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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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京市西城区三中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包身工》选段,完成下面小题。

    ①已经是旧历四月中旬了,上午四点过一刻,晓星才从慢慢地推移着的淡云里面消去,蜂房般的格子铺里的生物已经在蠕动了。

    ②“拆铺啦!起来!”穿着一身和时节不相称的拷绸衫裤的男子,像生气似的呼喊,“芦柴棒,去烧火!妈的,还躺着,猪猡!”

    ③七尺阔、十二尺深的工房楼下,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十六七个“猪猡”。跟着这种有威势的喊声,在充满了汗臭、粪臭和湿气的空气里面,她们很快地就像被搅动了的蜂窝一般骚动起来。打呵欠,叹气,寻衣服,穿错了别人的鞋子,胡乱地踏在别人身上,叫喊,在离开别人头部不到一尺的马桶上很响地小便。成人期女孩所共有的害羞的感觉,在这些被叫做“猪猡”的生物中间,已经很迟钝了。半裸体地起来开门,拎着裤子争夺马桶,将身体稍稍背转一下就会公然地在男人面前换衣服。

    ④那男人虎虎地在起得慢一点的“猪猡”身上踢了几脚,回转身来站在不满二尺阔的楼梯上面,向着楼上的另一群生物呼喊:“揍你的!再不起来?懒虫!等太阳上山吗?”

    ⑤蓬头、赤脚,一边扣着纽扣,几个睡眼惺松的“懒虫”从楼上冲下来了。自来水龙头边挤满了人,用手捧些水来浇在脸上。“芦柴棒”着急地要将大锅里的稀饭烧滚,但是倒冒出来的青烟引起了她一阵猛烈的咳嗽。十五六岁,除了老板之外,大概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姓名。手脚瘦得像芦棒梗一样,于是大家就拿“芦柴棒”当做了她的名字。

    ⑥这是杨树浦福临路东洋纱厂的工房。长方形的,红砖墙严密地封锁着的工房区域,像一条水门汀的弄堂马路划成狭长的两块。像鸽子笼一般地分得均匀,每边八排,每排五户,一共八十户一楼一底的房屋,每间工房的楼上楼下,平均住着三十二三个“懒虫”和“猪猡”,所以,除了“带工”老板、老板娘、他们的家族亲戚和穿拷绸衣服的同一职务的打杂、请愿警……之外,这工房区域的墙圈里面住着二千左右衣服褴褛而替别人制造衣料的“猪猡”

(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一段中的“才”与后面的“已经”呼应,天还没亮包身工们就得起床,说明她们很辛苦。 B、“蠕动”一词既写了包身工们开始起床的动作,又有比拟的意味,体现她们非人的生活状态。 C、男人的穿着和时节不相称,这说明他的生活也很贫困,因而借打骂包身工们来发泄自己的怨气。 D、点面结合是选段的写作特点:先写了包身工的群体形象,这是 “面”;然后写芦柴棒这一个体烧稀饭的情景,这是“点”。
(2)、解释划线语句的含意。
(3)、第三自然段包身工居住的环境和起床时的表现分别有怎样的特点?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带伤的美丽

梁衡

如让你欣赏一位带伤流血的美人,那是一种怎样尴尬。40年后,当我重回内蒙古乌梁素海时,遇到的就是这种难堪。

乌梁素海在内蒙古河套地区东边的乌拉山下。40年前我大学刚毕业时曾在这里当记者。叫“海”,实际上是一个湖,当地人称湖为海子,乌梁素海是“红柳海”的意思。红柳是当地的一种耐沙、耐碱的野生灌木。单听这名字,就有几分原生态的味道。而且这“海”确实很大,历史上最大时有1200多平方公里,是地球上同纬度的最大淡水湖。每当船行湖上时,我最喜欢看深不可测的碧绿碧绿的水面,看船尾激起的雪白浪花,还有贴着船帮游戏的鲤鱼。而黄昏降临,远处的乌拉山就会勾出一条暗黑色的曲线,如油画上见过的奔突的海岸,当时我真觉得这就是大海了。

