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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2《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第六单元《种树郭橐驼传》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种树小记

于 坚

①有一天读希腊神话,尤利西斯流浪一生,经历无数磨难,几十年后回到故乡,认出了童年时跟着父亲种下的树。这是一种幸福。我小时候特别崇拜我们大院里的一位爷爷,他总是很得意地告诉我们,院子里的老枇杷树是他种的,然后咧嘴一笑:那个枇杷鬼也是我放进去的。我们在黄昏里吓得四处逃开,躲到母亲的背后。有一天与黑人诗人阿发聊天,他老家在美国,他说他的家门口有一棵老柳树,他母亲去世时,老柳树也倒下死了。

②我平生第一次种树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是1964年的春天,我正上小学,有一天,学校宣布,要种树了!我们高兴着,盼望着。那天,艳阳高照,我们提着水桶,扛着比我们的个子还高的锄头,唱着歌去种树。对我来说,这是个非常神圣的时刻。我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少年时的一件大事开始了,我坚信我自己种下的树在我长成大人的时候,也会长成一棵高高的大树。我们种的是银桦树,我把种那棵树的坑挖得很深,埋下树苗,培土,浇水,最后把红领巾系在树脖子上,让它飘扬了一回。我激动而严肃,像在寺院里面对着佛像,我相信这是一件与永恒有关的事情,我的生命有了一个具体的期待,我埋下的那一小片黑暗是将来的一个丰功伟绩。树种好以后,我过几天就要提一桶水去浇,放学回家也要去看看,摇摇它,看它长结实了没有。

③几个月后的某日,忽然发现我们种的几百棵树全部被拔了出来,丢在地上,被太阳暴晒着。几辆推土机停在附近。这里已经成为一个建筑工地,后来盖起了春城饭店。那个早晨我看见这情景的时候,脑袋嗡嗡地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这件事情,也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这件事情。大人们根本没有把这当回事,谁会向一个三年级的少年去解释什么呢?但一个少年却遭遇了世界猛力的一击。我种的树啊,我人生第一件完全是我自己干的正大光明的大事情。

④这个世界还有比我的树更强大的东西,那一天我模糊地感觉到了这点。它可以根本不与我商量,哪怕我的事属于真理,它就那么在黑暗里咔嚓一下。春城饭店的设计师也一样,他一定严肃认真,以设计百年大计的激情干了一个夏天,在我的树坑上设计了他的“树”,那是昆明上世纪60年代最早的高级饭店。但10年后,我发现那里再次成为一个巨大的坑,他的“树”也被拔掉了。

⑤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天,我去滇池游泳,忽然发现水是臭的。我才3个月没来啊,这里已经成了臭水坑!这不是一个盆,一个洗澡堂,一个水库,这是一片海啊!那个下午我仓皇逃出滇池,回到岸上坐着发呆。我又一次感觉到那个巨大的力量,它比滇池都强大啊!我看着太阳,说不定它什么时候会被一把大刷子刷成黑的,我不以为这是神话。

⑥后来我又种过许多树,我几乎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永远忘记了它们种在哪里,我不想像个守财奴或者庄园主那样把它们视为自己的财产。生命中还有无数的树等着我去种呢!种树只是生命的无数过程之一,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种树的时候你体验了某种喜悦或者悲痛。人生的意义并不在这些具体的事件中,种树只是种树这件事而已,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根本的意义,它将来是否会死掉,或者长成一棵大树,那是另一件事情,那是宇宙的事情。天地无德,宇宙大千不是按照人类此一时彼一时的价值观、主义、尺度、喜怒无常的情绪来安排世界的。

⑦多年前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的荒野漫游,看见一棵树。不知道是谁种的,那么遥远,那么自由蓬勃地生长着,那荒原上没有人,风吹过的时候,把树上的一点什么带去了远方。那些风就是荒原上的种植者,它们从来不在乎结果、意义,天地无德,因此它们的树遍布大地。

⑧而且,也许,它们就是1964年的春天种下的。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1)、文章第①段写了三件有关种树的事,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2)、第⑤段写的与“滇池”有关的内容似与“种树”无关,作者安排这一内容的用意是什么?

