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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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文章,完成小题
民工父亲的幸福(李良旭)
①刚搬入新居的一天,外面响起一阵敲门声。从猫眼里往外看:一个陌生人。他的头发蓬乱,脸上的灰尘和着汗水,眼里露出一种焦灼和茫然。我警惕地将门打开一条缝,问道:“你找谁?”只见那人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他从口袋里哆哆嗦嗦地摸出一包皱巴巴的香烟递过来,用一种近似乞求的语气说:“同志,我是在您住的这片小区干活的民工,我想请您帮个忙,不知您能不能同意?”
②“什么事?你说吧。”我推开他递过来的香烟,一脸狐疑地看着他。
③见我态度和缓,他一激动脸涨得更红了,语速急促地说道:“是这样的,我的儿子马上就要放寒假了,他就要从老家到城里来看我了。孩子说,他想亲眼看看自己的父亲在城里盖的漂亮房子。我想,孩子来了后,我能带他到您家看看吗?房子盖了许多,可我从来不知城里人住在里面的情况,我很难对孩子说清楚。”这位民工一口气把话说完,然后,一脸企盼地望着我。
④我恍然大悟。原来,这位民工父亲是为了让乡下的孩子亲眼目睹自己在城里的“杰作”,真是一个心细的父亲!我点头答应了。
⑤他见我爽快地答应了,激动地说:“谢谢!谢谢!您可真是个大好人啊!我问了好几家,人家一听我要带孩子来看看他们家,有的一句话也不说就将门关上了,有的说我脑子有问题,还有的跟踪我,以为我是坏人,一直看着我走进民工棚……今天,我可遇到大好人了啊!”这位民工的脸上满是喜悦,眼神里也荡漾出一种快乐。
⑥几天后,他果然带着一个小男孩来到我家。那男孩十三四岁的样子,皮肤黝黑,身体结实,还有一双很亮的眼睛。见到我,小男孩有一种怯生生的神情。
⑦父子俩套上我递过来的鞋套,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也许是第一次踩木地板,他们的步子迈得格外的轻缓。我看到一只大手和一只小手紧紧地握在一起,两人的目光中有一种扭捏的拘谨。做父亲的好像在努力显示出一种老练和成熟,只见他边弯下腰,边对儿子讲道:“叔叔家住的这套房子就是爸爸所在的建筑公司盖的。当时盖这栋楼房时,我负责砌墙,你别小看了这砌墙的活,必须做到心细、手细、眼细,不能有丝毫的偏差。你看,这面墙上原来还留有一个洞口,为的就是运送砖块、水泥方便,待房屋建好后,再将这洞口堵上。哦,对了,我的中级技工考试也通过了,现在我也是有文凭的建筑工人了。”
⑧他竭力地想向孩子描绘出自己在城里打拼时的细节,让儿子感受到自己在城里工作的情景。儿子听了,不停地望着他的父亲,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自豪和骄傲的神色,同时他又用另一只手握了握父亲的手,父亲的腰板瞬间直了许多。
⑨没想到,在我看来一件简单、普通的事,只不过让这对父子进了我的新房看了看,竟让这位民工父亲这么激动。就这一下子,我感到我和这位民工父亲心的距离拉近了许多。周遭氤氲着一种温暖。
⑩父子俩互相搀扶着下楼,只听到孩子对他父亲说:“爸爸,您真了不起,盖出这么好的房子,城里人住得真舒服,如果我们在城里也能住上您盖的这么好的房子就好了。”儿子的语气里有种羡慕和向往。父亲爱怜地摸了摸孩子的头,说道:“傻孩子,这怎么可能呢?不要乱想了。你只要在家里把书念好了,帮爷爷、奶奶多干点活就行了。”
⑾孩子仰起稚气的脸,掷地有声地说道:“                                     
                                                。”

(1)、通读全文,说说民工父亲的“幸福”指什么?

(2)、文中的“我”对民工父亲的态度经历了哪三个阶段的变化?

