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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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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诸暨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各题。

城 市 牛 哞

刘亮程

    ①我是在路过街心花园时,一眼看见花园中冒着热气的一堆牛粪的。在城市能见到这种东西我有点不敢相信,城市人怎么也对牛粪感起兴趣?我翻进花园,抓起一把闻了闻,是正宗的乡下牛粪,一股熟悉的遥远乡村的气息扑鼻而来,沁透心肺。那些在乡下默默无闻的牛,苦了一辈子最后被宰掉的牛,它们知不知道自己的牛粪被运到城市,作为上好肥料养育着城里的花草树木?它们知道牛圈之外有一个叫乌鲁木齐的城市吗?

    ②一次我在街上看到从乡下运来的一卡车牛,它们并排横站在车厢里,像一群没买到坐票的乘客,东张西望,目光天真而好奇。我低着头,不敢看它们。我知道它们是被运来干啥的,在卡车缓缓开过的一瞬,我听到熟悉的一声牛哞,紧接着一车牛的眼睛齐刷刷盯住了我:它们认出我来了──这不是经常扛一把铁锨在田间地间转悠的那个农民吗?他不好好种地跑到城里干啥来了?瞧他挟一只黑包在人群中奔波的样子,跟在乡下时挟一条麻袋去偷玉米是一种架势。我似乎听到牛议论我,我羞愧得抬不起头。

    ③这些牛不是乘车来逛街的。街上没有牛需要的东西,也没有牛要干的活。城市的所有工作被一种叫市民的承揽了,他们不需要牲畜。牛只是作为肉和皮子被运到城市。他们为了牛肉的新鲜才把活牛运到城里。一头牛从宰杀到骨肉被分食,这段时间体现了一个城市的胃口和消化速度。早晨还活蹦乱跳的一头牛,中午已摆上了市民的餐桌,进入肠胃转化成热量和情欲。

    ④而牛知不知道它们的下场呢?它们会不会正天真地想,是人在爱护它们抬举它们呢?它们耕了一辈子地,它们拉了一辈子车,它们驮了一辈子东西。人把它们当老工人或劳动模范一样尊敬和爱戴,从千万头牛中选出些代表,免费乘车到城里旅游一趟,让它们因这仅有的一次荣耀而忘记一辈子的困苦和屈辱,对熬煎了自己一生的社会和生活再没有意见,无怨无悔。牛会不会在屠刀搭在脖子上时还做着这样的美梦呢?

    ⑤我是从装满牛的车厢跳出来的那一个。

    ⑥是冲断缰绳跑掉的那一个。

    ⑦是挣脱屠刀昂着鲜红的血脖子远走他乡的那一个。

    ⑧我最终逃到城市,躲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让他们再认不出来。我尽量装得跟人似的,跟一个城里人似的说话、做事和走路。但我知道我和他们是两种动物。我沉默无语,偶尔在城市的喧嚣中发出一两声沉沉牛哞,惊动周围的人。他们惊异地注视着我,说我发出了天才的声音。我默默接受着这种赞誉,只有我知道这种声音曾经遍布大地,太普通、太平凡了。只是发出这种声音的喉管被人们一个个割断了。多少伟大生命被人们当食物吞噬。人们用太多太珍贵的东西喂了肚子。浑厚无比的牛哞在他们的肠胃里翻个滚,变作一个咯或一个屁被排掉──工业城市对所有珍贵事物的处理方式无不类似于此。

    ⑨那一天,拥拥挤挤的城里人来来往往,没人注意到坐在街心花园的一堆牛粪上一根接一根抽烟的我。他们顶多把我当成给花园施肥的工人或花匠,我已经把自己伪装得不像农民。几个月前我扔掉铁锨和锄头跑到城市,在一家文化单位打工。我遇到许多才华横溢的文人,他们家里摆着成架成架的书,读过古今中外的所有名著。被书籍养育的他们,个个满腹经纶。我感到惭愧,感到十分窘迫。我的家除了成堆的苞谷棒子,便是房前屋后的一堆堆牛粪,我惟一的养分便是这些牛粪。小时候在牛粪堆上玩耍,长大后又担着牛粪施肥。长年累月地熏陶我的正是弥漫在空气中的牛粪味儿。我不敢告诉他们,我就是在这种熏陶中长大,并混到文人作家的行列中。

