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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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说明文,完成后面题目
       ①英国帝国癌症研究所的研究人员最近宣布,他们利用癌症病人的DNA(脱氧核糖核酸)制成了一种抗癌疫苗,这种疫苗能刺激人体的免疫系统。英国研究人员下一步将进行临床试验。
       ②利用疫苗抗癌是医学家们急于实现的目标之一。欧美的医学家们正在就几种可能的抗癌疫苗进行试验。英国研究人员新研制的这种疫苗是利用生命的基本遗传物质DNA来制备的具有人格化的疫苗,因而尚属首次。
       ③该研究所人员罗伯特·霍金斯博士说,他们的试验标志着利用一种新的方法来治疗淋巴癌,同时也是一种基因疗法的形式,因此对于治疗所有癌症具有重要意义。
       ④肿瘤是由分裂后失去控制的人体细胞形成的,但是从遗传学上来讲,这种细胞又是人体的一部分,因此免疫系统不会把它们当作外来敌人加以攻击。研究人员希望他们研制的这种疫苗能诱导人体免疫系统去攻击肿瘤,或者至少是阻止肿瘤繁殖。
       ⑤由于这种疫苗能利用病人自身的免疫系统,因而不会产生任何有害的副作用。科学家早先对其他抗癌疫苗进行的试验表明,免疫系统有可能转而攻击自己,杀伤健康细胞。

(1)、英国研究人员新研制的这种疫苗被称为“具有人格化的疫苗”的原因是什么?

(2)、请概括这种疫苗的优点。

(3)、肿瘤细胞能在人体内顺利繁殖的原因是什么?

(4)、请列举出生活中利用基因的情况。(一例即可)

(5)、分析第⑤段所运用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1-4题。

丹诏名胜九侯山

①被誉为“南闽第一峰”的九侯山位于诏安县金星乡,总面积226平方公里,中心景区25平方公里,主峰西山岩海拔1120米。据《漳州图经》记载,“大禹后裔,九人入闽,殁而为神,各主一峰,尊若王侯,故名九侯山”。  

②九侯山以“峰峻、水秀、树奇”闻名,景观瑰丽,置身其间,如临仙境。

③九侯之峰,雄伟险峻。九侯山云雾迷蒙,群峰如苍龙穿行于云海,峰顶有数十块巨石,叠簇而立,这些巨石姿态万千,情态各异。有的峭然独立,如金鸡护蛋;有的端庄安详,似金蟾蛰伏;有的憨态可掬,犹老牛卧眠;有的二石对立,像“大圣拜观音”;有的二石偎依,若“八戒娶妻”……

④九侯之水,秀美神奇。九侯山主溪流全长近20公里,最具特色的是松涧泉飞瀑。每逢夏季,一泓清泉从天柱峰飞流直下,与鲤鱼巨石撞击后形成三叠飞瀑,远看如一尾巨鲤冲波击浪逆流而上。相传开漳圣王陈元光平定“靖安之乱”后,带领将士来到这里,见泉水清澈,就取剑在石头上用泉水磨砺,顿时剑光逼眼,以剑劈石,石头裂成两半,后人在石壁上刻下“试剑”二字作为纪念。若将泉水置于瓶中,水终年不沉淀、不生苔,清冽甘美。

⑤九侯之树,荣茂奇丽。山上原始森林密布,落叶覆盖,厚达一尺。“阴阳树”则是九侯山的标志景观。所谓“阴阳树”,乃为两棵高山榕。其中一棵的树根生长在一块状若花瓶的巨石下,树干紧贴着石壁,树冠茂密,宛如开在瓶中的花朵,距花瓶石约2米处生长着另一棵高山榕。不可思议的是,这两棵树在同样的土壤环境中却是此消彼长,一枯一荣,互为阴阳。

⑥“鸣鸟穿岩唱孟秋,浮云绕树画中游。洗心圣地添新景,试剑清泉依旧留。”九侯山虽然不如武夷山闻名遐迩,但是其秀丽的风光,神奇的传说仍吸引了无数文人墨客来此驻足品赏,使它具有更深厚的文化底蕴。

