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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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高高的玉米》,完成后面小题。
                                                                                                          高高的玉米
                                                                                                        【美】加里·卡特
        吉姆·卡尔顿坐在厨房的窗边,望着烈日照射下的玉米地。今年的庄稼长得特别好,他家屋子的周围满眼都是高高的玉米。
        他的妻子休伊站在水槽边,用凉水洗胡萝卜。她时不时看一眼外面的天空。她巴望着天上出现云块,但还是烈日当空,看上去令人不安。已经二十七天没有下一滴雨了。
        吉姆抬头瞧一眼不见一丝云彩的蓝天,叹一口气。“旱得太久了。眼睁睁地看着叶子被晒得卷起来,真拿老天爷没办法。”顿了一顿,他又说,“不过,担心也没什么用,只会让心情变得更糟。”
        休伊是个壮实的女人,今年四十出头。她把胡萝卜放入水槽,然后擦干双手,向她的丈夫走过去。吉姆坐在轮椅里,一只脚往前伸着。
        一个月前,他翻修谷仓的时候,不小心从高处摔到了地面上,造成腿部骨折。X光检查显示他的脊椎骨也受到了损伤。至于受损程度、吉姆以后是否还能行走,大夫当时还说不准。
        休伊站在轮椅一侧,轻轻抚摩着吉姆的脖子。“你说的有道理。”她低头看着他说道,“确实,干旱太让人焦心了。”
        她瞅着窗外自家的菜园。他俩曾商量不去管园子里的蔬菜,让它们在烈日下自生自灭。
        但他们家那三百英亩的玉米地,不管不行啊。
        她弯腰吻了一下他的头。“咱们会没事的。”她平静地说。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吉姆的邻居帕皮·迪克森家的玉米叶子开始发黄、卷曲。
        一天,休伊刚从菜园干活回来。吉姆告诉她,他刚刚跟帕皮通过电话。帕皮家的玉米不行了,几乎看不到穗子,连梗都被晒黄了。
        “帕皮说,如果这个周末还不下雨的话,他要把他地里的玉米全部犁掉。”吉姆显得忧心忡忡。
        “全部犁掉?”休伊看了吉姆一眼。
        “他是那样打算的。可能他过分操心了。我们家的玉米种子跟他家是一样的,又是同时种下去的。可是我觉得我们家的玉米眼下还长得好好的。”
        又过了几天,休伊从镇上办事回来。吉姆听到她开门的声音。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和她打招呼。
        她走进屋里,目光中满是疑惑。吉姆正襟危坐,但脸上满是笑容。她放下背着的包。“你不会是要告诉我,”她说,“天就要下暴雨了吧。”
        “比那个好多了。刚才医生打电话来,说我后来的X光片看起来很好,比预想的要好。”
        吉姆顿了一下。他笑得更灿烂了。
        “医生估计我下个月就能走动了。”
        “能走?”她直盯着他的眼睛,“他真的说你还能走?”她弯下腰,双手捧住吉姆的脸颊。
        “这个消息真是太好了!”她含笑说道,忽然跳了起来,在屋子里轻快地转了几个圈。
        “这个消息是不是比下暴雨还要好?”
        “啊,是的,亲爱的。比下暴雨好上一百倍。”
        “你知道,”他握住她的双手,“一个月前,我不知道今后咱们怎么生活,净朝坏处想了。然后来了好消息,干旱一下子变得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是啊。那以后我就不用夜里偷偷摸摸去浇水了。”
        “你是说,给菜园浇水?”
        “菜园,还有从这屋子能看到的所有玉米地。”
        “玉米地?”吉姆两眼盯着她看。
        “面对天灾,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改变不了天气,只能让你眼睛能看到的玉米长得好些。”她微笑着说。
        屋外,依然是满眼的高高的玉米。

(1)、小说多次写到“烈日”“干旱”,有什么作用?

(2)、品味下面句子,揣摩人物说话时的心情。
①“旱得太久了。眼睁睁地看着叶子被晒得卷起来,真拿老天爷没办法。”顿了一顿,他又说,“不过,担心也没什么用,只会让心情变得更糟。”
②“能走?”她直盯着他的眼睛,“他真的说你还能走?”她弯下腰,双手捧住吉姆的脸颊。

(3)、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分析休伊这个人物形象。

(4)、小说以“高高的玉米”为题有什么深刻含义?

