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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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孩子的力量》这篇小小说,回答后面问题。
“打死他!……枪毙他!……把这个坏蛋立刻抢毙!……打死他!……割断凶手的喉咙……打死他!……打死他!”人群大声叫嚷,有男人,有女人。一大群人押着一个被捆绑的人在街上走着。这个人的身材高大,腰板挺直,步伐坚定,高高地昂起头。这是一个在人民反对腐朽政权的战争中站在反动政府一边的人。他被抓获,现在押去处决。
“有什么办法呢!力量总不在我们一边。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是他们的天下。死就死吧,看来只能这样了。”他想,耸耸肩膀,对人群不断的叫嚷报以冷冷的一笑。
“他是反动政府的警察,今天早晨还向我们开过枪!”人群嚷道。人们押着他往前走。当他们来到那条横着昨天在军警枪下遇难者尸体的街上时,人群狂怒了。
“不要再拖延时间!就在这儿枪毙那无赖,还把他押到哪儿去?”人群嚷道。被俘的人阴沉着脸 , 只把头昂得更高。但领头的人决定把他押到广场上去,去那里解决他。
离广场已经不远,在一片肃静中,人群后传来一个孩子的哭叫声。“爸爸!爸爸!”一个六岁的男孩边哭边叫,推开人群往俘虏那边挤去,“爸爸!他们要把你怎么样?等一等,等一等,把我也带去,带去!……”孩子旁边的人群停止了叫喊,他们仿佛受到强大的冲击,人群分开来,让孩子往父亲那边去。
“瞧这孩子多可爱啊!”一个女人说。“你要找谁呀?”另一个女人向男孩俯下身去,问。“我要爸爸!放我到爸爸那儿去!”男孩尖声回答,“你们想把爸爸怎样?”
“回家去,孩子,回到妈妈那儿去。”一个男人对孩子说。俘虏已听见孩子的声音,也听见人家对他说的话。他的脸色越发阴沉了。“他没有母亲!”他对那叫孩子去找母亲的人说。男孩在人群里一直往前挤,挤到父亲身边,爬到他身上去。
人群一直叫着:“打死他!吊死他!枪毙坏蛋!”
“你干嘛从家里跑出来?”父亲对孩子说。“他们要拿你怎么样?”孩子问。“你认识卡秋莎吗?”“那个邻居阿姨吗?怎么不认识。”“好吧,你先到她那儿去,待在那里。我……我就来。”“你不去,我也不去,他们会打你的。”男孩说着哭起来。“不会,他们不会的,他们就是这样。”
俘虏放下男孩,走到人群中那个发号施令的人跟前。“听我说,”他说,“你们要打死我,不论怎样都行,也不论在什么地方,但就是不要当着他的面。”他指指男孩,“你们放开我两分钟,抓住我的一只手:我就对他说,我跟您一起去溜达溜达,您是我的朋友,这样他就会走了。到那时……到那时你们要怎么打死我,就随你们。”领头的人同意了。
然后俘虏又抱起孩子说:“乖孩子,到卡秋莎阿姨那儿去。”“你呢?”“你瞧,我同这位朋友一起溜达溜达,我们再溜达一会儿,你先去,我就来。你去吧,乖孩子。”
男孩盯住父亲,头一会儿转向这边,一会儿转向那边,接着思索起来。“去吧,好孩子,我就来。”“你一定来吗?”男孩听从父亲的话。一个女人把他从人群带出去。等孩子看不见了,俘虏说:“现在我准备好了,你们打死我吧。”
这时候发生了完全意想不到和难以理解的事情。在所有这些一时变得残酷,对人充满仇恨的人身上,同一个神灵觉醒了。一个女人说:“我说,把他放了吧。”“上帝保佑,”又一个人说,“放了他。”“放了他,放了他!”人群叫喊起来。
刚才还在憎恨群众的他,竟双手蒙住脸放声大哭起来。他是个有罪的人,但从人群跑出去,却没人拦住他。                  