那时,市场上物质供应还比较匮乏,城里人一年也尝不到几次鱼,但这海子边的人吃鱼就如吃米饭一样平常。赶上冬天凿开冰洞捕鱼,鱼闻声而来,密聚不散,插进一根木竿都不会倒。那时,每当外地人一来到河套,主人就说:“去看看我们的乌梁素海!”眼里放着亮光,脸上掩饰不住的骄傲。

这次我们真的又来看乌梁素海了。7月的阳光一片灿烂,我们乘一条小船驶入湖面,为了能更有效地翻动历史的篇章,主人还请了一些已退休的老“海民”,与我们同游同忆。船中间的小桌上摆着河套西瓜、葵花籽,还有油炸的小鱼,只有寸许来长。主人说,实在对不起,现在海子里最大的鱼,也不过如此了。我顿觉心情沉重。40年前打鱼,是用麻绳结的大眼网。三斤以下的都不要,开着70吨的三桅大帆船进海子,一网10万斤,最多时年产500万吨。打上鱼就用这湖水直接煮,那才叫鲜呢。现在,这水你喝一口准拉肚子。”

海上泛轻舟,本来是轻松惬意的事,可是今天我们却无论如何也轻松不起来。这应了李清照的那句词:“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我们今天坐的船真的由过去的70吨三桅大船退化成像一只蚱蜢似的舴艋小舟。

河套灌区是我国三大自流灌区之一。黄河自宁夏一入内蒙古境,便开始滋润这800里土地。经过总干、干、分干、支、斗、农、毛七级灌水渠道,流入田间,又再依次经总排干、排干等七级排水沟,将水退到乌梁素海,在这里沉淀缓冲后,再退入黄河。所以,这海子是河套平原的“肾”,首先起储水排水的作用。同时,又是河套的“肺”,它云蒸雾霭,吐纳水汽,调节气候。所以才有800里平原的旱涝保收,才有和北面乌拉山著名的国家级森林保护区的美景。但是,近几十年来人口增加,工厂增多,农田里化肥农药增施,而进入湖中的水量却急剧减少,水质下滑。你想,排进湖里的这些水是什么水啊?就是将800里平原浇了一遍的脏水。河套农田每年施用农药1500万吨,化肥50万吨,进入乌梁素海的工业及生活污水3500万吨,这些都要洗到湖里来啊。所以,当地人说,乌梁素海已经由河套平原的肾和肺,退化为一个“尿盆子”了。

抚今追昔,虽清风拂面,还是拂不去心头的一怀愁绪,我便到后甲板散步。只见偌大的湖面上,用竹竿标出二三十米宽的一条水道,我们的这个“舴艋”小舟只能在两竿之间小心地穿行。原来,湖面的水深已由当年的平均40米,降为不足一米,要行船,就只好单挖一条行船沟。我再看船尾翻起的浪,已不是雪白的浪花,而是黄中带黑,像一条刚翻起的犁沟。半腐半活的水草,如一团团乱麻在水面上荡来荡去,再也找不见往日的碧绿,更不用说什么清澈见鱼了。乌海难道真的应了它的名字,成了乌黑的海、污浊的海?只有芦苇地发疯似地长,重重叠叠,吞食着水面。主管农水的领导说,这不是好现象,典型的水质富营养化,草盛无鱼,恶性循环。

现在如果你不知内情,远眺水面,芦苇还是一样地绿,天空还是一样地蓝,水鸟还是一样地飞,猛一看好像无多变化。可有谁知道这乌梁素海内心的伤痛,她是林黛玉,两颊微红,弱不禁风,已经是一个病美人了 , 也是在强装笑颜,强支病体迎远客。我举目望去,远处的岸边有些红绿房子,泊了些小游船,在兜揽游客。船边地摊上叫卖着油炸小鱼,船上高声放着流行歌曲。不知为什么,我一下想起那句古诗:“商女不知亡国恨,隔墙犹唱后庭花”。受伤的海子、焦渴的大地,我为你祈祷,祝你早日康复,找回昨日的美丽。

