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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师大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 《只有五条横街口的距离》同步练习

“我走了许多路,原该筋疲力尽的了。可是奇怪得很,今天反而比往常好些。”这句话究竟要告诉人们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下面题目。
                                                                           海燕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
      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它叫喊着,──就在这鸟儿勇敢的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欢乐。
  在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暴风雨的渴望!在这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愤怒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
  海鸥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着,──呻吟着,它们在大海上飞窜,想把自己对暴风雨的恐惧,掩藏到大海深处。
  海鸭也在呻吟着,──它们这些海鸭啊,享受不了生活的战斗的欢乐:轰隆隆的雷声就把它们吓坏了。
  蠢笨的企鹅,胆怯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到悬崖底下……只有那高傲的海燕,勇敢地,自由自在的,在泛起白沫的大海上飞翔!
  乌云越来越暗,越来越低,向海面直压下来,而波浪一边歌唱,一边冲向高空,去迎接那雷声。
  雷声轰响。波浪在愤怒的飞沫中呼叫,跟狂风争鸣。看吧,狂风紧紧抱起一层层巨浪,恶狠狠地把它们甩到悬崖上,把这些大块的翡翠摔成尘雾和碎末。
  海燕叫喊着,飞翔着,像黑色的闪电,箭一般地穿过乌云,翅膀掠起波浪的飞沫。
  看吧,它飞舞着,像个精灵,──高傲的、黑色的暴风雨的精灵,──它在大笑,它又在号叫……它笑那些乌云,它因为欢乐而号叫!
  这个敏感的精灵,──它从雷声的震怒里,早就听出了困乏,它深信,乌云遮不住太阳的,──是的,遮不住的!
  狂风吼叫……雷声轰响……
  一堆堆乌云,像青色的火焰,在无底的大海上燃烧。大海抓住闪电的箭光,把它们熄灭在自己的深渊里。这些闪电的影子,活像一条条火蛇,在大海里蜿蜒游动,一晃就消失了。
  ──暴风雨!暴风雨就要来啦!
  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爷爷的遗物
       爷爷去世三个多月了,他的房间仍保持着原来的样子,遗物也不曾清理。爸爸本来很忙,因为给爷爷治病和办理丧事,积压了许多工作得处理;妈妈要代表公司到外地出差,下个月才回来。只有我放假休息,是家里的闲人。爸爸说:“如果你喜欢,就帮着收拾收拾吧。”
       我跟爷爷的感情很好,他陪我玩、陪我做功课的时间比爸妈还要多。奶奶早几年去世,他很寂寞;我长大了也有自己的朋友,根本没有想到抽时间陪他。现在想起来我很是抱歉。
       爷爷的东西其实相当整齐,我不知不觉地由收拾变成回味,因为许多东西都引起了我的回忆。
       他看报纸用的放大镜,是我的玩具之一。我把它放在太阳下聚焦,引燃一根根的火柴;又把昆虫的尸体放在焦点下,让它们化成一缕缕的青烟。
他有一根名叫“不求人”的竹制的长柄小手,用来搔背最是方便。爷爷搔背的时候总是闭上眼睛,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我把爷爷的东西一件又一件地把玩,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房间渐渐暗下来。我开了灯,开始看爷爷的相册。打开第一页,是爷爷满脸含笑抱着一个婴儿的照片,旁边有小字写着“摄于爱孙满月”。我认得这“爱孙”就是我。我婴儿时颇为难看,但爷爷不嫌,一早便呼我为“爱孙”了。
       放好相册的时候,我发现这大抽屉的一角放了一个小小的鞋盒。我打开来一看,里面是一双漂亮的红色小皮靴,适合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看看鞋底,完全没有穿过的痕迹——这是一双新鞋。
       爷爷为什么保存着这么一双小女孩的新皮靴呢?我拿在手里在灯下翻来覆去地看,却找不到答案。
爸爸下班回来了,我把小皮靴拿给他看,他也皱着眉头说:“奇怪。”
       我把小皮靴放回原来的地方。妈妈出差回来的第二天晚上,我和她到爷爷房间,从大抽屉里拿出那双小皮靴给她看。
       妈妈把小皮靴拿在手里,像我一样仔仔细细地看,她终于开口了:
      “那时你才五岁,却像女孩儿一样开始‘贪靓’,喜欢穿漂亮的裙子,一经过鞋店便舍不得走,看那些新款式的皮鞋。”
      “你生日那天,我才买了一双新鞋给你。没过几天,你却求我再买一双红色的小皮靴,我不答应。你每天从幼儿园放学回来,总要拉着接你放学的爷爷,硬要看鞋店里这双小皮靴。”
      “终于有一天,你爷爷买了这双小皮靴回来。他说曾经有一次进店去,让你试穿过,很合脚。他想当做是我买的,叫我送给你,让你更疼爱妈妈。”
      “可是我一口拒绝了。我说小孩子不能放纵,今天买了皮靴明天又要买别的什么,这会教坏孩子。你爷爷什么也没说便把小皮靴收回去,我还以为他拿去退货了,想不到他一直收藏着。”
       我从妈妈手里拿过那双小皮靴,紧紧揽在怀里,眼泪已经流得满脸都是。

