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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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当心生活中的核辐射
         ①提起核辐射,你首先想到的是原子弹、氢弹的爆炸,或者核电站泄漏……而这些不是离我们远着吗?有什么可担心的?如果你真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了。
        ②核辐射普遍存在于日常生活中,可以说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在与它打交道。举个简单例子,你咳嗽了,医生会给你开一张胸部透视单,看看是支气管还是肺部发炎了——你不是就将胸膛袒露在了X射线前了吗?(A)如果是做CT检查,你“吃”进的X射线会更多。这些可都属于核辐射哦。
    ③不过你会说,那是生病了啊,(B)如果身体健康总不会与核辐射“亲密接触”了吧,那也未必。如今大小城市都在大兴土木,新型楼盘不断问世,你如果买了一套新房,新房到手必先装修,而种种装修材料(如瓷砖、复合地板、大理石等)就含有程度不等的放射性物质,经过释放而漂浮于室内空气中,并随呼吸潜入肺部,播下致病的隐患。特别是通风不良时,可造成居室内放射性污染加重。
       ④即使你不买房子,可总得喝水呀,而水也并非“至清”之物,照样存在着遭受核污染的风险。就说矿泉水吧,其中不少水源在流经途中就受到过天然或人为的放射性污染。
        ⑤再说燃煤,常含有少量的放射性物质。研究分析表明,许多煤炭烟气中含有铀、钍、镭、钋等,可随空气及烘烤食物潜入人体。尽管含量不多,但长期集腋成裘式的积累,仍可对健康构成威胁。
        ⑥至于形形色色的饰品,如夜明珠、化石、奇石、骨艺品等,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的喜爱,一些人甚至收藏成癖。可你知道吗?这些被视为宝贝的东西大多可以产生核辐射,有些产生的核辐射还很强,如用重晶石、萤石以及含磷物质等加工而成的夜明珠就是代表。另外,有关专家还检测到放射性偏高的鹅卵石。若摆放于居室内,美则美矣,却将你的健康置于险境之中了。举个例子,前不久,某市环境监测机构为一市民作室内检测,发现室内放射性超过安全标准近1倍,可墙面、地板等装饰材料的放射性并未超标。查来查去,“真凶”最终浮出水面,原来是一块作装饰用的羊头骨艺术品。房屋主人大吃一惊:想不到艺术品背后隐藏着如此险恶的祸患。究其奥妙,可能是动物吃进了某些含铀、镭的东西,致使这些放射性物质沉积于骨骼所致。
   ⑦你喜欢旅游吗?特别是每年的“五一”与“十一”两个黄金周,乘飞机观赏大好河山也是人生一大快事。然而,在高空,人们接受的宇宙射线剂量也会增加。
   ⑧由此可见,核辐射就在我们身边。而长期遭受辐射,会使人体产生诸多不适,严重的可造成人体器官和系统的损伤。诸如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肿瘤、眼底病变、生殖系统疾病、早衰等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缠上你。
   ⑨                  , 只要我们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就能将其危害削减到最低限度,而不至于影响健康。因为人体对辐射量有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只要不超过这个范围就是安全的。
   ⑩建议你从生活细处做起,堵塞核辐射的种种污染途径。例如,房屋装修追求环保;遭受放射性污染的水不要直接饮用;住房地址要远离污染严重的地方;谨慎对待收藏品;不要频繁去高原和极地旅游,尽量减少宇宙射线的辐射等等。

(1)、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核辐射”就在我们身边?从文章中提取三个例子。

(2)、请在画线的(A)、(B)两处任选一句,请指出句中加点词的具体含义,并说说它在表达上的好处。

(3)、请在第⑨段横线处填写一句话,使上下文衔接自然。

(4)、第⑥段中主要采用了什么说明方法?并分析其作用。

(5)、下面列举了一些生活方面的污染材料,请你结合本文最后一段内容,提出避免的措施。
        材料一:有一些观赏植物,实际上并不适合摆放在室内观赏,因为它们可散发出影响人体健康的有毒气体和物质。这类植物包括:夹竹桃,可散发有毒气体,令人昏昏欲睡,郁闷气喘。郁金香,可散发强烈刺激性气体,对高血压、心脏病患者,造成不适并加重病情。
        材料二:金银首饰为人们所青睐,常将其作为身份尊贵的标志。殊不知,除纯金(24K)首饰以外,其他的首饰在制作过程中都掺入了少量钢、铬、镍等材质。美国专家检验了几千件首饰,有近百件含有放射性物质,如果长期佩戴,很有可能诱发皮肤病甚至皮肤癌。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1-4题。

