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贵州省贵阳一中高三下学期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蔡元培:向人生“辞职”

    蔡元培爱辞职,是出了名的。

    他一生公开的辞职高达24次之多,其中为了北大辞职7次。原因多种多样,有反对政府不给经费的,有反对政府干涉北大行政的,有因为五四运动抓学生的,甚至还有一次是因为学生闹事的。有人查过蔡元培日记与年谱,1928、1929那两年,蔡元培几乎月月在写辞职信:请辞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请辞代理司法部长,坚辞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坚辞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坚辞国民政府委员……

    然而,与这些具体的辞职相比,蔡元培几次向人生的“辞职”,才更耐人寻味。

    1889年,21岁的蔡元培双喜临门:一是通过科举考试中了举人,二是在父母包办下迎娶妻子王昭。3年后,蔡元培又考中进士,一举进入翰林院。虔诚的儒学士子蔡元培,已经可以眺望传统读书人可以达到的顶峰。

    不过,一帆风顺的背后,也有烦心的琐事。儒生蔡元培对三从四德、三纲五常深信不疑,坚信妻子必须无条件服从丈夫,绝对不能和丈夫顶嘴。偏偏王昭和他性格差异极大,双方矛盾渐增,令蔡元培烦不胜烦。

    家庭“战争”频繁爆发,中日两国也终于开战。惨败之后,清廷搞起变法,不过百日,蔡元培最崇拜的谭嗣同便喋血菜市口。此前,和其他儒生一样,蔡元培绝对忠于清廷,只希望清廷主动改革。经此事变,蔡元培彻底看清清廷本质,第二年,他便放弃仕途回到老家。此时,已接触过新式教育的蔡元培渐有女权意识,他认为之前凡事都要求妻子服从的观点,是绝对错误的。他亲自向妻子道歉,并写出著名的《夫妻公约》,从此两人真正拥有了幸福的婚姻,蔡元培形容为“伉俪之爱,视新婚有加焉”。

    向旧人生“辞职”,向旧道德“辞职”,那一年,蔡元培34岁。

    随后几年,对新式教育兴趣日渐浓厚的蔡元培认为“救中国必以学”,而“世界学术德(国)最尊”,所以“游学非西洋不可,且非德国不可”。1907年夏,这位已近不惑之年的清朝翰林终于到达德国首都柏林,他准备至少用五年时间,在德国“专修文科之学,并研究教育原理,及彼国现行教育之状况”。

    蔡元培负笈西来,系自费留学,尚有柴米之忧。他一边学德语,一边做家庭中文教师,还要为上海商务印书馆编书、译书。进入莱比锡大学后,蔡元培埋头读书,内容主要涉及哲学、心理学、德国文化史、文学、艺术等。他曾翻译了一篇题为《德意志大学之特色》的文章,这篇文章是哲学家包尔森的名著《德国大学与大学学习》的绪论。包尔森指出德国的大学“为研究科学之实验场,而一方且为教授普及专门知识高等学科之黉舍,此为德国大学之特质……故德国大学之特色,能使研究教授,融合而为一”,留德四年,蔡元培脑中逐渐形成一个中国未来的教育体系。

    在“半工半读”“半佣半丐”的艰苦中,蔡元培完全重塑了自己的知识结构,完全重塑了自己的知识人格,他完成了向塞满自己头脑的四书五经的“辞职”。1911年,他应邀回国担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总长。那一年,他43岁。

    历经反复,以1917年1月9日发表就任校长演说为标志,49岁的蔡元培正式执掌北京大学。他清积习,除昏聩,寄望于诸君者三:曰抱定求学之宗旨,曰砥砺严谨之德行,曰敬爱师友之情谊。三言既出,全校一震。他延揽诸方英才,为此不拘一格,一时群贤毕至;他独尊教授治校,为此开罪官僚,却得传道有道。凡此种种,俱化为他为北大注入的灵魂:思想自由,兼容并包。蔡元培治下的北大,从此成为中国教育史上的一部不朽史诗。

    我们今天回望蔡元培的24次辞职,有的颇具深意,有的则更像轶事,然而蔡元培两次对人生的“辞职”,却成就了中国现代史不可或缺的一环。倘若没有参透时代的智慧,没有勇于决裂的魄力,今人注定只能在暗自喟叹中甘于平庸。世上最难改变的,是自己。我们今天常说,教育家去哪了?“教育家”正沉沦于顾影自怜的“中年危机”中,正委身于集体沉默的心安理得中。不如学学蔡元培,49岁,还能换种活法。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一项是(    )

