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选段,完成下面题目。
第二次行礼时,先生便和蔼地在一旁答礼。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我对他很恭敬,因为我早听到,他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
不知从那里听来的,东方朔也很渊博,他认识一种虫,名曰“怪哉”,冤气所化,用酒一浇,就消释了。我很想详细地知道这故事,但阿长是不知道的,因为她毕竟不渊博。现在得到机会了,可以问先生。
“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我上了生书,将要退下来的时候,赶忙问。
“不知道!”他似乎很不高兴,脸上还有怒色了。
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只要读书,因为他是渊博的宿儒,决不至于不知道,所谓不知道者,乃是不愿意说。年纪比我大的人,往往如此,我遇见过好几回了。
我就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
“人都到那里去了?”
人们便一个一个陆续走回去;一同回去,也不行的。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矩,但也不常用,普通总不过瞪几眼,大声道:——
“读书!”
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真是人声鼎沸。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有念“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茅橘柚”的……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象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

(1)、请问以上片段中,记叙了我在三味书屋生活的哪几件事?

(2)、鲁迅先生一直高举“反封建”的大旗,有人说鲁迅对三味书屋的先生非常的痛恨,他是封建教育制度的典型代表,极大的扼杀了儿童的天性。对此你有何看法,并结合选文叙述依据。

(3)、文中师生读书一段写得对比鲜明,非常有趣。老师一个人在大声朗读,而同学们却在偷偷玩耍。这里作者为什么要如此细致的描写我画画的事情?这对表现先生的形象有什么作用?

(4)、请你说说下面句子中划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 , 向后面过去,过去。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①“粉丝”来自英文的fans,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②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尽管杜甫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③此地我必须特别提出夏志清来,说明知音之可贵,不但在于慧眼独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于胆识过人,敢畅言所见。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国现代文学史》在美国出版,钱钟书与张爱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鲁迅、茅盾分庭抗礼,令读者耳目一新。文坛的旧观,一直认为钱钟书不过是学府中人,偶涉创作,既非“进步”作家,也非“前卫”新锐;而张爱玲也只是上海洋场一位言情小说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钱钟书、张爱玲,还有沈从文的独创成就,更在40年前美国评论界“左倾”成风的逆境里,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见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并兼。有知音一锤定音,不愁没有粉丝,缤纷的粉丝啊,蝴蝶一般地飞来。
         ④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须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⑤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 , 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⑥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⑦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底线

冯骥才

      ①一个物欲的时代和一个非物欲的时代,人的底线是不同的。社会的底线也在下降。所谓社会底线下降,就是容忍度的放宽。原先看不惯的,现在睁一眼闭一眼了;原先不能接受的,现在不接受也存在了。在商业博弈中,谎话欺骗全成了“智慧”;在社会利益竞争中,损人利己成了普遍的可以获利的现实;诚信有时非但无从兑现,甚至成为一种商业的吆喝或陷阱。在这样的社会生态中,人的底线不知不觉在下降。

      ②可是这底线就像江河的水线,水有一定高度,船好行驶,人好游泳。如果有一天降到了底儿,大家就一起陷在烂泥里。我们连自己是脏是净是谁也不知道了。

      ③所以,人总得有自己做人做事的底线。其实这底线原本是十分清楚的。比如人不能“见利忘义”“卖友求荣”“卖国求荣”“乘人之危”,不能“虐待父母”“以强凌弱”“恩将仇报”“落井投石”,还有“不义之财君莫取”“朋友妻不可欺”等等。

      ④这个古来世人皆知的底线,也是处世为人的标准,似乎已被全线突破了。

      ⑤底线无形地存在于两个地方。一在社会中,一在每个人心里。如果人们都降低自己的底线,社会的底线一定下降。社会失去共同遵守的底线,世道人伦一定败坏;如果人人守住底线,社会便拥有一条美丽的水准线﹣﹣文明。因此说,守住底线,既为了成全社会,也是成全自己。

      ⑥然而,这两个底线又相互影响。关键是在碰到低于你的底线时,你是降下自己的底线,随波速流,还是坚守自己的底线,洁身自好?有人说,在物欲和功利的社会里,这底线是脆弱的。依我看,社会的底线可能是脆弱的,人的底线依旧可以坚强,牢固不破。

      ⑦底线是人的自我基准,道德的基准,处世为人的基准。

      ⑧人的自信是建立在底线上的。没有底线,一定会是一塌糊涂的失败的自我,乃至失败的人生。有底线,起码在“人”的层面上 , 获得了成功的自我与成功的人生。

(选自2013年6月3日《今晚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各题。

家乡的小枣

肖复兴

    ①枣有多种吃法,枣可以入菜,可以有多种做法,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吃法,这样的做法。

    ②一般用枣做菜,枣只是陪衬,比如红枣煨肉,枣只是肉周围一圈的护兵,将军肯定还是中间昂昂然的肘子肉。在家乡沧县吃的这道菜,却是全部用小枣做成的。一盘端上来,红扑扑的,玛瑙一样层层叠叠全是枣。做法是将枣去核后,中间塞上黏面,使得这道菜红白相间,色彩多了一份明快。再浇上一层拌有桂花的浓汁,又使得这道菜玲珑剔透、晶莹透明,还多了一份浓郁的香味。

