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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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综合题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母亲节,是一个感谢母亲的节日。这个节日最早出现在古希腊,而现代的母亲节是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起源于美国:母亲们在这一天通常会收到礼物.康乃馨被视为献给母亲的花,而中国的母亲花是萱草花,又叫忘忧草。
      材料二:20世纪80年代,中国南方的广州等一些城市开始举办母亲节的庆祝活动.母亲节逐渐被中国内地的民众所接受。在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中国人和全世界其他国家的人们一道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达对母亲养育之恩的感谢。
      材料三:据调查:某学校学生中知道自己,明星,好友,母亲生日的人,比例依次为100%,58%, 37%,7%。

(1)、阅读材料一,请根据自己的理解说说中国的母亲花为什么选择“忘忧草”?

(2)、在母亲节到来之际,请你向班内同学提出一项活动倡议。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最好的圣诞礼物/庞启帆
①我们是餐厅里唯一带着小孩吃饭的家庭。我让埃里克坐在一张高椅上。我注意到餐厅里的每一个人都安静地吃着,偶尔交谈,也是发出很轻的声音。
②突然,埃里克大声地尖叫起来:“看,那边!”他那胖乎乎的小手激动地拍打着椅子的扶手,眼睛瞪得大大的。
③我环视四周,发现了埃里克兴奋的来源。那是一个老人,穿着一件沾满油污并且已经破烂不堪的外套,裤子又宽又大,只剩下了半截,脚上的鞋也破了,脚趾露出了鞋外。由于离他太远而没有闻到他身上的臭味,但我敢肯定他自己一定能闻到。
④他正在招手,然后又拍起了巴掌:“嘿,过来,宝贝,到这边来。我看到你了,伙计。”老人对埃里克喊道。
⑤我和丈夫交换了一下眼神:那个古怪而且令人讨厌的老家伙正在骚扰我们可爱的儿子。
⑥我们点的东西端上来了,那个老人又在对面开始大喊:“你会玩躲躲猫吗?哈,瞧,这小家伙会玩躲躲猫了。”
⑦没有谁会认为那个老人是在故作姿态,但我和丈夫尴尬极了。我们默默地吃着,埃里克却不肯安静,他在那个老人的怂恿下玩起了躲躲猫游戏。他在餐桌之间跑来跑去,当他躲得很好,老人看不到他表示认输时,他就咯略笑着跑出来。我和丈夫觉得,埃里克从来没玩得这么开心过。
⑧我们用完了餐,支夫去停车场取车,我与埃里克留下来结账。结完帐往外走时,我发现那个老人正泰然自若地坐在餐厅门口旁边。
⑨“上帝,在他对埃里克说话之前,让我们离开这里吧。”当我们走近那个老人时,我背过脸,因为我不想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此时,我紧紧抓着埃里克的小手,生怕谁会把他抢走一样。
⑩可是,埃里克挣脱了我的手,向那老人的怀里投去。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我还没来得及阻止,一个浑身臭味的老人和一个天真无邪的小男孩之间的关系就达到了升华,仿佛深爱着的祖孙俩.
⑪埃里克温顺地靠在老人那着破烂的衣服的肩膀上,他把他对人的完全信任以及他的爱付诸了行动。老人闭起了眼睛,泪水沾满了他的睫毛,然后滑下脸颊。他那苍老的手布满了污垢、伤痕以及老茧,他轻轻地抱着孩子,温柔地抚摸着孩子的背。
⑫没有哪两个人会像他们那样,在这么短的时间就产生这样深厚的感情。我站在那里,呆住了。
⑬老人怜爱地看着怀里的埃里克。我知道,埃里克离开他的怀抱,对他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埃里克最终还是回到了我的身边。老人激动地说:“上帝保佑你,夫人,你给了我一份最好的圣诞礼物。”
