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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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现代文阅读与探究。
                                                                                                       一只叫迈克的鸡蛋
                                                                                                               德里·莫里森
        ①抚养一个患自闭症的孩子不是件容易的事,这种特殊的经历,没有亲身感受的人很难理解。自从儿子马克西被确诊为自闭症以后,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起初我气愤、惶恐、抱怨命运不公。但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跟自闭症和平共处,甚至学会了如何享受这种生活。
         ②大约从4岁开始,马克西疯狂地爱上了鸡蛋——不是吃,而是玩。他喜欢把鸡蛋攥在手里,喜欢看它们在饭桌上打转,喜欢把它们捏碎让黏糊糊的液体流到手上、衣服上、地毯上。
         ③每次从超市购物回来,我都会把鸡蛋放在一个保密的地方。但跟其他自闭症的孩子一样,马克西非常聪明,他能撬开家里所有的锁,能找到任何被藏起来的东西。所以,就算家里只有一个鸡蛋,也难逃他的“魔爪”。
        ④每次看到马克西坐在地上,身边散落着鸡蛋壳,蛋清和蛋黄涂得满身满脸,我都想尖叫。可是儿子总会在这时抬起头,用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我,自豪地向我展示手里的半枚鸡蛋黄。他那灿烂的笑容让我无法抗拒,除了哈哈大笑,我还能有什么选择呢?和生鸡蛋之间的战争,我似乎永远是战败方。
         ⑤有一次,我又买了一些鸡蛋,但并没有把它们藏起来,我决心尝试一个新策略。我把一个鸡蛋煮熟,然后在蛋壳上画了一张笑脸。“马克西,”我把熟鸡蛋递给儿子,“这是给你的。”小家伙狐疑地盯着我,看了又看,妈妈主动交出一个鸡蛋?这简直不可思议。马克西接过鸡蛋,虔诚地把它捧到客厅。我听到儿子低声地对鸡蛋说:“你好,迈克。”显然这是他给新朋友起的名字。要知道,这是马克西第一次开口说话——虽然对方是一只鸡蛋!你没法想象我当时有多激动。
        ⑥几分钟后,按捺不住好奇心,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儿子正在沙发上安静地看电视,鸡蛋迈克“坐”在他旁边的垫子上。“马克西,记住,”我郑重其事地说,“迈克是只鸡蛋,你要温柔地对待它,不能把它捏碎了。”没想到儿子竟跟着我重复道:“迈克,温柔。”出生后,这是他开口说的第二句话。
        ⑦直到那天晚上,迈克仍然毫发无损。但快睡觉的时候,马克西悄悄地溜进厨房,打开冰箱门。我的心收紧了,儿子又要开始摆弄生鸡蛋。看来这场跟鸡蛋的战争,失败的还是我!我气急败坏地冲进厨房,决心狠狠地教训儿子一顿。但眼前的一幕让我说不出话来。借着微弱的灯光,我看见他亲吻了一下迈克的“光头”,小声说:“晚安,迈克。”然后温柔地把它放进冰箱。那一刻,我比拿到诺贝尔奖还自豪。
        ⑧现在马克西已经5岁了,通过跟迈克的“交流”,儿子会说的单词越来越多了。最近,他甚至开始主动跟亲戚朋友打起招呼来。我和生鸡蛋的战争早已结束。不过,每隔几天,我还是会为儿子准备一只熟鸡蛋,一只叫迈克的鸡蛋。

(1)、联系文章语境,品析下列句中加线词语的含义。
几分钟后,按捺不住好奇心,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
蹑手蹑脚:                                                            

(2)、根据文意和故事情节,填写下列表格。

起 因经 过结 果
儿子马克西患了自闭症,疯狂地爱上了玩鸡蛋,妈妈非常焦虑。
马克西的自闭症有了极大的好转。
(3)、  “儿子正在沙发上安静地看电视,鸡蛋迈克‘坐’在他旁边的垫子上。”如果把“坐”换成“放”或“搁”好不好?为什么?

(4)、第⑦段画线的句子运用了哪些描写方法?有什么表达作用?

