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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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打往天堂的电话
      一个春日的星期六下午,居民小区旁边的报刊亭里,报亭主人文叔正悠闲地翻阅着杂志。这时一个身穿红裙、十五六岁模样的小女孩走到报亭前,她四处张望着,似乎有点不知所措,看了看电话机,又悄悄地走开了,然而不多一会儿,又来到报亭前。
      不知道是反反复复地在报亭前转悠和忐忑不安的神情,还是她身上的红裙子特别鲜艳,引起了文叔的注意,他抬看了看女孩并叫住了她:“喂!小姑娘,你要买杂志吗?”“不,叔叔,我……我想打电话……”“哦,那你打吧!”“谢谢叔叔,长途电话也可以打吗?”“当然可以!国际长途都可以打的。”
      小女孩小心翼翼地拿起话筒,认真地拨着号码,善良的文叔怕打扰女孩,索性装着看杂志的样子,把身子转向一侧。小女孩慢慢地从慌乱中放松下来,电话终于打通了:“妈……妈妈!我是小菊,您好吗?妈,我随叔叔来到了桐乡,上个月叔叔发工资了,他给了我50块钱,我已经把钱放在了枕头下面,等我凑足了500块,就寄回去给弟弟交学费,再给爸爸买化肥。”小女孩想了一下,又说:“妈,我告诉你,我叔叔的工厂里每天都可以吃上肉呢,我都吃胖了,妈妈你放心吧,我能够照顾自己的。哦,对了,妈妈,前天这里一位阿姨给了我一条红裙子,现在我就是穿着这条裙子给你打电话的。妈妈,叔叔的工厂里还有电视看,我最喜欢看学校里小朋友读书的片子……”突然,小女孩的语调变了,不停地用手揩着眼泪,“妈,你的胃还经常疼吗?你那里的花开了吗?我好想家,想弟弟,想爸爸,也想你,妈,我真的真的好想你,做梦都经常梦到你啊!妈妈……”
      女孩再也说不下去了,文叔爱怜地抬起头看着她,女孩慌忙放下话筒,慌乱中话筒放了几次才放回到话机上。“姑娘啊,想家了吧?别哭了,有机会就回家去看看爸爸妈妈。”“嗯,叔叔,电话费多少钱呀?”“没有多少,你可以跟妈妈多说一会,我少收你一点儿钱。”文叔习惯性往柜台上的话机望去,天哪,他突然发现话机的电子显示屏上竟然没有收费显示,女孩的电话根本没有打通!“哎呀,姑娘,真对不起!你得重新打,刚才啊,你的电话没有接通……”“嗯,我知道,叔叔!”“其实……其实我们家乡根本没有通电话。”文叔疑惑地问道:“那你刚才不是和妈妈说话了吗?”小女孩终于哭出了声:“其实我也没有了妈妈,我妈妈死了已经四年多了……每次我看见叔叔和他的同伴给家里打电话,我真羡慕他们,我就是想和他们一样,也给妈妈打打电话,跟妈妈说说话……”听了小女孩这番话,文叔禁不住用手抹了抹老花镜后面的泪花:“好孩子别难过,刚才你说的话,妈妈她一定听到了,她也许正在看着你呢,有你这么懂事、这么孝顺的女儿,她一定会高兴的。你以后每星期都可以来,就在这里给妈妈打电话,叔叔不收你钱。”
      从此,这个乡下小女孩和这城市的报亭主,就结下了这段“情缘”。每周六下午,文叔就在这里等候小女孩,让女孩借助一根电话线和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电话号码,实现了把人间和天堂、心灵与心灵连接直来的愿望。

(1)、请用简练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2)、仔细阅读第一段和第二段,说说为什么女孩子要忐忑不安在居民小区旁边的报刊亭前反反复复地转悠?

(3)、女孩的老家没有通电话,她的妈妈也已经去世了,可为什么她还要有模有样地给她的妈妈打电话呢?