人生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易、直捷的法门,可惜后来被有些人说得太精微,倒变得不实用了。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

业有什么可敬呢?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是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地制来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各人因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①当大总统是一件事,拉黄包车也是一件事。事的名称,从俗人眼里看来,有高下;事的性质,从学理上解剖起来,并没有高下。只要当大总统的人,信得过我可以当大总统才去当,实实在在把总统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拉黄包车的人,信得过我可以拉黄包车才去拉,实实在在把拉车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惟其如此,所以我们对于各种职业,没有什么分别拣择。总之,人生在世,是要天天劳作的。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至于我该做哪一种劳作呢?全看我的才能何如、境地何如。因自己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

怎样才能把一种劳作做到圆满呢?惟一的秘诀就是忠实,忠实从心理上发出来的便是一敬。②《庄子》记佝偻丈人承蜩的故事,说道:“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翼之知。”凡做一件事,便把这件事看作我的生命,无论别的什么好处,到底不肯牺牲我现做的事来和他交换。我信得过我当木匠的做成一张好桌子,和你们当政治家的建设成一个共和国家同一价值;我信得过我当挑粪的把马桶收拾得干净,和你们当军人的打胜一支压境的敌军同一价值。大家同是替社会做事,你不必羡慕我,我不必羡慕你。怕的是我这件事做得不妥当,便对不起这一天里头所吃的饭。所以我做这事的时候,丝毫不肯分心到事外。

曾文正说:“坐这山,望那山,一事无成。”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不敬,从学理方面说,便亵渎职业之神圣;从事实方面说,一定把事情做糟了,结果自己害自己。所以敬业主义,于人生最为必要,又于人生最为有利。(本文选自《敬业与乐业》,有删改)