(5)、阅读本文和链接材料,用一句话写出你的感悟。
【相关链接】
材料一:四川雅安发生7.0级地震,其中一位受伤的小女孩,尽管身上有血迹,但她仍微笑着说:“我没事,我不哭,我很坚强。”
材料二:因病致残的巴雷尼,在母亲的鼓励和帮助下练习走路,做体操,终于经受住了命运的严酷打击。后来,他致力于耳科神经学的研究,最终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

举一反三
动物眼中的色彩

   在正常人的眼中,能看到红的花,绿的树,蓝的天,白的云……人眼中的世界是多姿多彩、五彩缤纷的。那么,大自然中其他动物眼中的色彩是什么样的呢?科学家在此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研究证实,大多数哺乳动物是色盲。如我们常见的马、牛、羊、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观看斗牛表演时,斗牛士用红色的斗篷向公牛挑战,人们会以为是红色激怒了它,而实际上是因为斗篷在公牛面前不断地摇晃,使它受到烦扰而发怒,如果换上别的颜色的斗篷,公牛也会出现同样的反应。狗也不能分辨颜色,它看景物就像一张黑白照片。狗追捕猎物除了靠四条腿外,主要靠嗅觉和听觉。我们人类的“近亲”猿猴也是色盲,天天过着平淡无奇的灰色生活。田鼠、家鼠、黄鼠、花鼠、松鼠、草原犬等也不能分辨颜色。

   值得一提的是斑马,虽然它也是地地道道的色盲,但它却能利用色彩来保护自己。斑马和其他动物混在一起吃草,黑白条纹可以引起注意,因此在出现危险时,只要领头马一动,所有斑马会迅速逃走。当斑马奔跑时,黑白两色条纹的晃动使得捕食动物难以快速测定距离,斑马便可以借机安全逃脱。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色盲,鹿对灰色的识别力最强。长颈鹿能分辨黄色、绿色和橘黄色。

   鸟类的情况便好多了。除了某些过惯了夜生活的鸟类,如猫头鹰等,因为视网膜中没有锥状细胞,无法认色以外,许多飞禽都有色的感觉。鸟在高空飞行,颜色会帮助它们判断距离和形状,这样它们就能够抓住在高空中飞行的虫子,在树枝上轻轻降落。鸟类的辩色能力也有利于它们寻找配偶。雄鸟常用艳丽的羽毛吸引异性,试想,如果它们感受不到颜色,那雄鸟还有什么魅力呢?

   多数水生动物都具有辨色能力。鲈鱼能感知颜色,生物学家用染成红色的幼虫喂它们,等其习惯后,改用红色羊毛喂它们,鲈鱼竟然照吃不误。龙虾、小虾以及爬行动物里的甲鱼、乌龟和蜥蜴等,也都有色的感觉。

