,你吐了口气。

       要抓紧时间了,不然这么久还没回去,被组长扣分可就糟了。

       然而, 你却发现其实已经不需你动手维修了——那风扇分明已经转了起来。可不是么,这呼呼飘来的风。你骤然想起刚才一直默不作声摆弄的他。真是笑话,来就吃西瓜,啥也没干,被人家抢了“生意”了。

       这是个阴谋!不然干嘛一直拖延时间骗人吃西瓜。

       啊啊,什么意思,什么意思吗?跳着脚涨红着脸的你无限惶恐。你不知道为什么惶恐,似乎是为了积分卡又似乎又不是。但可以明确,你愤怒了,发火了。

       汗津津的钞票就是在这时递来的。

        被烫了似的你一下子跳开,嚷嚷着问做什么?做什么?这算什么?什么毛病啊……

       哦哦,脑子上的啊,每年都买西瓜啊……儿子像你这般大,会修电扇,都是那地震……他语无伦次地说着,去掰她拽着你衣襟的手。

        她却不管不顾地念叨着伸出一只手来抚你的脸。指尖碰触那刻,整个世界都静止了。 风,柔柔的,手糙糙的。徐徐拂来,整个心尖都颤巍巍地疼。

        又仿佛回到幼时,躺在田野里,蓝天下。酸酸涩涩的物质涌出来之前,你抓起了工具箱。

        不就吃西瓜么,明天我再来。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大师的由来

【法】莫洛亚

    画家比埃·杜什正在收尾,就要画完那张药罐里插着花枝、盘中盛着茄子的静物写生。这时,小说家葛雷兹走进画室,看他朋友这么画了几分钟,大声嚷道:“不行!”

    那位正在描一只茄子,惊愕之下抬起头来,不画了。“不行!这样画法,永无出头之日。你有技巧,有才能,为人正派。可是你的画风平淡无奇,老兄。这样轰不开,打不响。一个画展五千幅画,把观众看得迷迷糊糊,凭什么可以让他们停下步来,流连在阁下的大作之前……不行的,杜什!这样永远成不了名。太可惜了。”

    “为什么?”正直的杜什叹了口气。

    “作品比买主多,蠢货比行家多。没成名的成千上万,你想想,怎样才能出人头地?”

    “靠苦功,靠真诚。”

    “咱们说正经的。那些蠢货,想刺激他们一下,非得干些异乎寻常的事。炮制几篇宣言,否认存在什么动态或静态,白色或黑色,圆形或方形。发明只用红黄两色作画说是新荷马派绘画啦;或者抛出什么圆锥形绘画,八边形绘画,四度空间绘画,等等。”

    这时,飘来一缕幽微的清香,斯卡夫人到来了。这是一位美艳的女子,杜什赞赏不已。只因杜什没什么大名,她便也瞧不起他的画品,瞅了一眼画布,娇嗔地说:“昨天,我看了个展览,那是关于全盛时期的黑人艺术。噢!何等的艺术敏感,何等的造型美,何等的表现力!”

    画家送上一张自己颇感得意的肖像画,请她鉴赏。“蛮好。”她用舌尖轻轻吐出两字。之后,她失望地,婉转地,娇媚地,留下一缕清香,走了。

    杜什抄起调色板,朝屋角扔去,颓然坐倒在沙发上:“我宁可去当保险公司跑街、银行职员、站岗的警察。画画这一行,最要不得。帮闲们只知瞎捧,走红的全是画匠。那些搞批评的,不看重大师,一味提倡怪诞。我领教够了,不干了!”

    葛雷兹听毕,点上一支烟,想了半天。临了,说道:“你能不能这样做,向斯卡夫人,向其他人郑重其事地宣布,这十年来,你一直着意于革新画法?”

    “你听着……我写两篇文章,登在显著位置,告诉知识界的名流,说你开创了一个意识分解画派。真正能体现一个人的,不是肖像,而是他在我们心中唤起的意念。因此,画一位上校,就应以天蓝和金黄两色作底,打上五道粗杠,这个角上画匹马,那个角上画些勋章。实业家的肖像,就用工厂的烟囱、攥紧的拳头来表现。杜什,就得拿这些去应市,懂吗?这种肖像分解画,一个月里你能不能替我炮制二十幅出来?”

    画家惨然一笑,答道:“一小时里都画得出。可悲的是,我不会胡说八道。”

    “那好办,老兄。有人向你请教,你就不慌不忙,点上烟斗,朝他脸上喷一口烟。来上这么一句:‘难道你从来没看过江流水涌吗?’这样,人家会觉得你很高明。你等着让他们发现、介绍和吹捧吧!到时候,咱们再来谈这桩趣事,拿他们取笑一番!”

    两个月后,杜什的画展在胜利声中结束。美丽的斯卡夫人,那么娇媚地跟着新近的名人,寸步不离。“噢,”她一再说,“何等的艺术敏感,何等的造型美,何等的表现力!哎,亲爱的,真是惊人之笔,你是怎么画出来的?”

    画家略顿一顿,点上烟斗,喷出一口烟道:“难道你,夫人,从来没看过江流水涌吗?”

    波兰美女感动之下,微启朱唇,露出柔媚的微笑。

    风华正茂的斯特隆斯基,穿着兔皮领外套,在人群中议论开了:“高明!真高明!但是,杜什,你是从什么地方得到启示的?”

    杜什吟哦半晌,得意地朝他喷了口烟道:“难道你,朋友,从来没看过江流水涌吗?”

