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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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在这个世界上,浮躁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往往为了追求名利、权势、地位等身外之物,急于求成,把不该缩短的过程缩短了,甚至想到什么就想立马得到。因此,在这个过程里,投机取巧、不择手段等行为就应运而生,更有甚者,为此铤而走险。
        ②在这些浮躁面前,我们应该认识到,沉淀自己的心灵,对于整个人生是多么必要。
        ③当年,著名学者王叔岷考入北大文研所后,所长傅斯年曾问他:“你想研究什么课题?”他说:“《庄子》。”所长点了点头说:“要把才气洗净,三年之内不许发表文章!”这话让他很纳闷,为什么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呢?但他没有跟所长去争辩,而是按照所长的要求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学术研究上,从校勘训诂入手研究《庄子》,后来终于成为20世纪在《庄子》字意训诂方面最权威的学者。有了成就的王叔岷,才明白了所长当初的良苦用心——做学问最忌目光短浅、心浮气躁,“板凳要坐十年冷”。
         ④沉淀自己的心灵,就是让心灵变得日益纯粹、明净,滤去那些杂质——诱惑、欲念等。“降魔先降心,心伏则群魔退”,这也正是《菜根谭》里的智慧的忠告。
        ⑤生活中,我们常说,缓一缓、静一静、忍一忍,让一让、做一做……其实这些都是沉淀,因为它们,我们保证了最真实的自己。心灵需要足够的时间去沉淀,那些人格的魅力就是沉淀的结果。
        ⑥台湾作家琼瑶曾说:“人生如河,人要沉到河的底部。”所以,一个人如果达不到一定的深度,一些“急流”随时会扰乱他,甚至“冲走”他。因此,为了那深度,就必须耐心地去沉淀自己的心灵。只有这样,我们才活得问心无愧,真实而高贵。   (有删改)

(1)、请概括本文的主要观点。

(2)、结合文意,说说你对“降魔先降心,心伏则群魔退”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低头与昂首》一文,回答后面的问题
                                                                                                    低头与昂首
        ①富兰克林被称为美国之父。在谈起成功之道时,他说这一切源于一次拜访。在他年轻的时候,一位老前辈请他到一座低矮的小茅屋中见面。富兰克林来了,他挺起胸膛,大步流星,一进门,“砰”的一声,额头重重地撞在门框上,顿时肿了起来,疼得他哭笑不得。老前辈看到他这副样子,笑了笑说:“很疼吧!可这是你今天最大的收获。一个人要想洞察世事,练达人情,就必须时刻记住低头。”
        ②富兰克林把这次拜访当成一次悟道,他牢牢记住了老前辈的教导,把谦虚列为他一生的生活准则。
        ③要取得成功,首先就要学会低头。这恰如演奏一支高昂的曲子,起首往往是低调的。低头,既是正确认识自己,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什么时候都高昂着头,实际上是抬高自己,看低别人。你瞧不起别人,人家干嘛要瞧得起你呢?因此,你再优秀,再有名,也没有人愿意与你合作。
        ④当然,低头并不意味着把自己不当人。低头不应该是流水,越流越低。一支曲子,越唱越低,就会唱不下去。有人把低头理解为唯唯诺诺、忍让一切,理解为逆来顺受、低声下气,这是不正确的。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公司招聘员工,门外排着长长的队伍,应聘者一个接一个进去接受考试。每进去一个,主考官不由分说,凌空劈来一记耳光。主考官问:“这是什么滋味?”捂着脸出来的人都落选了,他们是低头的人。后来有个年轻人进去,主考官同样劈来一记耳光,说:“这是什么滋味?”年轻人定了定神,以同样的速度,同样的力量,给主考官同样一记耳光,说:“就是这个滋味。”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年轻人被录用了。
        ⑤富兰克林以低头抵达成功,年轻人却以昂首被录用,这是不是矛盾的呢?
        ⑥不,其实为人处世真正的法则是把自己摆在一个恰当的位置上:在摆放自己处的位置时,我们应该是富兰克林;而在摆放我们自己心的位置时,我们必须是那个年轻人。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低头处世,昂首做人。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似乎已成定论,但持这种观点的人却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这一重要因素。人只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保持自己的品行不受玷污,就不会被不好的环境影响。

