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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综合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八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12课《我的母亲》同步练习

读课文《我的母亲》,回答下列问题:

(1)、“我生平所见过的女子,我的母亲是最美的一个,就是当时伏在母亲背上的我,也能觉得在那个大客厅里许多妇女里面,没有一个及得到母亲的可爱。”这一句原是放在“我现在想来”之前,后被删去了。你能从这句话中理解体会到作者的感情吗?

(2)、你觉得这句话放在课文中好不好,为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荣誉的帽子》,完成问题。

荣誉的帽子

明飞龙

    ①读过一则这样的外国故事。

    ②在一次残疾人运动大会上,有三个特别的人来报名参加游泳比赛:一位失去了双腿,一位失去了双臂、一位双腿双臂都失去了。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问他们怎样游泳,一位说用双手游泳,一位说用双腿游泳,当问到那既没有双臂又没有双腿的人时,他笑着回答:“我用耳朵游泳”。

    ③按照规定,他们分别进行了试泳,成绩都不错。特别是那位既没有双臂又没有双腿的选手,因为长时间的锻炼,他那两只耳朵像两片船桨,强健而灵活。因此他那失去四肢的躯体犹如一条破浪而行的鲨鱼 , 速度远远超过前两人。人们都私下里传说,一项伟大的纪录将会在他身上诞生。

    ④人们渴望的比赛终于到来了,整个运动场都挤满了人,因为人们都想目睹那位失去四肢的选手的风采。当失去四肢的那位选手出现的时候,整个会场一片山呼海啸。发令枪响后,运动员如一条条鱼钻入水中,向前推进。人们看到的只是浪花四射,谁先准后无法看清。结果出来了,失去双臂的人获得冠军.失去双腿的人获得亚军,但人们渴望的英雄——一失去四肢的人,却没有出现。

    ⑤后来,人们发现他已被淹死在游泳池里,头上戴着一顶漂亮的游泳帽,遮住了他那神奇的耳朵。原来,按照游泳场的规定,比赛前,在参赛的选手中有一人能戴上一顶象征着荣誉的游泳帽,他就是根据观众的意向选出来的人们公认的最有可能成为英雄的人。

    ⑥然而,英雄却被一顶象征荣誉的游泳帽杀死了。

    ⑦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在身处困境时进行不折不挠的奋斗是比较容易的。没有脚的时候,我们可以用手去奋斗;没有手的时候,可以用腿去奋斗;没有手没有腿的时候,还可以咬紧牙关用耳朵去奋斗,或许也就能反败为胜。但我们历经坎坷,走出困境,踏上平坦大道时,却没有获得意料之中的成功,有时反而走向了失败和灭亡。“凶手”是谁?“凶手”就是头上戴着的帽子——那些海市蜃楼般的荣誉。因为这顶荣誉的帽子,我们就像那失去四肢的泳者被掩住了耳朵那样,失去了原有的清醒,忘掉了自己在困境中产生出来的本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除夕情怀

冯骥才

       ①除夕是一年最后一天,最后一个夜晚,是一岁中剩余的一点短暂的时光。古人不是说过:“黄金易得,韶光难留”吗?所以在这一年最后的夜晚,要用“守岁”——也就是不睡觉,眼巴巴守着它,来对上天恩赐的岁月时光以及眼前这段珍贵的生命时间表示深切的留恋。

       ②除夕是中国人最具生命情感的日子。所以此时此刻一定要和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团聚一起。首先是生养自己的父母。陪伴老人过年,有如依偎着自己生命的根与源头,再有便是和同-血缘的一家人枝叶相拥,温习往昔,尽享亲情。腊月里到火车站或机场去看看声势浩大的春运吧。世界上哪个国家会有一亿人同时返乡,不都要在除夕那天赶到家去?他们到底为了吃年夜饭还是为了团圆?

       ③此刻,我想起关于年夜饭的一段往事——

       ④一年除夕,家里筹备年夜饭,妻子忽说:“哎哟,还没有酒呢。”我说:“我忙得都是什么呀,怎么把最要紧的东西忘了!”

