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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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
                                                                                                               元无心
      ①梨、苹果、香蕉、土豆等果蔬汁很容易变色。变色后不仅难看,味道也受到影响。怎么办?加点柠檬汁。
      ②果蔬中都含有多少不等的多酚化合物。去皮之后,这些化合物就暴露在空气中被氧化,生成醌(kūn)化合物。这种醌化合物很容易互相连接,成为“褐色素”,从而使这些食物变色。而柠檬汁中含有大量的“抗坏血酸”,它可以把醌还原为初始的多酚状态;也可以直接被氧化,从而消耗掉多酚周围的氧气,以此来保护多酚免受氧气的攻击。这样,抗坏血酸牺牲了自我,保护了脆弱的多酚,保持了果蔬“新鲜”的颜色。
       ③在食品工业中,人们根据柠檬汁的作用机理,就可以直接添加抗坏血酸。在超市销售的果汁和蔬菜汁,很多酒添加了抗坏血酸,以保持其外观和风味。
       ④抗坏血酸的作用不仅于此。人们在熟肉制品中经常会加入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有两种作用:一是与肌红蛋白反应,使之呈现诱人的红色;二是抑制细菌生长,实现防腐功能。加入抗坏血酸,可以促进前一个反应的进行,从而加快“发色”的过程。许多人认为亚硝酸盐是一种“致癌物”。其实,它本身并不致癌,只有当它与肉中的氨基酸反应,生成的亚硝胺才是一种致癌物。如果在肉中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抑制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从而降低亚硝酸盐“可能”的致癌风险。在不需要亚硝酸盐的肉类食品中,有时也会加入抗坏血酸。因为肉中油脂氧化会释放出不好的味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哈喇味”。如果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抢先消耗周围的氧气,从而保护油脂不被氧化,有助于保持肉味的“新鲜”。
      ⑤抗坏血酸本身很容易被氧化,生成脱氧抗坏血酸。这些脱氧抗坏血酸并不甘于“败家”,会去夺取别人的氢原子来重建家园。人们利用这一特性,在面食加工中,常常加入抗坏血酸,改善面团性能,增加面团筋道。面粉中含有谷胶蛋白,其中有许多巯(qiú)基——就是带着一个氢原子的硫原子,脱氧抗坏血酸会掠夺其氢原子。当我们揉面时,巯基中的氢原子就会被脱氧抗坏血酸夺走,剩下的硫原子就会两两相连,形成所谓的二硫键。当大量的二硫键形成,面团中的谷胶蛋白就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从而增强其筋道。
         ⑥大多数情况下,食品添加剂都是为了改善风味、口感,增加食品稳定性等等,本身并不具有营养意义。但是抗坏血酸并不属于这个“大多数”。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时候,它通常被叫做“抗坏血酸”。而它本身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维生素C。维生素C不稳定,空气、光照、加热、与金属容器接触,都会使它失去活性或者分解。但是,正是它的这种不稳定,使它具有了良好的“抗氧化性”。在体内,它保护细胞免受氧化损伤。加到食品中,它舍己为人先被氧化,从而保护食品中的其它成分。
       ——选自《食品与生活》(有删改)

(1)、题目“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在文中指的是什么?为什么说它有营养?请具体说明。

(2)、请仔细阅读第④自然段,在下列横线上填上恰当的内容。
抗坏血酸添加到加入亚硝酸盐的熟肉制品中的作用机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能抑制亚硝酸
盐一肉中氨基酸反应生成亚硝胺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

(3)、联系上下文,请你说说下列句子中划线词语的意思和作用。
如果在肉中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抑制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从而降低亚硝酸盐“可能”的致癌风险。

(4)、本文第③段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5)、人们一般认为,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是有害的,往往谈“剂”色变。读了本文,你对食品添加剂
及其使用有了怎样的认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火车上的故事

