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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北师大版语文七年级上册第三单元《金色花》同步训练

孩子为什么想变成一朵金色花,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不让妈妈知道?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买馒头
        ①家后面市场里的馒头摊,做的山东大馒头非常地道,饱满结实,有浓烈的麦香。
        ②每天下午四点,馒头开笼的时间,闻名而来的人就会在馒头摊前排队,等候着山东老乡把蒸笼掀开。
        ③掀开馒头的那一刻最感人,白色的烟雾阵阵浮出,馒头——或者说是麦子——的香味就随烟四溢了。
        ④差不多不到半小时的时间,不管是馒头、花卷、包子就全卖光了,那山东老乡就会扯开嗓门说:“各位老乡!今天的馒头全卖光了,明天请早,谢谢各位捧场。”
        ⑤买到馒头的人欢天喜地地走了。没买到馒头的人失望无比地也走了。
        ⑥山东老乡把蒸笼叠好,覆上白布,收摊了。
        ⑦我曾问过他,生意如此之好,为什么不多做一些馒头卖呢?
        ⑧他说:“俺的馒头全是手工制造,卖这几笼已经忙到顶点了,而且,赚那么多钱干什么?钱只要够用就好。”
        ⑨我只要有空,也会到市场去排队,买个黑麦馒头,细细品尝,感觉到在平淡的生活里也别有滋味。
        ⑩有时候,我会端详那些来排队买馒头的人,有的是家庭主妇,有的是小贩或工人,也有学生,也有西装笔挺的白领阶级。有几次,我看到一位在街头拾荒的人。有一次,我还看到在市场乞讨的乞丐,也来排队买馒头。(确实,六元一个的馒头,足够乞丐饱食一餐了。)
        (11)这么多生活完全不同的人,没有分别地在吃着同一个摊子的馒头,使我生起一种奇异之感: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因角色不同而过着相异的生活,当生活还原到一个基本的状态,所有的人的生活又是多么相似:诞生、吃喝、成长、老去,走过人生之路。
        (12)我们也皆能品尝一个馒头如品尝人生之味,只是或深或浅,有的粗糙,有的细腻。我们对人生也会有各自的体验,只是或广或窄,有的清明,有的浑沌。
        (13)就像馒头摊的山东人,他在战乱中度过半生,漂泊到这小岛上卖馒头,这种人生之旅并不是他少年时代的期望,其中有许多悲苦与无奈。可是看他经历这么多沧桑,每天开蒸笼时,却有着欢喜的表情,有活力的姿势,像白色的烟雾,麦香四溢。
        (14)每天看年近七旬的老人开蒸笼时,我就看见了生命的庆喜与热望。
        (15)生命的潜能不论在何时何地都是热气腾腾的,这是多么的好!多么的值得感恩!