                                               (选自《哈吉穆拉特》,作者:列夫﹒托尔斯泰)

(1)、通读全文,简述小说中“警察”的形象特征。

(2)、联系上下文,结合对划线句的解读,试理清“警察”的心理变化过程。

(3)、仔细研读全文,探究小说标题“孩子的力量”的内涵与作用。

(4)、选出下面对选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理解正确的一项。 【 】

A、小说以“打死他!……枪毙他!……”开篇,表现群众的亢奋情绪和愤 恨之情,既设置了悬念,又激发了阅读兴趣。 B、小说中的卡秋莎是一个起关键作用的人物, 她的出场有力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C、儿子的出现,让警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他不再像先前那样冷酷傲慢,而是悔恨交加。 D、文末说“他是个有 罪的人,但从人群跑出去,却没人拦住他”,这样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紧张、冷漠的人际氛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短文,完成下列各题。

读书的“体”与“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是一种“读书”的动物。以往,“读书人”的称谓专属于少数人;如今,在“全民阅读”的时代,读书已成为大众普遍拥有的权利。伴随人类文明的发展,尤其是知识生产的积累,读书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然而,为什么读书?读什么书?怎样读书?读书有用抑或是无用?这些围绕“读书”而产生的问题似乎都悬而未决。

       关于读书,可以从“体”与“用”这两个方面来理解。大致上说,“体”指的是事物的本性、本根、本体,而“用”则是指“体”外化而生成的功用功能。

       从“用”的层面看,开卷有益,学以致用。这里的“有益”和“致用”都意在表明读书确实包含着实用的功利诉求。从这个角度考量,读书利国利民、利人利己。通过读书,人们可以获得生存技能以创造财富改善生活;通过读书,人们可以到达更高的社会阶位而改变命运。

       然而,对实用功利的追求只是读书的一个方面,过分地强调读书的实用功能,往往会遮蔽读书的根本要义。“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这种劝学篇,主要用读书的好处和用处来激励人们学习,会养育狭隘的读书观念。

       从“体”的层面看读书,也就是探究读书这件事情的根本意义是什么。当我们说“人是一种读书的动物”时,就意味着读书是一种专属于人的活动,读书与做人几乎就是同一件事情。读书的根本要义是“人性养成”,“人文化成”。从这种意义出发来理解读书才可能达到读书的至境。

       一般来说,受功利之“用”驱使的读书可归为“要读书”一类,而怀有“体”之情怀的读书则可称之为“好读书”。“要读书”乃是“五经勤向窗前读”,与之相反,“好读书”偏偏是“闲来无事好读书”。以前读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里面说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常常觉得不着边际。因为既然是读书,便应该正襟危坐,皓首穷经,衡量得失,怎么能“不求甚解”呢?读书而不好好学习,兴之所至,随性自然,算是什么好学上进?后来,渐有所悟,是因为明白了孔子的感叹:十年有五而志于学,五十而知天命。这是孔子对于知识与人生宿命的感叹,“知天命”后也就熄灭了“志于学”的功利之心,最终达到“从心所欲”、领悟人生的境界了。

       归根到底,“要读书”致力于实用知识,“好读书”致力于人生体悟。后者往往可以不执着于书本身,前者却陷于斤斤计较。带着患得患失的心去读书,有时候就会执着于一念而忘记了风来水面与月到中天。

雅文深境,幽思明悟,在一方局促的生命空间里,俯仰于天地大化之间,不正是读书的根本意义之所在吗?