(5)、从本文故事中你获得了怎样的人生启示?请至少写出两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就在这时,我看见,从那拨老斑羚里走出一只公斑羚来。公斑羚朝那拨年轻斑羚示意性地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斑羚应声走了出来。一老一少走到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斑羚也快速起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斑羚紧跟在半大斑羚后面,头一钩,也从悬崖上蹿跃出去;这一老一少跳跃的时间稍分先后,跳跃的幅度也略有差异,半大斑羚角度稍高些,老斑羚角度稍低些,等于是一前一后,一高一低。我吃了一惊,怎么,自杀也要老少结成对子,一对一对去死吗?这只半大斑羚和这只老斑羚除非插上翅膀,否则绝对不可能跳到对面那座山崖上去!突然,一个我做梦都想不到的镜头出现了,老斑羚凭着娴熟的跳跃技巧,在半大斑羚从最高点往下降落的瞬间,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老斑羚的跳跃能力显然要比半大斑羚略胜一筹,当它的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时,刚好处在跳跃弧线的最高点,就像两艘宇宙飞船在空中完成了对接一样,半大斑羚的四只蹄子在老斑羚宽阔结实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就象踏在一块跳板上,它在空中再度起跳,下坠的身体奇迹般地再度升高。而老斑羚就像燃料已烧完了的火箭残壳,自动脱离宇宙飞船,不,比火箭残壳更悲惨,在半大斑羚的猛力踢蹬下,它像只突然断翅的鸟笔直坠落下去。这半大斑羚的第二次跳跃力度虽然远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地面跳跃的一半,但已足够跨越剩下的最后两米路程了。瞬间,只见半大斑羚轻巧地落在对面山峰上,兴奋地咩叫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

阅读下列文字,回答文后问题。
                                                                                                                                 浪之歌
        我同海岸是一对情人。爱情让我们相亲相近,空气却使我们相离相分。我随着碧海丹霞来到这里,为的是将我银白的浪花与金沙铺就的海岸合为一体;我要用自己的津液让它的心冷却一些,别那么过分炽热。
        清晨,我在情人的耳边发出海誓山盟,于是他把我紧紧搂抱在怀中;傍晚,我把爱恋的祷词歌吟,于是他将我亲吻。
        我生性执拗,急躁;我的情人却坚忍而有耐心。
        潮水涨来时,我拥抱着他;潮水退去时,我扑倒在他的脚下。
        曾有多少次,当美人鱼从海底钻出海面,坐在礁石上欣赏星空时,我围绕她们跳过舞;曾有多少次,当有情人向俊俏的少女倾诉自己为爱情所苦时,我陪伴他长吁短叹,帮助他将衷情吐露;曾有多少次,我与礁石同席对饮,它竟纹丝不动,我同它嘻嘻哈哈,它竟面无笑容。我曾从海中托起过多少人的躯体,使他们从死里逃生;我又从海底偷出过多少珍珠,作为向美女丽人的馈赠。
        夜阑人静,万物都在梦乡里沉睡,唯有我彻夜不寐;时而歌唱,时而叹息。
        这就是我的生活;这就是我终身的工作。

阅读以下选段,完成下列小题。

叶圣陶先生二三事

张中行

    ①凡是同叶圣陶先生有些交往的,无不为他的待人厚而深受感动。前些年,一次听吕叔湘先生说,当年他在上海,有一天到叶先生屋里去,见叶先生伏案执笔改什么,走近一看,是描他的一篇文章的标点。这一次他受了教育,此后写文章,文字标点一定清清楚楚,不敢草率了事。我同叶圣陶先生文墨方面的交往,从共同修润课本的文字开始。其时他刚到北方来,跟家乡人说苏州话,跟其他地方人说南腔北调话。可是他写文章坚决用普通话。普通话他生疏,于是不耻下问,让我帮他修润。我出于对他的尊敬,想不直接动笔,只提一些商酌性的意见。他说:“不必客气。这样反而费事,还是直接改上。不限于语言,有什么不妥都改。千万不要慎重,怕改得不妥。我觉得不妥再改回来。”我遵嘱,不客气,这样做了。可是他却不放弃客气,比如有一两处他认为可以不动的,就一定亲自来,谦虚而恳切地问我,同意不同意恢复。我当然表示同意,并且说:“您看怎么样好就怎么样,千万不要再跟我商量。”他说:“好,就这样。”可是下次还是照样来商量,好像应该作主的是我,不是他。

    ②文字之外,日常交往,他同样是一以贯之,宽厚待人。例如一些可以算作末节的事,有事,或无事,到东四八条他家去看他,告辞,拦阻他远送,无论怎样说,他一定还是走过三道门,四道台阶,送到大门外。告别,他鞠躬,口说谢谢,看着来人上路才转身回去。晚年,记得有两次是已经不能起床,我同一些人去问候,告辞,他总是举手打拱,还是不断地说谢谢。

