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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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各题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毕淑敏
        ①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
        ②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③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
        ④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⑤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⑥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⑦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人的智慧;你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你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⑧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⑨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予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⑩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
        ⑪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哪怕它将苛烈十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饿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⑫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
  ⑬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至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⑭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⑮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

(1)、第③段中“我”对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的原因是什么?

(2)、第④段说“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此处为什么要写孩子的眼睛?

(3)、说说“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一句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4)、本文的中心主旨是            (用三个字回答)

(5)、作者认为打孩子是“以助他们快快长大”,有人曾说打孩子是一种最无能的教育方法,你是怎么看待这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的?(不能只表态,要有一定的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以下文段,回答1-4题。

集中营的课堂

程刚

        ①纳粹德国攻占波兰,控制着华沙。沙宁是刚来的老师,正给孩子们上课,几个纳粹兵来到学校,大声地对她说:“沙宁,跟我们走一趟吧,你还要藏到什么时候?”说完,他们便涌上来,将沙宁摁到了车上。

②孩子们都吓哭了,只有谢达快速跑回家,告诉爸爸赛夫,沙宁老师被抓走了。赛夫听到这个消息,不禁一惊,焦急地在屋里来回走着……

      ③第二天早上,谢达悄悄地来到集中营门口,他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枚手雷,然后大叫着冲向纳粹看守,他很快被制服,投进了集中营。谢达很坚强,始终咬定手雷是捡来的,纳粹只好把他关起来。看守每天鞭打他,让他干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活,可他似乎能承受一切,他只想知道,沙宁老师是否还在这里,是否还活着。

       ④这天早上,谢达被惊醒,几个纳粹将一个全身血肉模糊的女人扔了进来,谢达一看,这不是沙宁老师吗?他突然一阵狂喜,和几位妇女一起把沙宁老师扶到板子上,沙宁伤得太重,一直在昏迷。纳粹没有从沙宁口中得到任何有价值的消息,还不想让她死,便给她医治。沙宁醒后,第一眼便看见了谢达。她有些激动,想问谢达怎么进来的。可她极度虚弱说不出话,聪明的谢达急忙小声地对沙宁说:“沙宁老师,我来上课。”沙宁一怔……

      ⑤沙宁成了集中营里的老师。纳粹严密监视着她的动向,希望能从沙宁的讲课中找到破绽。另外,这十几个孩子让他们伤透了脑筋。沙宁上课的时候,孩子们却很安静。为了让他们安静些,纳粹还假装慈悲地给孩子们买了画笔。沙宁对谢达非常好,除了给他上课,有时还教他画画……

     ⑥这一天,几名想逃跑的战俘又被他们抓回来折磨而死,然后再被吊起来,暴露在阳光下……一直以来,纳粹就是这样没有人性,凡是想逃跑的人,都会被处死并吊在营门外。每每看到这种场景,谢达心中充满了仇恨。

     ⑦这一天早上,天还没亮,谢达偷偷地走出房间,悄悄爬向纳粹士兵的油库,可就在他准备点燃火柴时,被纳粹哨兵发现,一颗罪恶的子弹穿透了他的胸膛,谢达当即倒下,然后被拖出门外吊起来示众。第二天中午,赛夫打通了关节,把谢达抱回家。他要给谢达穿上新衣服再埋葬,为此,他几度昏厥。

     ⑧四天后,盟军报纸大幅报道了赛夫送出情报,纳粹在波兰的毒气弹据点纷纷被摧毁的消息。如果再晚几天,这些毒气弹就会被运往前线,将会有成千上万盟军士兵中毒而亡。半个月后,沙宁被解救出来,她和赛夫都成了大英雄,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也被披露出来。

     ⑨原来,沙宁掌握毒气弹据点的情报后,来到华沙想与赛夫接头,因泄密她被捕了。焦急的赛夫本想自己进集中营和沙宁接头,可他是地下组织的负责人,不能离开。便想出了让谢达攻击哨兵而进入集中营与沙宁接头的办法。沙宁的情报图一直记在脑海里,她便偷偷地教谢达画画,不久,谢达便能把地图完整地画出来。该怎样把情报送出呢?就在这时,谢达见到逃跑的人都会被处死吊在营门外,于是,他便想到了这个慷慨赴死的办法,悄悄地把地图画在了衣服里面……他知道,爸爸肯定会想办法把他抱回家,肯定会给他换套新衣服再埋葬,肯定会发现画在衣服里面的地图……