    ⑩这个城市正一天天长高,但我感到它是脆弱的、苍白的,我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城市上点牛粪,我是个农民,只能用农民的方式做我能做到的,尽管无济于事。我也会在适当时候邀请我的朋友们到一堆牛粪上来坐坐,他们饱食了现代激素,而人类最本原的底肥是万不可少的。没这种底肥的人如同无本之木,是结不出硕大果实的。

(1)、梳理全文,简要概括“我”的心理产生了哪些变化。
(2)、请赏析第④段中划线句子的表达特色。
(3)、请分析⑤⑥⑦三小节在全文中的作用。
(4)、请探究文中最后一句的深刻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烙印在时光里的生命片刻

裴鸽

    人们常常把一些小事抛在脑后,一些生命的片刻烙印在时光的尘埃里,我们可以试着忽略,但这些微不足道的事却一点一滴形成一条链子,将你与过去连在一起。

    十一岁

    初冬的早晨,屋外还是一片漆黑,充溢着暖暖的灯光的厨房便成为世界的中心。睡梦中的我隐约听到窗外大扫帚掠过地面的唰唰声,接着在屋里往往会有“啪”的一声,因为妈妈常会在经过小仓库时碰掉一两个玩具。然后我能想象到腰椎不好的妈妈绝不会弯腰,而是蹲下来,拾起掉落的玩具,摆回原处。她会迈着花仙子般轻盈的步伐进入厨房,当然不是那种小精灵了,应该是睡美人的精灵婶婶。

    水龙头的流水声,燃气灶被拧开的声音,盖上锅盖的声音,水被煮沸的声音……掀开锅盖,水汽弥漫,犹如精灵山谷的密林晨雾。水被倒进碗里,是山谷绝壁上飞流直下的瀑布,蒸腾着“白烟”,激荡着水花。然后是磕鸡蛋的声音,打蛋时碗筷撞击的声音。突然,一切声音戛然而止。一秒、两秒、三秒,筷子缓慢搅水的声音渐渐传来,我松了一口气。想象到前几秒,鸡蛋沿着碗壁滑入水中,像一大束阳光徐徐流下来,渗入透明的泉水中。鸡蛋几乎是在一瞬间转化成一团团软绵绵的淡黄色云朵,飘来飘去。我咽下口水,半眯眼睛,沙发左端的爸爸像一个魁梧版的“长妈妈”,摆个大字,睡得正香。爸爸的胃病没养好前,妈妈每天早晨都会给他冲一碗鸡蛋。我想起爸爸的手总会在严冬中被冻出几道小伤口,他站在柜台里用粗糙的手指认真地摆弄玩具上的小轴承的画面,我永远也不会忘。

    我们的路上有对彼此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还有对社会的责任。

    沙发上的那个孩子翻了个身,缩回了在爸爸啤酒肚上取暖的脚,又酣然入睡。

    十五岁

    雨,又是雨。秋夜本该是爽朗惬意的,可是今天例外。车窗外,一棵棵法国梧桐缓慢地向后移动,黄绿参半的叶子在冷冷的夜雨中显得格外诡异。路灯点点昏黄的光悬浮在空中,商场的广告牌在远处发出刺眼的白光和红光。我能清楚地看到车前的每一滴雨珠,在灯光和黑暗交接的地方,凭空射出了一簇簇的白色蛛丝。雨声、树叶声、鸣笛声、汽车驶过水层的声音无一例外地从窗外闯进来。

    我躺在妈妈的怀里,盖着外套,刚脱下来的,有点湿。“妈——我鞋都湿了!”我懊恼地抱怨。妈妈本能地直起身,要帮我脱鞋,这一动作让冷空气瞬间侵入我背后,刺激得我打了个寒战。她刚松开的手又搂紧了我。“快脱了!脚不能沾凉水的。都多大了,鞋湿了还不知道自己脱吗?”我只得磨蹭着双脚将两只鞋踹掉。“也不知道北京下雨了吗……”妈妈又开始皱眉了,她平常没表情的时候,额头两眉中间也会有凹痕,现在更深了。“你哥当时走的时候就没带伞,也不知道记不记得买把伞。”我还没说话,爸爸突然回答说:“你有什么可担心的?一个男子汉还怕淋点雨吗?”说着掏出了手机递过来,“你要是实在担心就打个电话问问吧。”我接过手机,解开锁屏,刚准备按下拨号键,突然发现主页面的时间显示栏下面有每日的天气预报。“多云转晴,温度7℃~12℃,1~2级西风”,它显示的所选定预报城市不是我们的城市,而是北京——哥哥上学的城市。