梅子涵

    ①1983年的时候我是助教,出去开会只能坐火车硬卧,不能乘飞机。可是1983年的时候想买卧铺票很难,我只好上车补。火车刚离开上海,我已经站在补票的车厢排队。那是七月,火车上没有空调,所有的车窗都开着,但是所有的夏天炎热还是都在车厢里。广播里说,要过了无锡才能补票。我安心地站着等。我的前面是一个抱孩子的年轻女人,旁边还有一个大箱子。孩子总在她怀里动,还挣扎和哭,女人为难地一会儿离开队伍,一会儿又回来。我对她说:“你就站在旁边吧,等会儿我帮你一起补票。”女人感激地说:“谢谢你,真谢谢你。”女人告诉我,她是去大连探亲,爱人在海军,在沈阳转车。

    ②这是一次到沈阳的车,我也是在沈阳转车。

    ③补到卧铺票,已经是深夜,我帮女人拎着箱子朝卧铺走去。卧铺早已安静地睡去,灯全熄灭。我帮女人拎着箱子摸黑地走进来时,心里只觉得那些睡着的人多幸福!我用自己天生的好视力寻找着卧铺号,我是中铺,她是隔壁一间的上铺,我让她和孩子睡在我的中铺上,我到隔壁的上铺躺下了。我离开她时,她对着我,也是对着黑很轻声地说:“谢谢你,真谢谢你!”我躺在上铺,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④早晨醒来,车厢里已经被七月太阳照满,我看见女人坐在铺上和孩子玩,我刷了牙洗了脸,就去餐车吃面条了。

    ⑤火车在符离集停下了。这是一个以烧鸡著名的地方。我想,等回来的时候,要买一只烧鸡带回去。可是还没有等我想更多的,火车已经开动。接着听见的是车站上的一片混乱,脚步声和喊叫声。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⑥我回到卧铺。卧铺里也在混乱。原来,车站打错信号,火车提前四分钟开了。列车长急得跳脚,因为不少人下车买烧鸡,没来不及上车。那个女人抱着孩子,也没上车,她的箱子还在车上。

    ⑦车长不知听谁说的,昨天夜里是我送女人和孩子进卧铺的,于是就让我学雷锋学到底,明天一早到了沈阳先别去吉林,在沈阳逛逛,傍晚五点半他在车站通勤口等我,女人和孩子坐后面的车到沈阳,我陪他一起把箱子交给女人。我一口答应了。车长说,到吉林的票,他会帮我解决,一定有座位的!

    ⑧我早晨五点半到沈阳,一直逛到傍晚,傍晚五点半和车长在通勤口碰头,女人抱着孩子来了。车长把箱子放在女人面前,女人激动地和我拥抱,那是1983年,中国的普通男女,还不会这样的拥抱,但是她拥抱了我!

    ⑨我乘半夜的车去吉林。车长帮我买的票没有座位,他说,“真抱歉,没有座了,你以后再到沈阳来一定找我,我姓张!”我昏昏欲睡地站着,列车驶过黑夜,我没有一点埋怨,很像雷锋。故事结束。

    ⑩又是夏天,1984年了,我在大连开完会,陪着陈伯吹先生先到沈阳,再回上海。辽宁作协没有给我们票,只是告诉我们,上车后姓陈的列车长会为我们办好卧铺票。

    ⑪上车后才知道陈车长今天根本不当班。我急得发昏!因为陈伯吹先生年纪大了。我让陈伯吹先生先坐在卧铺,我站在过道上等。其实我也不清楚等什么。这时我没有雷锋感觉。

    ⑫结果我等到了张车长!

    ⑬他从过道那一头走来。我大声喊:“张车长!”我的眼泪想出来。我说:“张车长,你还记得我吗?”

    ⑭他看看我:“你就是那个学雷锋的大学老师!

    ⑮张车长为我们补了票。他说,“今天如果没有卧铺了,我就让你们睡到列车员的车厢去!”

    ⑯第二个故事也结束。

    ⑰哪怕车厢的灯全熄了,还是会有人看见你,我送女人和孩子进卧铺就被黑暗里的人看见了。如果你“学过雷锋”,那么你会等到“张车长”。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朗读的童年记忆

莫言

       今年二月初,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矮脚虎”方快相遇。其实他的腿并不短,但不知为啥得了这样一个外号。他满头白发,脸膛通红,说起话来有嗡嗡的回音。他自小身体健壮,力气超出同龄孩子许多。班里的男生,几乎都挨过他的揍。我也挨过他的揍,原因好像是他向我借五分钱而我没钱借给他。当我哭着去向班主任告状时,那位很“奇葩”的老师说:“活该!他怎么不来打我呢?”