(选自2010年8月18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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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傲然苦不谐

在红学的道路上,沿着学术与大众接受、趣味阅读的交叉重合地带,他走出了一条奇异的人生之路,终成一代红学大家。这,有时看上去几乎是神话,令人难以置信。

  比如,1947年,这是他在红学上扬帆起航的年代,他作为燕京大学的一名普通学生得到了大名鼎鼎的胡适的赏识和垂顾,他的第一篇红学论文充实了大家对曹雪芹的认识,使考证派获得文献上的新支持,得以昂然前行,因此受到胡适的推崇。再比如,2005年已是年近八十八岁的他,一年中有八部著作出版,在耳聋目盲的情境下奋笔快写,超出了常人所能理解的程度,被称为是罕见的学术“大跃进”。他,便是周汝昌。

红学之路,是风雨路,也是显学之路,二者,周汝昌先生可谓兼得。他因研究《红楼梦》而处于聚讼纷纭、是非争议的中心,也因红学而成为少见的学术畅销书作家。从1953年他的《红楼梦新证》开始,他就处于红学的论争中心。他的文献资料总被引述,但他的观点也总是飞矢追逐的靶子。周汝昌先生曾不无自嘲地说,我的衣服已经被撕得褴褛不堪,但他们却是使用我提供的材料编制了自己的盛装。

周汝昌先生认为,他在为人之怪(乖僻)上,与曹雪芹相似,都是不同俗流,也不愿意从善如流,他们都是有满腔积愤难以自诉,需要发愤著书以自遣。这种自比,使他钻入曹雪芹的心灵深处,与曹雪芹展开了他人难以企及的对话,创作了无以收束的雄文。其实,我们不妨把周汝昌先生所有的红学著作都看作是与曹雪芹的心灵秘语,这里充满了对话的私语性。他自负与曹雪芹心灵相通,与曹雪芹所赞颂的人物一样,都是正邪两赋之人,出离于俗界凡间,一方面万人嘲谤,一方面又超于万万人之上。他曾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中如此描绘曹雪芹,“倘若细究起来,雪芹是大智慧者,他那话(“愧则有余,悔则无益”)含蓄的内情恐怕还深还厚得多。那‘无益’,也许并不是顽固不化,执迷不悟,死不回头;而是这种悔者,本来丝毫没做什么错事,倒是做极高尚极善美的事——可结果呢?做错事坏事的万人都功成名就,位高禄厚,洋洋乎自得,而这个做好事的曹雪芹,却落得‘万目睚眦,众口嘲谤’,一生忍辱负垢,受尽了欺侮贬抑、诬陷伤害。”“狂于阮步兵”的曹雪芹,孤怀难鸣,周汝昌自信是他的旷世知音。

正是他感觉到“世人待他太浅薄、太恶毒”,所以“要为雪芹鸣冤”,因此,“我不幸之至——当上了‘红学家’。”周汝昌在媒体界已经成为红学泰斗,而他则说红学正是他不幸的选择。为什么不幸?“受了那些魍魉蛇蝎的那么多的明枪暗钺,可谓遍体鳞伤,若不当红学家,何至于此?”

可是他又不后悔,并且“永远不悔”!正像在大多数场合他语气坚定、铿锵有力一样,个性倔强的他向来是一副坚毅面孔,傲然不群。他认定,因为不但是“悔则无益”,而是“为了给雪芹、脂砚洗雪奇冤,受了这等人的欺侮伤害又算得什么?”

周汝昌不愿意人们称他为红学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观念超出了《红楼梦》小说的范围,“以红解红”不是他的路数。周汝昌“研红”给人的最大感受是诗性浪漫,这里抒情大于说理,心灵对话超越了形式逻辑,散论并不来自严格的层层推理。对于《红楼梦》的博闻强识,对于《红楼梦》相关文献的精研细读,使他能天马行空、左右逢源,余裕自如,触境生春!他以《红楼梦》为依托,追求的是崇情文化,一种新创的文化,一种存在于诗性创造中的文化。他在中华大文化的背景下,将一部小说和民族的历史、人生的价值、美好的信念等结合在了一起。他一直说,还有一个“真”的《红楼梦》,这个“真”的《红楼梦》存在在他的感悟里。

所以,与其称周是一位红学家,不如称他是一位诗人。其实,他更偏爱后一个名字!

