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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14《外国小说欣赏》第三单元《炼金术士》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荣格与他的第二人格

距今约一个世纪前,卡尔•古斯塔夫•荣格生于瑞士,在那个位于欧洲和西方世界的中心、多年来一直未经过战乱、可爱宁静的国度里,度过了他的一生。他的父母和祖先都是因袭传统的人,深深植根于瑞士的土壤和经久不变的传统中。荣格热爱他的祖国,但他从小就觉得它的美丽属于远远超越于这个细小民族那狭窄国界和稳定的社会以外的某种时空。他第一次发现比他自己伟大的事物是伫立在康斯坦斯湖畔,敬畏地凝视着蓝色的湖水和银白覆盖、庄严的阿尔卑斯山时,感觉到惊异的记忆。当时他已经有了一种感觉:这是宇宙的中心——但不是他父母和数百万瑞士人的宇宙——而是他内心的一个隐秘的宇宙,映现在平静的湖水中,延伸到阿尔卑斯山巅,远达至无限。

他长大成一个腼腆、敏感的男孩后,常常与父母的信念、老师的要求相悖。与他的同学相比,他显得很特别,不适应学校生活。他很脆弱,易受伤害。当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容易发怒——比如,当他的老师指责他撒谎时。但是,正是在这些时候,他在他的第二人格中寻求并发现了避难所。这个人格是他的真实可靠的自我,触及人类本性的深处,也许在人类之前已经存在。

这“第二人格”是脆弱的、不坚定的,它经常躲避着他,所以他不得不以他所谓的第一人格推动它。这第一人格是虚伪的、狡诈的,它逐渐包围了他,满足他,除了他的自性外。所以当他继续在他的人生之路上前进时,虽然一次又一次获得成功,无论他干什么都能干得出色,但是他内心的混乱一直困扰着他,不停地刺激着他,把他从旁人期待他走的道路上引导出来。当他的第一人格辉煌灿烂时,他的第二人格却受着残缺不完的痛苦煎熬。故此,他后来付上一生去追求生命的完善。

当他闻知弗洛伊德的大名时,便怀着深深的敬意前去拜见了这位教授,这位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和同事。然而,荣格的第二人格在他们最初相识时就对此反抗。但是他没有注意到第二人格,它当时还很微弱地潜伏着。弗洛伊德成名了,随着他名气的增大,他们之间的友谊淡薄了。只是在后来荣格才意识到:并不是他们的友谊减弱,而是他的第二人格已经成为独立个体。与弗洛伊德分道扬镳,这是荣格生命中的一次最大打击,把他抛入他以前从未体会过的黑暗之中,但当他摆脱了黑暗之后,他的全部事业始露端倪。

他不仅丢掉了他的朋友(虽然他仍然一直感谢),而且还抛弃了他的第一人格。从那时起,荣格就完全致力于他的第二人格。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去拜访他,鼓励他,像他鼓励他们一样。他独自呆在他的石塔中,但却与当时外界所有事物和人都保持着深刻而密切的联系。他们在他之先,又将追随在他之后。

在暮春的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荣格结束了他漫长而丰富的一生,享年八十五岁。他的第一人格永远离开了他,但他的第二人格依然活着,因为它无时不在,也将不会消失……

在荣格一生中,有一段极其重要、意义深远的时期,即他的一些创新观念产生的时刻。这些观念后来占据了他余下的生命。这就是他与弗洛伊德决裂后,一时失却方向的时期。那是一个内心迷惘、混乱、骚动不安、孤立无援的寂寞孤独期,荣格被一些混乱的梦、意象、幻觉困扰着,汹涌而来的无意识波涛曾使当时的他怀疑自己的理智。就某种意义而言,它实际上就像一种精神分裂症。但是它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十字路口,是他生命道路上最富创造性的关口。