(3)、作者从“种树”这件事中悟到了哪些道理?请联系全文,任选两点进行探究。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竹心

陈敏

   大学毕业那年,我心血来潮,就和竹心一起报名参加了赴西北贫困山区支教的志愿团。就在我们即将赴任的前一天晚上,竹心却接到了母亲病重的长途电话。我是第一次知道竹心的寡母多年来一直患有半身不遂,常年靠竹心的舅父照顾日常生活。其实平日在校园里我们时常擦肩而过,彼此打招呼的次数却很少。这次只是因为共同的热情我们才要走到一起,所以便开始留意起了竹心。我发现竹心是一个不拘言笑的人,她说话的声音很轻,白皙而冷静的面庞架着一副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有股深邃的光芒透出。竹心支援山区教育事业的序幕还没有拉开就要划上一个休止符,我不禁替她惋惜起来。

   我背起行囊独自踏上了征程。

   长途汽车在宽阔的马路上呼啸了几个小时以后便开始在崎岖的山路上艰难地盘旋起来,它颠簸着,摇晃着,喘着粗气,像一个患哮喘病的老人。一路上完全看不见我想象中的山水田园和参天大树;甚至看不到野草野花和牛羊的影迹。我只看见光秃秃的、馒头一样的黄土包一个挨着一个,身后卷起大团大团的黄色尘雾。天是黄的,地是黄的,甚至每个人的脸也变成了土黄色。我感觉要晕车了,并很快昏天黑地地发作起来。

   接近黄昏时,颠簸的车辆终于停了下来。我将要发光发热的地方——东卧牛乡到了。我下车和前来迎接我的乡长同志握手寒暄。乡长扛着我的行李带我走了很长一段路,还向我介绍了学校里的一些情况。他说:学校三个年级总共有九十来个学生,可教师只有三个,且都是当地人,水平不怎么高,凑合着能把学生管住就行。乡长还说教育组下达所开设的科目都开不了,还说像我这么高水平的人应该尽量多代几门课。乡长指着前面说:“看,那就是学校。”

   学校不大,也很旧,倒是被打扫过了。夜幕降临了,学生都打出了自制的红灯笼来欢迎我,灯笼在黄土包上忽明忽暗,像空旷的天空上寂寞的星星。

   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把我领进一间很小的土屋说:“这是你住的地方,我去了好几家才搜集到了一点白面,给你蒸了这篮子馒头,够你吃一个星期了。”他又指着蹲在墙角的一口大瓮说:“我还让娃娃们给你攒了些水,这里吃水不方便,要走好几里地才有水井呢,你就省着点用。你早点歇,明天还要上课呢。”说完后两个人都走了。

   我回过头来,看了看“床”:两只摇晃的凳子上架着四块歪歪斜斜的木板,一坐上去就发出刺耳的嘎吱声,仿佛要拒我于千里之外。一颗滚烫的心顿时掉进了一盆冰凉的水中,两滴眼泪禁不住地滑到腮边。我正琢磨着怎么来铺这个床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老师,是我。”我开了门,一个小女孩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一个小木盆。她说:“我叫刘妞妞,王主任让我给你送个木盆,让您晚上起夜时用。”我问王主任是谁,刘妞妞说就是刚才给您送馒头的那个人,他是乡教育组的领导。刘妞妞还说:“王主任说前几个从省城来的大学生老师都是被饿跑的,他怕您也被饿跑了,所以就找来白面给您蒸了馒头。”刘妞妞看着我问:“老师,有了这篮馒头您不会被饿跑吧?”刘妞妞临走时再三叮咛我:“老师,黑来起夜千万不能出门,外面害怕怕。”我的眼泪又一次掉了下来。我翻看那篮子白馒头,这是怎样的一篮馒头啊,又黄又硬,和这里的黄土包不差两样。如豆的灯光下我做出了果断的决定:赶快离开,这里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