    荷花是人们熟悉的,它生长在污泥里,却出污泥而不染,亭亭玉立,靠的是什么?不就是靠它自身的品行超然于污泥之上吗?由物及人,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不少。解放前,周恩来派熊向晖打入国民党内部,熊向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当上了胡宗南的机要秘书。在胡宗南那里,可谓吃香的喝辣的,比解放区好多了。在那样的环境中,他经常受到反共宣传的熏染,但熊向晖始终不为所动,在出色完成党的任务后,回到了党的怀抱。为什么他在国民党的污泥潭里没有蜕化变质?就在于他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富贵不能淫”,始终保持自己的高风亮节。

    近墨者要想不黑,除了心中有着坚定的信念外,还要有勇气与“墨”作斗争。不要学陶渊明,虽看到了世间混浊,却采取逃避的态度,“高驰而不顾”,那是怯懦的表现;要学方志敏烈士,虽被敌人关进了牢房,受尽了折磨,但他没有屈服于武力和淫威,没有被“墨”染黑,反而用自己的言行感化了一名士兵,使敌人不得不惊呼共产党人的厉害。可见,近“墨”者只要有勇气坚持自己的正确道路,坚定地走下去,在任何“墨”的环境中,都不仅不会“黑”,还会把“黑”的世界给改造过来。

    当今正处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国外的东西好的坏的都涌进来,好的当然要吸收,那么坏的呢?也不用怕。只要我们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抵御糟粕的侵蚀,坏的东西也无法把我们冲倒,即使近墨也未必会黑。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默读父亲

    ①我是父亲最小的儿子。“爹疼满崽”这句话便成了父亲爱的天平向我倾斜时搪塞哥哥姐姐们的托词了。在我十岁那年头上吧,我生病躺在了县城的病床上,我突发奇想让父亲给我买冰棍吃。父亲拗不过我,便只好去了。那时候冬天吃冰棍的人极少,大街上已找不见卖冰棍的人。整个县城只有一家冰厂还卖冰棍,冰厂离医院足足有一华里地,父亲找不到单车,便步行着去。一时半晌,父亲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跑回来,一进屋,便忙不迭解开衣襟,从怀里掏出一根融化了一大半的冰棍,塞给我。嘴里却喃喃说道:“怎么会化了呢?见人家卖冰棍的都用棉被裹着的呢!”

    ②初二那年,我的作文得了全省中学生作文竞赛一等奖,这在小镇上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的事儿。学校为此专门召开了颁奖会,还特地通知父母届时一起荣光荣光。等到去学校参加颁奖会的那天,父亲一大早便张罗开了,还特地找出一件不常穿的中山装上衣给穿上。可当父亲已跨出家门临上路时,任性而虚荣的我却大大地扫了父亲的兴:“爸,有妈跟我去就成了,你就别去了。”父亲充满喜悦的脸一下子凝固了。那表情就像小孩子欢欢喜喜跟着大人去看电影却被拦在了门外一般张惶而又绝望。迎着爸妈投放给我的疑惑的眼神,我好一阵不说话,只是任性地呆在家里不出门。父亲犹疑思忖了片刻,用极尽坦然却终究掩饰不住的有些颤抖的声音说:“爸这就不去了。”父亲已经破译出了我心底的秘密:我是嫌看似木讷、敦厚且瘦黑而显苍老的父亲丢我的人啊!看着父亲颓然地回到屋里,我这才放心和妈妈兴高采烈地去了学校。可是,颁奖大会完毕后,却有一个同学告诉我:你和你妈风风光光坐在讲台上接受校领导颁奖和全校师生钦羡的眼光时,你爸却躲在学校操场一隅的一棵大树下,自始至终注视着这一切呢!顿时,我木然。心里漫上一阵痛楚……

    ③父亲最让我感动的是我十九岁初入大学的那年。刚入大学的时候,寝室里住了四个同学,每个人都有一只袖珍收录机,听听节目学学英语,很让人眼馋。后来,与其说是出于对别人的羡慕,还不如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我走了六十里地回到家,眼泪汪汪地跟父母说,我要一只收录机。父亲听了,一个劲地叹气,母亲则别过头去抹泪。我心一软,两手空空连夜赶回学校。过了一段时间,父亲到学校找到我,将我叫到一片树林里,说:“孩子,你不要和人家攀比,一个人活的是志气。记住,不喝牛奶的孩子也一样长大。”我正掂量父亲这句话,父亲已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我手上。伸开手来,正是一只我心仪已久的袖珍收录机。事后才知道父亲是进城抽了500毫升血给换来的。“不喝牛奶的孩子也一样长大”,父亲这句话,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一次又一次地找到了做人的自尊,也让我得以活出了一个男人的伟岸。