A、蔡元培花四年时间,在德国“专修文科之学,并研究教育原理,及彼国现行教育之状况”,这样对他日后执掌北京大学,并为北大注入“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灵魂有一定的影响。 B、在“半工半读”“半佣半丐”的艰苦中,蔡元培完全重塑了自己的知识结构,完全重塑了自己的知识人格,以便于他回国担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总长的职务。 C、已接触过新式教育的蔡元培渐有女权意识,他认为之前凡事都要求妻子服从的观点,是绝对错误的。他写出著名的《夫妻公约》特地向妻子道歉。 D、作者在本文中借蔡元培多次对人生的“辞职”,表现了蔡元培的智慧和魄力,并表达了作者对如今教育家的深刻批判,以及对如今教育界的深思和绝望。
(2)、文中提到了几次蔡元培耐人寻味的向人生“辞职”?请结合文章具体分析。

(3)、从蔡元培的多次“辞职”中,我们领悟到了他的什么人生智慧?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朱自清先生

冯至

    远在二十五年前,我读到过一部诗集《雪朝》,是六个人的合集,其中有一位是朱自清。封面是黄色的,里面的诗有一个共同趋势:散文化、朴实,好像有很重的人道主义的色彩。那本诗集现在已经很不容易得到了,并且里边的诗我一首也不记得,但根据我模糊的印象,我可以说,假如《雪朝》里的诗能够在当时成为一种风气,发展下去,中国新诗也许会省却许多迂途。只可惜中国的新诗并没有那样发展下去,中间走了许多不必要的歧路,而《雪朝》中的六个作者也在中途有的抛掉了诗,有的改变了作风。其中真能把那种朴质的精神保持下来,不但应用在诗上,而且应用在散文以及做人的态度上的,据我所知,怕只有朱自清先生吧。

    我最初遇见朱先生是在一九三二年的夏天,那时我住在柏林西郊,他在清华任教休假到伦敦住了一年,归途路过柏林。我请他到我住的地方谈过一次,过了几天又陪他到波茨坦的无忧宫去游玩过。他很少说话,只注意听旁人谈讲;他游无忧宫时,因为语言文字隔阂,不住地问这个问那个,那诚挚求真的目光使回答者不好意思说一句强不知以为知的话。此后他就到意大利从威尼斯登船回国了,三年后,我也回国了,和他却很少见面,见了面也没有得到过充足的时间长谈。至于常常见面,能以谈些文学上的问题时,则是共同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教书的那几年。

    他谈话时,仍然和我在柏林时所得到的印象一样。他倾心听取旁人的意见,旁人的意见只要有一分可取,他便点头称是。他这样虚心,使谈话者不敢说不负责任的话。他对我的确发生过这样的作用。我不知道别人在他面前是否也有过同样的感觉,但愿他的诚挚和虚心——这最显示在他那两只大眼睛上——曾经启迪过不少的人,应该怎样向人谈话!

    由虚心产生出来的是公平,没有偏见。党同伐异,跟自己意见相同的就结为朋党,跟自己意见不同的就加以攻击。刻薄寡恩,在朱先生写的文字里读不到的。他不是没有自己的意见,但他对于每个文艺工作者都给予了所应得的地位,不轻易抹杀任何一个的努力。去年五四,北大举行文艺晚会,我和他都被约去讲演,我在讲演时攻击到战前所谓象征派的诗,夜半回来,他在路上向我说:“你说得对!只是有些过分。”今年七月四日,我到清华去看他——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他已十分憔悴,谈起一个过于主观的批评家,他尽管不以他为然,却还是说:“他读了不少的书。”

    一个没有偏见的、过于宽容的人,容易给人以乡愿一的印象,但是我们从朱先生的身上看不出一点乡愿的气味。一切在他的心中自有分寸,他对于恶势力绝不宽容。尤其是近两年来,也就是回到北平以来,他的文字与行动无时不在支持新文艺以及新中国向着光明方面的发展。他有愤激,有热烈的渴望,不过这都蒙在他那平静的面貌与朴质的生活形式下边,使一个生疏的人不能立即发现。他最近出版的两部论文集《论雅俗共赏》和《标准与尺度》是他最坦白的说明。他一步步地转变,所以步步都脚踏实地;他认为应该怎样,便怎样。我们应该怎样呢?每个心地清明的中国人都会知道得清楚