   第二天,天刚麻麻亮,我就收拾回城,我用学生为我准备的混黄的瓮水洗了把脸,就匆匆地出发了。我赶到车站,发现乡长和那个王主任早已来到车站了。乡长看了我一眼,干巴巴地说:“我知道你会走的。”我似乎是拿鼻子笑了一下后,就头也没回地登上了开往省城的长途客车。

   我又回到了校园。通过半年的努力,考取了我一直崇拜的尤教授的研究生。三年后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留校任教。

   在匆匆流逝的时光中,我忙于学习,忙于工作,忙于职称,忙于爱情,忙于房子,忙于孩子。像一条穿梭于城市海洋中的鱼。

   又一个新学期开始了。我接了一个新生班级的课。这天,我郑重地走上讲台。我兴致勃勃地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再让学生做,我要熟悉这些来自天南地北的学生。轮到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位女学生了。她笑吟吟地站起来说:“白老师,事实上我们在六年前就已相识了。您还给我当过一夜老师呢!我叫刘妞妞,来自甘肃阴山县的东卧牛乡。我们家乡的变化可大了。现在已经通了电,接了自来水,还办了一个希望中学……

   我的脑子有些混乱,脱口问了句:“你的老师是谁?”

   “竹心,她说她认识您;她现在是我们那个中学的校长。”

   “竹心!”我无意识地重复了一句。我觉得有一团火开始从我的耳根燃烧,一直燃烧到面部,又燃烧到了每一根发梢上。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小题。

    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要当作一首诗看。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致。如果对诗没有兴趣,对小说戏剧散文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们大半在小说和戏剧中只能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它们的艺术技巧,只求它们里面有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或者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一个人不喜欢诗,文学趣味就低下。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去求艺术家对于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就像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

    真正的文学教育不在读过多少书和知道一些文学上的理论和史实,而在培养出纯正的趣味。培养趣味好比开疆辟土,须逐渐把本非我所有的变为我所有的。学文学的人们的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依傍一家门户。这种人不但近视,在趣味方面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因为他们缺乏比较资料和正确观照所应有的透视距离。文艺上的纯正的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诗的佳妙,就不能充分地正确地欣赏任何一派诗的佳妙。

    诗是培养趣味的最好的媒介,能欣赏诗的人们不但对其他种种文学可有正确的了解,而且也绝不会觉到人生是干枯的东西。

(选自朱光潜《谈读诗与趣味的培养》,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门,门,门

谭谈

    送走了不知第几批客人,谢宏志制教授再次背起行装,准备出门。

    他刚则走到门边,还没有伸手去开门,门就被人敲响了。

    门开了。门口,毕恭毕敬地站立着一个穿民警制服的中年人。他仰头看看副教授,谦恭地笑了笑,很礼貌地问道:“这是谢主任家吗?”

    “对,对。”

    中年人悬着的心落下来了。自己这两天在报批户口的报表堆里翻出的救命菩萨,终于找到了。看来,儿子这回升大学,有门了

    总不能就这样对着客人站在门口说话吧,副教授不得不再次放下背起又放下、放下又背起的行装,谦和地道:“请屋里坐。”

    “您就是……”

    “我老谢。”

    “您就是谢大救授,谢大主任啊!我真是有幸,有幸啊!”

    “你……”

    “我是公安局户籍科的。”

    客人的目光,在屋里扫视着,似乎在寻找什么。副教授想,客人该看到自己刚放下的行装,客人该早就发现自己正有事要出门。心里着急,嘴上却又道:

    “有事情,请说,没关系的!””

    “您夫人呢?”客问。

    “上班去了。”主答。

    “您母亲呢?”

