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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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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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虫之爱
                                                                                                       毕淑敏
          ①我有一位闺中好友,从小怕虫子。
          ②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个毛病。早春天,男生把飘落的杨花坠,偷偷地夹在她的书页里。待她走进教室,翻开书,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悄无声息地瘫到桌子底下了。从此再也不敢锻炼她了。
         ③许多年过去,各自都成了家,有了孩子。一天,她到我家中做客,我下厨,她在一旁帮忙。我择柿子椒的时候,突然钻出一条青虫,胖如蚕豆,背上还长着簇簇黑刺。【A】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着了火的手榴弹扔出老远。然后用杀虫剂将那虫子扑死,才想起酷怕虫的女友,未曾听到她惊呼,该不是吓得晕厥过去了吧?
        ④回头寻她,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淡淡说,一条小虫,何必如此慌张。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啊,你居然不怕虫子了?吃了什么抗过敏药?
        ⑤女友苦笑说,怕还是怕啊。只是我已经练得能面不改色,一般人绝看不出破绽。你知道我为什么怕虫子吗?我撇撇嘴说,我又不是你妈,我怎么会知道啊!
        ⑥女友说,你可算说到点子上了,怕虫就是和我妈有关。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叫虫蛰了。从此以后我妈只要看到我的身旁有虫子,就大喊大叫地吓唬我……一来二去的,我就成了条件反射,看到虫子,真魂出窍。
        ⑦后来如何好的呢?我追问。女友说别急,听我慢慢说。有一天,我抱着女儿上公园,那时她刚刚会讲话。我们在林荫路上走着,突然她说,妈妈……头上……她说着,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发上摘下,托在手里,邀功般地给我看。
        ⑧我定睛一看,魂飞天外——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在女儿的小手内,显得狰狞万分。
        ⑨我第一个反应是要像以往一样昏倒,但是我倒不下去,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如果我倒了,就会摔坏她。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叫一声。但我立即想到,万万叫不得。我一喊,就会吓坏了我的孩子。于是我硬是把喷到舌尖的叫,咽了下去。如果我害怕,把虫子丢在地上,女儿一定从此种下了虫可怕的印象。在她的眼中,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了这个样子,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
        ⑩【B】我颤颤巍巍地伸出手,长大以后第一次把一只活的虫子,捏在手心,翻过来掉过去地观赏着那虫子,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 , 因为女儿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笼罩着我,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
        ⑪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虫子轻轻地放在了地上,我对女儿说,这是虫子。虫子没什么可怕的。有的虫子有毒,你别用手去摸。不过,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
      ⑫那只虫子,就在地上慢慢地爬远了。女儿还对它扬扬小手,说“拜拜……”。我抱起女儿,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衣服早已被粘粘的汗浸湿。
      ⑬女友说完,好久好久,厨房里寂静无声。我说,原来你的药,就是你的女儿给你的啊。
      ⑭女友纠正道,我的药,是我给我自己的,那就是对女儿的爱。

(1)、熟读文本,请用一句话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字数要求:30字以内)

(2)、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A】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着了火的手榴弹扔出老远。(从修辞角度)
【B】我颤颤巍巍地出手,长大以后第一次把一只活的虫子,在手心,过来掉过去地观赏着那虫子,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从描写角度)

(3)、联系全文思考,文章第①段有什么作用?

(4)、细读文本,请结合文本内容说说文中的女友是位怎样的母亲?

(5)、结尾写“女友纠正道,我的药,是我给我自己的,那就是对女儿的爱。”你认同文中女友的观点吗?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窑语

       ①窑火,耸立,火鸟一样张开了翅膀,壮美地翱翔。我们的胸膛灼热,与火鸟紧紧拥抱在一起,尽情幻舞。

       ②从窑山村回来,窑火一直在我的脑海里燃烧着。

       ③我熟悉南方的土窑:半圆形的拱门,长长的土砖垒砌的窑垄,方块的天窗,伏地而起的烟囱。场院里,土陶坯已经晒得发白,泥浆水淌出的油状水痕成了陶器的花纹,泥池里黑褐色的胶泥温顺柔和。

       ④泥是从老河道里挖上来的,一车一车地拉到泥池里,浇上水,用木勺泼洒,一遍又一遍,踩泥人把健壮的牛从牛圈里拉出来,和它说着亲热的话,喂上整畚斗的米糠,然后把它的眼睛蒙起来,牵进泥池踩泥。踩了半日,直到胶泥如蒸熟的糯米浆,黏,糯,柔。

       ⑤做好的土陶坯,在地垄里暴晒。陶坯暴晒之后一日比一日白,亮出泥质浑厚的色泽,花纹一圈圈地吐出来,有荷花,有丁香,有蔷薇,有如水的波纹。烈日暴晒七日,制陶师傅便把陶坯一个个抱进窑,一垄垄地码起来,码两天,封了窑门,师傅们坐在一起,喝一顿酣畅的酒。酒喝够了,这时月亮已经爬上了屋顶,开始点窑火。窑火,被噼啪作响的木柴唤醒,树脂吱吱吱地叫,火星四溅,如熟透的石榴一样迸开。陶坯被红绸般的火焰包裹着,一层又一层。

