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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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燕子

                                                                                                            席慕容
       初中的时候,学会了那一首《送别》的歌,常常唱: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有一个下午,父亲忽然叫住我,要我从头再唱一遍。很少被父亲这样注意过的我,心里觉得很兴奋,赶快再从头来好好地唱一次:长亭外,古道边……
       刚开了头,就被父亲打断了,他问我:“怎么是长亭外?怎么不是长城外呢?我一直以为是长城外啊!”
       我把音乐课本拿出来,想要向父亲证明他的错误。可是父亲并不要看,他只是很懊丧地对我说:“好可惜!我一直以为是长城外,以为写的是我们老 家,所以第一次听这首歌时就特别地感动,并且一直没有忘记,想不到竟然这么多年听错了,好可惜!”
       父亲一连说了两个好可惜,然后就走开了,留我一个人站在空空的屋子里,不知道如何是好。
       前几年刚搬到石门乡间的时候,我还怀着凯儿,听医生的嘱咐,一个人常常在田野间散步。那个时候,山上还种满了相思树,苍苍翠翠的,走在里面,可以听到各式各样的小鸟的鸣声。田里面也总是绿意盎然,好多小鸟也会很大胆地从我身边飞掠而过。
       我就是那个时候看到那一只孤单的小鸟的,在田边的电线杆上,在细细的电线上,它安静地站在那里,黑色的羽毛,像剪刀一样的双尾。“燕子!”我心中像触电一样地呆住了。
       可不是吗?这不就是燕子吗?这不就是我从来没见过的燕子吗?这不就是书里说的,外婆歌里唱的那只燕子吗?
       在南国的温热的阳光里,我心中开始一遍一遍地唱起外婆唱的那一首歌来了:
       燕子啊!燕子啊!你是我温柔可爱的小小燕子啊……
       在以后的几年里,我都会常常看到这种相同的小鸟,有的时候,我是牵着慈儿,有的时候,我是抱着凯儿,每一次,我都会兴奋的指给孩子看:“快看,宝贝,快看!那就是燕子,那就是妈妈最喜欢的小小燕子啊!”
        怀中的凯儿正咿呀学语,香香软软的唇间也随着我说出一些不成腔调的儿语。天好蓝,风好柔,我抱着我的孩子,站在南国的阡陌上,注视着那一只黑色的安静的飞鸟,心中充满了一种朦胧的欢喜和一种朦胧的悲伤。
       一直到了去年的夏天,因为内政部的邀请,我和几位画家朋友一起,到南部国家公园去写生,在一本报道垦丁附近天然资源的书里,我看到了我的燕子。图片上的它有着一样的黑色羽毛,一样的剪状的双尾,然而,在图片下的注释和说明里,却写着它的名字是“乌秋”。
       在那个时候,我的周围有着好多的朋友,我却在忽然之间觉得非常的孤单。在我的朋友里,有好多位是在这方面很有研究心得的专家,我只要提出我的问题,一定可以马上得到解答,可是,我在那个时候惟一的反应,却只是把那本书静静地合上,然后静静地走了出去。
       在那一刹那,我忽然体会出来多年前的那一个下午,父亲失望的心情了。其实,不必向别人提出问题,我自己心里也已经明白了自己的错误。但是,我想虽然有的时候,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是应该面对所有的真相,可是,有的时候。我们实在也可以保有一些小小的美丽的错误,与人无害,与世无争,却能带给我们非常深沉的安慰的那一种错误。
      我实在是舍不得我心中那一只小小的燕子啊!
相关链接:席慕容——台湾著名诗人、散文家。1943年生于重庆城郊,祖籍蒙古察哈尔盟明安镇,1948年于南京入小学,1949年迁至香港,1954年迁至台湾。1989年后多次访问家乡、大陆。

(1)、作者在文中记叙了两件事,请各用一句话概括。从这两件事中,作者悟出了怎样的道理?(用原话回答)

(2)、本文以“燕子”为题,但第一件事与燕子无关。这样写的原因是什么?