    ③关键是这道菜不仅看起来赏心悦目,吃起来更有味道,一颗颗小枣虽然只有手指甲盖大,枣肉却厚实有劲,夹上黏面,就更有嚼头。黏面中不用加糖,小枣本身就足够甜的了。北方人都爱吃黏面,有了这层黏面,绵绵软软之中,多了扯不断理还乱的回味。

    ④我是第一次吃这样新鲜而有味道的菜,只有在家乡才能吃到这样的菜。家乡沧县被称为枣县,到处是枣树,光枣的品种就有两百多种。说起家乡的枣,打我小时候记事时起就知道。虽然,父亲年轻时候就离开了沧县,我们一家人一直住在北京,但最让他骄傲的就是沧县的武术和小枣,不知多少次提起过沧县的小枣,说得他的嘴唇、听得我的耳朵都起了茧子。家乡人从老家给他带来小枣,是让他最高兴的事了。那种来自家乡的小枣,对于父亲来说一眼就能认出来 , 就像一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乡亲一样;对于我来说,虽然一眼认不出来,看不出它和其他地方的枣的区别来,但只要吃上几颗,就会和别的枣判若两人般分得清爽。

    ⑤那时,我家住的大院里有两棵枣树,秋天打枣,曾是我们孩子的节日。但那枣吃起来,确实不如沧县的小枣甜。当然,甜不是沧县小枣比别的枣多出的惟一优势。有一阵子在北京到处卖一种叫做伊拉克蜜枣的,甜是足够的甜,父亲说甜得齁嗓子,哪儿赶得上老家的枣!老家的枣,刚下树甜中带脆;晒干了甜而绵软。

    ⑥家乡的小枣,一直弥漫在父亲的回忆里和对我们的絮叨里。

    ⑦可惜父亲从未吃过用家乡小枣做的这道菜。

    ⑧回到北京,我如法炮制,也做了这样一道菜。枣是从家乡带回来的,用料和步骤完全一样,但做出的味道却和那天在沧县吃的不一样。真是怪了,莫非真是橘易地而成枳吗?

    ⑨毕竟那是在家乡。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茶是家乡醇

段伟

    ①清明至谷雨,是家乡茶叶采收的黄金时节。这二十天左右的茶谓之“明前茶”或“谷两茶”,一天一个味。

    ②家乡有二十五万余亩茶园,身在现场,才能真正体会茶山的壮观——连山连水地翻涌 , 接天接地地浪漫。春林初盛,漫山荼树吐绿,纤毫未染,通透深邃,一条条茶带随山势蜿蜒一条有一条的风景,一带有一带的韵味。层层叠叠的曲线间,采茶人似天女散花,没有队形没有组合,看似随意,却又是那样和谐自然。她们身挎不同的篮子或提,双于在翠绿的嫩叶上翻飞。

    ③老屋位于一个小山村,翠竹满崖,树木成林。这阵子三嫂每天天蒙蒙亮就上山了。我回老家体验提筐摘茶的乐趣时,三嫂已将满满一背篓茶叶搁在厅堂里。阳光透过晨雾,一缕缕地洒进厅堂,满脸汗珠的她立住休息一会,就躬身把茶叶倾倒在篾晒垫上,摊匀开来,一边又细细把其中的老叶和碎枝拣起丢掉。

    ④“肥壮嫩绿的芽子,成片成片的呢!”三嫂立起身,嘟哝这么一句。“真正的无公害,只是人手不够,兄弟回来的真是时候,我们上山吧。”三嫂笑着招呼我。

    ⑤“雾锁千树茶,云开万壑葱。”我们村里的茶园经过祖辈汗水的浸泡,多年代谢,酝酿出赏心悦目的模样。清明前后,晴雨交替,山坡上积蓄了一冬养分的茶芽,焕发活力,存储着春光,或清朗明洁,或云雾缭绕。大自然馈赠的阳光和雨露,封存在一枚枚圆润饱满的茶芽里。此时,上山一派繁忙,茶园里到处晃动着茶菜人的身影。

    ⑥记忆里,茶叶是当地庄稼人收入的主要来源,小孩学杂费、家庭开支皆巴望在茶叶上。一到采茶季节,起早摸黑的采茶人,脸被太阳晒得通红,手被叶汁染得乌黑,但她们把脆亮的歌声留在了茶山上:“温泉泡开绿春蕊,翩翩起舞味道佳,淡淡茗香醉远客,浓浓深情敬爹妈。”歌声如溪水般清激透亮,在高低浓密的茶树中,冲过来,撞过去,有一种生命原始的力量,荡人心魄。

    ⑦午饭过后,三哥说,该炒茶了吧,三坡便洗刷铁锅,灶膛里火烧得很旺,铁锅热烫起来,就把茶叶倒入。三哥双手不断翻动着,传来茶叶啪爆响的声音,待到叶质如绵、清香初露,三哥将茶叶起锅,放到簸箕里,不停地揉捻,茶叶成条后由三嫂摊放到火塘上的竹罩子里烘烤,如此反复两次,至细秀卷曲,白毫显露,茶叶才幽香沁鼻。

    ⑧傍晚时分,三嫂端坐庭院,将做好的成茶置于簸其里摊凉,再次拣去杂物,茶梗,然后挑选条索均匀的茶叶分装到锡箔袋里,一溜地排过去,像整齐的城垛,颇有成就感。看我入神的样子,三嫂说:“兄弟,你来一杯啊!”