    ④父亲没能活到六十岁便病逝了。记得父亲临终的时候,他将枯槁的手伸向了我。我将手放在父亲的手心里,父亲极力想握紧我的手,但父亲已经无能为力了。是的,父亲虽然没能扶携和目送着我走更长更远的路,但是,父亲一生积攒的种种力量已经渗透到我的生命中来——我的生命只不过是父亲生命的另一种延续。

阅读孔明珠的《婆婆八十》,回答小题。

    婆婆说她自己是苦命人,幼时被父母送给姑母,年少时出嫁,嫁得也不好,靠劳动带大四个儿女,接下来是中年守寡,老年失女,如今一身病痛,孤苦伶仃。

    婆婆说话很生动,像写作的人一样,喜欢夸张,幽默,时而小刻薄。我喜欢听她唠叨过去,不像小姑子老是打断她揭发她“瞎讲有啥讲头”,婆婆年轻的时候一手好厨艺,老来退步很大,可是我也吃她的东西,不像我老公,拔腿就逃。婆婆说和我蛮轧得拢。

    婆婆性格倔犟,万事相信自己。过年过节我接她来家住,才住了三天,我就累得要瘫倒,不光是体力上,她开窗我关窗,她关灯我开灯,主要是心理上太累了,婆婆客气过头,媳妇搭不准脉搏,永远不明白哪句话说错了,哪个动作惹事儿了。

    那就各自在家,打打电话好了。谁知道,隔着电话线,婆婆的气场也是了得。婆婆中年到老年一共做过三台手术,身上缺了很多零件,每去电话,我便紧着头皮听她从头到脚抱怨全身病痛,抱怨应该对她好然而“不敬不孝”的女儿,老太太一五一十,喉咙越来越响,我脸上表情却慢慢放松,心渐渐放下。

    人的寿命有家族遗传,我的父系都不长,叔叔五十八岁中风去世,父亲六十八,只有姑妈迈过七十那道坎。我的母系稍稍好点,外婆七十二,母亲七十六都离开了人世。前不久当我听到说上海的老人平均寿命超过了八十二,大惊失色,就像听到全市人民平均工资的数字时。

    婆婆今年八十了,按我的悲寿观,她已经赚了,当然我决不会说出口,咬着牙,坚决不附和她口口声声就要去“铁板新村”那样的假话。婆婆独居,靠自己往返医院,配药吊针,常常在医生的鼓动下,一轮轮地化验摄片,把买菜的钱扔在医院里。她听电台饮食和营养节目,科学打理三餐。为她请好钟点工,一眨眼就被她解雇。可是两个星期前,婆婆因为便血到医院做肠镜,在直肠上发现了东西,要做第四次大手术了。前三次按序是,子宫肌瘤、肾病和胆结石。

    与15年前肾病开刀时一样,我们对婆婆病情保密,只说是直肠息肉,让她搬进单人房享受老干部待遇,目的也是与喜欢闲聊的病友隔离。开刀前,婆婆满以为住一个星期就可以痊愈回家,仍旧拖地板洗衣服,蒸一碗小黄鱼吃吃。不料这是一台大刀,手术后婆婆被关进重症监护室四天。下午只有一刻钟探视,那天我一进去,婆婆就拉住我大骂,不该告诉我们便血,这点小事被搞那么大,后悔莫及。我心疼得摸着婆婆的额头,夸她与小护士关系搞得那么好,答应要替她写表扬信。

    婆婆一天天好起来了,她真是个明白人,再也没有多问过什么。她很坚强,希望早日拔掉所有的管子,她上进心那么强,懂得预防肠粘连,预防尿不畅,她勉力下床走动,关切自己输的什么液,吃的什么药,小护士拿药来,婆婆询问是“格力其达(音)”?医生查房,婆婆的火眼金睛之下,也只得讪讪退下。八旬老人脑子刹刹清,大家都叹服不已。

    婆婆住的医院离我家很远,我每天下午去接小姑子的班,骑车到830车站,再坐9站过去。那一天出门之前我在网上看见了胶州路高层的大火,那是我每天路过的街角。果然,车子久久不来,半个小时后我跳上车,司机和全车乘客都沉着脸,车子绕道,我还是看见了燃烧中的大楼,窗洞中明火灼灼,我无奈、压抑、愤怒,深感性命之渺小,世事之难料。

    8点过后,婆婆睡着了,我关照护工几句,坐上830回家,手捧着龙应台的《目送》。一路上,街景依旧,霓虹闪烁,车厢里空荡荡的,又要路过胶州路余姚路高层公寓火灾现场了,我的心紧揪着。