       方快叫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就忘了老同学。我说:“矮脚虎啊,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

       我递烟给他。他伸出沾着豆腐渣的大手接过烟,看看牌子,放在鼻孔下嗅嗅,然后夹在耳朵上,说:“工作时间,不能吸烟。”

       与方快分别后,我想起好多与他有关的事:他自己给自己拔牙的事,他与人打赌吃了四十个红辣椒而赢了一包香烟的事,他在草甸子里追赶野兔子的事,他扛着一台重达三百多斤的柴油机在操场上转了两圈的事,还有这件我马上要写的与朗读有关的事。

       方快是十分调皮捣蛋的学生,但他家是我们村里最穷的贫农,他父亲是贫农主任。平心而论,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靠妻豆腐为生,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在大街上当着很多晚辈的面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不服气。我获奖后有一位记者采访他,他叫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背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写字,他也不是我的对手;摔跤?我捆着胳膊也是他倒地……”

       我们那时上语文新课,总是先由老师朗读一遍课文。我们的语文老师是我们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他从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在当时的小学老师里算是高学历,那时他不过二十出头。我们那地方的人对说普通话的人有两种态度:如果你是外乡人,或是县里的干部,你讲普通话,大家都很钦佩;如果你是本地人,出去上了几天学或当了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那就会成为被嘲讽的对象。

       我当兵回乡探亲时,母亲听到我的口音里有些外来的腔调,便语重心长地提醒我,不要撇腔拿调让邻亲百家笑话。在这样的社会风气影响下,我们对用普通话讲课的语文老师也是从心里鄙视的。只要他一用普通话朗读课文,读到那些与我们家乡话发音明显不同的字眼时,我便感到脊梁沟里阵阵冒凉气,身上的汗毛根根竖起来。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我们的老师还能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老师周普通话朗读一遍之后,便让我们跟着他读——我们当然不用普通话一一一先是一句一句地读,然后是一段一段地读,最后是通篇朗读。我们通篇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着我们发出的声音里,是否有对课文的故意歪曲,如有,他就会用教鞭抽打——其实也不是真打,只打到略有痛感而已。方快是挨教鞭抽打最多的。

       有一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提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下午要上新课——《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课文:

       “每到黄昏,池塘边上会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然后用颤音发出一声短呜,接着满塘的蛙便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像这次朗读这样兴致勃勃,这样卖力,这样愉快,这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着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踢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那些青蛙在教室里蹦跳着。我们看到老师变了色的脸,我们听到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但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变得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窝的男人,他的脸上一出现酒窝,我们便知道他笑了。

       方快停止了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着。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他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他参加全县小学生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一时声名赫赫。在他面前,似乎铺开了一条撒满花瓣的道路。如果不是后来,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时候,他的父亲被查出有“历史问题”,那么他很可能会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做得很好,供不应求。

       我应该是方快引发的朗读热潮中涌现出来的又一个典型。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们班的同学一大半达到了这水平。与此同时,朗读也使我们的写作水平大大提高,因为,我们在朗读中获得了语感。

       小学五年级,我与方快都辍了学。方快力气大,加入成年人的行列去干活,挣整劳力工分;我无奈,只好去放牛,挣半劳力的工分。与大人们在一起干活,那是相当热闹的,干活的时间不如休息的时间长,休息时讲故事、摔跤、打打闹闹。方快有摔跤天赋,好多成年人都是他的手下败将。有一年在胶莱河水利工地上,方快打擂台,连摔十八位高手,一时“矮脚虎”名声大振。但那时我已经到棉花加工厂工作去了,没能亲见盛况。放牛确实不要耗费太多体力,但寂寞难熬。当牛在草地上吃草时,我便大声地背诵学过的课文,包括那篇《青蛙》。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下列小题。

时光啊,请你饶了他吧

       ①我不想承认他老了,但凹陷的眼眶,花白的头发,以及那从严厉到温和的声音,我承认了。

       ②大概是从去年我大病后开始,我渐渐发现,我们的谈话不再是“考不考得上,你就这一次机会,自己要把握好”,“我知道,能不能别再唠叨”,而是“学习别搞太久了,身体吃不消”,“吃得消,放心吧,我一定考得上”。我庆幸我的十八岁磨平了叛逆的棱角,让我们的关系有了如此温柔的转变,也庆幸那次因祸得福的大病,让我参悟了父亲两种爱的方式。