    来客这话一出口,副教授不由得奇异地看了对方一眼,一时没有作答。

    客人在沙发上坐下了。接着,很谨慎地又颇激昂地抨击起当今的时弊来。

    “唉,现今这‘公文旅行’,这机关的办事效率,真是害死人啰!你看,您三年前为老母亲申报户口的报告,左转右转,直到最近才到我手里。我看了报告,完全符合条件嘛,早就该解决嘛!像您这样有贡献的中年知识分子,尤其应该……”

    “请喝茶。”制教授给客人递过来一杯热腾腾的香片茶。

    “谢谢。”客人欠起身,双手接茶,“谢主任,是这样,办户口,有那么一些条条框框。我特意来,是想见见您母亲,看她身体如何,看是不是符合…….当然啰,这些框框条条,也是由人去掌握的!”

    “她不在……”

    “回老家去了?”

    副教授举目望着窗外,一时无话。

    “那没关系,就算我已经看到了她老人家就是。”

    “你……还有事吗?”

    “你们系,可是全国有名的啰!最近又被评为全国教育战线的红旗单位,你不知道,高考的许多考生,都希望进你们这样的名牌系深造啊!比如我那儿子,想要进你们系都快想疯了!”

    “他成绩如何?总分多少?”副教授顺口问道。

    “五百一十九。”

    “不错呀。”

    “上是上了重点大学的分数线,可你们学校要求更高呀!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在哪个考区?考卷号码是多少?”

    这时,副教授由刚才的心不在焉,变得神情专注了。穿民警制服的中年人,认真地把儿子的姓名、考卷号码、所在考区,一一报告了副教授。副教授则扭开钢笔,打开笔记本详细地把这些记下了。

    “还有事吗?”写罢,副教授看了看表,忍不住再次询问对方。

    “没、没了。过几天,我就把老人家的事办、办好。”客人恭维得有点口吃了。“很抱歉。那就请……我不能再待下去了,要去赶九点四十八分的火车。”

    “好,我这就走,这就走。主任,你准备去哪呀?”

    “招生。”

    “您亲自出马?那、那太好了。”

    副教授又焦急地看看手腕上的表,担心误了车。他顾不得客人了,匆匆背起行装,大步跨出门去。这位不知给他带来烦恼还是欢乐的客人,被他远远甩到了后面。客人则面有欣慰之色,一直微笑着目送副教授远去的背影。

    一个星期以后,这位穿民警制服的中年人,又出现在刚刚招生回来的副教授的门口。自己的儿子终于被这所名牌大学的名牌系录取了。这自然是担任系主任的谢副教授起了作用。他很感激,特意登门将他在收到儿子的录取通知后亲笔批的,这位副教授三年前为其母亲申报的户口送来。这一次,副教授刚一开门,还未说声“请进”客人便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兴奋地道:

    “谢主任,这一次,真是太感谢您了。这是老人家的户口。”

    副教授跟在客人后面进了屋。这时突然站住,摆了摆手:

    “谢谢了!我母亲去年就去世了。”

    “……”

    副教授迈着沉重疲惫的步子,不觉返身从屋里走到门口。

(选自《人民文学》1986年第6期)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回忆鲁迅先生

萧红

    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的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的咳嗽起来。

    鲁迅先生走路很轻捷,尤其他人记得清楚的,是他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仿佛不顾一切地走去。

    鲁迅先生不大注意人的衣裳,他说:“谁穿什么衣裳我看不见的……”

    鲁迅先生生的病,刚好了一点,他坐在躺椅上,抽着烟,那天我穿着新奇的大红的上衣,很宽的袖子。

    鲁迅先生说:“这天气闷热起来,这就是梅雨天。”他把他装在象牙烟嘴上的香烟,又用手装得紧一点,往下又说了别的。

    许先生忙着家务,跑来跑去,也没有对我的衣裳加以鉴赏。

    于是我说:“周先生,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鲁迅先生从上往下看了一眼:“不大漂亮。”

    过了一会又接着说:“你的裙子配的颜色不对,并不是红上衣不好看,各种颜色都是好看的,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你没看到外国人在街上走的吗?绝没有下边穿一件绿裙子,上边穿一件紫上衣,也没有穿一件红裙子而后穿一件白上衣的……”

    鲁迅先生就在躺椅上看着我:“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所以把红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的宽……”

    那天鲁迅先生很有兴致,把我一双短统靴子也略略批评一下,说我的短靴是军人穿的,因为靴子的前后都有一条线织的拉手,这拉手据鲁迅先生说是放在裤子下边的……我说:“周先生,为什么那靴子我穿了多久了而不告诉我,怎么现在才想起来呢?现在我不是不穿了吗?我穿的这不是另外的鞋吗?”

