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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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茱萸之谜
                                                                                                             余光中
         ①茱萸在中国诗中的地位是十分特殊的。屈原在《离骚》里曾说:“椒专佞以慢幍兮,榝(shā)又欲充夫佩帷。”显然认为榝是不配盛于香囊佩于君子之身的恶草。榝就是茱萸。千年之后,到了唐人的笔下,茱萸的形象已经大变。王维的“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杜甫的“明年此会知谁健,醉把茱萸仔细看”,都是吟咏重阳的名句。屈原厌憎的恶草,变成了唐人亲近的美饰,其间的过程,是值得追究一下的。
        ②重九,是中国民俗里很有诗意的一个节日,诸如茱萸,菊花,登高等等,都是惯于入诗的形象。登高带茱萸囊的传统,一般都认为是源于梁朝人吴均《续齐谐记》所载的这么一段:“汝南桓景随费长房游学累年。长房谓曰:‘九月九日,汝家中当有灾。宜急去,令家人各作绛(红)囊盛茱萸以系臂,登高饮菊花酒,此祸可除。’景如言,齐家登山。夕还,见鸡犬牛羊一时暴死。长房闻之曰:‘此可代也。’今世人九日登高饮酒,带茱萸囊,盖始于此。”
        ③根据《续齐谐记》的说法,登高带茱萸囊,饮菊花酒等习俗到梁时已颇盛行。吴均虽是梁朝人,相传桓景和费长房却是东汉人。《西京杂记》中也有记载,汉高祖宫人“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饵,饮菊华酒,令人长寿”。据此推测,重九的习俗起源则在东汉乃至汉初了。有意思的是,重九吟诗的传统中,从东晋至南北朝,却唯独少见咏茱萸之作。
        ④到了唐朝,情形便改观了,茱萸已为诗人所乐道。王维所谓“遍插茱萸”,说明佩花之盛。杜甫所谓“醉把茱萸”,可能是指茱萸酒。重九二花,菊与茱萸,菊花当然更出风头,因为它和陶渊明缘结不解,而茱萸,在屈原一斥之后,却没有诗人特别来捧场。虽然如此,茱萸在唐诗里面仍然是很受注意的重阳景物。杜甫全集里,咏重九的十四首诗中便三次提到茱萸。李白的诗句“九日茱萸熟,插鬓伤早白”说明此树的红实熟于重九,可以插在鬓边。佩戴茱萸的方式,可谓不一而足,或如赵彦伯所谓“簪挂丹萸蕊”,或如陆景初所谓“萸房插缙(jìn)绅”。至于李峤“萸房陈宝席”和杜甫的“缀席茱萸好”,则是陈花于席,而李乂(yì)的“捧箧萸香遍”该是分传花房或赤果。
        ⑤佩缀茱萸之风大盛于唐,大概是宫廷倡导所致。当时每逢重阳佳节,皇帝常常率领一班文臣登高赋诗,同时把一枝枝的茱萸分赠群臣作佩饰,算是辟邪消灾,应付桓景的传说吧。
       ⑥茱萸辟邪除害,并非纯由传说,乃有医学根据。我们统称为“茱萸”的植物,其实更分为三类:山茱萸属山茱萸科,吴茱萸和食茱萸则属芸香科,功能杀虫消毒,逐寒去风。李时珍《本草纲目》里说,井边种植此树,叶落井中,人饮其水,得免瘟疫。至于说什么“悬其子于屋,辟鬼魅”,自然是迷信,大概是取其味辛辣性烈之意。其花、茎、叶、实均可入药,还可制酒。白居易所谓“浅酌茱萸杯”,恐怕正是这种补酒。
         ⑦然茱萸何以独独见鄙于屈原呢?可能茱萸味特辛辣,不合屈原口味,甚至引起过敏之症,也未可知。曹植诗句:“茱萸自有芳,不若桂与兰”,也许正说中了此意。

(1)、下面对文章标题“茱萸之谜”的解说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揭开重阳节佩戴茱萸登高之谜。 B、揭开茱萸辟邪除害有医学根据之谜。 C、揭开唐代诗人喜爱茱萸并大量引入诗中之谜。 D、揭开茱萸由“屈原厌憎的恶草,变成了唐人亲近的美饰”之谜。
(2)、下面关于“登高带茱萸囊的传统”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登高带茱萸囊的传统起源于唐朝。 B、登高带茱萸囊的传统起源于梁朝。 C、登高带茱萸囊的传统起源于汉朝。 D、登高带茱萸囊的传统起源于先秦。
(3)、下面的说法不符合作者原意的一项是(     )