阅读《渐行渐远的村庄》,完成后面问题。
渐行渐远的村庄(黄 辉)
①一个人的夜晚,我的思绪常常从村庄开始。
②茅草、镰刀、乌鸦和月亮,一叶瓦,半块砖,数缕轻薄的寒烟,几棵擎天的大树,那里栖满了我心灵的诗意。多年之后,当我在某一个城市的冬天的黄昏里独倚栏杆,眺望西北故乡的方向,我的睫毛被从故乡赶来的雪花打湿,我看见在高楼之间漫天的雪花间飞翔着孤独的鸟,它已找不到归程和穴巢,它将在这样一个充满寒冷的浓黑的夜晚里死去吗?在那生命将尽的一刻,它能梦到母亲雪白且温暖的胸膛吗?
③我想起了在那个寒冷的冬天里,栖居在我家低矮的草房里的一群纯洁的鸽子。它们在我和父亲用木材点燃的温暖的火炉旁欢快地歌唱,它们落在我和父亲的肩头,落在我的小妹妹伸开的小手掌上,没有寒冷和孤独,只有温暖和幸福。父亲打开那一坛母亲为他酿制的高梁老酒,醇香浓郁的酒味把我们熏醉,把雪白的鸽子熏醉,把我们的草房熏醉,把整个村庄的冬夜熏醉了。门外正飘着大雪,父亲从墙角抱了一捆干草要去马厩,开门的那一刻,我看见大雪瞬间把父亲覆盖了,把我们温暖的草屋覆盖了,橘黄的灯光随着他的身影远去,跟着他拐进马棚,那儿隐约传来父亲和那一匹温驯的老马的窃窃私语。白鸽子睁大滴溜溜的圆眼睛看着门外像飞花般飘落的雪片,想入非非。
④那是一群冬天里幸福的鸟,栖居在村庄里的鸟都是幸福的鸟,即便是一群乌鸦。它们一起在冬天晃眼的阳光下飞起飞落,舞蹈,鸣叫和欢宴;傍晚,当夜幕下沉,它们又一起喊叫着归巢。它们没有迷失和孤独。村边的那一片树林,夜色已经来到,鸟们已经归巢,四周充满了如水的静谧和安详,在树林的上方,有星星和月亮。
⑤空气开始逐渐地冷下来,虫子们也停止了鸣叫,只剩下泥土和树木的呼吸渐渐清晰,只剩下隐私和秘密充满柔情。树林旁的错落的房舍在银灰色的月辉下隐约可见,高高的屋脊上蹲着一两只眼光雪亮的猫头鹰,而檐下石台上满布青苔的小石洼里储满了上一场下的未干的雨水,白天里有鸡和鸟噘着小嘴来喝,到夜晚就都盛满了一枚枚晃动的水晶般的月亮。
⑥我的心灵已承受不起这样的村庄上空的月亮。它是诗人心中纯洁的纤尘不染的蓝月亮,它只能在诗歌里出现,只能在多年前的村庄夜晚的上方出现,只能在我的梦里和我的小妹的呓语中出现,它属于童年和梦,属于心灵和灵魂。
⑦史蒂文斯说:“月亮就折叠到大衣里了。”这让我想像在一个有月亮的村庄的夜晚,月辉是那么皎洁,我们在晚饭后信步到村边的树林旁散步,我们的孩子睡在家里,出来时,她告诉我们要把月亮带给她,然后,等我们回家,一轮月亮就折叠在我的大衣里抖落在她的小手里了。这样的孩子是幸福的,她可以看到乡村最纯洁和最完美的月亮,她有一颗童稚的心。
⑧当我背叛了村庄走进华灯闪烁的城市,在晚饭后漫步在人流熙攘的广场上,我牵着孩子的小手想在城市的上空指给她看哪是星星哪是月亮时,我失败了,我们的视力被刺眼的霓虹灯遮挡。我们的周围不再拥有寂静和月华,充满耳朵的是流行的噪音和声嘶力竭的喊唱。我知道,当我在广场上能时时看到白色的大理石雕塑和五颇六色喷泉的时候,那一枚属于村庄的蓝月亮已渐行渐远。我知道也许我的这种言说带有某种矫情的成分,因为我现在已无法离开城市,但我的心灵承受的是背叛的煎熬和对那一轮出现在村边树林蓝月亮的无穷无尽的思念。
⑨我在那一个春天出走,母亲赶着她洁白的羊群把我送到村口,然后,我离开羊肠小道,走向城市的方向,母亲转身赶着她的羊群走进草原。她知道有一天她的儿子还会回到她的身边吗?村庄,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为何年龄愈大我愈对它魂牵梦绕?其实,许多个夜晚我都不敢触摸这样一个烫手的词语,它是我的灵魂和根。我的根扎在村庄里,扎在乡野的有一搭无一搭的狗吠声里,扎在飞满鸟群和有着如水般月亮的天空上。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人老了竟是那么卑微
周振华
母亲那年八十。
就是那一年,她离开了我们。母亲的离开,该不是因为我对她的那声呵斥吧?
母亲走后我才发现,人老了竟是那么卑微,包括在自己的儿女面前。
很多年过去了,每当回想起晚年的母亲总盼着想多一次见到我们儿女那渴望的眼神,为换取我们对她的好感而极力掩饰病痛的折磨和委屈所表现出的那副卑微的样子,我就无比愧疚,深感刺心戳肺的痛。
小时候,每次吃饭,母亲总先紧让着我们吃,她不急,她在一旁微笑着看着姐姐、妹妹和我,问好吃吗?我们说好吃,她听了就特别高兴。母亲爱为我们做饭,不怕费时费事,当然,那时也吃不到鸡鸭鱼肉。下地收工回来,她不管有多累,身体多不舒服,也要忙着为我们做饭,尽管就那有限的几种粗粮,那也调着花样做。特别是每天中午,她的筷子还没放下,出工的钟声就敲响了,于是,匆忙出门,嘴里还嚼着下半顿饭,或是吃碗酸菜、几块柿子干就当一顿饭。
多少年过去了,那逝去的岁月依然清晰。母亲为我们做饭时的情景,已成为我们思念母亲的一个深深的情结。
母亲老了以后,那样子可不像年轻的时候了,好可怜。可当时我并没有这份强烈的感受,那种可怕的惯性不知给母亲造成心理上的多大伤害。有件事,至今还深深地触动着我,撕扯着我。
记得是一个周六,我们又回到了以母亲为中心的家。母亲经过一个多钟头的忙活,满心欢喜地托着刚出锅的糖饼,像小时候一样呼唤着我们:来!快吃!趁热。不一样的是,她的声调已变得有气无力了,母亲真的是很老了。
母亲强打着精神,坐在炕沿上,呆呆地看着我们,腰已经塌下去,怎么也坐不直了。
那天可能是闹鬼了。让她没想到的是,突然一个硬邦邦的声调从我嘴里脱口而出:妈!瞧瞧您的手!
这简直就是呵斥。因为我看到了,脸盆里的水不够清净,显然之前没有认真对待那双和面的手。母亲没吭声,那神态,像做错了事的孩子。猫着腰赶紧换了盆儿清水,重新洗她那双满是裂纹的手,洗了好长时间。
看着母亲那紧张的神情,我如梦方醒,我怎么会说出那样的混账话!
因为我们回来了,她高兴,她打心眼儿里高兴,所以才强打起精神,让我们歇着,为我们忙活。
她喜欢做我们小时候爱吃的,像拨鱼子、豆面汤、烙糕子、烙糖饼什么的,母亲都特别拿手。尽管每做一顿饭都相当吃力,那她也愿意,她以这种方式盼着我们回来,让我们高兴。她就怕我们离开她,A每次走时都说:“下周早点回来!早点回来!”她的精神寄托,就是有我们围在她身边。再看看母亲那副疲惫的身子,做顿饭不知有多艰难!
我不该那样呵斥母亲。我从小就记着那句话:“儿不嫌母丑!”,今天是怎么了,我这是怎么了!良心让狗吃了!?
又一个周末到了,我们又回来了。我发现屋里墙角的木凳上,摆放着一个新脸盆,盆沿上搭着一条新毛巾,旁边有块新肥皂,盆里的水很清也很凉。这是母亲为我们做饭,为了不让我再那样地呵斥她,精心准备的。
今天母亲又为我们烙糖饼,她依然艰难地忙活着,脸盆里洗过手的水格外的清澈。
B但我越发觉得,最不干净的人,是我!
我凝视着佝偻的母亲心里无数次地在说:“母亲!我错了!我不该那样对您!您一定原谅我!”
可能是在惩罚我吧!自那次呵斥母亲后,不久,我可怜卑微的母亲就离开了我们。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这件事我总也不能忘记,我的脑海时常浮现那天母亲卑微的神情。上帝!我真的错了!我知道这样的行径是不可饶恕的!
尽管我的双眼为此时常模糊。
(原文有删减)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美国少年的精彩16秒

