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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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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温州市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斑纹》(节选)

周晓枫

    ①著名的长腰,为了标明逶迤的长度。它省略四肢,只生出用以装饰的头与尾。这是最简约的设计,几乎躯体的每一部分都相仿。无论静止还是游动,斑纹加重了观察者的视觉混乱。密布全身的鳞片组成斑斓的图案,蛇,夸耀着用心险恶的美。

    ②与人类同步结束伊甸园幸福时光的受难者是蛇,只因说出一个真相,蛇受到了上帝的惩罚。灾难不止于此,没有四肢,没有声带,没有听力,没有良好的视力……从此,这终日与尘土为伍、因残疾而匍匐的先知,累积了对天堂的仇恨。蛇最感兴趣的食物是鸟,那些惟一能够来往天堂的飞翔使者。它伺机偷袭,洗劫巢穴,吞食幼鸟和蛋卵。因为没有四肢的阻碍,蛇反而可以深入别的动物无法涉足的领域;明亮的歌喉和绚美的羽毛,将消失于蛇像地狱那样狭长而腥臭的肠胃。

    ③鲑鱼被剖开的新鲜的肉。螺壳丰富变化的色彩和花纹。瓢虫排布的圆点。鹰隼翅翼上深浅交替的羽色。为了使砖石模样的斑块修筑出更瞩目的效果,长颈鹿成为陆地上最高大的动物。斑马的黑条和白道。老虎生动的皮毛。豹子让人晕昡的圆斑。像火焰,像钱币,像玫瑰,像河流,像死神玄虚的印符……那些图案,始终受到造物主的青睐,被无比耐心地绘制。

④大型肉食动物往往闲散而沉着,弱小的食草动物灵敏又胆怯,这是生存的必然要求。我们还会发现肉食者与素食者之间一个有趣的差别:素食者的眼睛大多长在头部的两侧,如兔、羊、鹿牛;而肉食者的眼睛却往往处于同一个平面,像狮、虎、狼、豹。其实生物学上的解释非常简单:一个为了聚焦瞄准猎物,一个为了视野开阔便于及早发现天敌并在奔逃时选取路线。一头鹿的衰老是幸福的,意味着无数次的成功脱逃,意味着无数次另一头鹿作为替身去死——深水晶似的柔顺的眼睛逐渐闭合,缀满梅花图案的工艺的身体被自己的鲜血浸透。梅花鹿群走过,就像一座漂移的花园;而鹿群的远方,虎已步出月光下的营地,树影婆娑,岗峦低沉,它站住,凝眸星宿——那晚风中开放的天上花园。虎一般单独生活,而它所捕食的动物几乎都是群居,让人不禁质疑“团结就是力量”的概括。面对迫近的死亡,鹿群之间既相互掩护又相互推托。世界旷大,它的栅栏由猎食者的目光围就。嗜血的胃总比啃草的牙享有更快和更愉快的消化。所谓素食主义者的自由,不过是肉食主义者暂不征用的几枚小钱。道德从来不能败坏后者的食欲,尊严也不曾给前者裸露的脖颈以适当的遮护。

    ⑤斑纹,对称设计。老虎,斑马。草地上黑白花斑的奶牛,酝酿哺育我们的乳汁;振动短小透明的翅,毒蜂随身佩带醒目的条纹和足以将我们致死的螯针。曼妙的文身在美女的背部,加强了她的妖娆和蛊惑;病变皮肤布满令人生厌的疱疹,颓败的肉体紧紧踩住灵魂的脚后跟。母亲骄傲,腹部的妊娠纹象征孕育和新生;遇害者脖颈上可疑的道道抓痕,身体上深浅不一的刀伤,组成罪孽的恐怖条痕——斑纹无处不在,将两极秘密地衍接,像族徽,凝聚着世袭的生和死,荣与辱。