    ③大概是七十年代中期某年的春天吧,我以临时户口的身份在妻女家中小住,抽空去看他。他家里人说,很少出门,这一天有朋友来约,到天坛看月季去了。我要一张纸,留了几句话,其中说到乡居,说到来京,末尾写了住址,是西郊某大学的什么公寓。第二天就接到他的信。他说他非常悔恨,真不该到天坛去看花。他看我的地址是公寓,以为公寓必是旅店一类,想到我在京城工作这么多年,最后沦为住旅店,感到很悲伤。我看了信,也很悲伤,不是为自己的颠沛流离,是想到十年来的社会现象,像叶圣陶先生这样的人竟越来越少了。

    ④以上说待人厚,是叶圣陶先生为人的宽的一面。他还有严的一面,是律己,这包括正心修身和“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谈到写文章,他不只一次地说:“写成文章,在这间房里念,要让那间房里的人听着,是说话,不是念稿,才算及了格。”他这个意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譬如近些年来,有不少人是宣扬朦胧的,还有更多的人是顺势朦胧的,对于以简明如话为佳文的主张,就必致付之一笑。这里为题目所限,不能牵涉过多,甚至挑起论辩。专说我的看法,写话,虽然其中有些细节还需要进一步说明,但大体上说,或当作行文用语的一个高标准看,总是既正确又对症。说正确,因为这是坚持文学革命以来求言文一致的老传统。说对症,因为时下的脱离口语甚至有意远离口语的文风正在制造“新文言”。称为文言,是因为只见于书面,嘴里并不这样说。新文言,就其难于为绝大多数人轻易了解说,会比旧文言更糟,因为旧文言简短,新文言冗长,旧文言直说,新文言要多绕弯子。不简短,不直说,再加上结果的难于了解,就成为症。去症要有对症药,那就是写话。写话的主张会碰到两种性质的难易问题。一种是执笔之前,刚才说过的,认为这样就不成其为文,下里巴人,不屑于。认识,属于一念之差,可是变却大不易,要慢慢学,多多比较,细心体会,求速成办不到。另一种是执笔之后,我的经验,就说是下里巴人吧,写得简明自然,让下里巴人听着像话,不是容易,而是很难。这也要靠慢慢学(多念像话的文),多多比较,细心体会;此外还要加上叶圣陶先生提到的办法,写完,可以自己试念试听,看像话不像活,不像话,坚决改。叶圣陶先生就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的,所以所作都是自己的写话风格,平易自然,鲜明简洁,细致恳切,念,顺口,听,悦耳,说像话还不够,就是话。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大雁是出色的空中旅行家。每当秋冬季节,它们就从老家西伯利亚一带,成群结队、浩浩荡荡地飞到我国的南方过冬。第二年春天,它们经过长途旅行,回到西伯利亚产蛋繁殖。大雁的飞行速度很快,每小时能飞68—90公里,几千公里的漫长旅途得飞上一两个月。

    大雁队伍纪律严明,他们飞行时始终排成“人”字或“一”字形,古人称之为“雁阵”。因为它们整天飞,单靠一只雁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互相帮助,才能飞得快、飞得远。雁阵中飞在最前面的大雁,是很有力量、很有经验的,称为“头雁”。头雁飞行的过程中在其身后会形成一个低气压区,紧跟其后的大雁飞行时就可以利用这个低气压区减少空气的阻力,有利于整个群体的持续飞行。

    相同的原理在田径场上也有,中长跑的比赛中一些有经验的运动员不会一开始就去跑在第一位,而是紧跟前几个人后面跑,因为这样空气对他的阻力会比第一位的小,跑起来也更省力。

    另外,大雁排成整齐的“人”字形或“一”字形,也是一种集群本能的表现。因为这样有利于防御敌害。雁群总是由有经验的老雁当“队长”,飞在队伍的前面,幼鸟和体弱的鸟,大都插在队伍的中间。雁群停歇在水边找食水草时,也总由一只有经验的老雁担任哨兵。如果有大雁掉队落单,失去团队的保护,孤雁的存活率就很低了。

(摘自百度百科,有删改)

材料二:

【注】漫画标题为“雁殉侣”,画中文字为:王一槐司铎铜陵时,言有民舍除夜燎烟,驱除不祥。一雄雁触烟而下。家人以为不祥也,烹之。明晨,又一雁飞鸣绕檐数日,亦堕而死。(《圣师录》)

(选自《护生画集》,丰子恺画,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版)

材料三:

    大雁,貌不惊人,类不珍稀,却以其独有的特质,牵动了无数文人墨客的情思。

    ①托雁足传书,寄相思之苦。“雁足传书”的故事,使大雁成了信使的代名词。于是诗人词家借雁寄相思之情,便一发不可收。杜甫在《天末怀李白》中写道:“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诗人急盼友人音讯,借问“鸿雁几时到”,实则表达了对友人强烈而深挚的思念之情。而“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李清照《一剪梅》)则巧妙化用典故,抒写了对丈夫的思念之情,婉曲而绵长。

