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题目。
      16岁一个忧伤的春夜,我躺在集体宿舍临窗的床铺上。洁白的月光潮水一般漫进窗户,清冷的微风捎来潮湿的花香。我陷入少年无端的愁闷思绪里,分外孤单寂寞。这时,一缕悠扬的笛声由远而近,停留在我的耳畔。那笛声仿佛是清澈的泉水,流过神话中迷人的花园,一路上集合了蝴蝶和黄莺的梦想,决心要给我的心灵来 一次彻底的洗礼。我陶醉在悦耳的笛声里,忧伤早已悄悄地散去,心情澄澈空明。那晚,我的心中暗暗地滋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做一个快乐的吹笛手。
       好长一段日子,我为能拥有一枝笛子而心神恍惚。终于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从一个摆地摊的老人那里买到了我盼望已久的竹笛。
第一次拥有竹笛的那个下午是我人生中最美丽的一个下午。我清楚地记得我吹着竹笛走在乡村田野上的情景:落日如一颗水灵灵的红草莓点缀在暮霭笼罩的山尖, 横过头顶的归鸟翅膀上涂着夕阳粉红的胭脂,嫩绿的小草在晚风中飘动,像是生命活泼的舞蹈。我一边吹着竹笛——显然是不成曲调的呜呜声,一边大踏步地把苍茫 暮色下的动人风景甩在身后。这时我觉得自己成了一个漂泊天涯的江湖侠客,心里汹涌着英雄纵横天下的豪情。
从拥有竹笛的那个下午开始,我就决心把自己训练成一个优秀的吹笛手。为了学会吹笛子,我付出了许多汗水和心血。清晨,我常常拿着竹笛,跑到学校后面的山坡 上,对着葱郁的群山大声吹着,让笨拙的笛声唤醒崭新的一天。深夜,同学们沉浸在梦乡里,只有我坐在空旷的操场上,如痴如醉地吹着竹笛。笛声一点也不悠扬动 听,但我吹得特别认真。竹笛在人家手里是一根音乐的神奇魔术棒,在我的手里却成了一根没有灵感的干枯竹枝。唉,想不到吹笛竟会是这样的艰难。
        在一次班会上,班主任老师要求每个同学表演一个节目。几个调皮的同学就恶作剧地起哄,要我为大家表演吹笛子。天哪,我根本吹不成一首完整的曲子,但强烈的 自尊心迫使我孤注一掷。面对全班同学,我终于勇敢地拿起了竹笛,涨红了脸,坚持着把最后一个音符吹完,便逃出了教室。在无人的山坡上,我抚摸着被泪水浸润 的竹笛,伤心欲绝。从那以后,我发誓再也不吹笛子了。
后来,那枝带给我幸福和耻辱的竹笛一直静静地悬挂在我的窗前。岁月悄然而过,多少年后,当我凝眸竹笛的时候,我就忍不住回想少年时代的往事。有些梦想是永 远不会开花结果的,但播种梦想的人从不放弃流汗流泪的机会,只是因为生命里那些动人的细节丰富了生命的内涵。沉默的竹笛啊,我无心再次吻你于唇,吹一曲欢 快的歌谣,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你便足够了,你的沉默其实高奏着我对少年烂漫心事的凭吊和酸涩的回忆。

(1)、文章围绕“竹笛”写了哪几件事?用简明的语言加以概括。

(2)、下列句子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请作简要赏析
①洁白的月光潮水一般漫进窗户,清冷的微风捎来潮湿的花香。
②落日如一颗水灵灵的红草莓点缀在暮霭笼罩的山尖, 横过头顶的归鸟翅膀上涂着夕阳粉红的胭脂,嫩绿的小草在晚风中飘动,像是生命活泼的舞蹈。