    ⑥甚至大地都是有斑纹的。翻耕的犁铧激起一行行土浪,上升到地表的土壤形成整齐而粗大的线条,这些斑纹,是即将受孕的标记。大大小小几何形的麦田将原野均匀分割,种粒的全部能量转化为垄间破土而出的禾苗,它们将在秋天成熟,连绵不绝,设下朴素的宴席——握住镰柄的农民融入麦芒闪耀的金光里,积年劳作使他们的掌心磨砺出粗厚的老趼。镰刀的弧光闪过,庄稼留下短小尖利的根茬——这就是丰收。而冬天,大地光秃禿的,它深深隐藏起自己的斑纹,就像一个人贫穷时收藏起挚爱的梦想。空气中隐形的设计者用透明手指在窗户上描绘出童话般美丽的冰花,我呵气,融化一角冰凌,透过湿润的玻璃遥望那种辽阔的白——我知道,看似无痕的雪地上其实有着细碎的纹饰:觅食禽鸟的小爪痕,拱开冰雪寻找草根的羊和野兔的足印,还有还乡人凹陷的很快又会被雪重新填满的脚印。河流冻结,主干和支系组成丰富的叶脉,覆盖在如一片厚重落叶的大地上。然后是等待。冰雪融化,春天的斑纹将再次浮现,象征秩序,以及新的循环。

    ⑦斑纹无处不在,就像我们有意修饰并损害的生活。烧裂的陶碗,瓷器上的冰纹,碾砣上“巛”形的石质花纹。蛋卵上的斑点,变质面包的菌斑,粒子的分布方式。我们甚至彼此并不知,每个人如何终身隐秘地镌刻着各自记忆的斑纹,爱与悔恨的斑纹。

    ⑧中学地理课本向我展示由外太空拍摄到的卫星图片:藏蓝的深渊里,地球孤独地转动,布满褐色的古怪斑纹。这是人类偷偷登上神的瞭望台,模拟神的视角——我们谓之的广大世界,不过是神铺在桌面的一张地图。

    ⑨因为距离的遥远,在神眼里,我们,不过是一些斑点。

(1)、简析文中画横线句的语言特点。

①鲑鱼被剖开的新鲜的肉。螺壳丰富变化的色彩和花纹。瓢虫排布的圆点。鹰隼翅翼上深浅交替的羽色。

②因为距离的遥远,在神眼里,我们,不过是一些斑点。

(2)、指出第②段在文中的作用。
(3)、本文融多种表达方式为一体,试以第④段为例分析其艺术效果。
(4)、简析“斑纹”的多重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想,你不如及早抵当。你到土地庙里去捐一条门槛,当作你的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这一世的罪名,免得死了去受苦。”

    她当时并不回答什么话,但大约非常苦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两眼上便都围着大黑圈。早饭之后,她便到镇的西头的土地庙里去求捐门槛。庙祝起初执意不允许,直到她急得流泪,才勉强答应了。价目是大钱十二千。

    她久已不和人们交口,因为阿毛的故事是早被大家厌弃了的;但自从和柳妈谈了天,似乎又即传扬开去,许多人都发生了新趣味,又来逗她说话了。至于题目,那自然是换了一个新样,专在她额上的伤疤。

    “祥林嫂,我问你:你那时怎么竟肯了?”一个说。

    “唉,可惜,白撞了这一下。”一个看着她的疤,应和道。

    她大约从他们的笑容和声调上,也知道是在嘲笑她,所以总是瞪着眼睛,不说一句话,后来连头也不回了。她整日紧闭了嘴唇,头上带着大家以为耻辱的记号的那伤痕,默默的跑街,扫地,洗菜,淘米。快够一年,她才从四婶手里支取了历来积存的工钱,换算了十二元鹰洋,请假到镇的西头去。但不到一顿饭时候,她便回来,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高兴似的对四婶说,自己已经在土地庙捐了门槛了。

    冬至的祭祖时节,她做得更出力,看四婶装好祭品,和阿牛将桌子抬到堂屋中央,她便坦然的去拿酒杯和筷子。

    “你放着罢,祥林嫂!”四婶慌忙大声说。

    她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也不再去取烛台,只是失神的站着。直到四叔上香的时候,教她走开,她才走开。这一回她的变化非常大,第二天,不但眼睛窈陷下去,连精神也更不济了。而且很胆怯,不独怕暗夜,怕黑影,即使看见人,虽是自己的主人,也总惴惴的,有如在白天出穴游行的小鼠;否则呆坐着,直是一个木偶人。不半年,头发也花白起来了,记性尤其坏,甚而至于常常忘却了去淘米。