      ⑩谢达消逝在天堂里,但他用稚嫩的肩膀扛出的惊天壮举却深深地感染了我们,那个集中营的课堂里,上的是这世界上最感人的一课。

                                                                                                                            (选自《情感读本·道德篇》,有删改)

阅读《凿井》,回答后面问题。
凿 井

①有人叹息生活忙乱,负担沉重。
②当然,人生有许多推不开的负担,但是,在这些负担之中;有许多是不必要的。
许多人在除了自己分内该忙的事情之外,还要忙些不该忙的。如忙应酬,忙着为了增加物质享用或虚荣而去赚钱,忙着奔走钻营去求地位。对自己已经着手的工作易于失去兴趣,因而时常见异思迁。他们由于太贪多、太求全或太急切反而使自己顾此失彼。
③西哲说:“与其花许多时间和精力去凿许多浅井,不如花同样的时间和精力去凿口深井。”
④乱忙的人是在凿浅井。他们东做一,羔,西做一,点,每一口井都没有凿到水源。这不是能干,而是生命和财力的浪费。不要因为自己常被别人拉去做这做那,就以 为这是表现自己才干或拓展事业的大好机会。“能者多劳”,是对△个有才干的人的赞誉,却也是对他的一种悲悯。因为他是在被人拖着凿浅井。
⑤一个人,能认清自己的才能,找到自己的方向,已经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能抗拒潮流的冲击。许多人仅仅为了某件事情时髦或流行,就跟着别人随波逐流而去。他忘了衡量自己的才干与兴趣,因此把原有的才干也付诸东流。所得只是一时的热闹,而失去了真正成功的机会。
⑥日本作家川端康成自获诺贝尔奖乏后,受盛名之累,常被官方、民间,包括电视广告商人等等,拉着去做这做那。文人难免天真,不擅应酬,心慈面软,不会推托; 做事情过于认真,不懂敷衍。于是陷入忙乱的俗事重围,不知如何解脱,终于自杀,了此一生。据载,川端临终前,曾为箸借笔会经费而心力交瘁。心情低落,可能 是他厌世自杀的原因之工。这并不是妄测之词。
⑦固然,对一位作家来说,能获得诺贝尔奖,这口井已经算是凿得够深了。但如果他不被卷入使他烦倦不堪的琐事,而能依然宁静度岁,以他东方式的丰富晶莹的智崽,这口井,当可凿得更深些。
⑧对事情专一,并非不求上进,也非懒惰。它是一种锲而不舍、全神贯注的追求。不但要有魄力,而且要有定力,摆脱其他外物的诱惑。不为一切名、利、权、位等虚荣而中途改道。这番定力才是促成一个人凿井及泉的最重要的条件。
⑨《湖滨散记》的作者梭罗,为了写一本书,而去森林中度过两年隐士生浩。自己种豆和黍为食,摆脱了一切剥夺他时间的琐事俗务,专心致志,去体验林间湖上的景色和他心灵所产生的共鸣,从中发现许多道理,而完成了这本名著。这是“专一’的最佳实例。
⑩把握住自己其正的志趣与才能所在,专工地做下去,才可能有所成就。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小题。

胡记面馆

马苏胡

    ①胡记面馆,是小城东头最有名的面馆,胡家世代经营着小城老街偏东头的面馆子,靠着祖上流传下来的古法做面发家,子孙代代相传。用古法精心配制出来的面细润筋道、清新爽口,吃过的人没有不夸赞的。

    ②老街人看到这代胡记的掌勺兼老板老胡都笑嘻嘻地打招呼:“老胡,多做一碗吧,馋面喽。”老胡也笑:“三六九,年年有,祖宗的老规矩俺可不敢改了!饿饿吧,明天再来。”