    “你不穿我才说的,你穿的时候,我一说你该不穿了。”

    那天下午要赴一个筵会去,我要许先生给我找一点布条或绸条束一束头发。许先生拿了来米色的绿色的还有桃红色的。经我和许先生共同选定的是米色的。为着取笑,把那桃红色的,许先生举起来放在我的头发上,并且许先生很开心地说着:

    “好看吧!多漂亮!”

    我也非常得意,很规矩又顽皮地在等着鲁迅先生往这边看我们。

    鲁迅先生这一看,脸是严肃的,他的眼皮往下一放向着我们这边看着:

    “不要那样装饰她……”

    许先生有点窘了。

    我也安静下来。

    鲁迅先生在北平教书时,从不发脾气,但常常好用这种眼光看人,许先生常跟我讲。她在女师大读书时,周先生在课堂上,一生气就用眼睛往下一掠,看着他们,这种眼光是鲁迅先生在记范爱农先生的文字曾自己述说过,而谁曾接触过这种眼光的人就会感到一个时代的全智者的催逼。

    我开始问:“周先生怎么也晓得女人穿衣裳的这些事情呢?”

    “看过书的,关于美学的。”

    “什么时候看的……”

    “大概是在日本读书的时候……”

    “买的书吗?”

    “不一定是买的,也许是从什么地方抓到就看的……”

    “看了有趣味吗?!”

    “随便看看……”

    “周先生看这书做什么?”

    “……”没有回答,好象很难以答。

    许先生在旁说:“周先生什么书都看的。”

    在鲁迅先生家里作客人,刚开始是从法租界来到虹口,搭电车也要差不多一个钟头的工夫,所以那时候来的次数比较少。记得有一次谈到半夜了,一过十二点电车就没有的,但那天不知讲了些什么,讲到一个段落就看看旁边小长桌上的圆钟,十一点半了,十一点四十五分了,电车没有了。

    “反正已十二点,电车也没有,那么再坐一会。”许先生如此劝着。

鲁迅先生好象听了所讲的什么引起了幻想,安顿地举着象牙烟嘴在沉思着。

一点钟以后,送我(还有别的朋友)出来的是许先生,外边下着的蒙蒙的小雨,弄堂里灯光全然灭掉了,鲁迅先生嘱咐许先生一定让坐小汽车回去,并且一定嘱咐许先生付钱。

(节选自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鲜花岭的星星

余同友

    2016年初夏的一天,我到有“将军县”之称的皖西金寨县组织一篇稿件。因为2016年是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主编曾提前半年约请了省内外好几位有名气的作家创作有关金寨县红色题材的作品,但她看了后均不满意。于是让我直接到金寨县,看看当地作家有没有这方面的作品。

    我在金寨县城宾馆待了三天,翻看事先联系好的本土作家送来的作品,没有发现一篇符合主编大人要求的,索性给自己放一天假,到乡下四处走走。

    一个多小时后,城乡公交到了终点站鲜花岭。同行的一位画家在一幢旧房子前支起了画架,开始画画,我凑到他身后一看,画架上却已经有了一个很完整的画面了,画的应该是夜间的景象:岭上有一角房子,房檐上挂着一只灯泡,灯泡泛着微黄的光芒,一个看不清面容的人站在夜空下看着前方,前方的山道上,隐约可见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戴着头灯,自行车旁跑着一只土狗。山、人、道路等,都画得简约而模糊,反而是夜空上的星星却画得灿烂、清晰。

    老先生,您这是画什么呢?我忍不住问。

    他缓缓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说,这幅画从一九九六年画起,我画了二十年了,我每年都要来画一次,可是我总觉得还没有画好,没有画出我想要画的全部内容。

