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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苏教版语文八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12课《我的母亲》同步练习

下面对课文《我的母亲》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检查我背书的情况,父亲采用了极其野蛮的做法:打,这说明父亲根本不爱我。 B、作者用了比喻修辞来形容自己被打的右手掌,说明父亲下手之重,也说明这种教育制度的不合理。 C、母亲见我被打,她也陪着我一同哭,这体现了母亲对我的爱。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落红

曾绍炉

       ①我对红色,有着十分的喜爱。虽然红曾经对我是那样的吝啬,少年时代与我情同手足的两位女友:红枝、红梅都因生存的艰难离我而去了,我的每一份真诚,变成幻想成空的泡影。然而在我生命的后来岁月里,红却仍然是我情感寄托的力量,诗意常新的泉源。

       ②我喜欢的不是令人恐怖的血的红,而是另一种温和明艳的红,想起它就让人想起光明,想起它就让人想起生活的美丽;看到它就让人温暖无比,心生惊喜,看到它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活力……

       ③它是质朴而骄矜的颜色,是大自然吐露出来的一种无尚的秀美,是生命对于自身赞颂的一种语言。它最初的方式就是不断地蕴藏来自生命之父太阳的光华,并且柔化了它灼热,把他的那份热情,悄悄地藏于自己的根茎叶芽中。

       ④他又具有美的本质,借着开花的世界,借着果实成熟的契机,借着秋夜载誉而归的儿子,把那份热情喷发出来—以花、以果实、以瑰丽深沉的红叶,装成一个浪漫的世界、诗意芬芳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童话,就是让一切美的而尽美,让一切孤零的、失意的、苦陋而凋残的,都在红艳的祈祷中,也变得美,变得动人心扉。

       ⑤我便是被这美陶醉了的一个。我常像孩子一样奔跑于花色斑斓的花丛中,并常常对着那些红色的花朵,低下头来,以含情的目光和它接触,与它交谈,而在美丽的惊叹中,领略大自然的一种超凡的灵气。

       ⑥然而,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

       ⑦飒飒的东风裹挟那满树满坡的游丝花片,春日里卷来一场铺天盖地的“红雪”;果实蒂落的世界,你会为“飞焰欲横天”“红云几万重”景观的魔幻般“烟消云散”而惊诧的目瞪口呆;秋风像大地母亲的手臂召唤那些奉献了一生的使者回到自己的怀抱,你会欣赏到红叶那惊世一绝的翩翩舞姿……红的飘落,气势磅礴,撼人心魄。

       ⑧虽然落红不像初放成长时那样的无忧,爱却不因花的凋零、叶的飘逝、果的蒂落而丧失。那份爱是牢固而长久的,就像虹,在空中短暂的划过,却留下了永不消逝的痕迹,永远芬芳灿烂的痕迹;就像一个故事的高潮,以充满悲壮的英雄般得举动,赢得了永世的颂扬和惊叹。

       ⑨一个秋天,我捡拾了许许多多的红叶,夹满了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像珍藏一个无人知晓的红叶梦。过了许久,当我重温那些故旧的梦时,才发现那些固执的精魂们,早已在我情感疏忽的瞬间,翩然化蝶而飞了,空留下一些毫无色泽的枯败的树叶。这是我无意间犯下的一桩错误,即使我伤透了一颗爱红的心,更使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启发——落红并不是生命颓败的结果,而是生命的复归与起点,在这诚挚的复归自然的途中,谁也阻挡不了它的脚步。而只有在这不断的开落中,红,才有着它的延续,才有着它的重生,才有着它的永恒,才能看到那一份不灭的精神与顽强的生命力。

       ⑩于是,我学会了在红将飘落的时刻去看花,去森林里散步,见玫瑰花毫无怨悔滴告别枝头,便忍不住把它捧在手里,轻轻地印上我的唇吻,再潇潇地散落泥土中;或者拾起地上的一枚红叶,对着夕阳去窥探那脉筋间的秘密,从那纵横交错的艳红中,读生命对太阳的赞歌;而当我面对一树通红的鲜果时,又沉浸在生命奋斗与慷慨奉献的自豪中!

