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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人教版2018-2019学年高一语文必修二:第2单元检测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重峦叠嶂间的田园

余秋雨

    对于以陶渊明为代表的安然自立型的文化人格,中国民众不像对魏晋名士那样陌生,也不像对三国群雄那样热络,处在一种似远似近、若即若离的状态之中。

    如果把陶渊明归入魏晋名士一类,可能有点粗糙。陶渊明比曹操晚了二百多年。他出生的时候,阮籍、嵇康也已经去世一百多年。他与这两代人,都有明显区别。他对三国群雄为权谋的争斗看得很透,这与魏晋名士基本一致。但如果把他与魏晋名士细加对比,就会发现魏晋名士虽然喜欢老庄却还不够自然,在行为上有点故意,有点表演,有点“我偏要这样”的做作,这就与道家的自然观念有距离了;而且,魏晋名士身上残留着太多贵族子弟的气息,清谈中过于互相依赖,过于在乎他人的视线,而真正彻底的放达应该进一步回归自然个体,回归僻静的田园。

    于是,我们眼前出现了非常重要的三段跳跃:从漫长的古代史到三国群雄,中国的文化人格基本上是与军事人格和政治人格密不可分的:魏晋名士用极端的方式把它解救出来,让它回归个体,悲壮而奇丽地当众燃烧;陶渊明则更进一步,不要悲壮,不要奇丽,更不要当众,也未必燃烧,只在都邑的视线之外过自己的生活。

    安静,是一种哲学。在陶渊明看来,魏晋名士的独立如果达不到安静,也就无法长时间保持,要么凄凄然当众而死,要么惶惶然重返仕途。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大量立誓找回自我,并确实作出了奋斗的人物,但他们没有为找回来的自我安排合适的去处,因此,找回不久又走失了,或者被绑架了。陶渊明说了,这个合适的去处只有一个,那就是安静。

    在陶渊明之前,屈原和司马迁也得到过被迫的安静,但他们的全部心态已与朝廷兴衰割舍不开,因此即使身在安静处也无时无刻不惦念着那些不安静的所在。陶渊明正好相反,虽然在三四十岁之间也外出断断续续做点小官,但所见所闻使他越来越殷切地惦念着田园。回去吧,再不回去,田园荒芜了。他天天自催。

    这样一个陶渊明,应该更使民众感到陌生。尽管他的言词非常通俗,绝无魏晋名士的艰涩,但民众的接受从来不在乎通俗,而在乎轰动,而陶渊明恰恰拒绝轰动。民众还在乎故事,而陶渊明又恰恰没有故事。因此,陶渊明理所当然地处于民众的关注之外。同时,也处于文坛的关注之外,因为几乎所有的文人都学不了他的安静,他们不敢正眼看他。他们的很多诗文其实已经受了他的影响,却还是很少提他。

    直到宋代,尤其是苏东坡,才真正发现陶渊明的光彩。由此可见,文化上真正的高峰是可能被云雾遮盖数百年之久的,这种云雾主要是朦胧在民众心间。大家只喜欢在一座座土坡前爬上爬下,狂呼乱喊,却完全没有注意那一脉与天相连的隐隐青褐色,很可能是一座惊世高峰。陶渊明这座高峰,以自然为魂魄。他信仰自然,追慕自然,投身自然,耕作自然,再以最自然的文笔描写自然。

    请看: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饮酒》

    有了高远的心怀,有可能主动地对自己作边缘化处理。而且,即便处在边缘,也还是充满意味。魏晋名士对人生的高层次思考方位却被他保持住了,而且保持得那么平静、优雅。

    他终于写出了自己的归结性思考:

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

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

——《形影神赠答诗》

    “大化”一种无从阻遏、也无从更改的自然巨变,一种既造就了人类,又不理会人类的生灭过程,一种丝毫未曾留意任何辉煌、低劣、咆哮、哀叹的无情天规,一种足以裹卷一切、收罗一切的飓风和烈焰,一种抚摩一切、又放弃一切的从容和冷漠——成了陶渊明的思维起点。陶渊明认为我们既然已经跳入其间,那么,就要确认自己的渺小和无奈。而且,一旦确认,我们也就彻底自如了。彻底自如的物态象征,就是田园。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陶渊明的诗歌风格自然而平淡,恰恰因为这一点,所以宋代之前一直无人赏识他。 B、作者将陶渊明和历史上许多文人作对比,表现出他的安静是一种自觉的处世态度。 C、陶渊明与魏晋名士一样也追求“回归个体”,但他却表现得平静、自然、优雅。 D、标题中的“田园”是陶渊明生命境界的象征,而“自然”就是这种境界的核心。 E、本文朴素的语言风格与所表现的陶渊明淡泊宁静的精神境界浑然一体,令人回味。
(2)、根据上下文,解释文中画线语句含义。

