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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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勇敢地追求真正的美
        ①爱美是人类的天性。对于爱美天性的任何禁锢是全没道理的。劳动人民最有权利追求美。因此,我们有理由这样说:朋友们,勇敢地追求真正的美吧!
        ……
        ②契诃夫说:“人的一切都应该是美好的:心灵、面貌、衣裳。”正当地追求这一切美都是合理的。
        ③自然,我们也应该告诉人们,心灵美,以及由它产生的一切行为美是最高尚的美。其他的一切美,离开了这个基础,就会黯然失色了。人们常说:“鸟美在羽毛,人美在灵魂。”灵魂美,即人的道德品质、精神境界、思想意识和志趣情操之美。托尔斯泰说:“人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不知道读者们有过这样的经验没有?一个外表很美的人,当你发现他的灵魂十分龌龊的时候,那人给人的美感就渐渐消失了。相反的,一个外表丑陋的人,如果我们一旦发现他具有崇高的心灵,并且行为又很高尚可敬的话,我们就会渐渐忘记他的丑陋,甚至觉得他变得好看起来。在中国,晏婴、包拯这些人,在外国,贝多芬、托尔斯泰这些人,他们的长相谈不上漂亮,但是由于他们的心灵美,却连带使人感到他们整个人漂亮起来。而一些靠色相大搞“狐媚”勾当,卑污龌龊,扰乱国事,残民以逞的妖冶男女,我们一想起他们时却感到十分恶心。我想道理应该就在这儿吧!                 

(1)、从选段中可以看出,作者说的真正的美是什么?

(2)、文中引用了托尔斯泰的话,“人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这句话中的“美丽”、“可爱”前后两个词含义是不同的,请你结合文段内容进行分析。

(3)、作者在第③节中是从哪两个角度进行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举一反三
阅读《角落里的阳光》,回答问题。
       ①1980年7月1日,我驱车前往我的超市召开员工会议。结束时已是下午两点,我惊讶地发现有个黑黑的男孩正用一块灰色抹布帮我擦车。汗水浸透了他灰白的牛仔裤,他穿一双破旧的布鞋,看得出是贫民窟的孩子。
       ②我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啊”了一声转过来,一张黝黑成熟的脸,惊恐不已地看着我。我笑着向他伸出手说:“嗨,你好!我叫汤姆·特尔斯。”他迟疑了一会儿慢慢地伸出手:“您好,汤姆先生!我叫比尔·莱特。”我从口袋里抽出一百美元给他,可他慌忙摇头,轻轻地说:“我在广场上等您四个小时,不是为了这个。”我越发诧异了。因为小家伙告诉我他喜欢我的“保时捷”。“您能把我送到家吗?就三英里不到的路程。”这个狡猾的比尔,他是想在同伴和家人面前炫耀吧?
       ③十五分钟后,我把车停在了一栋破旧的楼房前。他跳下车,一边跑一边对我说:“请您务必等五分钟!”不一会儿比尔就出来了,他的神态和步伐就像这辆豪华的轿车是他的一样骄傲神气。我看到,他的背上背了一个小女孩,女孩的手臂和腿都可怕地萎缩了。比尔把小女孩放在车座上后告诉我:“其实她是我的姐姐,今年十七岁,是小儿麻痹症。”然后我听见比尔对他姐姐说:“记得上次我跟你提起的那种车吗?瞧,就是这种。弟弟有钱了一定买给你。”比尔双手叉腰,眼睛闪闪发光。原来他为我擦车,在太阳下等我四个小时又要我送他回家的目的,就是让他姐姐亲眼见识一下他将来要送给她的礼物的样子。我被他那种相信能够给予别人而且因能付出而满足的样子深深地感染了!
       ④后来我又去了比尔的家,他的家比我想象的更为糟糕。比尔的母亲做清洁工。姐弟和母亲相依为命。比尔除了照顾姐姐外,每天还要去老人院做五小时的护理工作,他刚刚十六岁。
       ⑤离开时我再次把一百美元放在比尔残疾的姐姐手上,可比尔还是硬塞给了我:“我们自己行。”我给超市的人事经理打电话,告诉他明天将有个很棒的小伙子到理货部报到。这次比尔没有拒绝,我比他自己更清楚他能胜任这项工作,况且它会给他带来比原来工作高三倍的报酬。
       ⑥等我三个月后再去超市时,差不多每个员工都向我提起比尔。理货部说他能吃苦耐劳,活儿也干得漂亮;服装部则称赞比尔理的货比任何人都整齐而有条理;甚至连化妆部都说比尔永远有一张自信乐观的脸庞。
       ⑦比尔说,他一看见我的车就觉得离梦想近了一步。这真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员工:即使他在最阴暗的角落走路,人们也会发现他身上温暖、灿烂的阳光。
       ⑧他会成功的,是的,我深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做人要大气/郭军平

