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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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小题。
                                                                                                    生命的声音
       那是发生在一次煤矿透水事件中的故事。
       他被困在矿井下,四周一片漆黑。卧在一个几十米高的工作台上,两天两夜了,他的精神已经临近崩溃。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在劫难逃了。
       一个人孤零零地身处千米以下的矿井中,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更没有一点声音,不说饿死,憋也会把人憋死。
       他听老矿工说过,以往煤矿透水事件中死亡的人,很少是饿死或窒息死亡,大都是精神崩溃,在救援队伍还未到来之前,先绝望死去。
       一般人是肉体死了,而后精神随之消失;而精神绝望的人,一般都是精神死去,而后肉体也随之死去。
       他就属于后者。他放弃了,与其这样孤孤单单地熬下去,这样在孤独中无望地等待,还不如早些死了,早些解脱。
       黑洞洞的煤坑里什么也没有,除了死亡的影子紧紧地跟随着他,咬噬着他的肉体、咀嚼着他的灵魂之外,什么也没有。这时,若有一点儿声音,哪怕是对他最恶毒的诅咒,不,即使是一双手打在他脸上发出的声音,也会让他欣喜若狂,从而从恍恍惚惚中醒来,重新振作起来。
      但没有,一点儿也没有,连一块坷垃滚动的声音都不再有。
      迷迷糊糊地,他感到光着的膀子上有点痒,下意识的用手去挠。同时,有一个声音响起,声音很小,若有若无,但在他耳中听来,却如巨雷一样惊天动地。
       嗡——分明是蚊子的声音。
       他悚然一惊,忙坐起来,听着这天外之音,细细的,一波三折,时断时续。一会儿离他耳朵近了,很是清楚,如二胡的尾音;一会儿又远了,像梦的影子,让他努力侧着耳朵去寻。
       这大概也是一只饿极了的蚊子,已临近死亡的边缘。他暗暗地叹了一口气。
       当这只蚊子再一次落在他的脖子上时,他一动不动。他清晰地感觉到这只蚊子几只长长的脚在皮肤上爬动。接着,是一只管子扎了进去,吸他的血。
       他如老僧入定一般,静静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蚊子吸饱了,飞起来了,嗡嗡地唱着。真好听。它飞向哪儿,他的头就转向哪儿。一直到它飞累了,停了下来,他也停止了寻找。他想打开矿灯去看看,可又怕惊吓了它。
       这一刻,他的心宁静极了。
       他知道,他还活着,他不孤单,也不感到黑暗,至少,这儿还有一个生命陪伴着他。虽然它那么小那么小,可此时,他们互相是对方的全部,包括希望,包括精神,也包括生命。
       要活下去,他突然觉得对生命充满了希望。他想生命之间是相互关心的,尤其在患难中更是需要相濡以沫。他相信,外面的工友们一定在千方百计地设法营救自己,他们绝不会坐视不管。
       他没有别的吃的,就将煤撮着一点一点往胃里咽。他听说过,有人在煤坑里就曾以吃煤救过命。
       此后的五天,他就以听蚊子叫和吃煤延续着自己的生命。
       第六天,一道亮光倾泻而下。他得救了。
       当他被救出时,耳边依然听到嗡嗡的唱歌声。
       他的眼睛被包着,看不见,但分明感觉到了蚊子飞走的姿势,矫健,优美,绝不拖泥带水。他想,生命是多么美好啊,正是在相互支撑相互扶持中,才显得丰富多彩而毫不孤单。

(1)、本文标题“生命的声音”有哪几层含义?

(2)、层次梳理。从落难到被救,矿工的心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填补下面的变化过程(每空限2~4字),并简要说说引起整个心理变化的主要原因。
心理变化:孤独绝望 → 悚然一惊 →(    )→(   )→ 百感交集
变化原因:                                                                   

(3)、结合文章内容推断“相濡以沫”这个成语的意思,并探究文中矿工与蚊子是如何“相濡以沫”的?