阅读《用你爱我的方式去爱你》,完成后面小题。
          你突然打电话说要来我家,电话里,你轻描淡写地说:"听你二伯说,巩义有家医院治腿疼,我想去看看。先到你那里,再坐车去。你不用管,我自己去……"
         第二天,我还没起床你就来了。打开门后我看见你蹲在门口,一只手在膝盖上不停地揉着。你眉头紧锁,脸上聚满了密集的汗珠。我埋怨你不应疼成这样才去看医生,你却说没啥大事。
         去医院的途中,你走得那么慢,着身子,一只手着膝盖,一步一步往前。我紧追过去,在你前面弯下腰,我说:"爸,我背你到外面打车。"你半天都没动,我扭过头催你,才发现你正用衣袖擦眼,你的眼睛潮红湿润,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风迷了眼。"又说:"背啥背?我自己能走。"纠缠了半天,你拗不过我,终于乖乖地趴在我背上,像个听话的孩子。我攒了满身的劲背起你,却没有想象中那样沉.那一瞬,我有些怀疑:这个人,真的是我曾经健壮威武的父亲吗?你双手搂着我的脖子,在我的背上不安地扭动着,身子使劲弓起来,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
         到小区门口,不过二十几米的距离。你数次要求下来,都被我拒绝。爸爸,难道你忘了,你曾经也这样背着我,走过多少路啊?
那一年我在工地被钢板伤了,右腿险些被砸断,腰椎也被挫伤。在漫长而繁杂的治疗过程,你背着我,去五楼做脊椎穿刺,去三楼做电疗,上上下下好几趟。那年,你50岁,日夜的焦虑使你身心憔悴;我18岁,在营养和药物的刺激下迅速肥胖起来。50岁的你背着18岁的我,一趟下来累得气都喘不过来。在你的精心照料下,8个月后,我开始扔下拐杖能自己走了。
        这次去在医院做检查,你不停地问我:"到底怎么样?不会很严重吧?"我紧紧握着你的手,你厚实粗糙的大手在我的掌心里不停地颤抖。我第一次发现,你其实是那么害怕。是骨质增生,必须手术治疗。医生说,真想象不出,你如何能忍得了那样的疼?
那天护士为你输液,那个实习的护士,一连几针都没有扎进血管。我一把推开她,迅速用热毛巾敷在你的手上。一向脾气温和的我,第一次对护士发了火:"你能不能等手艺学好了再来扎?那是肉,不是木头!"护士尴尬地退了下去,你看着暴怒的我,眼睛里竟然有泪光闪烁。我猛然记起,几年前,你也曾这样粗暴地训斥过为我扎针的护士。
       手术很成功。你被推出来时,仍然昏睡着。我仔细端详着你,你的脸沟壑纵横,头发白了大半,几根长寿眉耷拉下来……我想起你年轻时拍的那些英俊潇洒的照片,忽然止不住地心酸。
         几个小时后,你醒了,看见我在,又闭上眼睛。一会儿,又睁眼,虚弱地叫,"尿……尿……"我赶紧拿出小便器,放进你被窝里。你咬着牙,很用力的样子,但半天仍尿不出来。你挣扎着要站起来,牵动起伤口的疼痛,巨大的汗珠从你的额角渗出来。我急了,从背后抱起你的身体,双手扶着你的腿,把你抱了起来。你轻微地挣扎了几下后,终于像个婴儿一样安静地靠在我的怀里,那么轻,那么依恋。
         出院后你就住在我家里。每天,我帮你洗澡按摩,照着菜谱做你喜欢吃的菜,绕很远的路去为你买羊肉汤。阳光好的时候,我带你去小公园听二胡,每天早上催你起床锻练,你在前面慢慢走,我在后面紧紧跟随……所有的人都羡慕你有一个孝顺的儿子,而我知道,这些,都是你传承给我的爱的方式。只是我的爱永远比不上你的爱,宽阔辽远一如无际的大海,纯粹透明没有丝毫杂质,而我,只能用杯水,去回报大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孝道

王承磊

       王有德是个孝子,村里人都这么说。可王有德不觉得自己是个孝子,是因为他的老婆。

       王有德的媳妇彩凤不是个省油的灯,结婚三个月,就嚷嚷着让公爹自己一个人做饭吃。王有德用手捂了捂彩凤的嘴,使了个眼神。彩凤掰开他的手,眼一瞪,大着嗓门吼:“怎么!不让人说话了?”