(4)、认真阅读第三段,思考为什么文叔说女孩是一个懂事、孝顺的好孩子,请在文中找出能够表现女孩懂事、孝顺的句子抄写在下边。

(5)、在本文中第四段写到了来打电话的女孩流泪,第五段中又写到了报刊亭的主人文叔流泪。他们两人分别为什么流泪?
①女孩流泪是因为:                                                                                                                                          
②文叔流泪是因为:                                                                                                                                          

(6)、本文中的哪一处使你最受感动?找出相关的语句写下来,并谈谈你的感动是什么?
我找的语句:                                                                                          
我感动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雪天

张抗抗

      ①每年下第一场雪的日子,我总会想起多年前,一个雪天的经历。

      ②那些日子我始终被一件事情恼着。烦恼的起因似乎是一些闲言碎语。当事情渐渐平息下来时,我偶尔听说某某人在其中做了手脚,心里顿时对此人充满了恼恨。我发誓要当面去质问她,为什么要这样伤害我。

      ③不久,我出差去某地,恰要路过那人所在的城市。我向朋友要来了她的地址,决定在那个城市作短暂的停留,突然出现在她家门口,义正词严地指责、声讨她,然后同她拜拜,乘坐下一班火车拂袖而去。

      ④从清晨开始,天空就阴沉沉的。火车意外晚点,到达那个城市已是傍晚时分。当我走出车站时,发现空中已飘起了雪花。雪来得很猛,雪烟横飞,急速而强劲。四周的街道和房屋笼罩在一片暗淡迷茫的雪色中。我按着地址打听路线,完全陌生的街名和异样的口音,令我不知自己置身何处,我有些发懵,但我只能继续往前走,去寻找那个记录在怨恨的纸条上的地址。

      ⑤雪下得越来越大,风也越发凛冽,雪片像是无数只海鸥扇动着白色的翅膀,围绕着我扑腾旋转。密集的雪沫子刮得我睁不开眼。四下皆白,分不清天上地下。我只是混混沌沌跌跌撞撞地朝前走着。没有伞,头巾早已湿了,肩上的背包也渐渐沉重,额头上被热气融化的雪水,顺着面颊流淌下来……

      ⑥那条胡同怎么还没有出现呢?街上几乎已没有行人,就连可以问路的人也没有。我在风雪中既寻不见街牌也看不见门牌号码,自己一定是迷路了。我饥饿、疲惫、寒冷、烦躁,心中被积淤已久的怒气鼓胀得几乎快要炸裂。

      ⑦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街边上一间简陋的平房窗口,泻出一线微弱的灯光。我涨红着愤怒而疲倦的脸,敲响了那家人的房门。门开了,灯光的暗影中,站着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妇。她正在和面做饭,于是将两只手甩了甩,又合拢着搓了又搓,才接过我那张写着地址的纸条。她眯着眼将那纸条在灯下看了看,又低头仔细打量着我。她用一只手在那面团上拍了拍,问:“你不是这地方人吧?”我点点头。她便往前方指了指,告诉我那条胡同离这儿已经不远,但还得如何拐弯再如何拐弯之类。那口音不好懂,我听得越发地糊涂,傻傻地愣在那里。

      ⑧她也愣了一下,后来就索性扯下围裙,抓起一条头巾说:“得,那地方太难找,跟你说不明白,还是我领你去吧!”不容我谢绝,她已经跨出门槛,踩在了雪地里。

      ⑨她走得快,我闷头跟在她身后,只听见在脚下咔咔响,前方忽闪忽闪地雪片里一个模糊的背影,若隐若现地导引着我。

      ⑩“这大雪天儿出门,肯定是有要紧事吧?”她回过头大声咕。我含糊地应了一声,“猜你是去看望病人吧?看把你累得急得!是亲戚?朋友?她放慢了脚步,一边拍掸着肩上的雪花,等着我,我心里咯噔了下,亲戚?朋友?病人?……我沉默着,无言以对,我怎能对她实言相告:自己其实是去找一个“仇人”兴师问罪的!

      ⑪就在那一刻,我忽然不知道自己来这个城市干什么,甚至也不知道我要去寻找的那个人究竟是谁,那个人隐没在漫天飘飞的雪花中,随风而去,只不过应和着恶劣天气中雷电偶尔的喧嚣。她也许出于无知,也许出于一时的利益之需,也许真的是一个需要救治而不是鞭笞的“病人”呢?

