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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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目。
                                                                                                            苦 瓜
                                                                                                         肖复兴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苦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给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
        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1)、文章开头写母亲种花草和蔬菜,似乎与写“苦瓜”无关,可否删掉?为什么?

(2)、文中画线句子形象生动,富有表现力,请结合语境加以赏析。
① 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
② 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

(3)、作者在文章结尾处引用了苦瓜被美誉为“君子菜”的一段文字,你怎样理解作者的用意?

(4)、文章以 “苦瓜”为题有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1-4题。

微尘远,山花近

秦锦屏

(1)万山红遍的金秋,在遥远的大西北,我带着任务,远赴乡郊野岭采风,在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遭遇道路塌方。为我带路的摩的司机刘师傅,急忙跳下车,站在黄尘漫漫的土路上,双手拢成喇叭放声吆喝:“喂,路那边有人吗?……能帮忙挖通路吗?”

(2)我沮丧地蹲在路边,盯着刘师傅高大的背影,惶恐而焦虑,大脑里不断闪回播放我和他初见的情景,顿时悔意重重,心乱如麻!眼前这条偏僻蜿蜒的乡间土路是单行道,稍有不慎有可能连人带车翻入荆棘丛生的鸿沟中!即使我放弃此行的计划,出租车也根本无法调头!

(3)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刘师傅还在那里费力而徒劳地呐喊着。我咬牙憋气,心里做好了在这荒山野岭徒坐一整夜的最坏打算。一直紧握方向盘蹙眉沉默的出租车司机也下了车,跟刘师傅一起吆喝“喂,路那边有人吗?……能帮个忙吗?”

(4)“喂、喂、喂……忙、忙、忙!”回应我们的只有鹦鹉学舌的群山和越来越凉的山风。

(5)一声悠扬的应答,带动唰啦啦一阵细响,塌方路那端,一片不起眼的、依山靠坡的庄稼地里,忽地冒出个裹着白羊肚手巾的脑袋,在扬声问清楚我们的意图后,这手拄柴棒的老人掉头而去,嘴里说的是他这就回村里去喊人来帮把手,现在手里没拿家什,没法将垮塌在路当腰的土堆铲平。

(6)听人家这么一说,刘师傅和那位不知名的司机一齐转回头看我,面露喜色。我撇撇嘴,心想,这老人,十有八九不会回来了,因为,这地方离他居住的村庄一定十分遥远,任凭我手搭凉棚望尽村路,也未见窑洞组成的村郭坐落在何处!

(7)沉默。等待。

(8)又是数十分钟过去了,(A)夕阳像一个没有烧透的夹生煤球,半红半黑悬挂在天际,树梢上满是寒凉寡情的秋风。刘师傅站一会儿,蹲一会儿,“啪啪”打火抽烟。司机则反复在原地看表、兜圈子,看样子,他有些后悔接了我这档活儿。

(9)听,土堆后面好像有人声!

(10)我们一跃而起,探头看去,呀,好多手执铁锹、锄头的村民,正从带状的小路上陆陆续续汇集而来,带头的就是那弓背老人!他们舞动工具又铲又挖。刘师傅和司机高兴坏了,挽起袖子在路的这端徒手刨土,我也要效仿他们,却被硬生生推开:“你是客人呢,不要把手弄脏了!”

(11)(B)蒙在夕阳脸上的灰色面纱被风掀开了,夕阳一跃而出,安详地注视着大地,橘色的薄暮里,一群人,正在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刨土开路!呵,不说别人,就那位黑脸白牙的刘师傅,我认识他也才不到两小时。当时,我在县城里招手问驾摩托车兜生意的他:“黑家洼村怎么走?”他认真打量了我一下,自告奋勇要弃车带路,理由是,那地方路况不好,驾摩托车去危险,不识途的人很容易走岔道,路走岔了,非但今晚回不了城,连个宿住的地方也难找到。他特别强调:“你看看,这天都快黑了,你一个女人家,身上还背着个包……”我见他满脸真诚,便接受了建议,由他带路,当街拦了一辆出租车……哪知,路上遇到这坟包一样意外出现的“拦路虎”!刚才还差点误会了他。

(12)“拦路虎”被一群陌生人合力“打败了”!我强忍满眼激动的泪花,掏出钱想略表谢意,却被那些粗糙的大手坚决挡回:“那不能要呢,都是小事情嘛!谁人出门不遇个事儿嘛……”

(13)一旁的刘师傅拍拍满是灰尘的手,竟也替他们帮腔:“应该的,咱们这里的人,都这个样儿。快走,天快黑了!”