昆虫虽然属低等动物,但是它们的辨色能力比哺乳动物高明。

   据悉,蜻蜓对色的视觉感最佳,其次是蝴蝶和飞蛾。苍蝇和蚊子也能看见颜色。家蝇最讨厌蓝色,因而不愿接近蓝色的门窗、帐幔。蚊子能够辨别黄、蓝和黑色,并且偏爱黑色。勤劳的小蜜蜂生活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却是红色盲,红色和黑色在蜜蜂眼里没有什么区别。蜜蜂能岔道青、黄、蓝三种颜色,但橙、黄、绿在它们看来是一样的,它们也搞不清蓝与紫有何不同。可是,蜜蜂能看见人所看不见的紫外线,并能把紫外线和各种深浅不同的白色和灰色准确地区别开来。​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晒月亮
                                                                                                                                               张晓风
        常熟有一座山,叫做虞山。虞山有一座庙,叫做兴福寺,兴福寺有一把年纪大了,大约一千五百来岁。寺内山坡上有一片竹林。竹林的特点是竹林里有一条曲径。曲径的特点是曲径被一位唐人写进了诗歌。诗歌的特点是现在还非常动人和流行。这首诗便是唐人常建的:"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万籁此俱寂,惟闻钟磬音。"寺壁上拓刻着这首诗,字是宋人米芾写的。米芾湖北人,出了名的任性和癫狂。有洁癖,好奇装异服。性情渗透了笔墨,字是又诡异又憨厚,漂亮得出奇。
  四月的一天,我就住在这首美丽的诗歌里面。午睡醒来,推开房门就是竹林。走在竹林的曲径上,梳着头发,根根发丝都飘向远方:唐朝和宋朝。忽然发现,美丽的东西是横截面,一旦美丽便永远美丽,绝不随着时间线性消失。常健的诗是美丽的,愈看愈感到心旌摇摇,悟入清空。米芾的字是美丽的,诡异憨厚怎么也掩不住创造性癫狂。美丽是不老的,唐诗不老,宋字不老,因而一千五百年的兴福寺也永远不会老。
  入夜,听慧云法师讲经。古老的寺庙,偏偏有年轻的小当家。二十来岁的慧云法师谈吐已经非常圆熟老到,可以举重若轻地引领我们。原来,每个人都有清净的自性,只是被尘俗蒙蔽,"禅悟"之道就是除染污而显自性。法师侃侃征引《法苑珠林》、《五灯会元》,我虽不能"顿悟",却分明感到庄严和净化,南来北往,到过的寺庙不少,觉得哪座寺庙也没有兴福寺这么浓浓的"禅味"。密密竹林,苍苍古木,处处透着禅意。
  夜深深,在寺内缓缓慢步。看风中低语的大树,看树叶滑落潭水,看青苔暗侵石阶,看夜鸟梦呓巢窠,看回廊结构出种种复杂的故事,看老藤椅凝思深夜的含蓄,看时间失去滴答滴答的声音,看僧人们的睡眠呈现一种寺庙独有的静寂。一仰头,参天古柏的缝隙间晃出兴福寺的月亮,小小一弯冷月,朦朦胧胧。
  兴福寺的月亮是世界上唯一的月亮。因为它有兴福寺。有兴福寺生长了千年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兴福寺的月亮不是单纯的月亮,是成了精的月亮。我在新疆见过又大又圆清澈如水的月亮,可它的背景是荒漠。点了篝火,一夕狂欢。狼藉的是天明之后的灰烬和残酒。我真是喜欢兴福寺的月亮。从离开兴福寺的那一刻起,我就在等待再一次的缘分,能够再去兴福寺住几日。到了晚上,就出来晒月亮。

阅读下文,回答小题。

“二十四节气”入遗彰显传统文化魅力

    ①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1届常会2016年11月30日通过审议,批准中国申报的“二十四节气”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②“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提起这首已经被选入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本的《二十四节气歌》,很多中国人都耳熟能详。诗词般的韵律、图画般的意境、波浪般的节奏,使这首《二十四节气歌》读起来朗朗上口、便于传诵。《二十四节气歌》不仅伴随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成长,也为折射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和丰富内涵的“二十四节气”增添了几分迷人的色彩。

    ③“二十四节气”凝聚了古人的智慧。起源于黄河流域的“二十四节气”是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认知一年中时令、气候、物候等方面变化规律所形成的知识体系。这一体系深刻揭示了四季轮回的客观规律,是农耕时代社会生产生活的时间指南。如果我们只是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二十四节气”可能没有么特别之处,但是在当时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人们认识自然能达到如此之高的水平,的确令人惊讶。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二十四节气”是一项重大的发明,凝聚了古人的智慧。

    ④“二十四节气”并不过时。当今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二十四节气”对于农事的指导功能在逐渐减弱,对现代人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小。即便如此,现代农业的耕作仍然没有逃脱原来的节气规律,即便由于气候变暖和地区差异的确有些出入,一般也都在较小的范围之内。在日常生活中,根据节气变化来准备需要添减的衣物,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一种习惯。所以,“二十四节气”对现代农业和现代生活的指导或参考意义仍然存在,“二十四节气”并不过时。

    ⑤“二十四节气”具有不容磨灭的文化价值。作为中国人特有的时间知识体系,“二十四节气”不仅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而且鲜明地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所以,“二十四节气”是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二十四节气”所带给我们的,不只是对生产生活的指导意义,还有人类应该亲近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积极态度,这种文化价值是永远也无法磨灭的。

    ⑥在国际气象界,“二十四节气”这一时间认知体系被誉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这是对传统文化的肯定与褒奖。而此次“二十四节气”成功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不仅表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该遗产项目的一致认可,同时更彰显出中华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

(选文有删改)

阅读理解

爱的角力

明前茶

①两年前的春天,小曹的父母重建了农村的老房子。原先中规中矩的平房被推倒了,小曹的父母建起两层楼房,还装修成民宿的样式——在合围结构的房子中央装上落地玻璃窗,并预留了一个天井,天井里种上细细的水竹,放上父亲这些年从山上捡来的奇石。

