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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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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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来一片冬日阳光      

苏菲的脸渐渐融入了起居室冬目的灰暗中。她在丈夫乔为他们结婚40周年纪念所买的扶手椅上打盹儿。屋子里温暖而宁静,窗外静静地飘着雪。
一点一刻,邮差转个角来到艾伦大街上。他今天来晚了,并非因为这雪天,而是因为今天是情人节,邮件比往常多很多。
一 辆花店货车驶入艾伦大街。透过玻璃窗,苏菲眼盯着货车。货车行驶缓慢,停下两次,又开始行驶了。接着,司机在隔壁梅森太太家门前停了下来。谁会给梅森太太 送花呢?苏菲默想着,是她在威斯康星州的女儿还是她弟弟?不,她弟弟病得很严重,应该是她女儿吧,她女儿真孝顺啊。
鲜花令苏菲想起了乔。好一会儿,痛苦的回忆填满了苏菲的脑海。明天是15日,乔去世已经8个月了。
送花人敲起梅森太太家的前门,他手拿一只长长的白绿色相间的盒子和一个签字板。似乎没人应门。当然了,今天是星期五,梅森太太每个星期五下午都会去教堂。送花人四周看了看,接着往苏菲家走来。
苏菲忙从椅上起身,站到窗帘边。送花人敲起了门。苏菲用颤抖的双手捋了捋头发。敲第三下后,她来到前厅。
“谁啊?”她说着,从打开的门缝里打量着门外。“下午好,夫人。”送花人大声说,“您可以帮您的邻居签收一下吗?”
“好的。”苏菲答道,将门完全打开。“您希望我将这个放在哪儿?”送花人跨入室内时,很有礼貌地问道。
“请放在厨房吧,放餐桌上。”在苏菲眼里,这人太高大了,她都看不清他绿色的帽子和大胡子之间的那张脸。还好,他马上就离开了。他一走,她又锁上了门。
这盒子足有厨房餐桌那么长。苏菲凑近盒子,弯腰看了看盒子上的字“娜塔莉花店,一应俱全”。玫瑰馥郁的芳香淹没了苏菲。她闭上眼睛,舒缓呼吸,想象着黄色的 玫瑰。乔就老选黄玫瑰。“送给我的阳光。”他会一边说,一边呈上超大的花束。他会爽朗地大声笑,亲吻她的额头,然后牵起她的手,对她唱道:“你是我的阳光。”
梅森太太敲苏菲的前门时,正值下午五点整。苏菲仍在餐桌旁,鲜花盒打开着,她将玫瑰放在腿上,轻轻摇着,抚摸着娇嫩的黄色花瓣。梅森太太又敲了敲门,但苏菲没听见。不久,邻居就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苏菲起身,把花放在餐桌上,两颊羞红。她拖过一张梯子,站上去,从厨房最上面的角柜里取出一只白色瓷花瓶。她用水杯给花瓶灌上水,轻轻地将玫瑰和枝叶插入瓶中,将花瓶搬到起居室。
走到起居室中间时,苏菲笑了。她轻轻一转身,开始倾斜着身子,慢慢转起小圈来。她轻轻地、优雅地绕着起居室转着,转到厨房里,转到大厅里,又转回来。她跳啊跳啊,跳到双膝酸软才罢。然后,她倒进摇椅里,睡着了。
下午六点一刻,苏菲被响声惊醒了。这次是有人在敲后门,是梅森太太。
“你 好,苏菲。”梅森太太招呼道,“你好吗?我刚才敲过门。你没来开门,我有点担心。是不是在睡觉?”她一边说个不停,一边将靴子上的雪蹭到门口脚垫上,走进 来。“我真讨厌下雪,你呢?广播说这雪到午夜要下到6英寸呢。不过你知道。广播不可信的。还记得去年冬季,他们预报说要下4英寸吗?结果下了21英寸呢。 21英寸啊,他们还说今年冬天会很暖和。哈,我可觉得这天很冷。你知道不,我上个月的油费都达到263美元了?就我这个小房子。”
苏菲漫不经心地听着。她忽然记起玫瑰花,脸因为羞愧涨了个通红。空空的鲜花盒子就在她身后的餐桌上。她该跟梅森太太怎么解释呢?
“我都不知道还能付得起多久的账单了。如果艾尔弗雷德——上帝保佑他——能像你们家乔瑟夫那样勤俭就好了。乔瑟夫,噢,上帝啊。我差点忘了玫瑰花。”
苏菲的两颊烧得通红。她结结巴巴地想道歉,让到一边让梅森太太看到空盒子。
“噢, 太好了。”梅森太太不等苏菲开口,“你把玫瑰花插起来了。你应该看到卡片了吧。希望你看到乔瑟夫的笔迹不要太吃惊。乔瑟夫要我在他去世后的第一年给你送玫 瑰花,正是他让我这么做的。他不想打扰你。‘玫瑰信托’,我想他是这么称呼这个安排的吧。他去年四月份就跟花店安排好了。你们家乔瑟夫,多么好的一个人 啊……”
苏菲已经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她拾起之前未曾看到的那个白色小信封,心怦怦地跳。信封一直躺在鲜花盒子边。她用颤抖的双手取出卡片。
“送给我的阳光。”卡片上写道,“我垒心地爱着你。想起我时一定要快乐。爱你的,乔。