    “祥林嫂怎么这样了?倒不如那时不留她。”四婶有时当面就这样说,似乎是警告她。

    然而她总如此,全不见有伶俐起来的希望。他们于是想打发她走了,教她回到卫老婆子那里去。但当我还在鲁镇的时候,不过单是这样说;看现在的情状,可见后来终于实行了。然而她是从四叔家出去就成了乞丐的呢,还是先到卫老婆子家然后再成乞丐的呢?那我可不知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纸上故乡

邓琴

    故乡给了我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它常常在梦中打探故乡的消息。

    我的家乡在千里之外的赣南,它的每一寸肌肤都浸润在红色文化里,在淡淡茶香中,在田间地头悠悠的歌声里。它是贫穷的,但它又是富硕的。它没有飞驰的动车,没有轰鸣的机器,有的是叮咚的流水、黛色的群山。且不说章江水日夜川流不息、润泽万物;也不说成片的稻田如一张巨大的地毯静卧天地间,恩惠万家;就说梅岭那漫山遍野、傲立寒冬的梅花盛景,已是天下一绝。

    离家多年,到过很多地方,心中始终挥之不去的是家乡的景象。在秋收的季节里,打谷机工作的声音,一声一声鼓动我的耳膜,提醒着我曾是故乡的孩子。内心深处的一丝不安也被催生出来,那就是当年因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而离开了家乡。如今,我虽然站立在了外面的缤纷世界里,但我奋斗的每一个脚印,享受的每一份安逸,却都被打上了“外乡人”的烙印。我对故乡的情感,只能在诗人的诗歌里、乡土作家的文字里寻找慰藉,只能寄托在自己尚不成熟的文字中。那些遥远的记忆,飘过了我最不懂乡愁的年华,飘过了故乡的山头,飘进了书页里,却厚重得让我无法高言阔谈。

    儿时最熟悉的影像,莫过于茶山。一到春天,漫山遍野的茶树抽出新叶,新叶从老叶中间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好奇地张望这个美丽的地方。只有我们那群孩子才知道,这个美丽的地方究竟有多么贫穷。一到周末,我们就跑茶场,学着大人的样子采茶叶,茶叶一毛钱一斤,动作快的一天能摘个四十斤。四块钱在当时,可是一笔巨大的收入。在那贫穷的岁月里,茶山无疑给我们苍白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而农人与生俱来的勤俭生活态度,也开始渗透到我们的思想里了。

    故乡给予我们的,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放不下故乡的原因。我想,穷尽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些年在田地里干活的场景。小时候,一家子在稻田里收稻谷;长大了,一个人去拔秧苗,拔花生,拿着书在晒谷场上守谷子。在那不谙世事的年华里,那样的日子其实苦不堪言。现在,我深深地感激那些劳累而辛勤的岁月,感谢那片土地,是它们给了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如果说今天的我,有那么一丝不怕苦的精神,能够宽容待人,懂得珍惜,都要感谢那片红色的土地。

    这片土地也是受过苦难的。当年红军在这里打游击,留下数不清的战斗故事,家乡从此有了一个革命老区的身份。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人,从小就在红色文化中接受灵魂的洗礼,接受家乡文化思想的滋养,也因此对苦难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的整个童年时期,都在聆听里面的故事;我的整个少年时期,都在这书中的文字里徜徉、震撼。有时候,一触碰到这纸上的故乡,思念就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满足从别人的纸上去想象我的故乡,不再满足在扉页中思念故乡,而是自己在纸上书写心中的故乡。记忆在纸上慢慢鲜活,对故乡的依恋在纸上渐渐清晰。我这个家乡人眼中的知识分子,总算也为家乡留下了点东西。这也算是我对自己十年前离开家乡心存不安的一种补偿吧!

我是栖息在远方的一只候鸟,常会飞回故乡去寻找属于我的温暖。

(摘编自《散文选刊》2015年第4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蔡元培:向人生“辞职”

    蔡元培爱辞职,是出了名的。

    他一生公开的辞职高达24次之多,其中为了北大辞职7次。原因多种多样,有反对政府不给经费的,有反对政府干涉北大行政的,有因为五四运动抓学生的,甚至还有一次是因为学生闹事的。有人查过蔡元培日记与年谱,1928、1929那两年,蔡元培几乎月月在写辞职信:请辞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请辞代理司法部长,坚辞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坚辞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坚辞国民政府委员……

