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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苏教版语文八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第15课《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同步练习

读课文《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文中列举牡丹、大丽花和虞美人三个典型事例,分别从等方面将自然生长的花同人工培育的花进行了比较。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光明行
                                                                                               杨轻抒
      母亲不知出去干什么了,我一个人独自扶墙出了家门,门外下在下着雨,雨打在芭蕉上面,嘀嘀嗒嗒地响。我已经没有心思听雨打芭蕉的美妙音乐了,因为我再也看不见那丛我亲手种植的芭蕉了。
      以前我从没有想过什么叫做黑暗,没有,我抱怨过城市是那样的拥挤,天空有好多的灰尘,抱怨过房间是那样的窄小,人群中有那么多丑陋的面孔,然而当我终于看不见这一切的时候,我才突然发觉这一切是多么的珍贵!
      我从没想过我也许会在黑暗中度过我的大半生,从没!而今,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一切,我独自走进了雨中。我不想提到那个叫死字的汉字,但我绝不认为这样活着有任何意义。如果这时有一辆车向我撞来,如果身边的建筑物突然倒下,如果我一脚踏进了深渊,我会坦然接受的,我会!
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我只听到了汽车紧急的刹车声和司机的惊呼声,听到前面迅速移动重物的声音,听到人群急急走过的声音——我竟然畅通无阻地在城市的雨中行走,雨中的城市第一次变得这样宽广。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狗叫,一种友善的,我能想象出的一种乖乖巧巧的狗的叫声。头顶的雨突然停了。
    “走开!”我咆哮,“我不需要同情,我不需要可怜!”
      我使劲挥动手臂,要甩开身边的一切,但我无论怎样努力,始终甩不掉那把罩在我头顶上的雨伞。我终于失声痛哭起来。
    “能陪我走一程吗?”一个声音说。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软软的,柔柔的。我不做声。
      女孩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手。“阿明——”女孩叫一声,我听见小狗汪汪地叫着跑过来,围着我转圈,然后伸出舌头舔我的脚。我们在雨中走,雨声在伞外淅淅沥沥地响。女孩的手热乎乎的,天地间很静,只有雨,沙沙的雨落在身前身后。不知走了多久,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女孩问:“你的眼睛是谁治的?”我说出了医生的名字。“原来你就是我叔叔的那个病人!”女孩有些惊喜地说,“你的眼睛能治好,他还说,治好你的眼睛将是他一生中最得意的手术之一。”
     “真的?”我还是有些怀疑,因为母亲说过,我的眼睛治愈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说,失败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
     “真的,不骗你!”女孩说,语气是那么肯定。
     “你喜欢音乐吗?我拉二胡给你听吧。”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听见女孩试了一下弓,顿一下,一种激越的欢快的的音符突然跳跃而出,是刘天华的著名二胡曲《光明行》!
      女孩拉得真好!我曾经多次听过二胡曲《光明行》,但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感到过有一大片的光明水一样猛然落满我的头上、肩上,沐浴着我的全部身心。
    “看到阳光了吗?”女孩轻声说,“你一定会看到光明的!到那里你采枙子花送给我吧,我最喜欢枙子花了。小时候院子里有好多的栀子花,洁白的,像阳光一样的灿烂光明。”
      手术非常的成功,百分之二十五的奇迹实现了!医生感慨地说:“这个坚强自信的病人不多见啊!”我没有时间去理会医生的感慨,拆线那天,我跑到城外的农家院里,折了一大捧栀子花,我要去找那个喜欢栀子花的女孩!
      然而,当我认定我已经走到了我曾经和女孩呆过的地方时,我才发现在我面前的,哪有什么房子,有的只的一片满是砖头瓦块长了青草的废墟。我想是不是我走错了地方?于是我重新回到起点,闭了眼,凭着感觉,走到了,睁眼,仍是那片废墟!
      我见人就问:“这曾有人会拉二胡带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吗?”
      有人想了半天说:“你是问那个卖艺的瞎女孩吗?她早走了,不知上哪儿了。是牵条小狗背把二胡——她曾经在这里搭了一个临时的棚。”
      我说:“她叔叔是眼科医生呢!”
      那人说:“哪有这事!她只是一个卖艺的女孩,胸前常戴朵栀子花。”
      是这样!我发疯似的跑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见人就问,看见一个胸前戴栀子花会拉二胡的女孩了吗?所有的人都冲我摇头。
      我跑遍了城市的大街小巷,那么多的人呢,那么多的人中没有那个长头发的牵着一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有的只是大块大块的阳光在那个清晨猛然倾泄下来,厚厚的阳光把一座城市,把所有的人都淹没了。
      我把手中的栀子花抛起来,城市的天空中顿时飘满了洁白的栀子花,那一瓣瓣洁白的花像一个个梦,像一瓣瓣梦一样的阳光,像一瓣瓣阳光一样的音符随时风飘荡……
      阳光,真香!所有的人抬起头,他们在寻找那些很香很香的光明呢!
      我泪流满面。                     