①找回不久又走失了,或者被绑架了。

②有了高远的心怀,有可能主动地对自己作边缘化处理。

(3)、依据原文,简要概括陶渊明诗作的特点。
(4)、联系全文,谈谈你对作者笔下的陶渊明的“田园”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行走天下,守望大地

2013年10月22日下午,102岁高龄的我国著名历史地理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侯仁之在北京友谊医院去世。得此消息,燕园师生们陆续来到先生生前居住的燕南园61号献花追悼,还有一些人则来到未名湖畔,在那块先生题写的未名湖石碑前,追忆先生生前的点点滴滴……

一个人与一门学科

半个多世纪前,侯仁之从燕京大学毕业后留校,担任历史系主任顾颉刚的助手。

 周末,他经常到海淀周围考察,为课程做准备。一天,侯仁之来到玉泉山西侧,看到一堵墙上面有凿过的石水槽,感到很奇怪,就沿着墙的方向向前走,一直走到西山碧云寺、卧佛寺,发现那里也有水槽。他推想,这可能是过去的引水槽。经过进一步考察,他发现水流到了颐和园昆明湖,又顺着流到北京城里去。年轻时的这个发现,为他日后从北京的水源入手研究北京的历史地理,找到了第一手资料。

当时中国还没有现代的历史地理学,但从那时起,侯仁之的研究兴趣和方向已经从传统的沿革地理渐渐向现代意义的历史地理学转变。

1946年,侯仁之学术历程的转折点。这一年他来到英国利物浦大学留学,先后师从于利物浦大学地理系的创办人罗士培教授和英国现代历史地理学最重要的奠基者和建设者达比。达比对历史地理学的理解是,现代地理景观的空间特征不是一下子形成的,而是经过长期的自然和人来改造的。达比的学术思想对侯仁之影响很大。

1950年,侯仁之发表《〈中国沿革地理课程〉商榷》,标志着他对历史地理学在理论认识上的成熟,也标志着他和中国传统沿革地理学在思想上的决裂。从此,一个新的、科学的历史地理学逐步建立。

一个人与一座城

 对北京,侯仁之说自己是“知之愈深,爱之弥坚。”北京不仅是他生活了几十年的第二故乡,更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为了这个对象,温和的侯仁之常常迸发出勇士般的豪情。

 对卢沟桥的保护,正是如此。“文物古迹是城市文脉的载体,丢了它们,就丢了城市的记忆”, 在上世纪80年代初,卢沟桥疲惫不堪,破损严重。侯仁之心急如焚,当即写出《保护卢沟桥刻不容缓》。不久,北京市政府决定进行整修。此后,卢沟桥不仅多次整修,还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被列为旧城外的1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之一和申报世界遗产的后备名单。

让侯仁之放心不下的,还有位于北京中轴线上的后门桥。后门桥是历史上北京城址转移的一个标尺,是元大都城市规划的起点。1998年,已近90高龄的侯仁之建议把什刹海的水引过后门桥,恢复后门桥下的水上景观,正是这个建议,使得历史上中轴线的最初设计起点焕然一新。

对北京这座城,侯仁之到底有多爱?北京大学前后二十几届的学生都是见证者。从20世纪50年代起,每年北大新生入校听的第一堂课,就是“侯仁之讲北京”,这一讲,就是20多年,直到侯仁之年事高了为止,这也成为北大的一桩美谈。

一个人与一项工程

 侯仁之有多个美誉,有人称他为“活北京”,有人赞他为“北京史的巨擘”,而更多的人熟知他,是因为他是“我国申遗第一人”。

1980年春,侯仁之在美国考察期间,第一次听说国际上有个《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尽管当时公约诞生已10多年,但在国内还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回国后,侯仁之立即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起草提案,建议我国尽早参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提案获得通过。不久,中国终于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人遗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一批成功入选的世界遗产。

