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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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的记叙文,回答下面的问题。
我爹
我爹,自打我出生就玩命挖掘我的优长——
我刚出世四个年头之后,估计他嫌我又瘦又小,开始带我打羽毛球,一打打了八年。打到我们可以用一个小时的时间边走边传球,从家门口一直传到松花江畔再传回来,而球不许落。打到他喊“肚子”,我就必须把球打到他肚子上,他喊“鼻子”,球就得上他鼻子。打到我完全可以不看球,只看他挥盘的方向、用声音判断他的力度就能接到。打到我感觉自己像一部机器而非人类,不堪忍受奋起反抗,终于终止了这项运动。
听说我嗓子好,他让我娘教我识谱,并翻出来他做音乐老师时用过的教材,让我学唱不同民族风格的代表作品。只要一有亲友的聚会,他就逼我当众唱歌。偏逢我从小脸皮儿薄,干唱的话,腿抖;有麦克风唱,手抖;还没唱呢,只一想,就心慌意乱,手心出汗,并且冰凉——着实是生不如死!所以每每在大家掌声雷动了两三次之后,就只能听见我们爷俩的相互指责声而绝非我的歌声。
我进了哈尔滨话剧院,听说当演员要全面发展,老人家说:“艺多不压身。”便买了一台切尔钢琴冲我无比期冀的笑。今年,是该钢琴落户我家的第十个年头,基本上到目前为止,我爹始终是它的孤独的演奏者。
战友话剧团的领导同志们喜欢让我写各种汇报文案,并想在此方向上重点予以培养。可惜我不喜欢,百般逃避。我那消息灵通的爹呀,却大老远寄来两本书《公文写作技巧》,恨得我只想把书烧成灰……
不知不觉,我快而立了。世界发生了巨变,我也产生了小变。
现在的我有点爱显摆,经常把练羽毛球的经历当作吹嘘的资本,在茶余饭后讲给各路朋友。别人打球,我看不上,结果自己荒废太久,真挥起球拍,意识尚存,体力不支。
我依然不好意思当众唱歌,但专门喜欢在KTV抱着麦克风给别人配和声。没人的时候吧,美声唱法更是我的最爱,前两年开始,又疯狂的迷上了原生态,高兴了还当着大伙的面吼上一段信天游,心里头那个美呀!
当兵最难熬的日子里,跟不待见我的队长赌气,在排练场的钢琴键盘上贴上简谱,生生用了一个礼拜弹会了《乡愁》。如今,就是逛商场,我也会行家般的在钢琴前驻足,摸摸这,看看那,然后信手一弹。马上就能听见售货员的逢迎:“先生您弹得真好!”然后我微微一笑,合上琴盖,轻描淡写的来一句:“嗯,这琴还行,高低不错。”并赶在售货员说:“那您买吗?”之前消失掉。
公文,倒是誓死都不写,可写开了博客,也写开了剧本。“写开”不是结果,写得难看没人拍更是必然,关键是慢慢发现,我这种内向性格的族群需要找一个恰当的情绪宣泄的载体,文字正好可以让我心静气沉,敲击键盘的声音让我觉得自己特别有文化。
父子之间关系的变化很微妙:顶小的时候崇拜父亲,青春期厌烦父亲,年轻的时候瞧不起父亲,等自己老了以后就会发现,原来身上竟有那么多和他一样、甚至远远不及他的东西:
我爹很倔,我也倔。
我爹好絮叨,我也挺啰嗦。
我爹抓不住重点,我比他更茫然。
我爹能把家里的物品摆得很乱,我不但能让家里乱,自己还懒得洗澡。
我爹逢年过节爱显摆他的儿子,我不分时间不分场合都想向别人证明我自己的能为。
不能再比下去了,忽然很想我爹,还有娘,想到难受。
不知道我的孩子哪年会出现,也不知道我将会怎样的期冀于她/他。苍天,这个东西小时候肯定也会恨我,但愿长大了,能有我的这份心,但愿我自己,作的能比上我爹的一半。