(1)、请你根据文意,解释小说倒数第3自然段中“玫瑰信托”的含义。

(2)、小说第6自然段描述了苏菲的一系列动作,这些动作描写暗示了她当时怎样的心理活动?

(3)、小说中的梅森太太和乔(乔瑟夫)有怎样的性格特征?请选择其中一人作简要概括。

(4)、从构思情节的角度看,第5自然段中加点内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5)、请对小说的标题“偷来一片冬日阳光”作简要的赏析。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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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伞的幸福

叶倾城

    突然“砰隆”一声,闪电如刀把天地劈成两半,再合拢来一片漆黑,下起了瓢泼大雨。

    是清明小长假的第一天。

    就在昨天,我想在接小年放学前做完好多事,看到车来,______几步——当场小腿一阵剧痛,______在当地一步也动不得了。肌肉拉伤,冰敷后热敷,然后只能一跛一跛地勉强______。

    于是这三天,原本排得不透风的学习进度全停下来,游泳钢琴都不能送了,小年在楼下一个人荡完秋千就回来,盘在沙发上看《哈利·波特》,我在电脑前东刷刷西刷刷。春意正浓,姥姥关掉了电视里的《伪装者》,去楼下她新开辟的菜地干活了。她说:“不冷不热,正好多干点儿。”

    没有电视声,屋里真静,下午格外长,长得几乎要忘掉夜晚的存在。直到我被雷声吓了一跳,偏头向窗外一看:铺天盖地的雨。姥姥出门时带了雨具吗?

    我吃力地撑起身体——脚后跟着地时,忍不住“嗳哟”一声,“小年,我们得给姥姥送伞。”

    小年跳跳蹦蹦跑过来对我说:“你打姥姥手机呀。”

    我摇头:“她肯定没带。”手机是她偶尔用来玩游戏的东西,只有春游或者上街时才记得带,还不一定记得充电。

    勉强走几步,每一步都嗳哟一声。小年担心地看着我:“妈妈你行吗?我不敢自己下去,我怕黑。”

    我说:“没事儿,我们一起去。”

    睡衣睡裤就不换了,这么大雨也没人看,拿上三把伞又拿手机,小年不停叮嘱我:“妈妈你带钥匙。”她很自信说:“什么都不带也行,只要有钥匙。”还用她说。

    下楼是个苦事儿,一步一刺痛。小年想来扶我,我赶紧说:“别别。我自己来。”小朋友手没轻重,动作又猛,她一个踉跄我就得骨折。

    她一马当先跑在前面,我踮着一脚慢慢跟。下到楼底,雨声打在伞面上的声音让人心安。我忽然想起一事:“小年,你知道姥姥新开的菜地在哪里吗?”