       ⑤酒是餐桌上的仙液。这一年一度的人间的盛宴哪能没有酒的助兴、没有醉意?我忙披上棉衣,国土围巾,蹬上自行车去买酒。家里人平时都不喝酒,一瓶葡酒——哪怕是果酒也行。

       ⑥车行街上,天完全黑了'街两旁高高低低的窗子都亮着灯。一些人家开始年夜饭了,性急的孩子已经辟辟啪啪点响鞭炮。但是商店全上了门板,无处买到酒,我却不死心,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顿年夜饭没有酒。车子一路骑下去,一直骑到百货大后边那条小街上,忽见道边一扇小窗亮着灯,里边花花绿绿,分明是个家庭式的小杂货锗。我忙跳下车,过去扒窗一瞧,里边的小货架上天赐一般摆着一瓶红红的果酒,大概是玫瑰酒吧。踏破铁鞋终于找到它了!我赶紧敲窗玻璃,里边出现一张胖胖的老汉的脸,他不开窗,只朝我摇手;我继续敲窗,他隔窗朝我叫道:“不卖了,过年了。”我一急,对他大叫:“我就差一瓶酒了。”谁料他听罢,怔了一下,刷地拉开小小的窗子,里边热呼呼混着炒菜味道的热气扑面而来,跟着一瓶美丽的红酒梦幻般地摆在我的面前。

       ⑦我付了钱,对他千恩万谢之后,把酒揣在怀里贴身的地方。我怕把酒摔了,然后飞快地一口气骑车到家。刚才把酒揣进怀里时酒瓶很凉,现在将酒从怀间抽出时,光溜溜的酒瓶竟被身体捂得很温暖。

       ⑧当晚这瓶廉价的果酒把一家人扰得热乎乎,我却还在感受着刚才那位老汉把酒“啪”地放在我面前的感觉。他怎么知道我那时为年夜饭缺一瓶酒时急切的心情?很简单——因为那是人们共有的年的情怀。

       ⑨于是我又想起,一年的年根在火车站上。车厢里人满为患,连走道上也人贴着人地站着。从车门根本挤不上去,有人就从车窗往里爬。我看一个年轻人,半个身子已经爬进车窗,车里的熟人往里拉他,站台上工作人员往外拽他。双方都在使劲,这年轻人拼命地往车里挣扎。就在这时候,忽然站台上的人不拉了反倒笑嘻嘻把他推上去。我想,要是在平时,站台的工作人员决不会把他推上去,但此时此刻为什么这样做?为了帮他回家过年。

       ⑩年,真的是太美好的节日、太好的文化了。在这种文化氛围里,人人无需沟通,彼此心灵相应。正为此,除夕之夜千家万户燃起的烟花,才在寒冷的夜空中交相辉映,呈现出普天同庆的人间奇观。也正为此,那风中飘飞的吊钱,大门上斗大的福字,晶莹的饺子,感恩于天地与先人的香烛,风雪沙沙吹打的灯笼和人人从心中外化出来的笑容,才是这除夕之夜最深切的记忆。

(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各题。

我们为什么要阅读

梁衡

    ①我们为什么要阅读?

    ②先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周日无事,一个大人带着十多岁的孩子在宿舍大院里散步。看到一个迎亲的车队,一群人围在接新娘的头车前急得团团转。上前一看,一个轮胎瘪了。新娘马上就要下楼,宝马失前蹄,要误大事。正当大人无解时,这个孩子上前说:“没事,你使劲用脚踹它。”司机半信半疑,大家顾不了许多,一顿乱脚。奇迹出现,轮胎渐渐饱满。人们齐问:“这是怎么回事?”孩子慢慢道来:“这款车的车胎被扎后有自充气功能,只要用脚踹踹就行,还可延长行驶很多公里,确保你能开到维修地点。”父亲大奇,“你怎么知道?“家里不是订有《汽车族》杂志吗?没事闲看来的。”这是阅读的作用。阅读让你长知识,让你聪明。

    ③其实,要问我们为什么要阅读,不如先问一下为什么要吃饭。人是由物质和精神组成的,不吃饭不能长身体,会肉体死亡;不阅读不会有思想,要精神死亡。正如营养不良,会造成身体发育的缺陷:面黄肌瘦、腿细脖长、鸡胸龟背等等,不读书也会造成精神方面的缺陷,如自私、狭隘、孤独、浮躁、虚荣、骄傲、多疑、胆怯等等,生活得不阳光、不自信、不幸福。有什么样的阅读,就有什么样的收获。它决定着人的知识、思想、意志、审美、情趣。这是从人自我丰富的一面来说。