    然而,与这些具体的辞职相比,蔡元培几次向人生的“辞职”,才更耐人寻味。

    1889年,21岁的蔡元培双喜临门:一是通过科举考试中了举人,二是在父母包办下迎娶妻子王昭。3年后,蔡元培又考中进士,一举进入翰林院。虔诚的儒学士子蔡元培,已经可以眺望传统读书人可以达到的顶峰。

    不过,一帆风顺的背后,也有烦心的琐事。儒生蔡元培对三从四德、三纲五常深信不疑,坚信妻子必须无条件服从丈夫,绝对不能和丈夫顶嘴。偏偏王昭和他性格差异极大,双方矛盾渐增,令蔡元培烦不胜烦。

    家庭“战争”频繁爆发,中日两国也终于开战。惨败之后,清廷搞起变法,不过百日,蔡元培最崇拜的谭嗣同便喋血菜市口。此前,和其他儒生一样,蔡元培绝对忠于清廷,只希望清廷主动改革。经此事变,蔡元培彻底看清清廷本质,第二年,他便放弃仕途回到老家。此时,已接触过新式教育的蔡元培渐有女权意识,他认为之前凡事都要求妻子服从的观点,是绝对错误的。他亲自向妻子道歉,并写出著名的《夫妻公约》,从此两人真正拥有了幸福的婚姻,蔡元培形容为“伉俪之爱,视新婚有加焉”。

    向旧人生“辞职”,向旧道德“辞职”,那一年,蔡元培34岁。

    随后几年,对新式教育兴趣日渐浓厚的蔡元培认为“救中国必以学”,而“世界学术德(国)最尊”,所以“游学非西洋不可,且非德国不可”。1907年夏,这位已近不惑之年的清朝翰林终于到达德国首都柏林,他准备至少用五年时间,在德国“专修文科之学,并研究教育原理,及彼国现行教育之状况”。

    蔡元培负笈西来,系自费留学,尚有柴米之忧。他一边学德语,一边做家庭中文教师,还要为上海商务印书馆编书、译书。进入莱比锡大学后,蔡元培埋头读书,内容主要涉及哲学、心理学、德国文化史、文学、艺术等。他曾翻译了一篇题为《德意志大学之特色》的文章,这篇文章是哲学家包尔森的名著《德国大学与大学学习》的绪论。包尔森指出德国的大学“为研究科学之实验场,而一方且为教授普及专门知识高等学科之黉舍,此为德国大学之特质……故德国大学之特色,能使研究教授,融合而为一”,留德四年,蔡元培脑中逐渐形成一个中国未来的教育体系。

    在“半工半读”“半佣半丐”的艰苦中,蔡元培完全重塑了自己的知识结构,完全重塑了自己的知识人格,他完成了向塞满自己头脑的四书五经的“辞职”。1911年,他应邀回国担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总长。那一年,他43岁。

    历经反复,以1917年1月9日发表就任校长演说为标志,49岁的蔡元培正式执掌北京大学。他清积习,除昏聩,寄望于诸君者三:曰抱定求学之宗旨,曰砥砺严谨之德行,曰敬爱师友之情谊。三言既出,全校一震。他延揽诸方英才,为此不拘一格,一时群贤毕至;他独尊教授治校,为此开罪官僚,却得传道有道。凡此种种,俱化为他为北大注入的灵魂:思想自由,兼容并包。蔡元培治下的北大,从此成为中国教育史上的一部不朽史诗。

    我们今天回望蔡元培的24次辞职,有的颇具深意,有的则更像轶事,然而蔡元培两次对人生的“辞职”,却成就了中国现代史不可或缺的一环。倘若没有参透时代的智慧,没有勇于决裂的魄力,今人注定只能在暗自喟叹中甘于平庸。世上最难改变的,是自己。我们今天常说,教育家去哪了?“教育家”正沉沦于顾影自怜的“中年危机”中,正委身于集体沉默的心安理得中。不如学学蔡元培,49岁,还能换种活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父亲的树

陈忠实

    又有两个多月没有回原下的老家了。终于有了回家的机会,也有了回家的轻松,更兼着昨夜一阵小雨,把燥热浮尘洗净,也把自己都记不清的烦扰洗去。

    进门放下挎包,先蹲到院子拔草。这是我近年间每次回到原下老家的必修课。或者说,每次回家事由里不可或缺的一条,春天夏天拔除院子里的杂草,给自栽的枣树、柿树和花草浇水,秋末扫落叶,冬天铲除积雪,每一回都弄得满身汗水灰尘,手染满草的绿汁。温习少年时期割草以及后来从事农活儿的感受,常常获得一种单纯和坦然。