(3)、文中的“我”一心想做个“快乐的吹笛手”,到后来那枝竹笛却“沉默”了。你能找到哪几点原因?请把它写下来。

(4)、作者从自己的经历中感悟到人生的一些真理,品读文章,你又有什么新的感悟?请结合你的经历回答。

举一反三
                                                                                                     手帕
                                                                                                    甘玲珑
       母亲有个习惯,在春夏更替的时候总会把一家大小的衣服分门别类地叠好。又是5月份了,她照例收拾着衣物。我躺在沙发上翻着一本旧杂志,茶几上一束纯白的栀子花发出浓郁的香。
      “玲珑,你看,这儿有好多条手帕呢!”母亲突然转过身来对我说,似乎很兴奋。 
      “手帕?”我喃喃道,心底竟泛出一丝陌生和温馨。我放下杂志,走到母亲身旁,她正在仔细地折着每一方手帕。 
      “你还记得这些手帕么?十几年的全在这儿啦。你看,这块蓝色的,还记得么?你才四岁的时候,我常用一个镍别针将它别在你的外套上,给你擦汗,看着你在我前面颠颠地跑,手帕一荡一荡的,真像一只花蝴蝶呢!”母亲絮絮叨叨地说着,并不看我,完完全全地沉醉在幸福的回忆中。我静静地听着,不敢吱声,我无法应和母亲--因为我什么也不记得了。 
      “还有这块白色红边儿的,是你十岁那年特意订制的。看,上面还印着字哩--’爱女玲珑十岁生日快乐’。唉,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就8年了,一眨眼的功夫。”她轻轻叹息了一下,把脸对着我,可她那慈爱的目光却让我不知所措。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能记得这些往事啊,哪怕是模糊的、零碎的也好!我无法想像,为什么母亲如此细心地收藏着过往,如数家珍般道出我的点滴,她不是常常抱怨说人老了,记性坏了吗? 
       我承认,我是彻底地将手帕的故事忘了,很随意地扔在了记忆的角落。况且,现在也不时兴手帕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纸巾,薄如纱,白若雪,香似兰,装在一个很精致的塑料口袋中。当我流汗了,取出一张,轻轻一擦,质感很好,且还有一阵隐约的香气,然后随手扔掉,多方便。于是很自然地,手帕便不常被人记得了。我的书包中全是柠檬香型的纸巾,手帕的概念变得淡然了,甚至要忘却。若不是母亲无意中提起,我实在无法忆起这些手帕曾属于我。 
      我们这一代,我的思想很容易接受新的东西,也很轻易地会忘记一些什么,即便是最基本、最真实的爱。而母亲则不同,她是岁月的收藏者,永远地走在我的身后,悄无声息地拾起我遗漏的心情和初始的纯真。 
      我感到眼中有些潮湿,低着头,轻声说:“妈,您怎么还记得这么多呢?” 
      母亲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说:"怎么会不记得呢?"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的泪悄然落下,是啊,怎么会不记得呢? 
      因为爱着,所以记得。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纳米技术与永磁体
①提到永磁体,你大概会觉得陌生,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一辆普通的汽车的电动座椅、电动后视镜、电动天窗、雨刮、空调器等几十个部位,都要使用到各种永磁电机、永磁电动器件和永磁声响器件,这些都离不开永磁体。
②永磁体是指能够长期保持吸引铁质物体的磁性材料。它们磁性的强弱取决于其最大磁能积,如果磁能积越大,那么实际应用需要的永磁体的体积将越小,用量和成本也将随之降低。
③当前永磁体中磁性能最强、应用最广的是稀土永磁材料,主要为Nd-Fe-B系永磁体。
④Nd-Fe-B系永磁体,是1983年由日本和美国学者发明的具有最高磁能积的新型稀土永磁材料,它的磁能积非常高。Nd-Fe-B永磁体的吸力可以达到自身的600倍,也就是说一块60千克的永磁体可以吸起重达36吨的集装箱。它被称作当代“永磁之王”,是目前磁性最高的永磁材料,也是综合性能最高的一种永磁材料。“永磁之王”的研制成功,使各种永磁器件实现了超小型化。例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1000cc汽车发动机上采用这种永磁体后,发动机重量减少近50%,体积也小了将近一半。
⑤在Nd-Fe-B稀土永磁制作的电机中添加极少量的镝和铽,就能够使电机中的磁铁变轻90%,它们是绿色能源产品的魔法配料。稀土元素镝和铽非常紧缺,世界上99%的镝和铽产自中国南方的广东、四川、江西等地。但开采过程却充满污染风险,用来提取稀土元素的酸性物质可能会进入溪涧和河流,破坏稻田及渔场,污染水源,会引发极其恶劣的环境问题。严重缺乏稀土的日本和富产稀土但封存了本国稀土矿的美国等发达国家,都从中国进口大量廉价稀土,给中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了重大压力。
⑥随着社会发展需要,我们对磁性要求越来越高。采用纳米技术来提高永磁体磁性是目前科学研究主攻方向。
⑦通过研究发现,只要在纳米尺度上将永磁材料和软磁材料复合在一起,就可以利用纳米技术制作出新型永磁体。这类磁体由于同时兼具了软磁材料的较高剩磁和永磁材料的较高矫顽力两大优势,新型永磁体就具有了前所未有的高磁能积,因而具有了超强的磁力。
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美国、日本、韩国等都在积极研究用纳米技术制造一种被称为“纳米复合永磁体”的新型稀土永久磁铁。它是利用纳米技术将永磁材料和软磁材料相互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
⑨根据理论推算,利用一片直径为12.5厘米的这种新型纳米复合永磁体,将足以吸起7吨重的卡车。新型永磁体的磁能积的大幅增加,将大大缩小永磁材料体积,可以使新兴的电动汽车更加小巧灵活,也可以使庞大的核磁共振扫描仪变成便携手提式,甚至可以使曾经难以想像的10兆瓦风力发电机成为可能,进而形成小到可以放进掌心,却可以为一艘小型邮轮提供动力的强力磁铁。
⑩不但如此,新型永磁体大量使用了廉价的铁元素,降低了稀土元素特别是资源稀缺、价格昂贵的镝和铽的用量,减小实际使用的体积和质量,从而大幅降低了原材料成本,并有效提高了磁性能。这非常有助于减少世界各国对中国稀土资源的依赖,有助于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
(原文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占领一座“制高点”