                                                                                   ——(选自《中国当代微型小说名篇赏析》,有改动)

阅读【甲】【乙】两文,完成小题。
【甲】                                                                                   雨的四季
                                                                                             刘湛秋
    ①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②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颜色和神态是难以想像的。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③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也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豆粒的雨点就打来了。可这时雨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戴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光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挡着眼睛的视线,耳朵也有些痒嗦嗦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透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毫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④当田野上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地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在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
    ⑤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尔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不像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在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菜,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眼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⑥啊,雨,我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力,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⑦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乙】
      云还没铺满天,地上已经很黑,极亮极热的晴午忽然变成了黑夜似的。风带着雨星,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北边远处一个红闪,像把黑云掀开一块,露出一大片血似的。风小了,可是利飕有劲,使人颤抖。一阵这样的风过去,一切都不知怎么好似的,连柳树都惊疑不定地等着点什么。又一个闪,正在头上,白亮亮的雨点紧跟着落下来,极硬的,砸起许多尘土,土里微带着雨气。几个大雨点砸在祥子的背上,他哆嗦了两下。雨点停了,黑云铺满了天。又一阵风,比以前的更厉害,柳枝横着飞,尘土往四下里走,雨道往下落;风,土,雨,混在一起,联成一片,横着竖着都灰茫茫冷飕飕,一切的东西都裹在里面,辨不清哪是树,哪是地,哪是云,四面八方全乱,全响,全迷糊。风过去了,只剩下直的雨道,扯天扯底地垂落,看不清一条条的,只是那么一片,一阵,地上射起无数的箭头,房屋上落下万千条瀑布。几分钟,天地已经分不开,空中的水往下倒,地上的水到处流,成了灰暗昏黄的,有时又白亮亮的,一个水世界。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无价的奖赏
       ①当她猛然发现身边的手提包不见了时,吓得冷汗涔涔。那手提包里的钱和银行卡都在。其次,关乎“命门”的是海关进出口手册和关税证明的单据,一旦丢失,将给她所在的报关公司带来巨额的经济损失。
       ②她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到广场派出所报了案,然后,又心急如焚地雇来了三个人,让他'举着写有“一万元悬赏”的寻物牌,来回走动。阳光一点点离散,她的心也揪得越来越紧。这时候,广场派出所的民警打电话来说,有一个人拾到棕色的提包。她急三火四地赶到派出所,的确是她的手提包,她惊喜地叫起来,可是等她打开拉链,却傻了眼,包里空空如也。像迎头挨了一瓢冷水,她心里的希望一下子熄灭了。
      ③拾到包的人是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衣着破旧,看起来挺精神的。民警悄悄告诉她:“这男孩在假期经常来广场拾破烂,上次,他也说是捡到了提包,来交还失主,哪知失主说,就是这男孩在他坐的地方转来转去,不一会提包就不翼而飞,失主一口咬定,包就是他偷的。结果那失主不但没给赏金,还管那孩子要包里少的钱,甚至动了粗。”民警看了看男孩又说:“我怀疑,这次他又故伎重演,要不,我们仔细地盘问盘问,看看有什么破绽?”
      ④她忙摇摇头,即使以前男孩有过劣迹,她也不愿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怀疑和猜测他这次的诚心。许是猜出了民警和她谈论的内容,男孩涨红了脸,紧咬着下唇,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分辨道:“包是捡的,不是偷的。”
      ⑤她走上前去,拉过男孩的手,拍拍他的肩膀,说:“小兄弟,姐姐相信你,即便你只是送来了空提包,也谢谢你。”
      ⑥直到夜幕降临,也没有奇迹出现,她心灰意冷地往回走,月色清凉如水,冷得让她心寒,突然,身后窜出一个人来,往她怀里塞了个方便袋,然后掉头跑开,消失在幽暗的小巷里。
      ⑦等她从凉恐中回过神来,惊奇地发现,方便袋里竟是那些让她忧心如焚、想用一万元“赎回”的票据。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她恍惚置身于不敢惊扰的梦境中一般。
      ⑧除了现金,一切失而复得,还多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曾经,我把拾到的提包交给失主,却被失主反咬一口,诬赖我是小偷,我当时很后悔把包给了他。今天下午,当我看到地上的提包时,我心情很复杂,但还是不由自主地捡起了它,怕失主着急呀!这次我得做得聪明点,于是先交上空包,投石问路。没想到,你不仅相信我,还握了我脏兮兮的手。赏金我是不会要的、其实,你已经给了我比任何金钱都贵重的奖赏,那就是尊重和信任,我收下了,也谢谢你。请你一定相信我,我捡到包时里面就没有钱。
      ⑨她呆呆地站在夜色里,心动如潮,为那个受了委屈依然善良的男孩,为那个在困境中生存但内心并不贫穷的孩子。她总以为能让人心动的是金钱,却不知道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是人的体态、言语和笑容衍生出来的温暖与尊重。多少怀揣着真诚而来的帮助,多少明媚而纯粹的心境,被我们审视、猜忌和怀疑的目光灼伤,变得冷漠而麻木。其实,每一个善意都该得到尊重,容不得一丝龌龊的猜疑。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时间去哪儿了