(3)、联系上下文,揣摩下面句子,探究括号中的问题。
①“我看到一只大手和一只小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同时他又用另一只手握了握父亲的手……”(文中父子的两次握手,意味有什么不同?)
②“……我问了好几家,人家一听我要带孩子来看看他们家,有的一句话也不说就将门关上了,有的说我头脑有问题,还有的跟踪我,以为我是坏人,一直看着我走进民工棚……”(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4)、民工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中具体内容简要分析

(5)、结合上文,展开合理的想象,将第⑾段孩子要说的话续写出来。
孩子仰起稚气的脸,掷地有声地说道:“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三十年的重量
                                                                                                             余秋雨
        ①时至岁末,要我参加的多种社会文化活动突然壅塞在一起,因此我也变得“重要”起来,一位朋友甚至夸张地说,他几乎能从报纸的新闻上排出我最近的日程表。难道真是这样了?我只感到浑身空荡荡、虚飘飘。
        ②实在想不到,在接不完的电话中,生愣愣地插进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待对方报清了名字,我不由自主地握着话筒站起身来:那是我30年前读中学时的语文老师穆尼先生。他在电话中说,30年前的春节,我曾与同班同学曹齐合作,画了一张贺年片送给他。那张贺年片已在“文革”初抄家时遗失,老人说:“你们能不能补画一张送我,作为我晚年最珍贵的收藏。”老人的声音,诚恳得有点颤抖。
        ③放下电话,我立即断定,这将是我繁忙的岁末活动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
        ④我呆坐在书桌前,脑海中出现了60年代初欢乐而清苦的中学生活。那时候,中学教师中很奇异地隐藏着许多出色的学者,记得初中一年级时我们自修课的督课教师竟是著名学者郑逸梅先生,现在说起来简直有一种奢侈感。到高中换了一所学校,依然学者林立。我的英语老师孙珏先生对英语和中国古典文学的双生造诣,即使在今天的大学教师中也不多见。穆尼先生也是一位见过世面的人,至少当时我们就在旧书店里见到过他在青年时代出版的三四本著作,不知什么原因躲在中学里当个语言教师。记得就在他教我们语言时,我的作文在全市比赛中得了大奖,引得外校教师纷纷到我们班来听课。穆尼老师来劲了,课程内容越讲越深,而且专挑一些特别难的问题当场向我提问,我几乎一次也答不出来,情景十分尴尬。我在心中抱怨:穆尼老师,你明知有那么多人听课,向我提这么难的问题为什么不事先打个招呼呢?后来终于想通:这便是学者,半点机巧也不会。
       ⑤哪怕是再稚嫩的目光,也能约略辨识学问和人格的亮度。我们当时才十四五岁吧,一直傻傻地想着感激这些教师的办法,凭孩子们的直觉,这些教师当时似乎都受着或多或少的政治牵累,日子过得很不顺心。到放寒假,终于有了主意,全班同学约定在大年初一到所有任课教师家拜年。那时的中学生是买不起贺年片的,只能凑几张白纸自己绘制,然后成群结队地一家家徒步送去。说好了,什么也不能吃老师家的,怯生生地敲开门,慌忙捧上土土的贺年片,嗫嚅地说上几句就走。老师不少,走得浑身冒汗,节目的街道上,一队匆匆的少年朝拜者。
       ⑥我和曹齐代表全班同学绘制贺年片。曹齐当时就画得比我好,总该是他画得多一点,我负责写字。不管画什么,写什么,也超不出十多岁的中学生的水平。但是,就是那点稚拙的涂划,竟深深地镌刻在一位长者的心扉间,把30多年的岁月都刻穿了。
       ⑦今日的曹齐,已是一位知名的书画家,在一家美术出版社供职。我曾看到书法选集乃至月历上印有他的作品,画廊上也有他的画展。当他一听是穆尼老师的要求,和我一样,把手上的工作立即停止,选出一张上好宣纸,恭恭敬敬画上一幅贺岁清供,然后迅速送到我学院。我早已磨好浓浓一砚墨,在画幅上端满满写上事情的始末,盖上印章,再送去精细裱装。现在,这卷书画已送到穆尼老师手上。
        ⑧老师,请原谅,我们已经忘记了30年前的笔墨,失落了那番不能复制的纯净,只得用两双中年人的手,卷一卷30年的甜酸苦辣给你。
        ⑨在你面前,为你代笔,我们头上的一切名号、头衔全都抖落了,只剩下两个赤诚的学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超拔烦嚣,感悟到某种超越时空的人间至情。
        ⑩凭借着这种至情,我有资格以30年前的中学生的身份对今天的青少年朋友说:记住,你们或许已在创造着某种永恒。你们每天所做和事情中,有一些立即就会后悔,有一些却有穿越几十年的重量。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后面的题目。
                                                                                                    红花衣和日记本
                                                                                                            残雪
      ①我们家里小孩多,布票远远不够用,母亲就买回一大匹极便宜的粗麻布给我们做衣服。衣服做好后,男孩子的全部用染料染成黑色,只有我的那一套没有染。我记得裤子是紫色的底子上起花朵,上衣是大红底子起绿小叶。我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色彩搭配,觉得怪扎眼的,难看死了。可是没有别的衣服,只能穿它们。我穿着这身衣服忐忑不安地来到学校,马上就听到了议论,“乡下人……”女孩们说。