②为什么要建这座大房子?她父母的想法是,人老了,只盼着儿孙能多回家陪陪他们。他们执拗地认为,只要老家房间够多,卫生间里装上了智能马桶,有拍照好看的餐桌与茶几,孩子们就愿意回来小住。

③果然,新房子造好之后,父母就陷入无尽的等待,他们翻晒被褥、腌制腊味。浇灌菜园,就等着儿女的汽车喇叭在院门前摁响。这份沉甸甸的期待,也变成了一家人的精神压力一小曹与哥哥、弟弟都有些愧疚,以前每两个月才长途跋涉开车回家一次,但现在父母用一辈子的积蓄翻建房子,他们都掂量着回家的次数是不是太少了。

④然而,人到中年,做儿女的也事务繁忙,加班、做家务、辅导孩子,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被填满了。为了腾出周末去探望父母,小曹每周一到周五都过得紧张,可能凌晨还在赶制标书,深夜还在厨房里对付油渍。疲困至极时,他心里也有抱怨。终于有一天。小曾鼓足勇气对母亲说:“既然所有的爱都是双向奔处,你们也不能总站在原地不动啊,也不能总是眼巴巴地等着我们回家啊,我们也很累。”

⑤话刚说出口,小曹就后悔了。在视频里,小曹明显看到母亲的脸色像大晴天里飘来一片乌云,倏然暗下去了。之后,回不回家就变成了一个“话题沼泽”,双方都得绕着走。小曹整整一个月没有回家,父母也不再接二连三地以“笋子已经帮你们挖好了,鸡已经杀好了”,“腊肉已经可以吃了,再晚一步你们就看不到腊梅花了”等理由来催促儿孙们回老家了。在双休日,小曹终于可以睡到自然醒,也终于有时间去美术馆看展览、带孩子去游乐园了,但是,这份自在轻盈为什么又夹杂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空茫呢?

⑥某一天,父亲突然主动给地打电话。说村委会邀请到一位给孩子们讲授风筝制作方法的老师,在村里找寻教室未果,看中了他们家敞亮的天井和客厅,想租用客厅做手工课教室。外聘的老师很忐忑,因为这种公益性课程经费有限,之前问过几家民宿,都因为价钱谈不拢而作罢。

⑦谁想,父亲一听就答应了,说:“你们尽管来,有孩子们在,大房子就有生气。租金多少都无所谓,我们老了,要这么多钱做啥用?”他还说,孩子们搭风筝的骨架肯定需要竹篾,后面山坡上的竹园也是他们家的,看中什么竹子他就替他们砍来用。他还给来上课的师生准备了烘青豆和蜜薯干当茶点。那蜜薯与毛豆也都是自家菜园的收成。

⑧这件事好像给父母的生活凿开了一条缝,这条缝里透出月光、清风和竹子的清香,也透出一份活力。

⑨于是这一年来,父母家的大客厅就成为课外讲习所,老师在这里教孩子们写春联、染布、做青团和鲜肉月饼。连父亲也被聘请加入了课外教师的队伍。

⑩从母亲发来的视频里,小曹看到父亲在教孩子们识别如今已成老古董的农具与渔具,教他们如何点豆腐、晒柿饼、收桃胶。小朋友们还戴上手套与斗笠面罩,学着父亲的样子避开“嗡嗡”萦绕的蜜蜂,蹑手蹑脚地在蜂箱里掰下一点儿色如琥珀、状如软胶的蜂蜜,放进嘴里品尝。顿时,他们被都浓稠的甜味齁到,小脸上堆满惊讶。父亲在一旁笑着,犹如恶作剧得逞的小伙伴一样。小曹被愧疚捏拢的心终于舒展开来。

⑪两位老人也发现,有了大房子,迎接的也不一定是自家儿孙,当他们帮助想做事却没有场地的年轻人时,自己的生活也从枯索萧瑟变得丰沛饱满起来。年轻一辈的到来使河岸上的老柳树忽然有了腰身,有了青绿之色,有了明媚的生气。

⑫有意思的是,当父母不再那么盼望儿孙回家时,孙辈却约好了要回爷爷家,因为爷爷要教村里的孩子玩“植物敲拓染”。

⑬小曹的儿子和侄女听说后,提出了小小的抗议:“别人家的孩子都学会了,咱们曹家的小孩倒不会,这怎么说得过去?”

