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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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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后面问题。

轮不到拼天赋

①我认识一个1992年出生的小同学。他毕业于普通的二本院校,毕业之际,他和另外六个人一起在某单位实习,两个月后,只有他被留了下来。我问他原因:“你有什么比别人强的地方?”他说:“我也不清楚。”我继续追问:“你再想想。”他说:“因为我准时上班。”我不信。他又说:“那就是我的邮件格式写得更对,错别字更少,更容易让人看明白。”这回我信了。
②因为我对此深有体会。我阅读了上千封咨询邮件,能够看到书写格式正确,分段清楚,没有错别字,叙事有条理的邮件只有寥寥几封,大多都是一段到底,标点混乱,表达不清,短短三行就有两个错字……常常让我看了头晕脑胀。因为混乱的邮件看多了,偶尔看到一封格式正确、表达清楚的邮件,我都激动得想流泪,赶紧想着怎么回复对方。
③很多人一直以为自己与他人拼的是吃苦,是天赋,什么刻苦奋斗,什么拼命学霸……其实,以大多数人努力程度之低,拼的只是一点点认真、一点点细节,根本轮不到去拼天赋。在你的世界里,大多数都是盲人,你只要有一只眼睛,就有资格称王。
④我收到非常多的抱怨的邮件。他们有的抱怨工作待遇太低.有的抱怨工作内容琐碎,有的抱怨社会不公,有的抱怨家庭环境不好,有的抱怨自己学历不够高,有的抱怨自己干的不是自己喜欢的事情……可是,这些人中,有多少人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并把它们做好的呢?一个人可以永远不满足于现状,但要安分于现状。简单来说,就是要守好自己的本分,把该做的事情做好,而不是连最基本的努力都没有做到,却用那些虚化的平等、华丽的梦想、社会的不公、自己没有天赋等为自己不能成功找借口。
⑤一个人如何从竞争中脱颖而出?其实非常简单,他要做的事情大多都是一些小事情,甚至是一些非常本分的事情。做学生时,做到准时上下课,按时完成作业。毕业面试时,穿不起名牌衣服,就把自己打扮得干净清爽,做到准时赴约。求职写邮件时,注意书写格式,分段清楚,意思表达明白。上班的时候,少打游戏,少逛淘宝,多琢磨怎么把事情做好。下班的时候,少看几集连续剧,少睡一点觉,多看几本书。周末大家都在吃吃喝喝和睡懒觉时,你到公园里跑跑步,锻炼锻炼身体……做到这些,你的机会自然就会多起来,命运也会慢慢地改变。
⑥如果更进一步,你除了做好自己的本分,还能将每一件小事情做到极致,像庖丁解牛,会怎样呢?
⑦《士兵突击》中有句台词:他每做一件小事的时候,都好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到最后你才发现,他抱住的已经是一棵参天大树了。
(选自《党员文摘》2014年第15期,有删改)

(1)、请仔细阅读全文,写出本文的中心论点,再回答作者是怎样引出本文中心论点的?

(2)、结合语境,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
①在你的世界里,大多数都是盲人,你只要有一只眼睛,就有资格称王。
②他每做一件小事的时候,都好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到最后你才发现,他抱住的已经是一棵参天大树了。

(3)、选文第④段划线句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4)、文章中提到“大多数人都还没有轮到拼天赋”。那么在作者看来,要想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依靠的是什么呢?

