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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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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2018-2019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玉米的馨香

邢庆杰

    那片玉米还在空旷的秋野上葱葱郁郁。

    黄昏了。夕阳从西面的地平线上透射过来,映得玉米叶子金光闪闪,弥漫出一种辉煌、神圣的色彩。三儿站在名为“秋收指挥部”的帐篷前,痴迷地望着那片葱郁的玉米。

    早晨,三儿刚从篷内的小钢丝床上爬起来,乡长的吉普车便停到了门前。乡长没进门,只对三儿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忙忙地走了。三儿便在乡长那几句话的余音里呆了半晌。

    明天一早,县领导要来这里检查秋收进度,你抓紧把那片站着的玉米搞掉,必要时,可以动用乡农机站的拖拉机强制执行。乡长说。

    三儿知道,那片劫后余生的玉米至今还未成熟,它属于“沈单七号”,生长期比普通品种长十多天,但玉米个儿大,子粒饱满,产量高。三儿还是去找了那片玉米的主人——一个五十多岁瘦瘦的汉子,佝偻着腰。

    三儿一说明来意,老汉眼里便有混浊的泪滚落下来。

    俺还指望这片玉米给俺娃子定亲哩,这……汉子为难地垂下了头。

    三儿的心里便酸酸的。三儿也是一个农民,因为稿子写得好,才被乡政府招聘当了报道员,和正式干部一样使用。三儿进了乡政府之后,村里人突然都对他客气起来。连平日里从不用正眼看他的支书也请他撮了一顿。所以三儿很珍惜自己在乡政府的这个职位。

    三儿回到“秋收指挥部”的帐篷时,已是晌午了。

    三儿一进门就看见乡长正坐在里面,心便剧烈地顿了一顿。事情办妥了?乡长问。

    三儿呆呆地望着乡长。

    是那片玉米——搞掉没有?乡长以为三儿没听明白。

    下午……下午就刨,我……我已和那户人家见过面了。三儿都有点结巴起来。

    乡长狐疑地盯了他一会儿,忽然就笑了。乡长站起来,拍了拍三儿的肩膀说,你是不会拿自己的饭碗当儿戏的,对不对?

    三儿无声地点了点头。

    乡长急急地走了。三儿目送着乡长远去后,就站在帐篷前望着这片葱郁的玉米。

    天黑了,那片玉米已变成了一片墨绿。晚风拂过,送来一缕缕迷人的馨香,三儿陶醉在玉米的馨香中,睡熟了。

    第二天一大早,乡长和县里的检查团来到这片田地时,远远地,乡长就看到了那片葱郁的玉米在朝阳下越发蓬勃。乡长就害怕地看旁边县长的脸色。县长正出神地望着那片玉米,咂了咂嘴说,好香的玉米啊。乡长刚长出一口气,县长笑着对他说,这片玉米还没成熟,你们没有搞“一刀切”的形式主义,这很好。乡长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一片灿烂,心想待会儿见了三儿那小子一定表扬他几句。

    乡长将县长等领导都让进了帐篷。乡长正想喊三儿沏茶,才发现篷内已经空空如也。

    三儿用过的铺盖整整齐齐地折叠在钢丝床上,被子上放着一纸《辞职书》。乡长急忙跑出帐篷,四处观望,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影。一阵晨风吹来,空气里充满了玉米的馨香。乡长吸吸鼻子,眼睛湿润了。