正是在这些年中,他发现了集体无意识,发展了原型和自性的概念。要知道,他与无意识对峙的顶峰,是他这些年来孤军与他心灵深处的黑暗奋战的顶点。但是仍有许多工作摆在他面前:所有那些从无意识中喷涌而出,潮水般涌向他的幻想和材料,以及他获得的直观,都需要建立在一个坚实的科学理论基础上。有幸的是,他接触到了炼金术,并以炼金术中阴性原则和阳性原则的关系为基础,证明了他原来工作的正确性,而且使他超越了他原来的工作。

荣格曾在其《自传》的导言中宣称:“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生命一直是我所写的东西的实质。”因此,应该把他的全部生命、他的神话,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一个从它自身特有的种子中逐渐成长发展起来的整体。

(1)、“第二人格”对荣格一生的影响有哪些体现?请结合全文进行概括。

(2)、文中画线处的“旁人期待他走的道路”是什么道路?他为什么没有走这条道路?请简要分析。

(3)、有人说荣格与弗洛伊德的决裂虽然“把他抛入他以前从未体会过的黑暗之中”,但也成就了他的事业。请结合文本和现实人生,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荷叶

韩开春

    ①那年,我去宏村,正是深秋季节。顺着黄山的皱褶一路前行,层林尽染,草黄枫红,间杂粉墙黛瓦,古徽州果然气派非凡。到了村前,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泓碧水,一条小道笔直穿过湖心,上面有座弯月般的石砌小桥,名叫画桥。据说,当年李安在此拍摄《卧虎藏龙》,男主人公李慕白就是从这座小桥上牵着他的白马走过的。

    ②但是,我的目光却被湖中那一大片枯萎的残荷吸引,脑海中瞬间浮现的竟是《红楼梦》里林黛玉反对贾宝玉拔除破残荷叶的理由:“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只喜他这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恍惚间,我似乎看到了林妹妹那双对着残荷发痴的忧郁的眼睛。在那一刻,我居然有了长留宏村的想法,要是能有机缘在湖边的书院住下,在有雨的夜晚,或是撑着一把油纸伞,顺着石砌的湖堤漫行,或是隔着石雕的窗棂,卧听雨打残荷,该是多么惬意的享受啊!

    ③其实,我有许多亲耳聆听雨打残荷的机会。我读初中的时候.学生宿舍的后面就有一大片荷塘,每年莲藕起出之后,就再也没人去管它,任由满塘的荷叶自生自灭。然而我终究只是个俗人,比不得林妹妹那样冰雪聪明,所以听雨打残荷的次数虽然不少。却从未听出过什么诗意。

    ④与枯萎破败的残荷相比,我更加喜欢夏日的新荷,光鲜洁净,绿意盎然,看上去就很赏心悦目,勃发着无穷的生机。中午或是傍晚,会有一些或红或绿的蜻蜒、豆娘前来参观, 它们或许是被这荷塘满目的绿迷住了,绕着圈不停地飞,迟迟不肯离去,飞累了,就在新冒出的小荷尖上歇歇脚;身上穿着黑黄条纹套衫的小青蛙,也从水里冒出头来,双脚一蹬,用它那著名的蛙跳,一下子便跃上了荷叶的表面,随之溅起的一串水滴,滴溜溜地汇聚到荷叶的中心.凝成一颗又圆又亮的大水珠,映着太阳的光辉,像是一颗耀眼的明珠,它们或许是把这一张荷叶当成了运动场,鼓着大腮帮咕咕呱呱不停地叫,呼朋引伴;还有一些黑脊背的鱼,在荷叶撑起的太阳伞下悠闲自在地游来游去,间或举起大尾巴,在平静的水面上使劲一击,发出“泼刺刺”的一声响,溅起一朵大水花,旋即一头扎进水底,再也不见了。