②有一个长得像洋娃娃的同学还特地到我跟前来问:“你怎么穿这种衣服啊?”我答不出,我的脸发烧,恨不得钻进地里去。,大家都不愿和我玩游戏,嫌我土里土气。不过毕竟是孩子,到了第二天、第三天,她们就忘了这事,又和我玩起来了。当然,我知道她们当中有几个是从心里瞧不起我的。想想看,一个瘦小的女孩,脸色苍白,穿着那种母亲用手工赶制的,硬邦邦红彤彤的大花衣,同样硬邦邦的紫色花裤子,那会是什么样子,当然土得掉渣了。我是不敢同人比穿的,我的最大愿望是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一来我瘦骨伶仃,穿衣服撑不起;二来我的所有衣服全是便宣布,母亲粗针大线缝制的,上不得台面。
③尽管样子难看,尽管从来出不了风头,尽管老师也因为我的“出身”看我时带着异样的眼神,我却并不消沉。现在回想起这事来有点怪,或许是我体内超出常人的活力给了我某种自信?我总是蠢蠢欲动,跃跃欲试,从来没有一刻消沉过。荡秋千我能荡得最高,短跑我能跑得最快,作文我能写得最好,算术总是第一。当然我做这些事也远比别人认真,付出也比别人要多。
④老师让我们每天写日记,交给他批改。他要求我们每个人买一个正式的日记本,外面有塑料壳的那种。那时的塑料是很贵的,是时髦的东西。星期六,父亲带我上街去买本子。我们来到百货店的文具柜,我看 中了柜里的好几种,红的、黄的、有花儿的,我激动得一颗心在胸膛里“怦怦”直跳。可是他叫营业员拿出来翻了翻,又退回去了,说:“太贵了。”我大失所望。后来去了第二家,又看了一通,父亲还是说:“太贵了。”这时我已经很不高兴了,但还抱着希望。第三家是大百货公司,里头什么日记本都有,我看得眼花缭乱。我觉得那本鹅黄色的,厚厚的最合我意。我眼巴巴地看父亲和营业员商量了很久,最后,父亲居然叫营业员拿出一个墨绿色的,马粪纸的外壳,然后再要了一个小小的写字本,将那简易写字本往马粪纸的外壳里头一套,说:“好!这不就是日记本了吗?”我站在那儿,眼泪几乎就要夺眶而出!我脑海里不断地出现同学们那些花花绿绿的塑料壳的日记本,委屈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⑤于是我就在这个一半马粪纸一半漆布做成外壳的日记本上写日记了。我的字迹端端正正,我几乎每隔几天就发誓,我要努力锻炼自己, 使自己成为更好的人。当老师将全班同学的日记本放在讲台上时,我看见我的墨绿色的小本子缩在那一堆花花绿绿的豪华本里头,那么不起眼,那么让人害臊!
⑥当我长大后,再去看父亲给我买的日记本时,就发现了他深藏的一番苦心。本子的纸张十分好,根本不是低档货;而墨绿色的外壳更是大方朴素,很有格调,确实比那些塑料壳本本好看多了。我那个时候看不出,是因为我还没修炼到他那个份上吧。啊,那种压抑,不是于无形中打掉了我身上的轻浮之气吗?回想这一生,的确从未真正轻浮过,主要还是得益于“老谋深算”的父亲的 影响吧。
⑦母亲让我穿难看的红花衣是为了省钱,以维持家庭的收支平衡,父亲给我挑日记本则是于无言中教会我什么是朴素之美。那一次的委屈刻骨铭心,是不是就因为这,我的小说里头才从来容不得花哨的形容词,也容不得轻浮呢?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尺子

