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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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各题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毕淑敏
        ①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
        ②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③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
        ④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⑤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⑥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⑦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人的智慧;你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你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⑧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⑨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予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⑩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
        ⑪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哪怕它将苛烈十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饿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⑫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
  ⑬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至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⑭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⑮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

(1)、第③段中“我”对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的原因是什么?

(2)、第④段说“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此处为什么要写孩子的眼睛?

(3)、说说“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一句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4)、本文的中心主旨是            (用三个字回答)

(5)、作者认为打孩子是“以助他们快快长大”,有人曾说打孩子是一种最无能的教育方法,你是怎么看待这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的?(不能只表态,要有一定的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敬爱的“号兵”
琦君
求学时代,对负责学生事务的老师,多少总有点畏惧与反感。我中学的训导主任姓沈名咸曾。我们就在“曾”字的边上加一个竖心旁,变成“咸憎”,人人都不喜欢的意思。
沈先生兼任我们公民课。在普遍重视语数外主科的心理之下,对于教公民课的老师,自然又是“另眼相看”。可是因为他是训导主任,大家都有所顾忌。
第一天上课,我们屏声息气地注视他走进课堂,一个个正襟危坐,作出很专心听讲的样子。他穿的是藏青色毛料中山装,线条笔挺。皮鞋擦得锃亮,走在地板上发出“咔咔”的清脆响声。比起穿长袍布底鞋的语文老师来,要神气也洋派得多了。他开口说话前先点名,点一个名字抬头看一眼,仿佛看这一眼就把你牢牢记住似的。他点完名,开始说话了:“我的名字你们一定都知道了,我还有另外一个名字,”他转身在黑板上写下“沈浩滨”三个字,接着说,“浩瀚的浩,海滨的滨。是我大学老师给我起的,广大辽阔的意思。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我扭头看同桌的沈琪,她把“浩滨”二字端端正正地写在笔记本上,却在下面写了“号兵”两个字,又很快地画了一个大兵吹号的草图。沈先生打开课本又合上,和气地说:“今天是第一天上课,大家随便谈谈。你们经过一星期的新生辅导,对学校的各项规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看来很民主的样子。
沈琪马上就举起手来说:“我有问题。”沈先生点点头,沈琪站起来大声说:“请问沈先生,为什么住校的同学可以不穿制服,而走读的同学一定要穿,这不是不公平吗?”
沈先生却微笑地说:“我来解释一下。本来,穿制服是为了整齐划一,当然最好是全体同学一律穿制服。但学校为了体谅住校同学自己洗制服、烫制服忙不过来;不勤洗的话,穿在身上反而不整洁,所以才通融,除了周一、周五有周会的日子以外,可以不穿制服。走读的同学,在校外要表现学校精神,一定要穿制服,好在穿脏了可有家里人洗。”
沈先生说得很有道理,我们想不出话来反驳了。可是沈琪又说话了:“在一个课堂里上课,有的穿制服,有的不穿,就是不整齐嘛。”
“如果住校同学愿意天天穿制服,当然再好没有,只要能保持整洁。沈琪,因为你是走读的,才会这样想。如果你是住校的话,一定会觉得这样的通融是很合理的。”
沈先生给我们上的第一堂课,就博得同学们的好感,后来和沈先生接触久了,我们对他也就佩服起来。
他在周会上向大家作报告时,常常喜欢把一只手圈成一个圈,放在嘴边,好像可以把声音扩大似的。我们顿时觉得他很是名副其实的“号兵”。有一次他带我们远足,教我们唱进行曲,我们就告诉他把他的名字“浩滨”改写为“号兵”的事,他听了拍手大笑说:“好极了,以后你们更得听我的号声,行动要迅速一致啰。”他说:“号兵是行军时吹进行曲的前哨兵,要勇敢、机智,要以全副精神投注入号声之中;吹出来的调子即使单调,却有振奋人心,鼓舞你勇往直前的效果。就连学校里吹起床、升旗、作息号的工友,都要负责、守时,全校师生都得听他的号声。你看他吹号时全神贯注,挺身而立的神情,是不是像一只报晓的公鸡,多么自信和威武啊!”
沈先生的一席话,使我们对原来是开开玩笑的“号兵”的名称,也领略到一层新的意义。
初三时,沈先生不再教我们课了,但因他是训导主任,我们仍常常和他接触,那就是犯了过错被请进去“吃大菜”(受训斥的意思),可是沈先生的“大菜”是可口而富于营养的。他并不板起面孔训话,而是先讲个笑话或故事,让我们自己想想,错在哪里?比方说,有一次我们住校生三五个人在一个周日的晚上,请外出假去看一场马上要下片的电影。学校批准我们八时半以前一定要返校。电影散场不到八点,回校时间是绰绰有余的。可是当我们经过一间饺子店时,那股香味实在太引诱人。原可以买回来吃,但总觉得坐在店里正式吃,有一派做大人的味道,于是就进去围坐一桌,大吃了一顿。又在水果摊上买了甘蔗菱角,心满意足地回校。到了校门口,大门已关上,才知已过八点半,快九点了。幸得好心的老工友悄悄开边门放我们进去,舍监已经把眼睛瞪得铜铃似的了,站在宿舍门口等着我们被“一网打尽”了。大名被记下来,直接送到校长室。我们并不怕训导主任的“大菜”,怕的是校长。
我们走进校长室,沈先生也在座。校长还没开口呢,他先说话了。他说有一个孩子,总是不听父母的话,每回外出时叫他早点回家,他总是晚归来。有一天,他又要出去了,父亲厉声的说:“这次出去就别回来了!”孩子在外却越玩越没劲,心里有一种无依的感觉,反而提早回家了。看见父母正在门口张望,母亲又高兴又意外地问他为什么这么快回来了。孩子一向倔强,不愿把真心话说出来,他说,因为爸爸叫我不要回来嘛,所以我回来了。母亲“扑哧”一声笑了。从那以后,他再也不迟归了。讲完故事,沈先生笑眯眯的,校长也笑了,气氛立刻缓和下来,大家心里也就放松了。幸得沈先生率先开口“定调”。
沈先生后来要去英伦留学了,我们真的好舍不得他走。沈先生古书读得多,英文又好,他是应该出国深造的。
临别之前,我们全班合作,由我执笔写了一首送别沈先生的诗。还记得那首诗的结尾是这样的:我们敬爱的号兵/有如我们的父亲/我们圈起手/吹起离别的号声/祝敬爱的老师/此去万里鹏程……
(选自《母亲的金手表》,有删改)