    原来每个人的路都承载着他人的期待,你走每一步都牵动着爱你的人焦灼的目光。

    一条未查看的短信被我点开,上面说:“爸,晚上有雨。”

    ……

    我有过这样一些记忆,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但有时候,开始也是结束,而结束恰恰又是开始。梭罗说:

    谢天谢地,世界并不仅限于这里。

(节选自裴鸽的《选择存在》,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择死与择生

    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地活在那些杰出的生里,抑或活在那些杰出的死里。五千年积淀的,绝非只是出土的竹简,而是这中国式的生命。

    同是中华“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杰出人物,为什么屈原与司马迁,一个要死,一个却不惜带辱而活?这个问题从儿时就牵襻着我。

    后世一直将屈原定位为“爱国诗人”,值得商榷。

    我以为,这忽视了他作为“政治家”的一面。这个偏差或许是些故意?后人出于不平,以为楚国那样的昏君,不值得屈原去忠于和报效?焉知“政治”也是一种理想。政治家与政客不同,正是由于前者的献身是别无选择的,后者却是投机的。屈原身为三闾大夫,是楚国的决策大臣,他不能承受楚国蒙受亡国的事实。仅作为一个诗人,即令“国破山河在”,亦不必去死。诗人以“诗”爱国和救国。他可行吟,可以留下作品“薪火传人”。但三闾大夫必须沉江。屈原的这种“相始终”的精神,是他作为政治家面对失败时惟一的坚持。他是把对政治的责任放在“诗人”之上的。这才是屈原对自己的定位。

    诗人的事业,可以不与某一个具体的朝廷和君王相联系,相始终。屈原的这种始终精神,是他作为政治家面对不可挽救的狂澜的惟一坚持。“人生自古谁无死?”“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之于生死,中国自古已有确认之标志。虽然“哀莫哀兮生别离,乐莫乐兮心相知”,已将生乐死苦、留恋人世的滋味体会尽致,但是,主动迎接死亡,“在不可选择中进行选择”的精神依然确立。中国的志士仁人,在求生不能的时候,很重视死之权利,倘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和信仰完整地活下去,不如选择死亡,将死看作一种意志与尊严的使命。屈原即是著名的范例。他是不会等到敌国军队进入,被俘受辱而死的。他认为羞辱他就是羞辱楚国,他要选择死,一种自由的、高尚独立的死。头戴巍峨之冠,身着兰草香服,时而悲吟,时而高歌,徜徉在汩罗江畔,饱览他所挚爱的山河大地,从容赴死。

    屈原之死,死的原因是不是“诗人”的,死的方式却是“诗人”的。政治家只要死得其所和旗帜鲜明,诗人却要死得美,死得如其所吟,死得浪漫。我们何不理解为:屈原是在他的政治理想破灭后,紧紧拥抱着诗的理想而去的。这死亦是一种决裂,与以往从事的“政治”的决裂,与终生所爱的诗章同归。这是历代美的理想之追求者的最好结局。

    死,可以明志;生,却可践志。当死临到司马迁头上时。他选择生。一种令肉体与精神,令自己与亲友都极度痛苦的生——接受宫刑。司马迁出于公心,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假如就为此而死亦不失为真谏烈臣;但司马迁认为自己规定的人生使命却不是仅此。他要以一介布衣的身分完成千古《史记》,为中国撰写第一部大型纪传体史书。

    既有了帝王家的史官,却执意要做民间第一史家。当时虽没有明文不准平民“写史”,但司马迁此举引起了当朝的临视与怀恨。他选择受刑忍辱,弃政从文,从匍匐于地的殿臣中直起身子做人。这是令世俗瞠目的叛逆之举,这是勇敢与崇高的跨越。他不愧为敢于在朝堂上和禁锢人臣的君臣伦理观念决裂的杰出代表!弃一帝而得天下千秋,伟哉司马迁!

    屈原择死,史迁择生,都是崇高的。他们择死与生的思考世代延传;这种思考,构成了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隆起的脊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习惯

刘国芳

    老人挑一担莴笋上街去卖,老人早上四点出门,天蒙蒙亮的时候,老人到街上了。

    路上落了雨,老人身上淋湿了,天还凉,老人在风中冷得发抖。

    有人上街买菜,看见老人在发抖,就说:“落雨就不要出来呀。”

    老人说:“不要紧。”

    买菜的又问:“莴笋几多钱一斤?”

