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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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子夜昙花》,完成文后题目。
       ①恩师过世。其子邀我去拿些物品,留作永久的纪念。于是,我去他家搬回一株昙花。
       ②也许是对老师的感情难以割舍吧,总觉得世间万物,包括花魂鸟魄,冥冥中可以沉默交流。人离开了,见不到了,但他在我心中,于是便存在。
       ③昙花搬回来,静静紧靠屋檐下数月。自春入夏,人花无语,岁月无声,只有偶然翠绿,显示出它对环境的适应。新叶缓慢自旧叶中长出。黑斑渐褪,花树重新有着雍容气度,一如恩师寡言的性格,在低调行事风格中,始终带着浓郁而清晰的自信。我对花树没有期待,它存在,我已心满意足。
       ④就在寻常一天,竟意外发觉昙花已垂首含苞了。
       ⑤何等蓦然而来的惊喜!不是花开花落,而是花的讯息。像久别的人,传来心花怒放的约会,直教人朝夕亟待。
       ⑥久闻昙花只开一夕,是最初一夜,也是最后一夜。充满生命奋发与无常的哲理,便决心迎接它来临的启迪。
       ⑦A.那几乎是即时降临,一旦发觉满蕾的翌夜,便有如忍俊不禁的笑容,迫不及待地绽开。黑暗夜晚,洁白花朵,如冬天雪夜,没有月光,星星也暗淡。
      ⑧犹如一张昂首的脸,花容就是一世青春。然而此花与众不同,它的才情志向极端隐秘,因而选择了寂静无人之夜,不屑在白日与红尘争艳。
      ⑨ 它极端美丽。尤其在孤独时,要在众芳国里遗世独居,又是何等勇毅果决?花开之夕,遂自有清雅幽香。香随夜转浓,弥漫四周,有如昭告天下:在这一夜里全世界只有一种花香,为一个人。为了此夜,必须是另一朵花,另一种香。永远没有重复,像一段情,或一个名字。
      ⑩它的性格极其刚烈。它幽雅绝俗,不只有意逃避四周繁华,甚至鄙弃热闹,喜欢冷清。
      ⑪B.它一夜尽情绽放无悔。花期虽短,绽放姿态却极为狂放,有一种壮士舍身之悲壮。但每年花季有如转世,无悔依然。
      ⑫我随即发觉,即使在短暂漆黑夜里,它的笑容已日渐难以为继,并带着英雄的疲惫。本来雪白如银的花瓣,光芒四溅,几可灼伤人目;而后却是慢慢苍白如纸,只隐约露出些许其原来的风骨神韵。这一张脸,我想我最熟悉,最会为之伤心垂泪。那不只是物伤其类,更是命运中许多注定的无法回转和挽留。
      ⑬生命的确如此!许多灿烂时光,有如昙花一现。花开刹那,如幻如梦,花不知自己在盛开,梦中人更不觉自己在幻梦。惟有梦醒花凋,方悉前尘过往。我知道今夜花会尽情怒放,正如黎明一定会来临。
      ⑭辞世恩师如此幻过,今日我也如此梦过,将来我的学生还会如此幻梦下去,最终我们便会-------走入夜里。留下一生的纪录,其实不过是花与夜的争辉。

(1)、作者写到“我对花树没有期待,它存在,我已心满意足”,继而又说“何等蓦然而来的惊喜”。作者“心满意足”和“惊喜”分别是何原因?