A、屈原不喜欢茱萸的原因是茱萸味特辛辣,不合屈原口味,甚至引起过敏之症。 B、佩缀茱萸之风大盛于唐,大概是宫廷倡导所致。 C、重九吟诗的传统中,从东晋至南北朝,却唯独少见咏茱萸之作。 D、茱萸辟邪除害,并非纯由传说,乃有医学根据。功能杀虫消毒,逐寒去风。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以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担。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虫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耱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觉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涮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蓝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风筝

      但是我向来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他,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他那时大概十岁内外罢,多病,瘦得不堪,然而最喜欢风筝,自己买不起,我又不许放。他只得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得跳跃。他的这些,在我看来是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我忽然想起,似乎多日不很看见他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园拾枯竹。我恍然大悟似的,便跑向少有人去的一间堆积杂物的小屋去,推开门,果然就在尘封的什物堆中发现了他。他向着大方凳,坐在小凳上;便很惊惶地站了起来,失了色瑟缩着。大方凳旁靠着一个胡蝶风筝的竹骨,还没有糊上纸,凳上是一对做眼睛用的小风轮,正用红纸条装饰着,将要完工了。我在破获秘密的满足中,又很愤怒他的瞒了我的眼睛,这样苦心孤诣地来偷做没出息孩子的玩艺。我即刻伸手抓断了胡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上,踏扁了。论长幼,论力气,他是都敌不过我的,我当然得到的完全胜利,于是傲然走出,留他绝望地站在小屋里。后来他怎样,我不知道,也没有留心。

      然而我的惩罚终于轮到了,在我们离别得很久之后,我已经是中年。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的这一幕 , 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 , 很重很重地堕下去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最美的姿态

张鸣

    ①阅读与不阅读,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或人生方式。一面草长莺飞,繁花似錦,一面必定是一望无际的、令人窒息的荒凉和寂寥。

    ②一种人认为:人既然作为人,存在着就必须阅读。肉体的滋长、强壮与满足只需五谷与酒肉,但五谷与酒肉所饲养的只是一具没有灵魂、可以行走、可以叫嚣的躯体。人应该是一种追求精神并从精神上获得偷悦的动物,这种动物是需要通过修炼的,而修炼的重要方式之一便是阅读。

    ③另一种人,即使书籍堆成山耸立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可能思考一下这些书与他们自己的人生与生活有何关系。吸引这些人的只是物质与金钱,再有便是各种各样的“娱乐”。

    ④人这一辈子,无论怎样辛劳、勤勉,实际上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经历生活,经历人生。由于如此,人认知世界,十有八九是盲人摸象,很难有对世界的完整把握,而图书呈现了人类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不同经验。一个识字人,只需有书在手,坐在家中,或案前,或榻上,或瓜棚豆架之下,便可走出生活圈栏,进入一个无边的疆域。明明是身居斗室,却从别人的文字里看到了沙漠驼影、雪山马迹、深宫秘事、坊间趣闻……读书渐久,经验渐丰,你会发现,读书使人的心灵宛如秋天雨+的池塘,逐渐充盈。

    ⑤读书人的高贵气质是由连绵不断的阅读潜移默化养就的。有些人,就造物主创造的毛坯而言,也许是没有魅力的,甚至是有缺陷不完美的。然而,读书生涯使他们由内到外获得了新生。虽然还是从前的身材与面孔,却有了一种比身材、面孔高贵得多的叫“气质”的东西。一些以读书为生的先生,当他们安坐在藤椅里向你平易近人地叙事或论理,当他们站在讲台上条分缕析地讲述他们的发现,当他们在餐桌上很随意地诙谐了一下时,你会觉得这些先生真是很有神采。此时,你就会真正领略“书卷气”的迷人之处。

    ⑥人类无疑是一切动物中最善于展示自身的动物,体育场、舞台、T型台……这一切场所,都是人类展示自己身体以及姿态的地方,但你知道吗?人类最优美的姿态是读书。

(选自《北大中文系第一课》,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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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上的相遇