(3)、当“父亲”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后,“一连说了两个好可惜”,父亲可惜什么?表现了他什么思想感情?

(4)、文中划线的一段文字连用了四个问句,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5)、联系作者的生平,说说作者为什么“舍不得心中那只小小的燕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小题。
                                                                                                               父亲的布鞋
                                                                                                                   周海亮
        ①一位朋友童年时,正赶上三年困难时期。他告诉我,他能活到现在全靠了父亲的一双布鞋。
         ②朋友老家在鲁西南,一个平常都吃不饱饭的贫困山村,何况全国人民都挨饿的那三年?朋友记事比较早,在那三年的漫长时间里,他每天要做的唯一事情,就是寻找各种各样的东西往嘴里塞。槐树叶吃光了吃槐树皮,草根吃光了吃观音土。可是,在那样的年月,即使可以勉强吞咽下去的东西,也是那么少。朋友经常坐在院子里发呆,有时饿得突然昏厥过去。
       ③朋友的父亲在公社的粮库工作。有一阵子,粮库里有一堆玉米,是响应号召,留着备战用的。饥肠辘辘的父亲守着散发着清香的玉米,念着骨瘦如柴甚至奄奄一息的妻儿。有几次他动了偷的心思,但朋友的父亲说,那是公家的东西,即使我饿死了,也不去拿。
        ④可是他最终还是对那堆粮食下手了。确切说是下脚。他穿着一双很大的布鞋,要下班时,他会围着那堆玉米转一圈,用脚在玉米堆上踢两下,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回家。他的步子迈得很扎实,看不出任何不自然。可是他知道,那鞋子里面,硌得他双脚疼痛难忍的,是几粒或者十几粒玉米。回了家,他把鞋子脱下,把玉米洗净,捣碎,放进锅里煮两碗稀粥。朋友的母亲和朋友趴在锅沿贪婪地闻着玉米的香味,那是两张幸福的脸。
        ⑤这时朋友的父亲会坐在一旁,往自己的脚上抹着草木灰。他的表情非常痛苦。这痛苦因了磨出血泡甚至磨出鲜血的脚掌,更因了内心的羞愧和不安。可是他没有办法。他可以允许自己被饿死,但他绝不允许自己的妻儿被饿死。朋友的父亲在那三年的黄昏里,总是痛苦着表情走路。他的鞋子里,总会多出几粒或者十几粒玉米、高粱、小麦、黄豆……这些微不足道的粮食,救活了朋友以及朋友的母亲。朋友说,他小时候认为最亲切的东西,就是父亲的双脚和那双破旧的布鞋。那是他们全家人的希望。那双脚,那双鞋,经常令我的朋友垂涎三尺。
        ⑥饥荒终于过去,他们终于不必天天面对死亡。可是他的父亲,却没能熬过来。冬天回家的路上,父亲走在河边,竟然跌进了冰河。或许是饿晕了,或许被磨出鲜血的双脚让父亲站立不稳,总之父亲一头栽进了冰河,就匆匆地去了。直到死,他的父亲,都没能吃过一顿饱饭。
       ⑦朋友那天一直在呜咽。他喝了很多酒。他说多年后替父亲偿还了公社里的粮食,还了父亲的心债;可是,面对死去的父亲,他将永远无法偿还自己的心债。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问题。
        ①近来在微博上流行这样一个词,叫做“中国式过马路”。什么意思?有人描述为“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还有图为证:在城市街头,有几位行人并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是走在旁边的机动车便道路标上,其中有推着婴儿车的老人,也有骑电动车、三轮车的年轻人。
        ②这样的场景,是不是眼熟?也正因为其司空见惯,甚至为人所不觉,所以一旦被贴上“中国式过马路”标签的时候,才会引起广泛的共鸣和议论。循着这样的思路,一些行人纵身一跃横跨公路隔栏,可称为“中国式跨栏”;公交车站乘客们蜂拥而上挤进车,可称为“中国式上车”;正在行驶的车辆突然一个急转,强行插入另一条车道,可称为“中国式并线”。类似现象还有不少。集纳到一起,着实令人吃惊,原来我们身边存在这么多不文明现象,很多时候不管有意无意,各种“中国式”做法成了一种自然选择,甚至感到不这么做,反而会觉得不正常。      
        ③这种现象,一则存在群体效应,大家都这么做,法不责众,形成了一种社会氛围。一则发生了规则的异化,原来的红灯停绿灯行,排队依序,驾驶规则等都被放到一边。扎堆前行,拼抢上车,强行并线成了众人奉行的“潜规则”。有规不行,违规成风,潜规迭出。由此看来,“中国式过马路”等现象,其实是陷入了一种规则困境。
        ④为什么会这样?                                                                   。以“中国式过马路”为例,行人不顾红绿灯急切通行的背后,与缺乏安全意识,心态浮躁,自私观念等不无关系。但通行区域规划不科学,绿灯时间过短,人车关系处理失衡等现实问题的存在,往往也使人们按照红绿灯划定的时空难以顺利过马路,甚至还可能面临危险。
        ⑤破解“中国式过马路”,不只是一道公民素质题,还是一道社会管理题。如何协调社会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制定体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的社会规则,提升规则的科学性?如何在规则实施中一视同仁,对违规者依法进行惩处,提升规则的公信力?这不仅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与能力,也需要民意的参与和监督。因此,只有人人行动起来,不断完善规则,共同遵守良性规则,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运作。过马路是这样,就业招聘、商业经营、为政用权等各个领域,又何尝不是这样?

