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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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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爱的牺牲

欧·亨利

    乔和德丽雅在一个画室里见了面,那儿有许多研究美术和音乐的人经常聚会。乔和德丽雅一见倾心,短期内就结了婚。夫妇租了一层公寓,那是一个寂静的地方,单调得像是钢琴键盘左端的A高半音。可是他们很幸福;因为他们有了各自的艺术,又有了对方。家庭只要幸福,房间小又何妨。乔在伟大的马杰斯脱那儿学画,德丽雅在罗森斯托克那儿学习钢琴。

    可是没多久,艺术动摇了,该付给马杰斯脱和罗森斯托克两位先生的学费也没着落了。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于是,德丽雅说,她得教授音乐,以免断炊。她在外面奔走了两三天,兜揽学生。一天晚上,她兴高采烈地回家来。

    “乔,亲爱的,”她快活地说,“我有一个学生啦。爱·皮·品克奈将军的小姐克蕾门蒂娜,住在第七十一街。她只有十八岁。我一星期教三次课;你想想看,乔!每课五块钱。等我再找到两三个学生,我又可以到罗森斯托克先生那儿去学习了。”

    “德丽雅,”乔说,“我能让你忙着挣钱,我自己却在艺术的领域里追逐吗?决不能够!我想我以卖卖报纸,搬石子铺马路,多少也挣一两决钱回来。”

    德丽雅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

    “乔,亲爱的,你真傻。你一定得坚持学习。我并不是放弃了音乐去干别的事情。我一面教授,一面也能学一些。我永远跟我的音乐在一起。何况我们一星期有十五块钱,可以过得像百万富翁那般快乐。你绝不要打算脱离马杰斯脱先生。”

    “好吧,”乔说,“可是我不愿意让你去教课,那不是艺术。你这样牺牲真了不起,真叫人佩服。”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德丽雅说。

    “我在公园里画的那张素描,马杰斯脱说上面的天空很好。”乔说,“可能卖掉一张。”

    “我相信一定卖得掉的,”德丽雅亲切地说。“现在让我们先来感谢品克奈将军和这烤羊肉吧。”

    周末,愉快自豪、可是疲惫不堪的德丽雅,得意扬扬地掏出三张五块钱的钞票,扔在那,“有时候,”她有些厌倦地说,“克蕾门蒂娜真叫我费劲。”接着,乔带着基度山伯爵的神气,掏出一张十元、一张五元、一张两元和一张一元的钞票——全是合法的纸币。把它们放在德丽雅挣来的钱旁边。“那幅方尖碑的水彩画卖给了一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他郑重其事地宣布说,“他另外预定了一幅勒加黄那货运车站的油画,准备带回家去。我的画,加上你的音乐课!呵,我想艺术还是有前途的。”

    “你坚持下去,真使我高兴,”德丽雅热切地说。“你一定会成功的,亲爱的。”

    下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乔先回家。他把他的十八块钱摊在客厅的桌子上,然后把手上许多似乎是黑色颜料的东西洗掉。

    半个钟头以后,德丽雅来了,她的右手用绷带包成一团,简直不像样了。

    “这是什么?”乔轻轻地握住那只手,扯扯绷带下面的几根白线,问道。

    “那是涂了油的软纱。”德丽雅说,“喔,乔,你又卖掉了一幅素描吗?”她看到了桌子上的钱。

    “可不是吗?”乔说,“只消问问那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你今天下午什么时候烫痛手的,德丽雅?”

    “大概是五点钟,”德丽雅可怜巴巴的说。“熨斗,我是说奶酪,大概在那个时候烧好。你真该看到品克奈将军,乔,他……”

    “先坐一会儿吧,德丽雅,”乔说,他把她拉到卧榻上,在她身边坐下,用胳臂围住了她的肩膀。

    “这两个星期来,你到底在干什么。德丽雅?”他问道。

    她带着充满了爱情和固执的眼色熬了一两分钟,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

    “我找不到学生,”她供认说,“我又不忍眼看你放弃你的课程,所以在第二十四街那家大洗衣作坊里找了一个烫衬衣的活儿。乔,你怎么会疑心我不在教克蕾门蒂娜的音乐课呢?”