(5)、请依据文章内容,为本文第⑥段补充一个事实论据,使论证更严密完整。

举一反三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父子应是忘年交
        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
        我问他:“你哪来的钱?”
        “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了。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的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 不声不响、不落痕迹的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阳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中,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但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   便说自己如何英勇的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的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的,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他。
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到,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从不对别人的东西产生过好奇与艳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代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联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做孩子,而要把他当做一个独立的男人。
         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
        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的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为我这样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 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所以,我给他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意。但长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选自《译林》,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狠 爱
      ①学校离家只有500米的距离,可就是这短短的500米,对她来说,却是布满艰难的“万水千山”。
      ②因为双脚有严重残疾,9岁的她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蹦蹦跳跳地去上学,就连稳稳当当地走都不行,她的脚踝处有明显的扭曲变形,脚掌根本着不了地,因此,身体的重量几乎都压在脚的外侧,每挪一步,她都是晃晃悠悠的,仿佛是风中的一棵脆弱的芦苇,一吹就倒。
      ③好在,出门就是一条小巷,路的两边都有一堵墙,她只能用一双小手使劲地扒扶着墙,艰难地一点点,一步步地向前挪,慢得出奇。不一会儿,汗水便从她身上的各个部位冒出。短短的一条巷子,她不知用了多长时间,才勉强通过,总算大汗淋漓地挪到路口,学校就近在咫尺,可此时,她的脸上却露出更加悲伤的表情——
      ④接下来的路,再没有任何可扒扶和借力的东西。她坐在地上,低头呜咽,乞求路人的帮助。这一幕看着让人揪心,终于有人过来帮忙了,把她扶了起来,打算送她到学校。(A)可就在这时,一个面目狰狞的女人突然冲了上来,怒气冲冲地从路人的手中将她夺了下来。大声吼道:“自己走过去!”
      ⑤所有的人,都被女人的突然举动给吓呆了。她在一边开始大声哭泣,并且不愿意挪步,显然,她觉得眼前的这个女人,对她太过于凶狠和无情了。
      ⑥她的哭泣和不听从,引来女人更大的愤怒,怒问道:“每天都等待别人的可怜,你不觉得耻辱吗?每次都等待别人的帮助,你不觉得羞愧吗?你脚有残疾,难道心也有残疾吗?”
      ⑦没有人怀疑,女人就是她的母亲。因为,也只有母亲,才敢对她这个残疾的可怜人下如此重的手。她一边哭着,一边慢慢朝学校爬去,可这却招来了母亲更大的不满,母亲将她狠狠拽了起来,怒吼道:“是人就直立行走,只有动物才爬,给我堂堂正正地走过去!”