    她摇头:“我去问门口的人。”指小区门口的保安。

    我说:“好,要喊爷爷哦。”

    她说:“是喊伯伯吧?”

    我说:“都行。喊了就行。”

    她撒欢地跑向门房,听见她的小嗓子在问人,我心里是宽慰的:大方了,懂礼貌了。

    就在这时,大门旁闪出一个戴着大草帽的身影。一家人就是一家人,不用看身材面貌,我已经认出来:“妈。”她也同时仰头向门房里喊:“小年。”小年喜出望外大声回应:“姥姥。”蹦出来。

    三个人就在小区门口聚成一堆,我先摸我妈的衣服:“呀,湿了。怎不早回来。”她说:“我没淋着呢。嗨,我遇到个人,拉着我说话。”小年拽着姥姥的臂弯把她往下坠:“姥姥姥姥,下雨了你还不回来。天都黑了,我害怕。”她安抚小年:“不怕的,”转身怪我,“送什么伞,几步路的事儿。”

    吵嚷过,三个人各打各自的伞,像一大团移动城堡一样,在黑漆漆的雨地里往回走。到楼道里看真切了:有草帽,她肩背湿得不多,只是裤腿湿透了。我松一口气:“难为你中午才洗过澡。”

    我腿疼,我妈拎着水桶,就小年身手最灵活,拿着我的钥匙一路冲上去,给我们两个老弱病残开门。

    等到了五楼,雨好像是小了些,天倒是彻彻底底黑下来。什么也没发生过,三把花伞都撑开来晾在卫生间里,花团锦簇的好喜气。姥姥洗澡,小年继续看书,我继续腿疼。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谁说春色不忧伤

迟子建

    ①在我的故乡,十月便入冬了。雪花是冬季的徽标,它一旦镶嵌在大地上,意味其强悍的统治开始了。冬天裹挟着寒风,一吹就是半年,把人吹得脸颊通红,口唇干裂。

    ②被寒流折磨久了,被炉火烤得力气弱了,被冬日单一蔬菜弄得食欲寡淡的人,谁不盼着春天呢?春天的到来是最铺张的,它的前奏和序幕拉得很长。三月中旬吧,就有它隐约的气息了。连续几个晴天后,正午时屋檐会传来滴答滴答的水声,那是春天的第一声呼吸,屋顶的积雪开始融化了。人们看见活生生的水滴,眼里泛着喜悦的光影。但别高兴得太早,春天伸了一下舌头,扮个鬼脸,就不见了。寒流的长鞭子又甩了出来,鞭打得人还不能脱下冬衣。人们眼巴巴地看着屋檐滴水时凝结的冰溜儿,就像望着脆弱的琴弦,不敢把动人的旋律弹奏。到了四月初,屋顶的积雪全然融化了,家家的白屋顶露出了本色,这时春天的脚步真的近了。雪花隐遁,天空由灰白变成淡蓝,太阳苍白的面庞有了暖色,河岸柳树泛红,林中向阳山坡的达子香花,羞答答地打骨朵了,人们饲养的家禽,开始在冬窝里频频伸展翅膀,想啄春天的第一口湿泥,做自己的口红。这时的春天怎么说呢,是到了婚日的盛装的新娘,呼之欲出了!

    ③春天就是一个宝石库,那里绿翡翠最多。地上的草,林中的树,园田的菜圃,呈现着一派娇嫩的绿;山间原野的花儿,姹紫嫣红,争奇斗艳,蓝的如宝石,红的如玛瑙,白的如珍珠,金黄的如琥珀。到了五月,春天波涛汹涌地来了,所有的生命都荡漾在它明媚的波涛里!

