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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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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问题。
                                                                                                 如何记住乡愁
                                                                                                           燕海鸣
       时下,“记得住乡愁”成为一句流行语。在大规模推行城镇化的同时,如何留住乡村肌理,如何传承民间的记忆,对于规划者和普通人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联想到最近另一句流行语“时间去哪儿了”,我们更可以真切感受到整个社会的一种焦虑,一种在巨大时代变革和急速生活节奏中难以寻找稳定心灵的焦虑。
      无论是“记得住乡愁”还是“时间去哪儿了”,都在表达一种心理,即对变化的不安和对未来的不确定。只不过,前者指向空间的转换,后者则指向时间的流逝。或者说,前者的目的是回到家乡,后者的目的是回到过去。
      乡愁和怀旧诉说的是同一件事,在英文表达中可以明确体现出来。英文单词Nostalgia是乡愁、怀旧的意思,这个单词由两个希腊语词根构成,nostos对应“家乡”,而algia对应“怀念”。但希腊语的词根并不意味源自希腊。实际上,这个词是瑞士的医生侯佛(Hofer)在其1688年的一篇医学论文中创造出来的。为什么是医学论文?因为当时人们普遍认为,乡愁、怀旧是一种疾病,必须通过医学的方式进行治疗。
       这种认识并非毫无缘由,当时欧洲大陆大小战争很多,许多士兵由于思念家乡,无法集中精力在前线对抗敌人,大大影响战斗力。因此,这种乡愁病,成为医生们研究的对象。
       300多年过去,乡愁早已不是一种病,甚至成为诗人和哲学家们表达自己浪漫情怀的一种方式。乡愁也不仅停留在空间维度,更扩展到了时间维度上。撰写《怀旧的未来》一书的俄裔美籍学者博伊姆(Boym)说: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加速,导致人们越发怀念过往的慢节奏生活,以及越发怀念并需要社会的内聚力和传统。社会学家戴维斯(Davis)也认为,在充满不确定的变动和断裂的过程中追寻一种稳定与持续的力量,是人们怀旧的主要动力。
        因此,我们已经更清晰地认识到事情的本源所在:乡愁、怀旧行为本身不是疾病,导致人们乡愁、怀旧的大环境,才是需要思索的对象。我们是否太强调发展的价值,而忽略了无序发展所带来的人们心理认同的紧张?我们是否太过描述都市水泥森林的繁华,而忽视了正在迅速消失的原乡传统?也正是在这种反思和质疑声中,“记得住乡愁”能够迅速占领舆论高地,“时间去哪儿了”能够迅速引发社会的共鸣。
      虽然这种乡愁、怀旧的力量是我们所需要的,但我认为,如果对这种力量使用过度,也会导致负面结果。一个人的nostalgia虽然不是病症,但一个社会过于沉迷于nostalgia,是一种社会的病态。
       对乡愁、怀旧处理不当会导致两种极端的行为。按照博伊姆的分类,怀旧分为修复型怀旧和反思型怀旧。修复型的怀旧者认为旧的时代好于当下,所以要回到过去。这种类型的人走到极端,便是要对已经因种种原因废弃或消失的古迹进行复原。我们已经看到太多以崇古为名大肆修建仿古建筑的例证,但是,“乡愁”不是这样记住的。
      反思型的怀旧听起来理性一些,这类人更强调对旧的“怀”,不追求回到过去,而是追求一种怀念过去的徘徊感:“在废墟上徘徊,在时间和历史的斑斑锈迹上、在另外的地方和另外的时间的梦境中徘徊。”但反思型怀旧走到极致,便是对历史的滥用,使整个社会弥散着一种失落和挫败感。这类人会走向进步的对立面,将任何合理的变化和发展都视为敌人。他们不需要回到过去,他们索要的是将时间停止,将时间凝固。
       “记得住乡愁”,犹如开启了一扇大门,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变迁大潮中,未来具有了更丰富的可能性。但是,只有当故乡成为回不去的过往,人们才会为乡所愁。从这个角度而言,“记得住乡愁”存在着语病。因为乡愁是一种怀念故乡的情感,我们要留住的不是这种情感。我们的目标不是在城市面对故乡的寥落捶胸顿足,而是积极留住故乡文化脉络中的美好。
        所谓“时间去哪儿了”更是如此,时间既无法回溯,也无法停驻。浪漫主义的怀旧情结可以存在于诗歌和哲学之中。但是,当怀旧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时,那种浪漫的忧伤便不再美丽。适应变化是人应具备的素质,否则就如博伊姆所说:“对于家乡的思念收缩成为对于个人自己童年的思念。与其说是对于进步缺乏适应,不如说是‘对于成年人生活的某种不适应’。”
(选自《 中国青年报 》2014年03月14日)

