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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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母亲说。
②“是的。”
③“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
④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
⑤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我看时,不由的非常吃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⑥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⑦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⑧“阿!闰土哥,——你来了?……”
⑨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⑩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⑪A“老爷!……”
⑫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⑬他回过头去说,“水生,给老爷磕头。”便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圈罢了。“这是第五个孩子,没有见过世面,躲躲闪闪……”
⑭母亲和宏儿下楼来了,他们大约也听到了声音。
⑮“老太太。信是早收到了。我实在喜欢的了不得,知道老爷回来……”闰土说。
⑯“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母亲高兴的说。
⑰“阿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那时是孩子,不懂事……”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
⑱“他就是水生?第五个?都是生人,怕生也难怪的;还是宏儿和他去走走。”母亲说。
⑲宏儿听得这话,便来招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母亲叫闰土坐,他迟疑了一回,终于就了坐,将长烟管靠在桌旁,递过纸包来,说:
⑳“冬天没有什么东西了。这一点干青豆倒是自家晒在那里的,请老爷……”
(21)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
(22)B“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定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
(23)他只是摇头;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沉默了片时,便拿起烟管来默默的吸烟了。

(1)、当闰土见到分别二十年的“我”时,他的神情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这个过程反映了他心态的变化。请按要求填写下表。

神情心态
欢喜、凄凉
欲言又止心中有很多想倾诉的东西,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2)、面对中年闰土,“我”对少年闰土仍念念不忘,对往事仍印象清晰。选文中哪些地方流露出“我”的这种感情?请用自己的话概括出其中的两处。

(3)、选文在对中年闰土的语言描写中出现了多处省略号。说说文中A、B两处的省略号分别表现了闰土内心怎样的情感?

(4)、选文运用多种人物描写方法,细致入微地表现出人物形象特点。请举例作简要分析。(不超过150字)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你让我成为最好的自己

张亚凌

       直到今天,我依旧最喜欢一个姓,高;最喜欢一个字,翔;超喜欢一个词儿,高翔。

       抬头,天蓝云白,鸟儿高翔,再没有比这更美的意境了。

       回眸,凝视,三十年前清晰如昨。

       记得是个午自习,我们刚升入初三的第二周。正在做作业,突然听见几声响亮的击掌,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老班。

       抬头,果真。连续响亮击掌是老班训话前的招牌动作,现在想起来都会咧开嘴巴笑出声来,相当于古时官吏升堂前众衙役用棍棒敲击地面喊“威武——”。却见老班旁边站着一男生:高而瘦,洁净、整齐到让人觉得失真。从这男生的目光里,我只看到一个词,沉静。而我们班那些傻小子呀,裤袋耷拉下来当潇洒,拖着鞋走路以为成熟。老班指着他介绍了一句:“高翔,从北京转回来的。”而后给安排了个座位就离开了。

       每每下课,我们像终于盼到了放风时间的囚犯,推着搡着冲向教室外面,尽情尽兴似乎又很无聊地蹦着喊着。而高翔,总是静静地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看着窗外。阳光透过玻璃刚好落在他的脸上,细碎的阳光也化不开他一脸的沉郁。

      马上就有好事者打听出来了:高翔的爸妈都是搞什么研究的,爸爸因为辐射太大,病故了;妈妈要改嫁,只有一个孙子的奶奶便硬将高翔从北京带了回来。

       高翔的作文总被语文老师当范文。也记得语文老师的评价一成不变,什么“语言、思想深度远远超过你们”,什么“那种好是你可以读出,可以捕捉到,就是说不出的”。倒是我自己,每每老师读高翔的作文时,就闭了眼,游走在高翔的文字里。我喜欢用那种方式去感受,我甚至跟着那些文字熟悉了高翔难以割舍的过去。

       他的奶奶又来学校看他了,我突然觉得她很像很像老巫婆——将一个高贵的王子抹去了一切光环后残忍地丢弃在悲苦人间的老巫婆!我开始讨厌起那个佝偻着身子的老人,他原本可以跟着妈妈在北京继续好好生活,而不是在这里。在这里,他连文字中的悲苦都走不出。

       高翔的各门功课都是无可 挑剔地好,好到让我们所有人都望尘莫及,他每一次的总成绩都比第二名高出几十分!第二名固定地是一个女生,她的勤奋可以说“废寝忘食”加“悬梁刺股”了。