    ④但这样的春色,也许过于寻常,并没有烙印在我心灵深处。我对最美春色的记忆,居然与伤痛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有两个年份的春光,分别因身体和心灵的伤痛,而化为了化石,嵌在我骨头缝里,无法忘怀。

    ⑤三十四年前在大兴安岭师专,春末时分,突患牙痛。有过牙痛经历的人都知道,那种痛锥心刺骨,尤其是夜深它扰得你不能安眠时。记得我被牙痛连续折磨了两昼夜,一天凌晨,天还没亮,我实在忍耐不住,一个人悄悄穿衣起来,出了集体宿舍,走向校园西侧的原野。那天有雾,我张开嘴,希望雾气能像止痛散,发挥点作用。当我步出宿舍区,接近原野的时候,发现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走近一看,是台用于耕地的拖拉机! 我想起白天时,曾望见它在原野上工作。拖拉机驾驶舱的门,居然一拉就开了。我像发现了一个古堡,兴奋地跳上驾驶室。完全不懂驾驶技术的我,试图开动它。我不知哪里是油门刹车,双脚乱踏,手抚在方向盘上,振振有词地喊着前进前进,可拖拉机纹丝不动。但这丝毫没有减淡我的热情,我像对付一匹野马似的,执意要驯服它,一直和它战斗,直到雾气野鬼似地在日出中魂飞魄散,我才大汗淋漓地休战。太阳从背后升起来,照亮了我面前的原野。它的绿是那么的鲜润,就像一块刚压好的豆腐,只不过这是块巨大的翡翠豆腐!这片触目惊心的绿震撼了我,我跳下拖拉机。牙痛就在我奔向原野的时刻,突然止息了。病牙撤兵,整个身心都获得了解放。我感恩地看着春天的原野,想着它蛰伏一冬,冲出牢笼后出落得如此动人,可我从未细心打量过它,辜负如此春色,实在不该。

    ⑥另一片记忆中的至美春色,是与2002年联系在一起的。那年5月3日,爱人在归乡途中车祸罹难,我赶回故乡奔丧。料理完丧事,回到塔河,正是新绿满枝的时候。姐姐见我很少出门,有一天领着孩子,拉着我去堤坝走走。太阳已经很暖了,可走在土路上,我却觉得脊背发凉。堤坝是我和爱人常去的地方,我们曾在河边打水漂,采野花,看两岸的山影、庄稼和牛羊。我走下堤坝,看到几棵嫩绿的柳蒿芽,随手采了,那是我和爱人喜欢吃的野菜,把它用开水焯了,蘸酱吃鲜美无比。我采了柳蒿芽,又看见了野花,白的,粉红的,淡蓝的,星星似的眨眼。我没有采花,因为以往采回的野花,会放到床头桌上,照亮两个人的梦境。想着爱人与这样的春色永别了,想着再无人为我采撷这大好春色,伴我入梦,我忍不住落泪了。“万木皆春色,惟我枝头泪”是我内心此刻最好的独白。那天我怕姐姐看见我的泪,便朝茂密的柳树丛走去。泪眼中的春色飞旋起来,像一朵一朵的云,在人间与天堂之间绽放,那么迷离,那么凄美!四野寂静,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我想一颗依然能感受春光的心,无论怎样悲伤,都不会使她的躯壳成为朽木。爱情的春光抽身离去,让我成为无人点燃的残烛,可生命的春光,依然闪烁!

    ⑦我最爱的词人辛弃疾,曾写过“春风不染白髭须”的名句。是啊,春风染绿了山,染红了花,染蓝了天,染白了云,可它不能把我们的白须白发染黑,不能让岁月之河倒流。但春风能染红双唇,能让它像一朵永不凋零的花,吐露心语,在夜深时隔着时空,轻唤你曾爱过的人,问一声:你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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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会说话

丹尼尔·查莫维茨

    ①五角菟丝子作为一种蔓生植物,因不含叶绿素,需要寄生在其他植物中吸取其营养方可生存。它幼苗的颈尖以小圆圈的方式探测周围环境,寻找它所偏好的植物,就像我们蒙住眼睛时用手试探周围环境,或是深夜在厨房找灯的开关时的样子。实验人员不论将番茄放于什么地方,菟丝子的藤始终朝着番茄方向生长。为了证实菟丝子能够嗅出番茄所在位置这个猜想,孔苏埃洛·德莫拉埃斯将它和番茄分别放入一个密闭的盒子里,两盒之间用管子相连保证空气对流,结果它总是朝着管子方向生长。又在棉签上涂上番茄提取液,它还真中了圈套,朝着涂有提取液的棉签生长。此后,她拿成分非常相似的番茄和小麦的提取液做实验,尽管二者都含有一种挥发性化合物β_月桂烯,但因番茄还释放出两种能吸引菟丝子的挥发性物质,而小麦不含这两种挥发性物质,且还会释放一种令菟丝子讨厌的气体,菟丝子当然向着番茄方向生长。

