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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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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乡间学校的敲钟人
                                                                                    张 蛰
      ①那是苏北乡间最普通的一所学校。我在那里度过了六年的中学时光,又在那里度过了最初六年的教书生涯,我人生最青涩也最灿烂的时光都交给了那所非常宁静的乡间学校。在我珍藏于心间的有关那所乡间学校的记忆里,王老师是无法抹掉的人。
      ②读中学的最后一年我才注意到了王老师的存在。他中等个,瘦瘦的,看上去很和气,总是慢条斯理地走路,不慌不忙地说话。他是学校打上课铃的人,每天总是拉着细细的线绳催我们起床、出操、上课,告诉我们下课、吃饭、熄灯。他的铃声一如他的说话,不紧不慢,节奏匀称。有时候,他还会在上课的铃声里笑着对急忙忙冲向教室的学生喊:“慢一点儿,别磕着!”
      ③后来,做老师的我常常与他面对面地说些家长里短的话,就看出了他独有的善良来,才知道他做的工作远不止打铃,还承担着学校很多的工作。那个时候,打铃表面上看着轻松,实则不然。这是一件要时时刻刻想着的事,每天从早晨六点钟的起床铃到晚上九点半的熄灯铃,一天要打26次,到点就得拉铃绳,容不得马虎,而且要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
      ④除了按时打铃,最常见的情形是他坐在教务处的油印机前印学生的讲义,手一推一抬一翻,再一推一抬一翻,周而复始,全校学生的讲义都要靠他一张一张地推出来。
      ⑤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午饭后我刚刚躺在宿舍的床上准备休息,门被敲响了,王老师在外面喊我的名字。我高声答应着,问他什么事。他说你有电话。打开门,王老师已顶着随风打脸的雪花在雪地上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走了 , 我踩着他的脚印也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那时,学校只有一部手摇电话,每个老师有外来电话都是王老师到各个办公室去叫人,如果遇到非上班时间,他就要跑到老师的宿舍去找人。我的宿舍离教务处还算近,有两百多米远,多数老师的宿舍离教务处都有三四百米。那些年,王老师从未拒喊过一个老师,无论刮风下雨、酷暑寒夸,他都要找到人。
      ⑥这些工作王老师一直干到退休才算终了。那些年间,他的铃声接起来有多长呢?他那一推一抬一翻一张讲义的动作谁知道重复过多少遍?他喊过的电话谁还能记得?……在那所乡间学校里,他,就像一个守夜的人。
      ⑦离开那所学校数年后的一天,与先前的同事叙旧,不经意间就说到王老师,说他待人的真诚,说他干活的实在……恍惚间耳畔又传来那所乡间学校响起的铃声,不紧不慢,节奏匀称。(选自《时文热读》第3辑,有删改)

(1)、文中写了王老师的哪几件事情?请简要概括。

(2)、文章第⑥段中作者为什么说“他,就像一个守夜的人”?

(3)、阅读全文,简要分析文章结尾再次写到铃声有什么作用。

(4)、王老师许多年在学校的铃声、印讲义、叫电话琐碎的工作,默默无闻。对需要王老师的工作有不同的看法,请你谈谈你的观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叔叔的大玩具

    几个月前,只要天气差不多的时候,你来到我们小区的停车场,肯定能看到张叔叔。他会主动上前帮陌生人看着倒车然后搭讪几句,或者跟流浪狗念叨,教育它们不要在汽车的轮胎上撒尿。但他的主要活动范围还是在一辆崭新的蓝色SUV方圆十米内,孤独地在那里擦车、看报纸,或者干脆对着阳光发愣。他那数十年弥新的金丝眼镜和发亮的车漆互相映照,一派形影相吊的样子。我们都说,叔叔的车是个大玩具。

    张叔叔儿子没出生两年,媳妇就跟人跑了。张叔叔是最早服务于外企的那拨儿职工,穿着与用度都十分不凡。80年代那时候,叔叔走到哪里总带着他小小的儿子,而他的儿子穿着一身外贸小牛仔服,拉着一辆大大的玩具卡车。当时,我们手里都是巴掌大的小汽车。奇怪的是,他儿子很少跟我们玩。因为他爸爸老怕他儿子丢了,所以出去从不把他单独放在家里,也不让他跟同龄的孩子一起玩。他老带着儿子出去买菜,他儿子的大卡车上总有大米、白面的痕迹,还有醋的味道。原来他爸爸总让他卖苦力,所以他就被大一点儿的孩子叫作童工。