⑭我没有说一个字,因为我知道我无法承受这一句真诚的感谢。
⑮我抱起埃里克,向我们的汽车跑去。在车上,我紧紧抱着埃里克,终于忍不住哭了,边哭边说:“上帝,请宽恕我吧!”
⑯我明白了:那一刻,孩子看到的只是一个喜欢他的老人,而母亲看到的却只是一件衣服。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我那走过路的鞋子
        ①都知道走路要靠双脚,但真正踏在地上的不是双脚,而是脚上的鞋子。鞋子为了人的走路前仆后继,牺牲了一双又一双。经常听到有人吹嘘一生走了多少路,却没听人说一生穿了多少鞋。即使这样鞋子仍然匍匐在大地上,任人踩踏,任脚左右。
        ②我也走了几十年的路,如果要问这些路是怎么走过来的,我要感谢为我做过很多双鞋子的母亲。因为从不会走路开始,我就穿母亲做的虎头娃娃鞋。告别虎头鞋时我上了小学,母亲也把她最拿手的虎头鞋改成了尖口鞋。再后来我穿的,都是母亲做的粗布鞋。直到我当兵之前……
        ③当兵走的头天晚上,母亲拿出一双鞋装在我的提包里,说是让我带到部队上穿。我在灯下接过鞋子一看,是一双崭新的黑色条绒松紧口的千层底布鞋。这是我以前从没穿过的好鞋子,在村上,只有富裕家庭的孩子才能穿这种鞋的啊。我坚决地对母亲说:“这鞋我不带,部队上有鞋穿,留着让父亲穿吧。”
        ④“咋啦,嫌娘做的鞋不好?”母亲有几分生气。
        ⑤我赶紧说:“不是,父亲在家干活需要鞋,我到了部队,人家管穿鞋。”
        ⑥“管不管也得装上,部队是部队的,这是娘做的,可以替换着穿。”母亲的态度少有的坚决。
        ⑦我不再说什么,在母亲的注视下,把鞋子装进了提包。
        ⑧我是个粗心人,母亲什么时候做的这双鞋我竟毫不知晓。后来是住在同村的大姨告诉我的,母亲知道我要去当兵之后,就开始整夜失眠,睡不着觉她就点上煤油灯为我做鞋子,一做就做到天亮。我无法猜测母亲做这双鞋时的心境,但我能从那纳了密密麻麻的二千八百二十六针中感受到母亲的担心、母亲的无奈、母亲的祝福、母亲对儿子无尽的慈爱和牵挂。
        ⑨到部队后要求统一穿配发的解放鞋,只有节假日才允许穿其它鞋。每次上街,我都特意穿着母亲做的松紧口布鞋,母亲没到过城市,我想让城市的大街印满母亲做的千层底的鞋印。
        ⑩我当兵七年,中间探过几次家,每一次,母亲都为我做好了一双条绒布鞋。母亲的用心我感动不已,在部队虽颇多曲折但我从不气馁,一直踏实做人。第八年的时候我提干了,发干部服的同时也发了一双军用皮鞋。在战士的行列中,我能够一步步走过来,并坚持到最后,是因为我穿着母亲做的千层底,我脚下时刻有母亲的牵挂,才没有走偏路,才没有半途而废,才能脚踏实地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军人。
        ⑪我第一次穿着皮鞋探家是1985年,那年母亲生了一场几乎致命的病,住进了医院。看着我脚上的皮鞋,母亲在病床上很勉强地笑了,笑完了说:“这几年你没少吃苦,我都知道,但不管再苦,也要把部队的事儿干好,别老想着家里。” 我对母亲说:“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干,决不给您丢脸。”
        ⑫母亲把目光从我脸上移开,看了会儿天花板又说:“娘老了,眼也不济事了,以后可能做不成鞋了,会挣钱了就别太仔细,发的不够穿就买着穿,皮鞋磨脚,别穿着它走远路。
        ⑬“您说啥呢,娘,您还不到五十岁,哪就老了,我们战友都说您做的鞋好看呢。”
        ⑭母亲真的没再为我做过鞋子。因为从那次生病以后,她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到了1992年,病魔无情地夺去了她的生命,那年母亲才五十六岁。
        ⑮如今我已是戎马倥偬三十载的老兵了,各式各样的鞋也都穿过,但最不能忘怀的,还是母亲亲手做的千层底的布鞋,那是真正适合走路的鞋。