    ②1983年,戴维·罗德斯发现,一棵柳树被天幕毛毛虫啃噬过,临近柳树的叶子变得不受毛毛虫欢迎,是因为后者的叶子中含有不合毛毛虫口味的酚类和单宁化合物,而那些较远的健康柳树却不含这些化合物。受损柳树和临近健康柳树之间,没有共同的根,树枝间也没有相互接触。被啃噬的柳树是通过空气向临近健康柳树发出了一种信息素信号,即通过化学信号对它们说:“当心!保护好自己!”接着,杰克·舒尔茨以杨树和唐枫幼苗为对象进行实验,支持了罗德斯的观点。

    ③“植物之间可以相互交流”!罗德斯的这一发现,颠覆了我们以往对植物的认识。然而这些报道大多缺乏正确对照,或结果被夸大,往往受到其他科学家的驳斥。在过去的10多年里,大量植物通过气味进行交流的现象已被反复证实。但问题是,植物真的能彼此交流(有意识地发出预警)吗?是否健康植物只是“偷听”到了临近受损植物的自言自语(而非受损植物有意告知它们)?马丁·海尔提出了疑问并展开深入研究。他知道,利马豆植株被甲虫侵扰时会有两种反应:被啃噬的叶片会向空气中释放一些挥发性化学物质;而花则会产生花蜜,吸引以甲虫为食的节肢动物。——那它为什么会释放这些化学物质呢?

    ④他从三棵利马豆植株中选取了4张叶片做实验:从被啃啮过的同一植株上选择了2张叶片——第1张被甲虫啃啮过,第2张没有;第3张为临近的、未被啃啮过的健康植株;第4张为被隔离的、未被啃啮过的健康植株。通过气相高端分析技术鉴定,第1,2,3张叶片周围空气中都含有挥发性物质;第4张叶片周围则没有。这说明受损植株临近的健康植株不易遭受到虫害侵扰,却没有得出他们想要的结果。

    ⑤海尔调整了实验设计来检测他的假设。将两株植物放在一起,但用塑料袋将被啃啮过的叶片封闭24小时。然后按照上一个实验的方法选择4张叶片进行检测,结果发生了变化。被啃啮过的叶片仍然释放化学物质,但同一植株的同一根藤以及邻近藤上的其他叶片却与对照叶片相似——它们周围空气中没有这些化学物质。解下密封袋,用小风扇将袋中的气体向两个方向吹:一是向这根利马豆藤上方的临近叶片,二是朝着远离利马豆的空气中。结果发现,接触到袋中气体的植株叶片自己也开始释放同样的气体,且植株还会分泌花蜜。那些没有接触到气体的叶片和植株则与以前一样。

    ⑥几十次实验结果一致,秘密揭开了:被啃啮过的叶片释放气体,是为了保护植株自身的其他叶片不受攻击。即当一张叶片受到昆虫或细菌的侵害时,会释放出气味,警告同一植株上的其他叶片保护自己,抵御将临的侵袭。就像中国长城上的烽火台,守卫者们用点燃烽火的方式传递信号,警告其他守卫塔有敌人来袭了。临近植株则以嗅觉方式“偷听”受损植株自身叶片间的“嗅觉对话”,便做出反应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当然,利马豆这种气味信号只能传播一两米远,但这一发现为人类保护树木和作物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⑦每种植物都有自己特殊的气味。植物和动物也可以利用这些气味进行复杂的交流。比如花的香气可以吸引授粉者,果实的香气可以吸引采摘者,这些都有利于种群的繁衍。植物显然没有嗅觉神经,不能将气味信号传到大脑进行诠释。但是像菟丝子、利马豆一样的其他植物,都能够对信息素做出响应,只要觉察到空气中有挥发性化学物质,它就能将气味信号转化成一种生理反应,这当然也是一种嗅觉,且是出于生存的需要。