刘建超

      ①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郑祺喜欢搜集各式各样的尺子。

      ②郑祺的父亲是裁缝,在老街开着一家裁缝铺。手工缝制,工艺讲究,在老街有着很好的口碑。郑祺“抓周”时,绕过父母故意放在他眼前的“元宝”“官印”,抓住了郑裁缝天天离不开的量衣软尺。郑裁缝不甘心,把软尺挂在自己的脖子上,让郑祺重新抓,结果郑祺竟然摇摇晃晃站起来,踉跄着迈出了他人生的第一步,稳稳地抓住了郑裁缝脖子上挂着的尺子。这孩子,莫非要子承父业,长大了也做裁缝?

      ③郑祺喜欢尺子。上学后,他书包里总放个软尺,课间没事就拿出来量墙量树,量校园后墙根的小草。班里男女生同桌,中间画一道线,谁也不能超过“三八”线;班里的王大头,仗着身高体壮,在课桌上画的线明显是偏的,同桌只要过线,他就用胳膊肘顶人家。女同桌哭了,找到班长告状,班长也惧王大头,就推给郑祺,说郑祺有尺子,给量量谁侵略谁!郑祺马上拿出尺子,认真地量了两次,说王大头侵略了十五点四厘米。同学们起哄,郑祺潇洒地收回尺子,看也不看身后叉着腰,瞪着眼的王大头。

      ④放学路上,王大头把郑祺堵在了河边的木桥旁,手里拿着根枝条。王大头说:“你不是会量吗?我手里的枝条有一米二,你量量。”

      ⑤郑祺拿出尺子量过,说:“一米一”。

      ⑥“一米二!”

      ⑦“一米一!”

      ⑧王大头的枝条抽在郑祺的身上。

      ⑨“一米二!”

      ⑩“一米一!”

      ⑪枝条又落在郑祺身上。

      ⑫“一米二,你再给我量。”

      ⑬郑祺拿尺子量过:“一米,你刚才把枝条打折了。”

      ⑭王大头气得哇哇叫,夺过郑祺手中的尺子扔进了河里。

      回家后,郑裁缝抚摸着郑祺的头说:“你做得对,孩子。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心正,尺子就正。”

      ⑯郑祺大学学的专业是工程建筑,学业虽紧张了,收集尺子的喜好仍没有变。各式各样的尺子装了好几纸箱。

      ⑰郑祺在宿舍里经常给大家表演测量,屋子里凡能看到拿到的物件,郑祺就用手来丈量,结果也和尺子量的不差分毫。更绝的是,他还能目测出你两眼之间的距离、手臂的长短、步幅的长度。

      ⑱郑祺毕业分配到了建设局,要和大大小小的开发商打交道。经过六年的历练,郑祺升任局长,成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⑲郑祺喜欢尺子,还将搜集到的老木尺子包装成精美的礼品,送给同事朋友。尤其是朋友家只要添丁,他是必定要选个好尺子送给人家的,寓意孩子长大后会成为赤子,爱国爱家,孝敬父母。朋友都说他抠门儿,他呵呵一笑,礼轻寓意重。