    前院的草已铺盖了砖地,那些草无疑都是从砖缝里冒出来的。两月前回家已拔得干干净净,现在又罩满了。我的哥哥进门来,也顺势蹲下拔草,和我间间断断说着家里无关紧要的话。我们兄弟向来就是这样,见面没有夸张的语言行为,也没有亲热的动作,平平淡淡里甚至会让人产生其他猜想,其实大半生里连一句伤害的话从来都没有说过,更谈不到脸红脖子粗的事了。世间兄弟姊妹有种种相处的方式,我们却是于不自觉里形成这种习惯性的状态。说话间不觉拔完了草,之后便坐在雨篷下说闲话,想到什么人什么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从雨篷下透过围墙上方往外望去,大门外场塄上的椿树直撑到天空。记不清谁先说到这棵树,是说这椿树当属村子里现存的少数几棵最大的树,却引发了我的记忆,当即脱口而出,这是咱爸栽的树。

    我便说起这棵椿树的由来。大约是在“三年困难”中最困难的一年,我正上高中,周日回到家,父亲在生产队出早工回来,肩上扛着镢头,手里攥着一株小树苗。我在门口看见,搭眼就认出是一株椿树苗子。坡地里这种野生的椿树苗子到处都有,那时椿树结的荚角随风飘落,在有水分的土壤里萌芽生根,一年就可以长到半人高的树秧子。这种树秧如长在梯田塄坎的草丛中,又有幸不被砍去当柴烧,就可能长成一棵大椿树;如若生长在坡地梯田里,肯定会被连根挖除晒干当作好柴火,怕其占地影响麦子生长。父亲手里攥着的这根椿树苗子是一个幸运者,它遇到父亲,不是被扔在门前的场地上晒干了当柴烧,而是要郑重地栽植,正经当作一棵望其成材的树,进入郑重的保护禁区。

    我对父亲的一个尤为突出的记忆,就是他一生爱栽树。他是个农民,除了农作本职外,业余爱好就是栽树。我家在河川的几块水地,地头的水渠沿上都长着一排小叶杨树。地头的水渠里大半年都流淌着从灞河里引来的自流水,杨树柳树得了沃土好水的滋养,迎着风如手提般长粗长高。我的父亲还指望着在地头渠沿培植的这些杨树,能补贴家用,能供给哥和我的学杂费用。

    我在每个夏天的周日从学校回到家中,便要给父亲的那棵椿树秧子浇一桶水。这树秧长得很好,新发出的嫩枝竟然比原来的杆子还粗,肯定是水肥充足的缘由。这椿树就一直长着,直到现在。每隔一段时日抽空回到老家,到门口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棵椿树,父亲就站在我的眼前、树下或门口;我便没有任何孤独空虚,没有任何烦恼……

    现在,在祖居的宅院里,两个年过花甲的兄弟,坐在雨篷下,不说官场商场,不议谁肥谁瘦,却于无意中很自然地说起父亲的两棵树。父亲去世已经二十五年,他经手盖的厦屋和承继的祖宗的老房都因朽木蚀瓦而难以为继,被我们拆掉换盖成水泥楼板的新房子,只留下他亲手栽的两棵树还勃勃生机,一棵满枝尖锐硬刺的皂荚树,守护着祖宗的坟墓园,一棵期望成材做门窗的椿树,成为一种心灵的感应的象征,撑立在家院门口,也撑立在儿子们的心里。

    每到农历六月,麦收之后的暑天酷热,这椿树便放出一种令人停留贪吸的清香花味,满枝上都绣集着一团团比米粒稍大的白花儿,招得半天蜜蜂,从清早直到天黑都嗡嗡嘤嘤的一片蜂鸣,把一片祥和轻柔的吟唱撒向村庄,也把清香的花味弥漫到整个村庄的街道和屋院。每年都在有机缘回老家时闻到椿树花开的清香,陶醉一番,回味一回,温习一回父亲。今年却因这事那事把花期错过了,便想,明年一定要赶在椿树花开的叶日回到乡下,弥补今年的亏空和缺欠。那是父亲留给这个世界也留给我的椿树,以及花的清香。

(选自《陈忠实自选散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怀念鲁迅先生

巴金

    四十五年了,一个声音始终留在我的耳边:“忘记我。”声音那样温和,那样恳切,那样熟悉,但它常常又是那样严厉。我不知对自己说了多少次:“我决不忘记先生。”可是四十五年中间我究竟记住一些什么事情?