      ⑧直立行走,堂堂正正地走过去,对于她,该是多难呀!但是母亲全然不顾这些,(B)在母亲的一声声怒责下,在接连摔倒十几次后,她终于“走”进了学校……
      ⑨此时,站在她身后的母亲,泪如雨下……
      ⑩从这以后,她宁可一次次地摔倒,也不愿意爬着去上学。因为母亲告诉过她,别人只能扶你一次,却不能永远扶着你…… 
      ⑪九年前,母亲因为耳瘤手术造成面部神经受挫,扭曲地吓人,几成狰狞。几乎是在同时,又遭遇了难产,于是,她成了不幸的孩子,医生的权威诊断是,她患上的是“马蹄内翻足”,不发生奇迹的话,今生只能爬着走。那一刻,母亲伤心欲绝。母亲把她带到这个世界,却没有能给她一个健康的身体。为了帮她治病,母亲不顾一切地干活,什么累活脏活都愿意干,可女儿的病没有一丝好转。(C)那些年,母亲见到的最多的、最熟悉的,是女儿的无能的无助,以及别人的同情和怜悯。而这正是她最不能接受的,她不能让孩子活在别人异样的眼光里!于是,母亲不再以泪洗面,不再低眉顺眼。母亲开始天天、月月、年年逼迫她坚强,甚至抛下所有的柔情,对她拳脚相加。
      ⑫为此,她吃尽了苦头,却学会了坚强。
      ⑬每天都要跌无数的跟头,终于,在她14岁那年,奇迹发生了,她____能直立行走了,____还不是那么稳当,偶尔还会摔一个小跟头,____比之从前已经有天rǎng之别了。
      ⑭她在泪水和感激中终于明白,(D)原来,母亲一直以来对她最狠心、最无情的“训斥”,恰恰是为了帮助她对抗和纠正命运对她的不公啊!寒微、丑陋的母亲,从来都是心疼她的!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独对夕阳美好
                                                                                              邓皓
      ①从什么时候起,我便钟爱了夕阳呢?
      ②一幕高挂的天空里,一轮夕阳托举在云层里,恬静而美好,那光泽绚烂而不炽热,如淬了烈焰的钢。而周遭的云霞蔚为壮观,编组成一块五彩的画屏。你专注于看那画屏时,那夕阳就分明跃坐于画屏之上,像极了安详静坐的禅者。
      ③浩然的天宇许多的时候是单调而苍白的,无数的日子太阳就一整天不肯露出脸来,所以,你去看天,没有一个时光比夕阳叠挂于蓝天更美好。哪怕日出时的那种辉煌,也远远比不过夕阳隐退时的那份沉静的壮观。何况,欣赏美丽要有一份清静、怡然的心态。在观望日出和日落之间,谁会拥有更多的怡然,还用说么?
      ④小的时候,家乡有一条河,是河却唤作沱江。我是因为沱江爱极了夕阳的。那时,我们喜欢去沱江边戏耍,打水漂,捉螃蟹,几个人一块的时候,还能划船呢!尤其是秋天,汛期之后河水退去,整个的沱江静若处子。站在沱江岸边,极目远眺,弯弯曲曲的便是一条白白的练带。你的思绪就要随着这素洁的练带翔舞开来。而黄昏的时候,我们便看到一只只白色的水鸟在亮翅斜飞,时而掠过水面画出一圈圈涟漪,无穷的自在。而这时夕阳总是倒映在清澈而静寂的沱江里。远远望去,便函是一团火球在五彩的光波里沐浴。我们心里感受着这无穷的美好,却不知早在一千多年前王勃就吟诵过“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佳句了。那时,小小的我只知夕阳的美丽,却无论如何不知道在夕阳里寻觅一份美好的心境。犹如那时候生活在乡下的我,看着父母从田间归来,脸上总挂着幸福而满足的神情。我以为是他们自己心里有什么快乐了,却不知他们的快乐来自于他们踏着夕阳归来的那份心情。
      ⑤待我慢慢长大,我才知道人类生命中一半的美丽来自于对自然景观的留意和欣赏。我不敢想像天空没有日月星辰的轮回会是什么模样?季节没有春夏秋冬的变迁会是怎样的萧索?树木没有春华秋实的更替会是怎样的荒凉?我于是开始留意生活中美好的一切!而这份留意让我发现了人生原本充满着好丰富的情趣!也许是作家大都喜欢孤独和宁静,我是极其喜欢在夕阳里沉思遐想的。面对一轮夕阳,端坐在阳台上,或者散步在郊野,让桔红色的光波在周身沐浴,摊开手来,握一把暖暖的夕阳,你便能找到“悠然见南山”的心境了。而正是在这种恬然的心境下,你的思绪便纷纷扬扬地散开来,那份情境沉浸而美好。你呆以想像卢梭的名著《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或许其中最奇谲的灵感和哲思就来自于夕阳下的思考呢!
      ⑥有时候,我会被人生的一些不如意弄得情绪低落,而这时候最是我独对夕阳沉思的时候。那夕阳虽然静默不语,却以她博大和壮观的内蕴扩展着我的心胸。人生难免有失意和挫折,就像这夕阳如此美好,也有消融在天际的时候。而自信的人儿不是乐观地道出了一句“夕阳今朝落下去,明朝依旧爬上来”么?我于是更加喜欢在夕阳里审读人生,去用心感触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久而久之,我把独对夕阳的静思看成是对人生的一种参禅。
      ⑦是的,人生的美好是无穷尽的,只要你有心投靠美丽。所以有人说贫穷而能听到风声也是好的。何况,我真是一无所有的时候,我还可以在自己的居室里独对夕阳的美好。甚至,我可以对那轮夕阳说:你整个儿就是我的呢!让人快慰的是,夕阳并不责备我的贪婪。
      ⑧于是,一些简简单单的日子里,我不惧怕贫穷的劳碌,我庆幸,我能以一颗丰盈的心小心地爱着我拥有的生活。