    ⑤这样的季节,最快乐的自然还是孩子。从第一朵荷花在水面上升、绽开它美丽的笑脸时起,就会不断有孩子顺着塘埂悄悄滑下水去,学着在水面上那群嬉戏的鸭子的样子,把鼻子一捏,头往下一低。便潜入水底,浮上来的时候,手里总会多出一截细嫩甜香的花香藕,临了上岸,还不会忘记摘一片荷叶项在头顶。有时候也玩打水仗游戏,学着电影里白洋淀民兵打鬼子的模样.顶着一片荷叶,手里端根树枝,一只眼闭着,煞有介事地一瞄,手指一勾,嘴里同时发出“叭”的一声。

    ⑥少年的记忆,除了玩耍,大多数还是和味蕾紧密联系在一起,关于荷叶,也是如此。说到吃,必须提一下荷叶粥,这是我母亲夏天常做的。把新鲜的荷叶洗净,切成细丝,放点冰糖,和粳米一同煮,做出来的粥青白相间,颜色好看,味道也好。清香扑鼻,有清热解暑之功效。荷叶还可以包裹食物。我祖父有个习惯,赶集的时候带上一张荷叶,或干或鲜,随季节改变而有所不同,回来的时候,总会变戏法般从怀里掏出一只荷叶包来,里面包着的有时是几片卤猪肉,有时是两根油条。他用筷子夹起肉丢进我的嘴里,果然是跟往常吃到的不同,肉香中夹杂着荷叶的清香。长大后读明清小说,见到许多关于市井场景的描写,我才知道,原来这用荷叶包熟食的举动并不是我祖父的首创。

(选白《2010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祈求

林敬钧

    ①我曾经在长城上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画家画鹰。在北方特有的那种干燥湛蓝的天空下,苍劲古朴的长城默默地蜿蜒于群山之上。画家在一块白布上泼墨挥毫。长城上的风扬起老人的白发,鼓动每一个人的衣襟。他展开那面墨汁未干的鹰旗。雄鹰起伏振翅,直欲破空而上。阳光普照群山,也照在猎猎作响的鹰旗上。一瞬间,我忽然感觉到一种热血冲破冰层的眩晕,一种沉淀压抑已久的力量猛烈爆发:天空、阳光、长城、老人、长风、鹰。

    ②那不是我第一次见到鹰,却是第一次为鹰震撼。

    ③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峭壁上看到了鹰的巢穴。那只是一个粗陋的石坑随便地搭上几根粗树枝,其余一无所有。它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后来又看到南方一种色彩艳丽的织鸟精致而温暖安全的巢时,我想到了北方的鹰。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鹰的身上有一种冷峻而直入人心的力量。我明白鹰不需要巢穴,它从不躲避风雨。它是天地间飞翔的精灵,高傲、敏锐、凶猛、无畏,永不留恋巢穴的温暖与安乐。

    ④我带一身风尘回到家乡,听说公园里来了个动物展览团。我想起了鹰,于是我去了。

    ⑤从羽毛的颜色和体形可以看出:那是一只已经苍老的鹰和一只年轻的鹰。鹰架距我不到三米。那只苍老的鹰的羽毛零乱而支楞突兀,腿上有一根粗大的铁链,它埋头翅间。那只年轻的鹰目光迟滞,仿佛在看什么,又什么也没看到。

    ⑥一个小孩,忽然放肆地把手中的香蕉扔向那只埋头的鹰,他一定不知道他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因为他还在得意的笑。那只鹰猛地昂起了头,有力的颈部弯曲成了一个矫健而凶猛的弧度。我看到它眼中凌厉地闪过什么,它闪电般地直掠下来。然而那不足一米的铁链狠狠拽住了它,它猛然回坠,被倒吊在高高鹰架上,晃来晃去。那只年轻的鹰展了展翅以便站稳,它冷漠地看了看脚下的同伴,又把茫然的目光投向远方。