    不幸他在中途死去。中国的新文艺失却一个公正的扶持人,朋友中失却一个公正的畏友,将来的新中国失却一个脚踏实地的文艺工作者。

    现在我如果能够得到《雪朝》那本诗集,再把他历年的著作排列在一起,我会看见他在这一世纪的四分之一的时间内在走着一条忠实朴素的道路。

一九四八,北京

(选自《冯至诗文选集》)

【注】①乡愿,指乡中貌似谨厚,而实与流俗合污的伪善者。汉徐干《中论·考伪》:“乡愿亦无杀人之罪,而仲尼恶之。何也?以其乱德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中医到底是科学还是伪科学?

李北方

    ①有些科学的支持者不甘于坚守科学的边界,他们认为万事万物都可以用科学方法加以认识,这种倾向被称作科学主义。科学主义的轻慢态度和不容置疑的权威性在某些知识分子的身上变本加厉地延续下来,他们挥舞带有科学标签的大棒,一切与现代科学不相兼容的对世界的认知方式——如以中医为代表的传统文化——都可能遭到攻击和打压,被冠以“不科学”或“伪科学”之名。学者江晓原认为,称这些人为科学主义者是不准确的,把他们叫作“科学麦卡锡主义者”可能更恰当。

    ②科学是靠其研究方法而获得认证的,只要稍微了解一点中医,便可知中医理解人体和治疗疾病所使用的并不是科学方法。经典中医的学习靠的不是在实验室里拿小白鼠做实验,而主要靠师徒间的口传心授和领悟;中医对人体的认识是不可实证的,如解剖学并不能证明经络和穴位的存在,但建立在这一理论之上的针灸却在实践中被证明是有效的,在中西方广受欢迎;中医处置更多基于对特定病人病情的整体把握,治疗方式故而是难以复制的。中医的精妙正是体现在对看似相同的病症的不同处置方法上,如1957年北京流行乙型脑炎,名医蒲辅周先生治好了167例,共使用98个不同的处方。

    ③中医到底是科学还是伪科学?当中医面临这样的挑衅时,且让我们回到现代科学的定义,必须说,中医不是科学,它是非科学,而不是“不科学的”,更不是什么“伪科学”。中医是独立于现代科学的一种认知体系,在它的面前,科学应该止步。

    ④可惜的是,慑于科学理念的霸权地位,如今的中医支持者在面对“科学麦卡锡主义者”的大棒时缺乏自信,往往陷入了被迫证明中医是科学的境地,从而进一步巩固了科学霸权地位。很多中医支持者没有认识到,捍卫中医最好的方式不是将中医和科学扯上关系,而是在中医和科学之间划清界限。

    ⑤真正的科学精神不但相信通过科学获得进步,而且能够清醒地认识到科学的边界。科学不能解答所有的问题,正如它不涉及终极关怀,不能赋予人生意义。在科学不能解释的领域面前,它应该停住脚步,而不是企图攻城掠寨。一个真正有科学精神的人必然反对将科学意识形态化,摒弃作为利器使用的“伪科学”的说法,用更加中立的“非科学”视角看待中医等传统文化的价值。

(选自2016年第1期《国学》,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青衫

海津

    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到的男人,早已失去了书香熏染出的儒雅与温和。在我的生活中,再也没有了那飘逸的青衫,我们身边的人,再也不见了那种诗情的洋溢。不见了青衫的时代,仿佛空气中缺少了一种成分,总是让人觉得有一些枯燥,有一些乏味,有一些沉闷。

    我对于青衫的怀想,其实并不仅仅是因为那种服装的款式。我一直执著地认为,那简洁流畅的青衫,就是莘莘学子的文化符号。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书舍学馆之中,那些翩翩的身影,总是在岁月中浓来淡去。青衫的背后,深藏的是浩繁的书卷,是满腹的经纶。

