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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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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实验中学2017-2018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惟有少年心

    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十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 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时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

    当众朗读,是那时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

    “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

    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 “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

    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

    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旧课本中的情景仍历历可寻,但年少时的那种情怀却无从寻觅了。

(略有删改)

(1)、阅读原文④——⑭段,分别用四字短语依次概括作者找到的童年踪迹。
(2)、“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你如何理解这两句话?
(3)、赏析下面句子中的划线词。

①我尽量温柔的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

②但有多少次“眉色飞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

(4)、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最后一句说“旧课本中的情景仍历历可寻,但年少时的那种情怀却无从寻觅了”我到底失去了什么?结合全文内容回答。
举一反三
阅读刘墉的《传家宝》,回答问题。
       家道中落的父亲,临终,把独子叫到床前,指指床下,颤抖着说:“这儿有一幅画,是唐代王维的真迹,你爷爷留下来的。”苦笑了一下,“这么多年来,家里的钱被人坑的坑,倒的倒,可是我始终守着这幅画。我心里很踏实。我告诉自己,我还有路,真绝了,还能把这幅画卖了。就这样,我居然撑了下来,能把这幅画好好地交到你手里。”话说完,老人就咽了气。
       丧事办完,儿子在母亲的陪同下,拉出床下的铁箱子,打开来,果然有幅精裱的古画,象牙的轴头,织锦的卷首。展开来,虽然绢色早已变暗,但是笔力苍劲,一看就知道是一幅传世的无价之宝。
      “把画卖了吧,”母亲说,“好供你去留学。”
      “ 不,”儿子说,“不能卖,以前家里那么苦,爸爸都撑下来——没卖,我也能撑下来,除非路走绝了……”
       天无绝人之路。儿子居然靠为人补习,出国打工和得到的奖学金,顺利地修到了学位,还交到了一个可爱的女朋友。
     “你有多少钱?能娶我的女儿?”女朋友的父亲不太看得上这个穷小子。年轻人一笑,说:“伯父,我家穷,但也不穷。说实话我们还挺有钱,因为我家传下来一张唐代王维的真迹,只是我妈不愿卖,卖了最少能买一幢房子。下次我拿来,你看看就知道了。”
       女朋友的父亲笑笑:“不用看了,瞧你说话的样子,就不假。我佩服你,那么苦,还能守住那幅画,我也相信,你能守住我女儿。”
       他们结婚了,胼手胝足,打下一片江山;二十年后,成为大企业家。
       他们有两个儿子,也都各有所成。每年春节,做父亲的都会拈香拜祖先之后,再去把手洗干净,在老妻的协助下,打开那张传家之宝:“瞧瞧,你们爷爷留下来的宝贝,‘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王维的画,爷爷早年经商失败,又被人骗,一穷二白的时候,明明把画卖了,就能过好日子,但是他咬着牙,硬是不卖。”老人笑笑,“爸爸也一样,明明卖了画,就有了留学的钱,可也舍不得,靠自己撑下来了。也幸亏如此,拿这幅画,赢得你外公的青睐,娶到你们的妈妈。将来这幅画就传给你们.希望你们也能好好守着。”
       多年后,两夫妇都死了。画从保险箱里拿了出来。兄弟两人抢着要,甚至翻了脸。“得了”,做哥哥的一拍桌子,“把它卖掉算了,画不好分,钱好分,一人一半。”
       这幅唐代王维的神品山水画,终于被两兄弟送到拍卖公司。收藏界早听说有这么一幅画,也早派人出来打听底价。只是,拍卖目录印出来,居然没有那幅画。据说两兄弟又后悔了,抽回那幅王维真迹。而且两人显然取得了谅解,古画归给老大。为这事,老二的太太还很是不高兴,觉得丈夫无能。
直到老二在太太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又拿出拍卖公司的鉴定书,老二的太太才笑了。
       又过了几十年,老大也将逝。
       临终,他把孩子叫到床前,如同他爷爷当年把他爸爸喊到床前一般,颤抖着说:“咱们银行保险箱里,藏着一幅传家之宝。你的太祖父靠它支撑着精神,熬过难关;你的祖父又靠它撑着克服万难;我又和你叔叔,从画里得到很多教训,彼此关照着过一生。而今,这画传给你了。困苦的时候常想想你有这个宝,你就不会自叹不如人。但是,记住,你绝对不能卖了这幅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冯唐

