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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大附中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摸底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高速公路上的森林

[意大利]伊塔洛·卡尔维诺

    寒冷有千百种形式、千百种方法在世界上移动:在海上像一群狂奔的马,在乡村像一窝猛扑的蝗虫,在城市则像一把利刃截断道路,从缝里钻入没有暖气的家中。那天晚上,马可瓦多家用尽了最后的千柴,裹着大衣的全家人,看着暖炉中逐渐黯淡的小木炭,每一次呼吸,就从他们嘴里升起云雾,再没有人说话,云雾代替他们发言:太太吐出长长的云雾仿佛在叹气,小孩们好像专心一意地吹着肥皂泡泡,而马可瓦多则一停一顿地朝着空中喷着云雾好像喷发转瞬即逝的智慧火花

    最后马可瓦多决定了

    “我去找柴火,说不定能找到。”他在夹克和衬衫间塞进了四五张报纸,以作为御寒的盔甲,在大衣下藏了一把齿锯,在家人充满希望的目光的跟随下,深夜走出门,每走一步就发出纸的响声,而锯子也不时从他大衣里冒出。到市区里找柴火,说得倒好!马可瓦多直向央在两条马路中间的一小片公园走去。空无一人,马可瓦多一面研究光秃秃的树干,一面想着家人正牙齿打颤地等着他

    小米开尔哆嗦着牙齿,读一本从学校图书室借回来的童话,书里头说的是一个木匠的小孩带着斧头去森林里砍柴。“这才是要去的地方。”小米开尔说,“森林!那里就会有木柴了!”他从一出生就住在城市里,从来没看过森林,连从远处看的经验也没有。

说到做到,眼兄弟们组织起来:一个人带斧头,一个人带钩子,一个人带绳子。跟妈妈说再见后就开始寻找森林。

    走在路灯照得通亮的城市,除了房子以外看不到别的:什么森林,连影子也没有。也遇到过几个行人,但是不敢问哪儿有森林。他们走到最后,城里的房子都不见了,而马路变成了高速公路。

    小孩就在高速公路旁看到了森林:一片茂密而奇形怪状的树林淹没了一望无际的平原。它们有极细极细的树千,或直或斜;当汽车经过,车灯照亮时,发现这些扁平而宽阔的树叶有着最奇怪的样子和颜色。树枝的形状是牙青、脸、乳酪、手、剃刀、瓶子、母牛和轮胎,遍布的树叶是字母。

    “万岁!”小米开尔说,“这就是森林!”

    弟弟们则着迷地看着从奇异轮廓中露头的月亮:“真美……”

    小米开尔赶紧提醒他们来这儿的目的:柴火。于是他们砍倒一株黄色迎春花外形的杨树,劈成碎片后带回家。

    当马可瓦多带着少得可怜的潮湿树枝回家时,发现暖炉是点燃的。

    “你们在哪里拿的?”他惊异地指着剩下的广告招牌。因为是夹板,柴火烧得很快。

    “森林里!”小孩说。

    “什么森林?”

    在高速公路上,密密麻麻的!”

    既然这么简单,而且也的确不错。要新的柴火,还是学小孩的方法比较好。马可瓦多又带着锯子出门,朝高速公路走去。

    公路警察阿斯托弗有点近视,当他骑着摩托车做夜间巡逻时应该是要戴眼镜的;但他谁也没说,怕因此影响他的前途。

    那个晚上,接到通知说高速公路上有一群野孩子在拆广告招牌,警察阿斯托弗便骑车去巡查。

    高速公路旁怪模怪样地张牙舞爪的树木陪着他转动,大近视眼的阿斯托弗细细察看。在摩托车灯的照明下,撞见一个大野孩子攀爬在一块招牌上。阿斯托弗刹住车:“喂!你在上面干什么,马上给我跳下来!”那个人动也不动,向他吐舌头。阿斯托弗靠近一看,那是一块乳酪广告,画了一个胖小孩在舔舌头。“当然,当然。”阿斯托弗说,并快速离开

    过了一会儿,在一块巨大招牌的阴影中,照到一张惊骇的脸。“站住!别想跑!”但没有人跑:那是一张痛苦的面像,因为有一只脚长满了鸡眼。“哦对不起。”阿斯托弗说完后就溜烟跑掉了。