⑦南宋理学家朱熹任漳州知县期间,曾察访九侯山,见九侯山钟灵毓秀,立刻用茅草临时扎成一支大笔,当场书写“西斋”二字,如今这块牌匾依然悬挂于千年古刹九侯思禅房的竹门楣之上。明代大儒黄道周题写的 “洗心之藏”的匾额也悬挂于寺中正殿。福胜岩左侧石壁上刻着清代贡生吴泰来题的“谷神玄牝”,这四字出自老子的《道德经》。九侯山并不大,却有佛、道、儒三家在此共生共荣,和谐相处,真正体现了有容乃大的哲学思想。

⑧九侯山上还散落着众多的摩崖石刻。元朝高僧无碍手书的“九侯名山”、明朝云南参政罗汝芳镌刻的“天开”、清朝举人林天翔题跋的“万山第一”等30多处珍贵的摩崖石刻,无疑是最好的证明。

⑨九侯山风光旖旎,景色秀丽,文化底蕴十分深厚,山上的每一棵奇树,每一块异石,无不诉说着神奇的故事……来吧,让你我走进翰墨飘香的丹诏大地,拥抱这梦幻如诗的九侯山水!

    (选自《闽南风》2015年第1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长途跋涉的肉羹

林清玄

    在我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看见爸爸满头大汗从外地回来,手里提着一个用草绳绑着的全新的铁锅。他一面走,一面召集我们:“来,快来吃肉羹,这是爸爸吃过的最好吃的肉羹。”他边解开草绳,边说起那一锅肉羹的来历。

    爸爸到遥远的凤山去办农会的事,中午到市场吃肉羹,发现那个小摊上的肉羹非常的美味,他心里想着:“但愿我的妻儿也可以吃到这么美味的肉羹呀!”

    但是那个时代没有塑胶袋,要外带肉羹真是困难的事。爸爸随即到附近的五金行买了一个铁锅,并向店家要了一条草绳,然后转回肉羹摊,买了满满一锅肉羹,用草绳绑好,提着回家。当时的交通不便,从凤山到旗山的道路颠簸不平,平时不提任何东西坐客运车都会昏头转向、灰头土脸。何况是提着满满一锅肉羹呢?

    把整锅肉羹夹在双腿,坐客运车回转家园的爸爸,那种惊险的情状是可以想见的。虽然他是那么小心翼翼,肉羹还是溢出不少,回到家,锅外和草绳上都已经沾满肉羹的汤汁了,甚至爸爸的长裤也湿了一大片。

    锅子在我们的围观下打开,肉羹只剩下半锅。妈妈为我们每个孩子盛了半碗肉羹.也为自己盛了半碗。由于我们知道这是爸爸千辛万苦从凤山提回来的肉羹,吃的时候就有一种庄严、欢喜、期待的心情,一反我们平常狼吞虎咽的样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那长途跋涉、饱含着爱、还有着爱的余温的肉羹。

    爸爸开心地坐在一旁欣赏我们的吃相,露出他惯有的开朗的笑容。妈妈边吃肉羹边说:“这凤山提回来的肉羹真好吃!”爸爸说:“就是真好吃,我才会费尽心机提这么远回来呀!这铁锅的价钱是肉羹的十倍呀!”当爸爸这样说的时候,我感觉温馨的气息随着肉羹与香菜的味道,充塞了整个饭厅。不,那时我们不叫饭厅,而是灶间。

    那一年,在黝暗的灶间,在昏黄的烛光灯火下吃的肉羹是那么美味。经过三十几年了,我还没有吃过比那更好吃的肉羹。因为那肉羹加了一种特别的作料,是爸爸充沛的爱以及长途跋涉的表达呀!

    这使我真实地体验到,光是充沛的爱还是不足的,与爱同等重要的是努力的实践与真实的表达,没有透过实践与表达的爱,是无形的、虚妄的。

    我想,这是爸爸妈妈那一代人,他们的爱那样丰盈真实,却从来不说“我爱你”,甚至终其一生没有说过一个“爱”字的理由吧!

    爱是作料,要加在肉羹里,才会更美味。自从吃了爸爸从凤山提回来的肉羹,每次我路过凤山,都有一种亲切之感。这凤山,是爸爸从前买肉羹的地方呢!