    ①我从小喜欢读书,但是这跟远大理想和父母督促等都毫无关系。我从小爱较真,比如,老师鼓舞我们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会一直问:“怎么定义‘中华’?怎么定义‘崛起’?读什么书?中华崛起和我读你说的那些书有什么必然关系?”还没等我问完,老师就不搭理我了……

    ②我从小喜欢读书全是因为那时候没任何其他有意思的事可干。我生于1971年,我们是最后一代需要主动“杀时间”的人:小时候没有手机,没有平板、没有电脑,也没有游戏厅、旱冰场。我又对体育没任何兴趣,上街打架又基本是被打,只剩下读书,于是我就读书。尽管那时候可读的书种类不多,但是已经能看到李白说“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已经能看到《诗经》讲“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了。

    ③我那时候的学校有图书馆吗?我不记得了,很可能没有。北京的街面上似乎有图书馆,每个图书馆里最热闹的是报刊栏,一对老头、老太太站在报刊栏前看当天的报纸。有一次我试图进入一个图书馆,里面当班的被我吓了一跳,以为我是来偷东西的坏孩子。我问:“能借书吗?”她说:“不能。”我又问:“能进入书库随便看看吗?”她说:“不能。”我再问:“为什么?”她说:“你借书,怎么能保证你一定能还?你进书库,怎么能保证你能爱护书、不偷书呢?”我接着问:“那你是干什么的呢?”A她说:“就是看着像你这样的人的。”

    ④第一次体会到图书馆的美好是在北大。早点去图书馆,如果运气好,能有个靠窗的座儿。窗外是很多高大的白杨树,有很绿的草地,草地上有一些弹着吉他唱歌的男女,每个人的眼睛似乎都是全世界最忧伤的。七八页书看过,人一阵恍惚,掉进书里,周围的人消失,周围的墙消失,周围的窗户全部打开,周围的一切变软,从固体变成液体再变成空气,混沌在四周,不知今夕何夕。B时间变得很短,一个恍惚,就饿得不得不去吃饭了;一个恍惚,日落月升,图书馆要锁门了;一个恍惚,白杨树的叶子落光了,草地忽然变黄了。

    ⑤16年前,我去美国读书;16年后,我去美国休个长假。中间这十几年,事冗时仄,只有两项运动:开会、应酬,读书都在厕上、枕上、车上、飞机上,把包里的Kindle阅读器勉强算作图书馆。长假中,不设手机叫醒,在风铃声中自然醒来,忽然想到,可以再捡起多年前的爱好,再去泡泡图书馆。

    ⑥开车去距离住处最近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无须证件,无须存包,无人盘问,我就大摇大摆的进入图书馆。我在角落坐下,中庭泻下来的阳光很猛,松树很老,草很嫩。一切很静,走路、掏钥匙、挪挪屁股,都会发出大得吓人的声音。坐下,吸口气,满鼻子纸张和油墨的味道。

    ⑦看书看到被尿意憋醒,去上洗手间,我沿着宽大的楼梯往上走、往上看,明晃晃的阳光,一架架的纸书,每本纸书仿佛是一个骨灰盒,每个骨灰盒里都有一个不死、不同、不吵的人类的灵魂,进进出出,自由自在,无始无终。一切都是一副人间天堂的样子。

    ⑧我瞬间觉得整个人都变好了。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微笑是一种生活态度

漠北

      ①微笑是对生活的一种态度,跟贫富、地位、处境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富翁可能整天忧心忡忡,而一个穷人可能心情舒畅;一位处境顺利的人可能会愁眉不展,一位身处逆境的人可能会面带微笑……

      ②心里有阳光的人,就能感受到现实的阳光,如果连自己都常苦着脸,那生活如何美好?生活始终是一面镜子,照到的是我们的影像,当我们哭泣时,生活在哭泣,当我们微笑时,生活也在微笑。

      ③在受到别人的曲解后,微笑的力量会更大。因为微笑会震撼对方的心灵,显露出来的豁达气度让对方觉得自己渺小、丑陋。当年,有人处处说爱因斯坦的理论错了,并且说有一百位科学家联合作证。爱因斯坦知道了这件事,只是淡淡地笑了笑,说:“一百位?要这么多人?只要证明我真的错了,一个人出面便行了。”爱因斯坦的理论经历了时间的考验,而那些人却败给了一个微笑。

      ④微笑是人生最好的名片,谁不希望跟一个乐观向上的人交朋友呢?微笑能给自己一种信心,也能给别人一种信心,从而更好地激发潜能。微笑是朋友间最好的语言,一个自然流露的微笑,胜过千言万语,无论是初次谋面也好,相识已久也好,微笑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令彼此之间倍感温暖。

