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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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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湖州四中教育集团2018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现代文阅读

秋声一片

林清玄

    ①生活在都市的人,愈来愈不了解季节了

    ②我们不能像在儿时的乡下,看到满地野花怒放,而嗅到春风的讯息;也不能在夜里的庭院,看挥扇乘凉的老人,感受到夏夜的乐趣;更不能在东北季风来临前,做最后一次出海航行捕鱼,而知道秋季将尽。

    ③都市就是这样的,夏夜里我们坐在冷气房子里,远望落地窗外的明星,怀疑是在秋天;冬寒的时候,我们走过聚集的花市,还以为春天正盛。然后我们慢慢迷惑了,迷失了,季节对我们已失去了意义,因为在都市里的工作是没有季节的。

    ④前几天,一位朋友来访,兴冲冲地告诉我:“秋天到了,你知不知道?”他突来的问话使我大吃一惊,后来打听清楚,才知道他秋天的讯息来自市场,他到市场去买菜,看到市场里的蟹儿全黄了,才惊觉秋天已至,不禁令我哑然失笑。对“春江水暖鸭先知”的鸭子来说,它要是知道人是从市场知道秋天的,恐怕也要笑吧?

    ⑤古人是怎样知道秋天的呢?我记得宋朝的词人蒋捷写过一首词,题名就是《秋声》:黄花深巷,红叶低窗,凄凉一片秋声。豆雨声来,中间夹带风声。疏疏二十五点,丽谯门、不锁更声。故人远,问谁摇玉佩,檐底铃声?彩角声吹月堕,渐连营马动,四起笳声。闪烁邻灯,灯前尚有砧声。知他诉愁到晓,碎哝哝、多少蛩声!诉未了,把一半、分与雁声。

    这首词很短,但用了十个“声”字,在宋朝辈起的词人里也是罕见的;蒋捷用了风声、雨声、更声、铃声、彩角声、笳声、砧声、蛩声、雁声来形容秋天的到来,真是令人感受到一个有节奏的秋天。中国过去的文学作品里都有着十分强烈的季节感,可惜这种对季节的感应已经慢慢在流失了。

    ⑥如今,我们对大自然的感应甚至不如一棵树。一棵树知道什么时候抽芽、开花、结实、落叶等,并且把它的生命经验记录在一圈圈或松或紧的年轮中,而我们呢?有许多年轻的孩子甚至不知道玫瑰、杜鹃什么时候开花,更不要说从声音里体会秋天来临了。

    ⑦自从我们可以控制室内的气温以来,季节的感受就变成被遗弃的孩子,尽管它在冬天里猛力地哭号,也没有多少人能听见了。有一次我在纽约,窗外正飘着大雪,由于室内的暖气很强,我们在朋友家只穿着单衣,朋友从冰箱拿出冰淇淋来招待我们,我拿着冰淇淋看窗外大雪竞自呆了,怀念着“红泥小火炉,能饮一杯无”那样冬天的生活。那时,季节的孩子在窗外探寻,我仿佛看见它蹑着足,走入了远方的树林

    ⑧由于人在室内改变了,自然,我们就不容易明白冬天午后的阳光有多么可爱,也不容易体知夏夜庭院,静听蟋蟀鸣唱任凉风吹拂的快意了。因为温室栽培,我们四季都有玫瑰花,但我们就不能知道春天玫瑰是多么的美;我们四季都有杜鹃可赏,也就不知道杜鹃血一样的花是如何动人了。

    ⑨传说唐朝的武则天,因为嫌牡丹开花太迟,曾下令将牡丹用火焙燔,吓得牡丹仙子大为惊慌,连忙连夜开花以娱武后的欢心,才免去焙燔之苦。读到这则传说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不经事的少年,也不禁掩卷而叹:我们现在那些温室里的花朵,不正是用火烘烤着的各种花的精灵吗?使牡丹在室外还下着大雪的冬天开花,到底能让人有什么样的乐趣呢?我不明白。

    ⑩萌芽的春、绿阴的夏、凋零的秋、枯寂的冬在人类科学的进化中也逐渐消失了。我们知道秋天的来临,竟不再是从满地的落叶,而是市场上的蟹黄,是电视、报纸上暖气与毛毡的广告,使我在秋天临窗北望的时候,有着一种伤感的心情。这种心情,恐怕是我们下一代生活在都市中的孩子永远也不会知道的吧!

