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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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的呼唤
                                                                                                             琼 瑶
         (1)梦中,总听到那山的呼唤。
         (2)从小,热爱山,热爱水,热爱大自然那渺无边际、不可捉摸的神奇与旖旎。
         (3)童年时,在故乡湖南的乡间,曾有那么一座山,使我喘息过,使我迷惑过,使我喜悦而又使我沉迷,至今,那山仍清晰地萦绕于我的脑际。那山并不高,遍布着松树,高大的直入云霄。小的只有半个人高,泥土是红色的,土质松而软,没有杂草,没有荆棘,只是,遍地撒布着一颗颗的松果。而我穿梭于那松林间,奔跑着,呼喊着,收集着那些松果,竟日流连,乐而不疲。玩累了,我会选择一棵巨大的松树,倚着它坐下来,让那如伞般的松枝遮蔽着我。闭上眼睛,我静静地倾听那风声穿过松林发出的簌簌声响,幻想着它在诉说些什么。我一直是个爱做梦的孩子,我就在那儿制造着,酝酿着,堆积着我最初的、童稚的梦。长长久久地听着那山的倾诉、山的声籁和山的呼唤。
         (4)这座童年时期影响着我的山,始终活在我的心中。它带着一股烧灼般的力量压迫着我。一座山!我总觉得自己要攀一座山。而我也总觉得自己在攀一座山。我开始写作,迫切地想写出我对山的那份感觉,我写了很多以山为背景的小说,像《深山里》,像《苔痕》,像《船里的卡保山》……而真正能写出我那份感觉的,只有一篇《幸运草》。
         (5)两年前,随着拍摄《幸运草》的外景勘察队,我上了一座山,我这一生真正地爬上了一座“山”,再度感受到那份令人喘息,令人迷惑,令人喜悦而又令人沉迷的滋味。那座山,那座高不可攀、深入云霄的山,那座远离尘嚣、没有丝毫人间烟火味的山!那座半是梦境、半是幻境、半是仙境的山!
         (6)那山高达海拔一万三千多英尺,名叫“玉山”。
         (7)再没有什么感觉比登上一座“高山”的感觉更踏实,也再没什么感觉比登上一座“高山”的感觉更虚幻,那山半在云封雾绕中,半在氤氲迷离中。岩石高插入云,松树伸展着枝丫,像一只只巨人的手,托住了整个的天空。
         (8)站在那儿,世界在你的脚底,寒意深深的云层包围着你。浓密的松树,高大,挺拔,苍劲,树枝上全挂着一串一串的苍苔,云所带来的水汽凝聚在苍苔上,成为一颗颗晶莹的水滴,顺着苍苔向下滴落。云飘浮在脚下,在眼前,在身边,忽而来,忽而去,忽而凝聚,忽而飘散。太阳的光芒透过树梢,透过云层,像一条条闪烁的光带,遍撒在整个山头。一会儿,你会浴在阳光的灿烂里,一会儿,你又会置身在岩石的阴影下。你身边所有的一切景象,瞬息万变,使你不能不一次又一次的惊叹,惊叹那造物的神秘与神奇。
         (9)夜里,寒月当头,流星数点。山沐浴在月光下,一片清幽,一片朦胧。处处是岩石与巨木的幢幢黑影,给人一份说不出的震慑与肃穆的感觉。山中的夜并不宁静,风在林中穿梭,时而尖啸,如一声壮烈的呐喊。时而低吟,如一支柔美的清歌。除了风声,有隔山的飞瀑,在不停不休的飞湍奔流。有不知名的鸟啼,此起彼应的互相唱和。有树枝偶然的断裂声,有小虫的唧唧,有草丛中不明原委的簌簌……这种种的声浪,汇合成了一股“山的呼唤”,那样让人震慑,让人感动,让人迷惑。似乎在不住地低喊着:“来吧!来吧!来吧!来上一座山。看看山会带给你什么?来吧!来吧!来吧!”
         (10) 梦中,我总听到那山的呼唤。我知道,我将重去,我将攀登,一次又一次。因为,那山在呼唤着我。
(选自《美文阅读》有改动)

(1)、认真阅读第③④两段,结合语境并联系文段内容,理解下面句中划线词语的含义。
①我一直是个爱做的孩子,我就在那儿制造着,酝酿着,堆积着我最初的、童稚的
②我总觉得自己要攀一座。而我也总觉得自己在攀一座

(2)、文中第⑦至⑨段,作者重点描绘了玉山白天和夜晚两种不同的景象。试用简洁的语言分别概括这两种景象的特征。
①白天的玉山:                                                                     
②晚的玉山:                                                                     

(3)、联系全文看,作者童年登家乡的山和后来攀登玉山,其目的有什么不同?