晚年,先生长居燕园。只要是阳光好的日子,先生便会坐在轮椅上,由女儿推着散步,每每走到未名湖畔,研究了一辈子历史地理学的先生都会说,“多少时光过去了,它依然是这样……”

是的,他依然是这样。百岁人生,行走天下,守望大地。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摘编自《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粉墨人生

韩静霆

    ①那些天,画戏曲人物,着了魔。白天,执笔如同使剑,左右开弓,有时候,咿咿呀呀地边画边唱,管他有调无调,吼得出汗便好。到了夜里,蘸满色彩的笔放下了,人虽然像僵尸一般在床上睡着,白天画的那些戏曲人物却全来了。咱不知从哪儿弄了个“令箭”,举着,喊叫着在戏曲人物队列中间穿行。最后的结果是“扑通”一声,我摔到了床下边,眼眶磕青了,牙床磕破了,流着血,原来是梦。戏曲人物画就是这么让你美,美个死;伤你也伤得狠,让你流了血、挂着彩。

    ②我从小就和戏曲结缘了。小小的戏园子是摄魂夺魄的地方。我经常趴在那个后台的小窗户往里面瞧,看那些化完妆的和没化完妆的红脸、白脸、黑脸、花脸来来去去。最让我醉心的就是他们那个扑脸的香粉。演员们画好了眉眼,定妆时拿粉去扑。香粉在后台飘起来,让眼前一切真实的人和道具变得虚幻,都飘到了半空。

    ③在后台趴窗户看到了同班一个姓郝的同学,他的父亲在地方戏院门口检票,我就想办法去巴结这个同学。有时候他父亲不在那儿检票,我就往里闯。有一次帽子被人家抓去了,但是人却留到戏园子那个最黑的角落里,足足看了半场戏,过了半场瘾。

    ④我绝对是那些二人转演员的铁杆粉丝。他们的唱功、他们的绝活和灵活多变的表演方式,包括和观众密不可分的插科打诨,都让我倾倒。他们是真真正正的“角儿”。他们的名字,像姓李的三姐妹一一梦霞、彩霞、晓霞,我永远不会忘记。二人转有“九腔十八调”,音乐是非常复杂的,具有现代戏剧的最前卫的观念和特色,要观众和舞台有一种间离感。两个演员在台上,说说笑笑,忽然那边一说“去拿弦子吧”,这就开始动弦子了,开始唱了,唱一段又说上了。演员在说书人和角色中间转换,那种观剧的亲切感是让人迷醉的。

    ⑤后来,我和郝同学决心自己拥有乐器,我们便一起到成人干活的工地上去做小工,挖土方啊、挑土啊,干了整整七天,弄得灰头土脸,每人挣了六块四毛四。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如此这般“巨大”数目的人民币给我们带来的喜悦!我们一人买了一个龙头的破二胡,一人买了一支笛子,迫不及待地在街边上就吱扭吱扭地拉起二胡,开始了我们的音乐之旅!

    ⑥等我学会拉琴之后,地方戏院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去演出。坐在他们那个骡马大车上,非常骄傲地和演员们坐在一起。那时候,在村,在冬天,常常就在老乡的炕头上演,炕,沿下边儿全都是观众,那种土味儿、葱花味儿、旱烟味儿浓浓的。演出结束了,老乡甚至会杀猪宰羊款待我们。热腾腾的猪肉粉条儿盛一满碗,我用两只手捧着,太香了!辣辣的高粱小烧锅酒,连我这小孩子也得抿上一口,真开心。而它更重要的恩惠和好处,是在我的血液里注入了一种东西叫作民间艺术、民族艺术。

    ⑦地方戏院和地方戏,把我和郝同学黏在一起。可就在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里,灾祸不期而至。大概是因为郝同学生得一副讨女生喜欢的小白脸儿吧,一日放学,我们班几个大个儿的同学纠集了一帮人,喊着让我闪开,我回头还没醒过神儿来,雨点儿一般的砖头就砸向郝同学了,追着打他。我呆呆地站在路上,浑身发抖,觉得冷。这一番砖头和叫骂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人生还有这么残酷和丑恶的东西。后来,郝同学退学了,到地方戏院去学习操琴。最后他成了我们那个城市的地方剧院院长。他的爱人是我们那个地方最漂亮的、最好的地方戏演员。地方戏慷慨地给了郝同学一个好生活。我呢,几经周折,考进了中央音乐学院,开始了音乐人生。