邓迎雪

       大二的时候,他的生活就像一幅乱七八糟的调色板——逃课、喝酒、玩网游、谈恋爱。很忙,但都与学业无关。

       颓废、不求上进,他自己并不是没有警醒,只是计划容易,执行好难。他还是会隔三岔五地玩个通宵。

       暑假,他原打算在学校补补功课,再打份工,可是朋友又邀他参加同学们的假期游。无奈,他只好再次搁置计划,登上了开往西安的列车。

       正值暑运,车上人满为患,他们只买到两张卧铺票。大家只好轮换去休息,余下的就在硬座车厢里打扑克,玩得不亦乐乎。

       列车在他家乡停靠的时候,看着窗外熟悉的风景,听着浓重的乡音,有那么一刹那,他想起了在家务农的父母。每次打电话,他们都说一切都好,让他放心。他于是也就真的放下心来,不再惦记……想到这里,他有些走神,直到有人催促他发牌,他才又沉浸到游戏中。

       凌晨三点,他带着浓重的困意去卧铺车厢休息,人太多,走道里挤满了困倦不堪的人们,有好多农民工模样的人头枕在编织袋上。昏昏沉沉地进入梦乡。

       在一节车厢的连接处,小小的空间里,人们横七竖八地或坐或躺。他忽然像针扎一样,大声叫起来,只见他的父亲蜷在角落里,背倚着包裹,微仰着脸睡着。

       世界很大,有时却又很小,他竟会在这里和父亲相遇。

       父亲看见他也大吃一惊。父亲说,他是去郑州的建筑队干活,农活忙完了,正好出去转转。望着父亲皱巴巴的汗衫,乱蓬蓬的头发,黝黑苍老的脸,他知道父亲故作轻松的话语,是不想让他担心。

       父亲问他去哪里,他嗫嚅着说出行程。父亲却鼓励他,年轻人就该这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嘛。想到亮红灯的功课,他不敢看父亲的眼睛。

       他劝说父亲不要再出去做工,父亲说,劳动惯了,闲不下来。父亲从不在他面前诉说生活的苦,他也很少想过父亲的付出。现在,在这个拥挤不堪的列车上,看着年老的他背着行李外出做工,他心里涌起一种难言的酸涩。

       那晚,父亲在他的卧铺位上睡得很香。送父亲下车后,他发现自己的口袋里多了200元钱,两张皱皱巴巴、浸着汗渍的钞票,让他觉着沉重、烫手。

       他忽然就没有了出游的兴致,那场旅行,他的眼前老是晃动着父亲满是皱纹的面容。

       从风景区回来时,他在父亲打工的城市下了车。天闷热得像个大蒸笼,暑气滚滚,空气里冒着干渴的味道。

       在郊外的建筑工地,他见到了正在忙碌的父亲。工地刚施工不久,楼房才建起一层多高。在机器的轰鸣声里,父亲正踩着用木板搭起的脚手架,叮叮当当地捆扎钢筋。看见他,父亲急忙从脚手架上下来,心疼地责备他大热天里来工地做什么。看着父亲湿透的汗衫,被暑热熏得黑红的脸膛,他直觉着嗓子发堵,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从他脸上滑下,流进嘴里,咸涩的苦。

       正说着话,有工友从身边走过。父亲自豪地介绍:“这是俺上大学的儿子。”那工友又问在学校学的啥。“念的是计算机,开学就大三了。”父亲大声回答,又侧头看看他,一脸欣慰的幸福的笑。

       他心里五味杂陈,想想那两门挂科的功课,无地自容。

       他在工地呆了两天,才知道,那天父亲在火车上把仅有的钱都留给了他,现在的生活费是拿工钱代扣的。天气那么热,每天强体力的劳动,简单、粗糙的饭菜就是父亲全部的生活内容,他苦劝父亲回家,他留下来做工。父亲有些生气:“俺是干庄稼活的,这点累算啥,这哪是你读书人呆的地方,你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比啥都强。”

       这些年,他变得浮躁无比,忘记了自己的来处。如今,父亲烈日下的汗水,一滴一滴溅在他心里,唤醒了他沉睡的心。

       那个暑假是他最难忘的一个假期,他感觉突然长大、成熟了许多。从此。他一步步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路,和从前顽劣的他判若两人。

       多年后,当他和父亲聊天,还常常会提到那年夏天。只是,他没有告诉父亲,如果没有那次火车上的相遇,他不知还要挥霍多久的时光。

                                                                                                                                                                           (选自《青年文摘》2013年第3期)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拴在琴凳上的十年

    我生长在大西北沙漠边缘的油田小镇。妈妈做出“一定要让女儿学钢琴”这个决定的那年,我才4岁半,坐在小课桌前,脚还踩不到地面。妈妈和爸爸月工資加在一起也就两三百元。家里存款两三千,而一架钢琴怎么说也要近万元。

    钢琴搬回家的场景我还记得。那是春夏之交,爸爸和他七八个年轻的朋友把一个巨大的、沉重的、被严严实实包裹的大家伙抬上三楼。小小的家里围了很多人,包裹层层打开,黑色的钢琴在阳光下明晃晃的。

    妈妈像是对着全世界宣布:“贝贝,这是你5岁的生日礼物。你以后要好好学,听见没?”