阅读《宣纸:“纸寿千年”》一文,完成后面的题。
①对宣纸的记载最早见于《历代名画记》、《新唐书》、《旧唐书》等。起于唐代,历代相沿。宣纸的原产地是安徽省的泾县。因属宣州府管辖,所以这里生产的纸被称为“宣纸”,也有人称泾县纸。由于宣纸有易于保存、经久不脆、不会褪色等特点,故有“纸寿千年”之誉。
②南唐后主李煜特别喜爱宣纸,不惜重金选调国内造纸高手,集中京都开设纸坊,并把自己的书房“澄心堂殿”腾出来造纸。他每天都到澄心堂观看造纸的操作过程,有时干脆脱掉黄袍,系上纸匠穿的围裙,同工人一起捞纸、焙纸,每制成一批宣纸,他都亲自试写,反复琢磨,直到满意为止。经过几年时间,终于造出“肤如卵膜,坚洁如玉,细薄光润,冠于一时”的好纸,李后主就命名它为“澄心堂纸”。这是宣纸中的珍品,一律由皇宫保管,李煜自己享用。
③明代宣宗朱瞻基最爱用宣纸作画,他敕造的宣纸,至薄能坚,至厚能腻,裁剪成笺,每纸必加盖“宣德五年先素馨纸印”,以示钦用。连帝王都如此爱宣纸,那么文人雅士一旦拥有宣纸便更是如获至宝了。难怪宋代著名文学家欧阳修、苏轼等人得到澄心堂纸“如得天球拱璧”,欣喜若狂,颂赞备至,留下“江南李氏有国日,百金不许市一枚”和“精皮玉版白如云,纸寿千年举世珍,朝夕临池成好友,晕漫点染总迷人”的佳句。
④据《旧唐书》载:唐天宝二年陕西太守韦坚组织向朝廷进贡时,各郡贡品中就有“宣城郡船载……纸、笔、黄连等物”的记载。《新唐书地理志》和《唐六典》上记载着“宣州贡纸、笔”等文字,这些文字不仅说到了宣纸,也足可说明宣纸的产地。唐代一位名叫张彦远的人在乾符年间所著的《历代名画记》中的《论画体工用榻写》一章节中的“好事者宜置宣纸百幅,用法腊之,以备摹写……”。这位当时身居宰相高位,又潜心学问的老人在文中极为公正、不加任何雕饰地说到宣纸了,并且还记录专为宣纸加工的艺人。无论如何,这也是直接对宣纸定名的最早的文章了。后来出现有关宣纸的故事,笔者载三则。
⑤《红楼梦》第四十一回里写到宣纸,宝玉、黛玉、宝钗、惜春等在议论画大观园时,宝玉说:“家里雪浪纸,又大,又托墨。”宝钗补充道:“那雪浪纸,写字、画写意画儿,或是会山水的画南宗山水,托墨,禁得皴染……”那“雪浪纸”,即宣纸。
⑥上世纪三十年代,鲁迅先生曾写信给西谛先生(郑振铎),说:“……用纸,我认为不如用宣纸……而较耐久,性亦柔软,适于订成较厚之书。”鲁迅先生还曾赠宣纸给一位苏联木刻家,后来他收到一批回赠的苏联版画。另一位使用宣纸的苏联木刻家对宣纸的评价是:“印版画,中国宣纸第一,世界无比。它湿润、柔和、敦厚、吃墨,光而不滑,实而不死。手拓木刻,它是最理想的纸。”
⑦那“纸寿千年”的高明概括,是1980年我国国画大师刘海粟先生题写的。后来又一位国画大师吴作人先生,又在1985年题下“纸墨千秋”四个字。这“千年”与“千秋”,是对宣纸的生命极其深刻的心领神会,同时,也凝结着多少朝代、多少文人对宣纸,亦是对中国文化的生命感情啊。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莫言被幸福烦恼并非矫揉造作
        获诺贝尔文学奖后,莫言遭遇到了幸福的烦恼。被各大媒体采访,被央视记者追问“你幸福吗”,被陈光标隔空喊话要赠与豪宅等,莫言烦恼强势袭来,因疲于采访无奈下宣称不再接待任何人。
         莫言称遭遇幸福烦恼,并非其在矫揉造作。当记者追问“你幸福吗”时,莫言回答“我不知道”,这才是实实在在的“真相”。幸福是什么?智者见智仁者见仁,难有标准答案。获大奖后遭遇烦恼被“骚扰”,莫言既幸福又不幸福,是真实而又真诚的反应。
        幸福,是个心理过程,幸福,和钱有关,但幸福感,花钱买不来。心理学家马斯洛,曾将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列为五层: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在我看来,幸福感则是渗透各层面的综合需求,虽与财富紧密相关,但各层面的幸福更需要有效感知。如,鹿特丹的社会学家研究就认为,冰岛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在烈日下不得不工作的痛苦。伦敦经济学家则认为,孟加拉人最幸福,因为他们的收入和生活永远达不到高度“饱和值”,他们对未来永远充满憧憬,穷但快乐着。再如,闻信莫言想用诺奖在北京买房后,陈光标欲豪爽掷豪宅,试图让莫言幸福,而莫言却并不感觉幸福,反而坚守做人原则表示,无功不受禄,回绝好意。如此的回合,张弛有力更彰显出不同的幸福理念。
        你幸福吗?其实答案也简单---舒服了就幸福,不爽了就不幸福。经济学上的幸福指数告诉我们,幸福=可感知幸福/欲望。欲望越大,幸福指数则越低。一个人的幸福感,很多时候就在于自己如何去想。因此,调节幸福的心理感受,至关重要----追求名利、拼命赚钱,或是一种幸福;工作向上看、生活向下看,也是一种幸福。能在相同条件相同境遇下,活得更开心一些,多想想已拥有的,少觊觎难以得到的,就会快乐幸福很多。
          对莫言来说,让他开开心心写作,或许远比让其面对镜头回答“你幸福吗”的提问,快乐得多,也幸福得多。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父亲的字据

