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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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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学会转身
                                                                                                   董建昌
       ①一个木匠丢了一块手表,几个热心的邻居一起帮他找,他们将地上的刨花、工具箱,以及木匠身上的每一个口袋都翻烂了也没有找到,结果却让一个孩子找到了。木匠很惊讶,问那孩子是怎么找到的。孩子说,很简单啊!你知道,手表是有声音的,我只是在你们都安静下来的时候坐到刨花旁听,然后沿着声音的方向走过去,就找到了。
      ②事实上,在遇到困难时学会转身,换个角度看问题,问题往往就迎刃而解。就像丢失在刨花里的那块表,大人们翻烂了刨花,找遍了工具箱,甚至木匠的口袋,都没能找到,而那个孩子只是换了一个寻找的角度,即凭借手表指针“嘀嗒、嘀嗒”的走动声就轻易地找到了。
      ③换个角度看问题,往往可以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卡耐基说:“一个人要想让自己的生活愉快、自在,在事业上取得重大的成就,学会变通是很重要的。”一次,爱迪生让助手帮助自己测量一下一个梨形灯泡的容积。助手接过后,立即开始了工作,他一会儿拿游标卡尺测量,一会儿在稿纸上计算,后来甚至还动用了一些复杂的数学公式。可几个小时过去了,他忙得满头大汗,还是没有算出结果。爱迪生看到助手面前摆满了各种工具书和废纸时,明白了一切。他拿起灯泡,朝里面倒满水,递给助手说:“你去把灯泡里的水倒进量杯里,就会得出我们所需要的答案。”这时,忙得满头大汗的助手才恍然大悟:自己想的太复杂了。看来,学会变通,善于让自己的思维转身是很重要的。
      ④是的,我们很多人就像爱迪生的助手一样,做事不知道变通,结果是花费了很多力气,到头来却一事无成。遇到看似难解的问题,学会换一种思维,从不同角度看,这样,“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变得简单化了,而这,才是真正的大智慧。
       ⑤1916年,美国犹他州的小镇准备修建一座银行。镇长买好了地,备好了建筑图纸,可最后在砖头上出现了问题。因为,从盐湖城用火车运砖过来,每磅要2.5美元。这个价格远远超出了镇里的预算。就在人们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个人想出了邮寄砖的办法,包裹每磅邮费是1.05美元,比火车便宜了一半多。
      ⑥这样,小镇的居民很骄傲地拥有了他们的第一家银行。更为有趣的是,这个故事后来还被西点军校作为案例选入了教材,用来诠释一条校训:要保持“头脑简单”,敢于去干所谓“办不到”的事情。
      ⑦通过邮局邮寄货物,这无疑是最常见的运输方式,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常见、简单而又便捷的方式,很多人就是想不到。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不懂得转身。
      ⑧同一件事,如果依照同样的习惯思维去运作,肯定不会有新的改变。但若能改变一下固有的思维方式,转个身,用不同的方法去开拓,自然会结出不同的硕果。学会转身,学会换一个角度看问题,从而把看似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你就会发现人生其实好简单,成功其实离你也并不远。
                                                                                                                           (选自《演讲与口才》,有改动)

(1)、选文的观点是什么?

(2)、文章开篇从寻找手表写起,有什么作用?