    “到今晚为止,我始终没有起疑。”乔说,“本来今晚也不会起疑的,可是今天下午,我把机器间的油和废纱头送给楼上一个给熨斗烫了手的姑娘。两星期来,我就在那家洗衣作坊的炉子房烧火。”

    他们两个都笑了,乔开口说:“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可是德丽雅用手掩住了他的嘴。“别说下去啦,”她说,“只需要说‘当你爱的时候’。”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讲叙了一对热爱艺术的年轻人一见钟情,结为夫妻,因生活拮据,为成全对方的追求艺术而撒谎去做工,偶然的烫伤手腕的事故使真相大白,夫妻爱得更深的故事。 B、由于烫伤了手,在乔的追问下,德丽雅“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可见德丽雅在洗衣店里从事的工作非常辛苦,内心受到了很大的委屈。 C、小说通过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来表现“爱的牺牲”,乔佩服德丽雅为家庭的付出,一直没有让德丽雅发觉他在骗她,这说明他是一位有责任有担当的好男儿。 D、作者运用轻松、幽默的语言来讲述一个沉甸甸的故事,主要运用语言、动作等细节描写来展示人物风貌,推动故事情节发展,以达到“含泪的微笑”的效果。
(2)、小说在刻画德丽雅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采用了“欧·亨利笔法”,请结合小说内容赏析这个结尾。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小题。

放生

秦锦丽

    高原落日的步子迈得迟缓,留给我足够的时间目送,就如我们是一对久爱的恋人。目光,追随着它渐行渐远的身影。眼看就要翻过那座山头了,一跃的刹那,它跌进山坳里。正惊慌着,它又精灵一般从山背后闪现。这一闪,把黄河第一弯照得金光拂面,灿若袈裟。逆流望去,一河碎金,微波不澜,一副富可敌国的淡定自若。这是九曲黄河之首曲——甘南玛曲黄河岸边,是黄河长长征途的起步,似乎它料及沿途多舛,胸有成竹却又心事重重。当从青海出发,面向东南,慢行慢思,及至甘南玛曲时仍搁置不下,左拐右旋,漫出片片丰美草滩。终是悔情难断,便执意回返青海,诀别后,最终毅然决然一路东去,任凭关隘狭窄,峰回路转,不歇不休,归奔大海。如此,才造就首曲恢宏、淡定的气势。似流非流,似水若金,偶有风来,吹皱一河绫罗锦缎。逆光中,连绵起伏的山峦像黛青色的版画,充满沉浑之美。山下河岸,葱茏宁静的玛曲大草原芳草连天,白帐点点,一派和谐安详。清清草香,携裹着绿氧离子,醉了这河,这山,这落日,这时空,还有我。

    这是今夏我去玛曲之机,傍晚独自在离县城20公里远的黄河第一弯撞见的大美。一个人静静地看,贪婪地闻,安闲地呼吸,屏蔽思绪,愁烦不涉,爱恨不及。渐渐地,这副肉体像拆了篱笆的院落,无遮无掩,无拘无禁,无边无形。一任风穿过,流星划过,吹落浊腐,照彻了黑暗。小小的我恍惚成了风中的一粒尘埃,光亮中的一个分子。

    物我两空,神奇曼妙的感觉,突然被一阵摩托车的引擎声搅散。扭头望向河堤,一个藏族男士从摩托车上下来,长袍裹肩,怀抱物件,脚步咚咚径直从十米长的石阶上走了下来。这么晚了,什么人?心倏忽回腑,怦怦直跳。跑吧,漫漫河畔,无路可择。不跑吧,头皮阵阵发紧。据说藏族人可是随时别着腰刀呢。两腿不觉开始打颤,机警地盯着。他走向岸边,哗啦一声,把什么倒向河里。啪、啪,河里响起一阵击水声。我的心提到嗓子眼,难道?那样的话,他发现我在场,会不会……不敢往下想。盼望他快速离开,逃之夭夭。可他既没有看我,也没有离开,而是双膝跪地,双手合十,叩了一头。懂得敬仰,才可下跪,我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一下。他做这一连串动作时,旁若无人,他不会没看见六七米之遥的这个大活人吧?就在站起之际,他转向我,平和地看了一眼。我微微笑着,算是回应。好奇心驱使,轻声道:“请问你刚才给河里倒了什么?”“放生鱼。”他懂得汉语。“从哪来的鱼?”“市场买的。”“为什么?”“放生嘛。”“这鱼多少钱?”“27元。”语言多少有些障碍,只能用简短句子。交流几句后,我才明白,放生,是藏族地区的习惯。没有约定,没有规章,只随心愿。这位22岁的名叫多杰的小伙子,家住阿尼玛山那边,在县城皮毛市场打工,心有感动时,收工后就到市场鱼摊买一条鱼,回家时顺道河边放生。今天这条鱼是他当天工资除去午饭后仅剩的27元买来的。