       我开始写日记,日记里似乎也笼上了一层忧伤,处处都是高翔作文的影子。每晚,在舍友都睡着了时,我点着蜡烛,趴在床上涂写着自己的心情:看一眼他的背影与侧影,都觉得是一幅很美很美的画;听他回答问题,比老师都标准的普通话很有磁性;他皱一下眉,也是忧伤的美……每一句每一段每一页,都是高翔的点点滴滴。

       是早恋吧?可谁有资格去爱他呢?或许,我只是希望自己的名字跟他的名字一起被表扬。这个念头都有些贪婪了,其实我只是希望自己也能写出那么美那么好的作文罢了。

       我们班的很多大大咧咧的女汉子都是在高翔出现后迅速收敛回归女孩,并开始用功的。

       那时,一个班级一个宿舍。在女生宿舍里,每天晚上永恒的话题就是高翔,只是从不说出他的名字。这与老班每晚在外面查宿舍有关。

       “男生穿着花格子衬衫也挺好看的。”准备睡觉了,一个慨叹道,“我还以为花色布只有女孩子能穿。”“他穿啥都好看。”一个接了句。“算题咋能那么快,想都不想答案就出来了,神了!”有人又蹦出了一句。“只有他才能那么拽那么神!”

       ……

       记得那时中考,竞争也很是惨烈,一个班七十多学生能考上高中的只有十几个。八个班里似乎不怎么被看好的我们班,成绩倒出奇地好。用老班的话说,“真是奇了怪了,边沿上的好几个女生,本来都没啥希望的,却幸运地考上了”。

       呵呵,是幸运吗?没看见她们为了向某个人看齐,铆足了劲地你追我赶?

       多年后,最铁的姐们儿芳告诉我,她一直暗恋着高翔。说那话时,她已经是大律师了。

       1998年,闺密婷将去英国进行为期三年的学术交流,她羞涩地告诉我,她曾很喜欢高翔,只是害怕自己没资格喜欢他,才拼命地学习。她一直觉得,只有更加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才配喜欢他。

       而我,从初三开始发表第一篇习作就再也没有停下来。直到今天,成为各大刊的签约作家或专栏作家。

       回首,天高云淡,而我们,都已高翔

(选自《中学生阅读》,作品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假如我是个大学校长,我要开设一门必修课程,就是“怎样使用你的眼睛”。

    教授们将向他的学生讲授,怎样通过真正观看那些从他们面前过去而未被注意的事物,使他们的生活增添乐趣,这将唤醒他们沉睡而迟缓的天赋。

    也许我能凭借想象来说明,假如给我哪怕三天的光明,我最喜欢看到一些什么。

    在我想的时候,也请你想一下吧,请想想这个问题,假定你也只有三天光明,那么你会怎样使用你自己的眼睛,你最想让你的目光停留在什么上面呢?自然,我将尽可能看看在我黑暗的岁月里令我珍惜的东西,你也想让你的目光停留在令你珍惜的东西上,以便在那即将到来的夜晚,将它们记住。

    如果,由于某种奇迹,我可以睁眼看三天,紧跟着回到黑暗中去,我将会把这段时间分成三部分。

    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首先,我希望长久地凝视我亲爱的老师,安妮·莎莉文·梅西太太的面庞,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就来到了我面前,为我打开了外面的世界。我将不仅要看到她面庞的轮廓,以便我能够将它珍藏在我的记忆中,而且还要研究她的容貌,发现她出自同情心的温柔和耐心的生动迹象,她正是以此来完成教育我的艰巨任务的。我希望从她的眼睛里看到能使她在困难面前站得稳的坚强性格,并且看到她那经常向我流露的、对于全人类的同情。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车站食堂里的老人

(俄)康·帕乌斯托夫斯基

在迈奥尔的车站食堂的一角里,坐着一个清瘦的老人,生着满脸硬胡子。里加湾的上空,冬天的暴风一阵阵呼啸而过。海岸上覆着很厚的坚冰。透过风雪可以听见波涛冲击岸边坚冰的声音