(14)车子再次启动,夹道而立的是扛着、拄着劳动工具的村民,他们微笑的脸庞朴实而憨厚,挥舞的手臂,像广袤大地上鲜明生动的平安路标,被夕阳镀上了灿灿金色。

(15)车子颠簸前行,我频频回头。远远看去,他们散落道旁,如微尘一样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又像朵朵沁人心脾的山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选自《人民日报》2014年4月2日版,有删节)


阅读下面现代文,回答问题。
                                                                                                    惜春小札
                                                                                                      李国文
       春天是不知不觉来的,她走的时候,也是悄没声儿地离去。既不像秋天落下那么多的黄叶,“无边落木萧萧下”,造下满天声势;也不像冬天,一阵烂雪,一阵冻雨。
       典型的春天,应该在长江以南度过。没有阴霾的天气、泥泞的道路、苍绿的苔痕、淅沥的雨声,能叫春天吗?没有随后的云淡风轻、煦阳照人、莺歌燕舞、花团锦簇,能叫春天吗?只有在雨丝风缕、春色迷人的江南,在秧田返青、菜花黄遍的水乡,在牧童短笛、渔歌唱晚的情景之中,那才是杜牧脍炙人口的《清明》诗中的缠绵的春天、撩人的春天。
       然而,在北方,严格意义的一年四季,春天,是最不明显的,或许也可以说并不存在的。“五九六九,沿河看柳”,这是对地气已经转暖的南方写照。 “七九河开,八九燕来”,而在北方,河里的冰,才刚刚解冻。等到它完全融化的日子,春天也差不多过去大半了。
       春天里有未褪尽的冬天,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人们管这种天气现象叫做“倒春寒”。于是,本来不典型、不明显的春天,又被冷风苦雨的肃杀景象笼罩。
       北京的颐和园里,有一座知春亭。但知春亭是否“知春”呢?好像也未必。通常都是到了“桃花吹尽,佳人何在,门掩残红”的那一会,才在昆明湖的绿水上垂下几许可怜巴巴的柳枝,令北京人兴奋雀跃不已,大呼春天来了,其实,“归来偶把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
       承德的避暑山庄里,有一幢烟雨楼。不过名为烟雨楼,但至少在春天里,是没有烟雨的。“烟雨”二字,也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在高寒地带,只有塞外的干燥风和蒙古吹过来的沙尘,决不会有那“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的烟雨葱茏的风景。
       看来,北方的春天,就像朱自清那篇《踪迹》里写的那样,她“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
       因此,捉住春天,把握春天,然后,充分地享受春天。
       虽然李商隐告诫过,“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但春天,是唤醒心灵的季节,是情感萌发的季节,也是思绪涌动的季节,更是人的生命力勃兴旺盛的季节。
       人的生命之钟,如果能够耳闻的话,可以相信,在这个季节里,响动的准是黄钟大吕之音、振聋发聩之声。甚至血管里跳动着的激流,也会蕴涵着前所未有力量。此时此刻,若是去爱,一定是炽热生死的爱;若是去恨,一定是刻骨的恨。若是去追求,去拼搏,去干一番事业,你会从你的身体里,获得超能量的“爆破力”。这种“神来之力”就是人类的春天效应。
       人的一生,何尝不是如此呢?也有其春华秋实的生命过程。那么青春年少的日子,也就是最美好的春天了。然而,一生中的这个春天,似乎比北方真正的春天还要短促得多。
       人,有各式各样的活法,这是每个人的选择。无论怎样的一生,你千万要珍惜你生命中属于春天的那一瞬即逝的岁月。因为,青春只有一次,一去便不复返。
       使你的青春放出光华,享受青春的美,那才是生命最大的欢乐。
                                                                                                                           (选自《中华美文》,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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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教我读中国诗