(1)、概括文中“我爹挖掘我的优长”的几件事。

(2)、概括“我爹”的人物形象。

(3)、文中“不知不觉,我快而立了。世界发生了巨变,我也产生了小变。”这句话在结构上的作用。

(4)、“如今,就是逛商场,我也会行家般的在钢琴前驻足 , 摸摸这,看看那,然后信手一弹。”一句中加点词作用。

(5)、理解“苍天,这个东西小时候肯定也会恨我,但愿长大了,能有我的这份心,但愿我自己,作的能比上我爹的一半。”这一句的含义。

(6)、文中作者对父亲的感情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7)、你在生活中也有和作者相似的经历吗?请结合实际说说你的感受。

举一反三
阅读《第六只茶杯》,回答相关问题。
      ①母亲有一套茶具,是从娘家带来的。紫砂的,一只壶,六只杯子。喝茶是我们和母亲最亲近的时候,姐弟一字排开,六只杯子一字排开,分别是母亲和我们姐弟五个的。茶壶里泡的是母亲炒的大麦,加过糖的。父亲嫌烦,从来不加入我们。
      ②海宁是我们家最小的孩子,因为太小,常常让我们忘了她。她总害怕被大家忽略,一副慌张的样子,怕在速度和节奏上跟不上,掉了队。母亲续茶的时候,海宁才慌忙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杯子里的水洒出来,流到下巴和衣襟上。母亲便耐心地等着她,等她手忙脚乱地放下杯子,擦嘴角和衣襟上的茶水,然后给她续上茶,再轻声说,莫慌,莫慌。
      ③她这样慌张和害怕是有根据的。一次,大姐带她去看电影。结束后,大姐跟同伴们一路疯跑着回家了。上床时才发现少了个人,海宁是跟她睡的。她懊恼地起床穿衣,准备去找海宁。这时门敲响了,五岁半的海宁一个人摸索着回到了家。
      ④母亲每次都要我们把海宁带好了,我们嘴上是答应的,但时常会忘记,各自顾着自己玩。
      ⑤海宁六岁那年,大伯家唯一的孩子遇到了意外。他跟我父母商量,要从我们家领一个孩子回去养。父亲便说五个孩子随便你挑。
      ⑥我们五个在大伯面前站成一排,让大伯挑。大伯向我看时,我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一步,然后,三妹也退到了我身边。大姐本来就是脸向侧面看的,以显示她的抵抗。那么,剩下的就是老四和海宁了。
      ⑦老四是我们家唯一的男孩,大伯不好意思要,便将海宁领了回去。海宁走的时候,回头向我们看。我们赶紧低头,没人挽留她。父母是不忍,我们是害怕自己被换走。
      ⑧第二天,我和三妹在镇上玩,海宁远远地看到我们,旁边站着大妈。她们没等我们过去打招呼,便转身离去了,向着大伯家的方向。不久就是海宁生日,母亲煮了鸡蛋,让我送过去。大妈拒绝了,说她会给自己闺女过生日的。“自己”俩字,大妈咬得很重。海宁看到我原本很开心的,但后来看大妈把脸拉了下来,便收起了笑容,把头低下去。
      ⑨母亲吩咐,以后谁都不要去见海宁,以免你们大妈不开心。我们有点恨大妈,但没有人顾及海宁的感受,之后真的都不去看她,上学路上遇见了也是各走各的。我们家住在前街,大妈家在后街,中间隔了两条小街。那两条小街就是我们和海宁的楚河汉界。
      ⑩母亲过五十岁生日时,拿出茶壶,五个小茶杯一字排开,开始沏茶。老四说,我们小时候,是六个茶杯。
      ⑪第六个茶杯是海宁的。母亲低着头,大滴大滴的眼泪往下掉,说,我答应你们大伯大妈的,不会再去认她。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她了。说完端起茶杯,一饮而尽,这次她泡的是莲心。
      ⑫母亲六十岁那年,海宁结婚。母亲按婶娘的礼节给了海宁一千元压箱钱。事后也被大妈退了回来。
      ⑬有天,父亲在茶柜看到了母亲藏在那里的第六个茶杯,遂自作主张,悄悄把茶杯送给了海宁。
      ⑭父亲送茶杯后的第三天是周末,一大早海宁就带着她的夫婿来我们家了。母亲拿出茶壶来,一字摆开五个茶杯,准备沏茶。海宁从包里拿出那第六个茶杯,轻轻地放在那一排杯子旁边,柔声说,妈,这只杯子从来不曾离开过。    