    显然这位老人是到食堂里来取暖的。他什么也没有点,无精打采地坐在长椅上,把两只手笼在补得很坏的渔夫短大衣袖子里。

    和老人一起来的还有一条毛茸茸的小白狗,它蹲在老人的脚边哆嗦着。

    在老人的邻座上,有一群年轻人,后脑勺绷得很紧,而且脸色通红地、大吵大嚷地喝着啤酒。帽子上的雪融化了。雪水滴到啤酒杯里,漏到熏肠面包上。不过,那些年轻人正在争论一场足球赛,所以没注意到这个。

    当一个年轻人拿起面包一口咬下一半时,这条狗忍不住了,它到小桌边,举起前脚,阿谀地望着年轻人的嘴。

    “彼契!”老人轻轻地叫它道,“你多不害臊!彼契,你干吗去打扰人家?”

    可是彼契仍然站在那里,只是它的前腿不住地哆嗦,因为举乏了,耷拉了下来。等到两脚碰到潮湿的肚子上时,便忽然醒悟过来,又重新举了起来。

    但是那些年轻人没注意它。他们正谈得津津有味,而且不时把冷啤酒倒到杯子里。

    “彼契!”老人又叫,“喂,彼契!过来!”

小狗很快地摆了几下尾巴,好像告诉老人它听见了,请他原谅,不过它一点办法也没有。它不看老人,甚至完全背过身子去。它好像在说:“我自己知道这不好。不过你又不能给我买一块这样的面包。”

“唉,彼契,彼契!”老人低声说,因为心里难过,声音有点发颤

    彼契又重新摇了一下尾巴,顺便哀求地看了老人一眼。它好像请求他别再叫它,因为它自己心里也不好受,若不是万不得已,它当然绝不会向陌生人讨的。

    一个颧骨高大、戴着绿色帽子的年轻入终于看见了这条狗。

    “要吃的吗,狗崽子?”他问道,“你的主人在哪儿呢?”

    彼契欢喜地摇摇尾巴,看了老人一眼,甚至轻轻叫了一声。

    “您是怎么回事,先生!”年轻人说,“您既然养狗就得给食吃,不然就不文明。您的狗跟人家讨食吃,我们这儿有法津规定不许讨饭。”

    那些年轻人哄堂大笑起来.

    “净是胡说八道,瓦尔卡!”其中一个人喊道,掷给狗一片香肠。

    “彼契,不许吃!”老人喊道,他的脖子涨得通红

    小狗蜷缩起身子,耷拉下尾巴,回到老人身边来,甚至看都没看一眼香肠。

    “一点渣儿都不许动他们的!”老人说。

    他开始痉挛地翻他的衣袋,掏出几个银角子和铜子来,放在掌心上,一面数着,一面吹掉钱上粘着的脏东西。

    他走到柜台边,把几文零钱放到潮湿的台子上。

    “来一块香肠面包!”老人哑着嗓子说。

    女售货员在碟子里放了两块面包,递给了老人。

    “只要一块!”老人说。

    “您拿去吧!”女售货员低声说,“我不会因为您受穷的……”

    “谢谢!”老人说,“谢谢啦!"

    他拿起面包到月台上去了。月台上一个人也没有,一阵暴风已经吹过,第二阵暴风正在刮来,不过离得还很远,甚至可以在利耶卢皮河对岸的白色树木上看见微弱的阳光。

    老人坐到长凳上,给了彼契一块面包,把另一块用灰色手帕包起来,藏在袋里。

    小狗痉挛地吃着,老人看着它说道:“哎,彼契呀,彼契呀!真糊涂啊!”

    小狗没听他说活,它在吃东西。老人看着它,用袖子揩着眼睛——风吹下了眼泪。

(选自康帕乌斯托夫斯基《金蔷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我往下看,感到阵阵晕眩;一股无名的力量好像正在逼迫我掉下去。我紧贴在一块岩石上,感觉天旋地转。我想掉头回去,但知道我绝对回不去了。这太远,也太危险了;在悬崖的中途,我会逐渐感到虚弱、无力,然后松手,掉下去摔死。但是通向顶部的路看起来更糟——更高,更陡,更变化莫测,我肯定上不去。我听见有人在哭泣、呻吟;我想知道那是谁,最后才意识到那就是我。

    ②时间在慢慢地过去。影子在慢慢拉长,太阳已经没在西边低矮的树梢下,夜幕开始降临。周围一片寂静,我趴在岩石上,神情恍惚,害怕和疲劳已经让我麻木。我一动也不动,甚至无法思考怎样下去,安全地回家。

    ③暮色中,第一颗星星出现在天空中,悬崖下面的地面开始变得模糊。不过,树林中闪烁着一道手电筒发出的光,然后我听到了杰里和爸爸的喊声。爸爸!但是他能做什么?他是个粗壮的中年人,他爬不上来。即使他爬上来了,又能怎样?