      ⑳郑祺再次见到老同学王大头是个午后。王大头已经是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手眼通天的人物。

      郑祺知道王大头约他喝茶的目的。王大头开发的几个小区竣工验收,有人举报单元实际面积与施工图纸有差异,却被王大头打通关节过了关。郑祺带着调查组去了现场,查看了情况。郑祺认为至少有百分之二的误差,果真工作人员再次测量的结果是百分之二点一,每个单元面积少了二点七三平方米。大家都惊奇地咋舌。

      茶过三泡,王大头沉不住气了:“老同学,你就大度些,我不会亏待你。”

      郑祺呷了一口茶:“老同学,你这两个小区,八百套住房就要昧下老百姓一千多万啊,这钱你就挣得安心?”

      王大头说:“老同学,我这人喜欢直来直去。我也不为难你,误差总会有的。差一平方米,行了吧?给个面子。”

       郑祺摇摇头。

      王大头拿出一个纸袋放在郑祺眼前:“美金,五万,一平方米!”

      “二点七三平方米!”

      王大头的脸有些扭曲了:“老同学,别把事情做绝,处世小心为妙。”

      郑祺站起身,说:“老同学,我又不是没有挨过你的枝条,呵呵。谢谢你的茶,真是好茶啊。送你一把我收藏多年的木尺。告辞!”

      郑祺走出茶社,正是秋高气爽的季节。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4年第9期,有改动)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下面小题。

蒲公英

“提灯笼,掌灯笼,聘姑娘,扛箱笼……”

村里的孩子们一面唱,一面摘下蒲公英,深深吸足了气,“噗”的一声把茸毛吹去。

“提灯笼,掌灯笼,聘姑娘,扛箱笼,噗!”

蒲公英的茸毛像蚂蚁国的小不点儿的降落伞,在使劲吹的一阵人工暴风里,悬空飘舞一阵子,就四下里飞散开,不见了。在春光弥漫的草原上,孩子们找寻成了茸毛的蒲公英,争先恐后地赛跑着。我回忆到自己跟着小伴们在草原上来回奔跑的儿时,也给小儿子吹个茸毛给他瞧瞧?

“提灯笼,掌灯笼,聘姑娘,扛箱笼,噗!”

小儿子高兴了,从院里的蒲公英上摘下所有的茸毛来,小嘴里鼓足气吹去。茸毛像鸡虱一般飞舞着,四散在狭小的院子里,有的越过篱笆飞往邻院。

一旦扎下根,不怕遭践踏被蹂躏,还是一回又一回地爬起来,开出小小花朵来的蒲公英!(A)

我爱它这忍耐的坚强和朴素的纯美,曾经移植了一棵在院里,如今已经八年了。虽然爱它而移植来的,可是动机并不是为风雅或好玩。在战争激烈的时候,我们不是曾经来回走在田野里寻觅野草来吗?那是多么悲惨的时代!一向只当作应时野菜来欣赏的鸡筋菜、芹菜,都不能算野菜,变成美味了。

我们乱切一些现在连名儿都记不起来的野草,掺在一起煮成吃得碗都懒得端的稀粥来,有几次吃的就是蒲公英。据新闻杂志的报道,把蒲公英在开水里烫过,去了苦味就好吃的,我们如法炮制过一次,却再没有勇气去打来吃了。就在这一次把蒲公英找来当菜的时候,我偶然忆起儿时唱的那首童谣,就种了一棵在院子里。

蒲公英当初是不大愿意被迁移的,它紧紧扒住了根旁的土地,因此好像受了很大的伤害,一定让人以为它枯死;可是过了一个时期,又眼看着有了生气,过了二年居然开出美丽的花来了。原以为蒲公英是始终趴在地上的,没想到移到土壤松软的菜园之后,完全像蔬菜一样,绿油油的嫩叶冲天直上,真是意想不到的。蒲公英只为长在路旁,被践踏,被蹂躏,所以才变成了像趴在地上似的姿势的吗?(B)