    ①2012年4月9日早晨7:25,13岁的杰瑞米和同龄的强尼与校车司机伍德叔叔打过招呼后,坐到了各自的位置上。杰瑞米是卡车司机的儿子,强尼是外科医生的儿子,他们住在美国华盛顿州弥尔顿镇的同一条街上。两人同班,又是好友,每天结伴乘坐“大鼻子”校车上学。

    ②像往常一样,16名学生全部到齐坐好后,司机伍德缓缓启动校车,沿着马路开往学校。一路上,车上16名学生很守纪律,规规矩矩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在第二排的杰瑞米时不时扭头欣赏窗外的景色,坐在第五排的强尼则在听音乐。伍德开车很稳,43岁的他已经有25年的驾龄,技术娴熟。

    ③7:35,校车过了第三街区,前面不远处就是教堂,再转一个弯儿就该到学校了。然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意想不到的危险突然降临。如果不是杰瑞米的机警和沉着,那么,车上的1名司机和16名年仅十二三岁的学生,都将被死神拉进黑名单。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④7:37,那时,杰瑞米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驾驶座,不禁大吃一惊。他看见伍德叔叔情况异常:头靠椅背,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双手完全离开方向盘。而校车则向左偏离方向,冲向教堂——这过程有5秒。见此情景,杰瑞米惊呼一声,跳起来冲向驾驶座,抓住方向盘——这过程有3秒。杰瑞米拼尽全力向右转动方向盘,一下,两下,三下……车回原路。踩刹车,车停下,拔钥匙——这过程有8秒。