(1)、分析小说第一、二段在文中的表达作用。
(2)、题目“玉米的馨香”的作用。
(3)、三儿最后决定不刨玉米,前文有几处伏笔请找出来。
(4)、从叙事角度分析本文的写作特点。
(5)、说说小说反映的社会现象。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
                                                                                                                                                   蓝手套
        ①母亲很美,她有着满头乌黑的秀发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然而,一次意外灾难,她却永远地失去了左手的三个手指,只剩下拇指和食指。每当我看到她裸露着不健全的左手为这个家忙里忙外的时候,常常感叹命运的不公,总想试图改变这一事实……
        ② 那是儿时一个冬日的午后,在上学路上,邻居小虎子领着一帮同龄的孩子挡住了我的去路。他们嬉皮笑脸地起着哄:“缺手儿,缺手儿……”边讥笑边学母亲用两根手指干活儿的样子。那一刻,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发疯似地冲进人群,与他们撕打在一起。但幼小单薄的我终归敌不过他们那么多人。正巧教语文的女老师路过,孩子们才一哄而散,我则被老师带到了她的宿舍。
        ③“来,漱漱口。”她递给我一杯热水。我没吭声,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她。她替我拍去身上的尘土,又拿过一条毛巾帮我擦去脸上的污渍。那一刻,我发现女老师很美,她有着和母亲一样美丽的秀发,一样明亮的大眼睛,尤其她那双白皙细腻的双手:而母亲,没有……
        ④出乎我的意料,她没有为刚才打架的事而批评我,只记得她拍拍我弱小的肩头说:“好样的,你将来肯定有出息……”我当时没有明白她说这句话的意思,眼睛无意中瞥见床头那副蓝色的手套……
        ⑤冬日的风如一只饥饿的老虎,母亲仍裸露着双手在外劳作。于是,每当语文老师把蓝手套放到讲台上时我都有一种冲动……我不敢往下想,直到下课后她重又戴上手套走出教室,我心中那份冲动才慢慢消褪……
        ⑥那天,我做值日,同学们都回家了,留下我锁教室的门。在我取锁头时,意外地看到讲台上老师落的那副蓝手套。我如获至宝,可我的心却怦怦直跳。我告诉自己要平静下来,母亲残缺的手在我眼前来回晃动,连同女老师温柔的目光。我不知所措,心慌得要命……我终于还是抓起手套,飞快地逃回了家。
        ⑦我看到女老师的手由白变红、变紫、又肿又大。一种负罪感紧紧包围着我,可她却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仍旧甜甜地笑着,专注地给我们讲课。每次与她慈祥的目光相遇,我都会不由自主地低下头。有一次,她以为我生病了,还摸摸我的前额告诉我要注意休息,不要压力过大,因为那时我们正面临期末考试。
        ⑧母亲也曾问过我手套的来历。“捡的,看,手套上还有土呢。”母亲便不再问我。记忆中母亲只戴过那副蓝手套两次。一次是试着戴,另一次是戴着它领我上街。我问过母亲:“妈妈,你不喜欢戴着它吗?”她只是笑笑:“干活碍事,庄稼人嘛,哪有那么娇气。”后来,我一直以为母亲把手套弄丢了,母亲说:“哪能丢呢,那不在柜子里吗?”的确,蓝手套完好无损地躺在母亲陪嫁的柜子里……
        ⑨长大后,我一直害怕蓝色,我总觉得对不起语文老师。许多个日日夜夜,我都做着一个同样的梦:有一天,我亲手把蓝手套还给她,求她原谅……
        ⑩那一天终于来了,我用第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副漂亮的蓝手套。而此时,女老师的头发都白了,和母亲的一样。我告诉她蓝手套的事,求她原谅我。她却笑了,充满皱纹的脸笑得和当年一样甜。她打开抽屉,只见那副经过岁月磨蚀仍完好无损的蓝手套正躺在老师的抽屉里,我惊呆了……
        ⑪原来,母亲早就把手套还给了老师,老师怕伤了我的自尊一直没有戴,宁愿受冻。而母亲怕伤了我的心,自己省吃俭用又买了一副相同的手套……
        ⑫岁月流逝,两个爱我的人都已经老了,可两颗具有母爱的心却宽容了一个孩子当年的年幼无知。我感激那位女教师,更感激母亲,她给我的不仅仅是宽容和爱,还有她面对生活时的执著与自信。在我慢慢长大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教导着我。她的手残疾了,可她的心却不因此受到丝毫的损伤,手套对我的母亲来说,只是女儿爱心回报的见证而已……