诗人是个大艺术家,也时常有点儿“怪”,与世俗人不甚谐调。他总有被人误会和嘲谤的遭遇。

(摘编自韦科《一生傲然苦不谐——纪念红学大家周汝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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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村庄上路

卢年初

    我那时以为这一生大概只会做一件事:离开村庄。

    我并非在村庄里过得不愉快,那里的水土很适合我,只不过村里人都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把离开村庄当作出息。我选择一个夏天离开,人们都在打瞌睡,我神不知鬼不觉地走了,不要让他们以为我有什么留恋,以为我带走了村庄的什么东西,我走得要有出息,能留给他们的全留给他们。

    后来我发现我是自欺欺人。路上累了歇脚的时候,把行囊打开,里面装的是一整个村庄。我很羞愧,我曾想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把它们抖掉,但人生这段漫长的路上,想要的东西还未得到时,原来拥有的东西你也还无法舍弃。在县城读书,我不能舍弃我的贫穷。在寄宿的同学中,我的伙食比许多人都要差,一般我只买个小菜,另外吃自己带的家乡菜:咸鱼、坛坛菜、鲊辣椒。肚子饿了,就用炒米茶充饥。炒米茶是母亲亲手做的,只要用开水一冲,加点红糖,很香。在省城读书,我以为离村庄越来越远了,但我却无法摆脱家乡话的困扰。在机关里办公,我摆脱不了家乡老土的做派。我常常怀疑同事是不是私下里议论我是个乡巴佬。我常见到来看我的老乡,看到他们就像看到自己,我为此忧戚:难道真的就抛不开村庄了吗?

    在我尽力掩藏村庄时,村庄却如影子一样照看我,照看着许多像我一样从村庄出来的人。我毕业后被安排到这座城市,在城里我遇到一个叫莲的女子,她的一切都具有村庄的风韵。她不在乎我的家底,却看上了农家孩子的勤劳和朴实;接受她的爱情,我知道又等于接受了村庄的一笔恩惠。后来,我的继父、母亲跟着我进了城,开了一家土菜馆,曾经叫我害羞的家乡菜,全部端上了大桌子。家乡菜全部来自家乡的风水,别有一番滋味。借助土菜馆,我发了一点小财,我真的离不开村庄了。我开始懂得,我们这些出门在外的人,永远都是村庄的骄傲,也永远都是村庄的累赘;我们把她的善良播撒,也把她的丑陋翻新。

    不知何时起,我开始把村庄像糖一样含在嘴里,稍不留神,香甜就脱口而出。我走到哪里,村庄都扑面而来。村庄的竹器、村庄的粮食、村庄的花卉,全都进了城,我感到这一切似乎都是跟着我进城的。我们这些从村庄出来的人,常常聚会,侃起村庄,就好像是在村庄的某个田亩说话,高昂铿锵。当我们贫穷,老把村庄当作羞涩;当我们富有,又拿村庄来调味,我们永远在把村庄当作铺垫,当作背景。

    总感觉对村庄有所亏欠,总是不想爽爽快快承认,终于有一天,我的灵魂在不断在拷问中,村庄才真实地的凸现出来。走吧,回吧,从村庄出来的人,回去干点什么,或者什么也不干。村庄最初不认识我们,但等我们一开口,就知道我们是谁了,在这块土地上,我们毕竟赤身裸体地摸爬过,村庄还残留着我们的呼吸。其实正是我们想再次缩短和村庄的距离时,村庄似乎在一点点远去。村庄的风物,村人的思维,常让我们寡言少语,我们走近亲近,又走近了陌生。我们对村庄难以有什么回报,因为过去我们带走的太多。我们走的时候,不是带走一把铁锹,而是别的东西,这只有我独自在夜晚书写文字时才真正知道。