    ⑤这一切,被车载录像机记录了下来。事后,人们发现,5秒、3秒、8秒,共计16秒,杰瑞米没有丝毫慌乱,也没有丝毫犹豫,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迅捷、熟练,他表现出来的沉稳与其年纪极不相称。

    ⑥千万别以为这是简单的16秒!前5秒,如果杰瑞米没有发现伍德异常,没有准确判断出校车已经失控,那么车上就没人意识到巨大的灾难即将来临,校车将以60公里的时速撞上前面的教堂。中间3秒,如果杰瑞米被吓呆了,或者只知大叫“救命”而不知如何处置,错失关键3秒,校车也会撞上教堂。后面8秒,如果杰瑞米不懂驾驶、手忙脚乱,那么校车是撞墙还是翻覆,只有天知道。幸运的是,这些假设都被杰瑞米的快速反应否定了。

    ⑦把时间再拉回到现场。校车停下后,车内其他学生没有慌乱,没有乱跑乱叫。杰瑞米迅速跑回自己的座位,拿出手机,拨通报警电话,报告完车上发生的情况后,又到驾驶座旁边查看伍德的情况。伍德非常糟糕,一直翻着白眼,嘴里不断发出粗重的喘气声。这时,杰瑞米的好友强尼过来说:“快给他做CPR!我懂这个,杰瑞米,你帮我。”CPR是心肺复苏术的缩写。在杰瑞米的协助下,强尼解开伍德的上衣,熟练地进行胸部按压,直到救援人员赶到。那时已经是7:51。经检查得知,伍德是心脏病突发。幸亏杰瑞米和强尼一直在做CPR,为后来的成功抢救争取了宝贵时间。

    ⑧人们不禁要问,两个年仅13岁的小孩儿,在紧急关头为什么能表现得如此冷静而专业呢?其实,这完全得益于他们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

    ⑨杰瑞米8岁时,他父亲就开始向他传授卡车驾驶技术和汽车维修技术;9岁时,杰瑞米对他父亲的卡车已经非常了解,并学会了驾驶,只是因为法定年龄未到而没有去考驾照。至于强尼,也是很早就开始向父亲学习医护知识和技巧,CPR的动作要领他在10岁那年就已经完全掌握。美国中小学和幼儿园一直注重进行生命教育,让学生关注死亡,体悟人生,珍惜生命,促使学生成为全面、均衡发展的人。他们把生命教育渗透在死亡教育、品格教育、健康教育、个性化教育和挫折教育之中,形成了完备的体系。也就是说,从幼儿园起,杰瑞米和强尼就开始接受生命教育,至于意外事故的预防和安全知识,曾是他们接受健康教育时学的最基本的内容。

    ⑩对于杰瑞米和强尼的非凡举动,整个弥尔顿镇的居民都交口称赞,并联名要求华盛顿州政府嘉奖两位小英雄。比尔警官最有代表性,他自豪地说:“杰瑞米和强尼是整个弥尔顿的骄傲,是当今美国孩子的典范。”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后窗

何立文

    家里距学校大约三公里。早上七点,儿子从地下室推出那辆旧自行车,透过后阳台窗玻璃,我目送儿子的白色校服慢慢消失在小区道路的拐角。闭上眼睛,我能想象他弓着背蹬着自行车,出了小区西大门,在竹山路上汇入早起车流中的情景。第一个红绿灯前,儿子单脚着地,一会儿,绿灯亮起,他左拐进入仙来大道,前行四五百米后右拐上五一大道,再往前行驶,拐入北湖路,最后与众多白色校服一起涌入第四中学大门,在停车棚里锁好车子,背着沉重的书包爬上初中部教学楼四楼,开始一天的紧张学习。

    儿子上学的交通方式,我们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骑自行车最好。一来方便,二来借此锻炼身体。尽管儿子遗传了我胆小谨慎的性格,从不违反交通规则,但频发的交通事故还是让我担忧。碰上一个醉酒的或者情绪失控的司机,正常行走的人都往往遭殃,这种事情还少吗?我曾经把我的担忧告诉妻子,她总笑我杞人忧天,说要是这样,难道你打算天天接送?儿子一天天长大,总有一天离开我们去远方发展,这点独立自理能力都没有,能成吗?妻子虽然说得有理,我还是有点放不下。