(1)、作者认为该“如何记住乡愁”? 请用简洁的语言回答。

(2)、本文的题目是“如何记住乡愁”,为何多处提到“时间去哪儿了”?

(3)、结合文章具体内容 , 说说你对“一个人的nostalgia虽然不是病症,但一个社会过于沉迷于nostalgia,是一种社会的病态”这句话的理解。

(4)、对本文的理解有误的表述是()

A、文章以时下流行语开头,把握住了热点话题,有利于加强读者的阅读兴趣。 B、作者对“乡愁”一词追根溯源,论述了乡愁和怀旧之间的关系,证明了乡愁不是一种 病。 C、作者认为,对乡愁、怀旧处理不当会导致两种极端的行为。无论是修复型还是反思型的怀旧,走到极致都不理性。 D、作者认为,浪漫主义的怀旧情结存在 于诗歌和哲学之中是一种美,但并不赞同怀旧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寂寞女儿心
        ①女儿上学以后,正式从母亲那里搬进我们这边的小家。感情上的疏离,使她对我和她爸爸从没有亲昵的举动,有时她爸爸抱她,她表情别扭极了。
        ②学习成绩一直不理想,100分至少跟我没有照过面,经常会让我们在不及格的卷子上签名,要不就是留堂,午餐守着饭和菜等着迟迟不归的她。我这样一个爱面子的人,常常被老师叫到学校去听证,全是说她不好,等我青着一张脸回到家,当然要对她大发脾气。
        ③她渐渐变得落落寡欢,从不主动与我们交流,能在自己的房间里呆很久,自言自语,自己跟自己玩,上学、放学都是闷闷的。
        ④成绩还是不好,留堂照旧,老师的埋怨也照旧,我们不知道她心里想什么,老师说她表扬、批评都那个样子,晚上我和她爸爸自嘲道:“荣辱不惊”啊。
        ⑤一天临近放学前,突然降下暴雨,狂风怒吼,粗粗的雨柱被吹得横扫万物,闪电雷鸣更是不在话下。等了好一会儿不见雨停。我便拿了一把伞又撑着一把伞到学校去。
        ⑥走至立交桥时,我停下来看车,再过两条马路便是女儿的学校,陡然间,我发现女儿正在雨中狂奔,她好像一点也不怕雨,在雨中展开长腿长臂,像小骏马一样扬蹄飞跑,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快意,背上是硕大无比的书包,她仍然轻盈地腾空飞跃。
        ⑦我在马路的这边大声喊她的名字,但哗哗的雨声淹没了我的声音,她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知道在雨中酣畅地奔跑,那一瞬间,我呆住了,她这种举动,分明是压抑已久之后的借题发挥 , 她心里一直不愉快,因为永远受到责难与批评,可是她说不出,她还没有能力描述心中的感受,所以只好无奈地接受寂寞童年,今天因为大雨改变了整个世界,汽车、行人、街道都失去了往日的秩序,她于是趁着乱也舒缓一下沉闷的心情。
        ⑧我停止了叫喊,在雨中一直等到她发现我,跑过来,雨已经打湿了我整条裙子,她更是落汤鸡一般。我说,这么大的雨,怎么不躲一躲再出来呢?她说,躲了,看它不会停,又怕你们等着急……
        ⑨我拉着她的手回家去。
        ⑩教育子女的道理,谁讲起来都是一套一套的,能做到一半已属不易。我自封潇洒之人,也颇同意无为而治,但真正见到60分,照样勃然大怒。
        ⑪社会发展到今天,竞争意识深入人心。孩子学习不好也是很实际的问题,但是想到她以那样压抑的心情度过人生初游,也是一件令人悲情的事。毕竟,我们除了希望她好以外,还附加了许多诸如我们的意志、我们的梦想、我们的期待、我们的面子,我们其实也很看重这些,而一颗小小的童心又怎能装得下这一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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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飘在空中