    而我那时疏忽了的是,我的文字又把村庄打扰了。我这后半生还有最大的一个愿望要实现,那就是什么时候,要让村庄打个盹儿,我要带着我去上路。(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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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蠡

一个初冬的薄暮,弟弟气喘吁吁地从外边跑进来,告诉我邻哥儿捉得只鸟长脚尖喙,头有璎冠,羽毛洁白。“大概是白鹤吧。”他说。他的推测是根据书本上和商标上的图画,还掺加一些想象的成分。我们从未见过白鹤,但是对于鹤的品性似乎非常明了:鹤是清高的动物,鹤是长寿的动物,鹤是能唳的动物,是善舞的动物,鹤象征正直,鹤象征淡泊……鹤是隐士的伴侣,帝王之尊所不能屈的……

    当我们看见它的时候,它的脚上系了一条粗绳,被一个孩子牵在手中,翅膀上殷然有一滴血痕,染在白色的羽毛上,她们告诉我这是枪伤。瞧它那种耿介不屈的样子,一任孩子们挑逗,一动也不动,我们立刻便寄予很大的同情。我便请求他们把它交给我们豢养,答应他们随时可以到我家里观看,只要不伤害它。大概他们玩得厌了,便毫不为难地应允了。

    我们兴高采烈地把受伤的鸟抱回来,放在院子里。复拿水和饭放在它的面前。看它不饮不食,料是惊魂未定,所以便叫跟来的孩子们跑开,让它孤独地留在院子里。

    第二天一早,我们便起来现看这成为我们豢养的鸟。它的样子却相当漂亮,瘦长的脚,走起路来大模大样,像个“宰相步”。它的头上有一簇缨毛,略带黄色,尾部很短。只是老是缩着头颈,用金红色的眼睛斜看着人。

    昨晚放在盂里的水和饭粒,仍是原封不动。鹤是吃什么的呢?人们都不知道,书本上也不曾提起。“从它的长脚着想,它应当是吃鱼的。”弟弟也赞同我的意见,我们把鱼放在它的面前,看它仍是趔趄踌躇,便捉住它,拿一尾鱼喂进去。看它一直咽下,并没有显出不舒服,知道我们的猜想是对的了,使高兴得了不得。而更可喜的,是隔了不久以后它自动到水盂里捞鱼来吃了。

    从此我和弟弟的生活便专于捉鱼饲鹤了。它渐渐和我们亲近,见我们进来的时候,便拐着长脚走拢来,向我们乞食。我们时常约邻家的孩子来看我们的白鹤,向他们讲些“乘轩”“梅妻鹤子”的故事。受了父亲过分称誉隐逸者流的影响,羡慕清高的意思是有的,养鹤不过是其一端罢了。

    我们始终不曾听到它长唤一声,不曾看到它做起舞的姿势。它的超膀虽已痊愈,可是并没有飞扬他去的意思。一天舅父到我家里,在园中看到我们的鹤,他就皱皱眉头说道:

    “把这长脚鹭鸶养在这里干什么?”

    “什么,长脚鹭鸶?”我惊讶地问。

    “是的。长脚鹭鸶,书上称为‘白鹭’的。唐诗里‘一行白鹭上青天’的白鹭。”

    “白鹭!”啊!我的鹤!

    到这时候我才想到它怪爱吃鱼的理由,原来是水边的鹭鸶啊!我失望而且懊丧了。我的虚荣心受了欺骗。我的“清高”,我的“风雅”,都随同鹤变成了鹭,成为可笑的题材了。舅父接着说:“鹭肉怪腥臭,又不好吃。”

    懊丧转为恼怒,我于是决定把这骗人的食客逐出,把冒充的隐士赶走。我拳足交加地高声逐它。它不解我的感情的突变,徘徊瞻顾,不肯离开。我拿竹帘打它,打在它洁白的羽毛上,它才带飞带跳地逃走。我把它一直赶到很远,到看不见自己的园子地方为止。