    ④爸爸远远地站在悬崖脚下,这样才能看见我。他用手电筒照着我,然后喊道:“现在,下来。”他用非常正常的、安慰的口吻说道:“要吃晚饭了。”

    ⑤“我不行!我会掉下去的!我会摔死的!”我大哭着说。

    ⑥“你能爬上去,你就能下来,我会给你照亮。”

    ⑦“不,我不行!太远了,太困难了!我做不到!”我怒吼着。

    ⑧“听我说,”爸爸继续说,“不要想有多远,有多困难,你需要想的是迈一小步,这个你能做到。看着手电光指的地方,看到那块石头没有?”光柱游走,指着岩脊下面的一块突出的石头。“看到了吗?”他大声问道。

    ⑨我慢慢地挪动了一下。“看到了。”我回答。

    ⑩“好的,现在转过身去,然后用左脚踩住那块石头。这就是你要做的。它就在你下面一点儿。你能做到。不要担心接下来的事情,也不要往下看,先走好第一步。相信我。”

    ⑪这看起来我能做到。我往后移动了一下,用左脚小心翼翼地感觉着岩石,然后找到了。“很好。”爸爸喊道,“现在,往右边下面一点儿,那儿有另外一个落脚点,就几英寸远。移动你的右脚,慢慢地往下。这就是你要做的。只想着接下来的这步,不要想别的。”我照做了。“好了,现在松开左手,然后抓住后面的小树干,就在边上,看我手电照的地方,这就是你要做的。”再一次,我做到了。

    ⑫就这样,一次一步,一次换一个地方落脚,按照他说的往下爬,爸爸强调每次我只需要做一个简单的动作,从来不让我有机会停下来思考下面的路还很长,他一直在告诉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我能做。

    ⑬突然,我向下迈出了最后一步,然后踩到了底部凌乱的岩石,扑进了爸爸强壮的臂弯里,抽噎了一下,然后令人惊讶的是,我有了一种巨大的成就感和类似骄傲的感觉。

    ⑭此后,我生命中有很多时刻,面对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或者一个令人畏惧的情境,当我感到惊慌失措时,我都能够轻松应对——因为我回想起了很久以前悬崖上的那一课。我提醒自己不要看下面遥远的岩石,而是注意相对轻松、容易的第一小步,迈出一小步,再一小步,就这样体会每一步带来的成就感,直到达成了自己的目标。这个时候,再回头看,就会对自己走过的这段漫漫长路感到惊讶和骄傲。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喀布尔是阿富汗的首都,喀布尔人在印度多做小贩)!”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拿着几盒葡萄干。

我不知道我女儿看到这个人有什么感想,但是她开始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被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她糊里糊涂地认为这个大个子背着的口袋里也许有两三个和她一样的孩子。这时小贩已经走进门微笑着和我打招呼,我也停下来买了一点东西。他要走的时候,问道:“先生,那个小姑娘在哪儿呢?”

我想到敏妮不应当有这种无谓的恐惧,就叫人把她带出来。

她站在我的椅子旁边,望着这个喀布尔人和他的口袋。他递给她一些干果和葡萄干,但是她没有动心,只是紧紧地靠近我。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的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呵,喀布尔人! 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却机灵地回答:“你到那去么?”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嚷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这时在盛怒之下,这犯人正在乱骂他的仇人。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么?”拉曼说:“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院子里,要用竹竿把布篷撑起来;每一间屋子和走廊里要挂上叮叮的吊灯,真是没完没了的忙乱和热闹。我在书房查账,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和葡萄干,好好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地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 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地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的样子,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么?”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温煦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光秃秃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我不能用我原来想用的电灯,也不能请军乐队,家里的女眷们感到很失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他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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