    ⑧后来的生活就像一部连本儿的大戏,一幕一幕地拉开。我的老伴儿陪我走过了五十多年,她常常感叹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只可惜,再也不容易找到童年趴戏园子窗台那种如梦如幻、如痴如醉的感觉了,老花的眼睛是不是也磨出了老茧?老家的旧房院落和地方戏园子全都铲光了。今年母亲病逝,我回家奔丧,真正又成了一个孤儿……

    ⑨我幸运地找到了一把让重年复活的钥匙,这就是画戏。我把戏曲人物纠集到我的画作里,他们给我带来一种很美好的想象和追忆,调动起我对艺术和人生的这样一种爱、一种融入。或许唯有如此,我才可能回到趴地方戏园子小窗户的年代,回到从少年开始的粉墨人生。

(选自2015年11期《散文选刊·下半月》,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一季豌豆

周大新

    在诸种庄稼中,我最喜欢豌豆。

    小时候,每到豌豆苗长得有筷子高时,娘总要让我拎个小篮,去豌豆地里掐一点豌豆叶回来,放在面条锅里当菜。一大锅面条有这一把豌豆叶,就显出一股青鲜之气,我们兄妹几个逢着吃这豌豆叶面条,都要呼噜呼噜吞个肚子滚圆。

    豌豆开花的时候,便是我们这些乡间孩子最快活的赏花日子。在诸种庄稼中,只有豌豆开起花来最好看。小麦花花朵太小,绿豆花颜色单调,玉米花香味太淡,唯有豌豆花又大又艳香味又好闻。豌豆花大部分是红色,也有紫色和白色相掺其间。红色中又分深红、浅红、粉红多种,一根豌豆蔓上常有几种颜色的花,一眼望去,真是五彩缤纷。因在豆蔓上的高度不等,豌豆花常分几层,看上去如楼阁相叠;又因豆蔓横爬在地的长度不同且互相纠结,花便分一簇一簇,瞧上去似花球相连。

    豌豆花常常是在一个早晨陡然大放,一地的花朵猛然出现在人们眼前,浓浓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由不得人们不深深地呼吸,快活地揉着胸腹。我们这些平日无缘赏花,根本见不到大片玫瑰、月季的农家孩子,常被这大片的豌豆花激动得嗷嗷乱喊,总要绕着豌豆地四周的田埂边跑边叫:嗬,看那片!哟,看这片!

    豌豆角长出后,我们便要千方百计地去偷摘来解馋。豆粒没长成、豆角还扁还嫩时,我们便把豆角整个地塞到嘴里嚼,直嚼得满嘴青甜,绿汁直滴。待豆粒凸起还不老不硬时,我们便把豆荚小心地打开,凑到牙上用齿尖一捋,把那些青嫩的豆粒全捋进口中,又香又甜地吞咽。

    豆角将熟未熟时,大人们也常摘些到家,在锅里带荚一煮,让我们剥荚吃豆,这时候的豆粒已是十分筋道分外香了。待把豌豆收割下来拉到晒场上一打,我们便又可以吃到喷喷香的豌豆糕了。娘做的豌豆糕最好吃,她总把豌豆磨碎成面,用细箩箩过了,而后拌了香油、花椒、茴香、盐、蛋清和酵子等,搅成糊状,摊在笼屉上放锅里蒸,蒸出后用刀切成方块,让我们用筷子夹了吃,那种鲜味和香气让人吃了还想吃。

    经石碾碾压打净豆粒之后的干豌豆秧,除了可烧锅,还特别柔软好玩,我们常在豆秧上打闹翻滚游戏。遇到家里来客床不够睡时,娘便在地上铺厚厚一层豌豆秧,让我盖了被在上面睡。每当我躺在那柔软的透着香气的豌豆秧上时,总想起奶奶给我讲的那个神话故事:老天爷为了使自己造出的人能在世上活下来,便叫自己的几个儿女各变成一种可供人吃的庄稼。性情不好的长子变成了小麦,身上有芒;身高体胖的次子变成了苞谷,棒子特大;性情温顺、身子柔软的女儿变成了豌豆,所以豌豆全身没有一点坚硬刺人之处,而且通体溢着香气……