名著片段阅读

父亲的病

大约十多年前罢,S城中曾经盛传过一个名医的故事:

他出诊原来是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有一夜,一家城外人家的闺女生急病,来请他了,因为他其时已经阔得不耐烦,便非一百元不去。他们只得都依他。待去时,却只是草草地一看,说道“不要紧的”,开一张方,拿了一百元就走。那病家似乎很有钱,第二天又来请了。他一到门,只见主人笑面承迎,道,“昨晚服了先生的药,好得多了,所以再请你来复诊一回。”仍旧引到房里,老妈子便将病人的手拉出帐外来。他一按,冷冰冰的,也没有脉,于是点点头道,“唔,这病我明白了。”从从容容走到桌前,取了药方纸,提笔写道:

“凭票付英洋壹百元正。”下面是署名,画押。

“先生,这病看来很不轻了,用药怕还得重一点罢。”主人在背后说。

“可以,”他说。于是另开了一张方:

“凭票付英洋贰百元正。”下面仍是署名,画押。

这样,主人就收了药方,很客气地送他出来了。

我曾经和这名医周旋过两整年,因为他隔日一回,来诊我的父亲的病。那时虽然已经很有名,但还不至于阔得这样不耐烦;可是诊金却已经是一元四角。现在的都市上,诊金一次十元并不算奇,可是那时是一元四角已是巨款,很不容易张罗的了;又何况是隔日一次。他大概的确有些特别,据舆论说,用药就与众不同。我不知道药品,所觉得的,就是“药引”的难得,新方一换,就得忙一大场。先买药,再寻药引。“生姜”两片,竹叶十片去尖,他是不用的了。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去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三天。可是说也奇怪,大约后来总没有购求不到的。

据舆论说,神妙就在这地方。先前有一个病人,百药无效;待到遇见了什么A先生,只在旧方上加了一味药引:梧桐叶。只一服,便霍然而愈了。“医者,意也。”其时是秋天,而梧桐先知秋气。其先百药不投,今以秋气动之,以气感气,所以……。我虽然并不了然,但也十分佩服,知道凡有灵药,一定是很不容易得到的,求仙的人,甚至于还要拼了性命,跑进深山里去采呢。

这样有两年,渐渐地熟识,几乎是朋友了。父亲的水肿是逐日利害,将要不能起床;我对于经霜三年的甘蔗之流也逐渐失了信仰,采办药引似乎再没有先前一般踊跃了。正在这时候,他有一天来诊,问过病状,便极其诚恳地说:——

“我所有的学问,都用尽了。这里还有一位陈莲河先生,本领比我高。我荐他来看一看,我可以写一封信。可是,病是不要紧的,不过经他的手,可以格外好得快……。”

这一天似乎大家都有些不欢,仍然由我恭敬地送他上轿。进来时,看见父亲的脸色很异样,和大家谈论,大意是说自己的病大概没有希望的了;他因为看了两年,毫无效验,脸又太熟了,未免有些难以为情,所以等到危急时候,便荐一个生手自代,和自己完全脱了干系。但另外有什么法子呢?本城的名医,除他之外,实在也只有一个陈莲河了。明天就请陈莲河。

陈莲河的诊金也是一元四角。但前回的名医的脸是圆而胖的,他却长而胖了:这一点颇不同。还有用药也不同。前回的名医是一个人还可以办的,这一回却是一个人有些办不妥帖了,因为他一张药方上,总兼有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