    ②借北雁南飞,写思归之情。《礼记·月会》中说:“仲秋之月,鸿雁南飞。”雁为候鸟,春来北归,秋至南翔,每年准时往返,于是,借雁南归而衬人不归的愁苦情思,便成为古诗词中常用的表现手法。温庭筠《苏武庙》中写道:“云边雁断胡天月,陇上羊归塞草烟。”这是一幅典型的望雁思归图。又如“夜闻归雁生乡思,病人新年感物华”(欧阳修《戏答元珍》),诗人远离山乡,心情苦闷,夜不能寐,卧听归雁,勾起了无尽的思乡之情。

    ③绘雁排长空,抒豪迈气概。天高云淡,雁排长空,确是一种极致的美。“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李白《宣州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多么壮阔的境界,多么豪迈的气概。李白素怀远大的理想抱负,又长期受到黑暗污浊环境的压抑,时刻向往着广阔自由的空间。目接“长风万里送秋雁”之境,不觉精神一振,顿感心境契合的舒畅。当然,这种写雁阵的乐景乐情在古典诗词中并不多见。

(选自《中学语文》,雷冬梅,2003年第15期,有删改)

记叙文阅读

人可以最大限度地逼近真实

毕淑敏

朋友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他祖父小的时候,很聪明,也很有毅力,学业有成,正欲大展宏图之际,曾祖将他叫了去,拿出一个古匣,对他说,孩子,我有一件心事,终生未了——

早年间,江南有一家富豪,酷爱藏书。他家有两册古医书,集无数医家心血之大成,为

杏林一绝。富豪视若珍宝,秘不传人。后来,富豪出门遇险,一位壮士救了他的性命,富豪感恩不尽,欲以斗载的金银相谢。壮士婉拒,“我不要钱,只想用你的医书救普天下人的性命”。富豪想了半天,说,“我可以将医书借给你三天”。

壮士得了书后,急如星火地赶回家,请来乡下的诸位学子连夜赶抄医书、时间紧迫,荧荧灯火下,抄书人急速依样画葫产地描了下来。谁知,抄好的医书拿给医家一着,竟是不能用的。医家以人的性命为本,这种在匆忙之中由外行人抄下的医方,讹脱衍倒之处甚多,且错得离奇,谁敢用它在病人身上做实验呢?壮士欲再去借来重抄,孰料富豪家失火,所有藏书化为灰烬。从此这两册抄录的医书,就像鸡肋,一代代流传了下来。

曾祖的话说到这里,目光炯炯地看着祖父。

祖父说,您手里拿的就是这两册书吗?

曾祖说,正是。

祖父说,您是要我把它们校勘出来?

曾祖说,我希望你能穷毕生的精力,让它死而复生,但工程浩大,你这一辈子,是无法同时改正两本书的。现在,你就从中挑一本吧,留下的那本,只有留待我们的后代子孙了。

济世救人的功用也是一样的,祖父随手点了甲本。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就把自己的一生同一方未知的领域,同一个事业,紧紧地连在一起。

祖父没有辜负曾祖的期望,像盲人摸象一般地摸索,册页上临摹不清的药材图谱,他亲自到深山老林一一核查。无法判定正误的方剂:他采集百草熬药炼成汤,以身试药,几次昏厥在地。为了一句不知出处的引言,他查阅无数典籍……祖父的一生围绕着这册古医书旋转,从翩翩少年一直变作鬓发如雪。到了祖父垂垂老矣的时候,他终于将那册古书中的几百处谬误全部订正完了。

人们欢呼雀跃,毕竟从此这本伟大的济世良方可以造福无数百姓了。但造化弄人,不久,远方发掘了一座古墓,里面埋藏了许多保存完好的古简,其中正有甲书的原件。人们迫不及待地将祖父校勘过的甲书和原件相比较,结果同古简完全吻合,祖父用毕生的精力,创造了一个奇迹。但这个奇迹,又在瞬忽之间烟消灰灭,毫无价值。

古墓里出土了乙医书的真书吗?我问。

没有。朋友答

我叹息说,如果祖父当初选择了乙书,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啊。

朋友说,我也问过他这个问题。

祖父说,对我来讲,甲书乙书是一样的。我用一生的时间说明了一个道理,人只要全力以赴地钻研某个问题,就有可能最大限度地逼近它的真实,这已经足够。

(选自《毕淑敏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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