    他说着,从拎包里又掏出了一本笔记本,打开来,本子上记着密密麻麻的字。这样吧,你看看我写的这些,你就明白我要画一个什么样的画了。

    那声音好像是骤然响起来的,愣了好一会儿,李大刚才明白那声音是从床头的电话机里发出的。沈阳林在电话里急切地说,老李,不好了,黑鼻头怕是难产,小牛硬是不肯从它肚子里出来。

    他穿戴好,背上药箱,推出自行车,抬头看看夜空,天上繁星点点。他整了整头上的矿灯,在眼前打开一条明亮的道路。土狗花子立即箭一样冲了出去。

    沈阳林住在岭下,从岭上到岭下有十里的样子。

    1935年3月,红四方面军强渡嘉陵江战役时,他们在江边小镇被整编到一个连队。半夜里突然下起了雪,冷气钻进单薄的棉衣,冻得人直哆嗦,而他们就是要趁这样的夜晚强渡,漆黑的大江对岸,有数倍于他们的敌方兵力在围堵。沈阳林指指头顶对他说,对老天发誓,如果我们能活着回到鲜花岭,那我们就待在那里,一起待到老。他说着,伸出了一只手,李大刚握住了他的手,冷冷的风雪中,他感觉到了对方手心里的热气。

    当年,从金寨转战川陕,长征后,又接着是平津战役,新中国成立后,俩人都被安排在天津市。两个人一起跑到老领导面前哭闹,就是要回家。他们回到了安徽,从省城,六安地区行署,一路降格降到了县城、镇里,他们始终不愿意,硬是闹着,回到了鲜花岭,胜利争取到了做自己以前的老本行,一个还是当兽医,一个还是当牛司令。

    沈阳林的耳朵还很灵敏,听到花子的叫声,他已经在门口迎接李大刚了。你慢点,他对李大刚喊,那里有个小土坎。李大刚说,知道了,黑鼻头呢?还在牛栏里吗?

    在呢,还是没有出来!

    李大刚蹲下身子,拉起黑鼻头的牛鼻栓,示意沈阳林扶着黑鼻头的后腿,努力让它站立起来。他拼命地拉着黑鼻头,像拉着一艘沉重的搁浅的船。

    他的手深入黑鼻头的骨盆腔,试着将小牛犊向后推,过了快二十分钟,小牛犊才被推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李大刚擦擦满头的大汗,又让沈阳林给他点了一支烟,等到一支烟吸完了,他指指布绳说,好了,先把腿拉出来。

    ……终于,小牛犊的头部露出来了。腰也露出来了。哗,牛犊整个拖出来了。

    沈阳林想站起来。可是,他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腿肚里好像被抽空了,支撑不起他的身体了,他不禁哼哼起来。

    站不起来了吧。李大刚说着,托着沈阳林的大腿帮着他,他听到沈阳林的膝盖发出喀喀声。沈阳林站起来了,又反过来伸手拉他,他听见自己的关节也咯吱直响,像转动不灵的门轴。

    星星散落在头顶,其中,启明星亮得最为耀眼。当年,他们都是哨兵,看得最多的就是头顶的星星,各种季节的星星,各个地方的星星,还是鲜花岭的星星最好看。

    他见我看完了,便微笑着向我点点头。

    我有些明白了,我说,您要画的是那样一个夜晚,在星空下面,两个老人的故事。

    两个回乡的老红军。他说。

    老画家对着远处轻声说,好像不是说给我听的,而是说给远山听的:李大刚就是我父亲,他回去后,可能因为太劳累了,第二天就悄然离世了。父亲走了,沈叔叔也走了,只留了这幢房子,也闲置了很多年了,可我每一次来到这里,都有新鲜的感受,我要把这些新鲜的感受再添加到我的画里去。