      ⑫脚底突然在一个雪窝里滑了一下,大娘一把将我拽住,“这该死的雪,真讨厌……”我忍不住嘟哝。“不碍事,不碍事。”她说,一边仍在搓着手指上的面粉,“就快到了,前面那个电线杆子右拐,再往前数三个门就是。”她抬起一只手,擦着脸上的雪水。我看见她花白的头发上,落满了一粒粒珍珠般晶莹的水珠。“大娘,请回吧,这回我认得路了……”我说着,声音忽然就哽咽了。

      ⑬她又重复指点了一遍,便转身往回走,刚走几步,又回过头,大声说:“不碍事,明儿太阳出来,这雪化一化,就有路了!”

      ⑭那个苍老的声音,被纷扬的雪花托起,在空荡荡的小街上蹒跚

      ⑮我在雪地上久久伫立,任雪花落满我的双肩,遮盖我的眼帘;任寒风吹打我的脸庞,掀起我的衣襟,湿重的背包、鞋和围巾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分量,连同我此前沉郁的大脑和满腹怒气的心思……

      ⑯那个风雪之夜,我终于站在那费尽周折才到达的门牌下面。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幸福的玫瑰

[美国]阿•戈登

       ①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一朵玫瑰,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

       ②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了。

       ③“没有名片,詹姆斯。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奥森老爹说。

       ④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镇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她与潘尼曼已订婚多年,一直在等他。但潘尼曼在医院实习期间,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关人,叫克丽丝汀。

       ⑤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⑥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⑦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⑧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表现出一种傲岸自尊的神气。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老爹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⑨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

       ⑩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在奥森老爹那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

       ⑪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跟他聊了_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詹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送花的不是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⑫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一位太太。”奥森老爹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送花的是克丽丝汀。”

       ⑬“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外国百篇经典微型小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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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比打字有助记忆

周炳揆

    《夜光杯》今年2月7日的一篇《医生的字》的文章提到有一位叫马红霞的医生写的病历单的字迹工整清秀,现今已是非常稀罕。我想起了另外一个关于手写的话题,那就是记(英文)笔记时,是手写好还是打字好?

    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论,因为不可否认的是打字的速度更快,当然要具有这种速度,必须受过专门的打字训练。但是有美国教授研究后认为,手写笔记有助于学生在教室里集中注意力,习惯于手写笔记的学生学习成绩也较好。较之喜欢用英文速写方法的学生,用普通书法记笔记的学生能学到更多知识,对信息的记忆也更持久,更乐意把握新的思路。和用键盘相比,手写能紧扣人的思维,使获得的信息更有条理。

    古代,在发明印刷术前,人们是依赖用芦苇秆在纸箔上抄写来把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做了归纳后再进行研究的。这个把事情写下来的过程对大脑形成刺激,实际上是把听到的东西传递到头脑中去了。书写工具逐渐在进步,人们对记笔记的研究也已经有了近百年的历史。

    铅笔的发明是在17世纪,1827年自来水笔被申请了专利,圆珠笔是在1888年发明的,但这些书写工具并没有给记笔记带来实质变化。现今,几乎每位大学生都配备了手提电脑,听课依然是他们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高等学府的教室里但闻键盘咔嗒声。

    统计显示,听课时用键盘记笔记速度更快,打字和手写每分钟的速度之比大约是33字比22字。在短时期内,打字是有优势的。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一位教授2012年做过一项调查,上课结束立即对学生进行跟踪,结果发现“打字族”能够回忆起更多的上课内容,对上课内容进行测验的成绩也比“手写族”要好一点。

    问题是这种优势是暂时的,经过24小时,“打字族”对自己记下的东西全忘记了,他们在键盘上敲下的长长的笔记太表面化,也太肤浅了,无助于他们回忆起上课的内容。相反,“手写族”能够持久记忆课堂讲课内容,甚至在一星期以后仍然对课堂上的一些概念有很好的掌握。很显然,手写会把听到的东西更深地记住。用普通书法记笔记更便于温习上课内容,因为它们较之速记法组织得更好。