    次晨踏进园子的时候,被逐的食客依然宿在原处,好像忘了昨天的鞭挞,见我走近时依然做出亲热祥子。这益发触了我的恼怒。我把它捉住,越过溪水,穿过溪水对岸的松林,复渡过松林前面的溪水,把它放在沙滩上,自己迅速回来。心想松林遮断了视线,它一定认不得原路跟踪回来的。果然以后几天内园子内便少了这位贵客了。

    几天后路过一个猎人,他的枪杆上挂着一只长脚鸟。我一眼便认得是我们曾经豢养的鹭。这回子弹打中了头颈,已经死了。它的左翼上赫然有着结痴的创疤。我忽然难受起来,问道:“你的长脚鹭鸶是哪里打来的?”“就在那松林前面的溪边上。”

    “鹭鸶肉是腥臭的,你打它干什么?”“我不过玩玩罢了。”

    “是飞着打还是站着的时候打的?”

    “是走着的时候打的。它看到我的时候。不但不怕,还拍着翅膀向我走近哩。”

    “因为我养过它,所以不怕人。”

    “真的么?”

    “它左翼上还有一个伤疤,我认得的。”

    “那么给你好了。”他卸枪端的鸟。

    “不要,我要活的。”

    “胡说,死了还会再活么!”他又把它挂回枪头。

    我似乎觉得鼻子有点发酸,便回头奔回家去,恍惚中我好像看见那只白鹭,被弃在沙滩上,日日等候他的主人,不忍离去。看见有人来了,迎上前去,但它所接受的不是一尾鱼,而是一颗子弹。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擅于到来的人和擅于离别的人

李娟

    我妈是擅于到来的人。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总是伴随着坏天气和无数行李。

    她冒雪而来,背后背一个大包,左右肩膀各挎一个大包,双手还各拎一只大包。像是一个被各种包劫持的人。

    一见面,顾不上别的,她先从所有包的绑架中拼命脱身。气儿还没喘匀,就催着我和她去拿剩下的东西。我跟着她走到楼下,看到单元门外还有两倍之多的行车。

    我妈为我带来的东西五花八门。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两根长棍。准确地说,应该是两棵小松树的树干。笔直细长,粗的一端比网球略粗,细的一端比乒乓球略细,大约三米多长。

    难以想象她是怎么把这两根树干带上班车的。要知道,在当时,所有的班车都不允许在车顶上装货了。放进下面的行李仓?也不可能。放到坐椅中的过道里?更不可能。况且她还倒了三趟车。总之这是千古之谜。

    她把这两根树干挂在我的阳台上方,然后……让我晾衣脚……

    她骄傲地说:“看!细吧?看!长吧?又长又细又直!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么好的木头!真是很少能见到这么好的,又长又细又直!……”——于是就给我带到阿勒泰了。

    是的,她扛着这两根三米长的树干及一大堆行李,倒了三趟车。没有候车室,没有火炉。她在省道线或国道线的路口等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守着她的行李站在茫茫风雪之中,不知车什么时候来,也不知车会不会来。

    头一天她也在同一个路口等了半天,又冷又饿,最后却被路过的老乡告之班车坏了,要停运一天……但第二天她仍站在老地方等待,心怀一线希望。后来车来了。司机在白茫茫天地间顶着无边无际的风雪前行,突然看到前方路口的冰雪间有一大团黑乎乎的事物。据他的经验,应该有三到五个人在那里等车。可是走到近前,却发现只有一个人和三到五个人的行李。

    总之,她不辞辛苦给我带来了两根树干。

    ——它们又长又直又匀称,最难得的是,居然还那么细。她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完全能配得上城里人。却没想到城里人随便牵根铁丝就能晾衣服。

    后来我搬家了。那两根树干实在没法带走,便留给了房东。不知为什么,当时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又过去了好几年,搬了好几次家,最后打算辞职。我妈说:“你要是离开阿勒泰的话,一定记得把我的木头带回来。”到那时,才突然间感到愧疚。我告诉她早就没了。她伤心地说:“那么好的木头!那么直,那么长,关键是还那么细!你怎么舍得扔了!”却丝毫不提当年把它们带到阿勒泰的艰辛。