    老人说:“五角。”

买菜的没讨价还价,称了三棵,把钱给老人时,买菜的又说:“你这是何苦呢,五角钱一斤的莴笋,你这一担总共也卖不了几个钱,淋病了划不来。”

    老人说:“劳惯了,不要紧。”

    买菜的不再说了,走了。

    天完全亮了,街上人也多了。一个孩子跟着大人过来买菜,孩子也看见老人在寒风中冷得发抖,孩子于是跟大人说:“我们买莴笋吧?”

    大人说“你不是不喜欢吃莴笋吗?”

    孩子说,“你看那老奶奶,一身都湿了,我们买了她的莴笋让地早点回家。”

    大人听从了孩子,过去问着老人说:“莴笋几多钱一斤?”

    老人说:“五角。”

    大人和孩子也没还价,拿了几棵给老人称,老人称着时,孩子问着老人说:“奶奶,你冷吗?”

    老人说:“不冷。”

    孩子说:“下雨就不要出来呀?”

    老人说:“不要紧。”

    孩子和大人走开后,孩子跟大人说:“我觉得这奶奶好可怜。”

    孩子说着时,到处看,忽然,孩子发现街两边除了一些菜贩子外,卖菜的全是一些老人。孩子惊讶于自己的发现,孩子说:“妈妈,街两边卖菜的怎么全是老人呀?”

    大人说:“现在乡下年轻人都不愿作田,只有老人作田。”

    孩子说:“为什么只有老人作田?”

    大人说:“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

    孩子说:“所以,这上街卖菜的都是老人。”

    大人点头。

    卖菜的老人还在那儿,一个人过来买莴笋,又一个人过来买莴笋,他们都看见老人淋得一身,看见老人冷得发料,瑟瑟发抖,如同一头孤独地站在寒风中的老牛。他们就很同情老人了,他们说:“落雨就不要出来呀,一担莴笋又卖不了几个钱。”

    老人说:“习惯了,不出来倒不晓得做什么?”

    买菜的就不作声,买了莴笋走人。

    很快,老人挑来的莴笋卖完了,老人挑了空担子往回走。街边有人卖包子,老人摸摸索索掏出一块钱买了两个包子,然后边吃边往回走。

    半路上又落起雨来,老人到屋檐下躲雨,躲着时,一辆汽车停在老人跟前。随后,车上走下来一个人,这人跟老人说:“娘呀,你怎么又出来了,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别出来卖菜,你怎么不听?”

    明显,这人是老人的儿子,老人回答儿子说:“不出来卖菜,你叫我做什么?”

    老人的儿子说:“淋病了怎么办?”

    老人说:“哪那么容易生病。”

    老人的儿子让老人上车,老人不上,老人说:“过一会就不下了,你走吧,我不习惯坐车,我喜欢走,我还是走回去。”

    老人的儿子抬头看看天,雨小了,老人的儿子便摇摇头,开车走了。

    儿子把车开走后不久,老人也往家里去。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后,老人到家了。一到家,老人便放下担子,然后往地里去。落了雨,地里的菜青翠碧绿,面对一地的青青翠翠,老人笑靥如花……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昔日之光

夏笳

    在熙熙攘攘的车站广场,我突然看见一幅脸部特写照片从大屏幕上闪过。那是一张老态尽现的面孔:深褐色的、布满各色斑点的皮肤,像是某种风干的兽皮皱缩在一起: 眼窝、嘴角、面颊,连同太阳穴都深深凹陷下去;从微微张开一道缝的眼眶中,几乎看不到什么光亮,也很难辨识出表情。

    我呆呆地停下脚步站住。那是奶奶,我认得出,却又与记忆中的样子如此不同。我掐着手指算了很久才算出,奶奶今年应该是106岁了。

    屏幕上依旧闪动着一张又一张面孔,配以字幕和解说词:抗战胜利80周年,最后的老兵,国家荣誉奖章……于我而言,这些数字、地点与事件总显得些许陌生,仿佛一 张过于庞大繁复的蛛网,向历史纵深处无边无际地蔓延。我读到这些字句时从来不会想起奶奶,不会想到那个从路边小贩推车上购买拐枣的老太太,是地主家的小姐,是一位将军。