    ④如果你不只是为“美食”,又从阅读而进入了创造,比如写作,就更知阅读的重要。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偷”。背得美文二百篇,不会作文也会“搬”。偷什么?从经典中偷来火种,点亮自己。搬什么?搬来救兵,充实自己的文章。偷得仙桃能成仙,搬来救兵也称王。古人有集句写诗之法,全用别人旧句。那是一种在阅读基础上的积木式训练,常有好作。作文虽不能全篇集句,但借词、借句、借典、借气、借方法,还是需要的。这一切都要通过阅读来解决。当你超越阅读而进入写作,发表了作品时,别人又开始了对你作品的阅读。人类精神产品的生产就是这样螺旋式前进。

    ⑤当然,这只是以写作为例。三百六十行,不管干哪一行都得先从阅读入手。因为阅读是启蒙,是积累,是钥匙,是开关。那个十多岁男孩如果对汽车一直阅读研究下去,也许会成为汽车发明家、汽车大王,正如伽利略、达尔文、歌德小时就开始对物理、生物、文学的阅读。如果你说老了,已胸无大志,那么,阅读至少可以疏通头脑,不至于让你提前痴呆,输在了终点线上。再者就算你无所谓了,也该为下一代装出一个阅读的样子,别让他们输在起跑线上。

⑥忽然想到一个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为克服军营的枯燥冷寂,提高士气,向军队提供了1.2亿本“军供版”图书。战争打赢了,这些图书功劳不小。一个战士,配发枪支、罐头的同时还配发图书,这再次说明,不管在和平年代,还是战争岁月,精神与物质同样不能少。

    ⑦我们为什么要阅读?

    ⑧为了精神生活,为了健康那一半的生命。

(选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泥泞

迟  子  建

①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②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

③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

④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街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⑤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

⑦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俄罗斯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平和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们在艰难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上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⑧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着一把伞在烟雨蒙蒙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深重地碾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⑨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应该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的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百衣

叶大春

    ①故乡风俗:常生病遭灾的小孩,须吃千家饭,穿百讷衣,方能祛病化灾、长命百岁.我小时候经常生病,父母就让我吃千家饭,穿百讷衣.

    ②吃千家饭,就是挨家挨户讨一把米混在一起煮饭吃;穿百衣,就是挨家挨户讨一块布缝在一起做衣穿.千家饭象征性地吃一顿就够了,百讷衣却要常穿,有点像“护身符".

    ③小时候,我不愿意穿百讷衣,爹娘不知说了多少好话,就差没跪下磕头了。10岁那年,妹妹在灶前烧红苕吃,把柴堆烧着了,烈火忽地蹿上了房顶。娘冲进火中,没有去抢救粮食和铺盖、也没有去抱那只祖传的闹钟,而是抢出了那件百讷衣。娘的头发烧焦了,脸上被火燎伤了一大块,我啜泣着埋怨娘:“冒这么大危险抢那破衣服值得吗?”娘啜嘴道:“值得值得!”④在故乡,13岁就算成人了,我13岁就可以不穿百衣了,脱下百讷衣时,我仿佛飞出樊笼的小鸟一样自由快乐。我不知道娘仍然珍藏那件百衣,她真以为我能平平安安地长大,都多亏了灵验的百衣。她很感激百讷衣。在我考上大学进城时,娘把百讷衣放进了我的行李箱里,说:“要出远门了,带上它,让它庇护你,提醒你:你是吃千家饭穿百讷衣长大的山里孩子,要好好读书,替山里人争气!无论你走到哪里,干什么事,都不要忘了山里人!”

    ⑤后来,我结识了一位民俗学家,便向他谈起穿百讷衣的风俗。民俗学家说:“按照风俗习惯,穿百衬衣的孩子长大后,父母要向当年讨过布的人家还情的。你家还情了吗?”我惊诧:“怎么还情?”民俗学家说:“一般来说,讨过布的人家得还一截能做一件衣服的布.”我恍然大悟:难怪我满13岁那年,娘通宵达旦地纺线织布,原来娘已经悄悄替我还情了!

    ⑥我想,这获之碎布、报之衣料的百讷衣风俗,多像“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古训呀!

    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穿过百衣——人生的百讷衣,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上,都会或多或少地得到生活的馈赠、命运的庇护、时代的恩泽和社会的援助,那么就不应该忘记报答。知恩图报,是一种传统美德,也是一种人生境界.其实报答并不一定要鞠躬尽瘁赴汤蹈火,往往只是拔一羽以利天下、伸一手以救众生的事,就像给穿百衣的人一块碎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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