阅读《珍珠鸟》题,回答相关问题。
      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儿舒适又温暖的巢。
      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还有一大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蒙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苗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越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
      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更小的脑袋从叶间探出来。哟,雏儿!正是这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父母: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得来回摇动,跟着跳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儿在笼里生气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的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地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再三的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趴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呷呷嘴,难道在做梦?
      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浅议健忘
                                                                                                        王延群

         ①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当人离开这个世界走向阴间的时候,必须经过一个叫“奈何桥”的地方。奈何桥边住着一位叫孟婆的老人。人死后都要先到她那里喝上一碗孟婆汤,然后才能进入阴间。孟婆汤使人忘却一切,忘记功利,忘记憎恨,忘记忧愁,忘记一切不愉快的事情。
         ②人活一辈子不容易,我们的生命行囊盛不下太多的往事,一路走来,我们注定要忘却许多。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 中说“有着污染的记忆是一种永远的毒药”。 如果我们不懂得珍爱自己,不常常主动地给我们不堪重负的心灵减负,那我们的人生之旅只能每天以毒药相伴。
         ③其实,我们不必等到那一天才去忘记烦恼、舒展眉头。现在我们就可以为自己制作一份孟婆汤 , 卸下心头的沉重,学会遗忘并善于健忘。
         ④学会遗忘,并不是清空历史,一股脑儿地删除所有记忆,一切归零,而是在记忆中“去粗取精”的选择,是一种理智的扬弃,是一种清醒的忘却。只有忘却那些本该忘却的,需要牢记的才会在心底永存。教育家赛蒙兹认为有一种健忘是高贵的,就是不记旧恶。生活中,我们快乐着、痛苦着、烦恼着、憧憬着,有许多的人和事值得我们记忆并珍藏。懂得感恩,记住他人的好,不忘别人的情,是做人的根本。忘记那些不快的人和事,记住那些快乐的时光,以一颗平常心快乐并从容地活着,我们的生活就自然会充满阳光。
        ⑤善于健忘是一种品性修为,是一种人生境界。要做到善于健忘,就要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的培养,心想大事,剔除私心杂念,克服个人主义,淡泊名利,宁静致远。还要经常进行自我心理调节,想大一点、想远一点、想开一点,从名利得失中解脱出来。对已经过去的无关紧要的事物,要糊涂一点、淡化一点、朦胧一点,及时将这些东西从大脑这个仓库中“清除”出去,不让它们在记忆中占有一席之地。