江飞

      ①很长时间了,我的脑海里总浮现出这么一句生动莫名的话,仿佛一条顽固而狡黠的鱼,时不时地钻出水面,似是引诱,又像是提醒,告诉我这样一个真相:曾经或者将来,鱼,飘在空中。

      ②飘在空中的鱼,是从母亲的竹篮里逃脱的那一条吗?从水里直接飞升到空中,再在空中完成难度高超的自由转体,像一只灵巧异常的风筝。我曾见过无数的风筝,挂在十月的高压线上,它们在春天里逃跑未遂。我也曾见过无数的鱼,它们都能侥幸地从鱼网和我们的口中逃脱吗?更多的恐怕是成为鱼缸里供我们欣赏的活物,或是填了我们胃的狭小的一角了吧。我曾经满怀深情地描写过死去的它们:

      ③鱼死在水里,肚皮朝上。

      ④我从湖边经过,从它的身旁经过,它曾经是一尾活蹦乱跳的鱼,现在却是一具尸体。幸运的是,它最终死在水的怀里,水是鱼的情人,它应该感到幸福。

      ⑤我不知道,这条鱼,是否是从不远的老家游来,从母亲的竹篮里逃脱,选择在这里死去。

      ⑥我准确地向它扔了一颗石子。

      ⑦石子很快沉了下去,浮起来的却是长久的思念。我想起跟鱼关系最密切的我的母亲。她在乡下日复一日地卖鱼。她对鱼充满感情。她的鱼从不轻易死去。

      ⑧我能感受到的每个相似的冬天,都渗透着刺骨的寒意,和阵阵逶迤而来的鱼腥的气息。昏暗中的清晨,最先看见的是已坐起身的母亲,而在她看不见的几十里之外的养鱼场里,无数条鱼也在整装待发了。母亲把手伸进冰冷的水里,整个冬天便因此而奠定了寒冷的基调。

      ⑨母亲的鱼一个挨一个的匍匐在地上,母亲也就蹲在鱼的旁边。蹲得久了,母亲就随意地抬起头来,看来来往往的过路人,也只是随意地看。街道实在是太小了,跟大城市没法比。母亲是去过首都北京的,那里人多得就像整筐整筐的鱼。现在回想起来,我和母亲都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一向安分守己、谨小慎微的母亲,怎么敢在北京的许多街道上兜售盗版影碟呢?母亲知道那是犯法的事,她也曾为此被便衣警察带到派出所两次。有一次,是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把她关在一间封闭的小房间里,手被铐在固定的桌脚上。夜深了,他们都去吃夜宵,只剩下母亲一个人,抚摩着被踢打过的青肿的脚踝,坐在地上,坐在黑漆漆的夜里,捱着饿。就这样关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才把她放了。母亲并没有告诉那个年轻的警察,她有两个儿子,和他一般大,都在读大学,为了高昂的学费,她铤而走险。后来,母亲跟我们说起这些的时候,也总是轻描淡写的,就像是在天黑之前去了一趟菜地,顺便割了点韭菜而已。就在今年七月,我第一次去了北京。站在陌生的胡同街头,首先想到的便是若干年前我的母亲就是站在这样的地方左顾右盼,小心翼翼。我痴痴地立在那里,想象着母亲那谨慎卑微的笑脸,直想哭。

      ⑩母亲拿起塑料瓶,不时地给鱼洒点水。街上的人越来越少了。浙江义乌的深夜好像也只有这么少的人。那一年,母亲跟老家的一对夫妇到那里打工,洗盘子,洗碗,洗菜,收拾里外。最让母亲难受的,是连续地熬夜。她们必须等,一直等那些从酒吧舞厅里散场的人,到她们那里吃点馄饨、水饺。母亲那时已经有四十多岁了。她的脚和胳膊都浮肿了。母亲累到极点的时候,就想家里的男人,想两个儿子,想着想着,就一个人偷偷地哭。坚持了大半年,母亲终于还是回来了。转来转去,还是卖鱼好啊,一回来,母亲就对父亲说。