                                                                                                                           (作者木玲,选自新浪博客)

阅读下面现代文,完成后面小题。
                                                                                                距   离
        ①当我来到继父家时,我知道我打量那个家的目光是敌意的,我与那个家是有距离的。那陌生的屋檐下挂着,惨白惨白而寒意逼人的冰凌,融化了的冰水不时地顺着瓦檐滴到墙上,发出沉重的响声。墙用石灰新刷过,隐约还露出凌乱的稻草。
        ②为了不影响我读书,继父把我安置在条件最好的西厢房,自己和母亲住到了阴湿的东厢房。他还特意到供销社买了一盏台灯放在我的书桌上。每天晚上,他都拿着一本从书店买来的新书,坐在我对面,陪着我学习。他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偶尔翻一下书。还有几个月就中考了,每晚我都看书到很晚,然而不论多晚,他都会一直陪着我,直到替我关上灯。我知道,干一天农活下来是很累的,而且我很不愿意他坐在我对面 , 我便对母亲说:“叫他以后晚上不要再到我房间里来。”母亲嘴唇动了动,没有说话,眼睛红红的。那天晚上,我无意中听到他对母亲说:“晚上学习辛苦,有个人陪伴,精神点!”
       ③以后我便没介意他陪着我看书,只是他又放了一张桌子在我房里,跟我书桌的距离正好足台灯光线的边缘。每天晚上,他依然陪着我一块看书,只是更安静了,翻书声也更小了.偶尔声音稍大一点,他便像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惊恐地抬起头看看我,见我没在意,才会继续安心地看书。就这样,直到中考前,他陪着我翻掉了厚厚十几本书
        ④考试那天,他执意要骑车送我去,我没说什么。坐在后座上,看着他汗流浃背的样子,我觉得我们的距离已经缩短了.考试结束那天,他又骑了三十多里路来接我,却一点没问我考得怎样,就像来的时候一样,默默地骑着车,但我知道,我跟他的距离更近了。
       ⑤发录取通知书那天,我正在别人家玩。当我飞奔回到家门口时,他正和邮递员面对面站着。邮递员让他签收,他望了望我,又望了望邮递员,接过笔,在邮递员指的地方,打了一个钩,说:“我不识字,不会签名!”然后又禁不住自己的喜悦,朝着周围的村民笑了。这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他不识字,可他,却……”一种难言之情涌上心头,我泪流满面跪在他面前,失声喊道:“爸——”他依然只是笑,却带着几许酸楚、几许欣慰。
       ⑥夏日的阳光照着家门,我再次打量这个家时,我觉得已经与这个家没有距离了。

时文品味。

爱,踩着云朵而来

丁立梅

    父亲说,你妈现在不中用了,在家门口都迷路。母亲小声争辩,是夜里黑,看不见嘛。

    母亲去亲戚家做客,当夜搭了顺路车回来,车子停在离家半里路的河对岸,过了新修的桥,就到家了。可她却找不着回家的路,稀里糊涂踏上了相反的路,越走离家越远,幸好遇到晚归的村里人,把她送回家。

    母亲老了,这是不争的事实,她再也没有从前的利索和能干了。我看着母亲,百感交集,想起了多年前与她相关的一件事,我一直觉得它是奇迹。

    那年,我在外地上大学,第一次离家上百里,想家想得厉害,便写了一封家书。字里行间满是孤寂,如跋涉在沙漠里的人。母亲不识字,让父亲念给她听,她竟一刻也坐不住了,决定坐车去学校看我。