    “嗯!”我怯弱地答应了。

    后来我明自,永远不要轻易答应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事情,尤其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即便当时明白又如何,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随着钢琴搬进家门的,是一些铁律:所有作业必须在下午放学前完成,每晚七点到九点固定练琴两小时,中途只能上厕所一次,喝水一次……

    从钢琴进门到我初中毕业,妈妈每晚会坐在我的旁边,从开始的音阶,到每一首曲子的每一个音符和节拍,全程监督,几乎全年无休。重大考试和比赛前,练琴时间会尽可能延长。

    “找个好老师,这太重要了!”身为高中老师的妈妈,从来就对此坚信不疑。可是小镇上会钢琴的成年人几乎没有,只能去银川。从小镇到银川单程近四个小时,道路坑坑洼洼,路两边是连天的戈壁,沿途几十里路都不见人烟。晴天,尘土翻滚,雨天,泥泞不堪。

    银川的钢琴课一周一次,周日凌晨,瘦小的妈妈常常把我驮在背上追赶去市里的公交车。遇到沙尘暴的时候,妈妈侧身护着我,母女两紧紧相拥,像风中的两片树叶,飘摇在行进的路上。有时为了省钱,妈妈只买一个座位,客满的时候就一路抱着我。中午将近十二点到银川南门老汽车站,再坐3块钱的人力三轮车到文化街的歌舞团大院,下午四点原路返回,晚上到家早已天黑。路上耗去近八个小时,只为一个小时的“专业课”。

    北方的冬天,滴水成冰,常常开始上课了,我的手仍像冻坏的胡萝卜。连钢琴老师都有些不忍,倒杯热水让这对寒风里来的母女俩先暖一暖。夏天好闷,母女俩昏昏沉沉地挤在公交车上,我满身都起了痱子。

    每当拉着妈妈的手走在银川宽阔的马路上,我总是什么都想要,但到头来什么都没买。妈妈的理由不容【zhì】疑:“学费一次50块,还有吃饭、来回车费,我们要把成本控制在一次100块以内。”只有和钢琴相关的,妈妈才会额外通融。

    伴随琴声的欢笑声寥寥无几,似乎这件“高贵”的兴趣爱好无法让任何一个人从中获得“轻松”与“喜乐”。因为学琴的成本太高,练琴就需要加倍努力。常常伴随着的,是抽泣声和严厉的训斥声。被撕过琴谱,被打红过手,还有几次被拉下琴凳……

    每次回想拴在琴凳上的十年,辛酸和痛苦溢满全部的记忆。后来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我才明白哪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轻松获得的呢?

    十年,周而复始,一直到我考完业余十级。忽然有一天,钢琴老师在妈妈数次征询意见之后,明确地说:“这孩子不适合搞钢琴专业! ”

    我的手太小,即便付出比正常孩子多达数倍的努力,同样的曲子我依旧弹得非常吃力,这是我的“硬伤”。妈妈一直忽略了这一点。最终我偏离了她的规划——上音乐学院附中、考北京或者上海音乐学院钢琴表演系。我在妈妈的失望中“仓皇”地读了高中。我终于如释重负,好像获得了新生一般。

    后来,每当有人问我“你喜欢弹琴吗? ”,“喜欢”这个答案就只是说给妈妈听的。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你认为无法化解的东西,岁月却将它轻易地化解了。在我意识不到的某一年的某一刻,我忽然和以前的生活和解了——“妈妈,学校钢琴比赛,我进复赛啦。”“妈妈,我在教会当了司琴,有人在教堂结婚,我弹了婚礼进行曲!”……

    我无比感激童年所学习的每一首钢琴曲,这些乐曲和我在往后学习的文学、艺术、 历史等彼此影响和融通。感激童年无数枯燥乏味的练习,这些技巧成为了我的肢体与记忆不可磨灭的一部分。

    我数次想对妈妈说:这么多年过去,我明白,自己最终的收获,远比曾经付出的多。您虽然是一位“虎妈”,但我却要感谢您,是您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话刚到嘴边,我就哽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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