    ①十个月的时候,我得了一场可怕的脑膜炎,到了一岁半还不会说话,父母非常担心。一天,爸爸看报,我坐在他的膝上,指着某一个标题中的“上”字,爸爸说:“上?”我对他表示满意,赶紧从他的膝上爬下来,拽着他走到书箱前,得意洋洋地指着书箱外“函上”的“上”字,表明我认识这个字,这件事对父母而言,真是“上上大吉”!他们不再担心我有智力障碍了。之后,爸爸开始教我读诗。

    ②爸爸常教我念两个人的诗: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陆游。

    ③依稀记得,孩提时的一个夏夜,我困极了,趴在爸爸的膝上,爸爸摇着大蒲扇,满天的星斗朦朦胧胧的。“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突然,爸爸那江西乡音很重的诵读声使我睁开了眼睛,我不知道那奇特的吟啸中有什么,但我一下子记住了这首诗。

    ④上学前我已经会背那首《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爸爸问我懂不懂最后那句,我很得意地嚷嚷说:“那意思就是烧香磕头的时候别忘了告诉你爸爸!”当时,爸爸高兴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⑤1959年秋,我上小学。那年冬天,爸妈因故很长时间不能住在家。姐姐是长女,照顾我和弟弟。一天晚上,爸爸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令我们欢天喜地,难以入眠。躺在床上跟爸爸念杜甫的诗:“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爸爸问我懂不懂这诗句,我说:“我懂的,不过,爸爸想念我们的时候,我们也想念爸爸的。”爸爸不再说话,只是听我继续背他教我的诗。

    ⑥爸爸生命的最后几年,完全卧床不起。每当德沃夏克的大提琴协奏曲悲鸣的旋律在蕉影婆娑的窗边响起的时候,爸爸就会喃喃吟诵杜甫的诗。他告诉我,那一刻让他想起了故乡老宅,想起了祖母和母亲。

    ⑦那时我已在大学教中国古代文学,我理解父亲:人生无非家国之情,杜甫、陆游,我父亲他们这一代的知识分子,对家国,都有一种深情。父亲吟诗的声音,永远留在了我心底。

    ⑧很多年后,我看见报上某篇文章引了一首绝句,感觉就像遇到了一个老熟人。我没有念过那首诗,但我熟悉那种风格。回来一查,果然是陆游的诗,“征车已驾晨窗白,残烛依然伴客愁。”我当时的感受真是难以名状。爸爸在我童年时便种下我生命里的东西,突然宣告了它的无可移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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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利克斯回来了

(德)艾利希·凯斯特纳

       1921年圣诞节前夜,将近六点钟,普赖斯家刚刚互赠了节日礼品。父亲摇摇晃晃地站在一张椅子上,身子紧贴着圣诞树,用他那沾湿了的手指在掐灭淡红色的小小烛焰。母亲在外面厨房里忙碌着,她把餐具和土豆色拉端进了起居间,说道:“小香肠马上就热了!”她的丈夫爬下椅子,高兴地拍拍手,大声对她说:“有芥末吗?”她没有答话,回身取了盛芥末的瓶子嘱咐说:“弗利克斯,买芥末去!小香肠已经热好了。”

       弗利克斯正坐在灯下摆弄着一只廉价的小照相机。父亲轻轻地打了这个15岁的男孩一巴掌 , 厉声说道:“以后还有时间玩,你把钱拿着,快去买芥末!带上钥匙,回来你就不用按门铃了。还要我赶你走吗!”