       ⑥善于健忘是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是一种处世的大精明。为人处世没有不磕磕碰碰的,如果你从揭开新年第一页日历起,把不顺心的事记在大脑的流水账里,到了年终就是几百件不愉快的事。天天如此,年复一年,积水为海,何以能堪?人生苦短,你又何必过分地留恋和计较过往的东西,何必把那些无谓的怨怼、懊恼扛在肩上,让心灵去承受挤压和负载,让精神遭受折磨和打击?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情不需要牢记,比如同事间的无端摩擦、邻里间的细微纠纷、恋人间的情感波折、夫妻间的小小口角等,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忘记朋友有意或无意的伤害,才能建立至真至纯的友谊;忘记恋人分手时的绝情,才能怀念有过的那些美丽缤纷的日子;忘记给予,才能不再希求知恩必报。
       ⑦善于健忘是解脱痛苦的一剂良药,是一个人身心健康与成熟的标志。年轻人,你在为什么而忧愁呢? 是为了手上的工作做不完、做不好,没有一个好的前程而忧愁呢? 是为了日常生活的无趣,身边缺少了欢歌笑语而忧愁呢? 还是为了感情上的挫折,爱上了不爱自己的人而忧愁呢? 忧愁不是过错,但阳光态生活才是我们的专属。 何必整天摆着一张苦瓜脸,而不用笑容来点缀面容呢? 我们要做的只是淡忘忧愁,积极面对。生命是一棵树,树上那些多余的枝杈,需要我们随时修剪,生命之树才会更加茂盛
                                                                                                                                                                     (摘自《思维与智慧》下半月 2014年08期 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没有一种给予是理所当然的

    ①老人是菲律宾华侨,在海外奋斗半生。几经浮沉,衣锦还乡的他萌生了济世助人、造福梓里的念头。于是,老人分别给家乡几所学校的校长写了信,希望每个校长能提供十来个学生的名单,以便他从中确定人选,作为资助的对象。

    ②家人嗔怪他的愚昧,既是捐赠,何必把程序搞得这么复杂?不如来个快捷方式,譬如通过“希望工程”或者“春蕾计划”,干净利落地了却一桩心愿,岂不是更好?老人摇摇头说:“我的血汗钱只给那些配得到它的孩子。”哪些孩子才有资格得到资助?是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还是优秀生,抑或是特长生?谁也不知道老人心里的答案。

    ③名单很快到了老人手里,老人让家人买来了很多书,有《泰戈尔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分门别类的包装好,准备寄给名单上的孩子。家人面面相觑:这样微薄的礼物是不是太寒酸了?大家断定书中藏有纸钞,可翻来覆去也没有找到。只在书的第一页看到了老人的亲笔赠言:赠给品学兼优的学生某某。家人大惑不解,却也不愿忤逆老人的意愿只好替他——寄出那些书。

    ④光阴荏苒,老人常常对着电话发呆,又莫名其妙地唉声叹气。从黄叶凋零到瑞雪飘飞,谁也猜不透老人所为何事。

    ⑤家人读懂老人的心,缘于新年前收到的一张很普通的贺卡,上面写着:感谢您给我寄来的书,虽然我不认识您,但我会记着您的。祝您新年快乐!没想到老人竟然兴奋得大呼小叫:“有回音了,有回音了,终于找到了一个可资助的孩子。”家人恍然大悟,终于明白老人这些日子闷闷不乐的原因,他寄出去的书原来是块“试金石”,只有心存感激的人才会有资格得到他的资助。老人说:“土地失去水分滋润会变成沙漠,人心没有感激滋养会变得荒芜。”不知感恩的人,注定是个冷漠自私的人;不知关爱别人的人,纵使给他阳光,日后也不会放射出自身的温暖,也不配得到别人的爱。

    ⑥想来也是。没有一种给予是理所应当的,没有什么是必须和应该的;所以,没有一种领受是可以无动于衷、心安理得的,都应心存感激。一朵花会为一滴雨露鲜艳妩媚,一株草会因一缕春风摇曳多姿,一湖水也会因一片落叶荡漾清波,一颗心更应对另一颗关爱的心充满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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