    母亲是从未出过远门的,大半辈子只圈在她那一亩三分地里。可她决心已下,任谁也阻拦不了。她去地里拔了我爱吃的萝卜,烙了我爱吃的糯米饼,用雪菜烧了小鱼……临了,母亲又去和邻居大婶借了做客的衣——一件鲜艳的碎花绿外套。母亲考虑得周到,她不想让在大学里念书的女儿丢脸。

    左挎右掮的,母亲上路了。那时去我的学校,需要在中途转两次车。到了终点站还要走十来里路。我入学报到时,是父亲一路陪着的。上车下车,穿街过巷,直转得我头晕,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记不住路。

    然而我大字不识一个的母亲,却准确无误地摸到我的学校。我清楚地记得,那是秋末的一天,黄昏降临了。风起,校园里的梧桐树,飘下片片金黄的叶。最后一批菊们,在秋风里,掏出最后一把热情,黄的脸蛋红的脸蛋,笑得满是皱褶。我在教室里看完书,正要收拾东西回宿舍,一扭头,竟看见母亲站在窗外,冲着我笑。我以为是眼花了,揉了揉眼,千真万确是母亲啊!她穿着鲜艳的碎花绿外套,头上扎着的方格子三角巾,被风撩起。黄昏的余辉,在母亲身上镀一层橘粉,她像是踩着云朵而来。

    那日,我们的宿舍,过节一般。女生们个个都有口福了,她们咬着母亲带来的大萝卜,吃着小鱼,还有糯米饼,不住地说,阿姨,好吃,太好吃了。而母亲,不大听得懂她们说的话,只是那么拘谨地坐着,拘谨地笑着。那会儿,一定有风吹过一片庄稼地,母亲淳朴安然得犹如一棵庄稼。

    一路之上,母亲是如何上车下车,又是如何七弯八拐到达我们学校的。后来,她又是如何在诺大的校园里,在那么多的教室中,一眼找到了我的,这成了一个谜。

    我曾问过母亲,她始终笑,不答。现在我想,这些问题根本无需答案,因为她是母亲,所以她的爱能踩着云朵而来。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后面问题。

    之前我曾提及1914年6月所举办的周年庆典。当时我们认为,我们庆祝的是奥林匹克主义的完美实现。然而今天,我的印象反而是我正目睹它再次含苞怒放。一项运动,倘若只有有限一部分人被包含在内,在当今时代又怎能称得上完美呢?在当时,有这么多人可能确实是足够的,但今天则不然。它必须要面向大众。的确如此,有什么名义能将大众排除在奥林匹克精神之外呢?有什么样的贵族特权能令一个青年人身上的形体美、肌肉力量、锻炼的毅力以及获胜的意志非得同他的家谱或钱包挂钩呢?上述种种毫无法律依据的矛盾,存活在萌生它们的这个社会秩序里。在野蛮的军国主义协助下的极权姿态,给了它们致命一击。从道义上讲,这反而是可以自圆其说的。

    面对一个需要用基本原则来整顿的全新世界,某些过去一直被视为乌托邦的原则,如今却变得切实可行。人类必须吸收古文明遗留下来的全部精华,用以构筑未来。这其中就包括奥林匹克精神。当然,仅靠奥林匹克精神,并不足以保障社会层面的和平以及更公平、公正地分配人类生产劳动,分配满足物质生活的消费必需品,甚至不足以向青少年提供与他们的能力相当而与其家庭出身无关的才智培训机会。但是,奥林匹克精神致力于让社会底层的人们接触到现代工业所塑造的各种锻炼形式,享受到强身健体的乐趣。这就是完美的、民主的奥林匹克精神,今天我们要为它奠定基础。

    愿钟爱勇敢者的幸运之神,厚待刚刚决定申办第7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比利时人民的美好愿望。

    10目前的形势,依然严峻。狂风骤雨之后,我们迎来破晓的黎明。待到中午时分,湛蓝的天空必将万里无云;收获者的双臂,捧满沉甸甸的金黄麦穗。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大婶和流浪猫

贾飞黄

    ①流浪猫是城市的一部分。

    ②从北京的故宫深宮里,到杭州的苏堤上,从上海的弄堂拐角,到广州的夜市摊边,到处都有它们的身影。在“吸猫”几乎成为一种文化现象的今天,猫们风餐露宿是一种遗憾,却也让城市有了别样滋味。