(4)、简析文中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5)、本文向我们传达了一种怎样的人生态度?当身处顺境,过得平平安安的时候,我们又该持怎样的人生态度?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短文,完成下列各题。

读书的“体”与“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是一种“读书”的动物。以往,“读书人”的称谓专属于少数人;如今,在“全民阅读”的时代,读书已成为大众普遍拥有的权利。伴随人类文明的发展,尤其是知识生产的积累,读书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然而,为什么读书?读什么书?怎样读书?读书有用抑或是无用?这些围绕“读书”而产生的问题似乎都悬而未决。

       关于读书,可以从“体”与“用”这两个方面来理解。大致上说,“体”指的是事物的本性、本根、本体,而“用”则是指“体”外化而生成的功用功能。

       从“用”的层面看,开卷有益,学以致用。这里的“有益”和“致用”都意在表明读书确实包含着实用的功利诉求。从这个角度考量,读书利国利民、利人利己。通过读书,人们可以获得生存技能以创造财富改善生活;通过读书,人们可以到达更高的社会阶位而改变命运。

       然而,对实用功利的追求只是读书的一个方面,过分地强调读书的实用功能,往往会遮蔽读书的根本要义。“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这种劝学篇,主要用读书的好处和用处来激励人们学习,会养育狭隘的读书观念。

       从“体”的层面看读书,也就是探究读书这件事情的根本意义是什么。当我们说“人是一种读书的动物”时,就意味着读书是一种专属于人的活动,读书与做人几乎就是同一件事情。读书的根本要义是“人性养成”,“人文化成”。从这种意义出发来理解读书才可能达到读书的至境。

       一般来说,受功利之“用”驱使的读书可归为“要读书”一类,而怀有“体”之情怀的读书则可称之为“好读书”。“要读书”乃是“五经勤向窗前读”,与之相反,“好读书”偏偏是“闲来无事好读书”。以前读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里面说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常常觉得不着边际。因为既然是读书,便应该正襟危坐,皓首穷经,衡量得失,怎么能“不求甚解”呢?读书而不好好学习,兴之所至,随性自然,算是什么好学上进?后来,渐有所悟,是因为明白了孔子的感叹:十年有五而志于学,五十而知天命。这是孔子对于知识与人生宿命的感叹,“知天命”后也就熄灭了“志于学”的功利之心,最终达到“从心所欲”、领悟人生的境界了。

       归根到底,“要读书”致力于实用知识,“好读书”致力于人生体悟。后者往往可以不执着于书本身,前者却陷于斤斤计较。带着患得患失的心去读书,有时候就会执着于一念而忘记了风来水面与月到中天。

雅文深境,幽思明悟,在一方局促的生命空间里,俯仰于天地大化之间,不正是读书的根本意义之所在吗?

(文/杨平,有删改)

阅读《卖豆浆的孩子》一文,完成各题。

    ①在我居住的小区门口,有一个天天早晨卖豆浆的孩子,这个孩子大约有十一二岁的年龄,每天早晨的六点多钟开始,这个小孩子就在小区门口吆喝他的鲜豆浆了。

    ②最初发现这个卖豆浆的孩子,我以为是孩子的父母正巧这几天有什么事,让孩子代替几天罢了,也没有引起过多的注意。但是,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门口吆喝鲜豆浆的声音却一直是这个孩子,一种好奇心驱使着我走出了家门,我实在想了解个究竟。

    ③有时候买豆浆的人很多,只见他很用力地用那个很大的铁皮瓢一下一下地从那个大塑料桶里往外舀清水添加到豆浆机里,又很熟练地在豆浆机的出口用塑料袋接豆浆,五角钱一份,他很熟练地算账、找钱、舀豆浆,有条不紊。盛清水的塑料桶有一米多高,放在一辆三轮车上,因而当卖去一半多以后,再舀,他的臂膀就不够长了。这时候,他往往就将半个身子趴在桶边上,看到他辛苦忙碌的样子,我虽然想急于了解却又不忍心打扰他。

    ④这一天,下了小雨,但是,孩子的吆喝声依然准时传来,我从家里走出来,发现他依然像往日一样站在小区的门口磨着豆浆。买豆浆的人很少,到我买的时候,我趁着没有人,就问他:你爸爸妈妈呢,怎么天天就你一个人?他回答说爸爸妈妈在另外两个地方卖。我又问,你卖了多长时间了?他说一年多了,从10岁开始就卖。

    ⑤看着面前这个孩子,心里很不是滋味。10岁,他就开始为生计而早起了。他不是短短的几天代替父母,而是承担了家庭中谋生计的一份责任,或者说,他从10岁开始就有了一种职业。

    ⑥我问他,卖豆浆不影响学习吗,起这么早?他说没事,卖完了再去,在班里还是最早到的呢!孩子生得虎头虎脑,极壮健,很精神,两只眼睛明亮而有神,他已经没有了一个十一二岁孩子所有的那些稚嫩与娇气,而平添了一份成熟,几分老练,一些骨气,而且,我还看到了一种生的勇气与坚强。

    ⑦当时小雨一直在下,他的头发和一件小背心都淋湿了。这个时候走过来一个领孩子去上学的女人,那孩子穿了一件夹衣,女人给孩子打着一把美丽的伞。那个孩子大约也是十一二岁的年龄。

    ⑧站在两个孩子之间,我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那个孩子现在是幸福的,但这个卖豆浆的孩子呢?