    我正准备说什么,手机响了,是总编打过来的。怎么样了?她问。

    找到了,我大声说,主编,我确定我找到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个人的名字

刘亮程

    人的名字是一块生铁,别人叫一声,就会擦亮一次。一个名字若两三天没人叫,名字上会落一层土。若两三年没人叫,这个名字就算被埋掉了。上面的土有一铁锨厚。这样的名字已经很难被叫出来,名字和属于他的人有了距高。名字早寂寞地睡着了,或朽掉了。名字下的人还在瞎忙碌,平出晚归,做着莫名的事。

    冯三的名字被人忘记五十年了。人们扔下他的真名不叫,都叫他冯三。

    冯三一出世,父亲冯七就给他起了大名:冯得财。等冯三长到十五岁,父亲冯七把村里的亲朋好友召集来,摆了两桌酒席。

    冯七说,我的儿子已经长成大人,我给起了大名,求你们别再叫他的小名了。我知道我起多大的名字也没用一只要你们不叫,他就永远没有大名。当初我父亲冯五给我起的名字多好:冯富贵。可是,你们硬是一声不叫。我现在都六十岁了,还被叫小名。我这辈子就不指望听到别人叫一声我的大名了。我的两个大儿子,你们叫他们冯大、冯二,叫就叫去吧,我知道你们改不了口了。可是我的三儿子,就求你们饶了他吧。你们这些当爷爷奶奶、叔叔大妈、哥哥姐姐的,只要稍稍改个口,我的三儿子就能大大方方做人了。

    可是,没有一个人改口,都说叫习惯了,改不了了。或者当着冯七的面满口答应,背后还是冯三冯三的叫个不停。

    冯三一直在心中默念着自己的大名。他像珍藏一件宝贝一样珍藏着这个名字。

    自从父亲冯七摆了酒席后,冯三坚决再不认这个小名,别人叫冯三他硬不答应。冯三两个字飄进耳朵时,他的大名会一蹦子跳起来,把它打出去。后来冯三接连不断灌进耳朵,他从村子一头走到另一头,见了人就张着嘴笑,希望能听见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可是,没有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冯三就这样蛮横地踩在他的大名上面,堂而皇之地成了他的名字。夜深人静时,冯三会悄悄地望一眼像几根枯柴一样朽掉的那三个字。有时四下无人,冯三会突然张口,叫出自己的大名。很久,没有人答应。冯得财就像早已陌生的一个人,五十年前就已离开村子,越走越远,跟他,跟这个村庄,都彻底的没关系了。

    为啥村里人都不叫你的大名冯得财,一句都不叫。王五爷说,因为一个村庄的财是有限的,你得多了别人就少得,你全得了别人就没了。当年你爷爷给你父亲起名冯富贵时,我们就知道,你们冯家太想出人头地了。谁不想富贵呀。可是村子就这么大,财富就这么多,你们家富贵了别人家就得贫穷。所以我们谁也不叫他的大名,一口冯七把他叫到老。

    虚土庄没有几个人有正经名字,像冯七、王五、刘二这些有头面的人物,也都一个姓,加上兄弟排行数,胡乱地活了一辈子。他们的大名只记在两个地方:户口簿和墓碑上。

    你若按着户口簿点名,念完了也没有一个人答应,好像名字下的人全死了。你若到村边的墓地走一圈,墓碑上的名字你也不认识一个。似乎死亡是别人的,跟这个村庄没一点关系。其实呢,你的名字已经包含了生和死。你一出生,父母请先生给你起名,先生大都上了年纪,有时是王五、刘二,也可能是路过村子的一个外人。他看了你的生辰八字,捻须沉思一阵,在纸上写下两个或三个字,说,记住,这是你的名字,别人喊这个名字你就答应。

    可是没人喊这个名字,你等了十年、五十年。你答应了另外一个名字:

    起名字的人还说,如果你忘了自己的名字,一直往前走,路尽头一堵墙上,写着你的名字。

    不过,走到那里已到了另外一个村子。被我们埋没的名字,已经叫不出来的名字,全在那里彼此呼唤,相互擦亮。而活在村里的人互叫着小名,莫名其妙的为一个小名活着一辈子。

(节选自《虚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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