阅读《苍蝇可能感觉自己活了很久》,回答相关问题。
①苍蝇的寿命比大象短,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假如苍蝇对时间有感觉,它真的感到自己的生命那么短暂吗?
②地球上的生物,对时间的感知是由神经传导的快慢决定的,也可以说每个生物个体对时间的感知是不同的。最新的研究显示,体积愈小的动物,新陈代谢率愈快,时间过得愈慢。这意味着小动物比大动物更能在极短时间内观察到动态行为,它们眼中的世界就像慢动作回放。譬如昆虫和小鸟,它们在1秒钟所看到的信息,要比诸如大象等大动物看到的更多。
③研究人员利用“临界闪光融合频率”的技术,来测量不同动物的眼睛处理闪光的速度。这项技术简称为CFF,它提供了一种感知时间的方法。【甲】它由快速闪耀的闪光点组成,看起来像一个连续光源。被测试个体如果能识别出个别的闪光,那么时间对它而言流动就较慢。通过对测量数据的分析,研究人员发现,躯体的大小与眼睛对视觉信息反应的速度之间,有非常紧密的关系。体积愈小的动物,看到的世界就愈“慢动作”。【乙】对人类来说,平均的CFF是60赫兹(即每秒60次),这是通常设置的电视图像的刷新率。狗眼睛的刷新率是80赫兹,对狗来说,电视图像看起来像一系列快速变化的幻灯片。【丙】苍蝇的CFF是250赫兹,这就是说苍蝇眼睛对刺激动作的反应,比人类的眼睛快4倍以上,所以苍蝇很难被拍死,因为在人类看来迅速落下的一卷报纸,在苍蝇的眼中就像是慢动作。
④大象能活60年,但是它们的生活节奏比苍蝇慢几十倍。对大象来说,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而对苍蝇而言,一天的时间过得很慢。苍蝇对人类来说是很短命,但是从苍蝇的角度来说,它们可能活了很长。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田野上的白发
                                                                                                              刘益善
         ①母亲50岁后,头发日渐白了。先是两鬓,后采是额前,再后来满头芦花,让我们感到心痛。
        ②父母都不愿离开家,家里有猪鸡水牛,有房子和责任田,上高中的小弟还要人照顾,患不治之症的父亲不能劳动,里里外外都是母亲一人操持,她头发还有不白的么?
         ③4月的一个晚上,我搭同事的便车回老家,想看看父母和小弟。到家时已是晚上11点多了,家里没人,门上挂了锁。奇怪,这么晚了,父母到哪去了呢?天气乍暖还寒,夜风吹过,身上有阵阵凉意。朝远处田野望去,怎么回事呀?空旷的田野上有灯火闪烁,不时有阵阵敲盆的声音传来,我信步朝田野走去。