(4)、本文描写景物浓墨重彩,形象生动。请结合你的阅读经验,任选一个角度,简要分析其写法上的特点。

(5)、试概括本文的主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树枝与名片

【日】西村寿行

      少年时代,我家住在濑户内海一个无名小岛上,我常常和父亲一起下海捕鱼。

      我们撒网的地方是轮船的主航道,客船货轮往来不断。为安全起见,每当夜色浓重的时候,我们就点亮一组红灯,以使迎面开来的轮船有所避让。

      我因为是新手,所以担当着监视轮船往来、举灯告急的任务。

      冬天的夜海,风刀霜剑,寒风刺骨。我特意多穿了几件衣服,但它吸尽了海上的潮气,感觉更加沉重冰凉。

      小船摇荡于波涛中,吃力地在波峰浪谷里跃动。

      父亲睡去了,我继续监视着海面。倦怠中,突然发现涌动的海面泛起粼粼波光,定睛一看,一艘彩灯闪烁、装饰豪华的客船迎面开来了,它看见了我举起的红灯,似乎在回避着我们。

      当客船临近我们时,那上面的红男绿女纷纷涌到船舷,倚着栏杆俯视被彩灯烛照的小小渔船。他们穿戴时髦,男的西装革履,女的珠光宝气。他们瞪着好奇的眼睛鸟瞰一个小渔夫,就像鸟瞰动物园中的小猴。一个贵妇人笑着扔下了一截枯萎的树枝,那树枝轻轻落在我的肩头,却像火一样炽烈地灼烧着我的脑海。

      我仰视客船上形形色色的男人女人,向他们传达着愤懑与烦躁,可他们看不见我的表情,他们无动于衷,专心致志地和彩灯一起装饰着客船。留在我脑海里的,是一种冷艳冷酷的印象。

      客船远去了,但它蓄意制造的小山一样的怒涛经久不息地向我们袭来。

      我目送着豪华客船消失在黑暗中,不知道它要驶向何方……哦!我想起来了,前面有一座繁华的大都市呢!那是一座多么辉煌灿烂的都市啊!

      刹那间,我感到一阵悲哀,悲哀得想哭。

      我是一个有着古铜色粗糙皮肤的贫穷渔夫的后代,那些从我眼前一晃而过的红男绿女和我无缘,那远方辉煌灿烂的都市也和我无缘,只有贵妇人丢弃的枯萎树枝靠近了我,我感到无限的悲哀。

      20年后,我奇迹般地在那座辉煌灿烂的都市东京居住了下来,我当上了作家。

      我是海的儿子。每天晚上,我都要沿着妙正寺河散步,然后带一身水的气息回家去。河水流速很慢,两岸璀璨的灯光悠悠地落在河面上,好似闪烁的银带随风起伏。它唤起了我少年时代的回忆,拽住我的脚步让我伫立岸边久久地凝望。我觉得,河面上粼粼波光竟和20年前我的故乡的河面毫无二致,而其中的一部分似乎还吐露着鲜明的濑户内海以往的气息。

      忽然间,一阵冷风吹过,仿佛一件沉重而冰凉的衣服裹在了我的身上。

      当我惊异于冷风的肆虐时,蓦地瞥见河面上荡漾着一条小渔船。渔船上,渔夫正在撒网。和20年前不同的是,渔夫的儿子并没有从事我少年时的工作,他正在为父亲撒网搭着手,他们合力探寻着妙正寺河对城市的奉献。

      过了一会儿,那少年开始仰视我了,使我蓦然间处于20年前豪华大客船上红男绿女的位置。我看不见少年细致的表情,却可以揣摩出他面对岸上的 “西装革履”是如何地感到卑微和不安。一时间,我以作家的名义深深地体味出底层人民的悲哀是怎样沉重地浸润着从濑户内海到东京妙正寺河的每一段航线!我掏出以作家的身份印制的名片向少年扔去——我想会有那么一天,少年循着名片的地址找到一个渔民出身的作家。我看见,那张名片在昏黄的夜空中飞舞了一会儿随即落到了少年瘦削的肩头。

      我希望少年能读懂名片,读懂我抛下名片的意义,就像20年前我读懂了那个贵妇人丢弃在我肩头的枯萎的树枝一样。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2015第5期)

阅读《使命:拯救人类》,完成后面小题。

使命:拯救人类

       出现在我视频光感受器中的第一个人是个身着飞行夏装的男人。

       这个男人站在我面前,脸色发红,双眼布满血丝,使劲冲我摇晃着一个长颈透明塑料瓶,那里面的液体因此发出唏哩哗啦的响声。“去找水,快去给我找水来!”他用很大的声音冲我喊。

       “是,我去找水。”主电脑告诉我必须完全服从人类的命令。我接过了他递来的一个手提式金属水箱。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认出我和这个人是在一架鸵鸟式小型高速运输机的机舱里,这货舱里气温偏高,明显高于标准正常值。