       ⑾在捧掬、拾捡、探读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与落红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人当艳红吐翠时自也慷慨大度,一旦凋残飘零却又悲凉不堪;人当兼收并蓄之时面对风雨也不屈不挠,而一旦实满果红回报滋育时常不免患得患失。在落红面前,我不仅热泪盈眶……

       ⑿由此我的梦变得离奇而瑰丽:我化作了一页花瓣、一片红叶、一颗绚丽馨香的果实。

阅读记叙文,完成小题。

家   徽

余  华

       ①国有国徽,校有校徽,厂有厂徽,奇怪吗?我家竟有家徽。我们家的家徽是一条鱼,一条画在门板上的鱼。那条鱼画得很笨拙,线条零乱而粗糙,只能让人意会到是条鱼而已。但它却有不寻常的来历。

       ②祖父在世时,膝下有父亲他们弟兄四个,个个都是身高马大的男子汉,民国初年,战乱频繁,家庭仗着几个男人下死力气勉强维持着温饱。

       ③一天夜半,父亲起来小解,发现一条人影窜进了厨房,他便喊叫起来,同时马上守住厨房门口。不一会儿,父亲弟兄几个都起来了,他们点着灯,拿来大木棒子和斧头,仔细地搜索着厨房的每一个角落。厨房的旮旮旯旯都搜遍了,却没发现人。父亲弟兄几个说父亲定是半夜眼花,父亲赌咒发誓说肯定有人,还在争辩时祖父来了,祖父让儿子们都去睡觉。等他们兄弟走了后,祖父走到水缸边,敲敲盖子,说:“你不用躲了,出来吧。”只见这时水缸里水淋淋地站起一个人来,这人一手擎着水缸木盖,浑身颤抖,面无人色,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布袋大米哩。

       ④祖父望着窃贼,叹口气说:“算了,你走吧,要是让我的儿子们看见了,你今天非得残废不可。”

       ⑤贼傻望着祖父,他不敢相信祖父就这样轻易地让他走,但祖父分明是平静地挥了挥手,贼便从水缸里爬出来。祖父又把那水淋淋的米袋子交给他说:“带上它吧,它可帮你家度几天日子。”贼要说什么,却眼眶红了,低着头,提着米袋子往外走,走到门口,“慢着,”祖父又叫住他,塞给他一串铜钱:“你拿这些钱去做个小生意,再也不要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了。”

       ⑥贼“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祖父磕了几个响头,便走了。

       ⑦不知过了多久,一天清晨,祖父一开门,便在门环上发现了一条两斤多的鲜鱼。祖父先是感到奇怪,但马上他醒悟到是那贼送来的,那人大约是做了贩鱼的生意。

       ⑧自此以后,我家门环经常出现鲜鱼,家里便经常可以改善生活。父亲他们感到奇怪,祖父便舒缓地向父亲弟兄们讲起鱼的来历。

       ⑨大约吃了几十条鱼后,祖父感到不安,说人家是小本经营,别吃垮了人家。于是连着几天半夜候着,一直熬了三个夜,终于让祖父遇见了那送鱼人。谁知不是那个贼,却是一个年轻渔人。这渔人是那贼的儿子,贼在临终前嘱咐他要坚持送鱼到我家来。祖父和父亲他们听着连连点头。为了不违亡人遗愿,祖父拿过一把刀子,让年轻人在我家门上刻一条鱼 , 并说从此不许他再送鱼,就用刻下的鱼替代好了。祖父同时叮嘱父亲弟兄们要保管好这条“鱼”,牢记这件事。

       ⑩于是,我们家按照祖父的意思,每次做屋或换门时,都保留这鱼的图案。它,自然而然地成了我家的家徽。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们为什么要阅读

    ①我们为什么要阅读?

    ②先讲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迎亲的车队,一群人围在接新娘的头车前急得团团转。上前一看,一个轮胎瘪了。新娘马上就要下楼,宝马失前蹄,要误大事。正当大人无解时,这个孩子上前说:“没事,你使劲用脚踹它。”司机半信半疑,大家顾不了许多,一顿乱脚。奇迹出现,轮胎渐渐饱满。人们齐问:“这是怎么回事?”孩子慢慢道来:“这款车的车胎被扎后有自充气功能,只要用脚踹踹就行,还可延长行驶很多公里,确保你能开到维修地点。”父亲大奇,“你怎么知道?”“家里不是订有《汽车族》杂志吗?没事闲看来的。”这是阅读的作用。阅读让你长知识,让你聪明。

    ③要问我们为什么要阅读,其实不如先问一下为什么要吃饭。人是由物质和精神组成的,不吃饭不能长身体,会肉体死亡;不阅读不会有思想,要精神死亡。正如营养不良,会造成身体发育的缺陷:面黄肌瘦、腿细脖长、鸡胸龟背等等,不读书也会造成精神方面的缺陷,如自私、狭隘、孤独、浮躁、虚荣、骄傲、多疑、胆怯等等,生活得不阳光、不自信、不幸福。有什么样的阅读,就有什么样的收获。它决定着人的知识、思想、意志、审美、情趣。这是从人自我丰富的一面来说。