       王有德那苦瓜似的脸上紧蹙的纹路蠕动了几下,声音压到小得不能再小并和着一种__乞求和沙哑的语调说: “你能不能小点声!让外人听了笑话!再说,爹一个人,吃饭不就是多双筷子多个碗吗!”“那还得我做呢!”彩凤瞥了眼王有德,“你不做饭不知道做饭的累,夏天那个热,冬天那个……”

       “得、得、得。”王有德摆摆手,打断彩凤的话,“难道让爹做饭给你吃?你也太那个了吧。”“太哪个了?啊!你说呀!”彩凤也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王有德气得把脚一跺,摔门去了学校。他是个老师,此刻却深感自责。

       东屋里,爹独自盘腿坐在炕上,眼圈红红的,烟袋“滋滋”地冒着青烟。刚才的话,他都听到了,儿子腹背两面夹攻,难为他了。只怪自己老了,不中用了。他想起了村前那处老屋。

       那晚,是全家人在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王有德和爹的眼眶里一直闪烁着晶莹剔透的东西,像要溢出,却始终没有掉下来。

       第二天。早饭。彩凤早早做了饭,给王有德盛了一碗菜。王有德问:“哪碗是爹的?”彩凤说:“他又不在这儿吃,没做他的。”“哪碗是我的?”王有德云淡风轻地问。“那碗肉多的就是你的。”彩凤朝桌上一指。王有德默默端起自己的那碗菜,随手拿了个馒头,转身朝门外走去。“哎!你去哪儿?”彩凤在后面吆喝他。“我不吃了,给爹送去!”王有德扔下这一句,头也不回。彩凤哼了一声:“不吃算了,饿死你个贱骨头。”

       中午。午饭。王有德回家看着桌上的饭,又问:“哪一碗是我的?”彩凤丢了句:“爱吃哪碗吃哪碗。”王有德端了一碗,拿了馒头,一声不吭往外走。彩凤大声喊:“有种自己别吃。”王有德真没回家吃饭,他给爹送去,说是媳妇让端过去的,自己径直去了学校。

       晚上。晚饭。彩凤蒸的包子。王有德照例问了句,“哪碗是我的?”然后端了自己那碗,给爹送去。彩凤心想,可能他去和爹一起吃吧,或是去外边吃了。于是,她偷偷跟在王有德后面。王有德进屋后,彩凤听见他说:“爹!媳妇包的包子,让我给您送来。”爹说:“那就一起在这儿吃吧。”“不了,不了,爹,我回去吃。”王有德说完就走了。

       彩凤还是跟在他后面,见他并没回家,而是去了学校,躺在办公室的躺椅上看书。那晚,王有德没有回家睡。躺在家里床上的彩凤心面上多多少少泛起一阵波纹。夜里,蛙鸣声一刻也没停。

       连续三天,王有德只是吃饭时回家给爹送饭,然后再回学校。

       第四天,有人告诉彩凤,王有德在上课时晕倒在讲台上,现在被送去了医院……彩凤马上去了医院。医生告诉他,病人身体虚弱,体力严重透支,需要休息。那一刻,彩凤忽然明白了什么。

       那天中午,彩凤包了饺子,一份送给了爹,一份送到了医院。王有德醒来时,看见媳妇端来的饺子,强撑着要起床。“要去哪?你得休息。”彩凤问。“我把我这份给爹送去。”王有德说这话时,彩凤的眼里有晶莹的泪,那是真正的泪。她说: “你快吃吧,我刚送过去。”王有德不信,坚持要起来。这时候,爹来了,他端着彩凤送去的饺子,送给儿子……

       王有德出院时,彩凤亲自把公爹从老屋接回了家。那天,小院里恢复了爷俩曾经和睦的声音。媳妇彩凤双手端着第一碗饺子恭恭敬敬地送到爹的面前。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问题。