    治偏头痛药片的广告画的是一个巨大的人头,因痛楚用手遮着眼睛。阿斯托弗经过,照到攀爬在上方正想用锯子切下一块的马可瓦多。因强光而眼花,马可瓦多蜷缩着静止不动,抓住大头上的耳朵,锯子则已经切到额头中央。

    阿斯托弗好好研究过后说:“喔,对,斯达巴药片!这个广告做得好!新发现!那个带着锯子的倒霉鬼说明偏头痛会把人的脑袋切成两半!我一下就看懂了!”然后很满意地离开了

    四周那么安静而寒冷。马可瓦多松了一口气,在不太舒适的支架上重新整位置,继续他的工作。在月光清亮的天空中,锯子切割木头低沉的嘠嘠声远远传送开来。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马可瓦多一家人在寒冷中呼出的气息像各种云雾,既表现了不同人物的形象特点,也是用诙谐幽默的方式反映沉重的生活,是“含泪的笑”。 B、小孩们在高速公路旁看到了森林,并看到树枝的形状像牙膏、脸、乳酪等,遍布的树叶是字母,表明孩子们极富想象力和他们的天真可爱。 C、“马可瓦多蜷缩着静止不动,抓住大头上的耳朵,锯子则已经切到额头中央。”这幅滑稽的画面既有对马可瓦多的同情,也有对他自私行为的讽刺。 D、“马可瓦多松了一口气”“锯子切割木头低沉的嘎嘎声远远传送开来”这两处描写,表现了马可瓦多躲过警察巡查后轻松喜悦的心情。
(2)、小说开头和结尾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有人说,这篇小说在荒诞中藏着真实。请从“荒诞”和“真实”两个角度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一篇论述类文章,完成小题。

汉代篆书的文化精神

    篆书的应用遍及汉代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书法艺术也在继承了秦代小篆写法的基础上有了更高的审美追求和艺术表现。

    秦王朝统一六国之后,秦始皇采用了丞相李斯的建议,在文字政策上“罢其不与秦文合者”,以秦系文字为基础统一全国文字。秦代篆书最具代表性的书法作品就是李斯所写的泰山、峄山、琅琊台、会稽、之罘等刻石。李斯是法家人物的代表,法家之于审美采取的是“好质而恶饰”的主张,反对各种形式的装饰。这也正是李斯小篆“省大篆之繁缛以趋简易”、笔画粗细均等、结体平正匀齐的原因。

    秦亡汉兴,汉初采用了道家的“无为而治”的思想治国,汉武帝时又采用了董仲舒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与法家的审美思想相比,道家审美观超越了功利性的羁绊,而儒家审美观则强调了文(饰)与质的辩证统一关系。讲实用性也讲审美性,这是汉代美学思想对秦代美学思想的突破,也是汉代艺术繁荣发展的一个原因。

    如果说以道、儒思想取代法家思想促使汉代审美趋于开放,那么,地域文化对于汉代艺术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李泽厚先生在《美的历程》一书中说道:“其实,汉文化就是楚文化……汉起于楚地,刘邦、项羽的基本队伍和核心成员大都来自楚国地区。楚汉浪漫主义是继先秦理性精神之后,并与它相辅相成的中国古代又一伟大艺术传统。它是主宰两汉艺术的美学思潮。”

    与北国文化不同的是,这种弥漫着浪漫主义色彩的南国楚文化充满了想象、神人交织、赤兔金鸟、羽人戏龙……就像屈原《离骚》中所说的那样,“佩缤纷其繁饰兮,芳霏霏其弥章”。注重雕饰、充满想象,是其显著的审美特征。汉赋、汉帛画、汉雕塑、汉画像石等无不彰显着这种缤纷浪漫的情怀。

    书法也是如此,汉代篆书线条一改秦篆的“玉箸”式样,提按波变,跌宕流动,充满了节奏变化。起笔时或藏或露,少有雷同;收笔处或作悬针,或为垂露,姿态万千;转折处或提或按,方圆兼备,虚实相生。瓦当铭文更能随形布势,随意生态,活泼多变;缪篆屈曲回环;鸟虫篆,笔画作鸟、虫、鱼状,更是将篆书的装饰意味、浪漫色彩发挥到了极致。