       “该死!全都是军火!不能吃,也不能喝……”他一脚又一脚地踢着身边码放得几乎挨着舱顶的货箱。

       他突然一屁股坐到地板上,捂着脸大声哭起来:“偏偏在这沙漠上空出了机械故障……”

       哭了一阵,他站起来抓住我的双肩:“幸好货物里有你……你听着,是我把你组装好的,是我给了你生命,你得救我!没水我就会死!你要救救我!”他的声音差不多到了人类声带振动的极限。

       “是!我要拯救你!”我牢牢记住了这一使命。

       出得机舱,我看见天空是一望无际的蓝色,地面上是一望无际的黄色,二者相交于地平线。风吹来,黄沙随之扬起。黄沙打在我的身上,发出了密集的细小响声。光线很强,我的视频光感受器的灵敏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我迈开双脚向前走去。开始体内平衡系统有些不适应,但很快就调整过来了。黄色的沙子一踩就陷,我的速度只能达到设计正常步行速度的百分之六十,但我还是一步一步向前走去,同时动用视频传感系统搜索水源。我得找到水,因为我要救人,这是我的使命。

       我已经看见了三千二百三十八次日落了,但我仍然没有看见水。

       我花了很多日子才克服了迷路这个难题。最初四百多天,我都是毫无目的地盲目行进,直到我终于发现我多次重复搜索某一地区我才意识到我迷路了。于是我开始寻找怎么才能保证不致重复搜索同一地区的办法,我的记忆库中没有这方面的信息资料。

       观察了很久我发现天上星辰的位置可以用来进行比较精确的定位,于是每次日落之后我都认真观测,对比星辰的位置,渐渐学会了结合计算步数有目的地向各个区域搜索前进,再不会做无用功。

       三百一十一天时,我体内的能量贮藏消耗过半,于是我开始按程序采取相应措施。白天,我在光照强烈的时候展开腹腔中娇贵的高效率太阳能转换面板,吸取太阳能贮存进微型可充式高能电池中。当太阳光开始减弱之时,我就收起面板,依靠刚吸收的太阳能维持系统运行,维持我的找水行动。

       在这三千二百三十八个日子里,我一直在不停息地找水。我的身体构造在设计时显然考虑过沙漠环境因素,无孔不入的砂粒无法进入我的体内,静电除尘装置几乎就没怎么用过;身体表层外壳的材料绝热性能极好,尽管万里无云的天空中一个摄氏6000度的大火球一直在曝晒但电路却从未过热,夜间的阴寒就更不在话下了;而视频传感器也受到了重重保护,应付各种波长的光线绰绰有余。良好的身体状况使我认定总有那么一天我肯定能找到水,肯定的,这沙漠不会无边无际。有星辰指引,我在黑暗冰凉的沙地上继续探索、前进。

       第三千二百三十九次日出之后不久,我的视频传感器发现了一个与往日千篇一律的景物不同的异物。我立刻以它为目标,一边提高视频分辨率辨认一边加速向其接近。

       渐渐地我辨认出那是一些高大的植物。我的资料库中没有多少有关植物的信息,但我知道有植物生长就有水存在,大功就要告成了!

       这是一片不怎么大的绿洲,四周围绕着矮小但枝叶茂密的灌木,它们后面就是那些高大的树木了。往里走,我看见了一汪清亮亮的液体,我终于找到水了。

       水边的树荫下,有一顶耐用型军用沙漠专用营帐。

       帐篷门一抖,一个人钻了出来。这个人的体型与将使命交付于我的那个人很不一样,我判断此人属另一种人类——女人类。

       “你,你要干什么?”那个女人望着我,双手握着拳急促地说。

       “我要水。”我说。

       这时帐篷门又一动,一个小女孩轻轻从帐篷里探出头来,向我张望。

       “回去!”那个女人转身冲小女孩大喊。

于是帐篷门又合拢了。

       “我要水。”我又说了一遍,“我要用它去救人。”我举起了那个被砂子磨得闪闪发亮的金属水箱。

       “水……就在这儿。”她一指那一汪池水,但目光却仍紧盯着我。

       于是我将那金属水箱按进池中,巨大的气泡和汩汩的声音从池中升起。

       水箱很快灌满了,我拧好密封盖,提起它转身返回,我的使命已完成了一半。

回去就不用那么多时间了。我已掌握了定向的方法,只是我已弄不清当时的出发地点,不过由于我可以将自从掌握了定向法后我所搜索过的区域排除开,这比来时容易多了。

       二百一十六天之后,我终于找到了那架鸵鸟式运输机,它已被沙埋住大半。

       货舱里一切依旧,那些货箱都没怎么动过,只是不见他的踪影。

       于是我走向了驾驶舱的门。

       舱门基本完好,我轻松地打开了它。

       驾驶员坐椅上的物体像是个人,有四肢,有头颅,只是全身干枯萎缩,体积明显偏小,皮肤呈灰黑色裹在骨骼上,龇牙咧嘴,身上的飞行夏装也残破不堪。我仔细核对了一阵,认定这是他。我没有从他身上发现任何生命的痕迹,倒是在他头颅两侧发现了两个孔洞。他垂着的右手下方的地板上,躺着一支海星式轻型全塑军用自卫手枪。