    没上过多少学,却懂得怜悯;没有多少文化,却有信仰。只要有信仰,人不分种族、民族,都会释放出人性中的良善、慈悲情怀。年轻的多杰,在傍晚回家的路上,也送一条鱼回家,多好。我立刻感觉胸前背后温暖厚实。我向多杰竖起大拇指,代替了想说的话。多杰抱拳说:“扎西得勒。”随后跳上台阶,发动摩托车,轰地一声跨上黄河大桥。

    铺满月光的河面上,噼噼啪啪溅起朵朵浪花,鱼儿们在欢腾雀跃呢。兴许,那条放生鱼的亲朋四邻闻讯前来庆贺,一河的浪花正是他们欢喜感恩的鱼语。

    元代赵孟頫诗云:“同生今世亦有缘,同尽沧桑一梦间。往事不堪回首论,放生池畔忆前愆。”但如此美好的情境下,我实在不想,也不愿忆起人类活吃猴脑时猴子的眼泪、活剥貂皮时貂的哀嚎。我祈祷一切的罪愆能获得赦免,人类能在草绳布衣下,珍藏一颗回归善的原点的心。

这晚,母亲河第一弯的月光下,宛似谁放生了我,我放生了谁。

(《散文百家》2014年第八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北京,南京

侯发山

    老歪这两天特兴奋,以致于晚上都睡不着,烙油馍似的在床上翻来覆去。

    是啊,这事换到谁身上都淡定不了。两个孩子都在电话里说,说他一辈子没出过门,趁着现在还能走动,让他到城里逛一逛,想住了就住下来。老歪到过最远的地方是镇上,赶集时去一趟,县城都没有去过。两个孩子像是商量好似的,说这几天就把车票给快递过来,让他做好准备。

    村里人说,老歪该享清福了。可不是吗,老歪的一双儿女都成家立业了,都出息了,他还不该享福吗?

    老伴走的时候,两个孩子还小,儿子六岁,女儿三岁。当时,亲戚朋友都劝老歪再找一个,说孩子没妈不行。老歪那时还是小歪,挺倔的,说啥也不找。他说,有了后妈,不一定是孩子的福气。就这样,他既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泪地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供他们上大学。两个孩子也算争气,学业完成后都留在了城里。唯一遗憾的是,两个孩子不在一个地方,儿子在北京,女儿在南京。

    两个孩子还算孝顺,没少给他打钱,没少给他寄东西,电话里也没少说话。他们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也曾邀请老歪到城里去,尽管老歪也特想去,却一直没有成行,他怕给孩子们增加负担,现在不一样了,都有房子了,都成家了,该去看看他们。这次邀请他进城,也就是在前几天的电话里说的。

    就这样,老歪睡不着了。

    北京?还是南京?这几天,村里人见了老歪,都会这样问他。

    老歪呢,咧着嘴嘿嘿直乐。说实话,他也没决定好到底是上北京还是下南京。这两个孩子也真是的,说寄车票都寄车票,说不寄都不寄。

    儿子在北京上班,儿子是去年结的婚,媳妇是日本闺女。他们举行的是集体婚礼,单位操办的。就没有去。老歪没见过媳妇的面,不能说没见过﹣﹣儿子给老歪买了个智能手机,在手机里见过,还给他拜过年呢,叽里咕噜的,像是鸟语。老歪想等到孙子出生后再过去,儿子似乎知道老歪的心思,在上次的电话里却轻松地说,他们不打算要孩子了!这还了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得去好好数落数落儿子。