    “圣人立象以尽意”,汉代流动瑰丽的篆书,所表达的正是汉代崇尚浪漫、重视装饰的审美追求。森严的秦文化之“法”与浪漫的楚文化之“意”在汉代篆书里交融,开创了中国书法史上辉煌的一页。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作为“狐狸”的“刺猬”

陈少明

    以赛尔·伯林曾把托尔斯泰描述为一只自认为是刺猬的狐狸,但我觉得,他自己却更像一只以狐狸的方式行事的刺猬。

    狐狸与刺猬的说法,是伯林对古希腊残诗“狐狸知道很多的事,但是刺猬则只知道一件大事”的一种发挥。它用以比喻两种相反的思想性格:“刺猬”的胃口大,喜欢对广泛的事物采取整体把握的立场,即把各种问题或见解都纳入到一个体系中去处理;“狐狸”则不然,关心的不是全,而是多,即多方面地追逐、猎取目标。伯林以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为例进行分析。《战争与和平》试图提供一种普遍的历史哲学,但吸引人的却是精彩的具体情节,而非那乏味的哲理。托翁生性是一只狐狸,却以为自己是刺猬。

    毫无疑问,伯林不欣赏甚至厌恶大体系,这是由他的价值取向所决定的。伯林不仅是著名的思想史家,其实更重要的是政治哲学家,是与波普、哈耶克齐名的自由主义思想领袖。这批思想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激烈抨击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以历史决定论为原则建立起来的思想体系,他们把这种思想体系看作法西斯政治或极权体制的哲学基础,是自由主义的思想敌人。伯林是以《自由的两种概念》一文斐声国际思想界的。他把自由区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并把那些认为自由属于一种价值坐标,根据一种自然的、社会的或者是宇宙的完善计划来确定政治目标的思想观点都划归为“积极自由”,从中分析其导向社会控制的思想机制。这自然导致他以多元论反一元论的哲学立场,也即决定他反刺猬、反体系的思想基础。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可以由此把伯林看成纯粹的狐狸呢?也不尽然。刺猬只知道或关注一件大事,这一以贯之的“一”,可包括两层意义。一种是形式上的,即逻辑上把观念组织成一个整全的理论系统;另一种是实质上的,即思想上致力于维护一种价值立场。这在有些思想家那里,两者也许是统一的,如约翰·罗尔斯之《正义论》,但另一些人如伯林,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伯林反对大体系,但终生坚持一种价值立场。无论是写哲学评论,还是作思想人物的个案分析,其总目标都是为自由主义理想张目。所以我们也许能够说,伯林的行为方式是狐狸的,但抱负则是刺猬的。否则,他就不会是杰出的思想家。其说  吻合与18世纪的狐狸当道不同,从思想学术的基本特性看,20世纪的中国是刺猬得势的时代。这是由现代中国的历史情势决定的。从19世纪中叶开始,传统的社会结构及价值系统就日趋解体,世纪之交维新派的努力失败,结果是旧体系瓦解,价值真空出现。从“五四”时代“问题与主义”论战开始,进入刺猬角逐的时代。但是刺猬得势而没有得逞,在这个世纪末,急剧转型的中国社会,仍然处在等待刺猬的时代。目睹或经受过某种刺猬的祸害的一代人文知识分子,多数会面临两难的选择:一是不谈价值,回避立场,做纯粹的狐狸;一是勉为其难,侈谈主义,依然做没有建树的刺猬。因此,以赛尔·伯林思想性格的分析,应该启示我们大多数人作出新的选择,那就是,以刺猬的抱负,做狐狸的工作,不迷失自己的价值立场。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半壶水