    “妙哉!妙哉!”那一位点头赞叹道。

    这时,一位有名的画商,在画室里转了一圈,抓住画家的袖子说道:“这些作品,我统统包下了。不告诉你,你就不要改变画风,我每年向你买进50幅画……行不行?”

    杜什像谜一样不可捉摸,只顾抽烟,不予理会。画室里人慢慢走空,这时楼梯上还传来渐渐远去的阵阵赞美。跟画家单独相对时,小说家兴冲冲地说:“哎,老兄,你信不信,他们全给你骗了?我原以为人类的愚蠢是深不可测的,殊不知更在我预料之外!”

    他抑止不住狂笑起来。画家皱皱眉头,看他不住地笑,突然喝道:“蠢货……”“蠢货?”小说家愤愤然了,“我刚开了一个绝妙的玩笑……”画家傲然环视那二十幅肖像分解画,踌躇满志,一字一顿地说:“是的,葛雷兹,你是蠢货。这种画自有某种新意……”小说家打量着他的朋友,愣住了。“真高明!”他吼道,“杜什,你想想是谁让你改弦更张用新法作画的?”

    这时,杜什消消停停地从烟斗里吸了一大口烟。

    “难道你,”他答道,“从来没看到过江流水涌吗?”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项链

符浩勇

    清晨,李梅照例五点四十分就到了瑞海苑小区。这时候业主们都还在酣睡着,小区显得很安静。她是小区的清洁工,朦胧的路灯光下,她的身影显得孤单而寂寞。丈夫去世了,女儿上大学全靠她,她每天的工作就是把H区绿化带打扫得干干净净。

    瑞海苑是这座城市的高档小区,是白领集中居住的地方。在一条两边开满杜鹃花的甬道上,李梅仔细捡着晚上掉落的叶子,她觉得这么漂亮的小区不应该有一点垃圾。突然,地上一样东西让她的心抖了一下——那是一条金光闪闪的项链!还有一个海蓝色心形链坠!

    “这是谁掉的呢?”她看四下没有一个人影,便将项链捡起,揣进衣服口袋里。

八点前,李梅早晨的工作结束了,周末睡懒觉的业主们还未起床,她便回到家,打算晌午再去小区寻找项链的主人。

    吃过早饭,她快要出门的时候,一种本能的欲望像调皮的孩子一样从心里蹿了出来!她试图让那调皮的孩子规矩一点,可没用。于是,她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那条项链。

    她其实很妩媚,只是,她的秀气被埋没了。那条项链使她心潮起伏,穿衣镜前,她红着脸将项链挂在了自己脖子上!她顿时觉得自己从未像今天这样佳韵迷人:白皙的脖子,光闪闪的项链,海蓝色链坠,做工异常精巧,戴上它简直妙不可言……

    她在镜子前沉醉了片刻,终于管住了心里那个调皮的孩子。“我戴过金项链了!”这样想着的时候,她将项链小心地取下来,放进衣服口袋里。

    瑞海苑小区里,有一个“事务公示栏”,有时也有业主张贴些温馨提示之类的启事。李梅先到那儿,想看看有什么线索。果然公示栏有一则寻物启事:“本人近日在小区丢了一条金项链,欧式工艺,有海蓝色链坠。有捡到送还者,必有重酬!”后面,落款人是H区22楼紫竹座杨女士,还有联系电话。

    李梅敲开紫竹座漂亮的大门,进了那套富丽堂皇的厅堂,拿出那条项链的时候,杨女士一看就惊喜地叫着:“是它!就是它!”她把项链紧紧抓在手里。她很激动地说,这条项链对她来说很重要,那个海蓝色链坠里,有她最难忘的一段感情。杨女士没忘酬谢的承诺,递给李梅一万元!

    李梅连连摇手,她觉得自己仅仅把别人的东西还给别人,这是任何人都会做的,怎么能要别人的钱呢?见她很坚决,杨女士只好收起了钱。

    李梅起身要出门时,杨女士从卧室拿出一条很粗的项链来,说:“大姐,这条项链送给你,你戴上一定很漂亮。”李梅急了,说:“你这是干什么?我不能要!”杨女士笑了,说:“大姐您别误会!这是条仿冒的,就值三十块钱。”“仿冒的?”“虽是仿冒的,可看上去很漂亮,没人看得出来。”

    李梅想想,有点羞怯地收下了。

    此后,李梅在小区绿化带清扫卫生时,脖子上就戴着那条仿冒的项链。她心里舒坦,觉得自己又散发出妩媚秀气。

    暑假,上大学的女儿回来了,惊喜地发现妈妈脖子上戴着一条漂亮的金项链,说:“妈妈,您真美!”第二天,女儿要和姐妹好友聚会,要借妈妈的项链,她就给女儿讲了项链的来历,最后说:“项链是仿冒的,只值三十块钱。”

    “反正别人看不出来!”女儿高兴地戴上了项链。

    晚上,女儿回来了。她一进门就对妈妈说:“妈妈您骗人!我去金店找师傅鉴定过,这金项链不是仿冒的,是真的!”

    “真的?”

    “已鉴定了,绝对是真的!”

    李梅终于明白了什么,决定将项链还给人家!

    她在瑞海苑小区当了十二年清洁工,捡到过钥匙、手机、钱包、金戒指,都交到物业管理处,寻找失主,物归原主,她没有将一样东西据为己有!她唯一捡了没还的,是她十八年前在街边一个破旧的垃圾桶边捡的一个被遗弃的女婴。现在,女婴长大了,成了一名漂亮的女大学生。

    她没有迟疑,毅然出门向H区22楼紫竹座走去。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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