      ⑤微笑是一种修养,且是一种很深厚的修养。微笑的实质是亲切,是鼓励,是温馨。真正懂得微笑的人,总是容易获得比别人更多的机会,总是容易取得成功。

((选自《思维与智慧》,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的幼年

张充和

①四岁时,外面来的客人们问我:“你是谁生的?”我总是答一声:“祖母。”他们总是大笑一阵,我只是莫名其妙地望着他们,心里说:“这有什么好笑的?难道你们不是祖母生的,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我一直不晓得祖母之外还有什么更亲的人。

    ②在花园里,我站在祖母面前,没有祖母的手杖高。祖母采了四朵月月红戴在我的四条短短的发辫上。我跑到深草处寻找野花和奇异的草,祖母对我说:

    ③“孩子,丛草处,多毒虫,不要去!快来!你乖,来!我替你比比,看到我手杖哪里了……”我跑了去,祖母替我比一比,然后叫我拾一块碎碗片来,在手杖上刻了一道痕,又对我说:“今年这样高,明年就有这样高,后年就和手杖平了。”我开心极了,一心就想长到祖母的手杖那样高。

    ④书房窗外有两棵梧桐树,那样高。秋深了,梧桐子不时落下来。我在读《孟子》:“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日:‘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先生,我要小便去。”先生允许了,我便一溜烟地跑了出去。满院的梧桐子,我拾了许多,袋袋里满了,又装些在套裤筒里,在外面打了一个转,又回到书房里去,先生被我瞒过去了。

    ⑤晚上总是我先睡,祖母看着佣人替我脱衣,有时也亲自动手。这一天也是这样,脱到套裤时,哗啦啦一阵响,梧桐子都落下来。我心里有点着慌,怕祖母责备,哪知她还笑了一声说:“生的吃不得,明天我叫他们拾些来炒熟给你吃。以后不要拾了。”啊,祖母,你哪知我骗了先生呢!

    ⑥葡萄架下有一张方桌,我坐在祖母怀里,手伸在几本书上,让一个戴宽边眼镜的医生诊脉。佣人拿了电报来,祖母一看电报就老泪纵横了。医生去了,祖母把我的一条红花夹裤翻了过来,里子是白色的花布。祖母又把我搂在怀里,眼泪不住地流着。她用颤抖的声音对我说:“乖乖,你从此就要做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了……你要好好地听我的话,你母亲是个好媳妇……以后……再也没有她……她了!”我这才晓得我还有个母亲,但是在我晓得有母亲时,母亲已经死了。我看见祖母哭得那么厉害,我也跟着哭了。祖母又拍着我说:

“孩子,乖乖,不要哭,你不是说你是我生的吗?你是我的孩子,我爱你!你不要哭了。”

    ⑦现在我已长得比祖母的手杖高出一尺多了。祖母墓上的草,我以为一定是不会有毒虫的。假使现在要有人问我“你是谁生的”,我还是说“祖母”。不过,我明白了还有一个人,也是生我的,叫作“母亲”,因为她们都是爱我的。

    ⑧我似乎时常听见祖母高声说:“孩子,丛草处,多毒虫,不要去!”

(选自《视野》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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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谋面的人

肖复兴

①小时候,还未上小学,或者刚刚上小学,有一天,父亲让我去小酒铺打二两地瓜烧。那时候,街上有一家小酒铺,就在我家住的大院斜对门,是解放以前大酒缸改造过的,不过,依旧保留着大酒缸的特点,店里摆两张木桌,几条板凳,卖零散的白酒黄酒和猪头肉花生豆拍黄瓜之类的下酒小菜,方便在那里喝酒的人。

②我愿意干这种打酱油打醋买盐买酒的活儿,找回来的零钱,可以给我,我能买点儿零食,或者到小人书铺借书看,借一本,一分钱。

③我拎着空瓶子跑到小酒铺,把瓶子递给老板,叫道:“打二两白酒!”老板转身还没给我把酒从酒缸里擓上来,就听“呯”的一声,在不大的小酒铺里响得很厉害。是我惹祸了,我不小心把放在柜台边上的一个大白粗瓷碗给碰到地上,摔碎了,里面盛的酒溅湿了我的脚面。我有点儿吓坏了,下意识地转身跑了几步,跑到门前,愣愣地站在那里,觉得满屋人的目光都落在我的身上。我知道,人家肯定得要我赔钱,我除了打酒的钱,再没有其他钱了。如果让我回家找家长要钱赔,会挨骂的。我并不是要逃跑,是有些害怕。