(选自《林清玄散文》)

(1)、作者为什么说“生活在都市的人,愈来愈不了解季节了”?请阅读②至④段并概括原因。
(2)、请按要求完成括号里的任务。

①季节的孩子在窗外探寻,我仿佛看见它蹑着足,走入了远方的树林。(请自选角度进行赏析)

②我们现在那些温室里的花朵,正是用火烘烤着的各种花的精灵。 (与原句比较,哪一种表达效果更好?请作简要分析)

(3)、文章第⑤段引用蒋捷的词《秋声》有什么作用?
(4)、文章最后一段写到了人们不是从落叶中而是从蟹黄和广告中知道秋天的来临,作者对此为什么会“有着一种伤感的心情”?请联系下面材料,结合文章,说说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传递

    ①夜色凄冷,阵阵江风袭来,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②一年前,她禁不住好友的鼓励,拿出所有的积蓄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生意本来红红火火,不料厨师的一次失误,导致两位顾客食物中毒。尽管她们第一时间为对方治疗,火锅店的声誉还是受到了影响,顾客开始越来越少。关键时刻,好友撤资,一走了之,她内心十分痛苦。

    ③风更大了,她走到自己的汽车前面,竟发现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趴在车前睡着了,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蛇皮口袋,看样子是捡废品的。

    ④她轻轻摇醒小男孩:“你怎么趴在这里睡觉?”男孩揉揉眼睛问:“阿姨,您丢东西了吗?”她下意识地一摸口袋,手机居然不见了!小男孩见状,拿出一部手机,笑着说:“这是您的吗?”原来,小男孩捡废品时,在汽车旁边发现了这部手机,为了物归原主,他耐心等待,竟睡着了。

    ⑤真是个好孩子!他要捡多少废品才能换一部手机?她非常感动,问道:“天晚了,你一个人在这儿不怕吗?”男孩笑着说:“没啥怕的,每天放学后我都来,为了赚学费呀!”

    ⑥原来,男孩的母亲是聋哑人,他还有一个妹妹,一家四口人的生活全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男孩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就利用放学的时间出来捡废品。她看了看他的蛇皮口袋,里面放着几个饮料瓶子。她忽然想起来,放在汽车后备箱里的空饮料瓶还在。她赶快从后备箱里搬出来,又找出车内散落的旧报纸和杂志,全倒在男孩的蛇皮口袋里。男孩开心地笑了。

    ⑦风停了,她感到了一阵温暖。不久,重拾希望的她关了原先的店,筹钱开了一家新的火锅店。从那时开始,不管生意好坏,她都坚持资助小男孩上学,直到他大学毕业。男孩能自食其力了,他走过很多地方,尝试过很多工作,不管收入如何,他都会拿出一笔钱打到她的账户中。她把那些钱又重新汇给男孩,并打电话告诉他不必这样做,因为她出资援助他,完全是因为他的善良,根本不求回报。

    ⑧又过了几年,因房子要拆迁,曾经红火的火锅店生意再次变得冷清,最艰难的时候她甚至付不起房租。正在她心急如焚之际,小城电视台的记者忽然跑来采访她。原来当地的小学收到一笔捐款,捐款人正是她。她沉思了片刻,很快就明白,这件事的幕后策划者一定是男孩。这条新闻播出后,很多人被她的善良感动了,宁肯绕很远的路,也要到她的店里来吃饭,火锅店的生意很快又好转起来。

    ⑨重新赚到钱的她,十分感激所有帮助过她的人,继续资助贫困孩子。每次捐款,她总写下那个男孩的名字。其实,对她和男孩来说,写谁的名字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他们手中,善心如一簇小小的火苗,正在悄悄传递,它无法照亮整个世界,却温暖了很多人的心。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红色玻璃球

    在美国艾达荷州东南部的一个小镇上,有个名叫米勒斯的菜商。在经济大萧条时期,米勒斯先生在路边摆了个小菜摊,人们下班的时候路过这里,顺便采购一些新鲜的蔬菜,那个时候,钱和食品非常匮乏,所以,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十分流行。

    镇上有几个穷人家的孩子,他们经常到米勒斯先生的菜摊跟前晃悠。当然,他们不想买菜,只是来欣赏一下那些当时非常珍贵的物品。尽管如此,米勒斯先生也总是热情地招待他们,就像招待每个到这里买菜的大人一样。

    “你好,巴里!今天过得怎么样?”

    “你好,米勒斯先生,我过得不错,谢谢。这些豌豆看起来真新鲜。”

    “是的,巴里,你妈妈身体好点没?”

    “是的,正在好转。”

    “那就好,你想要点什么?”

    “不,先生,我就是看看,这些豌豆真的很不错!”

    “你想带点回去吗?”

    “不,先生,我没有钱。”

    “可以用东西交换啊!你有什么东西跟我换吗?”

    “哦——,我只有几个刚赢来的玻璃球。”

    “是吗?给我看看。”

    “给,你看,这个多漂亮。”

    “嗯,是这样的。不过这是蓝色的,我想要个红色的。你家里有红色的吗?”