      ⑪在外奔波多年之后,母亲又重操旧业了,仿佛是一条漏网之鱼,在城市的大江大海中艰难游渡之后,最终又回归到乡村的小河小溪里。有时候,我喜欢胡思乱想,常常在心里完成这样的自问自答:为什么母亲的鱼从不会轻易死去?那是因为在她的内心深处,鱼,就是她的第三个孩子。有一天从市里回来,远远的望见鱼市上的母亲,蹲在那里,就像是一条失去光泽的鱼。我能料想到母亲会继续这样的与鱼为伴的生活,却无法预料,是否有一天,我也会走出她以及村庄的视线,像一尾柔软的鱼,从她的竹篮里获得新生,或在寻找新生的途中悄然死去。

      ⑫波纹层起,水藻繁盛,白色的鱼浮在其间若隐若现,然而我却能轻而易举地提起一条又一条鱼来。只是那一夜的梦里,风很大,鱼儿很小。咬在鱼钩上的轻飘飘的小鱼,我散乱的衣裳,塘埂上齐膝的野草,以及来寻我回家的母亲的发梢,都一起飘向我身后倾斜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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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水晶一样的心愿

矫友田

    那个展台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精美的水晶饰品。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拿着一个紫水晶笔洗向参展的客人们展示。他打开一个小型的强光电筒,将光束对准了那个水晶笔洗,它顿时迸发出了迷人的光泽。我欣赏着那些美丽的水晶饰品,不由得想起一个与水晶有关的故事。

    很多年前,在小镇的街市一角,有一家小小的书店。那时候,他只有十二三岁,却已经是个十足的书迷了。每次跟着母亲到小镇的集市上卖鸡蛋,他总要找机会到那个小书店里呆上一会儿。

    那个小书店的老板,是一个60多岁的老者,长得又高又瘦,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他每次走进书店的时候,那位老者总是伏在柜台上看书。见他进来,老者便把眼镜往下轻轻地一按,朝他微微一笑,而后继续埋头看书。

    那时候的书店还不是开架售书。他就用两只小手扳着柜台,使劲跷着脚,仔细地浏览着摆放在书架上的书籍。每当发现自己喜欢的,他就会让老者帮忙取过来翻看一阵儿。

    他那时候上学,父母从来不给他零花钱,但他却把卖酒瓶、牙膏皮等废品换来的零钱积攒起来买书。可是那些书的定价,大都超过了他购买的能力。因此,为了购买一本喜欢的书,小男孩总是要掂量来掂量去,那位老者则不厌其烦地为他拿来拿去。在小男孩看书的时候,他也继续看自己的书。

    渐渐地,老者便记住了那个小男孩的模样。等他再走进书店的时候,老者就会主动起身,从书架上抽出一些他认为适合儿童阅读的书籍,然后递到那个小男孩的眼前说:“你看这些,有你喜欢的吗?”这也是老者对他说的次数最多的一句话。

    有些时候,小男孩站在柜台前看上半天,却因为衣兜里的钱不够,最终只能依依不舍地离开小书店。而书店的那位老者丝毫没有厌烦,他微笑着起身,将那些书一本本地放回原处。

    有一次,小男孩被书架上的一套《安徒生童话》给迷住了。然而,3.6元的定价在他的眼里是那么遥远。可他还是鼓足勇气对书店的老板说:“爷爷,这两本书可以为我留着吗?我一定会买下它们的。”

    老者微笑着点了点头,而后把唯一的那套《安徒生童话》抽出来,放到另外一个书架上去了。

    从此,为了攒够3.6元书钱,小男孩捡过蝉蜕,也偷偷地捅过蜂巢,然后将它们卖给收购站。然而两个多月之后,仍差6毛钱。

    其间,他已经往那个小书店跑了几趟。当他看到那套书还静静地躺在书架上时,他才会放下心来。然后,他就会告诉老者,他已经快要攒够书钱了。

    老者则微笑着说:“不急、不急,书一定为你留着。”

    那一天,他跟小伙伴们在河边玩耍,意外在草丛里捡到一块鸡蛋大小,像盐粒一样晶亮的石头。小伙伴都围过来看,其中一个小伙伴说:“这是水晶石,一定很值钱!”

    小男孩兴奋地问那个小伙伴:“真的吗,你说值多少钱呢?”