    人们要问,“打字族”能记下较多的内容,为什么掌握的知识反而少呢?研究证实,打字是一种机械反应,对听到的东西是逐字逐句地记下;“手写族”记下较少的东西,但是在记下的同时也在思索,并且对内容有了一个消化。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高科技含量的笔记本电脑人见人爱,它可以使打字更快,但恰恰对学习知识是有害的;手写可以增强对知识的记忆,然而有统计说,手写平均只能记下30%左右的内容,为了跟上讲课者的速度,手写会漏掉一些重要的限定词,省略掉一些关键的细节——所以手写还大有改进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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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麦田

①我读高三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盛行陪读。我所在的那个班,一半以上的家长都在陪读。而我,似乎是一个孤独的“另类”,因为,整整三年,我的父亲从未到学校来看过我。我虽然并不奢望父亲陪读,可见到那些陪读的父母,心里还是隐隐发酸。直到那年高考,我才明白:父亲对我有着别样的期待,我并不是孤军作战。

    ②高考前两天,学校让我们自己调整,我调转方向,打道回家。半年的闭关苦读,我和时节完全脱钩。回到家才惊讶地发现,满地金黄,漫天麦香,已到收麦季节。时间过得真快,更让我措手不及的是,巍峨多年的父亲已经开始佝偻,满头白发了。

    ③对于我的火线回归,父亲很欣慰,“上阵父子兵”,麦收是父亲最重要的战役。多年来,我们一直并肩作战,把时光打得颗粒归仓,父亲拿起一把镰刀,试试锋刃,递给我:今年麦倒伏,要用手割了。我心生忐忑——过去割麦,是跟在收割机后,零打碎敲,对抗性为零;现在回到冷兵器时代,和麦子打“阵地战”,我还真有些力不从心。我接过镰刀,掂了掂,我明白,我再怎么做也做不到像父亲那样游刃有余。

    ④六月,阳光如炽。我不时直起腰,沿着梁沟,汗水一泻而下,酸痛逆流而上。我低估了弱不禁风的小麦,那把镰刀临阵倒戈,把我的掌心磨满水泡。我暴露在麦芒般刺眼的阳光里,孤立无援。父亲却像个无坚不摧的坦克,所向披。在这里,父亲总是火力十足。我不得不承认,这片麦田是父亲的主场,我则是他一个人的啦啦队。

    ⑤田间休息,我给父亲端上了茶水。父亲看看我的手:“使不惯?别攥太紧,和拿笔一样。”我点点头,父亲可以在他的麦田纵横驰骋,只是他没能教会我,或者说,他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教会我。

    ⑥喝罢水,父亲问我:“快高考了吧?”我说,“后天。”父亲怔住,满身的汗珠也如麦粒般静止。父亲拿毛巾擦拭着我的额头,似乎要把我湿漉漉的疲惫赶走。很快,他督促道:“快回家歇着吧,别累着,高考才是你该干的事。养足精神去收你的麦子,那个我帮不上。

    ⑦父亲又开始埋首割麦,把对我的歉意,肆虐在麦子身上。在这里,镰刀是笔,麦子是墨,麦田是纸,父亲在麦田挥毫泼墨。麦收是父亲的高考,更是为我而设的特殊陪考!

    ⑧阳光烘烤着麦田。我拖着沉沉的步子,羞愧地以备战高考的名义溜号了。父亲立着,像一株硕大的麦穗;身上滚圆圆的汗珠,如麦子般饱满,灼灼其华,刺痛着我的眼。麦子是父亲的汗珠,而我是其中最大的一株吧。

    ⑨正如麦田是父亲一个人的战场,高考是我一个人的麦田!看着同学被父母簇拥着走向考场,我没有丝毫妒和埋怨,因为我并不孤独,从故乡到小城,我和父亲在并肩作战。考场上,我在恣意挥毫:麦田里,父亲在挥汗如雨。我们在各自的麦田里收获着自己的“麦子”。