童庆炳

    ①我的家乡在福建西部的一个山村里,那里虽然偏僻,却有美丽无比的山和水。

    ②整个村子都被高高低低的山包围着。无论你从哪一条路走,迎面而来的都是山。与北方的山不同,那山总是树木葱茏,一年四季的颜色虽有一些变化,但它整体的色调总是青绿的。山上的杜鹃花开放的时候,就像一位画家将一团团的红颜色泼在绿色的山坡上,远远望去,简直是人间仙境,美极了。幽静的山谷里,会突然传来鸟鸣声,让你不得不停下手中的柴刀,竖起耳朵接受那天然乐师的馈赠。

    ③在山里,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有自己寻觅到的秘密。在远山深谷的某处,有一棵或两棵只有自己才知道的杨梅树。我们算定它结的果子成熟的时候,就起个大早,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属于自己的杨梅树边,望着那满树的或红或白的果实,大叫大笑,然后一直吃到牙齿酸倒了,才想起父母交给我们的任务。至于各种蘑菇、鸟蛋等,更是大山常见的恩赐,那种美味不是城里人能享用到的。

    ④有山就有水,从我们村子边上绕过的那条小河,是从东往西流去的。河水从深山里流淌出来,在有的地方形成浅滩,河水跳跃着,永不疲倦地唱着歌;在有的地方积成深潭,缓缓流动,平静得出奇,就像一位散步的哲学家正沉思着什么。河水清澈见底,游鱼在水中的身姿都清晰可见。我小时候最愉快的时刻,是用自制的捕鱼器捕鱼。捕鱼器是一个用蚊帐布做的圆形的“乌龟壳”,在“乌龟壳”上挖一个手掌大的圆洞,鱼饵是豆腐拌酒糟,那味道很香。我把“乌龟壳”沉到鱼儿出没的河水中,用石头压住,然后就爬到河边的一棵树上,瞭望我设下的“圈套”。这时候,我总能看见一些小鱼经不起香味的诱惑,在“乌龟壳”的洞口转来转去。一般的情况是,有一条小鱼先进去,然后就会有别的大一些的鱼也跟进去。对我来说,把握时机是至关重要的。一定要在鱼儿进去最多,但还未吃饱,对那豆腐拌酒糟恋恋不舍之际,我突然来到“乌龟壳”旁,用一块瓦片,迅速将洞口封住,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乌龟壳”端起来。这时,我能感到小鱼在里面跳动。那时,我们一家终年难得见到荤腥,饭桌上能有几条小鱼,那是何等的快活,而我获得的则是双份的快活。

    ⑤然而最吸引我的不是故乡的山和水,而是上学。我的最高理想是读完中学,以便将来能当一位山村的小学教师。可真惨,在我读完初中一年级后,因为无力供给我每周5斤米的伙食,父亲叫我休学了。后来,家里虽然勉强支持我读完初中,可无论如何,我是迈不过高中的门槛了。

    ⑥在我几乎绝望之际,听说离我家乡约300里的龙岩市有一所师范学校恢复了招生。我背着家里偷偷地去参加考试,并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取。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我在口袋里藏着龙岩师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回到那四周被青山包围着的村子。我天天割稻、挑柴,终于以特别勤快的表现在一次吃晚饭的时候换来了父亲的笑脸。我赶紧抓住时机,又一次提出继续上学的请求。父亲说:“你死了这条心吧!你是长子,你不种田谁种田?你想上学,从哪里去弄学费和生活费?你就认命吧,孩子!”这时候,我试探着说:“要是有一所学校,既不要学费,还管饭,那……”父亲抢过话头说:“你做梦吧!天下会有这样的学校?要真有,那你就去好了。”全家人都笑我发痴,没有一个人认为我说的话是认真的。我暗暗高兴,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套”爸爸的话:“爸爸,空口无凭,你给我立一个字据,要是真有这样的学校……”他还是不让我把话说完:“我什么时候说了话不算数?你要立字据就立字据,拿笔墨来!”果然,就在饭桌上,父亲给我立了一张字据。我拿了字据,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激动与兴奋,悄悄到姑姑、舅舅以及所有的亲戚家,把父亲的字据给他们看。他们都说:“你是想读书想疯了,这一张字据有什么用?再说,哪里会有吃饭不要钱的学校。”我说:“这你们别管,我只要你们做这张字据的见证人。”临近开学,有一天我趁姑姑、舅舅都在我家的时候,把龙岩师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拿出来,放在他们面前。奶奶、爸爸、妈妈、姑姑、舅舅,所有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爸爸苦笑着,什么也说不出来。

    ⑦在一个清晨,我独自挑着一根竹扁担,一头是一个藤编的箱子,另一头是一个铺盖卷,迈着坚定的步子,翻山越岭,向龙岩城走去。山坡上的野花似乎开得特别鲜艳,山谷里的泉水也特别甘甜,天空中飞着的大雁也特别活跃。那一年我15岁。

(选自《读者》2019年第7期,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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