芦根和经霜三年的甘蔗,他就从来没有用过。最平常的是“蟋蟀一对”,旁注小字道:“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似乎昆虫也要贞节,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但这差使在我并不为难,走进百草园,十对也容易得,将它们用线一缚,活活地掷入沸汤中完事。然而还有“平地木十株”呢,这可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问药店,问乡下人,问卖草药的,问老年人,问读书人,问木匠,都只是摇摇头,临末才记起了那远房的叔祖,爱种一点花木的老人,跑去一问,他果然知道,是生在山中树下的一种小树,能结红子如小珊瑚珠的,普通都称为“老弗大”。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药引寻到了,然而还有一种特别的丸药:败鼓皮丸。这“败鼓皮丸”就是用打破的旧鼓皮做成;水肿一名鼓胀,一用打破的鼓皮自然就可以克伏他。清朝的刚毅因为憎恨“洋鬼子”,预备打他们,练了些兵称作“虎神营”,取虎能食羊,神能伏鬼的意思,也就是这道理。可惜这一种神药,全城中只有一家出售的,离我家就有五里,但这却不像平地木那样,必须暗中摸索了,陈莲河先生开方之后,就恳切详细地给我们说明。

“我有一种丹,”有一回陈莲河先生说,“点在舌上,我想一定可以见效。因为舌乃心之灵苗……。价钱也并不贵,只要两块钱一盒……。”

我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

“我这样用药还会不大见效,”有一回陈莲河先生又说,“我想,可以请人看一看,可有什么冤愆(qiān)……。医能医病,不能医命,对不对?自然,这也许是前世的事……。”

我的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

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扁额。现在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己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但是S城那时不但没有西医,并且谁也还没有想到天下有所谓西医,因此无论什么,都只能由轩辕岐伯的嫡派门徒包办。轩辕时候是巫医不分的,所以直到现在,他的门徒就还见鬼,而且觉得“舌乃心之灵苗”。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

不肯用灵丹点在舌头上,又想不出“冤愆”来,自然,单吃了一百多天的“败鼓皮丸”有什么用呢?依然打不破水肿,父亲终于躺在床上喘气了。还请一回陈莲河先生,这回是特拔,大洋十元。他仍旧泰然地开了一张方,但已停止败鼓皮丸不用,药引也不很神妙了,所以只消半天,药就煎好,灌下去,却从口角上回了出来。

从此我便不再和陈莲河先生周旋,只在街上有时看见他坐在三名轿夫的快轿里飞一般抬过;听说他现在还康健,一面行医,一面还做中医什么学报,正在和只长于外科的西医奋斗哩。

中西的思想确乎有一点不同。听说中国的孝子们,一到将要“罪孽深重祸延父母”的时候,就买几斤人参,煎汤灌下去,希望父母多喘几天气,即使半天也好。我的一位教医学的先生却教给我医生的职务道: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但这先生自然是西医。

父亲的喘气颇长久,连我也听得很吃力,然而谁也不能帮助他。我有时竟至于电光一闪似的想道:“还是快一点喘完了罢……。”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便是现在,也还是这样想。

早晨,住在一门里的B进来了。她是一个精通礼节的妇人,说我们不应该空等着。于是给他换衣服;又将纸锭和一种什么《高王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拳头里……。

“叫呀,你父亲要断气了。快叫呀!”B说。

“父亲!父亲!”我就叫起来。

“大声!他听不见。还不快叫?!”

“父亲!!!父亲!!!”

他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

“叫呀!快叫呀!”她催促说。

“父亲!!!”

“什么呢?……不要嚷。……不……。”他低低地说,又较急地喘着气,好一会,这才复了原状,平静下去了。

“父亲!!!”我还叫他,一直到他咽了气。

我现在还听到那时的自己的这声音,每听到时,就觉得这却是我对于父亲的最大的错处。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29-32题。

远航归来

肖复兴

①不知为什么,最近一些日子,总想起王老师。王老师,是我的小学老师,虽然已经过去了整整六十年,我还清楚记得他的名字叫王继皋。

②王老师是我们班语文课的代课老师。那时候,我们的语文任课老师病了,学校找他来代课。他第一次出现在教室门口,引得全班同学好奇的目光,聚光灯一样集中在他的身上。他梳着一个油光锃亮并高耸起来的分头,身穿笔挺的西装裤子,白衬衣塞在裤子里面,很精神的打扮。关键是脚底下穿着一双皮鞋格外打眼,古铜色,鳄鱼皮,镂空,露着好多花纹编织的眼儿。

③从此,王老师在我们学校以时髦而著称,常引来一些老师的侧目,尤其是那些老派的老师不大满意,私下里议论:校长怎么把这样一个老师给弄进学校来,这不是误人子弟嘛!