    我的父母都是善于表达爱的人,因此,在我很幼年的时候,就知道再微小的事物,也可以作为感情的表达;而再贫苦的生活,也因为这种表达而显现出幸福的面貌。

    幸福,常常是隐藏在平常的事物中,只要加一点用心,平常事物就会变得非凡、美好、庄严了。只要加一点用心,凡俗的日子就会变得可爱、可亲、可想念了。就像不管我的年岁如何增长、不论我在天涯海角,只要一想到爸爸从凤山提回来的那一锅肉羹,心中依然有三十年前的汹涌热潮在滚动。肉羹可能会冷,生命中的爱与祝愿,永远是热腾腾的;肉羹可能在动荡中会满溢出来,生活里被珍藏的真情蜜意,则永不逝去。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练习

       像很多老派的家庭妇女一样,母亲总是不舍得扔掉旧物,即使明知道它们的确已经派不上用场了。因此,在我们家的杂物房里,总是能找到一些让我目瞪口呆的东西,不是陌生得让我无从指认它的来历,就是熟悉得让我难以置信它经年之后仍旧存在。

       前一阵回家住了几天,没事钻进母亲的杂物房,东翻西看。从一个角落里取出一只小铁盒子,接口已经有锈,我费了点技巧才得以打开。一打开我就哑然失笑了。那里边堆满的不是什么宝贝,竟然是饭店专用的那些独立包装牙签。湘满楼、金华安酒店、成记海鲜店、广州酒家、稻花香……各种颜色的小纸袋,一面写着饭店的名字,另一面大都写着“欢迎光临”。这是母亲多年来下馆子收藏的饭店牙签。我记得母亲有这个习惯的。每次她在饭馆吃饭,临走的时候,都会向服务员多要一袋牙签带走。刚开始,以为她是为了放在包里备用,久了才知道,收集每家吃过的饭馆的牙签是母亲的一个爱好,就像别人收藏邮票、烟盒甚至古董那样,只不过她收藏的东西,既没有价格也没有价值。

    我抱着那盒牙签跑去问母亲,为什么喜欢收集这些东西。母亲饶有趣味地将那些牙签一袋袋摆出来看,一边看一边告诉我:这是那年你在广州搬新家,我们在金华安摆了一桌,你老爸一个人吃掉了一盘红枣芋泥;这是你哥哥请我们到郊区那个农庄吃河鲜,二叔公饭店,我们吃饱之后还摘了一大堆艾草回家;这是你姐姐那年生日正好碰上中秋节,我们在漓江春吃了一顿团圆饭……我听得一愣一愣的。仅凭一根牙签,一个饭馆的名字,母亲竟然能记住若干年前的某一次下馆子!仿佛她一根一根摆弄着的,不是牙签,而是一张一张旧照片。

       一整个下午,我都在听母亲回忆,母亲从岁月的缝隙里剔出一个个故事,听得我五味杂陈。

       从我有记忆开始, 母亲做的菜不仅好吃,而且还有创造性.母亲可以将一些廉价的东西做成美味的菜,我至今还记得西瓜皮炒咸菜的那种爽脆,豉汁柚子皮绵软多汁的口感,酿南瓜花的鲜甜,芦荟汤的黏稠清香……在吃这个问题上,母亲一直是权威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母亲开始接受我们对吃的安排。聚餐的时候, 看我们翻着菜单,七嘴八舌,母亲只是面带微笑,偶尔征求她的意见,她总是摆摆手说:“你们定。”

       下饭馆这类事情,现在都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可是母亲每次跟我们下饭馆,总是穿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显得比任何一个人都隆重的样子。散席之前,还不忘将饭店的牙签带回家。现在想来,母亲收藏这些毫无价值的牙签,是为了给那一次次聚餐留念。

       我问过母亲,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癖好”的?母亲说,就是那一次,她带外婆到广州我家过年,我们在广州酒家吃年夜饭。八十四岁的外婆第一次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外婆去世前的那几年间,总是洋洋得意地对村里的老人们说:“我是这个村里跑得最远的老人了,都是托了儿孙的福。”母亲想起这句话都会难过,她哽咽地说,那年在广州吃的年夜饭,是外婆这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了。她手上拿着那根牙签,白色的包装纸已经微微泛黄。看着这袋牙签,我想起了那顿饭,已经没剩几颗牙的外婆,拿着桌上这只小袋研究,不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我们笑得前俯后仰,问外婆,要牙签剔哪一颗牙齿?往事历历,如果不是这根牙签,我那塞满杂事如同母亲堆得满满的杂物房一般的脑子里,怎么会猛然想起这个令人鼻子发酸的珍贵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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