       ①从飞机上往下看,白云缭绕,山峰林立,莽莽苍苍,很是壮观。在人的世界里,同样也是山峰林立,如刀似剑,直插蓝天,可以说每个杰出的人都是一座山峰,都有自己的制高点。

       ②李白、杜甫占领的是诗歌的制高点,奇伟瑰丽,难以企及;梅兰芳、周信芳占领的是京剧的制高点,美轮美奂,光彩照人;牛顿、爱因斯坦占领的是物理学的制高点,博大精深,奇妙无比……想和他们一较高低,想从他们手里夺取制高点,一般来说不大可能,弄不好就会被人嘲笑为“蚍蜉(pí fú蚂蚁)撼树”。

       ③然而,这并不是说后来的人一点出头机会都没有了,因为还有次一级的制高点,同样很重要,很壮美。如果说李杜占领的是三山五岳,你还可以去占领普陀山、五台山、峨眉山、九华山,一样的风光旖旎,美不胜收。譬如诗歌,即便不能和李杜争老大,仍可以独树一帜,占领自己的山头,苏、辛占领的是豪放派的制高点,柳永、李清照占领的是婉约派制高点,岑参、王昌龄占领的是边塞诗制高点,陶渊明、谢灵运占领的是田园诗制高点,读他们的诗作,或波澜壮阔,或柔情似水,或金戈铁马,或小桥流水,都诗意盎然,给我们美的享受和精神熏陶。退一步讲,如果连占领普陀山、五台山的机会也没有了,你也不要灰心,只要你有志向,还有无数有名或无名的山头在等着你去征服、去占领。有了自己的山头,就拥有了一座事业的制高点,你就是标准、楷模,你就是权威泰斗,你就有了话语权。

       ④可是,当今世界人才济济,竞争到了白热化程度,想拥有一座自己的制高点,是越来越难了。那么,怎样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制高点呢?

       ⑤关键要选准方向,找好突破口。一个最基本原则是:决不重复别人,务必要独出心裁。比如练书法,我们练一辈子隶书也超不过汉隶水平,终生研习草书也难赶上张旭、怀素,然而,前任中国书协主席张海苦心揣摩多年,终于发明了一种韵味独特的“草隶”体,清新明快,一鸣惊人,发挥“杂交优势”,硬是在草、隶两座大山之间崛起了一座新的制高点。

       ⑥再就是要矢志不渝,持之以恒。每个制高点都是一点一点地堆起来的,说是占领其实更是建设,没有个十年二十年功夫,不可能奏效,有的甚至要倾终生之力。因为道理很简单,“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看看我们周围那些拥有制高点的人,哪一个不是夜以继日的工作狂,哪一个不是把事业看得比生命还重要?

       ⑦每个有志者都需要占领一座制高点。这个制高点不一定是珠穆朗玛,不一定高耸入云,但一定是独具特色的、饱含自己心血的事业高地。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①日落确实很美,色彩绚丽,变化多端。可是观赏者不会想到吧,这些奇异景象竟然大都是幻觉,夕阳本身没有任何变化。

    ②天文学家早就发现,地球大气会使光线散射。1871年,英国科学家瑞利证明,短波光的散射比长波光要强得多,所以,阳光中的短波光——紫色光被大气层中微小尘埃和空气分子散射,要比长波光——红色光强10倍以上(这首先可以解释为什么天空总是蔚蓝色的)。由于日落日出的时候,阳光所穿透的大气层增厚,而黄、红色光穿透能力最大,所以此时太阳看起来深黄、殷红。一般来进,黄昏时空气中的烟尘要比清晨多 , 因此,落日颜色又不同于旭日。