    因了这些,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

    去年初夏我回故乡探亲,当时正是豌豆长角的时节。到地头一见那久别了的青绿色的豆秧,我立时高兴地蹲下去抚摸它们,同时扭头问弟弟:“自己的责任田,为何不多种点豌豆?”不想弟弟沉了声答:“就这一亩我都不想种了,这是最后一季!”“为什么?”我一惊。“你看看,还有哪家在种豌豆?”他抬手朝四野一抡。我搭眼朝周围的田里望去,可不,到处种的都是麦子,自家的豌豆田是唯一的一块。“咋都不种了?”我很惊异。

    “这是低产庄稼,又怕大风,化肥又贵,种了根本赚不到钱!”弟弟瓮声瓮气说道,“加上如今人们的口味变了,都只愿吃麦面,不愿吃粗粮,收了豌豆卖给谁?”

    我“哦”了一声,很觉意外,不过细想之后又觉得这话有理。

    “怕是豌豆也要走大麦、荞麦、赤色豆的路了。”娘在一旁叹了一句。我听后心里一震。早先这地方每年都种的大麦、荞麦、赤色豆,这些年已基本上绝迹。从我记事到现在,不过几十年时间,就有三种庄稼不种了,难道我十分喜爱的豌豆也要步它们的后尘?

    “明年咱也不种了!”弟弟又决然地说。我不好再劝弟弟,眼看赚不了钱,继续种下去又有何益?也许,人类就是这样在对庄稼的比较和抛弃中前进的。祖先们当初大约是太饿了,选定的庄稼种类太多。如今,现代人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比较和选择,把好吃的、高产的、容易种的保留下去,把粗糙的、低产的、不易种的抛弃掉。然而这种抛弃是否对人类自己都有益?

    “豌豆这东西有时可做中药引子。”娘在一旁幽幽地说,“日后都不种了,用时去哪里找?”

    我长久地站在豌豆地头,望着那些青闪闪的生机勃勃的豌豆秧在心里思忖:它们就要在这块地上消失了,也许几百年之后住在这里的人们,就不会知道他们的祖先曾经种过吃过豌豆,那时的孩子,更不会享受到我们童年时摘豌豆角解馋的乐趣……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列小题。

莲蓬

韩开春

①汉乐府诗里有首著名的民歌叫作《江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可见莲是江南一道独特的风景,采莲是江南夏日一种常见的劳动或者游戏。但采的莲花还是莲蓬,似乎颇费思量,我更倾向于后者,理由是莲花虽然好看,可惹人占有之思,但这种超尘脱俗的花毕竟更适合远观而却不适合近亵,不像莲篷,直接就与人的口腹之欲联系起来——采了可以吃,当然应该是首选。

②实际上,说到底莲花与莲蓬只是一种事物的两个不同时期,和大多数的植物先开花后结果不同,莲蓬是和莲花一起出现的,《群芳谱·荷花》中说得明白:“凡物先华而后实,独此华实齐生。”莲的“实”即莲子,藏于莲蓬之中。起初,莲蓬只是莲花的花心,娇小嫩黄,隐藏于美丽的花瓣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花心逐渐长大,花瓣逐渐脱落,莲蓬也就开始显山露水,正式跳脱出来,从莲花的配角升为主角。农历七八月间,满湖满荡的莲蓬成熟了,姑娘们划着小船,穿行于万顷碧水之上的田田荷叶间边唱歌,一边来莲,场面壮观且热烈。上面说到的那首汉乐府表现的正是这样一种劳动场面,有人便据此认为《江南》就是当时采莲姑娘劳动时唱的歌,我信。这也从倒面证明,汉乐府和《诗》三百一样,大多来自于民间,劳动是诗歌亦或是文学不竭的创作源泉。