阅读议论文《幸福没有榜样》,完成题。
                                                                                                             幸福没有榜样
        ①有时,我们总是感到自己的生活不够幸福,不如人家的日子过得那样滋润甜美,还常常拿别人家的幸福作榜样,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可是,到头来,我们会发现,唯独这人追人寻、人见人爱的幸福,没有榜样,常常是求而不得,甚至徒生烦恼。
        ②幸福是什么?《现代汉语词典》给出的答案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但是,同样的“境遇和生活”,不同人却有不同的感觉。乞丐得到一顿饱饭,心情会很舒畅,感到幸福的降临;不说一顿饱饭,就是一桌山珍海味,在大款大腕那里,大概也激不起一点快乐的心情吧。作家史铁生的境遇,很让我们同情,他不幸患有尿毒症,但他说:“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并说:“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我们身体还算健康的人,能体验到不发烧也是一种幸福吗?会把幸福的底线放得这样低吗?
         ③其实,词典给出的幸福答案是不大准确的。即使同一境遇,人们对幸福的理解也是千差万别的。生活在大体相似的环境里,一百个人眼中的幸福观,或许还不止一百呢,有时同一个人,不同的时期就有不同的幸福观。幸福观的模糊,对幸福理解的个性化,这大概也告诉我们:幸福,没有模式;幸福,没有榜样。
        ④幸福,没有榜样。梁实秋也这样说,“幸福与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一位远房的侄女,日子本来过得很快活。一次同学聚会,看一位当处长的同学,居有豪宅,出有宝马,很是羡慕人家的幸福生活,抱怨自己的男人只会教书,不会捞钱。原有的快乐也因寻找幸福的榜样,而逃之夭夭。
        ⑤还有,我们眼中的别人的幸福,有时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们常常喜欢用世俗的眼光看别人的幸福,常常认为有权势,有财富,有显赫的名声,有骄人的业绩,就会有幸福,有舒心的日子。其实,幸福有时恰恰与权势、与财富离得很远,与名声、与业绩也并不怎么亲近。侄女那个同学,近日,婚外恋闹得沸沸扬扬,幸福显然并不在她家。孟德斯鸠好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仅仅希冀幸福,这不难做到;但期望像别人那样幸福,这总是难以做到,因为我们认为别人会比实际更幸福。“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然而,每个人对幸福的感悟又各有各的不同。这大概与人们的不同追求有关。勇敢的人,追求刺激,冒着生命危险或是攀登高山,或是漂游湍流,感到是种幸福;沉静的人,喜欢安闲,甘愿生活寂寞,或是一部《庄子》,或是一首古曲,也会心中溢满快乐。伟大的哲学家康德,把人生的追求归结为:“我是谁?我要干什么?我能干什么?我如何去干?”幸福大概就是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能行风行风,能行雨行雨;能运筹帷幄,可当经理;有一身力气,蹬起三轮车也有歌声相伴。幸福,其实只是一种感觉,自己做了自己能做的事,感到活着是多么有意思,人生是多么美好,你感觉到了,你便拥有幸福,这和他人的评论毫不相干。
        ⑥幸福,完全在于自己。自己有个真实的人生,对自己的人生尽力了、负责了,对得起社会、对得起家人,就是充实的人生、快乐的人生。心存快乐,就是幸福。
        ⑦幸福,在自己的心中;幸福,没有榜样,也无需榜样。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城市是乡村的纪念碑
                                                                                                                 刘贤冰
        ①很久没有回家乡了。那个炊烟袅袅的小村子,是一剂良药,须得按时服用。想必是,在田野里耍大的孩子,即使在城里呆得再久,部分散漫的野性也难以去除吧。这些年,想念村庄,已然成了一项必修的功课,或者是一种间歇性痛灶,而且,其频率随年岁的增长而增长。
        ②这种想念,实在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想念一个人,是可以有所凭借的,所谓睹物思人,至少给思念留了个出口;而且,还有现代通讯工具帮忙。可是,在喧嚣的城市里想念村庄,就如笼中之鸟想念山林般,找不到一草一木一石的依据,所有的想像,都会被金属丝无情地阻隔,只剩下烦躁的心绪。我可以给家乡的亲人通电话,可是,村庄是一个集合概念,是一部完整的童年历史。我的思念,又怎能通过一根电话线真正抵达村庄的内心呢?
       ③坐在公共汽车上,各种建筑物扑面而来,马路两旁的景物快速移开。我知道,它们是不会彻底地给我的目光让路的;我不会天真地以为,那些物体移开之后,我会看到我所熟悉的田野和牛羊,还有从屋瓦缝隙里钻出的炊烟。
       ④我了解,城市在不停地讨好我。它永无休止地制造着陌生的事物,不断地变幻着色彩,让各种车辆像池塘里的鱼一样游动。这样看起来它是多么鲜活,多么富于动感。它所有的企图,就是让我忘掉村庄。可是,城市的表演,并不符合我的性情,它不断离间着我和村庄的关系,这只能增加我对村庄更加深切的思念。
        ⑤每天,我在城市里坐车,在城市里漫步,看城市上空偶尔飞过的小鸟,打量城市马路旁的树木花草,试图寻找关于村庄的蛛丝马迹。因为我始终不肯相信,城市会将村庄彻底地掩埋,将村庄彻底地阻断。
        ⑥忽然有一天,当我的目光无意中停在一块站牌上时,一下子惊呆了。我坚信,我找到了村庄!确切地说,我发现了村庄的名字。那块很不起眼的公共汽车站牌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村庄的名字:上钱村,下钱村,吴家湾,马家庄。虽然不是我的家乡,但它们作为村庄,也意味着一群乡人的远徒。我突然感到,那块站牌,不就是消逝了的村庄的纪念碑吗?而此时,汽车广播里,正一遍遍地播报着村庄的名字,仿佛在召唤着村庄的亡魂。
         ⑦又岂止是那块小小的站牌上写着村庄的名字,每一块站牌,每一条马路,甚至每一个街巷,到处都是村庄的名字,人们每天都在念叨着村庄的名字。村庄消失了,村庄的名字顽强地生存下来了。或者说,当村庄消失的时候,它把名字传给了城市。如此说来,城市不过是一个谎言。它生长在乡村的土地上,沿袭着村庄的名字,延续了乡村的生命,但它却在一天天地背叛着乡村,制造着关于城市的谎言。
        ⑧当我回到家,急切地打开城市地图时,惊讶地发现,我们整座城市,我们引以为豪的繁华都市,它实际是由一个个小村庄连接而成的。地图上,那些村庄的名字,星罗棋布,赫然在目;那些名字,灵动鲜活,栩栩如生,即使历经千年,也不可能被钢筋混凝土彻底掩埋。
        ⑨而我们所谓的城市,看起来则更像一座硕大无比的纪念碑,矗立在乡村的土地上,无时无刻不在祭奠着被它掩埋在地下的村庄。