    每天早上,儿子换鞋出门时,我总叮嘱他小心点,注意安全。好在儿子对我的唠叨并没有表示反感,一面答应着,一面噔噔噔下楼去了。有一件事说出来可能会觉得很好笑——儿子刚学会骑车,我教他横穿斑马线时下来推着车走。我的理由是,车来车往的,这样更保险。

    下雨时,儿子试探着问,爸爸,可以送我一下吗?我正犹豫,妻子看了看外面说,这么点雨,自己披个雨衣骑车去。儿子只好穿上雨靴,噔噔噔下楼去了。透过玻璃,隔了几分钟,才看见儿子推出自行车,原来他在地下室罩好了雨衣再出来的。密密雨丝中,儿子的黄色雨衣一扭一扭地,渐渐消失在小区马路的拐角。我默念着,儿子,你慢点,雨天路滑,车来车往,眼睛灵活点。突然又有点后悔,明明有车子,干吗不送一下呢?买了车子干什么的,不就图个方便吗?妻子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说,孩子正在长身体,吃这点苦算什么,应该锻炼锻炼。她说得很在理,我上学时家里穷,雨靴都没有,不是光脚步行五公里去学校吗?可不知为什么,想象儿子吃力地蹬车的样子,我还是有点心酸。雨越下越大。一下子就模糊了视线。

    放学时间到了,我一边准备晚饭,一边幻想着儿子收拾书包,下楼,开锁,上车,与同学说笑着出学校大门的情形。抽油烟机的轰鸣把我的思绪拉回现实,饭菜准备好了,我守在后窗前,静静等待那个熟悉的身影。直到看见儿子从小区马路的缓坡上拐下来,我才长吁一口气,朝客厅里的妻子喊,“儿子回来了,开饭!”

    有几次,不知为何,儿子回来很晚。

    我靠在窗台上,路灯下三三两两的人影闪过,背着书包的小学生,挎着皮包、塞着耳机的少女,头戴安全帽、骑着摩托车的农民工……就是不见儿子和他的自行车。他在哪呢?

    我在后阳台上来回走着,朝窗玻璃哈气,反复写下儿子的名字。不一会儿,那些字便模糊成一团水渍。时钟滴答滴答地响着,最后,我真想下去看看,说不定真的在路上接着儿子了,还能帮他背书包、推车子。妻子一边拖地一边说,再等等,没事的。又过了几分钟,菜都要凉了,我推开后窗,终于看见儿子。一切正常,儿子稍稍偏一下车头,自行车便轻巧地滑到地下室门前,我紧绷的神经才松弛下来。

    我借以容身守望儿子的地方,确切说应该是一个不到三平米的小阳台。作为厨房的有效延伸,里面放满了大米、食用油、面条、米粉……可以说充满物质主义的气息。可我喜欢待在这儿。拉开窗帘,有时仰望灰暗的天空,看对面楼里的老头儿倚在阳台上抽烟,更多时候俯视小区里来来往往的人们,在这些人影中辨认那个熟悉的瘦小身影。那是我血脉里回响的强音,从他身上,我总能看见自己遥远、模糊的童年。

    很多时候,我真的很感激这个后窗。作为房子的一小部分,它朝北微微凸起,伸向天空,仿佛一只精巧的耳朵。借助这只耳朵,我听风观雨,俯瞰地上的树木与花草,在市声中守候儿子的归来,安享世俗生活带给我的作为一个普遍父亲的爱与痛。每个人都有秘密。这个狭小空间里,存储着我太多难以言说的心事,若干年后,必将成为回忆的富矿。耳朵与倾听,恰好构成一对生动的隐喻。夜幕降临,视线所及处,我与儿子的身影重叠、交织。

    以前,对父母的牵挂总是不解,觉得自己在外面好好的,父母瞎操什么心呢?为人父了,才明白我们在父母的眼里永远是孩子。

    儿子渐渐长大,再过两年,身高可能就超过我了。外面的世界属于他们,时间的脚步是挡不住的,羽翼丰满的一天他将离开我们,离开这个家,去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而我能想见那时的模样——一个须发皆白的父亲,安静地站在后窗,暮色苍茫中守候儿子的归来。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后面题目。

散步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冬季。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绿芽也密了;田野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使人想起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我想找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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