恒久的滋味

蒋勋

       人的一生,会经历许多味觉,这些味觉停留在记忆中,成为生命的滋味。

       小时候,喜欢吃糖,甜味停留在孩童时代的记忆,不只是口腔四周的快乐,同时呼唤起许多满足、幸福、受宠的回忆。

       几乎每一个儿童都有过爱吃糖的记忆,在许多民族的语言文字中,“糖”、“甜”,都已经不单单只是生理味觉上的反应,“sweet”、“candy”,也同时包含了满足、幸福、爱等等心理上的感觉。

       甜味如果是人生第一个向往的味觉,甜味停留在记忆里,也就有了童年全部的幸福感受。人不会一直停留在童年,因此人也不会一直满足生命里只有甜味。甜味是幸福,但是甜味太多,也觉得腻。

       我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喜欢上了酸味。

       大概是在身体发育之后,十二三岁左右,被称为青少年,被称为惨绿少年 , 好像没有熟透的果实,透着一种青涩的酸味。没有放糖的柠檬汁,盐腌渍的青芒果,那种酸,好像初尝到生命里的一种失落、怅惘,一种不严重的感伤。

       酸是一种味觉吗?

       为什么我们说一个人“好酸”,当然不是他身上的气味,而是他透露出的一种在得不到时的一点点忌妒、讥刺、不满足的愤怨委屈吧。记忆里嗜吃甜食的童年,偶然吃到母亲调了许多醋的面条,立刻皱起眉头,酸得全身皱缩起来,那时还不懂得“酸”的意味。等到我在青少年时期,挤了满满一杯纯柠檬汁,不放糖,咕嘟咕嘟喝着,忽然仿佛懂了生命原来除了“甜”,还有别种滋味。

       但是我品味着“酸”的时候,还是不能了解,为什么母亲会顿顿饭都吃苦瓜,极苦极苦的瓜,加上极臭极臭的豆豉,加上极辣极辣的辣椒,极咸的小鱼干,用热油爆炒,还没有吃,远远闻着,扑鼻一阵咸、辣、臭、苦,呛鼻刺激的气味,呛到使人喉头都是哽咽,呛到眼泪止不住。我长大之后,看着母亲耽溺在这样的味觉里,听她叙述战乱里人的流离,她描述炸弹下来,刚才说话的人,不见了,肠子飞起来,挂在树上。她在咸、辣、臭、苦里,回忆着她五味杂陈的一生吗?

       五味杂陈,说的是味觉,但也是人生。

       人生应该只有甜味吗?还是在长大的过程,一步一步,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生命经验的扩大,我们的味觉也在经验不同的记忆?我在甜味里记忆幸福满足,在酸味里学习失落的怅惘,在辣味里体会热烈放肆逾越规矩的快感。

       我终于也学会了品尝苦味,在母亲临终的时刻,我怀抱着她的身体,在她耳边诵念金刚经,我懂得一种苦味,比甜味安静,比酸味丰富,比辣味深沉庄严。我难以形容,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拒绝生命里这样苦味,我终于知道:我多么眷恋不舍,母亲还是要走!我也终于知道:我人生的滋味大部分从母亲处学来。

       从小到大,记忆里最不能忘记的滋味都从母亲的菜饭里学来。我们很少上餐厅,母亲总是一边摘菜叶,一边娓娓说着故事,她用小火煎着一条赤鯮,鱼的酥香的气味久久停留在空气中,至今也似乎没有消逝。母亲的菜有糖醋,有盐渍,有抹了花椒的辛香,有酸辣,有辣苦,也有臭豆腐奇特使人迷恋的臭香。她教会了我去品尝各种味觉,品尝各种味觉混合的不可言喻的滋味。

       但是母亲的滋味里有一种仪式,她会特别慎重料理,那滋味却只是米麦五谷的平淡。

       每一年过年,母亲要蒸一百个馒头,发面的面头要特别挑选过,蒸锅里的水,大火煮沸,蒸气白烟缭绕,馒头要蒸得白胖圆满,用来在年夜祭拜祖先,也象征预兆一年的平安祥和。母亲在揭开蒸笼的盖子时,慎重庄严肃穆的表情,使我难忘,她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但是她有生活的虔诚。

       馒头饱满丰圆,透着淡淡的五谷的香。我负责的工作是在每一个馒头正中心用筷子点一个红点,红染料用天然胭脂调成液体,用筷子头蘸着,刚好一个圆圆的红点。母亲在一旁叮咛:要点在正中心哦!那时候还没入学,大概四五岁,我也开始学会了慎重庄严的举止。

       我如此贴近那些馒头,好像麦子在土地里、阳光里、雨水里的全部饱实的生命都给了我,平淡悠长而且沉着,在所有的滋味之上,是更恒久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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