③莲花的颜色分红、白、粉等色,这是有道理的。莲能食用的部分无非是水上的果实莲蓬和水下的地下茎莲藕两种,从花的颜色上就能知道这株莲是莲蓬好还是莲藕好。开白花的莲藕丰硕肥满,入口甘甜,开红花的则莲蓬硕大,籽粒饱满。从这个意义上说,莲花的颜色好像就是个标志,所谓“红花莲子 也,汪曾祺先生在《鉴赏家》一文中写了一对伯牙子期式的知已,有一天,果贩叶三给画家送去一大把莲蓬画家一高兴,就画了一幅墨荷,好多莲蓬,画好后,画家征求叶三的意见,叶三说:““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画家因此感慨题诗 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这一细节说明先生十个懂生活爱生活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把文章写得这样活色生香。我之所以特别喜欢先生的文章,除了他文字本身的原因外,还有他的这种对待生活的态度,这一点让人觉得他在可敬之外,更多了一层亲切。

④莲蓬的模样活像老家屋檐下倒挂着的马蜂窝,连里面包舍的内容都像,每个小格子里都藏着一个小东西。只不过莲篷里藏着的是一枚枚包裹着青绿外皮的莲子,老熟了也不会自己走出巢穴,不像马蜂窝,一间一间设计精巧的小屋子里藏着的是白白的蜂蛹,时间一到,这些肥白的蜂蛹便会变成一只只黄黑相间的“细腰美人”,施施然从小房子里探出身子,抖抖翅膀飞将起来。

⑤在乡下孩子的眼里,莲蓬是和马蜂窝有着同样诱惑力的,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因是蜂窝中白白的蜂蛹用油炸了是极其可口的小吃,有着浓郁的肉香,香且脆;而莲蓬里包藏着的莲子也非常好吃,剥去外皮,一枚白白的莲子入口,也是满嘴的清香。只是要想吃到香脆的蜂蛹,必得冒很大的风险,弄不好就要被蜂群蜇个青头紫脸,火烧火燎地疼痛,所以,在采取行动之前,你必得考虑一下是否可以吃得了那样的苦头而采莲蓬却不须那样的冒险,只会游水就行,游到莲蓬跟前用镰刀轻轻一割就能把它带上岸来。不会游泳也没关系,还可划一小船或者大些的洗澡盆或者杀猪桶,同样可以接近莲蓬。顶不济还可在镰刀的长柄上再绑上更长的竹杆,站在岸边也能达到目的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较的结果,当然是莲蓬占了上风,更受欢迎,除了极个别极富冒险精神的调皮猴子外,大多数的乡下孩子还是更乐于去享受没有风险的莲子的清香。辛弃疾在一首词里写“最喜小儿无赖,村头卧剥莲蓬”,确实是夏天水乡孩于童年生活的真实写照。

⑥莲子除了生吃,更多的还是熟食,而且,除了小孩子,也确实很少看到大人经爱剥新鲜的莲子吃。是缺少闲情逸致,还是觉得那样不够雅观?个中缘由我不太清楚。不过,生吃新鲜的莲子实在是别有一番风味,满口的清香,能让人感觉到清水的味道老熟的莲子,可以就在稀饭里和大来一同煮。可去烦躁、清心火、安神养心,若是酷热的夏日中午能有一碗冰镇的冰糖莲子羹吃,怕是连神仙都不想做了。

⑦不过,无论是生吃还是熟食,多数人都是要把莲子中间的 “心”去掉的,因为莲很苦,心很苦,但去掉并不代表就是扔掉,用莲心泡茶喝,是夏日许多人的嗜好,它可爍湿泻火,但去掉并不代表就是扔掉,用莲心泡茶喝,是夏日许多人的嗜好,它可爍湿泻火,有利尿调肾之功效 。

(选白《散文》2011年第10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雪地开花

刘国星

    坡上坡下、岭岭洼洼的小兽们垒知道,我爷爷不好惹!我爷爷精神矍铄,银须飘飘。在草原放牧生活了大半辈子。他眼睛毒、耳朵灵、鼻子尖。大友狼借夜色叼走了小羊,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我爷爷硬是码着蹄印,找到狼窝,打断了它的腿。狼有狼道,蛇有蛇踪。爷爷心明眼亮。所以呢!爷爷从蒙古包里一出来,咳嗽一声,狼呀、免呀、獾呀、百灵子呀,齐齐竖起耳朵,提拎着心,否则是会丢掉小命的。