孔立文

    夕阳染红了整个大漠。一只狼,一只披着细碎残阳的瘦狼,跌跌撞撞地闯入了陆归林眼前这雄奇瑰丽的画卷。

    他轻轻地解下了外腰带,这个两端有铁环、铁扣的军用腰带,可攻可防。

    狼伫立在远方,略仰着头,对着他示威。这绝对是一只历经苦难和沧桑的老狼,它啼血的嗥叫声中包含着悲伤、绝望和忧郁。

    “我要杀了它。”陆归林坚定地对自己说。他抡起军用腰带,冲向那狼。狼奔逃而去,速度极快。可是,没过多久,他发现,它又出现在他的身后。这狼和他打起了游击战。几个回合下来,陆归林已是精疲力竭。

    他走,它就走;他停,它也停。而且距离总是三四十米。

    夜色来临,他找了个斜坡,对着那只狼,枕着交织的双手,仰面半躺着。狼也停下来,蜷在地上。

    漠野苍茫,四周静寂。中午的那场沙尘暴使陆归林脱离了勘探队的战友,在寻找队伍中误入了这茫茫沙漠。漫天的风沙和徒劳的奔跑,他的迷彩服硬得成了一块铁板。他太累了,累得全身像散了架,两腿如灌了铅。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在清冷的沙漠风中睡着了。一觉醒来,他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了前方狼的眼睛。狼的眼睛正一闪一闪的,这让他睡意全无。

    新的一天来临,陆归林又开始了沙漠上的舞蹈。指北针留在了军车的驾驶室里,陆归林只能靠太阳判定方位,他的目标就是向西,向西,再向西。

    沙海滚动着热浪。狼,也已经被饥饿和干渴折磨得摇摇晃晃。

    陆归林轻轻地晃动了一下水壶,他要再听一下水的声音,水的声音就是生命的声音。昨天发现自己迷路时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水壶里的水,那时壶里的水只剩下现在这半壶。他知道在沙漠里迷路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一直没敢动那水,实在渴得难受,他就轻轻晃动一下水壶,水晃动的声音总能让他充满希望。

    当太阳如蛇一样缠着他的时候,陆归林下了喝水的决心。他拧开水壶的盖子,手有些抖,干裂的嘴唇也抖动起来。当他把壶口放到唇边时,他看到了那狼。他一下子就有了主意。

    一个半埋在沙丘里残缺的动物骨架出现在他的视野。他把这个白花花的东西拽出来,扯下一块扇形的骨头,铺好,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水倒在这个骨头的凹处。可是水落在上面连湿都没湿一下,就不见了。倒,再倒……骨头上终于出现了一汪清水,那一汪清水就像镶在少女项间的一枚珍珠,光彩夺目,绚烂动人。

    狼果然向他走了过来,当狼毫无防备贪婪地舔食那汪清水的时候,陆归林高高举起军用腰带,却迟迟下不了手,他原本是想利用这个机会干掉这狼的。但是,他放弃了,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他喝掉了壶里所剩无几的水。

    水的力量就是这么神奇。沙漠中划过一声尖锐有力的号叫,狼高昂着头,像获得了新生一般。狼对着他持续地号叫,然后竟独自蹒跚而去。它走走停停,不断地转头,并发出模糊不清的叫声。

    陆归林读懂了狼的语言。他跟在了狼的后面,机械地跟着。它走,他就走;它停,他也停。而且距离的把握,也是三十米左右的样子。

    傍晚将至,当他跟着那狼费尽全力爬上一个硕大的沙坡时,奇迹出现了——映入眼帘的是迷人眼的绿色,久违了的绿色!在绿色与绿色之间,是银光闪闪的水面。一条河横亘于草地之间,河的那一端,是林带,是庄稼地,是村庄……绿洲,这就是孕育生命的绿洲。陆归林踉踉跄跄地奔到河边,疯了一般,他捧起那清凉甘冽的水大口大口地喝……

    忽然,陆归林的耳畔传来一片呐喊声,猛地一抬眼,他看见一群人正在追赶那只狼。再看那只狼,速度如闪电一般,从河畔边奔向了他们刚刚走出的茫茫大漠。

(选自2018年第8期《微型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楼道里的关门声

杨乃云

    七层的楼房,我住四楼。

    刚住进来的一段日子里,每天都被“咣”的一下关门声震醒,并且是在刚刚入睡的夜半时分,接着又是一阵噔、噔、噔的脚步声。

    开始几天尚能忍受,以为可能是一种暂时现象。日子久了,再有涵养的人,情绪也会失去平衡。终于有一天,我再也忍耐不下去了。门响过后,我爬起来刚要下床,被妻子一把拉住:“干啥?”