    那是2003年左右,我在阿勒泰上班,同时照料不能自理的外婆。工资六百块,两百块钱交房租费,两百块钱存到冬天交暖气费,剩下两百块钱是生活费。也就是说,日子过得相当紧巴。

    我妈第一次来阿勒泰时,一进到我的出租屋,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房间的30瓦灯泡拧下来,统统换成她带来的15瓦的。

    第二件事是帮我灭蟑螂。那时我不敢杀生,后果便是整幢楼的邻居都跟着遭殃。我妈烧了满满一壶开水,往暖气片后面猛浇。黑压压的蟑螂爆炸般四面逃窜,更多的被沸水冲得满地都是。

    接下来的行程内容是逛街。

    乡下人难得进一次城,她列了长长的清单,然而什么都嫌贵,最后只买了些蔬菜。菜哪儿没卖的?但是阿勒泰的菜比富蕴县的便宜。还买了几株带根的花苗。天寒地冻的,她担心中途倒车的时候花苗被冻坏,便将它们小心地塞进一个暖瓶里,轻轻旋上盖子。

    她每次来阿勒泰顶多呆一天。一天之内,她能干完十天的事情。每次她走后,好像家里搬走了一支部队。

    走之前,她把她买的宝贝花慷慨地分了我一支。我家没有花盆,她抬回一只塑料油桶,剪开桶口,洗得干干净净。又不知从哪儿挖了点土,把花种进去,放在我的窗台上。因为油壶是透明的,她担心阳光直晒下,土太烫了,对根不好,特意用我的一本书挡着。她走后,只有这盆花和花背后的那本书见证了她曾到来。

    而我,我最擅长离别。迄令为止,我圆满完成过各种各样的离别。

    我送我妈离开,在客运站帮她买票,又帮她把行李放进班车的行李厢,并上车帮她找到座位。最后的时间里,我俩一时无话可说,一同等待发车时间的到来。

    那时,我想起来很久很久以前的另一场离别。旧时的伤心与无奈突然深刻涌上心头。我好想开口提起那件事,我强烈渴望得知她当时的感受。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一句话来。此时此刻,彼此间突然无比陌生。甚至微微尴尬。我又想,人是被时间磨损的吗?不是的,人是被各种各样的离别磨损的。

    这时,车发动了。我赶紧下车,又绕到车窗下冲她挥手。

    就这样,又一场离别圆满结束了。最后的仪式是我目送这辆平凡的大巴车带走她。然而,车刚驶出客运站就停了下来,高峰期堵车。最后的仪式迟迟不能结束。我一直看着这辆车。

    我看着它停了好久好久。有好几次强烈渴望走上前去,走到我妈窗下,踮起脚敲打车窗,让她看到我,然后和她再重新离别一次。

    但终于没有。

    (本文节选自《遥远的向日葵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雪地开花

刘国星

    坡上坡下、岭岭洼洼的小兽们垒知道,我爷爷不好惹!我爷爷精神矍铄,银须飘飘。在草原放牧生活了大半辈子。他眼睛毒、耳朵灵、鼻子尖。大友狼借夜色叼走了小羊,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我爷爷硬是码着蹄印,找到狼窝,打断了它的腿。狼有狼道,蛇有蛇踪。爷爷心明眼亮。所以呢!爷爷从蒙古包里一出来,咳嗽一声,狼呀、免呀、獾呀、百灵子呀,齐齐竖起耳朵,提拎着心,否则是会丢掉小命的。

    这当然要提到我爸。我爸刚生下来,奶奶就没了。爷爷既当爹又当妈。爷爷到处给我爸找吃的,养活我爸。爷爷让我爸向母羊认了“干妈”,羊奶性温,营养丰富。爷爷像个细心婆娘,挤奶,烧沸,再晾成温凉,灌进奶瓶,平抱起弦子,喂奶。我爸吃得可欢了,嘴角都嘟噜出雪白的奶浆子……多年以后,我爸给我讲述时,满脸喜色,我想当时他要是长条小羊尾巴,也肯定会晃个不停。可我爸没高兴多久,牧区成“社”,有数的牛马羊驼都归进社里……后来,给我爸找吃的成了头等大事,他的食谱庞杂而又出人意料。“鸟蛋拿回来,太阳会告诉你咋吃!孵化的,要烧熟。没孵化的,生喝煮熟都行。”那次夹住个獾,肉香啊!一吃满嘴流油。