        ④到了田边,我像被人使了定身法一般,呆立在夜色里。只见母亲一手提着脸盆,一手握根棒子,敲击着,发出当当的声响。母亲在田埂上蹒跚地转悠,田埂角上放着盏马灯,灯火如豆。田里是平整的秧圃,依稀可见撒下的稻种已经抽出嫩芽。母亲身上披了件破棉袄,手里不停地敲击着。我叫丁声母亲,母亲见是我,停丁下采,脸上溢着慈祥的微笑。在母亲停下的当儿,有一群黑乎乎的东西冲向秧圃。母亲一见,立刻又敲起来,那黑乎乎的便遣散而去。母亲说+今年是少有的奇怪,撒下的稻种一个晚上便被老鼠吃得精光。没有办法,大家只好日夜在田边守着。母亲告诉我,父亲被姐姐接去了,小弟住校,星期天才回,她已经在田边守了三个昼夜了。
         ⑤母亲和我说话,手里还在敲盆,沿着田埂蹒跚而行。我跟在她后面,心里沉沉的。母亲,您该休息了,把田退了吧!您劳作了一辈子,难道不谊享一事福么?我知道,我是劝不动母亲的,她离不开她的田野。平时我们劝她,她都说:你们不要管了,这田是不能退的,我做一天算一天,也好照料你爹和你弟。
        ⑥那个夜晚,我陪着母亲在田野上敲盆赶鼠。母亲的身影在田埂上晃动着,夜色里,只有母亲的白发看得清楚。夜风吹着,母亲的白发在田野上飘拂,飘拂,飘拂出我一脸泪花,飘拂出我又一段回忆。
         ⑦父亲病倒时,正是乡下大忙季节。母亲忍着悲痛,半夜里起来拔好秧,运到水田里。一早回家服侍父亲吃药,再赶到田里插秧。一大块白晃晃的水田里,只有母亲孤单的身影在移动。随着母亲身影的移动,水田里嫩绿的秧苗一行行地立起来,整齐匀称,像块绿色的地毯。母亲是高明的织工,织着绿色;母亲是勤劳的春蚕,吐着绿丝。
        ⑧我赶回家帮母亲插秧,到田边时,一块大田,母亲已插完一大半。她太累了,体力不支,已不是弯腰在田里移动,而是双膝跪在泥水里,艰难地爬行。母亲的衣裤没一处干的地方,浑身是汗渍泥水。母亲跪在田里插完一行,又插一行。我含着泪水冲到田里,喊着:妈,您不该这样拼命!
         ⑨母亲见是我,想站起来,努力了两次却未站起。我一把抱起母亲,感到母亲已瘦得皮包骨头。母亲脸上仍是慈祥的微笑,白发被汗水湿透了,沾在额上脸上脖予上。我为母亲拂了拂头发,一阵风吹来,白发在田野里飘拂起来。母亲说:抢季节要紧啦,这秧早插一天,就能多收一成。我没说话,把母亲进回家,就跑到田里,没命地插起秧来。我累得腰酸背痛,但一想到母亲的白发在眼前飘拂,想到母亲跪在田里的身影,便觉得不累了,腰也不酸了。我一口气插完大田的秧,哭了……
         ⑩母亲离开我们三年了,但我忘不了母亲的白发。她的青丝变白发,是岁月的辛劳所染。母亲的白发,装点着故乡的田野,温暖了我的心灵。啊,母亲的白发哟,还在田野上飘拂么!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由莫言的获奖所想到的