阅读《丈量幸福的尺寸》,回答下列各题。

丈量幸福的尺寸

       ①4岁的时候,你会为得到一颗糖果而快乐;14岁的时候,你会为某次考试得了全班第一而兴奋;24岁的时候,你会为迎接新的挑战而狂喜……而在此之后,一个人生命力的分水岭已开始隐隐呈现,要体验到幸福感可能会变得越来越艰难。“获得”或“占有”的毒瘾更大了,不再是个轻易就会满足的孩子。

       ②我们用什么来丈量幸福的尺寸?该到哪里去寻找幸福的配方?

       ③人们总是习惯把希望寄托在攫取的行动上。更多的财富,更好的房子,更高的地位,更大的名声。似乎只有这些才能见证自己存在的价值,才能让自己感觉更安全,更强大。但占有的欲望是没有穷尽的,占有本身总在刺激和催生新的欲望。因此只会用外物来丈量幸福感的人常常陷身于一种矛盾之中,拥有越多,幸福反而越少。

       ④也有些人,把希望寄托在了错误的地方。蒲松龄一生没有走出科场失意的阴影,也许他自己都不曾料到,令他名垂后世的恰是功名之外的谈鬼说狐、嬉笑怒骂;班超终于放弃了笔砚间平稳而无趣的生活,才有了那令无数后世热血男儿神往的建功异域,封侯万里。(一)由于希望放错了位置,前者一生与幸福无缘;由于找准了方向,后者终于与幸福握手

       ⑤幸福是无法计量的,也不存在一个现成的配方,没有一个公式或程序可以算出幸福的总值。物的叠加和累积有时候非但毫无意义,甚至会成为幸福的负数。你可以说一个开着宝马车的人比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更神气,但你不能说前者比后者更快乐。宝马车可以有更快的速度和更大的机械动力,但驾车的人未必拥有生命的切实推进感。

       ⑥如果一定需要找到什么“幸福指数”,那么唯一可能的答案就是:爱,自由,创造。只有这几个本质性的关键词才能丈量幸福,能够诠释真正的快乐。它们也就意味着那样的感觉:相逢的欣喜,飞翔的快慰,审美的沉醉。

       ⑦幸福的尺寸本是无所谓大,也无所谓小的。这正像脚上的鞋,穿着合适也就可以了。(二)童年的尺寸是一颗糖果的甜蜜,少年的尺寸是一次收获的快乐。青年的尺寸是一份创造的惊喜。在此之后,你的脚丫已经不再长大,你的鞋子尺码已经固定,所以,请学会丈量幸福,拥有一颗充满爱、充满自由、充满创造的心吧!因为,“人不能把握自己的幸福,都是因为超出了自己双脚所占的地面尺寸”。

(选文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卖豆浆的孩子

鲁先圣

    ①在我居住的小区门口,有一个天天早晨卖豆浆的孩子,这个孩子大约有十一二岁的年龄。他在这个地方卖了多少天了,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从我不久前搬到这里来住,每天早晨的六点多钟开始,这个小孩子就在小区门口吆喝他的鲜豆浆了。

    ②最初发现这个卖豆浆的孩子,我以为是孩子的父母正巧这几天有什么事,让孩子代替几天罢了,也没有引起过多的注意。但是,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门口吆喝鲜豆浆的却一直是这个孩子,一种好奇心驱使着我走出了家门,我实在想了解个究竟。

    ③有时候买豆浆的人很多,只见他很用力地用那个很大的铁皮瓢一下一下地从那个大塑料桶里往外舀清水添加到豆浆机里,又很熟练地在豆浆机的出口用塑料袋接豆浆。五角钱一份,他很熟练地算账、找钱、舀豆浆,有条不紊。盛清水的塑料桶有一米多高,放在一辆三轮车上因而当卖去一半多以后,再舀,他的臂膀就不够长了。这时候,他往往就将半个身子趴在桶边上。我的心中有很多的疑问与不解,在当今这个时候,这么小的孩子,应该是早晨起不了床,被父母吆喝起来吃早点去上学了,而他却早早地在这里卖豆浆了。他一定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家庭,有着许多同龄孩子所没有的经历和背景。我总想找个机会与他攀谈,但看到他辛苦忙碌的样子,我虽然想急于了解却又不忍心打扰他。

    ④这一天,下了小雨,但是,孩子的吆喝声依然准时传来,我从家里走出来,发现他依然像往日一样站在小区的门口磨着豆浆。买豆浆的人很少,到我买的时候,我趁着没有人,就问他:你爸爸妈妈呢,怎么天天就你一个人?他回答说爸爸妈妈在另外两个地方卖。我又问,你卖了多长时间了?他说一年多了,从10岁开始就卖。看着面前这个孩子,心里很不是滋味。10岁,他就开始为生计而早起了。他不是短短的几天代替父母,而是承担了家庭中谋生计的一份责任,或者说,他从10岁开始就有了一种职业。

    ⑤我问他,卖豆浆不影响学习吗,起这么早?他说没事,卖完了再去,在班里还是最早到的呢!孩子生得虎头虎脑,极壮健。,很精神.两只眼睛明亮而有神,他已经没有了一个十一二岁孩子所有的那些稚嫩与娇气,而平添了一份成熟,几分老练、一些骨气,而且,我还看到了一种生的勇气与坚强。

    ⑥当时小雨一直在下,他的头发和一件小背心都淋湿了,这个时候走过来一个领孩子去上学的女人。那孩子穿了一件夹衣,女人给孩子打着一把关丽的伞。那个孩子大约也是十一二岁的年龄。

    ⑦站在两个孩子之间,我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那个孩子现在是幸福的,但这个卖豆浆的孩子呢?我无言以对。后来,我听别人讲,这个孩子的父母都在一个工厂里上班。工厂停产放假了,就做起卖豆浆的生意。