       ⑥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家的大部分器物,我们用砖瓦筑舍,用碗盛饭,用菜缸腌制咸菜,用壶泡茶,用杯喝酒。窑里烧出来的每一件物品都留有人的温度,有人的品性,和我们一样淳朴,一样要经过摔打,与我们的生命一样易碎、坚硬,最后与我们一同走过岁月。

       ⑦记得在孩童时期,快过年了,我随母亲去小镇郑坊,拉一架平板车买土缸土瓮。卖陶器店的有好几家,我们一家一家看过去,问价格,看成色,一条街走完,已是中午。母亲拉车,我在后面推小跑,布鞋摩擦沙子的声音,沙沙沙的,和冷风的声音相互交混,至今不散。

       ⑧时代变迁,我们的生活方式在改变,所用的器物也在改变。我看过很多土窑,但大部分废弃了,窑火熄灭。把我们从远古洞穴带进家园的窑,慢慢消失,被我们遗忘。

       ⑨在窑山,我再一次看到了窑。在老旧的窑场,我见到了制陶师傅,穿着藏青色的围裙,戴着草帽,吸着纸烟,粗粝厚实的手掌裹着泥垢——我多么熟悉这朴素的模样,一口口大水缸,整整齐齐地排在院子里,在阳光下散发圆润的光泽,黝紫黑的釉色却白得发亮。我拍拍缸身,把耳朵贴在缸口,嗡嗡嗡的,声音清脆、爽亮,如泉水淌于井中。在两栋瓦房里,码着晒干了的土陶坯,一层一层,一垄一垄。我推开满是灰尘的木门,黯淡的光线落在土陶坯上,器物如昨,鲜亮如初。

       ⑩瓦舍前后的院子里,瓜架上的南瓜花和黄瓜花开得粉嫩。村子旁的丰溪河依旧流着,河流哺育这片土地,令它生生不息。窑,是信江沿岸最具人烟气息的文明。窑,我们曾如依赖屋舍一样依赖它。窑,给了我们四壁,给了我们屋顶。窑火,那么慈爱,那么倔强。窑火,是我们的摇篮曲,也是我们的生命之歌。

       ⑪我抚摸着大水缸,手久久不忍离开。

(文/傅菲,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苏大强表情包”版权属于谁?

【议题背景】

    电视剧《都挺好》前不久收官。剧中的苏大强把一家人折腾得不轻,这一角色瞬间变得大红大紫,而由刘倩创作的“苏大强表情包”随即也在各社交媒体上刷屏。

    在许多人借苏大强表情包表示心情的同时,表情包也被许多商家看上,被嫁接到品牌推广上。那么,在提供娱乐和商业用途之间,表情包是否有明确的使用边界,表情包又是否会构成对演员和剧作的侵权?

【相关新闻】

    2016年,艺龙网公司发布含有“葛优躺”图片的微博,葛优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肖像权,将艺龙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一审法院支持了葛优的诉求,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声音】

    如果作者本人并没有获得表情包付费收入,仅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所以一般认为,表情包作者仅为爱好,不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和使用这类表情包,不属于侵犯著作权。而苏大强的漫画表情包具有一定程度的独创性,也体现了作者在构思设计、取舍与组合上的独具匠心,因此,刘倩无疑是其作品的著作权人,该漫画作品也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但刘倩在制作苏大强的表情包时,使用了影视剧的元素以及倪大红的肖像。所以,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苏大强表情包背后至少还涉及到另外两方的权益:演员倪大红的肖像权,以及电视剧《都挺好》制片方的知识产权。因此,如果表情包商业化使用,还需经得原著作权人(《都挺好》制片方)以及倪大红本人的授权同意才可以在广告文案或衍生品中使用。

【知识链接】

    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和使用真人表情包,只需保证合理使用,不侵犯真实人物的名誉权即可。而一旦以营利为目的,则需要征求肖像权人、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将构成侵权。

    具体而言,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擅用表情包做宣传会侵犯肖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该条法律明确了侵犯肖像权的两个要素,一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如果制作和使用真人表情包用于营利,又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比如商家擅自将表情包用于商品的宣传,无疑构成侵犯肖像权。

    二,截图表情包可能侵犯著作权。

    表情包中有一类是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的视频片段或截图,通常以明星为主体,“葛优躺”便是其中的代表。影视作品、综艺节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其制作者和表演者依法享有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允许复制、发行、表演、放映等。

    因此,擅自使用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的片段和截图制作表情包,将同时构成对制作方和演员著作权的侵犯。但如果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

    三,恶搞表情包还会侵犯名誉权。

    大部分的表情包目的是娱乐,自然少不了恶搞的元素,但这种恶搞应限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中的规定,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因此,如果制作表情包时使用的文字与配图带有辱骂、贬低真人人格等字眼,或者过分夸张扭曲真人形象,对其恶意丑化,则属于侵犯名誉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在众多真人表情包中,还有一种形式被大家熟识,即将真人形象以绘画或漫画的形式再现而成的表情包,比如姚明脸或动漫版的傅园慧。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此种行为构成侵权,但通常认为,如果由卡通形象及配字等因素整体判断表情包人物具有明显的可识别性,明确指向某一真实人物,亦会构成侵犯肖像权。

(根据《中国青年报》《文汇报》等资料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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