    ⑩那年,我考取一所重点院校。以后,求学,工作,一路栉风沐雨。我始终没有忘记,我是一株赶考的麦子,我有我的麦田,我要考取的不是功名,而是把父亲的期望,颗粒归仓。

(远自《意林》,作者洛水,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问题。

母亲养蜗牛

    父亲去世后,母亲来北京跟我住。我忙于写作,实在抽不出空陪她。母亲被寂寞所困的情形,令人感到凄楚。

    楼上人家赠予母亲几只小蜗牛。那几个小东西,只有小指甲的一半儿大,粉红色,半透明,可爱极了

    母亲非常喜欢这几个小生命,将它们安置在一个漂亮的茶叶盒儿里,还预先垫了潮湿的细沙。母亲似乎又有了需精心照料和养有的儿女了.她经常将那小铁盒儿放在窗台上,盒盖儿敞开一半,让那些小东西晒晒太阳,并且很久很久地守着,怕它们爬到盒子外边爬丢了。它们爱吃菜心儿,母亲便将蔬菜最嫩的部分细细剁碎,撤在盒儿内.母亲日渐一日地对它们都有了特殊的感情。那种感情,是与小生命的一种无言的心灵交流,有时,为了讨母亲欢心,我也停止写作,与母亲共同观赏。

    八岁的儿子也对它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奶奶,它们能长多大啊?”

    “能长到你的拳头那么大呢!”

    “奶奶,你吃过蜗牛吗?”

    “吃?……“”

    “奶奶,我想吃蜗牛!我还想喝蜗牛汤!我同学就吃过,说可好吃了!”

    “可……它们现在还小啊

    ”我等它们长大了再吃。不,我要等它们生出小蜗牛以后再吃,这样我就可以一直有蜗牛吃了。奶奶你说是不是?”

    母亲愕然。

    我阻止他:“不许存这份念头!不许再跟奶奶说这种话!”儿子眨巴眨巴眼睛,受了天大委屈似的,一副要哭的模样。

    母亲便说:“好,好,等它们长大了,奶奶一定做给你吃。”

    从此,母亲观看那些小生命的时候,儿子肯定也凑过去观看。

    先是,儿子问它们为什么还没长大,而母亲肯定地回答一一它们分明已经长大了。

    后来是,儿子确定地说,它们已经长大了,不是长大了一些;而是长大了许多,而母亲总是摇头一一根本就没长。

    然而,不管母亲和儿子怎么想,怎么说,那些小生命的确是一天天长大着。壳儿开始变黑变硬了,它们的头和柔软的身躯,从背着的“房屋”内探出时,憨态可掬,很有妙趣了。母亲将它们移入一个大一些的更漂亮的盒子。

    “奶奶,它们就是长大了吧?它们再长大一倍,就该吃它们了吧?”“不行。得长到和你拳头一般儿大你不是说要等它们生出小蜗牛之后再吃吗?”

    “奶奶,我不想等了,现在就要吃,只吃一次,尝尝什么味儿就行了。”

    母亲默不作答。

    我认为有必要和儿子进行一次严肃的谈话了。趁母亲不在家,我将儿子拉至跟前,对他讲奶奶一生多么地不容易;讲自爷爷去世后,奶奶内心的孤独和寂寞;讲那些小蜗牛对于奶奶的意义…儿子低下头说:“爸爸,我明白了,如果我吃了蜗牛,便是吃了奶奶的那一点儿欢悦。”从此,儿子再不盼着吃蜗牛了。

    一天晚饭时,母亲端上一盆儿汤,对儿子说:“你不是要喝蜗牛汤吗?我给你做了,快喝吧。”我狠狠瞪儿子一眼。儿子辩白:”不是我让奶奶做的!”母亲朝我使了个眼色。我困惑地慢呷一口,鲜极了!但那不是蜗牛汤,而是蛤蜊汤。

    其实母亲是把那些能够独立生活的蜗牛放了,放于楼下花园里的一棵老树下。她依然每日将菜蔬之最鲜嫩的部分,细细剁碎,撒于那棵树下…

    一天,母亲说:“我又看到它们了!它们好像认识我似的,往我手上爬。”我望着母亲,见母亲满面异彩。那一刻,我觉得老人们心灵深处情感交流的渴望,令我肃然,令我震颤,令我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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