(2)、请从文中A、B两句中任选一句,结合语境,从修辞或词语运用的角度进行赏析。

(3)、文章开头和结尾部分写了恩师,而中间部分却写昙花,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4)、读了本文,谈谈你对生命的认识与感悟。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亲近泥土
         ① 游子归来,原都是为着寻觅,有所追怀的,更何况在这冷露清秋时节,在这忽而霏霏、忽而潇潇、忽而滂沱的秋雨里。此情此境,无疑是触发忆念与遐思的一种酵母剂。带着深沉的凉意荒疏的逸趣,它使望见的一切都变得有情有意了。
         ②“人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面对着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切,我忆起了“弃我去者不可留”的悠悠岁月,忆起了童年,忆起母亲,默诵着艾青的诗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③爱得深沉的土地,闪烁着绚烂的妖冶。
         ④《庄子·在宥》有这样一句富于哲理的话:“今夫百昌皆生于土而反于土。”意思是,而今万物都生长于泥土而又复归于泥土。我的恋土情结的形成,却并非来自于书本,而是自小由母亲灌输的。母亲郑而重之地告诉我,人是用泥土制造出来的。这个胎里带来的根基,使得人一辈子都要和泥土打交道,土里刨食,土里找水,土里扎根。最后,到了脚尖朝上,辫子翘起的那一天,又复归于泥土之中。母亲说,不亲近泥土,人是长不大的。许是为了让我快快长大吧,从出生那天起,母亲就叫我亲近泥土——不是用布块来包裹,而是把我直接摊放在滚热、铺满细沙的土炕上,身上随便搭一块干净的布片。到了能够在地上跑了跳了,我就成了地地道道的泥孩。
         ⑤泥土伴着童年,连着童心,滋润着摇曳多姿的生命。可以说,我的整个少年时代都是在泥土中摔打过来的。
         ⑥长大后,我离开了家乡,也就割断了同滚烫的泥土相依相偎的脐带,成了虽有固定居所却安顿不了心灵的形而上的飘泊者。整天生活在高楼狭巷之中,目光为霓虹灯之类的奇光异彩所眩惑,身心被十丈埃尘和无所不在的噪声污染着,生命在远离自然的自我异化中逐渐地萎缩。真是从心底里渴望着接近原生状态,从大自然身上获取一种性灵的滋养,使眼睛和心灵得到一番净化。
        ⑦从格致意义上来说,泥土对我有另外的含义。也许,泥土是人类最后据守的一个魂萦梦绕的故乡了。纵使没有条件长期厮守在她的身边,也应在有生之年,把这一方胜境好好珍藏,埋在心灵深处;并经常跟这个记忆中的“故乡”作倾心、惬意的情感交流:从多重意义、多个视角上对她作深入的品味与体察。通过搜寻,打捞那些业已梦幻般模糊的痕迹;并发挥审美创造的潜能,达到一种情感的体验、一种审美意义的回应:把被遮蔽的东西豁然敞开,把那本已模糊的旧日情怀,以生动鲜活的“图示化外观”展现出来,烙印在心灵的屏幕之上。
         ⑧泥土饱藏着开拓和创造的无穷潜力。当东风吹拂大地时,泥土便睁开矇昽的睡眼,充满着柔情蜜意,慢慢地舒展腰肢,以一种天生的母性亲和力,为人们奉献出源源不竭的财富。我想,只要在泥土里久久地凝神伫立,大自然便会把那无限的潜力,聚集到我们的脚下,然后像气流一样,通过经络慢慢地升腾到人们的胸间、发际、遍布全身。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绿茶的魅力
    ①茶是中国的国粹,是一种优质的保健饮料。茶叶中富含茶单宁、茶多酚等多种成分,对健身、驻颜都有明显的功效。尤其是绿茶,据研究报告显示,长期饮用绿茶,不但能解渴、清热利尿及解暑降温,而且具有防癌、保健、美容等功效。
    ②绿茶具有非常好的抗癌效果。日本人的吸烟量几乎为美国人的2倍,但其肺癌的发病率却仅为美国人的1/3,进一步研究发现,这可能与他们生活中无所不在的绿茶饮料和相关食品有关。上海医学专家在市区和郊县对癌症患者和健康人进行了对比研究,证实常饮绿茶者患胃癌的几率降低约40%,患肝癌的几率降低约30%。每天只要喝4杯绿茶,还可以预防皮肤癌。一般来说,亚洲人对绿茶的饮用量远高于西方人,这也可能是亚洲人发生皮肤癌的几率远低于西方人的原因之一。绿茶中含有EGCG等抗氧化物,研究人员认为它可能是防癌的主要成分。过去还发现绿茶能够造成癌细胞周围新生血管的萎缩,所以具有抗癌的效果,许多专家都认为将绿茶当成日常保健品相当不错。
    ③“茶能明目”几乎尽人皆知。这是因为茶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及多种微量元素。据测定,在所有种类的茶叶中,绿茶的维生素C含量最高,每100克绿茶中就含有280毫克维生素C,是红茶的5-6倍。每天喝3-5杯绿茶,即可获得足够的维生素C。此外,茶中含氟量较高,可起到预防龋齿、护齿、坚齿的作用。
    ④绿茶还能让女人更美丽。因为它不但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且其含有的类黄酮能增强维生素C的抗氧化功效。这种类黄酮也是珍贵营养品——蜂胶的主要成分,所以对保持皮肤美白、活力可以说有珍品级的效果。绿茶粉也可以做成面膜,甚至还能沾一点,和一般牙膏混合后刷牙。它不但对牙齿有很好的保健作用,还可使口气持久清新。外敷绿茶包也能起到减缓黑眼圈的作用。只需将饮用后的绿茶包放在冰箱里冰镇一会儿,拿出来敷在眼睛上20分钟,黑眼圈即可得到一定的缓解。
    ⑤随着国际上对绿茶的研究越来越深入,绿茶似乎已经成了很多人养生保健的不二选择。
(本文系根据《联合早报》等资料编写,题目为编者所加)
阅读下面文本,完成小题。