(3)、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选文第6段“这个故事”的内容。

(4)、说说第8小节中“肯定”和“自然”两词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5)、学习中,我们会发现身边的同学因为一道难题而纠缠了半天,非常苦恼,学习本文之后,请你运用文中的观点,劝说一下这位同学,请写出你的劝说词。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晨
      ①淡淡的朝阳刚把树梢照亮。顺了石柱攀缘到三层楼上来的老藤树比来时茂盛多了,有些柔韧的枝蔓伸展开来,带着绿叶,向人轻拂,似在表达它的欣快之感。在露珠晶莹的树叶丛中,一只小蝉用稚哑的嗓门,轻轻嘶叫。愈来愈明亮的阳光却显示:将要来临的又是十分炎热的一天。但,不论回头将怎样火热,甚或会从燠(yù)热之中来一阵风掣电闪,现在这早晨却如此清新、宁静。
      ②如若仔细地分析一下,这清晨之可爱究竟在何处呢?是这清凉,是这朝露,是这潮湿泥土的芬芳,是这云霞烂漫的宁静。是的,我想是这一切。但更重要的是,它是一个新的起点。在一个人的生活之中,不知要经历多少曲折复杂的道路——他焦灼,困难,轻松,欢乐。而千千万万早晨之中的每一个早晨,当它到来的时候,都使你感到是第一次和它接触一样新鲜。它永远那样清新澄碧,而又永远那样鼓舞人意。人们在日常谈论中,常常用“朝气”与“暮气”这两个极端相反的字眼,评判一人一事,来说明那是生气勃勃的,还是气息奄奄的。这个“朝气”就是从永远给人清新之感的早晨发展而来的。朝气——使人想到:精力充沛,双眸明亮,两颊鲜红,向新的未来迈开脚步。也许这未来之中充满莫可测的事变,而那早晨总还是那样令人欣喜,令人振奋,以无限情意督促人们起步。
     ③今天早晨就是这样可爱,我望着它就像第一次看到早晨。那几片朝云,给阳光照得像嫩红的玫瑰花瓣一样轻柔、绰约、缥缈、悠然。病中,我常常感觉到:愈是在困苦的时候,愈觉得清晨之可贵。因为我们送走了一天,而又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这一天的逝去与一天的来临,便标志着人生又迈出了新的一步。我现在浸沉于晨光的快感之中,我思索着,这个清晨像什么?很像早霞中升起来的一片白帆,也就是每一个早晨都在我们生活的航道上的白帆。它是那样洁白,它是那样漂亮,但它标志着永远向前,而且标志着坚定不移的方向。
     ④在我沉思默想时,不知不觉的,那一片片的云由红色而变得发白发亮,像给强烈光线照得透明的、轻柔的羊毛卷一样,它们朝着蓝天远处冉冉飞去,就如同白帆朝远天航去一样。
     ⑤突然,一切一切,偌大的天空和地面都变得出奇的宁静,蝉声没了,人声没了,那赫然闪耀的宇宙中充满一种庄严肃穆之感。一个真正的早晨开始了。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人生的另一种财富

       ①我是在贫穷和耻辱中长大的。父亲是一位蹬三轮车的,他每天蹬车送我上学。这令我的同学羡慕不已,他们说你爸妈真疼你,天天雇车送你上学。同学的话提醒了我,如果他们知道送我上学的不是家里雇的,而是我的父亲,他们又该如何议论呢?我一下子被一种耻辱感击垮了。从此,我再也不让父亲送到校门口,在离校门口很远的地方就偷偷下了车。

       ②我的母亲四处打工,为我攒钱。她坚信,我能考上大学。从我上学开始,每次学校公布成绩的日子就成了我们约定的节日。那天我们会吃上一顿红烧肉,以示庆祝。在我的印象里,红烧肉是最好吃的东西。没想到大学里的一次红烧肉,却给我留下了难以抹去的耻辱记忆。

       ③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母亲被巨大的学费数额吓呆了,她拿出了全部的积蓄,也仅够我一个学期的费用。我只好向学校提出了特困助学申请。

       ④上学没几天,全班都知道了我是特困生,因为我被安排住在便宜而破旧的老楼里。与众不同的我成了他们着重注意的人。他们用好奇和怜悯的眼光看我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上学一年多,前后左右的惊异的目光,让我如万箭穿心。我经常找一个角落,狼吞虎咽地噎进去一个没有菜的馒头。我用读书来消解难熬的孤独。书是不挑人的,它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打开它的人们。但有一个奢侈的行为我却一直不肯放弃,就是每月一次和中学几个好朋友的网上聊天,它给了我孤独的生活以极大的安慰。有一次我在网吧遇上了一个同班同学,他当时惊诧极了。再有就是我在大学里过第一个生日时,我奢侈地买了一份红烧肉……

       ⑤后来就到了让我终生难忘的那个耻辱的日子。那是一次社团活动,大家讨论帮助特困学生的事。有同学当时就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说,特困生应该得到我们的帮助,可我们班有的特困生还上网吧,吃红烧肉……我无地自容。我这才发现了贫穷不在于它本身,更大程度上是对人的精神折磨。我无法忍受这种被打入另类的感觉。

       ⑥当帮助变成了一种施舍,我宁愿不要。我在忍受现实还是退学之间犹豫了很久。我想起了父亲的后背,我想起了母亲在我接到的录取通知书时四处奔走相告的情景,我想起了当时自己的决心……我忽然感到,我无权选择放弃。贫穷本身不是罪过,因贫穷而放弃了自己生存的尊严,这才是罪过。