     “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有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这首歌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是啊,时间到底去哪儿了?

    幼年的时光去哪儿了?我们为何很难记起3岁以前的事情?研究表明,时间的感知需要儿童的注意力和短期记忆能力的完全形成,这需要前额叶皮质和海马体发育较成熟以后才能具备。这两个区域的成熟速度较慢,往往到了童年后期才能渐渐完善。孩子们的遗忘速度远比成年人要快,所以他们的记忆更替也更快,这意味着留下童年记忆的可能性并不大。

    幼时记忆究竟从何时开始模糊,直到被永久遗忘?研究发现,早期回忆往往从7岁开始丢失。虽然不少3岁孩子能够记得前一年发生的事,但这些记忆也只能持续到五六岁。在7岁这一年中,童年记忆迅速衰退,到了八九岁,大部分孩子只能回想起童年生活35%的内容。这是因为在7岁时,人们形成记忆的方式开始改变一—在那之前,儿童缺少时间和地点的观念,而在年龄较大的儿童中,回忆早期记忆的内容和形式更趋向于成年人。

    如果你到了一定的年纪,可能会有这样的感觉:小时候总是盼望快快长大,但是似乎过了很久才长了一岁,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就感觉时间越来越快,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人体内的生物钟在逐渐变慢。实验表明,让年轻人和老年人估测1分钟有多长,结果年轻人还没有到1分钟就认为已经到1分钟的时间了;而老年人,则往往过了1分钟觉得这是1分钟的长。在生命的进程中,人体内的某种节律在变慢,而客观的时间没有变慢,老年人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快了。

    其次,与新鲜感能刺激人大脑记忆有关。比如我们新去一个地方时,去的路总是显得很长,回来时却似乎要短得多。因为去时路上你所看到的景色都是新鲜的,你的大脑需要对这些新鲜事物进行处理记忆,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很慢,路似乎很长。而回来时,这些景象不再是第一次体验,一切变得熟悉,大脑需要处理的事物也就少了,时间过得就快了,路也似乎短了许多。人生也是一样,小时候看这个世界都是新鲜的,外界充满了各种新刺激,这样就显得每一天都很漫长;随着年龄的增长,外界的事物已经缺少太多的新鲜感,更多的只是一种单调的重复刺激。丰富的经验使神经对于生活中的信息处理得极为快速,渐渐进入了“适应性”的状态,不但削弱了对时间流逝的感知,同时保留的记忆也信息不全,这样显得一天不经意间就过去了。

第三,可以用“相对论”来解释。一个5岁的儿童,他会感觉过去的一年很长很长,这是因为过去的一年占他生命总过程的20%(1/5);而一个20岁的青年,过去的一年只是他生命总过程的5%(1/20);而对于一个50岁的中年人,过去的一年仅仅是他生命总过程的2% (1/50)。人越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光阴在其整个人生当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小,同漫漫人生相比,就会觉得这些微不足道的时间过起来很快。