    ③胡记面做起来可不容易!一年里下麦子的时候,挑熟好的麦捆回家,人推着石磨细细地磨,这样面粉老到细腻。面是在头天晚上和的,先把面用水一裹,搓成块块,再加碱醒面,碱要讲纯度,不能太杂。面要醒到苦里发甜,味不对就弃面重醒,醒好的面用湿布包着放一晚,第二天拉的时候,面就筋道,任人拉扭。

    ④老胡有个独子——胡良,娃娃脑子灵光,什么东西都一学即会,老胡很早就让儿子学手艺。

    ⑤胡良学着老爹磨面,和面,拉面。揪起一拳头面,搓成匀粗的长条,再压平扁,用快刀划上几条长口,一手抓起一头面,双臂翼张于胸,“啪”的一声合起面,上下一抖.再拉。统共拉八次。完后用手托着面条,削去面头,左右一甩,身子一仰,面顺着就到了灶上的沸水里。然后伸双长筷,搅几下捞到一边盛高汤的瓷碗里。做好的面乍一瞧,就像是条条羊脂玉浸在汤里。胡良的手艺比他爹还要强一分。

    ⑥胡家面做起来又费时又费力,祖上说,烹小鲜如治大国,一日卖两顿,一顿36碗上等面,就保得胡记不衰。胡家祖宗规定的数量不光是为了讨个吉利,也是经过实践得来的,一个人不急不忙,一天顶好才能做出72碗上等面来。胡记面全在磨、和、拉三字里,一步也少不得,缺不得,减不得啊!

    ⑦祖宗的规矩,老胡从没坏过。一天72碗上等面,不多不少。

    ⑧这天晚上,胡良正和面,皱眉跟老胡说:“爸,咱家一天多做几碗,用厂里出的面粉,雇个人和面,改改老法子,就快了。我试过,那面模样一点儿不差,味道也不差太多。”

    ⑨“什么混话,那样的面还叫胡记吗?”老胡一听,气得拍了下桌子。

    ⑩“什么年代了,有胡氏这块招牌,老法子稍变有什么嘛!”胡良不服气。

    ⑪“这哪是变法子,这是砸牌子,招牌砸了,往后拿什么做生意?”

    ⑫胡良没听,在城中央偏东的地方开了家分店。

    ⑬往后老街人从城里回来,看着老胡:“小胡开了家分店哩,生意红红火火,一天卖几百碗,儿子赶上老子喽。”

    ⑭老胡不再笑了,只是愤愤抚手,频频叹气。

    ⑮有个城里谋生计的老街人有回点了碗胡记分店面,才吃了一口,就搁筷了,咂咂嘴:“不比老街的胡记哟,少了点儿筋道味儿。”周围正大快朵颐的食客皆惊奇。

    ⑯有好面的食客闻讯赶往老街。

    ⑰老街这边,胡良一走,店就留了老胡一人,老胡依然按规矩,一天72碗上等精面,不多不少。食客大呼:“极妙!”陶然于老街胡记。渐渐消息传开,胡良的生意淡了。大凡吃了城中胡记的,都来了老街,而吃了老街的,却再没回到城中胡记。胡良开始入不敷出了。

    ⑱胡良回了老街。

    ⑲老胡看见儿子,也不说话,只管做面。胡良吃了口老胡的面,想了想城中面馆的面,矮了头。

    ⑳胡良又开始做面了,一天72碗,跟他爹一样。胡记名声越传越远,一碗面是别家三四倍价钱,但小面馆生意仍然红火,有本地、外地,甚至还有别国的人老街东头,胡记门外经常排长龙队。

    ㉑那年老胡病了,胡良在跟前,老胡说:“别说爸迂腐,不懂变通,爸咋不知道赚钱?爸守的不是老规矩,不是这胡记招牌,而是这面的品质味道。做生意不用好货,待时间久了,谁买你的账?做面和做人、做事一样,得守好底线,脚踏实地,才能摘到星星揽到月亮。”胡良泪汪汪地听。

    ㉒“再去给老子做碗面吧!”