       ①有一句话这样说:“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但是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胸怀。”是啊,拥有一个广阔的胸怀何以不能成就成功的人生。纵观历史的星空,那些闪耀着熠熠光芒的历史名人们何以不是以自己广阔的胸怀容纳来自不同领域的异见,他们胸怀天下,胸怀事业,无论在做人还是在做事方面都给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②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坦然面对自己的缺点,虚心接受来自不同方面的批评声音,才可以看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也才能进一步促进自己完善和进步。时代在发展,观念在更新,人们的知识视野在不断地扩大。一个人,倘若夜郎自大,坐井观天,盲目地认为老子天下第一,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往往只会自取其辱。先哲荀子曾言:“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一个人,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感到自己的渺小;也才能知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③故树立大胸怀,是做人大气的基础。要树立大胸怀,就要树立大理想,大目标,这样才会有大境界。一般而言,一个人的心胸不广,是理想不远,目标不高。由于理想不远,目标不高,人的眼光着眼点就短,心胸就窄;眼光短了,心胸窄了,内心的境界就不高。这样不同的建议和批评就容易难以接受。即使是一般的小事情也会耿耿于怀,蜗牛角上争长短。

       ④心胸要算狭窄的著名的莫过于三国时期的周瑜,《三国演义》上有一段精彩的三气周瑜的戏,在多次与诸葛亮的较量中周瑜最终吐血而亡,成为后人们嘲笑的气量狭小的典范。而在这一点上,与周瑜相比,司马懿就要大气的多。老子常言:“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在三国鼎立斗智斗勇的长期逐鹿天下的战争中,诸葛亮与周瑜斗法,与魏国司马懿斗法,周瑜不敌而亡。而司马懿却不是周瑜这样的气量,作为敌手,司马懿老谋深算,他知道自己用兵打仗智谋不如诸葛亮,就干脆装熊,在蜀兵侮辱谩骂声里死活都不出兵,以相持来拖垮诸葛亮。在这一点上,论司马懿的气度显然要比周瑜高出许多,周瑜心胸狭小,临终感叹“既生瑜,何生亮?”而司马懿却不是这样,即使被诸葛亮打败了,还赞许“诸葛亮真乃神人,吾不如也。”但是最终,司马懿还是在诸葛亮死后消灭了蜀国,为晋朝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假如,司马懿也像周瑜那样,岂不是同样要步其后尘吗?