    “好像有。”

    “这样,你把这袋豌豆带回去,下次把那个红色的玻璃球带来。”

    “一定,谢谢你,米勒斯先生。”

    每当米勒斯先生和这些小顾客“讨价还价”时,米勒斯太太都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面带微笑。她很熟悉这些“交易”,也很理解丈夫的行为。除了巴里,镇上还有两个穷孩子,他们的家里拿不出钱来买菜,也没有值钱的东西来交换。为了帮助他们,又显得自然,米勒斯就这样假装和他们为了一个玻璃球进行谈判。就像这次巴里有个蓝色的玻璃球,可米勒斯先生却想要红色的,下次他带红色玻璃球来的时候,米勒斯先生又想要绿色或橘红色的了。当然了,每次打发这个男孩回家的时候,总会让他带上一袋新鲜的蔬菜。

    许多年以后,米勒斯先生去世了。镇上的人全都来向他的遗体告别,并且向米勒斯太太表示慰问。在长长的告别队伍的最前面,站着三个引人注目的年轻男子,一位身着军装,另两位身着黑色西装白色衬衫,头戴礼帽,十分体面庄重。米勒斯太太站在丈夫的灵柩前,年轻人一个一个走上去拥抱她,低声安慰几句。然后,米勒斯太太满含热泪,注视着他们把自己的手放到米勒斯先生冰冷苍白的手上。这三个年轻人就是当年和米勒斯先生用玻璃球交换蔬菜的穷孩子。他们告诉米勒斯太太,当年他们是多么感激米勒斯先生,感谢他当年换给他们的蔬菜。

    现在,米勒斯先生不用再和他们为了玻璃球的颜色和大小讨价还价了,这三个孩子也不用再靠他的救济度日,可他们一生都会记住他。虽然,米勒斯先生一生都没发过大财,可在镇上人们的眼里,他是艾达荷州最富有的人。在他已经失去生命气息的右手里,正握着三颗亮晶晶的红色玻璃球。

阅读《成全一棵树》,完成小题。

成全一棵树

①一个平常的春天,一位母亲向别人讨了几棵树苗。她要把树苗栽在门前。

②母亲栽完树,她的孩子手里拿着一棵树苗,一拐一拐地走过来:“娘,把这棵小树也栽上吧!”那树苗是她丢弃的,又细又小,甚至还有一些枯萎。那孩子是她最小的孩子,一出生腿就残疾了。孩子擎着那棵树苗,眼里都是渴求的光芒。母亲望着孩子站立不稳的腿,她犹豫了。她认为孩子要做的是一件没有结果也没有意义的事,但看到孩子眼里的那片灼灼的光芒,母亲终于点点头——就算它最终长不成一棵大树。

③孩子高兴极了,他小心翼翼地放下树苗,抢着去挖树坑。他人小力气弱,挖得很吃力。母亲要替他挖,他不肯,硬是自己挖成了。孩子挖的树坑比母亲挖得都大、都深。

④树苗栽种下了,孩子一拐一拐地拎着水桶,给每一棵树浇水。母亲看着,心里想:这棵树能长大吗?母亲的目光是复杂的,她真的不相信那棵树苗会活过来,会长成一棵大树。

⑤可是不久,那棵树苗和其他树苗一样,也鼓出了叶子。只不过稍迟了几天,叶片稍细小了些。可不管怎么说,它活过来了,它也长成一棵树了。

⑥每一天,孩子都要拎着水桶浇树苗。孩子是认真的。他浇水也不厚此薄彼,一棵小树一桶水。那棵由他乞求母亲允许亲手挖坑栽种的小树苗,孩子也只浇一桶水。

⑦小树一天一天长大了。开始的时候,那棵小树明显地不如其他的树壮实,显得有些楚楚可怜。可是第二年夏天,它竟然慢慢地赶上了它们。

⑧这一年冬天,母亲做出了一项重大决定,送她这个残疾的孩子去读书。而在此之前,她没有想过,也没有能力让这个孩子进学校。孩子背着母亲用布片为他缝制的书包,高高兴兴上学去了。他一拐一拐地走向学校,他的笑容就像春天一样明丽灿烂!孩子每天都是高高兴兴的。别人送给他一个绰号:阳光。

⑨上了学的孩子还总是惦记着那几棵树,经常一拐一拐地拎着水桶,奔走在水塘和树之间。春去秋来,那棵小树,已经长得比别的树更茂盛、更挺拔。

⑩许多年以后,拐腿的孩子已经成了一位著名的作家。

⑪一年,他回到了家乡,儿子归来的消息使母亲分外高兴。这一天她早早候在门口迎接儿子。

⑫远远地,他就看到了家门口的那棵树——高大的、快有一抱粗的树。他看见了自己的母亲。她依着树。他心里一热,急急地奔了过去。在那棵他亲手栽种的树下,他抱住了母亲。母亲真的老了,身子轻得像一片树叶。他叫了一声娘,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⑬他在老屋住了半个月,每天都一拐一拐地扶着母亲坐到树下的青石板上,陪着母亲说话。有一天,说起身边的树,他忽然神秘地说:“娘啊,你知道这棵树为什么比别的树长得快吗?这里面,有一个秘密呢!”