④一个粗壮的男人立刻走到我的面前,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喝声问道:“想跑啊?白摔了我的酒?听响儿呢?”我想和他解释,但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人是先从柜台上拿走了下酒菜,回转身想再拿酒碗的,没想到,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让我不长眼,把酒碗碰到地上。他揪着我不放,非得让我赔他的酒。我被他有些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哭了。

⑤就那么在门口僵持好大一会儿,老板一手端着我的酒瓶子,一手端着一个大白瓷碗盛的酒,走了过来,先把酒递给了那个壮汉,再把酒瓶子递给了我。我和那个壮汉都有些奇怪,莫非老板善心大开了,小酒馆小本经营,赚钱不易的呀。老板笑着对我说:“好了,别哭了,刚才有人替你把酒钱赔上了!”

⑥我拿着酒瓶子转身就慌慌张张地跑回家了,竟然都没问一下是谁帮我赔的酒钱,也没有说句谢谢。但是,这件事我永远记着,长大以后,常常会想那位好心人是谁,长得是什么模样。

⑦1977年底,我写下我的第一篇小说《一件精致的玉雕》,开始投稿,却是烧香找不着庙门。当时,我在丰台区文化馆的文学组参加活动,文学组的朋友看完小说后觉得不错,替我在信封上写下地址,再剪下一个三角口,连邮票都不用贴,就寄给了《人民文学》杂志。我心里直犯嘀咕,《人民文学》是和新中国同龄的老牌杂志,是文学刊物里的“头牌”,众人瞩目,以前在它上面看到的尽是赫赫有名的作家的名字。那时候,刘心武的小说《班主任》刚刚在《人民文学》上发表,轰动一时。我这篇单薄的小说,能行吗?

⑧没过多久,学校传达室的老大爷冲着楼上高喊有我的电话,我跑到传达室,是一位陌生的女同志打来的,她告诉我她是《人民文学》的编辑,她说,你的小说我们收到了,觉得写得不错,准备用,只是建议你把小说的题目改一下。我们想了一个名字,叫《玉雕记》,你觉得好不好?我当然忙不迭地连声说好。能够刊发就不容易了,为了小说的一个题目,人家还特意打来电话征求意见。我光顾着感动了,放下电话,才想起来,忘记问一下人家姓什么了。1978年的《人民文学》杂志第四期上,刊发了这篇《玉雕记》。我也不知道打电话的那位女同志是谁,那时候,我甚至连《人民文学》编辑部在什么地方都不清楚,寄稿子的信封都是文学组的朋友帮我写的。一直到20年后我调到《人民文学》杂志社,我还在打听这位女编辑是谁,杂志社资格最老的崔道怡先生对我说,应该是许以,当时,她负责小说。可惜,许以前辈已经去世,我连她的面都没有见过。

⑨人的一生,世事沧桑,人海茫茫,从未谋面的人,总会比见过面的人要多。在那些从未谋面的人中,都是你所不熟悉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们经历、性格秉性的人。他们当中,能够有帮助过你的人,都是没有任何利害或功利关系、没有相互利用或交换价值,甚至没有任何蝇营狗苟的些微欲望的人,他们对你的帮助,是出自真心,是自然而然扑面而来的风、滴落下来的雨、绽放开来的花。那种清爽、湿润和芬芳,稀少,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他们让你相信,这个世界哪怕存在龌龊、污染、丑恶,也不会泯灭人心与人性中的美好,让我们心存温暖而有生活下去的信心。

⑩对他们说谢谢,他们是不需要这样单薄的话的。他或她让我感受到在世事沧桑之中,那种心地良善而简单清爽所带给人持久的感动和怀念。从未谋面,却那样的熟悉,那样的亲切,总会清晰地浮现在我的面前,定格在我的记忆里。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问题。

厨师的书法

周华诚

①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②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③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④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舞得虎虎生风,舞得眼花缭乱,舞得出神入化。而能聊天,就更不一样了。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而是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⑤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⑥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⑦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⑧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做每件事都是在途中?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⑨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之处吗?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⑩这么一想,老余说得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⑪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家王羲之、张旭,有没有参加过省展、国展?肯定没有嘛。人家又说,老余,你的饭店这么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在“途中”。

⑫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道菜都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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