阅读文章选段,完成后面的小题。
        第一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单、直接的法门,可惜被后来有些人说得太精微,倒变得不适实用了。惟有朱子解得最好。他说:“主一无适便是敬”。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是敬。业有什么可敬呢?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是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地制来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各人因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当大总统是一件事,拉黄包车也是一件事。事的名称,从俗人眼里看来,有高下;事的性质,从学理上解剖起来,并没有高下。只因当大总统的人,信得过我可以当大总统才去当,实实在在把总统当做一件正经事来做;拉黄包车的人,信得过我可以拉黄包车才去拉,实实在在把拉车当做一件正经事来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惟其如此,所以我们对于各种职业,没有什么分别拣择。总之,人生在世,是要天天劳作的。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至于我该做哪一种劳作呢?全看我的才能何如、境地何如。因自己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   
        怎样才能把一种劳作做到圆满呢?惟一的秘诀就是忠实,忠实从心理上发出来的便是敬。《庄子》记佝偻丈人承蜩的故事,说道:“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翼之知。”凡做一件事,便把这件事看做我的生命,无论别的什么好处,到底不肯牺牲我现做的事来和他交换。我信得过我当木匠的做成一张好桌子,和你们当政治家的建设成一个共和国同一价值;我信得过我当挑粪的把马桶收拾得干净,和你们当军人的打胜一支压境的敌军同一价值。大家同是替社会做事,你不必羡慕我,我不必羡慕你。怕的是我这件事做得不妥当,便对不起这一天里头所吃的饭。所以我做这事的时候,丝毫不肯分心到事外。曾文正说:“坐这山,望那山,一事无成。”我从前看见一位法国学者著的书,比较英法的两国国民性质,他说:“到英国人公事房里头,只看见他们埋头执笔做他们的事;到法国人公事房里头,只看见他们衔着烟卷像在那里出神。英国人走路,眼注地下,像用全副精神注在走路上;法国人走路,总是东张西望,像不把走路当一回事。”这些话比较得是否确切,姑且不论;但很可以为“敬业”两个字下注脚。若果如他所说,英国人便是敬,法国人便是不敬。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不敬,从学理方面说,便是亵渎职业之神圣;从事实方面说,一定把事情做糟了,结果自己害自己。所以,敬业主义,于人生最为必要,又于人生最为有利。庄子说:“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孔子说:“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我说的敬业,不外这些道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怀念李叔同先生

丰子恺

    ①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②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堕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地做一个翩翩公子。

    ③后来他到日本。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 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时,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弃了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他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并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的上衣,白的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 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象一个西洋人。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

    ④他回国后,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的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拿来形容我们的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现出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⑤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理性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多余的宣纸如何处置?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我说:“这椅子里头,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 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⑥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徒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会跳舞的小桃树

马亚伟

①乡间的风像自由的翅膀,让人不由得想迎风而飞。大平原无边无际地开阔辽远着,麦田涌动着绿波,绵延而去。

②祖母盯着绿油油的麦田说:打猪草的时候,会遇上一棵小桃树,那可不是普通的小桃树,那是天上的仙桃,落下了一颗桃核,在人间生根发芽,长了出来,带着仙气。越是勤快的孩子,越可能遇上。遇到的人,是世上最有福气的人。

③我对祖母的话,深信不疑。

④绿色涌动的原野,蝴蝶和鸟儿翩然飞过。有风滑过脸颊,像一片温柔的鸟羽,光滑凉爽。每天傍晚,我背起竹筐,约上同伴,在风中的田野上奔跑着。满地的野草嫩生生的,毛茸茸地招摇着。打猪草的时候,我不再追蝴蝶,逮蚂蚱。我有我的使命,我专注地打猪草。我一遍一遍翻着草。我知道,冥冥中有一棵小桃树会在某一个角落里等我,它是那样的神奇。可是,它在哪里呢?

⑤打了两年的猪草,依然没有祖母说的奇遇。祖母说,不能心急,慢慢等啊,只要你勤快,一定能遇上。

⑥等啊,盼啊,我长高了,草们也在每一个春天倔强地生长着。小桃树的诱惑始终在心里,不曾淡忘。

⑦那天黄昏,光线开始模糊。暮色像大鸟的翅膀低垂了下来。我的手上早已沾满绿色的草渍。竹筐里的草被我塞得满满的,我还不肯回家。忽然,小桃树!小桃树在我眼前一晃,惊鸿一瞥,又淹没在无边的麦田里。我赶紧翻开丛丛的麦子和杂草翻找了起来,生怕她一下子逃了。翻了几下,真的找到了!

⑧她就那么窈窕地舞在麦田里,不慌不忙的样子。她并不知道我的苦心孤诣,就那么心平气和地舞着。你看啊,小桃树,她在跳舞,舞姿婀娜,柔嫩的小叶子笑吟吟的。这个小小的绿色仙子,她罗裙飘飘,迎风舞动。她在夕露的润泽中,颜色愈发青葱。那样的绿色,一定是仙界最生动的一抹春,那么新鲜,灵动。小桃树摇摆着柔枝,呼吸着四野里畅快的风,似乎在为她降落凡间而快乐舞蹈。

⑨林梢的风,开始温柔的晚唱。在朦胧的天光下,我的心像一只飘飞的风筝,高高地飞着,有着无边的喜悦和满足。我出神地看着,想象着。有一天小桃树会开花,会结果。她的花,不是庸常的桃花。她的果,不是庸常的桃子。她是喝过仙露琼浆的,是上天赐于人间的,赐子我的。因为,我是一个勤奋、坚持的孩子。