    ③作为一个有三千多年被驯养史的物种,猫“对付”人的本领或许是刻在基因里的。它们用娇滴滴的声音叫住路人讨食,吃饱后舔舔嘴巴拂袖而去;它们敏锐地对怀恶意者“敬”而远之,对软心肠者欲擒故纵,若即若离的态度更让人批心;它们水灵灵的眼睛惹人怜爱,有着让人不设防的娇柔身躯(相比之下流浪狗们就常常遭人戒备);它们善于攀爬跨越,城市里高低错落的建筑设施是它们独享的“立体交通”;它们懂得利用城市里的种种设施,在喷泉喝水,在空调外机下躲雨,在刚熄火的汽车下取暖,在地下停车场夏乘凉冬避……它们是与人相处的高手,是动物中“城市求生”的专家。

    ④静谧的校园里有猫。温馨的小区里有猫。热闹的旅游景点里有猫。高端大气的商务区里有猫。在都市人的行色匆匆之间,猫们伸懒腰、晒肚皮、追逐求偶,少惹凡尘,与世无争。它们蹲在豪车天窗上舔毛,趴在自行车筐里酣睡,平交布衣公卿,视“财富”“成功”如浮云。对猫们而言,城市是开放的,也是平等的。它们择地而居的行动非常简单明晰:第一,能不能遮风挡雨;第二,有没有好心人。故而有猫聚集的地方,宜居程度总差不到哪去。

    ⑤我如今住的小区楼下,便有一处流浪猫的猫舍。那是在自行车库的角落里,用一个破旧的橱柜搭成。虽然简陋,却颇受这一带的猫们钟爱,少时四五只,多时八九只,啸聚于此。主动负责打点这处小窝的,是一个五六十岁的妇女,小区里的人叫她猫婶。每天晚饭时分,就能听见她招呼猫们开饭的吆喝声,望见她矮矮小小提着猫粮口袋和矿泉水桶、有些吃力的身影。春夏秋冬,四五年未曾间断。

    ⑥大婶不是我们这个小区的人。这个公寓楼小区,大多是租住的年轻人。大婶住在隔壁的小胡同,参差起伏的平房屋顶沿着幽深的窄路绵延。我和大婶攀谈过几次。想象中肯照顾这些流浪猫的人,应该是慈眉善目面容的。大婶不是。耷拉的八字眉,高颧骨,两片薄嘴唇,很有些刻薄相,嘴上一刻不停地训斥着猫们,抱怨它们吃相难看、浪费粮;食;或者对空咒骂小区住户养的狗,抢吃猫粮,咬坏食盆。猫们倒不介意。老的少的,公的母的,亲人的怕生的暴脾气的,在大婶面前都丢掉古灵精怪,不矜持地招之即来,围着食盆吃得呼噜作响,尾巴根根竖成桅杆。这个时候,它们才退去游侠儿的孤傲,显露出漂泊的饥馑与风霜。

    ⑦大婶从没提过自己的事,也没谈起过自己的家人。

    ⑧我想,大婶几年如一日照看流浪猫们,靠路人投喂般一时兴起的“爱心”是不够的,总得憋着一股劲才行。

    ⑨一天,我见到大婶拿着看起来簇新的被子,给猫舍“铺床”。她说是小区里一个年轻姑娘搬走时送她的,说我走了,被子留给猫们,做个窝好过冬。大婶感慨说:现在的年轻人好啊,心善。我突然心里一动。大概大婶,还有那个姑娘,还有许多未见过面的、悄悄往猫舍送过猫罐头和肉饭的邻居们……人们对流浪猫们释放的善意,折射着一座城市的心意。

    ⑩春天,窗外又有了猫们喧闹的声音。小区里来了新租客,猫舍里也来了新猫。也有猫老去,也有猫消失。大婶依旧絮絮叨叨地照料着它们。人,猫,这座城市,都开始了新的一年——这样,不也挺好的吗?

(选自2018年6月2日《人民日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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