       ③那是高三上学期临近期末考试的紧张阶段,我在学校突然晕倒了。当我清醒时,我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深夜,妈妈的手机又响了。我隐约听到电话里传来的声音:“……要不,我明天回去一趟吧,可路费就得好几百。唉!……这一病,成绩恐怕……”听到这儿,我抢过妈妈的手机,对着里面吼道:“我不用你管,明天我就回学校,死也要死在教室里!”然后,“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④躺在病床上,我再也睡不着,刺痛我心的那一幕又浮现在眼前。从我上初三开始,我与父亲的摩擦就从未停止过。尤其是在高二下学期发生的一件事,使我们的关系几乎降到了冰点。那是期末考试后,父亲抢着去开家长会。他回来时,阴沉着脸,将我的成绩单狠狠地摔在桌子上。他高大的身躯像山一样,让我产生压迫感,刚刮过胡子的下巴泛着青光,我的争辩只换来他更严厉的训斥。当房门被他“咚”的一声关上后,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被这道门阻断了。

       ⑤高三刚开学,父亲辞去了原本轻松的工作,去外地打工。我心里暗暗高兴,妈妈发现了,长叹了一声,在后来的日子里,父亲每次来电话,我都是在妈妈的不断催促下才应付几句……

       ⑥第二天傍晚,父亲竟然出现在病房门口。窗外,冬日的残阳勾勒出那个熟悉的轮廓,却又不是我记忆中的模样。原本魁梧的身躯不再挺拔,浓密的黑发已经花白,黑瘦的脸上眼眶深深凹陷着,胡须显然也已经好几天没有剃了。才45岁的他不该是这个样子!不知为何,我的鼻子竟有些发酸。

       ⑦住院的几天里 ,父亲总是嫌妈妈对我照料不周,常向她发脾气,后来干脆凡事都亲自动手,只要是我想要的,或是他认为我需要的东西,无论多贵他都会去买。尽管如此,我对他还是淡淡的,一天,妈妈偷偷告诉我,父亲外出打工是为了筹备我上大学的学费,为了不增加我的负担,父亲一直不让她告诉我。霎时,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⑧出院后,回到学校,我开始埋头苦读。一天,同桌突然叫我出去,指着楼下说:“你爸爸来看你了。”人群中,他仰着头,用目光过滤着一个个从楼梯口走下的学生。一见面,他便塞给我满满的两大袋水果和牛奶。我想十年前的我一定很羡慕现在的自己,因为那时一天5毛钱的零花钱,回家后都是要报账的。时光带走了原来的父亲,带来了慈爱的这一个。

       ⑨我送他到校门口,他一直叮嘱我:“要多吃点饭,学习别太紧张了,注意身体。星期天记得早点回家,我叫你妈给你炖鸡。”寒风拂乱了他的头发,他略耸着肩。我害怕这日益凛冽的寒风会吹弯他的腰,会把他的皱纹越割越深。夕阳的最后一缕余晖,洒在光秃秃的枝丫上,也拖出了父亲瘦削的身影,那身影在我模糊的泪眼中渐行渐远。其实,我宁愿父亲仍是从前那个健硕而又对我百般挑剔的父亲。可是,我再也找不回逝去的时光。

       ⑩时光啊,放过我的父亲吧!他的黑发不需要白发的点缀,更不需要白发放肆地喧宾夺主,把青春还给他吧!时光啊,放过我的父亲吧!让他还能惬意地和朋友喝酒畅谈,把自在的日子还给他吧!时光啊,放过我的父亲吧!把他的瘦弱和衰老都带走,把强壮的身体还给他吧!时光啊,求你把从前的他还给我吧!时光啊,请你饶了他吧!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氤氲豆角香