(选自《百科知识》2014年底4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于爹的木盆

汪涵

       ①如果我有两条命,我一定拿其中一条去做一个快乐的木匠。

       ②听到这个,你会吃惊吗?你一定不明白当木匠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③那一天的午后,我在靖港保健街上,看见于爹一摇一摇地走,像只公鸭子般往前面猛赶,旁边打铁的、卖药的、卖茶叶的,还有姚记坛子菜的掌柜,都在和他打招呼,他还使劲往前走,谁也不想理。看见于爹这么自在,我来了兴致,说:“于爹,等一下,我要和你去做木盆。”于爹半眯着眼睛,速度一点没减,说:“莫来,莫来,我要困觉。”

       ④这个木匠很会享受啊,我决定去查验一下。从保健街往西走一点,不用过那个石拱桥就到了。我偷偷靠近他的铺子,看到他真的困了,靠在竹躺椅上,把扇子扔在一边。木器店的门半掩着,午后的阳光晒进铺子里有两尺,都堆在刨花上,还有小虫子在里面飞舞,他就在阳光边睡得很舒服。那些工具散落着,他可以随手把它们拾起来。

       ⑤我不是木匠!这个事实让我别扭起来,我甚至都有点开始嫉妒了,我挤不进于爹的时间,他的时间只属于他自己,不属于我。

       ⑥想实现当木匠的愿望,我必须要耐心点。等阳光漏进窗子只有三寸的时候,于爹终于醒了,他对我说:“崽伢子,你进来咯。”他算是我的师父吧,我得靠他才能过一点点的木匠瘾。我们终于要开始干活了。这时候天气还燥热得很,于爹的头顶上有一个铁吊扇,连漆都没有。这电扇其实很老,一直转了20年,这是作坊里唯一的电器了。于爹说,这是飞行牌的,广州生产的,非常好,让人凉快,刨花也不会被吹起来,所以就一直没有舍得换。于是,我和他一起劈木头,刨板子,弄出一大堆板子。第二天,我们要把它们箍成木盆。

       ⑦有人打电话要来找我,我也说:“莫来,我要做木匠。”做主持人啦,接受访问啦,这些我统统不记得了,现在的我就是个木匠,别的我都不太愿意记得,谁也打搅不了一个木匠的幸福,可见做木匠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⑧于爹不太会讲故事,他的话太简单了,我都无法了解他做木匠的时候,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偶尔,他会说:“要是手里没有木工,就觉得手里没味。”60年来,于爹一直活得手里有味,做着各种各样的桶子,有打谷桶、家用的饭桶、米桶、马桶,还有妇人用的坐桶。木工是他生活的胡琴,他咿咿呀呀地拉着,拉到靖港的水变成浑蓝,拉到心爱的姑娘去了远方。他换了几个新墨斗,换了几把新钳子,这些都是让人高兴的事情。不知不觉中,于爹的孩子长大了,湘西的送漆佬不再来了,真不记得,什么时候起,人们开始用铁桶漆,没有人用生漆了。这些琐事,都是他慢慢告诉我的。经常,我在这里待一个下午,才能听到他讲出一件很小的事情。

       ⑨于爹干活的样子,照相照出来应该很好看,假如能画成水粉画应该更好看:他站在无边的刨花堆中,建造木头的宫殿。他的血气随着手上的青筋一路奔腾,随着绕锯、推刨、平槽刨、劈蔑刀这些工具,贯通到木工、钓鱼、吃饭这些生活琐事,贯通到木头的每一个疙瘩、每一丝纹理之中,像个真正的大师。

       ⑩60年了,他有很多自己的小讲究,保持了他最爽气的工作打扮:穿一件衬衫,拿一碗沱茶。他从未使过电锯,闻不得上面的生铁气,或许电锯这玩意儿,只配做电影里的道具吧。他最主要的工具是裂了柄的斧子和刨子,它们把靖港的时光碎片,在每个年代都裁剪得一样整齐。那些碎片,随时可以箍成一个硕大的木盆,那是他自己的城。

       ⑪那么我的城呢?

                                                                                                                                                                                            汪涵《有味》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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