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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山东省莒县洛河中学2017~2018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一次质量检测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目送

    ①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②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彩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A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③十六岁,他到美国作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④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⑤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⑥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⑦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⑧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彷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⑨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⑩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⑪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⑫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公尺。B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⑬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1)、作者以“目送”为线索叙写了自己生命中哪两份难以割舍的目送?分别表达了自己怎样的情感?
(2)、第②自然段作者描写目送孩子上学时的情景,有何作用?
(3)、按要求对A,B两处划线句进行赏析。

①从A句中任选一个你认为最有表现力的词语,进行简要品析。

②从表达效果的角度赏析B句。

(4)、“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请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谈谈这句话的含义。
举一反三
                                                                                               第一声喝彩
                                                                                                    秦文君
       我家附近有户带院子的普通住家,女主人拖儿带女,有点早衰。她家的院子里种满了花,有时女主人就采些插在一个水桶里在门口出售。我曾在那儿买过大红的康乃馨、黄色的玫瑰,她把花束递过来时,我都能看见她那双粗糙的花农的手。
       有一天黄昏,我路过那儿,看见院子里有两株玫瑰开得实在灿烂。它们的花瓣红得像火焰,我指着它们说想要。女主人摇摇头,说每年最好的两朵玫瑰她都要采摘下来寄给远方的两个女儿。女主人的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他絮絮叨叨地埋怨妻子太落伍,认为还不如卖掉实惠,寄一包玫瑰花瓣给女儿毫无意义。可女主人执拗地摇摇头,眼里却闪过与年龄不相称的羞怯。
       翌日清早,我又路过那个鲜花盛开的院子,女主人正守着那两枝挑出的红玫瑰,一脸慈爱,那种真情流露有一种晶莹剔透的美丽。我忍不住告诉她:我被感动了,我正在心里为她喝彩。
       女主人很吃惊,微微开启的唇中没说出一个字,连老花眼镜滑下来也没发现。然后,她再见到我时,眼里充满亲切的神情,有一次她一定要送我一束黄玫瑰,说:“从来没人这么说过我。”我回家把玫瑰数了数,一共十朵,我把其中的一朵送给楼下的漂亮女孩,剩余九朵插入花瓶。那九朵玫瑰代表着我内心的祈盼:让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地久天长的喝彩声。因为我深知,第一声喝彩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在生活的长河徜徉,谁都会有拿不准的时候,感觉自己没分量,快被命运冲走,若是此时传来一声振奋的声音,也许这个人就会成为一座大山。也有人将人生比作球赛,若两旁没有真诚的喝彩,这场球赛如何精彩得了!记得我在念初中时有过一个同桌,她牙齿长歪了,说话爱像男生那么骂骂咧咧,打蚊子像拍手一样劈啪作响。我不喜欢她的粗鲁,我们两个有过相互肩碰肩坐着却有半个月没开口说话的记录。
       在一次作文评比中,我的一篇精心之作没评上奖,名落孙山,我为此心灰意冷,带着一种挫折感把那篇文章撕成碎片。这时,我那位假小子同桌忽然发出愤怒的声音,她说那篇文章写得很棒,谁撕它谁是有眼无珠。
       她其实是说反话在表示对我的喝彩。那是我写作生涯中的第一位喝彩者,那一声叫好等于拉了我一把,记得当时我流出了泪水。
那位同桌后来仍然常常带着好战的脾气,我俩也时常有口角,相互挑战,耿耿于怀。然而我至今难忘这个人,因为她的第一声喝彩就像一瓢生命之水,使我心中差点枯萎的理想种子重新发芽、开花、结果。而且,当我回首往事时,都会遗憾为何当时不待她更温和一些,因为她是我生活中的一道明媚的阳光。
       也时常有人跑来谢我,说是我的某一句肯定的话,使之眼前豁然一亮。其实,我早忘了我为其喝彩过。不过,那也无妨,当我们看到别人生命中的亮色,不妨就大声喝彩。这样不仅使双方变得完美,生活充满爱,也使我们心灵变得博大,因为只有诚实而又热忱的人才会由衷地为别人喝彩。