    中国的传统文化,总是以简洁豁达的方式表达出来,总是以优美浪漫的形式呈现出来。青衫,既是简洁的,又是优美的。青色是一种不好确定的颜色,在可见光谱中介于绿色与蓝色之间。也有人说如果有一种颜色让你分不清是蓝色还是绿色,那就是青色了。我想青衫的青色还包括了黑色和介于黑白之间的灰色。这样复杂地呈现出来的带有文化意义的青色,拥有中庸的品性,泰然,淡定,不事张扬,却透着一种执著与稳健。一袭青衫,自然流畅的线条,自上而下,一以贯之,不枝不蔓,没有任何修饰,不繁复也不简陋。它洋溢着中国文人不卑不亢、入世淡定与出世超脱的精神内质。

    青衫是文化的,它昭示的一切,来自十年寒窗、秉烛夜读之苦。苦虽苦矣,但是,苦中之乐,自有个中真味。且不说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文化理想,只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价值判断,也美若虚幻。夜深人寂,有红颜相伴,素手秉烛,红袖添香,即使读遍经史子集,又何苦之有呢?更何况还有心中那座黄金屋,在远方熠熠生辉,耀人眼目。

    款款青衫妆扮出来的,必定是一副周正坦荡的君子之相,君子必定有德才兼备之品。德与才的统一,是传统文人的完美追求,它氤氲成一种浩然正气,在中国历史的深处,撑起一座精神大厦。尽管有些沉重,但岁月,总会留住那些风景。

    我记起韦尔乔的一幅画,画中一个穿长衫的人,将绞索从容地套在自己的脖子上,另一个穿长衫的人,则平静地为他扶着脚下的凳子,整个画面气氛宁静而安逸。这一切仿佛都很自然,穿长衫的人生死竟如此从容。是谁垂下的绞索?在绞索上结束的是什么?我想,那两个人身上穿着的长衫,一定是青色。

    那些穿青衫的人都已经逝去了,青衫也在岁月中沧桑老去,如一缕袅娜的青烟,在我的心里,如梦似幻,散而不去,淡而不绝。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千顶红帽子

程瑞嘉

    七十五岁的秋明老汉去了一趟徽州,回来的时候,像变了个人似的。

    十三岁那年,秋明的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更不用说拿钱供他读书了。为了不饿死,秋明辞别了双亲离开徽州老家。像当时的顺口溜说的: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一把雨伞,一个包袱,秋明从新安江顺流而下,到人间天堂杭州去讨生活。外面的生活很精彩,也很无奈。秋明干过商店的伙计,做过运输码头的短工和苦力,捡过垃圾。没有文化又在异地他乡,秋明的日子就过得很浪,很苦。他最后浪到了浙江的宁波,依然是过着靠捡拾垃圾度日的生活,饿不死,也不富裕。

    时间像个磨盘,一圈一圈地转着,转眼几十年过去了。秋明由一个懵懂不更事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头发和胡须花白、腰弯背驼、老眼昏花的七十五岁的老汉。生活的艰辛磨去了他衣锦还乡的美梦,有的是日里夜里对故乡的念想和企盼。

    有人是生活的幸运儿,他们在外面靠努力和勤奋成了腰缠万贯的富人,回到家乡投资,办企业,甚至将自己的名字变成学校的名字,过着受人尊重、子孙满堂的幸福生活。秋明何尝不想这样呢?但生活似乎老开他的玩笑,总让他一辈子辛劳地推着大石头上坡,结果却一无所获,如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

    秋明老汉最近总做梦,梦见回到了故乡,听到了久违的乡音,看到许多不熟悉的面孔,内心感到兴奋和激动,每次醒来,泪水都打湿了枕巾。要么就是长时间的失眠,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在呼唤,那是一个母亲对久未归乡的游子的呼唤。

    秋明老汉终于被那个强烈的念头折磨得失去了形体,愁容满面。他于是打点行装,踏上了回徽州的行程。车窗外的景色迷糊了双眼,再也找不到儿时的感觉了,有的只是临近故乡的激动。“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贺知章老先生的诗好像就是为这时的秋明老汉写的。