       弗利克斯拿起盛芥末的瓶子,似乎还想拿它来拍个照。他接过钱,拿了钥匙就上街了。

       店主们都不耐烦地站立在店门里边,认为命运亏待了他们。所有楼房的窗子里都闪烁着圣诞树的微光。

       弗利克斯信步走过无数家商店,朝里面张望,什么也没有看到。他心中飘飘忽忽,把芥末和小香肠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他沉浸在幸福之中,以至芥末瓶子不知不觉地从他手里滑落在地。橱窗前哗啦啦地落下了百叶窗,这时,弗利克斯发现自己在城里已逛荡了一个小时。这么长时间小香肠一定早就煮爆了,弗利克斯吓得不敢回家。两手空空,一点芥末也没有买着……而且回去这么晚!偏偏要在今天挨耳光,他受不了!

       普赖斯夫妇吃着没放芥末的小香肠,一肚子怒气。八点钟了,他们开始担起心来。九点钟他们跑出家门,去按弗利克斯朋友们的门铃。——圣诞节的头一天,他们报告了警察。一连等了三天,音讯杳然!他们又等了三年,仍不知所终!久而久之,他们的希望破灭了。最后,他们不再等了,从此陷入了绝望的忧伤之中……

       打这起,圣诞前夜成了这孤寂的老两口生活中的忌辰。每到这天,他们总是默默地坐在圣诞树前,端详着那架廉价的小照相机和一张儿子的相片——那是他受坚信礼时的留影,孩子穿着蓝色西服,齐耳戴着黑色毡帽。老两口太爱孩子了,以至父亲有时信手就揍他几下,可他并不是发火,不是吗?——圣诞树下每年都摆上他昔日送给父亲的十支雪茄和送给母亲的暖和的手套。老两口每年吃土豆色拉加小香肠,但出于忌讳,都不放芥末,他们再也吃不出香味了!

       老两口并排坐着,他们眼泪汪汪,燃着的蜡烛看上去像是圣诞树上闪闪发光的大玻璃球;他们并排坐着,父亲每年都要念叨这句话:“这次的小香肠可真是不错。”母亲照例答道;“我还要去厨房把弗利克斯的那份给你取来。现在我们再也等不到他了。”

       闲话少说,弗利克斯回来了!

       那是1926年的圣诞前夜。六点刚过,母亲把煮热的小香肠端了进来,这时父亲说道:“你什么也没听见吗?刚才门上不是有动静吗?”他们屏息静听,一面继续进餐。有人进了屋,他们不敢回头看。一个颤抖的声音说:“买来了!这是芥末,爸爸!”接着,一只手从二老之间伸了出来。一点不假,一个满装芥末的瓶子放到了桌子上……

       母亲双手合十,深深地低下了头。父亲擦着桌子站起身,虽然热泪盈眶,却微笑着回过身来,举起胳膊给了儿子一个响亮的巴掌 , 说道:“去了这么长时间!你这个调皮鬼,坐到那边去!”

       要是小香肠凉了,世上再好的芥末又有什么用呢?不过,小香肠凉过——这倒是千真万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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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的书

    ①我常常怕枕边摞得高高的书掉下来,把我砸个半死,甚至一命呜呼。

    ②这惧怕由来已久。小时候家里房子小,墙上钉上两根铁扦,架上块长木板,书一摞摞地堆在上面,顶到了屋顶。我们个子小,须站到桌子上才能够到书。书平放着,只能看到切口,看不到书脊,就一本本抽出来翻。书本来就不多,抽完一摞就记住了名子,单看厚薄就知是那本书。只是在抽底下的书时,用劲一拉,整摞书便扣在脑袋上,落得个灰头土脸。要是给函装的书砸了,头上肯定会起个青包。那函多是爸爸自己做的,不用硬纸板,用的是木板,耐摔。父母吵架,并不动手,妈妈的火上来了,会用木棒将木板子掀起来,只听轰天的霹雳过后,那些书便从天堂被打到地狱,残鳞败甲落了一地。这是绝招,老头子只好耐着性子一本本收拾,一张纸片都舍不得丢,收拾完了,气也消了,看着自己这些久经考验的命根子,发呆。