    这边牵挂着儿子,那边女儿也连着心。女儿在南京上的大学,女婿是她大学期间就认识的。今年五一结的婚,女婿是南京一家企业的老板。哼,老板有啥了不起,收破烂的也叫老板,女儿是旅游结的婚。老歪见过相片,女婿是个秃顶,似乎比老歪小不了多少,女儿说他是二婚。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女儿一直没把女婿领回来过。女儿说,这个老板带来两个孩子,她自己不打算再要了。啧啧,女儿真傻,没有一个亲生的会中?都说闺女是爹娘的小棉袄,儿子指靠不了,还得依靠女儿呢。女儿过不好,也是自己的一块心病。

    到底是去北京还是南京?去北京,女儿不高兴,去南京,儿子不高兴。有了,谁的票到的早去谁那里!主意一定,老歪才想起收拾自己,去镇里洗了澡,破天荒请人搓了搓背,理了理发,刮了刮脸,还拿出新衣服让邻居家的媳妇给熨烫了一下。

    过了一天,老歪收到了一个快递员送来的两个快递﹣﹣两张卧铺车票﹣﹣一张去南京的,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的车次居然是同一天时间!

    快递员的到来早已把左邻右舍吸引过来了,他们相互传递着火车票,眼里写满了羡慕,还一边取笑老歪:你不会分身术,看你这次去哪里!

    当天晚上,老歪捧着妻子的相片喃喃自语:我实指望到时带上你去城里逛一逛,现在不可能了。我决定了,哪儿也不去,就在家守着你。说罢,老歪那沟壑纵横的脸上淌满了泪水。

    去南京的车票是儿子寄来的。去北京的车票是女儿寄来的。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捅马蜂窝

冯骥才

    爷爷的后院很小,它除去堆放杂物,很少人去,里边的花木从不修剪,快长疯了;枝叶纠缠,阴影深浓,却是鸟儿、蝶儿、虫儿们生存和嬉戏的一片乐土,也是我儿时的乐园。我喜欢从那爬满青苔的湿漉漉的大树干上,取下一只又轻又薄的蝉衣,从土里挖出筷子粗肥大的蚯蚓,把团团飞舞的小蠓虫赶到蜘蛛网上去。那沉甸甸压弯枝条的海棠果,个个都比市场买来的大。这里,最壮观的要数爷爷窗檐下的马蜂窝了,好像倒垂的一只大莲蓬,无数金黄色的马蜂爬进爬出,飞来飞去,不知忙些什么,总有百十只之多,以致爷爷不敢开窗子,怕它们中间哪个冒失鬼一头闯进屋来。

    “真该死,屋子连透透气儿也不能,哪天请人来把这马蜂窝捅下来!”奶奶总为这个马蜂窝生气。

    “不行,要蜇死人的!”爷爷说。

    “怎么不行?头上蒙块布,拿竹竿一捅就下来。”奶奶反驳道。

    “捅不得,捅不得。”爷爷连连摇手。

    我站在一旁,心里却涌出捅马蜂窝的强烈欲望。那多有趣!当我被这个淘气的欲望鼓动得难以抑制时,就找来妹妹,趁着爷爷午睡的当儿,悄悄溜到从走廊通往后院的小门口。我脱下褂子蒙住头顶,用扣上衣扣儿的前襟遮盖住脸,只露一双眼。又把两根竹竿接绑起来,作为捣毁马蜂窝的武器。我和妹妹约定好,她躲在门里,把住关口,待我捅下马蜂窝,赶紧开门放我进来,然后把门关住。

    妹妹躲在门缝后边,眼瞧我这非凡而冒险的行动。我开始有些迟疑,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胆怯。当我的竿头触到蜂窝的一刹那,好像听到爷爷在屋内呼叫,但我已经顾不得别的,一些受惊的马蜂轰地飞起来,我赶紧用竿头顶住蜂窝使劲地摇撼两下,只听”嗵”一声,一个沉甸甸的东西掉下来,跟着一团黄色的飞虫腾空而起,我扔掉竿子往小门那边跑,谁料到妹妹害怕,把门在里边插上,跑了,将我关在门外。我一回头,只见一只马蜂径直而凶猛地朝我扑来,好像一架燃料耗尽、孤注一掷的战斗机。这复仇者不顾一切而拼死的气势使我惊呆了。我抬手想挡住脸,只觉眉心像被针扎似的强烈地一疼——挨蜇了!我捂着脸大叫。不知道谁开门把我拖到屋里。