④显然,校长很喜欢王老师。因为他有才华。王老师确实有才华。王老师的语文课,和我们原来语文老师教课最大的不一样地方,是每一节课都要留下十多分钟的时间,他为我们朗读一段课外书。这些书,都是他事先准备好带来的,他从书中摘出一段,读给我们听。书中的内容,我都记不清楚了,但每一次读,都让我入迷。这些和语文课本不一样的内容,带给我很多新鲜的感觉,让我充满好奇和向往。

⑤不知别的同学感觉如何,我听他朗读,总觉得像是从电台里传出来的声音,经过了电波的作用,有种奇异的效果。好长一阵子,我在私底下模仿着王老师的声音,也学着朗诵。我喜欢文学,很大一方面,应该来自王老师教给我的这些朗诵。

⑥王老师朗读的声音非常好听,他的嗓音略带沙哑,用现在的话说,是带有磁性。而且,他朗读的时候,非常投入,不管底下的学生有什么反应,他都沉浸其中,声情并茂,忘乎所以。有时候同学们听得入迷,教室里安静得很,他的声音在教室里水波一样荡漾。有时候,同学们听不大懂,有调皮的同学开始不安分,故意出怪声,或成心把铅笔盒弄掉到地上。他依旧朗读他的,沉浸在书中的世界,也是他自己的世界里。

⑦王老师的板书很好看,起码对于我来说,是见到的字写得最好看的一位老师。他头一天给我们上课,先介绍自己的名字的时候,转身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王继皋”三个大字,我就觉得特别地好看。我不懂书法,只觉得他的字写得既不是那种龙飞凤舞的样子,也不是教我大字课的老师那种毛笔楷书一本正经的样子,而是秀气中带有点儿潇洒劲头儿。我从没有描过红模子,也从来没有模仿过谁的字,但是,不知不觉地模仿起王老师的字来了。起初,上课记笔记,我看着他在黑板上写的字的样子,照葫芦画瓢写。后来,渐渐地形成了习惯,写作文,记日记,都不自觉地用的是王老师的字体。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我读中学,即使到现在,我的字里面,依然存在着王老师字抹不去的影子。这真是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一个人对你的影响,竟然可以通过字绵延那么长的时间。

⑧王老师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是好几次讲完课文后留下来的那十多分钟,他没有给我们读课外书,而是教我们唱歌。他自己先把歌给我们唱了一遍,唱得真是十分好听,比教我们音乐课的老师唱得好听多了。沙哑的嗓音,显得格外浑厚,他唱得充满深情。全班同学听他唱歌,比听他朗诵要专注,就是那几个平时调皮捣蛋的同学,也托着脑袋听得入迷。

⑨不知道别的同学是否还记得,我到现在记忆犹新。王老师教我们唱的歌,歌名叫做《远航归来》。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里面的每一句歌词:

祖国的河山遥遥在望,

祖国的炊烟招手唤儿郎。

秀丽的海岸绵延万里,

银色的浪花也叫人感到亲切甜香

祖国,我们远航归来了,

祖国,我们的亲娘!

当我们回到你的怀抱,

火热的心又飞向海洋….

⑩一连好几次的语文课上,王老师都带我们唱这首歌,每一次唱,我都很激动,仿佛真的是一名水兵远航归来,尽管那时我连海都没有见过,也觉得银色的浪花和秀丽的海岸就在身边。我也发现,每一次唱这首歌的时候,王老师比我还要激动,眼睛亮亮的,好像在看好远好远的地方。

⑪整整六十年过去了,这首《远航归来》,还常常会在耳边回荡。这首歌,几乎成了我的少年之歌,成了王老师留给我难忘旋律的定格。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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