阅读文章,根据要求,回答小题。

原谅

尤今

    ①上海的一家餐馆里,负责为我们上菜的那位女侍,年轻得像是树枝上的一片嫩叶,她捧上蒸鱼时,盘子倾斜,鱼汁泼洒在我搁于椅子上的皮包上!我本能地跳了起来。阴霾的脸,变成欲雨的天。这皮包,是我的心头大爱。

    ②可是,我还没有发作,我女儿便以旋风般的速度站了起来,快步走到女侍身旁,露出了极端温柔的笑脸,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不碍事,没关系。”女侍手足无措地看着我的皮包,嗫嚅地说:“我,我去拿布来抹……”万万没想到,女儿居然说道:“没事,回家洗洗就干净了。你去做工吧,真的,没关系的,不必放在心上。”女儿的口气是那么的柔和,倒好似做错事的人是她。女侍原本绷得像石头一般的脸,慢慢地放松了,她细声细气地说了声“对不起”,便低着头走开了。

    ③我瞪着女儿,觉得自己像一只气球,气装得过满,要爆炸,却又爆不了,不免辛苦。女儿平静地看着我,在餐馆明亮的灯火下,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她大大的眸子里,竟然镀着一层薄薄的泪光。

    ④当天晚上,返回旅馆之后,母女俩齐齐躺在床上,她这才亮出了葫芦里所卖的药。

    ⑤留学伦敦的三年,为了训练她的独立性,在大学的假期里,我们不让她回家,要她自行策划背包旅行,也希望她在英国试试兼职打工的滋味儿。活泼外向的女儿,在家里十指不沾水,粗工细活都轮不到她,然而,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英国,却选择当女侍来体验生活。

    ⑥第一天上工,便闯祸了。她被分配到厨房去清洗酒杯,那些透亮细致的高脚玻璃杯,一只只薄如蝉翼。女儿战战兢兢,好不容易将那一大堆好似一辈子也洗不完的酒杯洗干净了。正松了一口气时,没有想到身子一歪,一个踉跄,撞倒了杯子,杯子应声倒地,“哐啷、哐啷,哐啷、哐啷”连续不断的一串串清脆响声过后,酒杯全化成了地上闪闪烁烁的玻璃碎片。

    ⑦“妈妈,那一刻,我真有堕入地狱的感觉。”女儿的声音,还残存着些许惊悸,“可是,您知道领班有什么反应吗?她不慌不忙地走了过来,搂住了我,说:‘亲爱的,你没事吧?’接着,又转过头去吩咐其他员工:‘赶快把碎片打扫干净吧!’对我,她连一字半句责备的话都没有!”

    ⑧又有一次,女儿在倒酒时,不小心把葡萄酒倒在顾客乳白色的连衣裙上,原以为顾客会大发雷霆,没想到她反而倒过来安慰似的说:“没关系,酒渍嘛,不难洗。”说着,站起来,轻轻拍拍她的肩膀,便静悄悄地走进了洗手间,不张扬,更不叫嚣,把眼前这只惊弓之鸟安抚成梁上的小燕子。

    ⑨女儿的声音,充满了感情:“妈妈,既然别人能原谅我的过失,您就把其他犯错的人当成是您的女儿,原谅她们吧!”此刻,在异乡异国的夜里,我眼眶全湿。(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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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陈毓)

三天前,他看见那匹马,只一眼,爱已无药可治。马在黎明的地平线上向着太阳驰骋,轮廓金红,但经验告诉他,马是白马。他注视着马的背影起伏又起伏,直至消失。在短短的三分钟里,他经历了爱与离别。

他在马离去的蹄声中失魂落魄,他一整天都神不守舍,不时倾耳而听,期待那独一无二的蹄声再次响起。

东方再次亮起前,他一夜不眠的守候里,那匹马光彩熠熠地出现。

他“嗨”一声,那一声“嗨”寄托着他对马仅仅一天一夜过去就凝集了一生的情感,他敏感地意识到马明白他的情感。马一个打挺,在他目不转晴的注视里,完成从起步到驰飞到止步的一个完美过程,像是诚意报答他的守望,又像是要自夸给他看。