⑩我忘记天擦黑了,直到祖母的呼唤声传来。我一扭头,看到祖母走在田间的小路上。她是一个神奇的预言家!她早就知道我会找到小桃树。

⑪回到家,祖母把小桃树栽种在小院里。祖母说,是我的勤快感动了小桃树。对我来说,小桃树,真的是一个美丽的奇迹。

⑫很多年过去了,祖母早已离开我,去了另一个世界。但她却在我心中深深扎下了根。乐观的祖母,在我小小的心里种下了一棵永远舞蹈的小桃树。

⑬小桃树,是一种憧憬,一种希望。年年岁岁,任凭世事起落,只要憧憬还在,便会与奇迹相遇;生活的原野,便会有生生不息的希望。

(略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

赶年集

厉彦林

①“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唱儿歌,赶年集,迎新年,是我美好的童年记忆。 

②我故乡在沂蒙山区东部,山多岭多,交通不便。农村大都五天一集,集市像块磁铁,把方圆十几里的人们聚拢在一起,自由买卖,享受属于乡村独有的喜悦。我们公社驻地逢五、逢十是集。一入腊月,地里没活了,年味就渐渐浓起来,丰收的喜悦挂在乡亲们脸上,见了面格外客气、嘘长问短。年底时,崎岖的山路上人群熙来攘往,馒头、油条、猪肉、粉条等大包小包的年货在涌动。小孩子跟在大人的后面,蹦蹦跳跳地赶集、串亲戚。

③春年快到了,不管贫富都要赶年集置办年货。人们会把一年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钱,花到最后一个年集上。在穷乡僻壤,赶年集,是孩子们迎新年的头等大事,多数孩子兜无分文,就是看热闹。腊月三十最后一个年集,头天夜里又下了一场雪,我和伙伴们还是执意相约赶年集。临行前,母亲给我套了件又厚又沉的大棉袄,父亲从兜里掏出两张五角的新钱,顺手给了我一张,我高兴得几乎跳起来。这时在一旁微笑着的母亲,狠狠瞪了瞪父亲一眼,父亲心领神会,又把手里那五角钱塞给了我,然后拍拍我的头说:“去吧,看放鞭炮,隔远点哦。”

④跑出村口,只见赶集的人很多。雪后的山路被手推车、自行车和脚印踏成一条黑色弯曲的长丝带,清晰而漫长。甩年货、购年货的都着急,牲畜的叫声、车轮声、笑声、歌声此起彼伏,相映成趣。只记得公社供销社商店的外街用红漆刷着“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八个大红字,工整厚重,格外显眼。集市,就在公社居地村西侧宽阔的河滩上。河里结了冰,地上是薄薄的雪,摊位沿道路两侧展开,依次摆满小树林,商品琳琅满目,人们摩肩接踵、熙熙攘攘,非常热闹。

⑤时近中午,年集达到了高潮。河滩上用竹席临时撑起的棚屋,一个挨一个,大勺小勺叮当响,各色小吃应有尽有,香味扑鼻。

⑥赶年集有规矩:女孩买花,男孩恋炮,婆婆买鞋,老头购帽。割肉、买菜、买鞭炮,再购对联和年画。男孩子只关心鞭炮和牛肉锅、烧饼摊。女孩子只关心红绒花、红头绳和花布。我母亲不舍得花钱,从来不赶集,过年自己什么新东西也不添。下午快散集的时候,我找到绒花摊。红绒花是一种纯手工制品,花蕊、花瓣、花叶活灵活现,粗大的麦草捆上插满密密麻麻的绒花,在风中颤动,疲倦地招引着客户。

⑦“大爷,我买六朵绒花,三根红头绳!”我底气十足地说。

⑧“不还价,两毛!”卖花的大爷顺手帮我插在一截高粱秸上,像是开满绒花的树枝。 

⑨望着远处手拿风车纸花的女孩,心中盘算着如何把绒花分给妹妹和操劳忙碌的母亲。这新年礼物虽小,但很珍贵,饱含温暖的年味和对亲人美好的祝福。等望见老家屋顶的那缕炊烟,才想起没吃午饭、肚子咕咕地叫了。正在拽着针线纳过年棉鞋的母亲,从锅里给我端来预留着的热乎乎的饭,用力搓搓我被冻红的耳朵和手,还心疼地埋怨我回来晚了,饿坏了……