    ⑦那个被吓呆的小孩这时才清醒过来,悻悻地抓起一把泥沙朝那倒吊着的鹰狠狠扔去,又嘿嘿地笑起来,一边捡石块,一边大声地骂。那只苍老的鹰耸着翅,挣扎着,发出一串低沉鸣音。它的声音在颤抖。我分明地感到一种苍白而强烈的悲怆冷冷地漫过心头。我拦住那个小孩,叫他滚。

    ⑧鹰渐渐停止了挣扎,静静地倒吊在高高的鹰架下。利爪笔直地伸向天空--那里曾是它的家园、梦想、荣耀和骄傲。四下沉闷,天地间只有蝉在不停地叫。

    ⑨我不知道鹰是否会流泪。

    ⑩那夜我在山顶坐了很久。天上有月,月旁有星;山上有风,山下有楼。我在山顶大梦一场,一颗泪珠从天上落到我的手上。清晨我再去看那两只鹰的时候,苍老的鹰依然倒吊着,刚刚死去。喂鹰的人说,野生的鹰是没法养活的--它不吃东西。他告诉我那只年轻的鹰是人工孵化的。

(选自《美丽如初--10年精短散文100篇》)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水性江南

王本道

    ①江南是烟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江南出芳草鲜花、才子佳人,出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但江南又是英雄辈出的地方,古往今来,这里孕育出诸多骁勇的斗士。那用于刺杀的锐利兵器——剑,发展的鼎盛时期正是在地处江南的吴越之地,许多彪炳史册的著名战役也是在江南发生的。那么,是什么力量使得缠绵悱恻与剑气凌厉这两种反差极其悬殊的气质,能够天衣无缝地契合在一地呢?我曾一度处于大惑不解之中。

    ②一次重读先贤经典,《老子》中的一句名言让我顿开茅塞。“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也。”老子的话,一语道破了水的柔弱秀美与坚韧顽强的两重性。江南是水乡,是水的故乡,河流纵横,池湖密布,它们流淌在青山脚下,穿行于广袤的田畴。“瓜洲渡口山如浪,扬子桥头水似云。”“西风作意送行舟,帆饱清淮碧玉流。”还有那直落九天的瀑布,山中奏鸣的清泉——千百年来,是水,滋养着江南的风物和江南的人,孕育了江南独特的文化属性

    ③江南的水,如轻纱雾霭,随风起舞,变幻无穷,滋润着江南。江南的景物风姿绰约,江南的人风情万种。宋祖英的一曲《又唱江南》,浓缩了一年四季江南的秀美景色:“二月你看江南的花,花如野火遍地燃”;“清明你看江南的雨,雨中藏着万重山”;……江南的人也一如江南的风物,温婉细腻,柔肠百转。“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杜牧对江南人的赞美虽有些夸张,但说的却是实情,那无边的波光水影之中,充溢着无边的风月。秦淮河上的桃花渡,莫愁湖畔的莫愁女,瓜洲古渡的杜十娘,西泠桥畔的苏小小,还有惠山的明月、西湖的断桥、绍兴的沈园……深受上天厚爱的才子佳人,他们的柔情蜜意在江南大地上留下了诸多生命的足迹和美丽传说。物美、人美、情浓,就连江南人讲话也是吴侬软语,唱起来就更让人心旌摇动。我十分喜欢江南曲艺的代表苏州评弹,唱词娓娓如述,琵琶弦乐清丽委婉,其优美儒雅,婉转沉静,就像曲水清流,清澈纯净又韵味悠长,就连草木也会为之摇曳。