    ⑨我抓起一小撮茶叶放到玻璃杯里,开水冲下,茶叶升腾,细啜轻品,入口亲和,舌上粒粒滚动,滑润清甜,儿时那摄人心魂的茶香顺喉而入,让人通体舒畅。我脱口说:“好茶啊!一点也不比名茶差,”三嫂答道:“是啊,纯天然的呢!有机会,你也帮着宣传宣传。”

    ⑩半个多月茶叶采摘,三嫂显得有些疲意,三哥叫三嫂不要太累。他说,精准扶贫这几年,村里分了一块茶园给他家,采摘的茶叶大部分卖给茶商,吃“茶叶饭”就足够了,但三嫂闲不住:“总是靠扶持像什么话?得攒点小钱找机会生大钱。”

    ⑪吃罢晚饭,我准备回城,三煌递给我一包茶叶,笑着说:“这是给你的!”我接过来茶叶似乎还有炭火的余温,让人暖心暖肺,入骨入髓。

    ⑫“香飘千里外,味酽一杯中。”看到哥嫂今日的生活光景,喝过家乡的茶,我感到血液里有了新的重量。

(选自《人民日报》2019年3月日,原文有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题。

爸爸,谢谢你来捧场

巴人

①他告诉坐在旁边板凳上的妇人说,他的孩子们一个个正在长大。这倒不是什么特别的新闻,孩子们都如此,这是自然现象。

②不过,他面对着棒球场说,他从前以为这种长大过程是一步一步来的。但事实上,他的孩子们却似乎突然从一个年龄阶段跳到另一个年龄阶段,就像他开汽车时转弯一样,换挡会发出令人胆战心惊的声音。

③他记得,他的老大还是3岁时,牵着他的手在街上行走,碰到一个人竟然会打招呼。这个儿子怎么会认识一个他父亲不认识的人呢?即使在那个时候,他对儿子的这种独立个性已经有点感到震惊了。

④现在,孩子们又在经历人生的一些必然里程了。老大在准备他的驾驶执照考试,最小的一个即将报考初中。

⑤现在,球场上轮到13岁的儿子上场博击了。在短短的几个月甚至几个星期里,这孩子就已经掌握了打球时如何运用眼睛、姿势、腕部动作等取胜的要诀。

⑥这位父亲看球的神情,只有父母望着自己孩子时的神情可以比拟。一会儿过分洋洋得意,一会儿又过分吹毛求疵。做一个称职的父亲或母亲,就是要能了解什么是过分。不过,今天这位父亲所感受到的却是另一种东西,是介乎赞叹与哀愁、慈爱与失落的某种东西。

⑦他记起了历年来的一些小事。孩子们从学校带回来的作业一直在变。起初是一个粗糙的木制烛台,后来的是一张厚板桌子;开头是一幅蜡笔画,最后是一篇较长的论文。

⑧也许,他说,他自己正经历一种青春期。也许,所有父母都会跟他们的孩子一起度过第二个青春期,一方面看见他们长大而欣喜,一方面又要放手让他们离开而心痛。

⑨就在这男人和那妇人边谈边看球的时候,比赛两队互换攻守。那个13岁的孩子一阵风似的在他们旁边跑过,捡起一只手套后便跑向第三垒。有人击出一个平飞球正对着他飞过去,但男孩却接漏了。

这位父亲突然一跃而起,接着又坐了下来。他告诉那妇人说:两年以前,这男孩一定会流眼泪,可是现在,他很快就恢复常态了。妇人告诉他:两年前,你一定会情不自禁地要去教导他,但现在你只是个观众。

⑪是的,他说,我们父子俩都在成长。这男人从前以为他对为父之道懂得很多。

⑫毕竟,他自己也做过孩子,也有过一个父亲。他以往把自己看作导师,引导他的子女避开他自己年轻时的陷阱。他把自己的一生视作子女们续往开来的发展基础,就像建造摩天大楼一样。

⑬可是,他的孩子们却更像他年轻时一样。

⑭因此,现在他已慢慢接受英国一位小说家在书中所写的话:“他的儿子也许要经历他自己和他同时代的人所经历过的同样途径,吸取教训就像以前从没有人得过这种教训似的。”现在,轮到他领会到他父亲在他之前所领会过的事情了:对自己子女的关注和期望虽然热切,但始终要放手让他们离开。

⑮球赛终于结束。男孩大步跑了过来,把一只手套和一个棒球交给他,然后跟队友一起走了。走到球场中央时,男孩喊道:“爸爸, 谢谢你来捧场!”他挥手目送男孩离开。没有关系,事情就是这样的,他们都长大了。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