       ⑤每个人的才能天赋都是有差异的,承认这个差异,承认自己的不足,认识自己的局限性,就能以积极的态度来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批评。从而不会落入被人称为“坐井观天,夜郎自大,老子天下第一”的笑话来。

       ⑥做人要大气,这既是一种品格,也是一种境界。大气的人生,什么时候都会是光风霁月,阳光明媚;不大气的人生,什么时候都是愁眉苦脸,忧忧戚戚,这样活着实在猥琐。因此,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我们做人,同样也要有一颗海纳百川,泰山不让其土的胸怀,欣赏他人,容纳他人,正确认识自己,既不自高自大,也不妄自菲薄。以低下头来的心胸成就自己。

                                                                                                                                                                                                      (选自光明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拉面

周洁茹

       ①我很爱吃拉面,兰州拉面。我开始写作其实就是写拉面,文章肯定改了一百遍,手写的方格纸,但是题目一直没有更改过,《一碗拉面》.学校门口开了一家兰州拉面店,中三的“我”下了晚自习去吃,可能是第一次吃吧,真的太好吃了。然后同学们都升入了高中,只有“我”去了一间专修学校。专修学校很糟糕,“我”的每一天也很糟糕。有一天“我”回旧校吃拉面,一切已经面目全非,我坐在角落,以前的同班同学也进了拉面店,他们说说笑笑,竟然不认得“我”了,“我”吃着拉面,流着眼泪,依然没有人注意到。这篇文章的手稿当然是找不到了,十三四岁的时候,我确实写了这么一篇文章,一直记到现在。

       ②我后来还是很爱吃拉面,在美国时,听说隔壁州的中国城开了一家兰州拉面店,味道很正宗,就开了两个小时的车去找。当然是没有找到,于是再开两个小时的车回来,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③后来我搬到了香港,香港几乎汇聚了全世界所有好吃的东西,可我就是没看到兰州拉面。于是我坐火车到口岸,过海关,到了深圳,就为了吃一碗街边小店的兰州拉面。不管怎样,比起住在美国的时候,这已经是好太多了。

       ④如果回到我江南的家乡,我一定会去吃一家报社楼下的拉面。我有个朋友在报社工作,我总说要去找她一起吃拉面,她总是笑着说:“算了吧,我才不要吃拉面。”后来她出车祸过世了。知道消息的那一天,我坐在去往西贡地质公园的一条船上,阴沉的天,海面波涛汹涌,我没哭。可是后来,我回到家乡,坐在报社楼下的那家拉面店里,对着一碗拉面,我痛哭了起来。算起来,她离开我们,也有十年了。

       ⑤夏天的时候,我去日本四国看我童年时的好朋友,我跟她也有十年没见了。就是坐在她家的客厅整天看着她,哪儿也不去,我都挺开心的。她家门口有一间拉面店,我们就去吃拉面。那简直是全世界最好吃的拉面,我吃了一碗还想要第二碗,她笑着说:“不要了吧,我的分一半给你。”我说:“你怎么不吃,我要是住在这儿,天天来吃都不会烦。”她说:“我不想吃东西……嗯,要不是你来,我什么都不想吃。”我的好朋友很瘦,小学时她就很瘦,可是这一次,我觉得她有点太瘦了。我也不想吃了,再好吃的拉面,她不吃,我也不要吃了。

       ⑥我们在香川机场告别的时候我想说sayonala,我在那里住了一个月,除了这句,别的一句日语都没有学会。她说:“不要说这个词,这个‘再见’太严重了,我们以后还会再见。”我们拥抱了一下,我摸得到她背上的骨头,一根一根的,我真想哭。

       ⑦回到香港以后接到她的电话,她说她看了医生,是癌,所以不想吃东西,但是已经做了手术,会好起来的,叫我不要担心。“不要告诉我的父母啊。”她说,“也不要告诉你的父母。”我说好。

       ⑧“我们都会好起来的。”她又说。

       ⑨“我们都会好起来的。”我说。

       ⑩后来,我看了一个很老的日本纪录片《拉面之神》,我以为会跟《寿司之神》一样,讲一个神一样的人怎么做出了神级的寿司或者神级的拉面,然而不是的,《拉面之神》拍了一个人,胖胖的老爷爷,雪白头发,用他的魔术手,做出了最好吃的拉面,每个客人都可以吃得饱饱的离开。“同学们都说我们很像啊,我们就结了婚,开了这家面店,一起做拉面,直到她患癌病离开。家乡?我只在新婚后和妻子一起回去过一次。”胖胖的老爷爷是这么说的,“之后,我再也没有回过家乡。”