    ④江南的水也时有“乱石穿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之势。这坚韧与顽强的性情,也涵养了江南风物和江南人那种英豪之气。江南大地布满了崇山峻岭,其中许多气势恢弘,似有峥嵘剑气腾越穿行其中。杭州栖霞岭上的剑门,绍兴的会稽山,常熟的虞山,都是雄伟挺拔,气宇轩昂,占尽风云。那山间的瀑布、涧水,山下的清流,是养育大山的支支血脉。江南的人,也因为有了“水性”,才有了那种独特的剑气。据说古代铸剑的工艺,先是把剑放在火中煅烧,然后再放到水中浸泡,经过淬剑过程中两种力量的交合,才会使剑在百转千回,缭绕交错的剑法中得心应手。这种浸泡过剑的江南之水,千百年来也曾造就了诸多慷慨激昂之士。卧薪尝胆的勾践、竭忠尽智的岳飞、与扬州共存亡的史可法……众多仁人志士用他们的生命与鲜血谱写了一首首壮怀激烈的诗篇。文武兼备的________、________、文天祥,他们的诗句至今读来,仍洋溢着当年的铁骨雄风,“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还有,活跃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鲁迅,更是把文人的凌厉剑气推向了极致。就连文雅娟秀的女子,也尽显侠骨柔情,秋瑾就是最优秀的代表。

    ⑤说到江南的“水性”,还应该涵盖它的秀慧与智巧。江南的水是很有灵气的,正是这灵秀之水,涵养了江南人的那种聪颖与睿智。当今中国科学院院士,江苏籍的就占了半数,近代和当代全国琴棋书画大师,也大多出自江南。

    ⑥江南的水哺育了如水的江南。有人说,正是因为江南太美了,阴柔之气过重,因此江南的男人大多被美色所雌化,是美人的风韵像灭火器似的扑灭了男子的阳刚之气。这种说法是过于偏重水乡的温柔与细腻了其实人不分南北,如果能多一分柔情与细腻,懂得感情,懂得珍藏,心中维系着自己的审美镜框和情感秘笈,并以此为尺度去发现和发掘生活中美妙的、值得神往和迷醉的东西,不是会给男人(也包括女人)增添力度和精神上的健美吗?这样的多情,不更意味着一种不寻常的正直与高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银杏树,银杏碑[注]

徐怀中

(一)

    来到一处山洼里,三面为陡峭的悬崖石壁所环抱,一道瀑布从岩壁上抖落下来,腾起一团团水雾。远远看见一棵高大挺拔而又枝杈稠密的古树,顶端处有两个硕大的老鴰窝。

    司令员齐竞走在前面,他首先发现一头完整的大牲口骨骼,白花花的,犹如古脊椎动物展览馆一件弥足珍贵的陈列品。

    “滩枣!滩枣!”齐竞自语道。

    想象得到,勉强将汪可逾的遗体运出来,老军马“滩枣”已是奄奄一息,便卧下动不了啦。成群的鹰鹫在上空盘旋已久,不等老军马死去,便发起了集团攻击,不要几分钟,只剩了一副骨架。

    齐竞的坐骑屡立战功,现在更是这等荣耀,竟享受了如此尊贵的“天葬”仪式。他热泪盈盈,捡起一块肋骨,悄悄珍藏在衣袋里。

    在一片乱石中发现了汪可逾的古琴,进一步证实,司令员的推断完全符合事件的真实经过。“一号”从木盒中取出古琴,脸贴在琴面上,然后反过来正过去,仔细观察被损坏处,如同查看一位亲人尚在渗血的伤口。

    当初初次见面,他一眼就认出,北平女学生抱着的是一张宋代老琴。并且随口就背诵出了白居易诗《废琴》。事情竟然是如此急促,挥手之间已经物是人非。永远不会再有七弦琴弹奏应和,两人联袂上演的异常激越而又足够凄苦的战地恋歌,就此烟消云散。

    “在那里,在那棵老树的树洞里!”是谁忽然呼喊道。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于那株大树,至少要四五个人伸展手臂,才可以环绕对接。树的根部出现分裂,形成了多个树洞。远远望去,汪可逾参谋的遗体背靠树干,站立在那里。

    “一号”视力不好,他观望了许久,没有看见汪参谋的遗体在哪里,倒是辨认出了面前的是一株银杏树。这个发现对于齐竞来说,简直不下于发现了新大陆。他激动地对随行人员说:“没错!是一棵银杏,小汪最喜欢的树种,又叫白果树!”