他向马远远地伸出他的右手,他想走得姿态洒脱,但却走得磕磕绊绊,他控制不住战栗,但他还是靠近了马。他几乎是一跃而起,就在他几乎触及马背的一瞬,马闪电般地向他扬起后蹄,他感到小腹一麻,马蹄却在离他一寸的距离收住。马一个转身,向着天边飘然而去,使他再一次地失魂落魄。

他忽然想起他的经验,两天来退隐的经验这一刻被唤醒。他要用经验拥有这匹马。

是的,他是驯马师,草原上最优秀的驯马师,驯服野马是他一生的光荣。他是野马的敌人,也是野马的知已。千里马之于伯乐,野马之于他,都是彼此的存在意义。

带上驯马师的套索、鞭子以及嚼子,它们从祖先那里传递过来。他想起他的工具,却决定放弃工具,赤裸的马,天籁一般妙不可言的马,任何工具对它,都是侮辱。他决定徒手对待白马。

他在第三天黎明前夕等在他遇见马的地方,他预感马会来和他约会。

他捕捉到风中马的气息,循着气味,他看见那匹马,他耸动鼻翼,心醉神迷,但他清醒着眼前的约会,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动作,把身体变成一朵云,袅袅升腾,飘上马背。

他感受到了马背的温度,但几乎同时,他像一滴难以栖息在树叶上的水珠一样,在马背上弹跳而起,跌落在马身后的草地上。他再次把身体聚拢成一朵云,飘向马背。他依然白费力气,再次坠地,白马稳立不动,像是在奚落他,又像是在嘲讽他,

他仰脸筒在地上,向白马伸出双手,喃喃自语“小白马、小白龙、龙龙。

他听见四周轰然而起的笑声。

你还是驯马师吗?

你忘了你的鞭子,套绳、马嚼子啦?

他的那些驯马的搭档,他们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他真是昏了头,忘了潜伏在白马身边的危机。

多么漂亮的一匹马啊!伙伴们赞美。

去野马那里,带上你的马鞭和嚼子,你忘了这些了,一个驯马师怎能忘了这些!奚落他的同伴,把一根长长的套索向白马抛去。

他从草地上跃起的同时,看见三根套马索从三个角度抛向他心爱的白马的脖子,把腾空的马从半空绊倒在地,马在脊背触地的刹那再次腾起,像一团火焰跑远了,脖子上的绳索在它的身后哆哆嗦嗦。那团火焰在天边再次被绊倒,绊倒又挣起,像夏日雷雨天在草地深处炸响的连环雷。一团火焰,又一团火焰。三个驯马师拉着套索滚下各自的马,被白马拖曳着在草地上犁过,却都不松手。又有三个驯马师齐齐刷刷地抛出手上的套索,把他们像石头般沉重的身体坠在各白的套索上,一起对付那孤胆英雄。

冷铁的马嚼子穿过白马的嘴唇,缰绳也已套上,天光大亮,所有的人都看清眼前这匹马,熠熠生辉,仿佛神就住在它那一边。

一个胆大妄为的家伙拉着马绳跃上白马优美的脊背,但他旋即像被利剑刺中一般滚落下来。另一个知难而上,被马闪电般地一踢,也跌下去了。

同伴的号叫唤起驯马人心中更大的野性。6根套索如死亡的绞索,把马拉翻在地,

跃起,摔倒。摔倒,跃起。似乎一千次。

嫣红如红宝石的血滴从衔铁口滴滴跌落。即便这个时候,他心爱的白马依然睁着那双不染一尘的眼睛,它不知道不屈服的马儿在驯马人这里是不存在的。

白马最终的结局可想而知。马被杀死,变成别马人胃囊中的物质,马的精神将来到人的身体里,马的勇气、气力、无畏、不屈,这些都是驯马人看重的。宰杀烹食马肉的过程,也以欢庆的方式,男人举杯痛饮,女人载歌载舞,孩子为争一块马的拐骨扭打在一起。

奇异的肉香不可阻挡地冲进他的鼻腔,刺激他的眼泪滚滚。

他渴望得到马的头骨,哪怕他要为此和那个杀死马的驯马师决斗,他也不放弃这最后的机会,他想要珍藏它,像珍藏可以一生缅怀的爱情。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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