       ⑦第二天是写作课,老师的作业是感受你生活中的爱。许多同学充满激情地念起了自己的作文,他们感激父母为他们带来的幸福,为他们创造的条件……老师不做一声,直到最后,才失望地问:“还有没有同学要说?”我举起了手,讲了父亲的后背,冬天落在上面的雪和夏天流着的汗;我讲了母亲为我攒钱的情景。我讲了小时候吃苹果,父母把苹果细细地削掉了皮,一口一口地喂我吃,而削下的苹果皮,他们却谦让着,谁也不肯吃,最后,母亲又用它给我煮了苹果水。我说我很庆幸,贫穷只让我生活更艰难些,但它却不能剥夺我爱的权利,我感谢父母的爱。我为小时候对父亲的伤害而忏悔……

       ⑧教室里响起一片抽泣的声音。

       ⑨下课时老师对我说,我非常感谢你,你比我更清楚地告诉了大家,什么是爱的真谛和尊严的意义。

       ⑩从这时起,我走出了耻辱,我用一种正常而不是自卑的心态与同学们相处了。我不再为只有一个馒头的午饭而难为情了,我能坦然地穿着陈旧的衣服走在青春靓丽时尚流行的校园里。在那一个假期到来的时候,我给父母写了一封信……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小题。

昆虫的“鼻子”——触角

    ①古代流传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秦朝灭亡后,楚汉相争,刘邦节节胜利,项羽步步败退,一直被逼到乌江边,项羽在江边看到由无数蚂蚁麋集而成的六个大字:“霸王自刎乌江”,以为蚂蚁代表了天意,于是拔剑自刎身亡。

    ②其实哪有什么天意啊,这只不过是刘邦手下足智多谋的军师张良所施的小计!张良算计着项羽必定要退到乌江,便事先派人用蜜糖水在江边写了六个大字,引来了无数的蚂蚁在字迹上吃糖,鲁莽的项羽果然上了当。

    ③蚂蚁怎么会知道江边有蜜糖吃呢?这全凭着它头上长的两个小“犄角”——触角!我们知道,昆虫头上都长着触角,只是不同种类的昆虫有着不同形态的触角而已。就拿我们常见的昆虫触角的形态来吧:蟋蟀的触角像一簇小胡子;蝴蝶的触角像两个小鼓槌;白蚁的触角像一串念珠;苍蝇的触角像多芒的小麦穗;而蛾子的触角则像一片小小小的羽毛。

    ④形形色色的昆虫触角虽然很不起眼,却在昆虫的生活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例如蝴蝶的聚会、蜜蜂的采蜜、蚂蚁的麇集、苍蝇的逐臭等现象,无一不是依靠触角的作用。触角就是昆虫灵敏的“鼻子”。

    ⑤触角为什么能闻到气味呢?原来触角上分布着许许多多能辨别气味的嗅觉器。据动物学家研究,蜂王的每个触角上有2000多个嗅觉器,工蜂有6000多个,雄蜂有3000多个;雄金龟子的每个触角上有40000多个嗅觉器……昆虫的嗅觉器如此之多,难怪昆虫的触角要比人的鼻子灵敏亿万倍啊!

    ⑥触角除了有嗅觉功能外,有的还具有触觉、听觉等功能。像蟑螂,如果你在它探头探脑觅食时,轻轻地碰一下它那细长的触角,它便会立即逃掉;雄蚊子凭着触角,能听到雌蚊子发出的营营声,找到雌蚊子在哪里呼唤;水中生活的仰泳蜻蜓用触角来平衡身体;水龟虫则用触角来帮助呼吸……

    ⑦仿生学家们也因此受到启迪。他们模拟触角的特点,制造出现代化的精密仪器。如装置在宇宙飞船座舱里的一种仪器,能及时发出警报,以避免事故的发生。看来,昆虫小小的触角里大有学问啊!

现代文阅读

胡 记 面 馆

马苏玥

胡记面馆,是小城东头最有名的面馆,胡家世代经营着小城老街偏东头的面馆子,靠着祖上流传下来的古法做面发家,子孙代代相传。用古法精心配制出来的面细润筋道、清新爽口,吃过的人没有不夸赞的。 

老街人看到这代胡记的掌勺兼老板老胡都笑嘻嘻地打招呼:“老胡,多做一碗吧,馋面喽。”老胡也笑:“三六九,年年有,祖宗的老规矩俺可不敢改了!饿饿吧,明天再来。” 