    四十五年前一个秋天的夜晚和一个秋天的清晨,在万国殡仪馆的灵堂里我静静地站在先生灵柩前,透过半截玻璃棺盖,望着先生的慈祥的面颜,紧闭的双眼,浓黑的唇髭,先生好像在安睡。两次我都注视了四五分钟,我的眼睛模糊了,我仿佛看见先生在微笑。我想,要是先生睁开眼睛坐起来又怎么样呢?我多么希望先生活起来啊!

    四十五年前的事情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不管我忘记还是不忘记,我总觉得先生一直睁着眼睛在望我。我还记得在乌云盖天的日子,在人兽不分的日子,有人把鲁迅先生奉为神明,有人把他的片语只字当成符咒;他的著作被人断章取义、用来打人,他的名字给新出现的“战友”“知己”们作为装饰品。在香火烧得很旺、咒语念得很响的时候,我连纪念先生的权利也给剥夺了。在作协分会的草地上有一座先生的塑像。我经常在园子里劳动,拔野草,通阴沟。一个窄小的“煤气间”充当我们的“牛棚”,六七名作家挤在一起写“交代”。在“牛棚的一个角落,我又看见了他,他并没有改变,还是那样一个和蔼可亲的小小老头子,一个没有派头、没有架子、没有官气的普通人。

    我想的还是从前的事情,一些很小很小的事情。

    我当时不过是一个青年作家。我开始写作的时候,只是为了倾吐个人的爱憎。可是走上这个工作岗位,我才逐渐明白:用笔作战不是简单的事。鲁迅先生给我树立了一个榜样。我仰慕高尔基的英雄“勇士丹柯”,他掏出燃烧的心,给人们带路,我把这幅图画作为写作的最高境界,这也是从先生那里得到启发的。我勉励自己讲真话,卢梭是我的第一个老师,但是几十年中间用自己的燃烧的心给我照亮道路的还是鲁迅先生。我看得很清楚:在他,写作和生活是一致的,作家和人是一致的,人品和文品是分不开的。他写的全是讲真话的书。他一生探索真理,追求进步。他勇于解剖社会,更勇于解剖自己;他不怕承认错误,更不怕改正错误。他的每篇文章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他的确是把心交给读者的。人们说他的笔像刀一样锋利,但是他对年轻人却怀着无限的好心。一位朋友在先生指导下编辑一份刊物,有一个时期遇到了困难,先生对他说:“看见你瘦下去,我很难过。”先生介绍青年作者的稿件,拿出自己的稿费印刷年轻作家的作品。先生长期生活在年轻人中间,同年轻人一起工作,一起战斗,分清是非,分清敌友。先生爱护青年,但是从不迁就青年。先生始终爱憎分明,接触到原则性的问题,他决不妥协。有些人同他接近,后来又离开了他;一些“朋友”或“学生”,变成了他的仇敌。但是他始终不停脚步地向着真理前进。

     “忘记我!”这个熟悉的声音又在我的耳边响起来,它有时温和,有时严厉。我又想起四十五年前的那个夜晚和那个清晨,还有自己说了多少遍的表示决心的一句话。说是“决不忘记”,事实上我早已忘得干干净净了。但在静寂的灵堂上对着先生的遗体表示的决心却是抹不掉的。我有时感觉到声音温和,仿佛自己受到了鼓励,我有时又感觉到声音严厉,那就是我借用先生的解剖刀来解剖自己的灵魂了。

     “忘记我!”经过四十五年的风风雨雨,我又回到了万国殡仪馆的灵堂。正因为我又记起先生,我才有勇气活下去。正因为我过去忘记了先生,我才遭遇了那些年的种种不幸。

    假如鲁迅先生还活着……当然我们都希望先生活起来。每个人都希望先生成为他心目中的那样。但是先生始终是先生。

    为了真理,敢爱,敢恨,敢说,敢做,敢追求……

(选自巴金《随想录》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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