       ①近期,莫言在诺贝尔颁奖典礼晚宴上发表获奖感言说:“……我还要感谢那些把我的作品翻译成世界很多语言的翻译家们,没有他们创造性的劳动,文学只是各种语言的文学,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劳动,文学才可以变成世界的文学。”

       ②莫言的此次获奖,除了自身的努力外,译作家们真是功不可没。由陈安娜翻译的《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薹之歌》《生死疲劳》等三本小说在瑞典出版,最近一本《生死疲劳》将在哥德堡书展上被隆重推荐。在中国当代小说家中,莫言是作品被翻译至国外的数量较多的人。目前,他的大部分长篇作品都被翻译成外文,其中《红高粱家族》有16种译本,长篇小说《酒国》有6种译本,《丰乳肥臀》《天堂蒜薹之歌》等都有各种译本。

       ③莫言的获奖感言,触及了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个软肋:中国文学如何进一步走向世界?众所周知,文化事业要走向世界,离不开翻译工作。因此我认为我们很有必要大力加强翻译工作。

       ④翻译工作是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文学创作、艺术创造领域的跨文化跨语言原创,并为促进上述领域的进步、发展和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还提供了具有完全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是一项富有创造性的劳动。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瑞典文译者陈安娜和瑞典的汉学家、出版家伦纳特·伦德贝里的努力,没有翻译家架起一座中国文学通往世界文学的桥梁,那么,莫言的获奖将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翻译工作的意义和价值相当深远。

       ⑤从目前情况来看,当前中国翻译行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合格的翻译人才极度短缺。国内外译中有大量翻译人才,但中译外的人才严重匮乏,青黄不接现象严重存在。健在的老一辈翻译家,许多人已年事已高、力不从心了。同时,翻译工作的商业化和金钱化,也对文学作品中译外造成巨大冲击,许多人才无法静下心来从事文学作品的中译外工作。翻译人才的缺失,直接导致了我国在世界文化市场所占比重的低下,已经成为制约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瓶颈。据最近发布的《中国文化对外翻译出版发展报告(1949-2009)》指出,截止到2011年年底,在2011年世界文化市场的格局中,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中国在世界文化市场所占比重依次为43%、34%、10% 、5%和4%

       ⑥中国文学需进一步走向世界,必须要采取紧急的措施,重视培养翻译家队伍,特别是抓紧大力培养中译外的人才,吸引他们从事中译外的工作。中国外文局和中国翻译协会最近对进一步加强中国文化的对外译介出版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从国家语言能力和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高度关注和推进中国文化的对外翻译事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译外事业的国际化;三是要重视和加强中译外人才队伍建设,有效解决中国对外翻译事业所面临的人才短缺问题;四是要释放翻译服务业的产业潜能,逐步扩大中国文化外译产业的市场效应和产业规模。相信这些建议一旦成为实施的举措,那么中国文学进一步变成世界文学将会大大提速。

       ⑦ 一个莫言,现在代表中国,这当然很好;但是,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还有不少类似莫言这样的优秀作家,他们的作品因没有被翻译成外文,“藏在深闺人未识”。让更多莫言式的作家为众所周知,中国的翻译家应责无旁贷地担当起来。

(选自《东方时评》2012年12月13日,有修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喂自己影子吃饭的人

【阿根廷】莱·巴尔莱塔

    晚饭时,饭店里走进一位高个儿,面容和蔼,脸上的笑容矜持而又惨淡。他风度翩翩走上前台,朗声说道:

    “诸位,敝人十分愿意应邀在此介绍一种奇迹,迄今无人能窥见其奥妙。近年来,敝人深入自己影子的心灵,努力探索其需求和爱好。兄弟十分愿意把来龙去脉演述一番,以报答诸位的美意。请看!我至亲至诚的终身伴侣——我的影子的实际存在。”