(文/杨平,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屋祭

    记忆里老房子比我的年纪还大。听奶奶说,老房子是民国时期建的。房子是土坯的,只有房子的地基是砖垒成的,是那种古绿古绿的砖。因为久经风雨,红色的瓦砾上稀稀疏疏地长了些茅草,微风一吹,草绿色的种子四处飘散,来年的时候,又会是芳草萋萋

    老屋的门是暗绿色的,屋门上的几块玻璃,有的已经破了半边。屋顶覆以苇子编成的席子,椽子很黑,黑的油光发亮,因为日久天长,烟熏缭绕,有的地方甚至能滴下油来。屋子很小,即使是白天,屋里的光线也很暗。窗框是木头做的,纸糊的窗棂被风一吹沙沙作响。窗户外面是一颗老枣树,记不清它的年纪了,反正自打我记事起,这棵枣树就年年结出累累硕果。

    小时候老屋是我快乐的源泉。夜深人静的夜晚,昏黄色的光晕顿时洒满了小屋,细细的火苗伴着些许的黑烟,袅袅地飘向屋顶。每每这时,父亲总是喜欢点上一支廉价的香烟,坐在小桌旁,深深地吸上一口,然后惬意地吐出缭绕的烟气。橘红色的灯光,照着他古铜色的脸颊,额头上密密的皱纹一道一道的舒展开来,每每此时,我便觉得也许那时便是他最快乐的时候。

    屋里的摆设极其简单,外屋中央摆着一张八仙桌和两张老式的藤椅,因为有些年头了,上面的漆掉了许多,斑驳陆离的表面上有些细碎的小坑,上面沾满了油渍和灰尘。里屋摆着一张桌子和一个长方形大柜子,据说是母亲的随嫁品,木质很好,用了这么多年还完好无损。柜子里除了放衣服,还有一些好吃的东西,小时候因为馋,常常偷偷地掀开柜子拿东西吃。

    到了金秋八九月间,红彤彤的枣子便挂满了树梢间,犹如一颗颗光彩夺目的红宝石镶嵌在硕大的树冠上。每年这个季节,便是我们兄妹三个最快乐的日子。每天放学回家,我就蹭蹭地爬上树,站在树杈上,抓一把红枣塞进嘴里,醉人的香甜嗖的一下从嘴里甜到心里,继而传遍整个神经末梢。妹妹够不着,便仰着脖子在树底下等我晃一下枝头,然后噼里啪啦的下起枣子雨,妹妹提着小竹篮,一边吃,一边捡,那种情形至今回想起来,心里还有说不出的兴奋和感动。

    东边的院墙很矮,隔壁院子里长着一棵老槐树,夏天的时候,槐花穿过矮矮的院墙,小小的院落里便飘满了槐花的香味,抓一把槐花放在嘴里,又香又甜,回味无穷,直到现在还一直陶醉童年时代的槐花香里。

    父亲早早地盖上了新房,搬离了老房子,住进了新家。一有空的时候,父亲就常回老房子转悠。还经常拾掇拾掇这里,再拾掇拾掇那里,房子漏雨了他就爬上房顶盖盖塑料布,土墙掉皮了就再泥泥。过年的时候,我回了趟老家,到承载着我儿时的梦想的老房子里转了转,看了看。因为很久没有住人了,院子里长满了荒草,门前的那棵老枣树已经没有了踪影,地上依稀还能看见几片枯萎凌乱的枣树叶。土坯垒成的院墙终于倒了,只留下南面一段孤零零的门楼,还有那扇写着“忠”字的黑漆漆的大门……残留的白色窗棂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是在诉说着久远的故事……

    我给父亲说,老屋的院墙倒了,父亲听了嘴角动了动,没有说话。但是,久久的沉默和那一声重重的叹息,让我的心酸酸的。

(作者:李汉荣,有删改)