从那以后,我家院子里蒲公英一族就年复一年地繁殖起来。

“府上真新鲜,把蒲公英种在院子里啦。”

街坊的一位太太来看蒲公英时这样笑我们。其实,我并不是有心栽蒲公英的,只不过任它繁殖罢了。我那个儿子来我家,也和蒲公英一样的偶然。这个刚满周岁的男孩子,比蒲公英迟一年来到我家的。

男孩子像紧紧扒住扎根的土地、不肯让人拔的蒲公英一样,初来时万分沮丧,没有一点精神。这个“蒲公英儿子”被夺去了抚养他的大地。战争从这个刚一周岁的孩子身上夺去了父母。我要对这战争留给我家的两个礼物,喊出无声的呼唤:

“须知你们是从被践踏、被蹂躏里,勇敢地生活下来的。今后再遭践踏,再遭蹂躏,还得勇敢地生活下去,却不要再尝那已经尝过的苦难吧!”

我怀着这种情感,和我那小儿子吹着蒲公英的茸毛:

“提灯笼,掌灯笼,聘姑娘,扛箱笼……”

(选自《外国小品精选》,作者日本作家壶井荣)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大爹的执着

刘利元

①大爹是我们村唯一穿中山装下地犁田的人,他曾经在村小和乡中当了三十多年的民办教师。

②西沙窝一带识字的人,基本上都是大爹的学生。20世纪80年代,村子里出个大学生是天大的事。人们经常说起大爹教出的哪个学生考上了哪所大学。我对这些不太在意,他留给我记忆最深的是那件穿了十几年的中山装。记得我上小学时,一次大爹抱着一只獾子从乌兰布和沙漠里走出来,村子里的人围着獾子看稀奇。大爹讲,他在野外发现这只獾子快不行了,便想着抱回家打一支强心针看能不能救活。当时我也挤在人群里,但是我对獾子的生死毫不关心,我关心的是大爹的衣服,因为他身上穿的深蓝色中山装被这只小动物的爪子撕烂了。过了几天,我发现他又把那件中山装完好而整洁地穿在了身上,原来,大妈用平针把裂口缝好了。我上中学后,大爹教我语文,我发现他还穿着那件被獾子撕破的中山装站在讲台上,只是深蓝已经洗得变成了浅蓝。

③大爹种地教书两不误。站在讲台上,他情绪激昂,谈古论今,一丝不苟地授课。下了讲台,他顾不上洗掉手上的粉尘,就钻进庄稼地里锄地、培土、育苗,裤腿和鞋帮上全是泥巴,和农民没有任何区别。当其他人收工后吸一支旱烟时,大爹则牵挂着课堂上的学生和娃娃们的作文本。

④每天天不亮,大爹就骑个自行车在乡间小路上来回穿梭。西沙窝一带的耕地十分分散,每户人家都有七八个地块,隔得远,在浇地时,其他农民可以在地堰上挖开一个口子,让渠水慢慢流淌,观察四周都上了水,就把口子填上,让整个地块过水均匀。大爹没有时间慢慢等候,他的学生还在课堂上等着他讲课呢。他在清晨扛着把锹到处挖口子,等到下课了再来填。至于水深水浅,浇得均匀不均匀,就顾不过来了,所以大爹种的庄稼要么因为水深了被淹死,要么因为水浅了受旱,基本上同类地块中大爹种的庄稼产量是最低的。

有好几次放学回家,大爹都埋怨着说,这个教书营生他再也不干了。可是第二天清晨,他又骑着自行车奔波十多千米去了学校。

⑥虽然大爹已经退休二十几年了,可是他教书时的形象永远地定格在我的脑海里。一个比农民还要黑瘦的中年教师,骑着一辆破旧的、“吱吱”作响的自行车。车把上挂着一个黄得发白的书包,书包里装着他的教案和课本,有时候还有一个或者半个馒头,那是他在乡中学教书时的午餐。车后座上还绑着一只蛇皮袋子,那是下课后在回家的路途中给家里喂养的羊收集落叶用的。哪怕十分疲惫,他依然双目炯炯有神,好像看到希望就在黄土路上不远的地方。