    虽说回到了故乡,但一切都改变了秋明老汉脑子里对故乡的印象。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当年的小伙伴已经大多不在了,即使还在的,也已经变成了不熟悉的生面孔。村庄比儿时更大了,也更新和繁荣了,家乡的变化让老汉欣慰。老房子早已不在,只记得房子的边上是学校,如今学校还在,也不是当年自己读过三年书的学校了。如今的学校让秋明老汉惊喜:校园又大,教室又宽敬,那么多的教室,能坐上千名学生吧?!突然,学校里放学的铃声大作,许多学生从教室里跑出来,把陷入沉思的秋明老汉吓了一跳。看着这么多可爱的孩子,放学跑到了公路上往家赶,秋明老汉是又高兴又担心,要是过往的汽车不注意碰到孩子怎么办?他听村里的人说,过往车辆碰到孩子的事情时有发生,好在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学校也为这事伤脑筋,一直没有好的办法。

    秋明老汉没有孩子,但他却比谁都更喜欢孩子。

    要是学生的头上能戴一顶小红帽该多好,既可以提醒过往的司机当心,看上去也醒目,夏天还可以抵挡一下天上的毒太阳。想到这里,秋明老汉咧开缺牙的嘴笑了,他跨进学校的大门,径直向校长室走去。时间不长,秋明老汉又从校长室里愉快地走了出来,好像换了个人似的。

    秋明老汉把用捡垃圾换来的一千顶红帽子交给学校的时候,校长召集全校教师和学生举行了隆重的接受仪式:千名学生排成整齐的队伍站在学校的操场上,每人的头上都戴着一顶红帽子,初升的太阳照在孩子们红扑扑的小脸上。一个孩子跑出队列,喊一声爷爷,将一条红领巾戴在秋明老汉的脖子上,然后迅速跑回队列。孩子们伸出右手向秋明老汉敬少先队队礼。秋明老汉也笨拙地举起右手行了一个少先队队礼,站在秋明老汉身边的校长和教师都被他的举动感动得流下了眼泪。秋明老汉看着孩子们戴着他的红帽子在学校操场和校外的公路上走成一支浩荡的队伍,心里想从今以后谁敢说他秋明老汉孤身一人,他分明有了一千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想到许多路过的汽车司机都要停下来向他们鸣笛致意,他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窃读记

林海音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跨进书店门口,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位置了。

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只巨掌,五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

“你到底买不买?”

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

“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

曾经有一天,我偶然走过书店的窗前,窗前刚好摆了几本慕名很久而无缘一读的名著,欲望推动着我,不由得走进书店,想打听一下它的价钱。也许是我太矮小了,不引人注意,竟没有人过来招呼,我就随便翻开一本摆在长桌上的书,慢慢读下去。直到好大工夫,才过来一位店员,我赶忙合起书来递给他看,煞有其事地问他价钱,我明知道,我绝没有多余的钱去买。

但是自此以后,我得了一条不费一文钱读书的门径。下课后急忙赶到这条“文化街”, 这里书店林立,使我有更多的机会。

一页,两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下去,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有时一本书我要分别到几家书店去读完,比如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我再在这家书店站下去的话,我便要知趣地放下书,若无其事地走出去,然后再走入另一家。

但我也不是读书能够废寝忘食的人,当三阳春正上座,飘来一阵阵炒菜香时,我也饿得饥肠辘辘。为了解决肚子的饥饿,我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临时买上两个铜板的花生米放在制服口袋里,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

但在这次屈辱之后,我的小心灵的确受了创伤,我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有一次刚好读到一首真像为我写的小诗时,更增加了我的悲愤。那小诗是一个外国女诗人的手笔。小诗说:

我看见一个眼睛充满热烈希望的小孩,

在书摊上翻开一本书来,

读时好似想一口气念完。

摆书摊的人看见这样,

我看见他很快地向小孩招呼:

“你从来没有买过书,

所以请你不要在这里看书。”

小孩慢慢地踱着叹口气,

他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

我不久又看见一个小孩,

他脸上老是有菜色,

那天最少是没有吃过东西——

他对酒店的冻肉用眼睛去享受,

他免不了希望他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

我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一次,两次,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

我再施惯技,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心中不禁轻轻呼道:“啊!终于和你相见!”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多串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前次的难堪。

“明天早些来,可以全部看完了。”我告诉自己。想到明天仍可以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可是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看不见那本书时,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愤愤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这样多,他们把书买光了。

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怀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时,已经剩下最后一册了,可不是,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心整个沉下了。

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被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

“请看吧,我多留了一本没有卖。”

啊,我接过书害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

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我低着头走出去,浑身都松快了。摸摸口袋里一包忘记吃的花生米,我拿起一粒花生米送进嘴里,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更是在爱里长大的!”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