    ⑨卖豆浆的孩子天天早上六点钟就在我居住小区的门口响亮地吆喊,这个声音成为了我们居民生活中的一部分,或者起床买早点,去上班,喊孩子起床,或者去做生意。而我,也总是在听到这个清脆的声音之后,台上正在读的书或停下写作的思路,走出家门,吸纳新鲜空气,驱除一夜伏案的劳累。

    ⑩我总这样想,这个孩子今天卖豆浆的经历,一定是他将来人生的一笔财富。

(选自《少年大世界》有删改)

小文同学发现关注小说的“三要素”,可以更好地理解小说的主题。请你和小文同学一起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茶癖

李军民

①老赵是介休人。介休人的一大嗜好就是喝茶,而且是从大清早一直要喝到晚上上床。无论男女老少,早晨起了床,匆匆洗漱完毕,在家里或在外面地摊上吃早餐。留在家里的人,在火炉子上坐一个茶壶,等水烧开,沏茶泡水做家务。到单位上班的人,打扫完办公室,拎上暖瓶,到茶炉房打两壶水,然后各自拿出茶杯,从茶叶桶里撮一把茶叶,冲上一杯热茶,就开始一天的工作了。这样的日子,周而复始,一成不变。介休的饭店比不上孝义和榆次,但是介休的茶店星罗棋布,南方人在介休开茶店扎了根、挣了钱的不在少数。

②老赵父母是机关干部,自打老赵升入初中那年,端起父亲那个茶渍斑斑的搪瓷缸子,喝下第一口苦得咂舌的浓茶的那刻起,就再也抵挡不住茶的诱惑,与茶结下了不解之缘。开始,他嫌父母喝的茶太浓,倒一些在碗里,再兑上一些白开水,稀释了以后才喝,慢慢地浓茶他也适应了。别人喝了茶晚上睡不着,而他晚饭后不喝茶反而睡不着。

③上班以后住集体宿舍,老赵宿舍在楼梯口第一间,哪个下班路过,都要进老赵房间绕一遭。一块上班的大多是外地人,年轻人没有喝茶的习惯,但是刚下班,又走了一路,而且,年轻工人不讲究,多数人都会端起老赵的杯子喝两口,解解乏,品品鲜。老赵说吧,怕工友嫌他小气;不说吧,这样做不符合卫生习惯。后来他就备了几个小茶碗,谁要喝,就从公用大茶杯里倒出来喝,显然这样卫生多了。有工友调侃他:“我们又没病,传染不上你!”老赵百口莫辩,只能讪讪地说:“我是怕我有病传染给你们!”

④介休人喝茶上瘾,而且不讲究,几块钱到几百块钱的,只要是茶就行。老赵刚上班的时候挣钱少,买的是一二十块钱的茶,后来挣钱多了,尤其当了单位的小头头儿后挣钱多了,喝的茶就上了档次,从一百到三百再到五百。别人一天抽两包烟,一个月下来成千块钱冒了烟,而且可能还会熏黑肺,而喝茶不仅解渴而且还养生,所以老赵每次领了工资,首先到介休最好的茶店,花五百块钱给自己买上一斤“女儿环”花茶,不能亏待了自己。太好的茶他不是喝不起,而是不敢把自己的胃养刁了。他有过教训,喝过几回好茶,再喝其他档次低的茶就难以下咽,所以他只选自己待见的这一种,十几年没变过样。

⑤开会的时候服务员给参会人员沏茶,别人一杯接一杯地喝免费的茶,老赵这个爱喝茶的反倒无动于衷。有人悄悄地问他为什么不喝,他说怕喝多了会上厕所。其实他是瞥见服务员用刚刚抓过墩布和擦桌布的手抓了茶叶放进茶杯给人们沏茶,心里边硌硬才拒绝动那水杯。

⑥老赵办公桌一侧一成不变地放着他的水杯和茶叶桶,有同事没茶叶的时候会过来问他讨要茶叶。老赵来者不拒,会亲自动手,小心翼翼地把茶叶从桶里倒到盖里,然后再倒入同事杯中,不厌其烦,从没怨言。

⑦一天,有外单位来办事的人问他要点儿茶叶。那个人手快,未等老赵动手,自己就拿起茶叶桶打开,伸手抓出一把放在杯中。老赵稍稍愣了一下,从对方手中抓过茶叶桶,把盖子紧紧拧住,大方地让人家把一桶茶叶拿走了。这下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不满意了:“咱俩在一个屋十几年了,你可从来没有说给过我,外面不相干的人你倒大方,满满一桶茶叶就送了人家!”老赵双目如炬,一字一顿地说:“不!他的手触碰过桶里的茶叶,那茶叶已经没有灵魂了!”