    ③待我上了大学,在图书馆陡然见了那么多好书,都是久闻大名,如雷贯耳、皓月当空的古今圣贤的作品,就一本本往屋里搬,借只能借 3 本,啃得动的立刻啃掉换新的,啃不动的就多留几天,搁在枕边伴我入梦,真盼着夜里一缕精魂袅袅飘入灵府,通我心窍,启我智慧,让我通体发光,可惜,让我通体发光的还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到了书店,见到这些啃不动的书立刻买下,还掉公家的。不多时候,床上便摞满名著,特别唬人,我乐的是我终于有了这些耐用消费品,现在放在这里,更像是我的睡床之宝、知识权威,不仅让我静穆庄严,也引得不少人纷纷在床头立起知识神龛,每夜临睡前翻上几翻,算是拜了大礼,像是基督徒饭前的祈祷。然后找上一本好看的过瘾。这些书依旧威严地躺在那里,而且越摞越高,我的压力也就越来越大,个个都可敬可爱,却又不知道怎样去获得这些书的青睐,既不用功,又想个个都爱,不可能的事。读到天花乱坠,醒醐灌顶的时候也有。这时,就痴痴地想个不休,觉得自己做了这些书的主子,很神气了几天,争论时底气也壮。可过不久翻到让我开窍的地方,竟又是山重水复,雾气茫茫,不觉呆了,不知是我错了,还是这些大师老奸巨滑,戏耍无知顽童。久而久之,我们也不敢造次了,有文字处多留住眼,有可想处多定些神。书多没处放了,就与同学一道去建筑工地,每人偷一块脚手架的长木板,白纸包好架在床上,将这些书供奉起来。哈,那真是知识的银河,璀璨的群星,他们主宰着知识的星空,我们须仰视才看得见。

    ④毕业时,大包小包多是书。虽听说有人大发牢骚,说书又重又沉,可真正把书卖掉的并不太多。对着提着麻袋收书的小贩,他们都很吝啬,常让小贩扫兴而去。一位即将奔赴沿海经商的同学,恋恋不舍地将一本本书精心放在箱子里,我还从未看到他这么珍惜书。那里面有一套几乎全新的黑格尔著作,特别扎眼,国内出的译本几乎他都全了。他抚摸了许久,最后还是说:“老黑,走吧”。那神情像是和黑格尔商量一同下海。

    ⑤如今,我还是掉进了文字之海。整日满眼都是字,书是越读越多,头发是越读越稀,眼是越读越坏。读完了就把字拿来卖,依旧是书生的那一点点能耐。只是经过的事变成的字,如焊进脑子里,不像在海中游乏了,上岸抖落一下便抖尽水珠。这是肉中的血,汗里的盐,想抖落也抖落不掉。看看别人入这海,入那海,意气风发,斗志昂扬,也时常乱自眼来,恨从心生,恨这些劳什子的书强行让人选择一条出路玄远的生活方式。可恨到晚上,头一靠床,手就不自觉地拿起一本书,读下去,读下去,便雾失楼台,月迷津渡。

    ⑥东坡先生有喻,南人识水而不溺,北人入水则沉底。识得书性,入得字海,也算有海可入。有舟楫之便,击水之乐,狗刨几下,也淹不死,何必舍筏登岸。

    ⑦看来,那高高摞起的书还是把我砸中了,而且砸得服服贴贴,欲罢不能,这要人命的书呀!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小题。

尘埃深处是繁花

    ①那天交完班,我刚从一间病房走出来,就看见候诊区坐着一位白皙如莲的女子,姣好的面容,优雅得体的举止,她正在回答医生的问话。我走过去的时候,再次被她的美吸引,于是,我多看了一眼,正好她也回过头看我,她的双眸澄澈纯净,如一汪清泉。

    ②做了相关检查我知道了她叫乔雅。她住院了,VIP病房,她说常常失眠,有时候头晕,天旋地转。医生下了医嘱,输液体的时候,她已经躺在病床上,一边撒娇,一边和母亲说笑。中午时分,液体还没有输完,有人送饭来,是她的父亲,一家人在病房里共进午餐,吃穿用度尽显阔绰。