    我买了一张车票,坐上高铁回老家。

    车厢里孩子的哭闹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我按下座位旁边的按钮,几道薄薄的光幕从上方落下,将我包围其中。我在光幕上轻敲几下,寻找关于奶奶的资料。文字和图片一段段在光幕上流淌,奶奶这一生的故事都随时间之河顺流而下。资料五花八门,甚至还有一篇小学生作文,题目是“写给爷爷奶奶的一封信”。我费力辨认那些歪七扭八的字迹,突然意识到这篇作文正是我自己写的。

    继而,我看到了自己多年前的一份写作提纲: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年迈的奶奶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打盹。梦中她告诉战友们,战争已胜利,他们期盼的那种和平生活已经来临;她绘声绘色地描述那些不可思议的新奇玩意儿——高楼、高铁、无人飞机、小汽车……或许是因为内心深处的胆怯吧,我怕自己无法设身处地体认奶奶经历过的那些岁月,也无力把握那些过于宏大的历史图景,能够把握的只有距离我最切近的生活场景,譬如奶奶颤巍巍行走的步态和苍老的容颜,譬如院里的葡萄架,譬如拐枣在舌尖黏稠的甜味。

    光幕上出现一扇漆黑的大门,门上有一块匾额,上面写着“老兵不朽”四个大字。这是一个网上纪念墓园。伸手推门,我慢慢向墓碑中间走去,耳边依稀传来风声和鸟鸣。我面对其中一座墓碑,伸手轻触上面的照片。一个老人的影像浮现出来,他是我的爷爷,穿着绿军装,戴着军帽,胸前挂着各色勋章。

    “今年是哪一年啦?”“是2025年。”“你奶奶还好吧?”“很好。”“孩子,我给你讲讲我们那时候的事吧。”

    我点点头,老人便用他浓重的口音慢慢讲起来。给我讲奶奶怎样离家出走,怎样昼行夜宿,怎样摇着小船去海上截击敌寇,怎样踏上漫漫长路奔赴战场。爷爷的讲述让我把这些故事和奶奶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让我再次想起了奶奶。在许多年前的许多个夏夜,在后院的葡萄架下,这些故事奶奶给我讲过多次,我总是一边听一边忍不住走神, 一会儿数天上的星星,一会儿留意墙角的蟋蟀,不知不觉就歪在椅子里睡着了。夜风微凉,奶奶的故事像露水一样在花叶上凝聚,一颗一颗渗入大地深处。

    一个声音渺渺地从远方传来。“旅客朋友们,列车就要到站了……”我深深鞠躬, 向爷爷告别。

    “走好,孩子,别忘了我们。”

    我撤去光幕,车厢内的喧哗又再度涌来。邻座哭闹的小男孩已蜷缩在奶奶怀中睡作一团。这样一个宁静的、晴空万里的好日子,阳光透过车窗照在孩子脸上,他密匝匝的睫毛忽闪着,肉嘟嘟的嘴唇像初生的嫩芽般圆润。这幅画面不知为什么竟让我想要落泪。

    推门进屋时,我看见奶奶正在轮椅中打盹,脑袋沉甸甸地垂向一侧,透过白发露出稀疏的头皮。

    轮椅侧面的袋子里插着几份报纸,还有那个我送她的套着粉色塑胶壳的平板电脑。 平板电脑循环播放着几幅画面:一幅黑白的画面,画上是一男一女两个青年站在一棵大树下,相视而笑,风吹树影,洒落满地光斑。指尖滑动,下一幅图是一群青年围坐桌旁,面前摆着茶缸纸笔,做学习讨论状。再下一幅图上有垂柳依依,还有一对青年夫妇带着三个小孩站立在湖边。

    忽然我明白了:奶奶一定是用“昔日之光”图片处理软件将平板电脑里存的旧照片处理过了。原来她现在终日凝望的,正是这些短暂却永恒的片刻。

    我低下头,把脸埋在手里,眼泪顺着指缝不断往外淌。擦干眼泪抬头时,我看见奶奶正望着我。

    她苍老的脸上绽放出微笑,那笑容就像小孩子一样天真烂漫。

(摘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礼物

(英)梅亚·格林

    阿诺德走进病房,却突然收住了脚步。他看见了伯吉斯先生,左边第六床便是。他还发现伯吉斯先生病床旁边站着一个人。糟糕!阿诺德心里咯噔了一下,史迪成可能会发现他的。他是无意中听到史迪成可能要去医院探望伯吉斯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阿诺德马上意识到自己也应该去医院看望一下。于是,他赶紧喝了一杯茶,便匆匆地朝医院奔去。然而,史迪威还是先到了一步。