⑭母亲望着已到中年的儿子,望着他那一脸的得意,平静地笑了,点点头说:“其实娘早就知道了。那树长得高,长得快,还不是你每天半夜起来喂它一泡童子尿?开始我也纳闷。后来有一天半夜我悄悄地跟着你,看见你一边喂它,一边说:‘小树快快长大吧!’……孩子,你知道我为什么改变了主意,让你上学堂吗?就是因为我知道你偷偷地喂那棵树啊!”

⑮他一下子怔住了。

⑯他百感交集。许久许久,他噗通一声跪了下来,跪在了母亲的面前。

⑰他明白了,母亲的心永远是一颗母亲的心。

(取材于凌可新《成全一棵树》)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缺氧气,但不能缺志气

①“祖国的需要,就是我的选择!”1958年,21岁的吴天一响应党中央“支援大西北”的号召,带着这句誓言来到青海。

②那时的青海,遍地荒漠,满目苍凉。面对艰苦的自然环境,面对肆虐的高原疾病,吴天一像胡杨树一样,把根深深扎在青藏高原,以碧血丹心守护高原人民的生命健康,被藏族群众誉为“马背上的好曼巴(医生)”每当谈起自己的经历,吴天一总是说:“中国的高原医学搞得好,不是我吴天一有多了不起,而是高原人民了不起,青藏高原了不起。这里,是我科研事业的'江河源’!”

③吴天一清晰记得,一名退伍军人被紧急送到医院,他呼吸困难,脸色发紫,大口大口的白沫从口鼻中喷出……医生们两天两夜没合眼,也没能挽回他的生命。“战场上,敌人的飞机大炮没把我打倒,在高原上得了这种怪病,看样子是挺不过去了!"患者离世前的这句话刺痛了吴天一的心。

④此后,这种要命的“怪病”接连出现。吴天一意识到,这不是寻常的肺炎、肺充血症。而是高原低氧环境中的特发性疾病。当时,国内关于高原医学的研究还是一片空白。吴天一暗下决心,要闯一闯这片“无人区”!经验表明,只有对自然人群的普查率达到90%以上,才能准确掌握疾病的人群分布和患病因素。而在高原上,牧民的毡房动辄相隔几公里,调查之难可想而知。

⑤“群体调查,一家也不能落!问题,可能就在这一家。"话音未落,吴天一蹬上皮靴,戴上毡帽,跃上骏马,冒着冰雪风沙,向最高最远的地方奔去。吴天一边治病、边调查,这项调查持续多年,覆盖人群达10万。在系统摸底基础上,吴天一首先提出了“高原心脏病”“高原红细胞增多症”等理论,钻研出符合我国实际的高原病防治措施。

吴天一写了一篇介绍高原藏族人群的科普文章,发表在《光明日报》上,这篇短文竟给他带来了意外收获。“吴天一,你在美国的父母来电话找你了!"1981年的一天,吴天一刚从昆仑山西大滩考察归来,同事兴奋地告诉他。

⑦原来,早在1948年,吴天一11岁时,就同远在美国的所有亲人失去了联系。30多年来,他独自生活、求学、参军、从医。

⑧机缘巧合,大洋彼岸的妹妹翻看报纸时,“吴天一”的名字令她怦然心动。一番辗转联络,电话两端,无尽唏嘘。父母和妹妹向吴天一倾诉相思之苦,呼唤他来美国定居。

吴天一渴望团聚,但他放不下挚爱的事业,更放不下青藏高原和这里的人民。“高原医学只能诞生在青藏高原,我不能离开这里!等攻克‘高原人类适应和高原病防治’的课题后,我再去看望你们!"在给父母的信中,吴天一写道。这又是一次无悔的选择。

⑩常年穿行于高山、草地、冰川,吴天一数不清遭遇过多少回事故。如今84岁的他,虽全身曾14处骨折,却步履稳健:虽经历两次耳膜穿孔、多次白内障手术,却耳聪目明。每年,他都坚持带队到“黄果树”(黄南、果洛、玉树)等地义诊。

2021年6月底,吴天一由西宁启程前往北京,参加“七一勋章”颁授仪式。透过飞机舷窗,他深情凝望着这片扎根63年的土地——昔日的荒山,早已变了模样:戈壁滩上,胡杨林蓬勃生长,一条条江河,在高原流淌,百折不回,奔向远方……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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