    我忿忿地说:“我明白了,准是七楼那个‘缺教'的浑小子。不行!我得去警告他一下,总得懂点公德吧!”

    妻沉默一会,说:“明儿再说吧。”看来她也受够了。

    早上起床后.我要去七楼。

    妻喊住我:“先别!要去说也要讲究个方式方法。刚搬来互不了解,以后熟悉了都是好邻居,这样冒然地去,说不好会伤和气的。我必须先去打探明白究竟是不是七楼那个孩子。”还是女人心细,想得周全。我把希望全寄托在妻子身上了。

    几天过去了,响声依旧。我又发作,刚爬起来又被妻子拉住,她细声地说:“深更半夜的,别去了。习惯就好了。”

    “习惯?还需培养这样的习惯?岂有此理!”我的火一半来自关门声,一半对着妻子的不负责任。妻子似乎洞察出我的心思,耐心地说:“先躺下,听我说。是七楼那个孩子。我打听清楚了,他爸爸是工人,妈妈得了癌症又下岗。孩子今年高考,为了帮助妈妈治病和筹措高考的资費,每天白天复习,晚上在一家酒店打工。”

    我的火基本消了一半。不过又一想,孩子是遭人同情,但关门时轻一点不就得了,何必用那么大劲。

    以后的日子里,门继续响,我继续醒……不知不觉中,我真的习惯了,每天听完那“咣”的一声,便会很快地睡去。

    这几天我突然失眠了。追其原因,原来几天没听到门响了。我推一下妻子:“哎,怎么几天没听到门响了?”

    妻闭着双眼:“你仔细听。”

    我屏住呼吸,侧耳细听。不大一会儿,楼道里传来“啪哒”一声,声音很轻.但很清晰,像是门锁的声音。再细听,沉重而缓慢的脚步声由模糊而清晰,又由清晰而愈来愈模糊。

    我漠然地转向妻子,没开灯,借着窗外投进的月光,发现妻子眼角上挂着两行泪珠。

    妻子仍没睁眼,从喉咙里挤出一句:“他妈妈死了!”

    我默然了,无力地瘫倒在床上。

    接下来便是连续几天的失眠,静候着那一声仿佛托着我神经的“啪哒”一响。既然睡意渺然,不如下楼去等。我轻轻地下床,披上外衣。妻子没有阻拦,翻来覆去地躺在床上。

    我小心地走下楼梯,拧开门锁,摸一块石头把门掩住。然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门外的台阶上。孩子终于回来了。双手抱着肩膀,抖抖瑟瑟地珊步走来,像一株风霜中摇曳挣扎的小树。

    我的心不知为什么骤然间怦怦跳动起来。

    孩子发现了我,先是一惊:“谁?”

    “哦!是我。”我捂着胸口站起身来。

    孩子一定神:“大爷,是您。这么晚了没睡,在等人?”

    “是!噢,不、不……”

    孩子看到了虚掩的楼道门,突然明白了什么:“大爷,对不起,前些日子可能影响您睡觉了!”“没———没有!”

    “大爷,”孩子小声说,“我那是特意的。那时候,妈妈只要一听见这门响,脸上立刻就会露出笑容,说一声‘儿子回来了’,然后放心地合上眼睡觉了,”孩子眼里的水光合着如水的月光在闪动。“孩子……”我接起孩子的肩头,一同迈进虔掩的楼道门口。

    孩子一手拧住门锁的拉钮,将门小心地掩好后再慢慢地把手一松,只听门锁“啪哒”一响。我的心骤然一缩,眼里涌出泪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校长的雨靴

庞余亮

    一个人的身份与穿着绝对有关系,比如我们校长曾经到村里的裁缝店做过一套西装。瘦瘦的校长穿起来就不伦不类,反倒是他穿上蓝卡其的中山装好看些。不过他到乡里开会到城里办事还是穿上了他的宝贝西装,又穿上了他的老皮鞋——怕有很多年了,有一只已经歪斜了。看得出他穿上西装的感觉并不好,可是他说有什么办法呢,上次进城,人家都以为他是个老古董,还是穿西装好些,穿西装人家的目光就少了,走路就轻松些,城里人就喜欢穿西装。