    阿诺德买了一些葡萄!可是,他看见床边的储柜上竟也放着一大串葡萄,好像是那种无核的小葡萄,属于价钱较贵的那种。肯定是该死的史迪威送的!他觉得还是将自己的那串葡萄扔了为好,但又觉得扔了实在可惜。留下自己吃算了,他心想。此时,他的面孔就像那串葡萄一样看起来总觉得有点别扭。于是,他将那葡萄随手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只要史迪威在那里,他就不好进去了,可病房外面又没有什么可以躲避的地方。想来想去,阿诺德只得又退到了楼下,在接待处茫然无措地转来转去。

    究竟该给伯吉斯先生送点什么礼物呢?买束鲜花?那太丢人现眼了!买本书怎么样?正好那边有一个书摊。阿诺德走过去随手捡起一本平装书,一看价格,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将近6英镑!上次买的那本书才花了他2.5先令。

    阿诺德走进自助餐厅要了一杯茶。餐厅已经坐满了人,他只得与别人共用一张餐桌。坐在餐桌的东面,外面的人看不到他,而他却正好可以盯到那边的楼梯口。

    在他的旁边,一位穿红色外套、身材高大的女人正和一个朋友交谈着。她的手提包散开着,就放在她身边的座位上。里面的东西阿诺德看得一清二楚,在一堆日常用品中间夹着一个小瓶子。一个小瓶子装的威士忌酒!

    这下他心里总算有了主意!刚才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伯吉斯先生平时就喜欢喝上一杯。史迪威也应该考虑到这一点,但现在即使想到也为时已晚了。医院是不会卖酒的,即使他想跑出去买,恐怕在这座医院周围方圆几英里的范围内也找不到一家卖酒的商店。

    一想到生活中的不公,阿诺德的心情不由得郁闷起来。自己在那岗位上干了四十五年,如今突然来了这个史迪威,用他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和一时的热情拍老板的马屁。阿诺德压根儿就不相信热情。现在,他们要讨论什么重组问题。阿诺德心里明白,这所谓的重组无非就是要将一些人重组掉,他们竟然还美其名曰“提前退休”。哼!如果经济上负担得起,提前退休也就罢了,而阿诺德是负担不起的。到了这种年龄,他还能去哪里找到工作呢?

    阿诺德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小瓶子。史迪威怎么在病房里待了那么长时间?想必他也找不到那么多话要说吧,老伯吉斯先生在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也不会有那么多言语的。“身体还好吗?”“这里的饮食怎么样?”“工作情况怎么样?”三言两语问候一下不就得了,还有什么要说的?当然,史迪成与众不同,他可以谈上几个小时还觉得言犹未尽。阿诺德真希望史迪威把伯吉斯先生烦得要死。

    红衣女人还坐在那儿跟朋友交谈着。她在详详细细地讲述着自己的家族病史。

    史迪成终于出来了!他走下了楼梯。阿诺德站起身来,故意将那女人的手提包碰到了地上。

    “噢,请原谅,你看我笨手笨脚的。让我来捡吧。”

    阿诺德弯下腰检起了滚落到地上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面带微笑地将手提包交还给它的女主人,然后,快步跑向楼梯口。

    把它搞到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阿诺德暗自庆幸。不过,他的心头也掠过一丝负罪感。可他转念又想,这完全是那女人自己的过错。谁让她将自己的手提包那样敞开着,让那诱人的东西暴露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完全是自讨苦吃嘛!总而言之,所有这一切都可以成为一个充分的理由。

    阿诺德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伯吉斯先生接到自己礼物时究竟是什么样的一副神情。

    他想,肯定会比史迪威的要好。你看他,就提了那么一串灰不溜秋的葡萄!

    想到这儿,阿诺德充满信心、充满期待地走进了病房。

    大约过了几分钟,红衣女人坐在楼下化验室的一个小隔间里。她在手提包里不停地翻着,脸上流露出一种疑惑的神情。

    “非常抱歉,”她说道,“我记得出门的时候自己是带上了的。”

    “别着急。”护士安慰道,“你可以去再接一份。记住,要采用中段尿样。厕所就在那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 , 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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