    ㉓胡良端着面回来,老胡捧在手里,对着光瞧了瞧,面条细若发丝,色泽细亮,挑起一筷子,吸上一口,面质轻柔,鲜香可口。老胡眯着眼,长嘘口气:“就是这个样。”随即倒在了一边,手中那碗却端端正正,滴汤不洒。

(选自《齐鲁晚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城里的月光

高明昌

    ①我一直这样想,我在城里看到的月亮,肯定不是老家看到的月亮。老家的月亮,最亮的时候就是一个圆盘,比向日葵还要圆几分;月亮的颜色是柔和的,也是温顺的,更是清晰的,看上去暖洋洋的。到城里看月亮,看到的是远远天空上一块灰白的光圈,灰白、散漫、凌乱、模糊。其实,这是怨不得月亮的,因为你去了城里,城里的家,前后左右都有路灯高照,路灯无数,光影也就无数;无处不在的噪声,让你耳朵根也无法清静,尾气的腥味,从地上机浮到空中。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时间,有个月亮的光影,已是人间幸运。月亮啊,一直想光照人间;月亮啊,一直是心地善良。

    ②我及不敢对月亮提要求的。平常日子,我们用的是公历,是太阳之历,家人之间做什么事情,问什么日子,翻看的是黄历,盯牢的是钟表,不会命令自己看了今晚的月亮再安排日子的;而我的母亲则不是。母亲也现代,电视机、燃气灶、微波炉、手机都齐全,但过日子用的依旧是阴历,月亮之历,是冬月初一腊月十五之类的计时之法。每一个晚上,当夜幕降临,四周寂然之时,这月光依旧是母亲生活的重要一部分。母亲一个人,总要走走路,总要抬抬眼,望一眼老天,看一眼月亮,看好后再看禾苗上飘摇的月光,河面上跳跃的月光,树之间拂动的月光。月光,在母亲眼里是年月、节气、阴晴的预报,也是母亲播种和收获需要遵守的时辰。

    ③我成了城里人,我也成了没有乡下那种月光的人。城里的人本领通天,没有多少日子,他们就把黑暗变成了光明,把夜晚变成了白天。这是好事,我每一次从乡下回到小区,总会感慨生活的奇妙,小区的夜晚如同白昼,能够看一眼树是一眼树,看一眼草是一眼草,绝不会发生把草看成树、把树看成草的事情。而且任何时间段的晚归,人可以不绊倒,可以不走错家门,可以不担心蝥贼的侵扰,即使在楼底下掏一把开门的钥匙,也能清清楚楚地看见锁孔的位置,塞钥匙毫厘不差。这是谁的能耐?想来,照亮锁孔的绝不是城里那个糊涂的月亮。

    ④我们享受着灯光给予的所有好处,但又觉得被灯光照到天亮的夜晚不是一个真正的夜晚。所以人进了家门就开灯,睡觉就要关灯,关灯还要拉上窗帘,窗帘要厚厚的,不让丝毫的灯光进来。大家知道这灯光不如月光,月光有十五月亮十六圆的日子,有照到东再照到西的移动时候,有被乌云遮住的时辰,更有太阳出来自己西去的自觉,可灯光不是。灯光一亮就要亮到早上,一亮就是这个亮法,这个亮度,没有强弱的变化,没有位置的变化,没有时间的变化—落雨落雪都是这个样子。

    ⑤真正的月亮一定在乡下,如同真正的夜晚一定在乡下一样。昨晚,我又去了老家,回来八点钟,一脚跨出大门,就像踏进了漆黑的世界,屋里门外两重天。定了定神,揉了揉眼,走了几分钟,才看见了脚下的满地光斑,光斑明灭,忽隐忽现,聚散相连,那是月光从树影里抖射下来的光线;再往前走,也听见了窸窸窣窣的声音,仔细看,才发现是几片树叶从树上跌落了碰着了树丫;再往前走,看见了河,河面像一只巨大的托盘,把一片片月光收拢到了一起,河面波澜不惊,一片澄净。我摊出双手,让月光停留在我手上,几秒时间里,我就看见手心里每一道静脉里像有月光在闪耀,也在慢慢游动。