    童工也没怎么上学,早早就进入社会闯荡。搬到这个新小区的时候,倒也已经是一个民企的副总了。他老想给他爸买辆车,但叔叔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前几年北京一限号。叔叔突然有了危机感。于是,也申请了摇号资格。好不容易,摇号指标下来了。他儿子迫不及待地给他买了一辆进口的SUV。他说,我又不上班,你给我买这么好的车干啥?童工说,限号的时候我要用的嘛。可是,也从没见他开过。

    刚买车的时候,叔叔最喜欢有人这样问他,这车不错啊,得三四十万吧。然后他有些得意地说:“不止呢,60多万呢?”可是,时间一长,这个大玩具给他罩上了各种不同光环,让他有些发蒙。他晚上送一个姐妹去跳广场舞,结果被人家老头子看见,弄得人家差点儿夫妻不和,说是攀高枝儿。一次,天挺晚的,他发现路边有一个孤零零的小姑娘,好心想搭人家一段儿。没想到刚把车停在人跟前,还没等绅士地微笑一下,人家大叫一声,然后就跑了。他说,女孩一叫,他感觉是四周楼房的万家灯火全亮了,自己虽在车里却感觉被扒光了衣服。

    后来,他把这些苦恼全给他儿子说了。童工也对叔叔说:您知道我小时候去玩具店,您给我买了最贵的大卡车,说这最漂亮最威风,其实,我最想要一个普通的小吉普车,这样就可以跟小伙伴儿们一起玩。叔叔说,是啊,这玩具只有和人一起玩才能叫玩具,你还是帮我找一辆便宜点儿的车吧。开着这车到路灯下借光和老哥们儿斗地主,我觉得老不舒服。

    好在最近,叔叔又开着一辆二手车在小区里混了。他又可以肆无忌惮地跟那些遛狗的大妈们聊天了,也没有了他们的丈夫嫉妒的目光,算是继续为小区的和谐做出了贡献。问及他那个大玩具,他说:“我儿子做生意欠了点儿钱,拿去抵了,估计是回不来了。”于是大家又语重心长地劝他宽宽心,虽然他也没听进去啥,但他知道以后再不会一个人玩玩具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多说一两句话

      ①从医学院一毕业,他就进了父亲的诊所,成了和父亲一样的乡村医生。从他进诊所的第一天开始,父亲就谆谆告诫他,诊所是为乡邻们开的,不以盈利为目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开大处方。他将父亲的话牢记在心上。

      ②他进诊所,是被看做来接父亲的班的。父亲年龄渐大,一天看几十个病号,已经吃不消了。他们的诊所,只看一些普通的病症,诸如感冒、腹泻、炎症之类。如果病情复杂,他们会立即建议病人去大医院诊治,以免延误。对他来说,这可谓是小菜一碟。因为经过几年的学习和实践,可以说,他的医术已经一点也不比父亲差了。然而,奇怪的是,来看病的人,大多仍然会选择让父亲看。这让他涌起了一股莫名的失落感。

      ③父亲似乎也注意到了这个现象,他查看了儿子的门诊记录,没开过大处方,药方也都是正确的;儿子看病时的态度,问诊周到,热情友善,也没毛病啊。不过,在连续留意了几天后,老父亲还是发现了问题。

      ④这天,他坐在父亲身边,观摩父亲诊治。对待每一个病人,父亲都详细问诊、把脉、察看舌苔、摸腹,然后,给病人开处方。他特别留意了父亲所用的药,与他的判断几乎一致。一切似乎都与自己的诊治没有什么差别啊。

      ⑤父亲也不着急,只顾自己和平时一样,一个接一个看病。一个姑娘,陪着一位老人来看病,肠胃不舒服。老父亲仔细问诊检查后,开好药,对老人说,老哥,我刚刚检查了你的咽喉,你还有慢性咽炎哪。老人连连点头,是啊是啊,你也给开点药吧。老父亲摇摇头,慢性咽炎重在保养,你一定抽烟吧?听我一句话,把烟戒了。烟不戒,吃什么药,你的咽炎也好不了。默默站在一边的姑娘忽然激动地插嘴说,爷爷,你听见了吧,医生都让你戒烟,你就是不信。老人看看姑娘,又看看医生,憨憨地说,是得戒了。姑娘搀扶着老人站起来,笑着对老父亲说,医生,谢谢你,你的话他听。

      ⑥看着这一幕,他猛地一震。自己每次看病,都是开完了处方,就急着看下一个病人,根本没时间再和病人交流,而老父亲似乎总会比自己多说那么一两句话。这一发现让他惊喜不已。