    当夜,我发了高烧。眉心处肿起一个枣大的疙瘩,自己都能用眼瞧见。家里人轮番用醋、酒、黄酱、万金油和凉手巾处理,也没能使我那肿疮迅速消下来。转天请来医生,打针吃药,七八天后才渐渐痊愈。这一下可不轻呢!我生病也没有过这么长时间,以致消肿后的几天里不敢到那通向后院的小走廊上去,生怕那些马蜂还在小门口等着我。

    过了些天,惊恐稍定,我去爷爷的屋子,他不在,隔窗看见他站在当院里,摆手招呼我去,我大着胆子去了,爷爷手指窗根处叫我看,原来是我捅掉的那个蜂窝,却一只马蜂也不见了,好像一只丢弃的干枯的大莲蓬头。爷爷又指了指我的脚下,一只马蜂!我惊吓得差点叫起来,慌忙跳开。

    “怕什么,它早死了!”爷爷说。

    仔细瞧,噢,原来是死的。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几只黑蚂蚁在它身上爬来爬去。爷爷说:“这就是蜇你那只马蜂。马蜂就是这样,你不惹它,它不蜇你。它要是蜇了你,自己也就死了。”

    “那它干嘛还要蜇我呢——它不就完了吗?”

    “你毁了它的家,它当然不肯饶你。它要拼命的。”爷爷说。

    我听了心里暗暗吃惊。一只小虫竟有这样的激情和勇气。低头再瞧瞧那只马蜂,微风吹着它,轻轻颤动,好似活了一般。我不禁想起那天它朝我猛扑过来时那副视死如归的架式;与毁坏它们生活的人拼死一搏,真像一个英雄……我面对这壮烈牺牲的小飞虫的尸体,似乎有种罪孽感沉重地压在我心上。

    那一窝马蜂呢,无家可归的一群马蜂呢,它们还会不会回来重建家园?我甚至想用胶水把那只空空的蜂窝粘上去。

    这一年,我经常站在爷爷的后院里,却始终没有等来一只马蜂。

    转年开春,有两只马蜂飞到爷爷的窗檐下,落到被晒暖的木窗框上,然后还在过去的旧窝的残迹上爬了一阵子,跟着飞去而不再来。空空又是一年。

    第三年,风和日丽之时,爷爷忽叫我抬头看,隔着窗玻璃看见窗檐下几只赤黄色的马蜂忙来忙去。在这中间,我忽然看到,一个小巧的、银灰色的蜂窝已经筑成了。

    于是,我和爷爷面对面开颜而笑,笑得十分舒心。我不由得暗暗告诉自己:再不做一件伤害旁人的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武生

张国平

    剧团虽属三流,演员们待遇也不高,但有它在毕竟是个寄托,现在突然散了,便仿佛一座靠山蓦然坍塌了。出门时拿走了一把刀,侯三演的是武生,那把道具刀已陪伴他多年。

    侯三的老婆是一家超市的财务主管,自从她从收银员升为财务主管后,她的脸顿然肿得不行,对侯三指桑骂槐,剧团解散的事让她知道了,准又一阵狗血喷头。得尽快找份工作,这样才能堵住她的嘴。理清了思路,侯三提刀回家。

    哟,长出息了?想杀人呀?老婆看到侯三手里那把明闪闪的刀,口气里满是不屑。

    我的祖奶奶,借八个胆我也不敢动你一指头啊。侯三说,刚接了一个新角色,拿回家练练。

    练个屁!你看看你,有蹬三轮的挣钱多不?侯三被老婆一下噎住了。每提到钱,侯三便像撒气的皮球,再没舞台上那份豪情了。

    去招聘市场,侯三看到一块牌子,顿时兴奋了,牌子上写:招聘保安。可人家不要侯三,说是专解决下岗职工的。侯三的剧团虽不算草班儿,但也未正式纳编,侯三没有下岗证。侯三灵机一动说,我是唱武生的,会翻跟头。侯三便一阵前空翻又一阵后空翻,将跟头翻得如旋风。人家还是摇头,上面有政策,我们说了不算呀。侯三没辙了,一脸惆怅。

    这时被人拍了一掌,侯三回头看到一个很阔的人正对他微笑。那人问,找工作?侯三点头。那人说,除了跟头你还会什么?侯三说,会武功。那人说,耍一套看看。侯三便打了一套拳,虎虎生风。