⑥想起了童年的月光,只要太阳一落山,只要月亮一出来,庄稼地里,家里的菜园里,就会有月光普照。晚上睡觉,再热的天气,母亲叮泞,穿一双袜子,毛巾要拿一条,要盖住肚皮。月光下的天气,先是凉再是冷,一如月光颜色的变化。我那时候就觉得:童年里的北斗星、牛郎星、织女星就会在这时候出现,银河系里繁星闪烁也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宇宙和天体的奥秘,全在儿时的脑海萦绕,它们在问询我。但是,我每一次睁开眼睛时,天已鱼肚白了,我忘记了冷暖与梦想,我只看见了太阳,还有伴随着太阳一起送来的田野里的稻花香味、青草气味。母亲拍着我的屁股说,快起,快起,还可以看到露珠。

    ⑦太阳、露珠都看到了,月亮却看不到。乡下的月亮是野生的,跑起来快。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小题。

《叛逆是一柄闪亮的双刃剑》

    与尖酸刻薄的班主任明争暗斗了整整一个学年后,我不得不因数学17分的“光辉事迹”被迫留级。母亲生怕我就此失学,急着四处托人,使我终于有了归处。

    漫长的假期里,我想了很多很多。每每看到母亲那双暗藏泪光的眼睛,我心里总会掠过一丝莫名的苦楚。我决定一切重新开始,决定做一个懂事的孩子,决定走正常孩子的路线,决定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辛劳的母亲。

    开学第一天,我被安排到了教室角落的空位上。阳光穿过春日的树叶,斑驳地洒在窗台上,远处,有一群飞鸟在蓝天上盘旋。我心里恍然有了一种重获生机的喜悦。

    第一节数学课,我虽然听得有些迷糊,但还是坚持把板书的内容抄到了笔记本上。对于我来说,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课后,前排男生聊得前仰后合,惟独我默然地坐在窗台旁,享受这份被集体忘却的孤独。有几次,我真想插上前去,和他们说上几句,并因此熟悉,成为日后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我始终没有那样的勇气,他们颤抖的后背,像一面结实的墙,把我阻隔在了冰冷的世界。

    下午体育课的时候,自由活动的哨声刚响,那些原本在我周围与我紧密相贴的同学们便一哄而散,将我抛在了广袤的操场上。

    我坐在荒凉的台阶上,看远处的男生们狂奔,投篮,呐喊,尖叫。偶尔,会有一个棕色的篮球朝我飞来,我稳稳地将它接在掌中,朝远处的那群男生抛去。顷刻间,他们又恢复了喧闹,将前一秒的我深深忘却。

    终于有一天,数学老师想到了我,问了我一个关于几何公式的问题。我站在众人的目光中,紧张得语无伦次。结果,我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受到了第一个别样的惩罚,誊抄公式一百遍。

    前排男生悄悄递来纸条:”需要帮忙吗?五十遍,十块钱,轻松帮你解决问题。”我顿时火了,将揉皱的纸团重重地砸到了他的脑袋上。

    我们为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事后,我彻底被前排男生们孤立了。每次分发作业,我的作业本都会被他们扔在杂乱的讲台上。于是,我的作业本便经常是新的。

    我留了长发,并誓死不剪。为了保持我原有的特立独行,我彻底放弃了数学课。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均无果而终,最后,在班里大肆批评,我是他生平所见过的最没出息、最叛逆的孩子。

    清早,班上女生在校门外的岔路口遭歹徒抢劫,我信手提起砖头,只身狂追了整整三条街,最后气喘吁吁地将他制服。

    录完笔供,已是中午一点多。我胡乱吃了碗清汤面,在网吧的沙发上睡了一个钟头,醒来后再三挣扎,自己到底要不要去上课。

    刚进教室,便被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吓到了。前排男生一同高呼:“英雄!英雄!英雄!”

    我笑笑,在众人的注视中低着头,走向教室的角落。一个精致的礼品盒,安静地躺在我的座位上;零乱的课桌,也不知何时被收理得整洁有序。

    我几乎已经忘却了,自己是何时与他们融在一起的,自己又是何时剪短了头发,重新拾起数学课本,做一名循规蹈矩的中学生。

    只是,我比谁都清楚,叛逆的孩子其实最为孤独。他们之所以坚持己见、特立独行,无非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来获取旁人的关注。但谁又能料到,叛逆本身就是一柄闪亮的双刃剑,它在照亮别人眼睛的同时,也将持剑的孩子挡在了空无人迹的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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