    那个小伙伴思忖了一会儿说:“至少可以换你想买的那套书吧。”

    于是,他把捡到的那块水晶石藏好。再一次跟母亲去小镇时,他把那块水晶石偷偷带在身上。

    他兴冲冲地跑进那家小书店,并告诉书店的老板,他今天是特意来买那套书的。之后,他从衣兜里摸出3元钱,连同那块“水晶石”一同放在柜台上。

    老者点了点那些零钱,不解地问:“怎么还差6毛钱呢?”

    那个小男孩连忙说:“您看这是一块很值钱的‘水晶石’,用它抵6毛钱行吗?”

    哦,老者恍然明白过来。他拿起那块“水晶石”端详了一会儿,摇了摇头说:“这不是水晶,而是石英,不值钱的。”

    听了之后,小男孩的脸蛋一下子红了。他从老者手中接过那块石英,连同那些零钱,失望地朝门口走去。

    老者在他身后犹豫了一下,然后喊道:“孩子,把书带走吧,这块石英我看把它摆在花盆里也不错!”

    他一边说着,一边找来一张报纸将那套《安徒生童话》包好。从那个小书店里出来的时候,那个小男孩像一下子长上了翅膀,在大街上快乐地奔跑起来。他的心情像外面的天空一样晴朗,不再有一丝伤心的云彩。

    许多年过去了,小镇早已变为繁华的城区。那家小小的书店也成为记忆里的一个符号,而那位当年卖书的老者或许也早已过世。但那个小男孩却一直珍藏着那套书,并创作出版了不少自己的作品。因为,那个小男孩就是我。

    今天,当我坐在书房里,注视着那一架架自己喜欢的书籍,忽然感觉它们不就是一块块水晶吗?当老者收下那一块石英的时候,其实他已经送给了我一块真正的水晶。或许,正是因为我拥有那么多水晶般的心愿,生活才会闪闪发亮。

阅读朱启新的《筷子中的文化》一文,完成下列各题。

    ①古人称筷子为“箸”,这个专称自商代一直沿用至宋末,到了明代才逐渐称“箸”为筷子。如明人陆荣《椒周杂记》载,吴中民间行船时忌说“住”,因箸同“住”音(“住”,慢),所以要把“住”改为“快”,“箸”便叫成“筷子”了。以后,一些读书人也渐称“箸”为“筷”。

    ②用筷历史,已有3000多年,早在商代,纣王已用象(牙)箸。在长期的使用中,根据考古资料提供的信息,既有器形的变化,也有制作质地的不同。

    ③筷子的器形,最初,两头同样粗细。先秦时期乃至汉初的“箸”,都是上下一般粗细,分不出手握的筷头和夹食的筷足。已知最早的铜筷出自云南一墓中,整体圆柱形,长约20多厘米,属春秋晚期。安徽出土的一批东周青铜器中也有铜筷一双,细长方形,残长20.3厘米,宽4毫米。及至宋代,筷子的粗细又有了变化。四川发现的一座宋代窖藏出土的一双铜筷,长24厘米,筷首与筷足,粗细已很分清了。

    ④古代的箸,长短并无定制,约20厘米左右。形体有方有圆,其径一般在0.4厘米左右,最粗不会超过0.6厘米,比今日用筷要细——古人之箸用来夹羹汤中的菜。《礼记•曲礼》说:“羹之有菜者用挟(即“箸”),其无菜者不用挟。”夹羹内的菜,分量不多也不重,不同今日要夹大块食物,或者用劲撕裂食物。箸之细径不碍使用。

    ⑤制箸材料,通常采用竹、木。此外尚有铜、玉、骨、银等。最广泛使用的是竹制和木制。筷子作为我国文化特征之一,源远流长。各地也都有名筷生产,如北京的雕琢玉筷,成都的刻花竹筷,杭州的天竹圆头筷,广州的乌木筷和象牙筷……真是很美。

    ⑥筷子挺直,宁折不曲。唐玄宗李隆基特赐给宰相宋碌一双金筷,以表彰他的秉性耿直如筷。明代程良规的《咏竹箸》诗,写得也很有意思:“殷勤问竹箸,甘苦乐先尝。滋味他人好,尔空来往忙。”此诗语句通俗,热情讴歌了筷子默默为他人奉献的精神。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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