       我将水缓缓倒在他的身上,这是他要的。清澈透明的水哗哗地淌过他的全身,淌过坐椅,淌到了地上。我希望他能知道我已完成使命,可他已经死了,死了就没有感觉了,他不会知道的,也不会再需要这水了。

       我完成使命了吗?没有。是的,没有。我没能拯救他,他死了,主电脑不断输出“使命尚未完成”这一信息。我得完成使命,我得去救人。可人在哪里?他已经死了,这里已没有人了,我得找人,这是现在最重要的。对了,我得找人去!我确定了下一步的行动方案。

       但我还是想看看他到底会不会知道我已找到了水,毕竟我做到了这一点,此刻水就在他的身上。我站在他身边等着,太阳的光芒从窗外射进来,色彩一点点地变红,可他一直一点动静也没有。当水全部蒸发干了之后,我就决定离开他。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怀念李叔同先生

丰子恺

    ①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②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堕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地做一个翩翩公子。

    ③后来他到日本。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 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时,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弃了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他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并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的上衣,白的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 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象一个西洋人。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

    ④他回国后,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的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拿来形容我们的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现出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⑤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理性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多余的宣纸如何处置?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我说:“这椅子里头,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 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⑥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徒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玉米饼里加了糖

    那一年我上高一,住校。由于家里生活拮据,我不得不每月回家取干粮。月末这天,我心事重重地回到家。后天班里要组织郊游,要求每人自带食品,同学们都很期盼这次活动,大家商量着要在郊外吃一顿大餐。所谓的大餐,就是大家每人带一点儿好吃的,然后集中起来享用。可我带什么呢?我每月的生活费只有三百元,没有一分钱是多余的,买一个面包都要七八元,如果再买些零食,半个月的生活费就没有了。去还是不去,这让我顿时陷入了两难。

    母亲觉察到了我的情绪,问我有啥事,我便将郊游的事告诉了她。母亲沉思了一会儿,告诉我说她有办法,然后就转身出门了。半个小时后,母亲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包糖,对我说:“儿子,妈给你烙几个糖玉米饼带着,很好吃的。”母亲本来很兴奋,可看我没有反应,再没说什么,便埋头烙饼去了。

    第二天,我去和王老师请假,说身体不舒服,不去郊游了。王老师本来同意,可谁知隔一天却变了,要我必须去。我只好硬着头皮,拿着母亲给我做的糖玉米饼和同学们出发了。这一路上,我的心始终________着,母亲给我烙的几个糖玉米饼越想越拿不出手。

    转眼到了吃饭的时间,同学们纷纷拿出自己的东西,我________地走到了一棵树下,默默地吃起母亲给我做的糖玉米饼。就在这时,王老师带着几个同学悄悄地来到我的身后,冷不丁地伸手抢走了我的所有玉米饼,并大声地说:“同学们,程刚偷偷在这里吃好的,该不该罚?”同学们大声地回应着:“该罚!”

    王老师把饼分给了大家,不一会儿饼就被大伙儿吃光了。突然,好几个同学向我走来,问我这个饼子是在哪儿买的。此刻,那种自卑又一次冲击着我的心房,我的脸就像在发烧。后来,我坚持不住了,就坦白对大家说:“大家不要安慰我了,这只是我妈给我做的粗粮饼。我家里穷,买不起好东西和大家一起分享。”说完,我的泪便掉了下来,同学们都愣在了那里。

    王老师走了过来,对我说:“程刚,老师真心地告诉你,第一,这个饼真的很好吃,咱班好多城里的同学,真的没吃过这么香的玉米饼。第二,你不应该哭,而是应该骄傲地笑。昨晚你母亲来找过我,拿着两个面包和两根火腿肠,她把东西交给了我,说你明天拿着玉米饼和大伙儿出去不好。你母亲为了买这点儿东西,舍不得钱坐车,走了三个小时……不管你认为这几个加糖的玉米饼能不能拿得出手,我都认为这是今天最好吃的东西。饼里加了糖,这是你最甜的人生,因为在你成长的路上,有一位智慧的母亲,更有一位为了生活在努力改变的母亲,这是其他同学都体会不到也享受不到的。你所拥有的这份爱,是独有的。”

    我有些惊讶地看着王老师,泪水突然又止不住了。在这些真诚的话语里,我看到了卑微的力量,也看到了珍贵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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