    穿西装也就穿西装吧,可是一到下雨天,穿上西装的他偏偏又蹬上了一双中帮雨靴,这就更加不伦不类了,怎么看怎么别扭。每当他穿上这件衣服,学生们就在背后叫他“德国鬼子”。但乡下土路一下雨就泥泞不堪,一走路就是一脚的烂泥,想甩都甩不掉,真是固执的坏脾气。如果还想“甩”的话——用校长的话说就是想要派头的话——皮鞋一会儿就变成了小泥船,所以雨靴还是更适合于土路。看来校长穿雨靴还是穿得理直气壮的,既然穿着理直气壮,别人怎么看也就无所谓了。他心安理得地穿着后摆有点吊的西装和粘着烂泥的雨靴到乡里或进城办事。回来时他乐呵呵的,他似乎没少了什么,实际上雨靴上已少了许多烂泥,而原先黑色的泥渍变成了白色的泥斑,像踩了一脚的雪。

    本来我早已不用雨靴了,过去在上师范前下雨赤脚;上师范时下雨也无所谓,到处都是水泥路。可是到我们学校就行不通了,烂泥似乎见皮鞋见得不多,反而亲昵得太过分了,开始我还“甩”,下雨穿皮鞋,后来再也不行了,我心疼。乡里经费紧,工资不仅发得迟还总打折,我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所以我托穿雨靴的校长到乡供销社买回了一双雨靴。

    新雨靴锃亮锃亮的,亮得能照见人的脸,雨珠滴在上面一会儿就滚走了。我走路时觉得有人在看我的脚。不过雨靴老得很快,不出几个雨天,雨靴就老得和校长脚上的雨靴差不多。似乎只有老了的雨靴才更和泥土亲近些,老了的雨靴更协调些。每年开学前我们学校里的老师都要乘船到城里新华书店一趟。我们在城里往船上搬书,搬完书后一起去一家馄饨店吃馄饨——校长说这是城里最好吃的馄饨。吃馄饨时还可以在碗里多撂一些辣椒,那个香啊,那个辣啊,吃得鼻子上都冒汗。吃完了我们一身轻松,校长还脱掉了西装,露出两种不同颜色织的毛衣,然后我们再一起乘船回去。有一次开学前去城里,正好早晨下雨,我们都穿了雨靴,然后又一起穿着雨靴上了船。上了船校长还指挥我们在船帮上把雨靴上的泥洗掉,用校长的话说,要让城里人认为我们穿的是马靴,而不是雨靴。亏他想得出来!到了城里,太阳升上来了,城里的水泥路不像乡下的泥路,乡下泥路要晒两个晴天才能晒干,而城里的水泥路只要一个钟头就干了。穿着雨靴的我们几个好像是“德国鬼子进城”,雨靴底在水泥路上总是要沉闷地发牢骚,天不热,我身上全是虚汗,到了新华书店,上楼梯时营业员都哧哧地发笑。如果这还不算尴尬的话,我在回船的路上居然遇到了我城里的同学。同学笑眯眯的,目光却朝下,他看到了我的雨靴,我们的雨靴。后来好不容易同学走了,我觉得满街上的人都在看我。我躲到校长他们中间走,他们走路声居然那么响,都有点步调一致了,我都感到全城人的目光在喊口令了:“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一……”可校长和其他同事并没意识到这些,他们旁若无人“一二一”地走着,他们要带我一起去吃馄饨。

    回去的路上,校长首先把那双在水泥马路上叫了一天的雨靴脱下来,然后就躺到了我们刚从新华书店买回来的书捆上,我们也相继把雨靴脱下来。河上的风吹过来,吹得我们双脚那么舒坦,校长一会儿就在新书捆上睡着了。摇船的节奏好像在催眠,他还发出了呼噜声,而他的旧雨靴,一前一后地站着,像哨兵一样守卫着他的梦乡。

(《广西文学》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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