(选自《光明日报》2023年5月12日,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缺氧气,但不能缺志气

    ①“祖国的需要,就是我的选择!”1958年,21岁的吴天一响应党中央“支援大西北”的号召,带着这句誓言来到青海。

    ②那时的青海,遍地荒漠,满目苍凉。面对艰苦的自然环境,面对肆虐的高原疾病,吴天一像胡杨树一样,把根深深扎在青藏高原,以碧血丹心守护高原人民的生命健康,被藏族群众誉为“马背上的好曼巴(医生)”。每当谈起自己的经历,吴天一总是说:“中国的高原医学搞得好,不是我吴天一有多了不起,而是高原人民了不起,青藏高原了不起。这里,是我科研事业的‘江河源’!”

    ③吴天一清晰记得,一名退伍军人被紧急送到医院,他呼吸困难,脸色发紫,大口大口的白沫从口鼻中喷出……医生们两天两夜没合眼,也没能挽回他的生命。“战场上,敌人的飞机大炮没把我打倒,在高原上得了这种怪病,看样子是挺不过去了!”患者离世前的这句话,刺痛了吴天一的心。

    ④此后,这种要命的“怪病”接连出现。吴天一意识到,这不是寻常的肺炎、肺充血症,而是高原低氧环境中的特发性疾病。当时,国内关于高原医学的研究还是一片空白。吴天一暗下决心,要闯一闯这片“无人区”!经验表明,只有对自然人群的普查率达到90%以上,才能准确掌握疾病的人群分布和患病因素。而在高原上,牧民的毡房动辄相隔几公里,调查之难可想而知。

    ⑤“群体调查,一家也不能落!问题,可能就在这一家。”话音未落,吴天一蹬上皮靴,戴上毡帽,跃上骏马,置着冰雪风沙,向最高最远的地方奔去。吴天一边治病、边调查,这项调查持续多年,覆盖人群达10万。在系统摸底基础上,吴天一首先提出了“高原心脏病”“高原红细胞增多症”等理论,钻研出符合我国实际的高原病防治措施。

    ⑥吴天一写了一篇介绍高原藏族人群的科普文章,发表在《光明日报》上,这篇短文竟给他带来了意外收获。“吴天一,你在美国的父母来电话找你了!”1981年的一天,吴天一刚从昆仑山西大滩考察归来,同事兴奋地告诉他。

    ⑦原来,早在1948年,吴天一11岁时,就同远在美国的所有亲人失去了联系。30 多年来,他独自生活、求学、参军、从医。

    ⑧机缚巧合,大洋彼岸的妹妹翻看报纸时,“吴天一”的名字令她抨然心动。一番辗转联络,电话两端,无尽唏嘘。父母和妹妹向吴天一倾诉相思之苦,呼唤他来美国定居。

    ⑨吴天一渴望团聚,但他放不下晕爱的事业,更放不下肯氮高原和这里的人民。“高原医学只能诞生在青藏高原,我不能离开这里!等攻克‘高原人类适应和高原病防治’的课题后,我再去看望你们!”在给父母的信中,吴天一写道。这又是一次无悔的选择。

    ⑩常年穿行于高山、草地、冰川,吴天一数不清遭遇过多少回事故。如今84岁的他,虽全身曾14处骨折,却步履稳健虽经历两次耳联穿孔、多次白内障手术,却耳聪目明。每年,他都坚持带队到“黄果树”(黄南、果洛、玉树)等地又诊。

    ⑪2021年6月底,吴天一由西宁启程前往北京,参加“七一勤拿”颁授仪式。透过飞机舷窗,他深情凝望着这片扎根63年的土地————昔日的荒山,早已变了模样;天壁滩上,胡杨林蓬勃生长一条条江河,在高原流淌,百折不回,奔向远方……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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