《小小说选刊》

阅读《春天忆故人》,完成各题。

春天忆故人 

高红十

①春天,第一茬花赶在叶子前铺天盖地地开,河边柳条摇头晃脑得意地绿;远看有近却无的草,白天黑夜加班长,飞快地长得远看近看一样绿了。

②从遍地“毛毛虫”,到绿叶满枝头,杨树终究成了扬脸可见模样的树,也就眼一闭再睁开的时间。

③春季前半季有点慌慌张张,语无伦次,到清明就慢下来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虽说雨水不一定清,视线不一定明,但节气这辆吱呀吱呀哼叫的老车毕竟已然抵达“清明”这重要一站。

④那天听广播,正播《我与地坛》,不能不想起文章的作者——走了六七年的史铁生。我和他同在黄土地插队,我延长,他延川,两县挨着,插队时并不认识。文学新时期初起,我在陕西人民出版社编辑文学期刊《绿原》,通过友人介绍,向史铁生约稿。他给我写街道福利小厂的短篇小说《午餐半小时》,似乎没用,也约了赵振开(北岛)的中篇小说《波动》,和苏联小说《第四十一》,似乎也没用……一晃,过去快四十年了。

⑤我去过他在雍和宫也就是地坛附近的家,见过他父亲和妹妹。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上第七期文学讲习所(鲁迅文学院前身),一人到他家来过,和同学一起来过。不知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控制哪个机关,院门应声打开,客人得以进了院门,又进了房门。《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除了清新的陕北风光,文字表达也十分别致,想哪写哪,散文式的,随意,放得开又收得拢。我问他,怎么这样写?学谁?他有点不好意思,说,鲁迅。

⑥后来,和陶正一起上史铁生新搬的家,请他参加一家公司准备拍摄讲述插队生活的电视剧,电视剧故事除了土插队,还要延伸至出国洋插队。我们很有诚意地和史铁生一道,轮椅出门,轮椅上出租,轮椅下出租,轮椅进楼上电梯直至“定”到谈事的房间……结果是未遂,关于电视剧的理解双方差得有点远。

⑦再后来,有了令文坛惊艳的《我与地坛》。他说,在出入地坛十五年后写下此文。可见他出入地坛的第一年至第许多年,一定没为文体事先设计,没有想到是写一篇小散文还是大散文,是文化散文,还是争取获奖的散文,或者不吝文体又像写小说(写园子里一对老夫妇和一位练习唱歌的年轻人那章),史铁生只是把心中想写,特别想写的生末净旦丑、狮子老虎狗、山水林田路等一一铺陈纸笔。

⑧文章写了对母亲的愧疚,又岂止是愧疚?写了对生与死的理解,特别悟到死是迟早的事,着什么急——令人顿悟;特别精彩的是园中四季与林林总总的对应,与一天之光景对应,与乐器的对应,与声响的对应,与园中景观的对应,与心绪的对应,与艺术形式的对应,与梦的对应……有些对应可能在史铁生出入地坛时就有了,像春草冒芽,像风吹过几片叶脉好看的落叶——那时就有了文章的碎片。要不是觉得结构、段落排序、语言风格基本成熟可以动笔,还会有什么对应四季的奇思妙想源源不断无限铺排开来呢?

⑨十五年出入地坛,史铁生是在深入生活吗?眼下不少采风式的“深入生活”只能叫擦蹭生活,史铁生似乎高于深入生活。清明时节听此文,一种情感的、文学的浸润,浸润干涸的世道,浸润干涸世道里粗戾的人心。那文字,像摩挲把玩许久许久的手串,都润泽成玉了。相比有的人,人没走,文字就旧了,颓了,蔫巴了。《我与地坛》的作者走了六七年,被广播里的专业人士读起来,新鲜如古筝铮铮作响,清亮无比,深沉无比,余音袅袅。难得的是《我与地坛》全文几无废话。这年头,要想说或者写一些没有废话的话,该是多难的事!

⑩春天来了,春天读好文章,情随声来,声情并茂。春天听好文章,万物生发思念也生发。万物绽放情感也绽放,带起听者所有感觉,却无悲伤。文章在,人就在,文章好好活着,人也就好好活着,并且好好活下去。

⑪记得有一年,史铁生从延安回来,晒得有点黑,他叫着我的名字,欢喜地对我说:“延安有人问你好呢……”

——(选自2017年4月27日《北京日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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