    那人便说,就跟我干吧。不过是试用,试用期内这个数。那人伸两个指头。

    二百元?太少了。侯三说。那人说,不是二百,是两千。那人见侯三吃惊得张大了嘴巴,就说,过了试用期,就是这个数。那人伸出一个巴掌。侯三做梦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优厚的待遇,笑得嘴角咧到了耳朵上。于是那人便成了侯三的老板。

    有天老板让侯三坐他的车办事,还没到地方便被人截住,侯三迷迷糊糊被几个彪形大汉绑架了。侯三虽有些功夫,但恶虎难抵群狼,侯三被推进黑乎乎的地窖。

    说,你们老板住哪里?怎么联系?侯三被打得遍体鳞伤,遭人盘问。侯三的嘴上像粘了封条,一个字也不说。反复多次,侯三死去活来,愣是没吐一个字。那帮人恼羞成怒,将侯三关在地窖里,一连三天不给饭吃也不给水喝。地窖里阴冷潮湿,侯三昏死过去。

    侯三看到地窖口闪进一道亮光,朦胧中下来一个人。侯三吃惊,下来的是老板。侯三胆怯地说,你也被抓了?不是我说出去的。老板笑了,说,你小子够意思,安心养伤吧。侯三问,你怎么知道我被藏在这儿?老板说,以后你就明白了。那天侯三突然看到一个绑架他的人,才明白,原来是老板考验他。妈的!侯三咽了口吐沫。

    一天老板问,你表现很好,有什么困难需要我解决?侯三便说,家有老母一人独居。老板说,请来嘛。侯三苦笑,老婆不孝顺,不让老人来。老板脸一沉说,休了她。侯三说,我哪敢啊。

    看你那点出息。老板说,这好办,等你试用期满,安排套房子,把老人接来住。侯三没想到老板这么仁慈,感激得差点跪下。

    这天侯三陪老板出门,老板一脚踏坏了一卖艺瞎子的二胡。瞎子死抱老板的腿不放,非让老板赔。老板很没面子,对侯三吼,踢翻他!侯三见瞎子可怜,便掏钱,却被老板打在地上。老板说,我是随便赔钱的人?踢翻他!一分钱也不给。侯三犹豫着不肯动手。

    老板失望地过来拍侯三的肩膀,又掏出一沓钱说,你可以走了。为什么?侯三吃惊。老板说,你考试不合格。这就让我走?侯三不肯。老板把钱一塞说,拿钱走人。

    妈的。侯三接过钱朝瞎子走去。侯三把钱塞在瞎子衣兜里,拍他肩膀说,伙计,拿着。

侯三转身离去,头仰的老高。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下面小题。

小说的丛林

迟子建

    ①我在大兴安岭长大,是个典型的“林中女孩”。因为那里地广人稀,所以少时在小镇的路上遇见生人,我会有微微的紧张感。人在那里是少数族类,而动植物却是多数族类。

    ②我熟悉林中的树木花草,溪流河谷,野猫野兔。一个人在幽深的林中穿行,很少怕过。因为林中枝叶“窸窣——”摇动,窜出来的不是愣头愣脑的狍子,就是炫耀其美丽尾巴的松鼠。我春天去山里采野菜,将采回的分类,人爱吃的先拿出来,用开水焯了蘸酱吃,其余的则给猪当餐后的点心。猪非常喜欢享用野菜,它吃起来摇着比耗子长不了多少的小尾巴,“嗯嗯”叫着,很感恩的样子,这时我就有一种满足感。夏天时我们去河边洗衣服刷鞋子,常常是把洗好的衣服晾在草丛或柳树丛上,就去林中采野果吃去了。都柿、草莓、水葡萄、马林果,红的紫的,熟的不熟的,全往嘴里填,浆果在此时成了最好的口红。到了秋天,大人孩子都爱往林中钻,我们在五彩的落叶中采榛子,蘑菇,把它们晒干了,冬天就有“好嚼儿”了。不要以为到了冬天,林中就没有美味,扒拉开向阳山坡的积雪,可找到未被采摘的红豆,雪中的红豆味道极好,酸甜,有点淡淡的酒味。还有,你可以划开桦树皮,舔舐桦树皮里清香微甜的汁液。守着大山,对贪吃的我来说,就是守着一个零食铺,嘴上是亏不着的了。