    ③因为病房里的很多病人,都是面色苍白,一副病怏怏的神态,而她却不同,除了输液体的时候睡着,但凡醒的时候,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妆容精致。爱咬舌根的同事说,她命好,人长得漂亮,家世背景又好,语气里带着羡慕和嫉妒,谁说不是呢,她的确是个公主。再后来,知道了她的隐私,在某艺术学校当钢琴老师,是学生心中的女神。科里的护士姐妹们越发羡慕嫉妒恨,而我也是其中一个。每逢进病房看见她,内心除了被她身上散发的气质吸引外,更多的是嫉妒,她有姣好的面容,婀娜多姿,有很好的工作,有富裕的家庭爱她的父母……一个女孩子该有的她都有了,而我除了自卑什么也没有。我每每想到这些,心绪难平

    ④一天,我上夜班,夜间巡视病房,大概十二点了,她的病房里还亮着灯,我推门进去,我看见的场面,让我大吃一惊。

    ⑤乔雅没有睡,她正坐在床沿上,手里拿着一条假肢,正往墙角放,我看见她的右膝盖之下是空的,看见我一脸的震惊,她下意识地用被子盖住自己,冲我笑笑 , 而我,尴尬至极,不知道说什么好,竟呆呆地站在那里。还是乔雅先说话,打破了僵局,“吓着你了吧,平时我请假回家,除了主管医生,没人知道我的秘密,明天要做一项检查,我怕来不及,就住在医院里,被你看见了。”她说完,还是笑着,反而是我,像做错事的孩子。我胡乱说了几句,赶紧出来,内心汹涌澎湃,怎么会这样呢,她明明是个完美无瑕的公主。我望向窗外,黑暗中,一切都在夜幕中静谧安睡,唯有天边那一丝光亮,是颗星在乌云后,若隐若现。

    ⑥心里惦记着她,竟不知不觉又来到她的病房,她还没睡,她说,睡前看了会儿书,睡不着了,她居然问我,能不能陪她聊一会儿。于是,坐在床前。与其说是聊天,不如说,是她为我刚才的震惊,做一些解释。她说,很少有人知道,有关假肢的秘密,而我是很少人里的一个。

    ⑦她从三岁开始学跳舞,梦想长大做一位舞蹈家。可是,上初中后,在一次意外触电后,一条腿被截肢,那年才十三岁的她,遭受了这么大的打击,别说是梦想,好几次,她都想自杀。那是最后一次,她喝了家里的杀虫药,被父母送到医院,洗胃,住院,出院后,经常手抖。她的母亲多方打听到一位老中医医术高明,于是,带她去看,说明病史后,老中医什么都没说,只是揭开自己的白大褂,她看见,他只有一条腿。他说:“人活着,不是靠双腿,靠的是一颗完整的心,我只有一条腿,活得好好的,你还比我多半条腿呢,怕什么?你还可以有梦想去实现啊。”从那以后,她常常去老中医那里,不是看病,而是疗心……再后来她就成了现在的自己

    ⑧说完,她淡淡地笑笑,而我,似乎看见另外一个不一样的她,在我眼前,诉说别人的故事。是啊,如果不是偶然看见,在我心里,在我眼里,她依旧是那个只会撒娇、娇弱漂亮的公主,而此刻,我似乎看见,那些她曾经受过的遭遇和磨难,凝聚成一股钢铁般的力量,让她更加坚强,让她更加绽放

    ⑨她睡着了,脸上满是笑意。我悄悄退出房间,走在走廊的尽头,心绪难平

    ⑩窗外,天边有一颗星星,异常耀眼,它像天空的眼睛,注视着大地,带给深沉无助的黑夜一方光亮,也给黑夜里迷路的人们一抹希望。慢慢地,我看见天边泛着鱼肚白,黎明来了,那一刻,内心的迷茫,似乎慢慢退却,一点点被一束光照亮,所有难以启齿的磨难和曾经以为的绝望,慢慢变成了希冀。

    ⑪是的,繁华尽头有悲凉,尘埃深处是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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