胡记面做起来可不容易!年里下麦子的时候,挑熟好的麦捆回家,人推着石磨细细地磨,这样面粉老到细腻。面是在头天晚上和的,先把面用水一裹,搓成块块,再加碱醒面,碱要讲纯度,不能太杂。面要醒到苦里发甜,味不对就弃面重醒,醒好的面用湿布包着放一晚,第二天拉的时候,面就筋道,任人拉扭。这一步步说着简单,做起来复杂麻烦,可胡家人从来不嫌麻烦,因为,少或改了步骤,面就不如之前鲜嫩了。 

老胡有个独子——胡良,娃娃脑子灵光,什么东西都一学即会,老胡很早就让儿子学手艺。

胡良学着老爹磨面、和面、拉面。揪起一拳头大的面,搓成匀粗的长条,再压平扁,用快力划上几条长口,一手抓起一头面,用大臂的匀力扯面,双臂翼张于胸,“啪”的一声合起面上下一抖,再拉。统共拉八次。完后用手托着面条,快速削去面头,左右一甩,把身子一仰,手里的面顺着就到了灶上的沸水里。然后伸双长筷,搅几下捞到一边盛高汤的瓷碗里。做好的面乍一瞧,就像是条条羊脂玉浸在汤里。胡良的手艺比他爹还要强一分。 

胡家面做起来又费时又费力,祖上说,烹小鲜如治大国,一日卖两顿,一顿36碗上等面,就保得胡记不衰。胡家祖宗规定的数量不光是为了讨个吉利,也是经过实践得来的,一个人不急不忙,一天顶好才能做出72碗上等面来。胡记面全在磨、和、拉三字里,一步也少不得,缺不得,减不得啊!

祖宗的规矩,老胡从没坏过。一天72碗上等面,不多不少。 

这天晚上,胡良正和面,皱眉跟老胡说:“爸,咱家一天多做几碗,用厂里出的面粉,雇个人和面,改改老法子,就快了。我试过,那面模样一点儿不差,味道也不差太多。” 

“什么混话,那样的面还叫胡记吗?”老胡一听,气得拍了下桌子,“胡记面贵在每根都包含着厨子的心血,是花过心思的,这些可全藏在一步步流程规矩中,老祖宗的法子不能改啊!” 

“什么年代了,有胡氏这块招牌,老法子稍变有什么嘛!”胡良不服气。 

“这哪是变法子,这是砸牌子,招牌砸了,往后拿什么做生意?”

胡良没听,在城中央偏东的地方开了家分店。

往后老街人从城里回来,看着老胡:“小胡开了家分店哩,生意红红火火,一天卖几百碗,儿子赶上老子喽。”

老胡不再笑了,只是愤愤抚手,频频叹气。

有个城里谋生计的老街人有回点了碗胡记分店面,才吃了一口,就搁筷了,咂咂嘴:“不比老街的胡记呦,少了点儿筋道味儿。”周围正大快朵颐的食客皆惊奇。

有好面的食客闻讯赶往老街。

老街这边,胡良一走,店就留了老胡一人,老胡依然按规矩,一天72碗上等精面,不多不少。食客大呼:“极妙!”陶然于老街胡记。渐渐消息传开,胡良的生意淡了。大凡吃了城中胡记的,都来了老街,而吃了老街的,却再没回到城中胡记。胡良开始入不敷出了。 

胡良回了老街。

老胡看见儿子,也不说话,只管做面。胡良吃了口老胡的面,想了想城中面馆的面,矮了头。

胡良又开始做面了,一天72碗,跟他爹一样。胡记名声越传越远,一碗面是别家三四倍价钱,但小面馆生意仍然红火,有本地、外地,甚至还有别国的人。老街东头,胡记门外经常排长龙队。

那年老胡病了,胡良在跟前,老胡说:“别说爸迂腐,不懂变通,爸咋不知道赚钱?爸守的不是老规矩,不是这胡记招牌,而是这面的品质味道。做生意不用好货,待时间久了,谁买你的账?要想做好生意,就得本本分分,不搞噱头。做面和做人、做事一样,得守好底线,脚踏实地,才能摘到星星揽到月亮。”胡良泪汪汪地听。

“再去给老子做碗面吧!”

胡良端着面回来,老胡捧在手里,对着光瞧了瞧,面条细若发丝,色泽细亮,挑起一筷子,吸上一口,面质轻柔,鲜香可口。老胡眯着眼,长嘘口气,“就是这个样。”随即倒在了一边,手中那碗却端端正正,滴汤不洒。 

(选自《齐鲁晚报》2017-03-02.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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