      ⑦下一个病人牙痛,老父亲检查后,确定是牙周炎。老父亲开好药,问病人,是不是喜欢吃成货?病人直点头,最喜欢吃腊肉和成菜了。每年冬天,家里都会腌很多成货,一直要吃到夏天呢。语气里透着满足和自豪。老父亲摇着头说,成货开胃,但吃多了,有害健康,还是少吃点吧。病人捂着腮帮子,点点头,听你的。

      ⑧几天的陪诊结束了,儿子回到了自己的诊室。一位年轻妈妈领着孩子走了进来,孩子肚子疼。化验单显示,孩子肚子内有蛔虫。他很快就开好了药方,递给孩子妈妈。然后,他拉过小孩的手,看了看他的指甲,笑着对小孩说,你看看,你的小手指甲太长了,里面藏着好多小虫呢,小虫一不留神就跑进了你的肚子里。记得要多洗手,常让妈妈剪指甲哦。男孩腼腆地低下了头,妈妈弯腰对孩子说。听到了吧,医生叔叔的话,是不是跟妈妈讲的一样?男孩看看他,又看看妈妈,点了点头。

      ⑨他微笑地目送年轻妈妈拉着孩子的手离开,心里暖暖的,终于明白,多说这一两句话,带给病人的,不仅仅是温暖的关心,更为这寒冷的冬季,带来了一抹动人心弦的温情与爱。

阅读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时光不旧,只是落满尘灰

朱成玉

    那时我20岁,却在经历人生的秋天,满目落红,遍地枯草,大有“晚景凄凉”的味道。在我自己看来,当时的窘境甚至不如隔壁的那个孤寡老人。

    他没有退休金,每日里靠捡拾垃圾艰难度日。喝酒算是他一天中唯一的一点乐趣吧。只有在喝点小酒的时候,那院子里才有了点儿活人的气息。那样的时候,我甚至能听到他哼着一些古老而神秘的曲调。

    他的院子里堆着的都是捡来的没来得及去卖的破烂,就是这廉价的破烂,竟然也遭遇了盗贼。那盗贼就是我。

    高考落榜后,父母让我去工厂做学徒工,我不去,关起门来坚持写作,梦想有一天可以写出名堂来。苍白无力的青春,空洞的辞藻,自然无法让我写出多么出彩的文章来。消极的我开始变得颓废,抽烟酗酒打架“无恶不作”,邻家隔几天就上门来和父母讨说法,父母气急败坏,不再给我零花钱,任凭我“自生自灭”。我要写稿投稿,没钱买稿纸和邮票,只好打了他的主意,因为我注意到,他那些垃圾里,有一些本子,是可以拿来用的。

    他并没有太严厉地呵斥,只是对我说:“你不好好读书,来这破烂堆里翻个啥?破烂就是破烂,还能翻出什么稀罕玩意来?”说完他就往那对破烂里一躺,和那堆破烂融为一体,好像要告诉我,那破烂是他的,也就他把那破烂当有用的东西吧。“嘿嘿,我也是个破烂。你来翻翻,看我口袋里有没有点儿值钱的东西。”

    我的脸羞臊得通红,只好和他坦白,说自己看中了他捡来的那些本子。

    “不过话说回来,破烂也分两种,一种是完全没有用的,一种是还有一点利用价值的,比如我捡的这种,还是可以换回一点钱的。”那天他喝了酒,心情不错,没有和我发火。借着酒劲儿,还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诲,“人啊,不管多糟糕,哪怕你狼狈得像个垃圾一样,只要用心,你也会是那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相反,你若自暴自弃,沉沦堕落,那么你就是把自己扔进了不可回收的垃圾箱。”

    听着这话,一点不像一个捡破烂的老人说的,反倒像我的语文老师在课堂上给我讲的。

    为了“惩罚”我,他说,“去给我把窗玻璃给擦了吧,很久没擦了,都看不到外面的东西了。”

    我只好乖乖地就去擦玻璃。玻璃擦干净了,晦暗的屋子一下子亮堂了起来。他心情很好,招呼我喝一口。我捏着鼻子喝了一口,辣得不行,直吐舌头,他倒是乐得前仰后合。

    最后,他在自己的垃圾里仔细挑拣,把那些我能用到的本子都给了我。

    “该惩罚也惩罚了,不过你既然帮我把玻璃擦得那么干净,也得奖励奖励,这些就奖励给你吧。”

    我流着泪接过那一摞本子——脏兮兮、皱巴巴已近迟暮的本子,我却坚信自己,可以在那上面写出干干净净,青春靓丽的文字来。

    一度以为,自己荒废了光阴,不可救药。但这个可敬的老人让我知道,时光还没有被我用旧,只是蒙上了一层灰垢而已。只要用心去擦一擦,那隐匿起来的时光随时都可以亮洁如新。

(选自《当代青年》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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