    可我爸终因好久没吃过肉,吃坏了肚子。

    那年眼看过年了,爷爷神秘地附在我爸耳边,说:“年夜饭吃兔子肉。”我爸不解。爷爷拿被蒙住头,压低嗓音说:“南山坡有兔子窝,我盯好久了。那只老兔子,精哩!只要我一出门,它就坐在山头,盯住我看。我该做啥做啥,假装没看见它。一年都没惹它,现在是时候啦!”

    我爸按照吩咐,出包拖回捕兽夹。他偷偷向南山坡一瞥,果真有只兔子,一竖一竖地向这边瞭望,见是我爸,才放下身子,啃草去了。爷爷把捕兽夹放进开水煮,又用雪反复搓,说是去锈味。后来,爷爷让我爸出去耍闹,吸引住那只老兔子。我爸穿上奶奶的蒙古袍,还扎上头巾,一瘸一拐地出了门,喊叫、瑚高、敲铁盆子,惊得那兔子不知所措……转跑出好远,又跑回来。我爸一刻不停,直到爷爷转回包里喊他,他才瘫软在地。爷爷却挥挥拳头,欣喜得很,好似一位凯旋的将军。

    那晚,下了一层雪,爷爷装扮好,猫在下风头的土坑里,头顶还盖块冻牛粪。当然,他的鼻孔里弥漫着的是肉香!夜是小兽们的。月亮升起,草原像蘸在牛乳里。兔子窝里一股脑地涌出五只免子,一大四小。你撞我挤,嬉闹着向坡顶的草丛蹿动。兔子有道,小兔子们早已走熟。即使有雪,也会按照老路走的。老兔子耸立起耳朵,走、看、听、嗅,像个侦察兵,它渐渐走近积雪下面的捕兽夹了,爷爷又喜又忧。他以前尚未发现这寓崽!谁知,走在前面的老兔子,突然停住脚,嗅嗅,又退回来。爷爷心凉了,知道捕兽夹已然暴露。可幸运的是小兔子们却没在乎,还在你拥我挤地往前冲。老兔子挡这个,那个就从它的身边溜过去,堵来堵去,眼见得堵不住了……老兔子急得嘶叫一声,立起身子,小兔子们终于停步。老兔子一下子成了整个草原的中心,月光照着它,雪光衬着它,我爷爷和小兔子们不错眼珠地盯着它。天地大静。远远地,有长调百转千回地从风里折过来……爷爷就在那刻惊呆了——在长调声中,只见那兔子上肢直立,踮起后肢,像白天鹅般优雅地翩翩起舞……月光下,雪光中,舞蹈的免予通体发光,像个精灵,晶莹剔透,忧伤而又深情。它像是陷在寒冷刺骨的冰河,倒卧无助,每一次蹬跳是那样地痛苦不堪,令人心碎。它又像是在用力地发光发热,想变成一颗太阳,融冰化雪,幻想让小兔们能在春日的绿草地上哆嗦地进食,身边是热气腾腾的土地和潺潺喧闹的河水。它似热恋缠绵又似毅然决绝,它开始了和四只小兔子的碰撞与亲吻……突然,在长调的高音里,它高高跃起,撞向雪花掩盖的捕兽夹……“啪”地钝响,雪地盛开一朵黑色的花。小兔们四散逃窜。

    年三十晚上,爷爷给我爸炖好兔肉,却一筷来动。爷爷叹了一口气:“唉!小兔子没了妈妈,在冰雪地里找不到吃的,可怎么活啊!”我爸每次讲到这,眼里就会泛层雾。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7年第32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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