⑩年集是一幅凝聚着热闹繁荣与美好憧憬的乡俗年画,又是生活变化、社会进步的缩影。

⑪不知不觉年集已远离我们,百姓富足阔气了,年味却越来越淡。我心中依然涌动着对年集的美好记忆和对团聚的渴望。听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我仿佛回到少年时代,身穿新棉衣,手捧父母的呵护与微笑,跑进新年每一缕阳光里……

(2017年01月14日《人民日报》,有改动)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一碗“雪花”面

马海霞

①那天,下了入冬后的第一场雪,雪下得不大,天气却极寒,北风吹在脸上刀割一样疼。母亲去外婆家了,由我负责午饭。我在火上炖了一锅白菜豆腐汤,掐着父亲快下班的点儿,煮上了面条。我平时不咋做饭,煮面条时放多了挂面,煮了满满一大锅。面条剩下就不好吃了,若母亲看到,肯定会劈头盖脸数落我一顿。

②正在发愁时,我看到门外街上修鞋的瘦大叔又来出摊了,不如将多出的面条送他一碗。我从厨房找了一个大碗,盛了满满一碗面条,端到瘦大叔面前,说:“今天太冷了,请您吃碗热面条暖和暖和。”

③瘦大叔放下手中的活计,客气地说:“不用不用。”但我哪里容得他拒绝,直接将热面条放在他的三轮车上,边往回走边说:“吃吧,吃完了我再给您盛,家里还有呢!”

④我正说着呢,父亲骑车回来了。我低声对父亲说:“面条煮多了,与其到下午坨得不能吃了,不如送给那修鞋的吃……”父亲听了,忙折回去,请瘦大叔来家里吃,说外面天冷。瘦大叔笑着说:“没事的,我在外面吃饭习惯了。中午来取鞋子的人多,我不能离开鞋摊。”

⑤父亲听他这么说,转身回家,让我把小桌子搬到外面,自己则盛了一碗面条,要到外面和瘦大叔一起吃饭。

⑥这么冷的天,父亲这是中了哪门子邪?父亲把酒瓶装进左口袋里,酒盅装进右口袋里,双手端面,出了屋门,我只好搬着小桌子紧随其后。

⑦瘦大叔见父亲非要和他喝两盅,也不好再拒绝。那天,父亲和瘦大叔一边吃面条一边碰杯喝酒,雪花飘落在他俩身上、脸上、饭碗里、酒盅里,两人依然吃得开心,喝得尽兴。酒足饭饱,父亲又陪着瘦大叔聊了一会儿,才返回家中。

⑧晚上我问起父亲中午在外面与瘦大叔喝酒吃饭的事儿,父亲打开话匣子,说了一段往事—―⑨父亲年轻时推着小车去外县买石灰,等买上石灰,往回赶到半路时,却发现随身带的干粮袋和水壶都忘在了石灰厂。父亲又饿又渴,便敲开一户人家的门讨水喝,男主人出来,听说父亲将干粮和水都弄丢了,忙邀父亲到家里吃饭。

①父亲落座,女主人给父亲盛了一碗粥,又递给父亲一个菜窝窝。女主人说,他们这里连续两年遭了水灾,只能请父亲吃这些,很是过意不去。父亲说,那顿饭虽然吃得不好,但受到了客人的待遇,因为那家人也是喝稀粥,吃菜窝窝。若人家递给他一个菜窝窝让他站在外面吃,父亲便有种乞讨的感觉。

①父亲的意思我明白了。我送修鞋的瘦大叔面条,初衷是让他帮忙消灭剩饭,送给人家时却一副大善人的模样。其实瘦大叔肯定带了午饭,也不缺我这碗面。父亲就不同了,他是把瘦大叔当朋友,陪他在风雪中吃一碗面,那是情义。

②后来,父亲和瘦大叔真成了朋友。瘦大叔说,他来我们这里出摊,是他下岗后的第一份职业,说实话刚开始干,有点磨不开面子,心情也非常低落。但那天,天那么冷,父亲还陪他在外面喝酒、吃饭、受冻,让他非常感动,心情也敞亮起来。

①事情过去多年了,瘦大叔每次来我家,都会提及那年冬天他和父亲在雪地里喝酒吃面的场景,那碗面让他吃得热气腾腾,寒意全无。

④父亲说得对,一碗“雪花”面,有了情义便有了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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