    ⑧每天见到这个卖豆浆的孩子,我的心里便有许多苦涩的东西在流淌。我想我不能够责怪孩子的父母让这样小的孩子就担负了生活的责任,或许这个孩子挣的这一份,就是他自己的生活费或学费。没有这一份收入,他就不能去读书了。

    ⑨卖豆浆的孩子天天早上六点钟就在我居住小区的门口响亮地吆喊,这个声音成为了我们居民生活中的一部分,或者起床买早点,去上班,喊孩子起床,或者去做生意。而我,也总是在听到这个清脆的声音之后,放下台上正在读的书或停下写作的思路,走出家门,吸纳新鲜空气,驱除一夜伏案的劳累。

    ⑩我总这样想,这个孩子今天卖亘浆的经历,一定是他将来人生的一笔财富。

阅读下文,回答小题。

夜织

    那是个风很野的冬晨,听着就让人发慌。我被裹得像个粽子,两只小手却光着,奶奶昨夜已是翻箱倒柜,要找出那副手套来:“我明明记得从老家带来了呀。”可愣是没找着。

    “你早上忍忍,我日里赶一副。”奶奶那干惯粗活的手从未失巧,就是样式有些老旧。“你给我钱,我去路摊上买一副不就好了嘛!”我说。

    “太贵了!”奶奶低语,“太贵。”

    我把手往衣服口袋里一插,悻悻地上学去了,可口袋再严实也有缝,刺骨的寒风一个劲地往缝里钻。我走了三里多路,跑进教室时,身子是滚热的,可手又冰又红,感觉血液冻住了似的。听写时,我连笔都握不牢。我的字并不差,可这回二十个听写词语里,竞挑不出一个像样的。

    中午,我把听写本往奶奶面前一丢,一言币发。她看看我红肿未消的手,又看看听写本,粗重地吐了一口气,随即倒了一盆开水,调好水温,对我说:“泡泡吧,免得生冻疮。”

    我将手浸下,身子为之一暖,却没接奶奶的话。她说上午被事绊住了,下午还得继续。我还是没说话。隔两分钟,她就帮我续一次热水。

    “你还不如给我钱去买。”我虽这样说,但并不认为奶奶会爽快地给我钱。果然,她说:“下午暖和,不用戴手套,我晚上一定给你织好。”

    我只吃了半碗饭,就回学校了,这是我的抗议。这些年,妈妈都有汇来我的生活费。可奶奶从没主动给过我零花钱,我讨要也不给,有时在人前连哭带滚,她或许会给个五角,又希望我能将它塞进储蓄罐里。

    奶奶是在晚饭后才开始拆一件绿色旧毛衣的,这就是将给我织手套的毛线。早听她说过,那毛衣已重织过三回了,毛线已很纤细,深绿也成了浅绿。“旧毛线还有什么暖气。”我捏着怪腔说。奶奶说,不会的,她有法子。

    我泡好手脚,抱着个暖瓶,去隔壁房间睡了。奶奶坐进被窝,关了灯,骨针和毛线交缠起来,她手艺纯熟,只需偶尔借一下马路上投射进来的汽车灯光。细想,她对自己才叫吝啬,一早外出办事,来回要一天,若是忘记带饭团,她也不肯买个包子什么的,就一直饿着

    我半夜转醒,下床小便,见奶奶的房门露着一条缝,时不时闪进来一道光,映出了她的双肩,她还在一针一针地织着手套。也许她真的老了,那么点儿大的手套以前两个小时就完成了,这次忙到了半夜还没完工。

    我忽然心生歉意,说:“奶奶,你早点儿睡。”她说:“好,马上就好,你快去躺下。”

    我转身回去,转得很利索。

    等我再次醒来,天已微亮,枕边赫然放着一副毛线手套,五指张开,每指露半截指头,没有任何图纹,但很紧实,也很厚。细看,竟是双层的,用力拉扯,毛线之间看不出一丝缝隙,套在刚出被寓的手上,真的好暖和,不输毛皮手套。

    平日这光景,奶奶已在给我准备早饭了,这会儿竟没一点声响。我匆匆跑进奶奶房里,她没脱衣服,靠着被团,微鼾起伏。床边放着一条浅绿的短围巾,一顶浅绿的小帽,一只浅绿的袜套,还有未完的小半个拽在她手里。

    “一口气做完,省心省力,以后也不会忙乱。”奶奶忽然跳下床,“呀!我马上做,外面很贵!”她说的是早饭。

    再精致的手套也有破旧的一天,遗憾的是,那份手艺也随奶奶仙逝而被埋葬了。其实,回忆起来,那个通宵之夜本是一个温暖之夜。

(选自《知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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