    龙应台和我差不多年龄,读她的感叹“曾经相信……后来知道……”同感太多,孩子大了,我们都老了。《目送》中有很多篇幅是陪伴她妈妈的故事,从她的描述我知道她母亲患的是老年痴呆症,但是龙应台一句也没提那个名词。“龙旋风”在亲情面前,变得那样轻柔缠绵,那样茫然与惆怅。我父母去世很多年了,公公也早已不在,婆婆这株“独苗”好像我的精神支柱,朋友们抱怨父母的病痛,我会觉得她们仿佛在炫耀,连忙抬出婆婆,还是有得说。

    明天,后天我都还要去看婆婆,去坐在她床边,读几段报上的新闻,数落几句老公和孩子,再听听她的妙语,笑着认输。(选自新浪博客《明珠JJ的博客》)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少年书架

    喜欢书,像喜欢一件宝物。小时每每发了新书,都要找来旧报纸,包了书皮,工工整整写上:语文,数学……然后是班级姓名。手里托着书,美滋滋看着,心里有份庄重。有种没来由的稳妥。

    学期末,新书变旧书,一如既往的整齐,只是有了岁月的痕迹,泛着淡淡的黄。细心收起来,放到纸箱里,来年春天,再搬出来晒太阳。

    偶然去老师家,一进门就呆住了:老师客厅的一面墙,宽宽大大一面架子,大大小小的书,一本本直立着,是一队队意气风发的少年,春意荡漾啊!罗列其中的,还有照片,石膏雕像,或者一盆小小的文竹……我真是看呆了,书,可以这样放,多好!

    那是王老师用木板和木条,自己钉在墙上的,美其名曰:书架。我用手抚摸着那粗糙的木条、木板,还有书,像是就别的朋友,细腻,温暖。

    我迷恋上老师书架的样子了,在书桌前,把书一本本立起来。左右用厚厚的字典做靠背,俨然一个小书架了。这小小发明,竟然让我激动了许久。

    放学回家,喜笑颜开地告诉爸妈,我有书架了!爸妈一愣,哪里的?

    待我把在老师家里的所见,以及自己在书桌上摆放的事告诉他们的时候,妈妈嘴角漾起一份笑意,眼里还有一抹难以名状的光泽。

    那是,家里的条件不好,能上学读书,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哪里还敢奢望买上一件这样“无用”的家伙呢?当然,我也会悄悄想:什么时候,我也会真的拥有一个那样的小小书架?

    那是一个秋日,天,蓝蓝的,几片厚厚的白云,暖暖地轻轻的飘着。爸爸下班回家,推着自行车进了院子,连声道:够了,够了!

    什么够了?我和妈妈惊奇地从屋子里跑出来。看,这些木头足够做一个小书架了。爸爸兴奋着。我看那些木条、木板,在爸爸的自行车后架上安静地等待着。小心脏一下子活跃起来,不知所措了,我仿佛看见了,看见了那个美丽的家伙款款而来……

    爸爸利用下班的时间,去包装厂,在丢弃的废料中,千挑万拣,捡来这能用的木料。

    歇班两天的爸爸,用砂纸,一点点地打磨着那些木头,准备好锤头、钢锯、各种钉子、油漆……放了学的我,迫不及待地往家里跑,蹲在一边,看着爸爸在木屑中忙乎。

    天,静静的;阳光,亮亮的。院子里似乎有了道道金光。两天的时间,掰着手指过。

    小小的书架成了!

    爸爸问我,喜欢什么颜色。我想啊,想,就调成黄色吧。爸爸涂漆,一遍又一遍,慢慢地,小小书架成了土黄色,是秋天叶子成熟的颜色。

    风来,漆干。抱起书架,放到桌子的一角,把书一本本放进去。那欢喜,宛如莲花的一瓣,在心里,一点点绽开。放满书的架子,是一株亭亭玉立的稻子,安静、饱满。见到它,如见到久违的老友。

    日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过,它在身边,不离不弃,不恼不怒。经历各种漂泊,它伴着我,慢慢换了容颜。

    家里也已拥有大大的书架,开阔大气。而它早已泛起了油渍的光,笨拙而苍老。即便如此,它亦端端正正地立在我的桌前,是我的长者,沉默不语,凝视着我,撑起我的腰身。

    如果有一天,要我选择少年重来,陪伴我的,依然是少年书架。

(选自《做人与处世》,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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