    在半明半暗的灯光中,他走近墙壁,修长的身影清晰地投射在墙上。全厅鸦雀无声,人们一个个伸长脖子,争看究竟。他像要放飞一只鸽子似的,双手合拢报幕:

    “骑士跳栏!”骑士模样的形状在墙上蹦了一下。

    “玉兔食菜!”顿时,出现一只兔子在啃白菜。

    “山羊爬坡!”果然,山羊模样的影子开始步履艰难地爬一个陡坡。

    “现在我要让这昙花一现的形象具有独立的生命,向大家揭示一个无声的新世界。” 说完,他从墙壁旁走开,影子却魔术般地越拉越长,直顶到天花板上。

    “诸位,为了使影子能脱离我而独立生活,敝人进行过孜孜不倦的研究。我只要对它稍加吩咐,它就会具有生命的各种特征……甚至还会吃东西!我马上给诸位表演一番。诸位给我的影子吃些什么呢?”

    一个炸雷般的声音回答说:“给,给它吃这块火鸡肉冻。”

    一阵哄堂大笑。他伸手接过递来的菜盘,走近墙壁。他的影子随即自如地从天花板上缩了回来,几乎贴近了他的身子。人们看得清清楚楚,他的身子并未挪动,那影子却将纤细的双手伸向盘子,小心翼翼地抄起那块肉,送到嘴里,嚼着,吞着……

    “简直太神了!”“嗯,你信吗?”

    “天哪!夫人,我可不是三岁的小孩!”

    “可是,您总不会否认这把戏确实很妙,是吗?”

    “给它这块鸡脯。”

    “梨!看着它如何吃梨一定妙不可言。”

    “很好。诸位,现在先吃鸡脯。噢,劳驾哪位递给我一条餐巾?谢谢!” 所有人都兴致勃勃地加入了这场娱乐。

    “再给它吃点饼,你这影子可有点干瘦呵!”

    “喂,机灵鬼,你的影子喝酒不?给它这杯酒,喝了可以解愁。”

    “哎呦,我笑得实在受不了喽。”

    那影子又吃、又喝,泰然自若。不久,那人把灯全部打开,神情冷漠而忧郁,脸色显得格外苍白。他一本正经地说到:

    “诸位,敝人深知这般玄妙的实验颇易惹人嘲讽、怀疑,但这无关紧要。总有一天,这项旨在使自己的影子独立于本人的实验,必将得到公认和奖励。临走前,敬请凡有疑问者前来搜一下敝人的衣服,以便确信我绝没有藏匿任何物品。诸位的慷慨惠赠,无一不为我影子所食。这如同敝人叫巴龙·卡米洛·弗莱切一样千真万确。十分感谢,祝大家吃好,晚安!”

    “见鬼去吧!”“谁要搜你的身子!”

    “幻术玩够了吧,来点音乐吧!”

    卡米洛·弗莱切,真名叫胡安·马里诺,他面朝三方,各鞠了个躬,神态庄重地退出了餐厅。穿过花园时,突然有人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你给我滚!”警察厉声吼道,“下次再看到你,就让你和你的影子统统蹲到警察局过夜去。”

    他低下头,慢慢地走出去。拐过街角,他才稍稍挺直身子,加快脚步回家。

    “你不回来,小家伙们不愿睡,他们可真累人呵!” 两个金发的孩子在一旁玩耍着,兴高采烈地迎接他。小姑娘走过来,缓声问道:“带回来什么没有?”

    他没吱声,从衣服里掏出一方叠好的餐巾,从里面取出一块鸡脯,几块饼,还有两把银质小匙。

    她把食物切成小块,放在盘里同她的两个兄弟吃了起来。

    “你不想吃点什么?爸爸。”

    “不,”他头也不回地回答说,“你们吃吧,我已经吃过了。”

    马力诺面朝窗子坐下来,茫然失神地凝望着沉睡中城市的屋脊,琢磨着明天该去哪里表演他的奇迹……

(沈根发译,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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