文学性文本阅读

老鲁

汪曾祺

①有一天,似乎看见校警们所住的房间热闹起来。看看,似乎多了一个人。想,大概是哪个来了从前队伍上的朋友了(学校校警多是退伍的兵)。再过几天,我们在挑菜时看见一个光头瘦长个子穿半旧草绿军服的人也在那里低着头掐灰藋菜的嫩头。走过去,他歪了头似笑不笑地笑了一下。这是一种世故,也不失其淳朴。这个“校警的朋友”有五十岁了,额上一抬眉有细而密的皱纹。看他摘菜,极其内行,既迅速且准确。我们之中有一位至今对摘菜还未入门,摘苋菜摘了些野茉莉叶子,摘灰菠菜则更不知道什么麻啦蓟啦的都采了,总要别人再给鉴定一番。有时拣不胜拣,觉得麻烦,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哗啦一起倒下锅。这样,在摘菜时每天见面,即心仪神往起来,有点熟了。他不时给我们指点指点,说哪些菜吃得,哪些吃不得。照他说,可吃的简直太多了。这人是一部活的《救荒本草》!他打着一嘴山东话,说话神情和所用字眼都很有趣。

②后来,大家都称呼他为老鲁。不久,老鲁即由一个姓刘的旧校警领着见了校长,在校警队补了一个名字。校长说:“饷是一两个月发不出来的哩。”老鲁说不要紧的,只想清清静静地住下,在队伍上时间久了,不想干了,能吃一口这样的饭就行。老鲁名为校警,其实做了本来是工友所做的事。他每天必做的事是挑水。

③每年春末夏初,几乎全校都要泻一次肚,泻肚的同时,大家的眼睛又必一起通红发痒。是水的关系。学校附近没有河,也没有井,我们食用的水只能从两处挑来:一个是前面胡萝卜田地里的一口塘;一个是后面山顶上的一个“龙潭”。龙潭,那也是一口塘,想是下面有泉水冒上来,故终年盈满,水清可鉴。如果从山上龙潭里挑水来吃,自然极好。但是,我们平日饮用、炊煮、漱口、洗面的水其实都是田地里的塘水。塘水是雨水所潴积,大小虽不止半亩,但并无源头,乃是死水。照一学生物的同学的说法:浮游生物很多。他去舀了一杯水,放在显微镜下,只见草履虫、阿米巴虫来来往往,十分活跃。向学校抗议呀!是的。找事务主任。主任说:“我是管事务的,我也是×××呀!”这意思是说,他也是一个人,也有不耐烦的时候。他跟由校警转业的工友三番两次说:“上山挑!”没用。说一次,上山挑两天;第三天,仍旧是塘水。你不能看着他,不能每次都跟着他。实在是,上山路远,路又不好走。也难怪,我们有时去散散步,来回一趟,还怪累的,何况挑了一担水乎?教员们呢,不到眼红肚泄时也想不起这码事。等想起来,则已经红都红了,泄都泄了。

④自从老鲁来了,情况才有所改变。老鲁到山上、田里两处都看了看,说底下那个水“要不得”。——老鲁的专职是挑水。全校三百人连吃带用的水由他一个人挑,真也够瞧的。老鲁天一模糊亮就起来,来回不停地挑。一担四桶。水挑回来,还得劈柴。劈了柴,一个人关在茶炉间里烧。自此,我们之间竟有人买了茶叶,泡起茶来了!因为水实在太方便。老鲁提了一个很大的铅铁水壶,挨着个儿往各个房间里送,一天送三次。

⑤老鲁来了,我们且问问他:“老鲁,你累不累?”

⑥“累什么,我的精神是顶年幼儿的来!”

⑦这个“顶年幼儿的”,好新鲜的词!老鲁身体很好。他并不高大,但很结实。他不是像一个运动员那样浑身都是练出来的腱子肉。他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力气呢?老鲁是从沙土里长起来的一棵枣树,对,就是枣树!

⑧寒假以后,学校搬了家,从观音寺搬到白马庙。我是跟老鲁坐一个马车去的。老鲁早已到那边看过,远远地就指给我们看:“那边,树郁郁的,哎,是了,就是那儿!”老鲁好像很喜欢,很兴奋。原因是“那边有一口大井,就在开水炉子旁边,方便!”。

⑨自从学校迁到白马庙,我不在学校里住,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民房,除了上课,很少到学校来,下了课,就回宿舍了,对老鲁的情况就不大了解了。

(写于1954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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