    有过多次,“一号”齐竞佯装自己对古老的银杏树一无所知,总是饶有兴味地听小汪给他上课。而讲起银杏,小汪总是两眼闪动激情的泪花,显露出她对于这个神奇树种的喜好,到了何等痴迷的程度。

    银杏出现在地球上有两亿五千万年了,是第四纪冰川运动后的孑遗植物,同时代的恐龙灭绝了,古生代植物也绝迹了,唯有银杏坚韧地活了下来。它的生长演化绵长不绝而又生机勃发,被称为“生物活化石”。

    小汪回忆,她每年有两次跟随父母去北京潭柘寺看银杏。春夏时节,扇形树叶葱绿葱绿,显得那样沉静庄重。秋冬之际,又染作金黄金黄,优雅而灿烂。当最后一片树叶刚刚飘落,你踮起脚尖仔细去看,枝条上每一个小小的冬芽,全都笑眯眯地张开了口。

    “一号”眯缝着双眼,向银杏树洞内观察。终于他看清楚了,汪可逾头部微微偏向一倒,两臂松弛下垂,全身呈浅古铜色,骨骼突出的部位,在日光下闪放着光亮。她的一条腿略作弯曲,取的是欲迈步前行的姿态。她显然是意犹未尽,不甘心在两亿五千万年处迟滞下来,想必稍事休整,将会沿着她预定的返程路线,向零公里进发,继续去寻找自己的未来。

    距离银杏树很近了,齐竞忽然注意到,各种小虫虫比如蚂蚁、地鳖、黑虫、蜣螂等绕行银杏树庞大的根部,不停地在转圈圈。却没有一只小虫超越无形的界限,爬到树干上去。也许,银杏树原本就是不招虫的,不必大惊小怪。

    但是,“滩枣”尸体被鹰鹫争抢一空,只剩下一堆白骨,汪参谋遗体距此不过几步路,却保全了下来,为什么?齐竞一时心虚,以为不仅是地上爬着的虫类,也不仅是天上飞着的鹰鹫,就连他本人在内,都必须遵守某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能在古老的银杏树周围打转转,而不可越雷池一步。

(二)

    战争结束,中高级将领们早着手在编织升级版的凯旋门之梦,齐竞却彻底把自己封闭了起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陪伴老将军的,是汪可逾留下的那张宋琴。琴身早已残破不堪,唯独靠外面的一根“宫弦”,尚可弹拨出声音。老人每晚就寝之前,必不可少的,要坐在琴桌前,久久抚摸古老的宋琴,间或弹出一两个空弦音。

    齐竞原想为汪可逾举办一次正式的安葬仪式,在大别山主峰下那一棵银杏树旁,立一个石碑以供悼念,他要亲自执笔起草悼文。那天,他忽地联想起汪可逾父亲为女儿取的“纸团儿”的乳名,茅塞顿开,一挥而就,写下“银杏碑”:

    汪可逾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生于北平市一个诗书之家,一九四五年初入伍,在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独立第九旅司令部任参谋。一九四七年九月九日在一次战斗中受重伤,逝世于大别山主峰下一个水溶洞中,时年一十九岁。

    人的一生,不外是沿着各自设计的一条直线延伸,极力进取。而汪可逾却是刚刚起步,便已踏上归途,直至回返零公里。从呱呱坠地,便如同一个揉皱的纸团儿,被丢进盛满清水的玻璃杯。她用去整整十九个冬春,才在清水浸泡中渐渐展平开来,直至回复为本来的一张白纸。

    与她相识的人,无不希望以她为蓝本,重新来塑造自己。她的那个标志性微笑总是会随着一缕春风浮现在我们面前。

    祝愿汪纸团儿一路走好!

齐竞赛泣血顿首敬书

    【注】本文节选自第九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牵风记》之第二十八章《银杏树银杏树》和《与序曲同步之尾声》,标题为命题人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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