(选自2017年3月31日《光明日报》)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让生命在每一刻都说出得体的话

张丽钧

①很好的阳光,空气中弥漫着迟开花朵的芬芳。

②我站在一个儿童摄影棚前等人。突然,一个小女孩把童车骑到了我跟前,险些撞到我。我赶忙躲她,不想她紧追过来。我只好无奈地冲她笑了。她也冲我笑,一个仙子般的小姑娘。“阿姨,”她指着儿童摄影棚外墙上足有两米高的巨幅照片对我说:“这是我。”我这才注意到,原来这骑童车的女孩儿竟是那巨幅广告上的小模特!我看看照片,再看看身边的女孩儿,不住地夸说“漂亮”。女孩儿得意得不得了,头摇腰晃的,像条欢快的小狗。此时,我不由得想起了发生在南怀瑾大师身上的一件事。

③有一回,南怀瑾乘火车,身边坐了一个年轻人,捧着一本书入神地看着。南怀瑾瞟了一眼他手里的书,随口问了句:“有那么好看吗?”年轻人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并说自己一直十分喜欢这位作家的作品。南怀瑾说:“哦,那我回头也买一本来看看”。那本书的作者正是南怀瑾。

④我喜欢女孩儿不依不饶,追着我这个陌生的阿姨,邀宠般地告诉我那墙上的照片就是她,她说破,是因为她透明;我也喜欢南怀瑾不曾道出自己就是那本“好看”的书的作者,她缄口,是因为她蕴藉

⑤我不能接受女孩儿抛却一派天真,扮演大师的深沉;也不能接受大师抛却沉静内敛,扮演女孩儿的单纯。

⑥我愿意拟想,大师也曾拥有无饰无邪的童年,愿意将自己的美事、乐事、幸事张扬天下,不惧人讥,不怕人妒。就像花不会藏掖自己的芬芳。透明的心也不会藏掖自己的景致。那么没道理,那么没章法,反正就让童车冲到你脚下,纠缠着你,迫着你唱赞美诗。这让你很便捷的就怀了一回旧,你生了锈的感觉,在一棵开花的童心面前一下子生动起来,摇曳起来。

⑦我更愿意拟想,女孩儿将一步一步修行,直到学会对着岁月深处那个急煎煎向路人跋扈的炫耀自我的女童发出不屑的唏笑。南怀瑾特别看重生命的“庄严感”,庄严的生命必须摒弃浮华、拂去尘屑的。一个拥有了美好的“精神目标”的人,断然不会热衷于在生活的大海中钓取廉价的恭维与褒扬;只有虚妄的心,才会那么黏,总是试图黏住更多激赏的目光。

⑧行走世间,我多希望自己有一双善于撷取的手。撷取了天真,就在这一刻欢悦吧;撷取了内敛,就在这一刻凝思吧。而在这两个故事的连接处,我愿意绣上自己细密的心思告诉自己,或许,这一边,正是我渐去渐远的昨日,那一边,恰是我愈行愈近的明朝。

⑨揽万物以为镜,窥见自我一息一变的心颜。不是所有的“可爱”都适宜窖藏,此时的口无遮拦,彼时可能就变成了庸俗清浅。风度,往往与一个人的自知度呈“正相关”。对一个个体生命而言,没有恒久不变的“一派天真”,也没有与生俱来的“沉静内敛”。

⑩自觉修行的生命,会在每一刻都说出得体的语言,不造做,不夸饰,不张扬,在熨帖中开出最美的花朵。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惟有少年心

    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十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 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时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

    当众朗读,是那时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

    “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

    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 “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

    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

    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旧课本中的情景仍历历可寻,但年少时的那种情怀却无从寻觅了。

(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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