    这当然要提到我爸。我爸刚生下来,奶奶就没了。爷爷既当爹又当妈。爷爷到处给我爸找吃的,养活我爸。爷爷让我爸向母羊认了“干妈”,羊奶性温,营养丰富。爷爷像个细心婆娘,挤奶,烧沸,再晾成温凉,灌进奶瓶,平抱起弦子,喂奶。我爸吃得可欢了,嘴角都嘟噜出雪白的奶浆子……多年以后,我爸给我讲述时,满脸喜色,我想当时他要是长条小羊尾巴,也肯定会晃个不停。可我爸没高兴多久,牧区成“社”,有数的牛马羊驼都归进社里……后来,给我爸找吃的成了头等大事,他的食谱庞杂而又出人意料。“鸟蛋拿回来,太阳会告诉你咋吃!孵化的,要烧熟。没孵化的,生喝煮熟都行。”那次夹住个獾,肉香啊!一吃满嘴流油。

    可我爸终因好久没吃过肉,吃坏了肚子。

    那年眼看过年了,爷爷神秘地附在我爸耳边,说:“年夜饭吃兔子肉。”我爸不解。爷爷拿被蒙住头,压低嗓音说:“南山坡有兔子窝,我盯好久了。那只老兔子,精哩!只要我一出门,它就坐在山头,盯住我看。我该做啥做啥,假装没看见它。一年都没惹它,现在是时候啦!”

    我爸按照吩咐,出包拖回捕兽夹。他偷偷向南山坡一瞥,果真有只兔子,一竖一竖地向这边瞭望,见是我爸,才放下身子,啃草去了。爷爷把捕兽夹放进开水煮,又用雪反复搓,说是去锈味。后来,爷爷让我爸出去耍闹,吸引住那只老兔子。我爸穿上奶奶的蒙古袍,还扎上头巾,一瘸一拐地出了门,喊叫、瑚高、敲铁盆子,惊得那兔子不知所措……转跑出好远,又跑回来。我爸一刻不停,直到爷爷转回包里喊他,他才瘫软在地。爷爷却挥挥拳头,欣喜得很,好似一位凯旋的将军。

    那晚,下了一层雪,爷爷装扮好,猫在下风头的土坑里,头顶还盖块冻牛粪。当然,他的鼻孔里弥漫着的是肉香!夜是小兽们的。月亮升起,草原像蘸在牛乳里。兔子窝里一股脑地涌出五只免子,一大四小。你撞我挤,嬉闹着向坡顶的草丛蹿动。兔子有道,小兔子们早已走熟。即使有雪,也会按照老路走的。老兔子耸立起耳朵,走、看、听、嗅,像个侦察兵,它渐渐走近积雪下面的捕兽夹了,爷爷又喜又忧。他以前尚未发现这寓崽!谁知,走在前面的老兔子,突然停住脚,嗅嗅,又退回来。爷爷心凉了,知道捕兽夹已然暴露。可幸运的是小兔子们却没在乎,还在你拥我挤地往前冲。老兔子挡这个,那个就从它的身边溜过去,堵来堵去,眼见得堵不住了……老兔子急得嘶叫一声,立起身子,小兔子们终于停步。老兔子一下子成了整个草原的中心,月光照着它,雪光衬着它,我爷爷和小兔子们不错眼珠地盯着它。天地大静。远远地,有长调百转千回地从风里折过来……爷爷就在那刻惊呆了——在长调声中,只见那兔子上肢直立,踮起后肢,像白天鹅般优雅地翩翩起舞……月光下,雪光中,舞蹈的免予通体发光,像个精灵,晶莹剔透,忧伤而又深情。它像是陷在寒冷刺骨的冰河,倒卧无助,每一次蹬跳是那样地痛苦不堪,令人心碎。它又像是在用力地发光发热,想变成一颗太阳,融冰化雪,幻想让小兔们能在春日的绿草地上哆嗦地进食,身边是热气腾腾的土地和潺潺喧闹的河水。它似热恋缠绵又似毅然决绝,它开始了和四只小兔子的碰撞与亲吻……突然,在长调的高音里,它高高跃起,撞向雪花掩盖的捕兽夹……“啪”地钝响,雪地盛开一朵黑色的花。小兔们四散逃窜。

    年三十晚上,爷爷给我爸炖好兔肉,却一筷来动。爷爷叹了一口气:“唉!小兔子没了妈妈,在冰雪地里找不到吃的,可怎么活啊!”我爸每次讲到这,眼里就会泛层雾。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7年第32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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