书祸

严歌苓

    我在乘车时读的书是专门挑选出来的。如《读者文摘》、《纽约客》都是我乘车时的最佳读物。它们便于携带,内容又多是美国社会的热门话题,读起来立刻使人很投入,还有一点,这些杂志的重点文章的长度一般与我的旅途相仿,这样我可以在下车后将它遗忘在坐椅上,它或许可以使另一位乘客的旅途沉闷得以减缓。从阅读中获得的充实感使旅途无形中缩短了,主观感觉上一定会比自己驾车短许多。尤其是交通不顺畅情形下的驾驶,满腹怒气又无处发泄,那样的一分钟可以长得像半辈子。

    不过我也因为乘车读书闯过祸。十多年前的一个礼拜日,我爸爸约了几位客人一同晚餐,家里人手不够,便打发我去北京的西单菜市场买两条鱼和半只火腿。我当时正在读卡夫卡的《城堡》。那是一本须把自己囚于其中方能读出所以然的书。从西单菜场回家的电车上,我已在《城堡》深处。只听售票员吆喝:”北太平庄啦!”脚先于我的意识,我已蹿出车门,而脑子里仍是《城堡》的种种迷津。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开门便问:“东西呢?”我反问:什么东西?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我嘴一下子张开——东西全忘在车上了。我爸爸一副揍也揍不得、骂也骂不出的样子:女儿毕竟成人了,如今回家也算半个客。他几乎捶胸顿足:你让客人吃什么?!‛他顶好客又顶怕亏待客人。我赶忙认错:我读书读糊涂了。要不,我再跑一趟?当然是来不及再跑一趟的。那时菜场来了鲜鱼,排队至少也要个把钟头。

    到了美国,正和我先生在恋爱阶段,一天一个女友得了感冒,临时请我代她打一天工。所谓的工是照料一个两岁的小女孩,每小时有五块现款的工钱。小女孩的母亲是一位艺术评论家,当时正在赶写一篇舞蹈评论文章。她匆匆教给我换尿布、喂饭、放卡通片等技术要领,就潜入地下室写作去了。我先生(那时还是交往不久的男朋友)打电话来,说他下班会很晚,可能酒店已关门了。我自告奋勇,说打完工我立刻就去买酒,我知道这瓶酒对他的重要性。他父母一年只在圣诞前夜喝一瓶轩尼诗(一种酒),而他们住在以摩门教为主要宗教的盐湖城,那里的酒比别处贵很多,因此这瓶酒总是由他们的儿子做礼物送给他们。这已经成了他们的家庭传统。我结束了八小时对换尿布和卡通片的经营,拿到四十块钱现款,买了酒并请店员给了它最豪华的节日包装。天擦黑时我已挤在下班人群里走进了地铁。一找到个光线较好的位置,我马上打开随身带的一本英汉字典。那时我在准备考CRE,想出个背字典的愚蠢办法来提高单词量。于是就背得十分忘情,直到发现自己已坐过了两站。下了车总觉得步伐飘然得有点可疑。直走到家门口,才发现两手是空的,才猛然省悟到换了八小时尿布挣来的钱,已去了一半,只好赶去一家超市,把剩的一半工钱拿出来,再买一瓶轩尼诗。从那以后,我每次因乘车读书而误事时,我先生总要提起那两瓶轩尼诗,他为我感到痛惜:换一天的尿布,几乎一文钱也没落下。他对不可理喻的我苦笑:唉,你丢这丢那,不是乘错车,就是下错站,怎么就从来没丢过书呢?‛倒真是的,我这人吝惜两样东西:一是书,二是稿纸。似乎是个脑筋很老,生活方式也古旧的穷酸书生。

    一次在华盛顿开往纽约的火车上,我读完了《洛丽塔》,一时间泪流满面,哽咽不止。一车厢的人都旁观我的抽泣,不知如何是好,一位年轻女士戳戳她的男友,问他可知缘由,那男友耸耸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苍,表示只有天晓得。那次损失最小,只把一片从加拿大买的牛皮书签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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