    ③童年时我还喜欢去山里采野花。百合、芍药、绣线菊、马莲花、忘忧草,姹紫嫣红地走进我们家,我们也不讲究养花的容器,酒瓶、罐头瓶、咸菜坛、猪食槽,都可栽花,它们在暗淡的屋子里,照亮我们的梦。这些体验,在我写作以后,都进入了我的小说世界。

    ④有了丛林的动植物,当然就有活动在其中的人。那些人大概是为了宣示自己作为生命的强大存在吧,喜欢大声说话。又因为寒冷的缘故吧,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这些人物的特征,在我的小说中都有所表现。我首先熟悉的是家中的人,父母、姐弟、姥姥、姥爷、爷爷、叔叔、姨舅,在我爱上小说以后,他们以不同方式,隐身而入,也许只是一声叹息,或是一个背影。除了亲人,我还熟悉了邻居,小镇的人和小镇以外的人,他们更是为我塑造人物,提供了最真实生动的原型。

    ⑤当然还有那些可爱的动物,比如通人性的狗、隐忍的牛、苦役犯似的马、永远被戏耍的猴子、美丽的鸭子、坚韧的驯鹿、铺天盖地的麻雀、像守夜人一样的乌鸦、以及千姿百态的鱼。它们在多年后潜入我的小说,这些动物不会说话,但在我与它们相处的过程中,听懂了它们心底的话,看得见它们的眼泪,所以它们在我小说中留下了“话语”。

    ⑥不能忘怀的,还有园田的果蔬,那带着妖娆花纹的豆角、红彤彤的西红柿、紫莹莹的茄子、碧绿的菠菜和生菜、金灿灿的玉米、多汁的角瓜、甘甜的倭瓜,还有绕着它们飞舞的蜜蜂、蝴蝶和蜻蜓。它们装点餐桌的同时,也装点我儿时的梦。更有那埋藏在土里的萝卜和土豆,这秋收的主角,是地窖的常客,有了它们,一个冬天就不愁蔬菜了。

    ⑦不要以为我们的生活总是阳光灿烂,它依然有着浓重的寒霜和阴影。有令人痛苦的疾病,有面对灾荒的无奈,有亲人离世的悲伤,有遭遇人生变故的苍凉。厌倦、羞辱、恐惧,这些人生的负面情绪,就像漫天风雪一样,从来都不曾远离我们。宁静的炊烟下,一个人死去了,他躺在红棺材里,去山上的墓园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在缺医少药的小镇,一场痢疾就要了他的命;一个男人去采山,被熊袭击,落下终生的残疾;一个伐木工在作业时被大树砸倒,使他的妻子成为寡妇。还有动物们所遭遇的不幸,瘟疫能让一群鸡一夜之间死亡,能让一条忠诚的看家狗永远闭了嘴巴。这样的故事,也都是我少年时代所经历的,所以我作品的“温暖”,总是与痛交织,有着苍凉的底色。

    ⑧善良与丑恶,纯洁与污秽,不是人性天空的两极,它们常常相伴相绕。就像环绕我们生活的,既有山间清澈的溪流,也有居民区纵横的污水沟。写出人性的复杂性,才是写出了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永远有可开掘的空间。

    ⑨从现实的丛林穿行到小说的丛林,使我拥有了另一种生活——面向心灵的生活。对我来说,它比现实生活更广阔,也更具诱惑性。在虚构的世界中,我的呼吸更顺畅,更自由和奔放。作家因生长地不同,经历不同,艺术气质不同,也就拥有不同的小说丛林。小说的丛林在想象的世界中,可以无限大。一个作家能走多远,就看他们自己在艺术上的造化了。在这个过程中,坚持很重要,没有对一种文体始终如一的爱,孜孜以求的探索,以及不怕失败的实践精神,再炫目的想法都是空谈。

    ⑩每一个将艺术奉为至高神灵的作家,在小说的丛林穿行,都必须踏出独属于自己的路,才能开辟新天地。懂得自省、苦修、仰望,你终将拥有“不干的活泉,永流的江河”(考门夫人在《荒漠甘泉》中所言)。这样的文学之旅,也是一颗凡心得到升华,在泥泞的跋涉中洞见彩虹的最美岁月。

(取材于迟子建的同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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