王一如

    ①一直以为,外婆这辈子过得太苦,几乎不曾享受过什么好的东西。

    ②以前,每当我独坐在外婆家的院子里,想到这一点时,抬头总会看见外婆忙碌的身影。她小心地穿梭在一人多高的豆角藤蔓里,佝着背,弄着什么,像是在对土地虔诚地祷告。在外婆身上,我看到了一个农人最原始的模样:辛勤、质朴、坚韧,与土地融为了一体。我也看到了土地最温顺的一面:【A】裸露在外的黝黑皮囊,似隐隐泛着油光,亲昵地吻着外婆微微陷进泥土里的布鞋,像个讨喜的孩子。

    ③农作物、土地和老屋,几乎构成了外婆生活的全部。这便更加印证了我对外婆的看法——除了这些土到根里的东西,外婆确实是再无其他了。只是当我看到外婆仰起头露出的比太阳还灿烂的笑脸时,又不由得怀疑起来——外婆好像已经拥有了全世界最宝贵的东西。

    ④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外婆对书籍的渴望,一早就被时代和艰难的生活变作泡影。外婆早早地学会下所做饭、挑水洗衣、操持家务,大一些又承担起照顾弟弟妹的责任,后来便随父母在外打工赚钱,最后嫁人、生子……同那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外婆一出生,命运便被长辈固定在了一条路上,除此之外,无路可走。

    ⑤那时,外婆嫁给了全村最穷的一户人家,过着紧巴巴的日子。待有些余钱,外婆便在屋后开垦了一片地,买了些豆角种子,清明前后种下去。豆角好活,产量又高。几场春雨之后,那些沉睡的豆角种子在潮湿的泥土中被暖阳一晒,便探出了嫩芽。正是这些生命力顽强的豆角,这些油油的绿意,给外婆带来了无尽的勇气和希望,似将地的生活都点亮了。即使在更艰苦的岁月里,有了豆角的陪伴,外婆也不曾退缩。

    ⑥外婆感慨豆角生命力顽强,我看外婆又何尝不是呢?当外婆笑着跟我讲这些故事时,我忽地从中悟到这样两个词:坚强不屈,苦中作乐。这是一种尽管“天欲雪”,也能笑问“能饮一杯无”的心境。

    ⑦外婆种豆角的习惯,保持至今。她把豆角当成自己的孩子,还未收获时,便时不时到地里看看。每当这时,地的眼神里总是带着几分欣慰和期待。【B】她有时翻翻几片叶,有时端详几朵花,有时松松脚下的土,有时勾起几片草屑。当她做完这一切时,便喜欢用手把衣角搓来搓去,这时她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她佝着背,微笑着,“啧啧”地赞叹着:“今年又是个好收成。”风一吹,豆角叶儿沙沙作响,伴着外婆的笑,成了我记忆中最美的一幅画。

    ⑧成熟的豆角,外婆把它们摘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趁新鲜炖着吃,另一部分晒干,囤起来。【C】温火,三勺油,一勺盐,几味调料、少顷,醉人的香便在厨房里漫开了。小时候耐不住,每每此时,我便跑到外婆身边,扯扯她的衣角,迫不及待地讨一口吃,身旁的母亲“噗”地笑出声,把我拉过来,食指轻点一下我的額头:“这都等不及呀?”

    ⑨待豆角上桌,外婆永远是吃得最少的一个,她把母亲夹给她的又统统给了我。我夹起根小咬一口,泛着油花的香便在ロ腔中弥漫,那是源于土地,源于自然,源于爱的最纯粹质朴的香,回味悠长。仿佛自己此刻正站在广阔的东北平原上,建意、随性、自由。这是我尝过的,最接近故乡的味道。

    ⑩我抬起头,看向远方,仿佛看到了在一片广阔的原野上,在一块黝黑的土地上,竹竿上的豆角花开得正旺,而外婆,那个微佝着背的老太太,正微笑着,似与天边温暖的夕阳,融为一体。

(选自《人民周刊》2018年第22期,有删改)

阅读《故乡》一文选段,完成下列各题。

    “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辞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我愣然了。

    “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

    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开豆腐店的。”

    哦,我记得了。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但是擦着白粉,额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那时人说: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但这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却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竟完全忘却了。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似的,冷笑说:

    “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

    “那有这事……我……”我惶恐着,站起来说。

    “那么,我对你说。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念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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