    ③由于地球表面和大气层都是弯曲的,接近地平线的太阳的光线穿过大气层时,其距离远大于高层,所以进入底层的光线迅速衰减,再加上太阳沉入地平线后所造成的地球影子,就在天空中呈现出蓝灰色的暗弧;而高层大气密度小,光散射弱,就产生了暗弧上的亮弧。这种奇妙的大气光学现象随着太阳的下落而升向天顶,随着黑暗的降临而消失。至于美丽的紫光,是因为人眼的叠合效应,使通过大气尘埃的红色光与高层大气中较纯空气的蓝色散射光叠合而产生的。

    ④太阳扁的幻觉,不只出现在日落,太阳跳出地平线时也是如此。这是由于光通过空气时,速度每秒减慢87千米,因而光线折射也随之发生变化,所以,当落日下缘接触地平线时,折射使落日的高度和宽度之比为26.5:32,观赏者眼睛里的太阳自然就是扁的。

    ⑤最令人迷惑的幻觉,是日落时的太阳看上去要比高挂天空时大两倍半到三倍半,就像一个巨大的玉盘远挂天边。但实际上,在大气层外天文学家用各种仪器观测,包括用照相机拍照,已经证明黄昏的太阳与中午的太阳大小是一样的。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回不去的才叫故乡

陈晓卿

    ①故乡是什么?

    ②字面上的故乡是指自己的出生地。但事实上,每个人心里还装着另外一个故乡——那是自己非常依恋的地方;是自己可以看不惯,但绝不允许别人骂的地方;是无论自己开心还是沮丧,都可以寄托情感的地方。

    ③比起故乡的样貌,人们更容易记住的是故乡的口味。从科学的层面上说,人的口味基本形成于童年时代,你童年时吃到什么,以后的口味就是什么。顽固的故乡口味依赖,源自神秘的童年味觉编码。

    ④故乡的味道首先是地理意义上的,它标识着你的归属,每个人都站在自己建立的食物鄙视链的顶端。这种归属感牢不可破,尤其以有风味的经济发达地区为代表。一名北京的兄弟总结他们家的婆媳关系,太太和老太太亲如一家的和谐中,一直存在着餐桌上的口味博弈 , 因为他娶了一个上海美女。

    ⑤故乡味道还证明着你口味的正宗。如果你对自己故乡的食物有着清晰的记忆,那么在一个饭局上,尤其是和你的口味正好吻合的饭局上,你就有绝对的话语权。故乡甚至关乎个人的尊严。在我看来,没有哪个地方的食物更好吃,但是一个故乡感非常强烈的人,他能把故乡的“口味正确”上升到信数的水准。比如,哪个地方的辣椒最辣,这绝不是史高维尔指数能够标定的。羊肉更是这样,甘肃、宁夏都声称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好的羊肉,新疆和内蒙古更具体到南疆还是北疆、呼伦贝尔还是锡林郭勒。一个海南人过来插话,加积鸭、文昌鸡、和乐蟹、东山一羊字还没说出来,所有北方的网友不约而同地敲黑板:注意,我们在讨论羊肉的话题。

    ⑥所以在饭局上,我经常会小心询问在座宾客的籍贯,稍一大意,就会对人际关系造成永久的伤害。因为中国太大,连汤圆、粽子、豆浆都存在甜党和咸党,鸿沟几乎与信不信中医、吃不吃转基因食品一样,一言不合,势同水火。南京人请客吃烧卖,一个呼和浩特人充满同情,什么,糯米馅儿的?江苏现在经济形势不行啊,吃不起肉?旁边一个广东人打圓场,我们广东更可怜啦,烧卖连面粉都用不起,用鸡蛋擀皮儿,而且,只能当早点。

    ⑦事实上,故乡的味道不仅仅是空间意义上的,也是时间意义上的,和你的记忆、你的成长有关。

    ⑧每个人都有两个故乡,一个是空间的故乡,一个是时间的故乡。对于一个成年人,假如他的生长地在另外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样子会永远刻在他的脑海里,而且被赋予更多的情感色彩,同样地也包括当年的味道。就像梁实秋的北京,郁达夫的杭州,张爱玲的上海,汪曾祺的高邮。与其说他们在怀念故乡的食物,不如说他们在回忆自己的成长。

    ⑨所以有人说得好,回得去的叫家乡,回不去的才叫故乡。

    ⑩天涯咫尺,故乡难寻。这几年,我和同事只做了一件事情——用食物给大家描绘一个美味的故乡。

(选自《读者》,有删改)

【注】①史高维尔指数:指1912年美国化学家史高维尔所制订度量辣椒属果实的辣味的单位。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