⑭小曹笑起来,她知道,在两代人“爱的角力”中,这一回,是父母赢了。

(摘自《解放日报》,有删改)

这篇文章入选了尚雅学校知行文学社的“美文共赏”栏目,弘毅同学所在的八(8)班读完后,针对这篇文章进行了交流,请你参与。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问题。

时间不等人

毕啸南

①意识到爸妈老去,是一个模糊而漫长的过程。第一次有这样的具体感知,是十四年前,我出发去济南念大学的那天。

②舅舅开车送我和我爸去火车站,妈给我准备了六大包的行李,我坚持只带一个皮箱。她像雨前忙着搬家的蚂蚁,左右摇晃着略显圆实的身体,自顾自地来来回回,连拖带抱,硬生生地把大大小小的包裹都塞进了车里。

③临行前,妈逐一把包裹拆开来检查一遍。少年的我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冲妈妈大声嚷嚷:“哎呀,别翻了,说了不带不带,跟逃荒似的。”说着,我便转身蹿进车里。“哪里像逃荒,满嘴胡诌。”妈妈见我恼了,笑中有些歉意,随即又笑呵呵地招呼着亲戚邻里。她天生一张鹅蛋脸,嵌了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笑起来嘴巴像弯月挂在满是晚霞的天空中。

④车快发动了,妈突然大喊了一声:“糟了糟了,到底是忘了东西。”她跑进院子又跑了回来,手里拎着一大袋子煮熟的花生。她一只手托着袋子从车窗递给我说:“差点就忘了,刚刚煮好的,别烫着,带着路上吃。”热腾腾的花生冒着热气,蒸得我眼前发白。妈妈的脸挤进了车窗里,我望着她,竟感觉有些陌生。

⑤十八年来,这似乎是我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她,看她的脸。她的眼角已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曾经光滑的额头已藏不住淡淡的褶子,右耳的鬓边几缕青丝也已成了白发。我望着她,她也凝望着我,我在她水汪汪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个泪汪汪的少年。

⑥爸说:“走吧,时间不等人。”

⑦车终究还是开动了。我坐在车里,整张脸贴在车窗的玻璃上,目光透过车窗看妈离我远去,越来越远。她的身影越来越小,我有些困惑,有些恼,妈怎么突然变得这样矮小了呢?直到视线里再也看不到她,我才意识到,远去的人原来是我啊,而妈妈只是停留在了原地。

⑧上了火车,爸从威海到济南送我入校。等我安顿好,天已经渐渐暗了,落日刚刚垂入山间。【A】为了省钱,爸订了当晚回老家的火车票。我送他到校门口的路上,他似乎又想起了些什么,拐弯去了学校的超市,【B】给我在大学刚刚认识的舍友一人买了一袋苹果,挨个放在大家的桌子上。

⑨在我念大学以前,我与父亲很少交流。每次放学一回家,我最常跟他说的一句话就是:“爸,我妈呢?”爸性格内敛,常常沉默,我并不知道,也从来没有关心过他在想些什么。来济南的路上,我们坐了一夜的绿皮火车,老式的火车晃晃荡荡,一直摇晃了七个小时,我与他也就这样彼此沉默了一整夜。

⑩送父亲去校门口的路上,我们依然沉默,他在前,我在后。那条校园的小路,我们走了很久很久,路并不长,再放慢步子也有终点。送我爸到了校门口,我仍只是缓缓吐出几个字:“爸,路上注意安全。”爸说:“你先回去,我在这看着你回去再走。”我的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第一次,对父亲,对眼前这个男人,我心里涌动着一股巨大而微妙的情绪,我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如何开口。我只能先转身往回走,一转身,泪就“啪嗒”掉了下来。

⑪走了几步,我停下往回看,爸依旧在那站着,他穿着卡其色夹克,宽宽的黑色裤子,擦得锃亮的黑皮鞋,那是他为了送我上大学而特意添置的行头。他一动也不动,我突然有些逃离般地加快脚步往学校跑,似乎走了好久好久,我忍不住再次回头望他,只见父亲还在那里,只是,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人,我已看不清楚他的模样。

⑫这个男人,曾经是我心中的天地,头顶的日月,远望的山海。而那一刻,我才意识到,他只是我的父亲,一个正在老去的男人。

⑬这一次,是我送父亲,但最后远去的依然是我,停留在原地的,还是父亲。

(选自《读者》,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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