阅读下面的记叙文,回答后面问题。
                                                                                                                                  父子应是忘年交
                                                                                                                                           冯骥才
        ①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 , 没想到这种事。
        ②我问他:“你哪来的钱?”
        ③“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④“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⑤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了。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的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不声不响、不落痕迹的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阳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⑥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中,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⑦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但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⑧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便说自己如何英勇的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⑨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⑩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⑪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的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的,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他。
        ⑫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⑬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到,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从不对别人的东西产生过好奇与艳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代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联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⑭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⑮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⑯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做孩子,而要把他当做一个独立的男人。
        ⑰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
        ⑱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的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为我这样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所以,我给他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⑲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意。但长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阅读《男孩别哭》,回答下面问题.
        ①门前有溪,稍远有河,被山岭围着,村只得算山村。山村的孩子一天的时间多是在山里度过,而雨,说下就下,它才不管你回没回家。这样,很多时候我们必须遭遇晴出雨归的劫数。灿烂出门,颓丧回家,这是谁也不愿经历的。很多事情,甚至包括人生的命运,都得是这种结局。有什么办法呢?
        ②雨总是起于黄昏,当我们担着柴禾走在蜿蜒山道上的时候,(A)潇潇暮雨要么从后面赶上来,要么在前面截住你,想避都避不开。这时,心情就会像四合的暮色,突然黯淡下来。怎么不黯淡呢?雨加重了肩上的担子,又阻碍了归路的脚步,家就显得更加遥远难及。而雨,阴阴的,凄凄的。
        ③印象最深的是十岁那年秋天,担着柴禾走在黄昏的山路上,山雨沙沙从身后而来,像一张阴暗之网,一下子就将我罩进去了,那颗本来就因孤寂而伤感的心,便进而变得绝望。仿佛淹过我的不是山雨,而是令人窒息的黑水。
        ④山雨打湿我的头发,浸透我的衣服,柴禾在肩上重若千钧。(B)我把担子从左肩换到右肩,又从右肩换到左肩,稚肩在与柴担热烈切磋的过程中慢慢火辣,慢慢红肿。终于一个趔趄,柴禾从柴担两头滑落下来。我一屁股坐在青石板上放声大哭。山雨沙沙无边,冷漠地下着,没有半点怜惜,我哭得更伤心了。群峰座座在雨中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感到小小的自己被大大的世界完全给遗弃了。
        ⑤我坐在青石板上,根本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只能把剩下的那一点气力也哭尽。父亲,我的亲爱父亲,我的同样挑着担子的父亲就在这时从山坳的拐角处出现了,嗨,男孩别哭,我们回家。父亲对我吆喝道。然后像扶起一棵被雨淋趴的庄稼那样将我扶起。他一下子把我从恐惧和绝望的深水区捞救上来。
       ⑥男孩,别哭。二十多年后,当我脱口对自己儿子也说这话时,我才发现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竟是一种成长的标识。只是我儿子面对的不再是山雨带来的困扰,我怀疑父亲的父亲肯定也对父亲说了这四个字。而我儿子的儿子也将在某个未知的时刻对他儿子说出这四个字.
        ⑦后来我看美国著名的成长伤感片,题目竟就用了这四个字:《男孩,别哭》。只是里面的主人公没能跨越这道标识,死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萝卜花丁立梅

      ①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萝卜,她把它雕成一朵朵月季花的模样。花盛开,很喜人。

      ②女人在小城的一条小巷子里摆地摊儿,卖小炒。一小罐煤气,一张简单的操作平台,木板做的,用来放锅碗盘碟,她的摊子就摆开了。她卖的小炒只三样:土豆丝炒牛肉,土豆丝炒鸡蛋,土豆丝炒猪肉。

      ③女人30岁左右,瘦,皮肤白皙,长头发用发卡别在脑后。惹眼的是她的衣着,整天沾着油锅的,应该很油腻才是,却不。她的衣服极干净,外面罩着白围裙。衣领那儿,露出里面的一点红,是红毛衣,或红围巾。她过一会儿,就换一下围裙,换一下袖套,以保持整体衣着的干净。很让人惊奇且喜欢的是,她每卖一份小炒,就在装给你的方便盒里放上一朵雕刻的萝卜花。这样装在盒子里的,才好看。她说。

      ④不知是因为女人的干净,还是她的萝卜花,一到吃饭时间,女人的摊子前,总围满人。五块钱一份的小炒,大家多很耐心的等待着。女人不停地翻铲,而后装在方便盒里,而后放上一朵萝卜花。整个过程,充满美感。于是,一朵一朵素雅的萝卜花,就开到了人的饭桌上。

      ⑤我也去买女人的小炒。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知道她的故事。

      ⑥女人原先有个很殷实的家。男人是搞建筑的,很有些钱。但不幸的是,在一次建筑中,男人从尚未完工的高楼上摔下来,被送进医院,医院当场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女人几乎倾尽所有,抢救男人,才捡回半条命——男人瘫痪了。

      ⑦生活的优裕不再。年幼的孩子,瘫痪的男人,女人得一肩扛一个。她考虑了许久,决心摆摊儿卖小炒。有人劝她,街上那么多家饭店,你卖小炒能卖得出去吗?女人想,也是。总的弄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吧?于是她想到了雕刻萝卜花。当她静静地坐在桌旁雕画时,她突然被自己手上的美镇住了,一根再普通不过的胡萝卜,在眨眼之间,竟能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来。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望和向往。

      ⑧就这样,女人的小炒摊子,摆开了,并且很快成为小城的一道风景。下班了赶不上做菜的人,都会相互招呼一声,去买一份萝卜花吧。就都晃到女人的摊儿前来了。

      ⑨一次,我开玩笑地问女人,攒了多少钱了?女人笑而不答。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

      ⑩不多久,女人竟出人意料地盘下了一家酒店,用她积攒的钱。她负责配菜,她把瘫痪的男人,接到店里管账。女人依然衣着干净,在所有的菜肴里,依然喜欢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菜不但是吃的,也是用来看的呢。她说,眼睛亮着。一旁的男人,气色也好,没有颓废的样子。

      ⑪女人的酒店,慢慢地出了名。提起萝卜花,大家都知道。

      ⑫生活,也许避免不了苦难,却从不会拒绝一朵萝卜花的盛开。

                                                                                                                                                     (选自《语文月刊》2008年,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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