    ④如果你不只是为“美食”,又从阅读而进入了创造,比如写作,就更知阅读的重要。熟读唐诗300首,不会写诗也会“偷”;背得美文200篇,不会作文也会“搬”。偷什么?从经典中偷来火种,点亮自己;搬什么?搬来救兵,充实自己的文章。古人有集句写诗之法,全用别人旧句。那是一种在阅读基础上的积木式训练。作文虽不能全篇集句,但借词、借句、借典、借气、借方法,还是需要的。这一切都要通过阅读来解决。当然,这只是以写作为例。三百六十行,不管干哪一行都得先从阅读入手。因为阅读是启蒙,是积累,是钥匙,是开关。那个十多岁男孩如果对汽车一直阅读研究下去,也许会成为汽车发明家、汽车大王,正如伽利略、达尔文、歌德小时就开始对物理、生物、文学的阅读。

    ⑤忽然想到一个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为克服军营的枯燥冷寂,提高士气,向军队提供了1.2亿本“军供版”图书。战争打赢了,这些图书功劳不小。一个战士,配发枪支、罐头的同时还配发图书,这再次说明,不管在和平年代,还是战争岁月,精神与物质同样不能少。

    ⑥我们为什么要阅读?为了健康那一半的生命

(作者:梁衡  本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玉米的馨香

邢庆杰

    那片玉米还在空旷的秋野上葱葱郁郁。

    黄昏了。夕阳从西面的地平线上透射过来,映得玉米叶子金光闪闪,弥漫出一种辉煌、神圣的色彩。三儿站在名为“秋收指挥部”的帐篷前,痴迷地望着那片葱郁的玉米。

    早晨,三儿刚从篷内的小钢丝床上爬起来,乡长的吉普车便停到了门前。乡长没进门,只对三儿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忙忙地走了。三儿便在乡长那几句话的余音里呆了半晌。

    明天一早,县领导要来这里检查秋收进度,你抓紧把那片站着的玉米搞掉,必要时,可以动用乡农机站的拖拉机强制执行。乡长说。

    三儿知道,那片劫后余生的玉米至今还未成熟,它属于“沈单七号”,生长期比普通品种长十多天,但玉米个儿大,子粒饱满,产量高。三儿还是去找了那片玉米的主人——一个五十多岁瘦瘦的汉子,佝偻着腰。

    三儿一说明来意,老汉眼里便有混浊的泪滚落下来。

    俺还指望这片玉米给俺娃子定亲哩,这……汉子为难地垂下了头。

    三儿的心里便酸酸的。三儿也是一个农民,因为稿子写得好,才被乡政府招聘当了报道员,和正式干部一样使用。三儿进了乡政府之后,村里人突然都对他客气起来。连平日里从不用正眼看他的支书也请他撮了一顿。所以三儿很珍惜自己在乡政府的这个职位。

    三儿回到“秋收指挥部”的帐篷时,已是晌午了。

    三儿一进门就看见乡长正坐在里面,心便剧烈地顿了一顿。事情办妥了?乡长问。

    三儿呆呆地望着乡长。

    是那片玉米——搞掉没有?乡长以为三儿没听明白。

    下午……下午就刨,我……我已和那户人家见过面了。三儿都有点结巴起来。

    乡长狐疑地盯了他一会儿,忽然就笑了。乡长站起来,拍了拍三儿的肩膀说,你是不会拿自己的饭碗当儿戏的,对不对?

    三儿无声地点了点头。

    乡长急急地走了。三儿目送着乡长远去后,就站在帐篷前望着这片葱郁的玉米。

    天黑了,那片玉米已变成了一片墨绿。晚风拂过,送来一缕缕迷人的馨香,三儿陶醉在玉米的馨香中,睡熟了。

    第二天一大早,乡长和县里的检查团来到这片田地时,远远地,乡长就看到了那片葱郁的玉米在朝阳下越发蓬勃。乡长就害怕地看旁边县长的脸色。县长正出神地望着那片玉米,咂了咂嘴说,好香的玉米啊。乡长刚长出一口气,县长笑着对他说,这片玉米还没成熟,你们没有搞“一刀切”的形式主义,这很好。乡长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一片灿烂,心想待会儿见了三儿那小子一定表扬他几句。

    乡长将县长等领导都让进了帐篷。乡长正想喊三儿沏茶,才发现篷内已经空空如也。

    三儿用过的铺盖整整齐齐地折叠在钢丝床上,被子上放着一纸《辞职书》。乡长急忙跑出帐篷,四处观望,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影。一阵晨风吹来,空气里充满了玉米的馨香。乡长吸吸鼻子,眼睛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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